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12月24日在市行政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举行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和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会议审议了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草案)、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日程(草案)、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及说明、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组团和团长、副团长建议名单及说明,会议同意将上述文件提请即将召开的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集人会议、预备会议、主席团会议审查通过。
会议认真审议了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并授权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后提请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
会议表决通过了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表彰优秀人大代表的决定和关于表彰2010年度办理议案建议先进单位和优秀议案领衔人、建议提出人的决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的审查报告。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接受孙惠波辞去洪湖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议案,表决通过关于接受孙惠波辞去洪湖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的人事任免议案。任命盛磊夫、崔昌标、吴阳、赵恒赋同志分别任市人大常委会滨湖办事处联络处和大同湖管理区(农场)、大沙湖管理区(农场)、小港管理区(农场)联络处主任,分别免去何太平、李书简、郭平安、范发成市人大常委会滨湖办事处联络处和大同湖管理区(农场)、大沙湖管理区(农场)、小港管理区(农场)联络处主任。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幸敬华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兴斌、吴锦华、周永乾、李祖廷、阳德元、黎炎珍、申寿云及其他13位委员出席会议。
市政府副市长胡柏如,市法院副院长曹正勇,市检察院检察长张立宪,市政府办公室主任邹贤林,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市人大常委会各联络处主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幸敬华 朱兴斌 吴锦华 周永乾 李祖廷 阳德元
黎炎珍 申寿云 王勤昌 叶培韬 刘志祥 刘道清
杨泉中 李爱明 吴永善 吴全元 范秀文 周祖山
徐开平 谢守成 熊昆山
缺席:叶昌保 叶爱琼 杨善林 鲁修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