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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9月
28日在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谈文莉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在今年的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意见建议
69
件。
8
月
2
—
4
日,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申寿云同志的带领下,市人大代工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组成工作专班对各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督办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从检查情况看,市政府及其各承办单位对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是高度重视的,市政府办为加大代表建议的落实力度,一是继续实行市长领办制度;二是在
5
月
6
日召开专门的“两会”建议、提案办理的培训工作会议,请人大、政协办专工委进行办理知识培训,会上常务副市长对今年的办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为落实代表建议起了积极作用。各承办单位收到建议后也迅速成立专班,明确办理目标,制定措施,强化责任,注重协调,使整个办理工作井然有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到目前为止
69
件意见、建议已全部答复完毕。实现了在规定时间内办复率
100%
。从征询代表意见来看,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69
件,占
100%
,已经得到落实的建议
21
件,占
30%
,已列入规划或者创造条件争取上级部门立项解决的
38
件,占
56%
。因地方财力限制或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只能解释说明的
10
件,占
14%
,总体上看,在今年的办理工作中市政府及多数承办部门都能在有限的时间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落到实处。主要表现在: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交办会后,多数承办单位都能提高认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站在坚持我国两大政治制度,维护宪法和法律的高度,充分认识承办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认真地做好承办工作,推进了部门工作的发展。如市财政局承办的
25
号《关于将洪湖市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生活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我市特校现有学生
95
人,
2008
年该校学生生活费统一按照全市寄宿生享受的生活补贴标准每生每日
3
元,因物价上涨因素,学生生活十分困难。为此,市财政局关注弱势群体,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克服困难从市级预算资金中解决
10
万元,增加学生的生活补贴。学生生活标准由
3
元增加到了每生每日
7.73
元,基本满足了学生的生活费用。为落实该建议市财政局已将特校学生生活补贴费用
19
万元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并表示将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调整教育支出结构,确保特校的正常运转。
二、把握机遇,落实建议
今年代表提出的 69 件建议中,由市水利局承办的有 20 件(主办 15 件,协办 5 件),从内容上看,代表建议涉及到农村饮水安全、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泵站升级改造、四湖流域治理、水利基础设施建议等,几乎涵盖了水利工作的各个方面。市水利局在办理工作中紧紧抓住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强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重大历史机遇,加大资金争取和项目申报的力度,通过灌区改造、中小河流治理、水利血防等项目,使代表的建议逐步得到落实。如 36 号胡学明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乌林镇北堤泵站配套设施的建议》,该泵站因配套设施不完善,近几年一直不能正常排灌,市水利局积极与洪湖市长江河道局联系,已争取到项目,在项目资金未到帐的情况下,垫资 20 多万元,逐步完善了泵站配套设施,争取年内完工受益。如 37 号《关于改造新堤电排站并增容的建议》。目前我市新堤城区西片总承雨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