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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渔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在2011年4月2日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洪湖市水产局 曾令旗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市政府《关于渔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形成审议意见后,市政府十分重视,市委常委、副市长刘生彦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审议意见,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和具体办法,市政府办公室对此也进行了督办。为切实落实整改,我局按市人大和市政府要求成立了整改专班,明确工作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在,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已整改或初步整改的事项

1、关于加强渔业法宣传,促进全社会对渔业法的知晓问题。我们以市渔业船检港监管理局为主体,组织局产业发展科、水产技术推广站,分别于2010年11月10日、12月15日和2011年元月16日,三次出动宣传车20余车(次),渔政执法船8次,采取拉过街横幅、打车身宣传标语、发宣传单、做固定宣传专栏和新闻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大规模宣传,并在四大河流、水产养殖基地和水产品市场等重点地域张贴渔业法宣传图2000余份,发放宣传手册近万份,制作宣传标语50余份,让渔业法力求做到家喻户晓。

2、关于加强对养殖水域环境污染的治理问题。一是结合土地平整、水利、血防和鱼池升级改造等项目,加大对养殖水域生态环境的修复。去冬今春,全市老塘升级改造水面8万多亩,疏洗沟渠近50千米。同时,在养殖水域内植草投螺,较好地改善了水体环境。二是推广静态微孔增氧技术和生物浮岛新技术,使养殖用水自身循环,避免传统养殖用水的大进大出。三是积极申报渔业生态环境修复项目,设法促进水域生态环境的优化。

3、关于对渔业资源保护的问题。一是去年申报的洪湖市国家级黄鳝种质资源保护区项目已被农业部立项。二是争取省专项资金在我市水产苗种繁养基地更新四大家鱼等亲本近2万公斤。三是继续争取省水产局的支持,做好渔业增殖放流工作,拟在四大河流放流各类鱼苗千万尾。四是出动渔政执法车、船10余次,执法人员近百人(次),在市内主要水域打击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收缴非法捕捞渔船10余艘,拆除迷魂阵8套。

4、关于加强对水产事业和技术推广工作扶持的问题。市人大、市政府十分重视,我局已向市政府和市财政局递交了关于增加水产技术推广经费的报告。近日,我们又向财政局有关负责人及时反映水产技术推广经费严重不足和推广人员工资无法到位的问题,目前,有关方面拟考虑适当调增水产技术推广经费。

5、关于渔业监管的问题。春节前后,我们组织渔业执法人员在全市部分渔药经销店、水产市场、水产苗种场、水产板块基地、健康养殖示范场和出口基地进行库存药物、饲料等物品检查。截止目前,查处农业部违禁药品2盒,假冒伪劣药品27箱。近日,我们又对全市32个苗种繁育场和209家水产投入品经销户分别集中进行了培训。此外,市局还组建了水产投入品监管工作专班,有效地净化了洪湖水产投入品市场。今年5月,我市将代表湖北,接受农业部2011年水产苗种质量监督抽查,并对我市长江水产公司等苗种场生产的美国斑点叉尾鮰等品种进行药残监测。

二、在整改过程中正在落实的事宜

1、关于对外来水产品品种制定准入制度的问题。我市尚无相应的检测手段,只能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意见,加强对投入品的监管。

2、关于增加渔业主管部门人员编制的问题。近几年来,我市水产业不断壮大,已成为洪湖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水产主要部门人手较少的问题尤为突出,我们期待着适当扩编。

3、关于渔政队伍“参公”问题。根据上级的规定,结合水产业发展实际,我们规范管理模式,执法人员进行“三统一”管理,并严格执行渔政管理“八条禁令”,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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