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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公报


第4号[总号:210] 2018年6月30日

目 录

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纪要··················· 1

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湖东分块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项目申报情况的报告···································································· 邵永成3

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项目绩效评价有关情况的报告 杨志雄8

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洪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及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刘兰国17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2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苏云国辞职请求的决定 23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干部免职的议案····· 24

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苏云国同志辞去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议案·········································································· 25

洪湖市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干部的议案·· 26

洪湖市人民法院2018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田 勇29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邱 文38


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纪要

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8年6月25日在市行政会议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第十四次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书记邵永成所作的关于洪湖东分块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项目申报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杨志雄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项目绩效评价有关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住房公积金办事处主任刘兰国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洪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及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印发了市法院和市检察院的上半年工作报告。

会议还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先标主持会议。副主任吴华清、夏大铭、李治平、张群安、白振华和23名委员出席了会议。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书记邵永成,市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市人民法院院长田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邱文,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龙口镇、燕窝镇、新滩镇人大主席,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王先标 吴华清 夏大铭 李治平 张群安

白振华 赵恒赋 卢茂林 叶培韬 白大建

朱希正 刘 磊 李文清 许先华 杜光春

肖新兵 吴永善 余 星 张三友 陈邦武

周祖山 定世文 顾本志 郭 莉 谈文莉

黄正炎 程秋元 曾令辉 蔡黎敏

缺席:王英雄 朱正会 刘经高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洪湖东分块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

项目申报情况的报告

——2018年6月25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邵永成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洪湖东分块蓄滞洪区是国务院确定的长江防洪规划中近期重点建设项目,是《全国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规划》确定的重要蓄滞洪区。整个工程由蓄洪工程和安全建设工程两个部分组成。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程的建设,以高度的政治站位和思想共识,积极号召和带领蓄洪区人民,以大局为重,舍小家、顾大家,主动作为、精心谋划、及早动手。一是高位推进,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高规格专班专门负责;二是强力推进,千辛万苦做工作,千遍万次作汇报,力争使洪湖人民关于安全建设的合理要求能够得到充分满足;三是依法推进,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四是科学推进,按照专业人做专业事的要求,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设计、论证,坚持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目前,蓄洪建设工程顺利稳步推进,安全建设工程因多方原因进度比较滞后。根据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现将安全建设工程规划及申报情况报告如下:

一、洪湖东分块“安全建设工程”规划推进情况

安全工程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人口搬迁安置规划》由省水利厅分别全权委托湖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目前已经完成送审稿,等待国家有关部委批准。主要工作推进情况如下:

2016年2月23日和3月11日,市政府、项目建设主管单位、实施单位一起赴长江委和水利部水规总院,专题汇报安全工程建设由“1+8”方案调整为“1+2”方案的思路。

2017年4月17日,洪湖市政府承办、省防办和荆州市政府主办,在洪湖组织召开洪湖东分块安全建设工程推进会。

2017年6月20日、27日,7月17日,在武汉和洪湖召开专题会议上,市政府就人口安置模式、产业发展、交通系统等方面提出自己的看法,得到编制单位和主管单位的认可。

2017年12月18日,市政府提请荆州市发改委、水利局,向省发改委、省水利厅上报关于审批安全建设工程可研报告的请示。初步核算项目总投资143.95亿元。

2018年1月26日,省水利厅带队,市政府参加,向水利部规划计划司汇报可研报告编制情况。水利部水利司要求设计单位进一步优化方案,第一期工程投资控制在100亿以内。

2018年3月,设计单位完成了洪湖东分块蓄洪区安全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并上报省水利厅和水利部水规总院,按国家水利部要求拟定项目总投资99.74亿元。

2018年3月18日,洪湖市完成并出具《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审核意见》,认定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社会稳定隐患可控制,具备实施条件。

2018年5月9日,省水利厅、省防办、省洪工局、洪湖市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参加了水利部水规总院在北京主持召开的“洪湖东分块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讨论沟通会”。会议基本认可洪湖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新滩安全区地域规模69平方公里、投资规模100亿元的方案。

6月24日,市政府参加省水利厅召开的专题会议并提出了意见。会议议定7月20日左右争取省政府向水利部出具书面承诺意见、下达停建令;10月底完成可研审查,同步安排各个专项规划设计。

二、洪湖东分块“安全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争取下,本“安全建设工程”总体方案放弃了原来的“1+8”(即设置8个安全区)方案,拟采取更加科学合理的“1+2”方案(即“蓄洪区内设置新滩安全区+区外完善新堤安全区”方案)。本阶段可研报告规划安全建设工程包括安全区内工程和蓄洪区内工程两大部分。

(一)安全区内工程。在东分块蓄洪区内新建安全区新滩安全区,安全区总面积69km²,定居安置人口25.26万人。其余4.14万人定居安置在洪湖城区所在地新堤安全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新滩围堤26.33km,穿堤建筑物14座;安全区排涝泵站4座,其中重建1座,维修加固3座;区水系恢复工程疏挖渠道30条80.18km,配套涵闸11座及自来水厂1座,污水处理厂2座、变电站等安全区公共基础设施工程。

