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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9月
28日在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叶培韬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巩固汉洪公路洪湖段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成果,进一步扩大整治效果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没有确立新的议案,而是把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关于着力抓好汉洪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议案》作为续案交市政府继续办理。
市政府在接到市人大常委会的交办函后,及时召开了市长办公会议,对续案的办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制定出了续案办理工作方案,并于
2011
年
4
月
2
日向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进行了专题报告。办理方案获得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后,市政府加强领导,组建专班,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使办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刚才,副市长胡柏如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我认为是客观的,实事求是的,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办理议案过程中所做的工作。
着力抓好汉洪公路洪湖段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的议案在去年办理落实的基础上,今年又以夯实整治基础为重点,着力加大了投入,强化了责任,建立了治管长效机制,使汉洪公路洪湖段沿线整治效果得到进一步扩大。一是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力度,使路、渠、村庄建设发生了新的变化。二是增强了硬件基础设施,使公路沿线的环境得到很大改观。三是进行城乡一体化农村新社区试点,使公路沿线的新农村建设有了新的突破。四是加强宣传教育,使公路沿线村民的文明意识得到全面提升。五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使公路沿线“脏、乱、差”现象得到根本好转。六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效果得到进一步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