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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表彰优秀人大代表的决定


(2010年12月24日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我市六届人大履职以来,广大代表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在推进我市“一个战略、两大特色、三大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实践中,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带头贯彻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积极建言献策,率先垂范,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涌现出了一批模范履行代表职务的优秀人大代表。为表彰先进,激励广大人大代表更好地履行职务,发挥代表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黄国芳等23名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优秀代表予以表彰。

市人大常委会号召全体代表向受表彰的优秀人大代表学习。学习他们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带头贯彻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积极参与行使国家权利,密切联系群众,反映人民意愿,身体力行,在推进洪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践中建功立业。希望受表彰的优秀人大代表,不辜负全市人民的期望与重托,同全体人大代表和全市人民一道,为实现全面小康目标,把洪湖建设成长江经济带节点城市而努力奋斗!


附:

优秀人大代表(23名)

黄国芳 胡金林 刘坤成 黄祥林 杜东涛

宋永俊 卢津才 杨先桃 白大健 田仁才

肖华芹 罗功山 周振贵 万运堂 谢先华

吕宏辉 张作平 许先华 马 伟 郑金桥

王干林 冯刚英 王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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