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在2011后1月6日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集人会议上说明)
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组团方式,原则上乡镇区办按行政区划单独组团,考虑到滨湖、老湾、府场、瞿家湾、小港等地代表人数相对较少,按惯例实行联合组团,滨湖与大同编为一个团,瞿家湾与府场、小港为一个团,大沙老湾为一个团。市直人大常委会各联络处编为三个代表团:政府综合代表团;党群代表团,包含党群、政法、教育、建设、农林水等五个人大联络处联系的代表;财经代表团,包含经贸和财税金融两个人大联络处联系的代表。
关于团长和副团长人选必须为人大代表,乡镇区办单独组团的,书记任团长,副书记、人大主席(人大联络处主任)任副团长;联合组团的,考虑级别、任职先后,确定团长,其他正职和副职任副团长,个别代表团其所含单位领导班子副职中没有人大代表的,由大会秘书处商相关单位在其他代表人选中推荐产生。市直三个代表团主要考虑级别、任职先后、是否市委委员等因素确定团长、副团长人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