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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审计局关于201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查报告


—— 2011 7 29 在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财工委主任   吴全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市审计局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湖北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为依据,对 2010 年本级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市人大常委会财工委听取和审查了审计工作报告,现报告如下:

一、创新财政审计方法,从“三个方面”入手,进一步推进预算执行审计

一是从支出入手,关注全市可用财力的整体使用情况。 通过审计,堵住财政支出漏洞,使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摸清各项资金的总体规模,发现财政资金支出中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规范财政资金支出的意见和建议,从资金的投向上看政府的行政理念,从支出情况重点检查公共行政管理体制、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是否到位。

二是从强化管理入手,提出意见和建议,实现审计效果的最大化。 在全部政府性资金的征收、管理、使用上,检查中央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看政府财力的支出方向和效果;一般预算可用财力的使用,在关注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其他政府可用财力,在关注资金征收、管理、使用真实性、合法性的基础上,重点检查资金使用绩效及安全情况。

三是从积极探索财政绩效审计路子入手,实现审计职能作用的提升。 以“管理审计”为核心,以“收、支、用、管、效”为主线,着力构建“财政大审计格局”。

总之 , 我们认为, 市审计机关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组织开展对 2010 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力度大、范围广、重点突出,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通过审计监督,加强了对财政预算执行的监督和管理,规范了财经秩序,也为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加强对预算执行和决算的审查监督提供了依据。

二、审计查明较为突出的问题

1 、土地出让存在的问题:

一是未按规定纳入基金预算管理。 土地出让收入未按规定纳入基金预算管理。 2010 年土地出让金总价款 13166.44 万元,上缴国库 6401.05 万元,计提三金 (即土地开发基金、廉租房保障金、土地纯收入) 403 万元,其余 6362.39 万元挂非税收入管理局“代管资金”帐户上,占土地出让金总价款的 49% 二是管理效益不明显。 土地净收益返还比较普遍。 2010 年国有土地纯收益 4823.13 万元,返还企业 3063.93 万元,土地纯收益所剩无几。三是“三金”没有提足。按政策应计提的“三金”大多没有提足。 2010 年按标准应计提“三金” 945.60 万元,实际提“三金” 403 万元,少提 542.60 万元。

2 、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2010 4 个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70.43 万元。

3 、乱收费问题。 主要表现在:超越权限,擅自审批或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转移行政职能,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从中分利。

此外, 2010 年市级预算执行中还存在公款列支应由个人开支的费用和借支过大等问题也应引起市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三、几点建议

针对以上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1 、发文通报,监督整改。 市政府及审计部门对审计反映的问题,要发文通报,并专题研究,逐个分析,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

2 、加强土地收储和交易的管理。 通过理顺土地管理职能,健全土地收益分配关系和严格土地资金源头控管,实现政府土地收益的最大化。在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管理运行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征收管理制度,强化征管手段,凡未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和完税凭证的,国土资源部门一律不得办理土地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严格按照“先税后证”的操作规程办理,堵塞土地收益流失漏洞,努力为经济建设尤其是城市建设提供财力支撑。

3 、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 要建立专项资金申请、拨付、使用全过程的审计监督制约机制。对重点建设项目资金,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事先了解经费用途,事中检查使用情况,事后进行评估,全程监督,避免挪用、损失和浪费现象。对屡查屡犯的问题,要加大处罚力度,切实维护专项资金使用的合规合法性和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4 、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并按照审批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批。对超越权限、擅自审批、提高收费标准的要停止执行。对我行我素的,要严肃查处。

5 、充分运用审计成果,促进政府工作规范高效。 一是加大查处力度。对审计反映的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乱收费等问题要一查到底。该延伸审计的要延伸审计,该纠正的要纠正,该处理的要处理,始终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二是加大问责力度。对“屡审屡犯”的问题,要严格审计问责,把问责贯穿到审计的全过程。事前问责提醒,事中问责督促,事后问责诫勉,发挥教育警示作用。三是加大公开力度。向社会公布审计工作报告,增强审计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部门单位审计结果要向本部门本单位班子公开、然后在部门单位内部公开,再过渡到向社会公开。四是加大整改力度。各部门各单位务必充分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依法行政的高度、从提高执行力的高度、从取信于民的高度、从反腐倡廉的高度正视审计报告揭示的问题,切实抓好审计整改工作。五是加大制度建设力度。从制度建设入手,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做好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大投资项目、专项资金的审计工作,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市人大常委会财工委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审计局及相关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对部门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办,促进整改工作的落实。市人民政府要将审计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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