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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公报


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是人大依法赋予的,是用来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的。我一定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利益观,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和决定,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批评意见,虚心听取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批评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中的不足,不断提高工作的水平。

四是坚持团结协作,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我深刻知晓,团结是党的生命,团结出生产力,团结出凝聚力,团结出战斗力。我将坚持党性原则,做到公道正派,表里如一;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工作敢于负责;坚持重大决策、人事任免、财务开支等重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增强班子凝聚力,真正形成一心一意抓安全、和舟共济干事业的生动局面。

尊敬的人大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事关全市百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我将倍加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机会,以过硬的本领,以抓铁有痕、踏石有印的作风,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供职人:向晋贤

2015年3月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5年3月13日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余 星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邹从爽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三保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刘恒扬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5年3月13日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新文同志为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杨志雄同志为市民政局局长;

颜学龙同志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万永华同志为市农业局局长;

扈中明同志为市粮食局局长;

吴让操同志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肖云毅同志为市审计局局长;

朱同洋同志为市统计局局长;

向晋贤同志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第28号(2015[总号:188] 编辑: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共印3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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