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1年4月2日在市行政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
会议审议通过了洪湖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工作要点。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洪湖市2011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草案)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批准洪湖市2011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的决议。会议强调,市政府及财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征收,加强非税收入监管,加大项目争取力度,推进管理创新、千方百计做大蛋糕;同时,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加强融资平台建设、科学调度资金,努力支持发展,培植地方财源,为实现洪湖的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再做贡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会议要求市政府进一步优化方案,细化责任,公布项目建设进度,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抓紧时间,努力实现方案确定的目标,让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满意。
会议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渔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市政府和有关方面就审议意见尚未处理到位的问题抓紧整改。
会议听取了市民政局、文化局接受人大工作评议整改情况的报告。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对2个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按“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的规定,2个单位综合评定均为“满意”。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的人事任免议案。会议决定任命夏锡璠为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会议印发了《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传达提纲》,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并联系我市实际,依法履职,为推进我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各项决议的贯彻落实,保证“十二五”规划起好步,实现洪湖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幸敬华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兴斌、吴锦华、周永乾、李祖廷、阳德元、黎炎珍、申寿云、叶昌保及其他15位委员出席会议。
市政府副市长刘忠诚,市法院院长李云,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思举,市政府办公室主任邹贤林,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主任叶黎明,乌林镇、龙口镇人大主席团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财税金融联络处和市人大常委会农林水联络处负责人以及市财政局、水产局、民政局、文化局的负责同志,2位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幸敬华 朱兴斌 吴锦华 周永乾 李祖廷 阳德元
黎炎珍 申寿云 叶昌保 王勤昌 叶爱琼 叶培韬
刘志祥 刘道清 杨泉中 杨善林 李爱明 吴永善
吴全元 范秀文 周祖山 徐开平 谢守成 熊昆山
缺席:鲁修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