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
年
7
月
29
日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李景慧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洪湖市
2010
年本级财政决算和
2011
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上半年财税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重大项目推进得到保障,对上争取项目力度继续加大,财政支出实现有保有压,较好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针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部门之间入库进度不平衡、税种入库不平衡、财政资金调度压力大等困难和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多管齐下抓征收,确保完成预算目标任务
一是国地两税认真分析税源存量,寻找税源增量,重点做好监控、稽查等工作,切实加强税收征管,确保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二是强化政府对土地收储和交易的主导地位,严格按照“先税后证”的操作规程办理,实现政府土地收益的最大化。三是进一步推广税控机,以票控税,协税护税,应收尽收。四是通过以月促季、以季促年,细化目标,强化督办,努力做到均衡入库。五是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加大税收稽查力度,堵塞税收流失漏洞,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全力培植财源。
要积极向上争取财政资金和项目支持,用好、用活国家对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加快项目建设步伐。一是积极筹措资金,继续加大对三大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二是发挥财政担保公司作用,扩大企业担保面,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三是加大对重大项目的推进力度,重点推进汉洪监高速公路全面开工和洪湖港口建设进程,启动四桥和滨江旅游度假区等重大项目建设,拓展和培植财源。
三、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严格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规范财政支持企业发展的借款行为,把财政支持重点放在按政策提供融资担保或贷款贴息上。二是严格财政垫资管理,所有由财政临时垫付资金的,都必须明确偿还主体、偿还渠道和偿还时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谁使用谁偿还的原则,按规定时间回收,确保资金安全。三是强化对重大项目投资的财政监管,所有政府重大项目的实施,都要遵循“部门管业务、财政管支付”的规定,严格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专人监管、国库直达的办法,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监管的透明度和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