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坚持团结协作,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我深刻知晓,团结是党的生命,团结出生产力,团结出凝聚力,团结出战斗力。我将坚持党性原则,做到公道正派,表里如一;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工作敢于负责;坚持重大决策、人事任免、财务开支等重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增强班子凝聚力,真正形成一心一意抓安全、和舟共济干事业的生动局面。
尊敬的人大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事关全市百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我将倍加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机会,以过硬的本领,以抓铁有痕、踏石有印的作风,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供职人:向晋贤
2015年3月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5年3月13日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余 星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邹从爽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三保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刘恒扬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5年3月13日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新文同志为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杨志雄同志为市民政局局长;
颜学龙同志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万永华同志为市农业局局长;
扈中明同志为市粮食局局长;
吴让操同志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肖云毅同志为市审计局局长;
朱同洋同志为市统计局局长;
向晋贤同志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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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第28号(2015[总号:188] 编辑: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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