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号[总号:190] 2015年6月2日
洪湖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纪要
洪湖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5月28日在市行政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十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向晋贤受市镇府委托所做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陈怀标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提出了两项工作的审议意见。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关于提请许可对市七届人大代表崔威采取强制措施的议案,表决通过关于同意许可对市七届人大代表崔威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会议审议表决了市人民法院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刚年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锦华、阳德元、黎炎珍、申寿云、谢守成、叶昌保及其他18位委员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戴刚年 吴锦华 阳德元 黎炎珍 申寿云
谢守成 叶昌保 马 伟 王万洪 王际刚
卢圣方 叶培韬 朱正会 刘永军 余 星
吴永善 吴全元 张群安 周祖山 顾本志
徐开平 谈文莉 董业茂 曾 彧 潘传洪
缺席:刘志祥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5年5月28日在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洪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向晋贤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就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新《安全生产法》自2014年12月1日正式颁布以来,我局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新《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突出抓好宣传教育、“两化”体系建设、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安全生产综合执法能力,实现了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平稳,并逐步趋向好转。特别是今年以来,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市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我局全体干部职工辛勤工作攻坚克难,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一、今年以来主要完成的工作
(一)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为着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营造全社会更加关注安全,更加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我们采取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开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理论学习活动,结合主流媒体开展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手机报、局网站等各类主流媒体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深度解析,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支持安全生产、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二是把宣传《安全生产法》作为“六五”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宣传扩大到顶层,发展到中间层,深入到基层,采取集中学习、专家讲解、座谈讨论、知识竞赛、以会代培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知识竞赛,并且在生产经营单位中实现全覆盖。以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的 “四进”活动发放宣传小册子5000份、播放安全生产知识专题片、手机发送安全知识短信10000余条、张贴安全生产标语牌3000份,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将新《安全生产法》宣传无死角、无盲区。三是通过举办各类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上半年我们对各乡镇区办、市直部门党政领导及工作人员、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高危企业全体从业人员进行2次培训,培训相关人员达3000人以上。四是结合省、荆州市安监局安排的中心工作和我市在开展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