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
2011
年
7
月
29
日在市行政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十次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审计局局长余星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
2010
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黄卫国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
2011
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市财政局局长李景慧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
2010
年本级财政决算和
2011
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财工委主任吴全元就审计工作报告和洪湖市
2011
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洪湖市
2010
年本级财政决算和
2011
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所作的审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主任王勤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杨清平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叶爱琼等分别作了审议发言。会议原则通过了相应的审议意见,并授权主任会议批准审议意见。会议批准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湖市
2010
年本级财政决算。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成立洪湖市选举委员会和洪湖市选举委员会办公室以及成立乡镇选举委员会的决定和关于乡镇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幸敬华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兴斌、吴锦华、周永乾、李祖廷、阳德元、黎炎珍、申寿云、叶昌保及其他
14
位委员出席会议。
副市长胡柏如,市人民法院院长李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立宪,市政府办公室主任邹贤林,市督查室主任叶黎明,戴家场镇、沙口镇负责人大工作的负责同志和丁贤启、别登泽、向代成、卢德山
4
名人大代表以及市直相关职能局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幸敬华
朱兴斌
吴锦华
周永乾
李祖廷
阳德元
黎炎珍
申寿云
叶昌保
王勤昌
叶爱琼
刘志祥
刘道清
杨泉中
杨善林
李爱明
吴永善
吴全元
范秀文
周祖山
徐开平
谢守成
熊昆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