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现提请任命:
崔昌标同志为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志雄同志为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田代斌同志为市统计局局长。
免去:
邹贤林同志市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洪同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发展局)局长职务;
黄卫国同志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叶培刚同志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请予审议。
代理市长:
夏锡
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