(2010年11月26日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司法局局长王全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洪湖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报告》。会议认为,我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自2006年启动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科学谋划、健全机制、创新形式、稳步推进,全市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较快发展和构建和谐洪湖做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强化领导,全面完成“五五”普法任务。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对照职责要求,查漏补缺,高标准圆满完成“五·五”普法任务。市政府要严格考核评估,强化督查、指导和协调。要加大普法经费投入,为完成“五五”普法任务和持之以恒地开展普法工作提供物质保障。
二、讲究方法,丰富载体,不断增强普法活力。一要改进普法工作方法。在重视法律知识宣传的同时,注重法治理念的灌输,逐步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的单向灌输向双向互动模式转变。二要加强普法阵地建设。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在普法中的作用,着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制宣传网络,不断提高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三要多策并举。注重公共场所的法制宣传设施建设,探索开办以案说法形式的综合性法制栏目,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充分利用便民服务场所、法律服务热线等,积极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办好法制宣传教育网站,努力使普法宣传深入人心。
三、突出重点,不断探索,切实提升普法工作实效。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突出重点,优化内容,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普法内容上,紧紧围绕全市工作中心和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问题,突出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法制宣传教育。在普法对象上,根据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村干部群众、社区居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的不同需求和特点,继续深化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认真总结,及早部署,力求“六五”普法工作有新突破。各级普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职能,认真总结“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针对薄弱环节和新情况、新问题,落实新对策,高标准积极谋划下个五年普法工作,努力实现“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