(二)蓄洪区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安置转移干线道路28条380.94km;配套桥梁28座,配套桥涵54座及2处泵站机保护工程等。

(三)移民安置主要实物量。总占地4.52万亩,其中永久占地0.64万亩,临时用地3.88万亩,涉及工程拆迁安全838户2909人,拆迁各类房屋23.01万m²。

(四)投资估算。设计总工期5年,总投资99.74亿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80.29亿元,征地移民投资16.20亿元,水保环保投资3.25亿元。

三、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工作推动进程受多方因素制约,是导致安全建设工程滞后的主要因素之一。按洪湖市委关于东分块安全区建设工程应与蓄滞洪区工程同设计、同施工的要求,市政府依据实际提出了更加合理的方案,以加快蓄滞洪区社会经济的建设,切实弥补洪湖人民为东分块蓄洪区建设做出的牺牲。现由于种种原因,可研报告还停留在省级层面,有待提交国家发改委、水利部正式批准。

二是洪湖的愿望还有待全方位呼吁、多方面支持。目前,我市提出的洪湖“1+2”方案、新滩69平方公里建设规模以及投资100亿等内容,只通过了水利部水规总院的初步认可,还需要省政府向国家水利部出具承诺函等诸多工作完成后,才能进一步启动项目可研评审。

三是安全工程项目只规划了蓄滞洪区和安全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没有人口转移安置资金安排,资金和政策方面的支持有待向上大力争取。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洪湖蓄洪区东分块安全工程建设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各级人大代表的高度关注、关心下,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落实市委市政府舍小家、顾大家的高度政治担当,抱着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负责的态度,合心、合力、合拍,在以下方面开展工作:一是请求上级部门尽快启动和完成可研报告的审批;二是全力争取新滩安全区的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不缩水;三是全力争取安全区建设的财政转移支付、税收优惠、对口帮扶、产业扶持等政策。同时,借此机会,恳请人大常委会以及各级人大代表充分利用人大这一特殊平台,通过各种途径反映洪湖人民的心声,切实加快安全建设工程步伐。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项目绩效评价有关情况的报告

——2018年6月25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杨志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决定》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要求,市政府结合洪湖财政工作实际,组织和指导各部门对2017年水利、环保、教育等多个领域的专项资金展开了绩效评价。我代表市政府现将部分项目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 部分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一)洪湖市下内荆河新滩镇瓷器湖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绩效

评价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为530万元,全部为中央专项资金,资金到位率为100%。项目建设资金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实行县级报账制、国库集中支付制,实行专人专账,财务手续齐全无违规 使用资金和超概算的问题。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①数量指标,洪湖市下荆河项目区新滩瓷器湖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面积13.62km2,占水土流失面积的89.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干渠整治2条措施长度共3102m,植草砖生态护坡2035m,生物氧化塘2处,铺植台湾青1.09hm2,栽植樟树360株,栽植红叶石楠1046株,碎石路2800m,过路涵6处;垃圾桶30个。②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已建工程质量合格率100%。③时效指标:项目于2017年5月31日在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于2017年6月20日开标,中标单位为洪湖市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湖北金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监理单位。2017年6月29日项目正式开工,2017年底全部完工。④成本指标:洪湖市下内荆河项目区新滩镇瓷器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530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465.99万元,林草措施投资26.91万元,工程项目管理费37.1万元,项目实际支出是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①经济效益指标:改善灌溉面积1.56万亩,直接经济效益可达59.39万元。本项目经济内部收益率为13.7%,经济净现值39.63万元,经济效益费用比为1.04。②社会效益指标:项目实施后,减轻了自然灾害,促进社会进步。渠系两侧坡地造林使土地得到合理利用,同时防止水土流失,巩固渠道,使渠道利用率提高,并对血吸虫病防治创造良好环境,是一件一劳永逸造福于1.01万村民的实事。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位于洪湖市新滩镇,涉及东湖村、东路村、瓷器湖渔场、霍家地村、北岸村等7个行政村,总人口1.01万。通过对项目区进行满意度调查,受益区群众满意度为100%。

3、绩效评价结果。

该项目总体目标已完成,自验为合格。

4、项目经验、存在问题及建议。

因工程投资有限,不能完全满足水土流失治理的需求,建议国家加大对水土保持治理项目投入,加快水土保持治理按小流域逐年推进,更好地促进生态环境和谐发展服务。

(二)洪湖市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2016年洪湖市全面改薄专项资金实际到位5075万元,其中第一批校舍维修1542万元,改薄资金2777万元;第二批校舍维修155万元,改薄资金601万元。2017年洪湖市全面改薄专项资金实际到位6099万元,其中上级专项5786万元,市级配套90万元,本级财政配套223万元。

