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接受张立宪同志辞去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谢俊嵩同志辞去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请求。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1 年9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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