2、项目绩效情况。

(1)本项目实施时确定的绩效目标是:①通过新建、维修、加固、改造校舍,使我市小学普通教室满足基本需求的学校比例达到2016年70%、2017年90%;初中普通教室满足基本需求的学校比例达到2016年68%、2017年90%;小学科学实验室达标学校比例为2016年50%、2017年80%;初中物理化学实验室达标学校比例为2016年60%、2017年90%;生物实验室达标学校比例为2016年50%、2017年80%;小学图书室达标学校比例为2016年55%、2017年80%;初中图书室达标学校比例为2016年80%、2017年85%;小学运动场达标率为2016年40%、2017年85%;初中运动场达标率为2016年33%、2017年85%;学生食堂达标率为2016年66%、2017年100%。②通过设施设备添置,使全市小学宿舍设施满足基本需求的学校比例为2016年60%、2017年100%;食堂设施满足基本需求的学校比例为2016年65%、2017年100%;学校安保设施达标率为100%。

(2)项目实施情况。①2016年校舍建设项目73个,设备购置440台(套)。②2017年校舍建设项目88个,设备购置36778台(套)。

(3)项目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①校舍建设总体竣工率。2014-2018年4月完成校舍建设面积12万5022平方米,占总规划面积16万4910平方米的75.8%。②设施设备采购完成率。2014-2018年4月完成6123万元,占五年规划6573万元的93%。③20条底线达标率。20条底线达标学校80所,占全市义务教育学校86所的93%。④校舍质量达标情况。全市所有校舍质量全部达标。⑤设施设备质量合格率。设施设备采购质量合格率100%。

效果:①社会效益:小学辍学率为0,初中辍学率0.3%。②师生满意度:经对学生及家长开展问卷调查,满意度达99%。

(4)绩效评价结果。“全面薄改”项目规划合理,资金到位率100%,项目进展顺利,基本达到预期效果,评价结果为优(A)。

3、项目经验、问题及建议

项目建设资料建档还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建议规范整理项目资料,统一目录,并由市教体局就本项目资料开展集中检查。

(三)理昂生物质发电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技术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本项目所用技术改造资金480万元为企业自筹。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效益情况分析。①项目经济效益。通过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技术改造,公司经济效益实现预期目标。2017年,上网电量达1.7亿千瓦,营业收入达1.1亿元,税后利润2938万元,上交税金1962万元。②项目环保效益。公司采用先进的生物质燃料锅炉、按年发电量1.7亿千瓦计算,相当于节约标准煤4.6万吨。同时年消耗农业废弃物18万吨,变废为电,减少秸秆等农林废弃物对农村环境的破坏和污染。③项目社会效益。公司收购农林废弃物,每年为附近农民增加收入5000多万元,在收购、运输储存加工等过程中,可提供上千个就业岗位。

(2)项目绩效评价结果。项目综合评价得分82分,结果为优(A-)。

3、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农林废弃物的收购、存贮和初加工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建议加大农林废弃物的收购、存贮投入,确保燃料供应充足。

二、绩效评价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总的来看,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新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改革中加以深化和推进:

(一)“把钱花好”的绩效意识仍有待加强

预算绩效是政府绩效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少部门仍未真正树立起“预算绩效”的理念,在预算编制和执行时,只关注“多少钱、怎么花”,很少关注“钱花出了什么效果”。不少部门出台的政策没有定性或定量的效益目标,如产业扶持政策未能与经济指标挂钩,政策出台后只管兑现资金,不管使用效果,极大地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二)“能做绩效”的队伍仍需要建设

预算绩效工作能否真正产生更广泛的实际效果,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必须确保绩效评价报告客观公正、专业精准。但是,由于财政资金涉及面广,一些领域专业性强,需要高水平的专业人才队伍来做,绝大部分的绩效评价工作只能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来开展,而目前县市级以下普遍缺乏这样的人才和机构,有限的第三方中介主要包括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审计事务所等机构也不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很多绩效评价中介机构只能在地市级以上去选择,导致成本高。

(三)“无效必问责”的机制仍有待健全

目前,绩效目标申报和资金使用脱节,对预算单位的约束力不强;单位的绩效监控和自评工作缺乏实质性考评激励,制约了绩效管理效用发挥;财政重点评价结果仍停留在反映情况、发现问题层面,与预算安排结合还不够密切;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公开机制不够完善,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力量有待进一步发挥。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通过建章立制、宣传动员、典型示范,我市绩效管理工作已进入全面推进阶段。为了确保工作实效,市财政将侧重从以下六个方面深化改革:

(一)落实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绩效管理是政府治理方式的一场变革,需要方方面面的协调配合、共同治理。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预算部门应切实承担起预算资金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将绩效目标、绩效监控、部门自评等绩效工具,作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抓手;(监察、审计、)财政部门通过检查、督促、重点评价等方式进行监督管理,变“要我做”为“我要做”,为了提高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的质量,我们将继续邀请部分专业领域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共同参与,合谋共评。

(二)贯彻绩效理念,推动财政体制机制创新

创新财政资金配置运作方式方法,从体制机制上改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将“花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花别人的钱办自己的事”改为“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如:在建设领域试行工程总承包制、财政审核领域借鉴成功企业财务内控机制等;结合“一个发展经费,一个管理办法”的要求,将绩效指标及考核奖励措施,内化于每个发展经费的管理办法中。

(三)将财政重点延伸到事前,推进全过程绩效管理

为了更紧密衔接预算,将财政绩效工作重点从事后延伸至预算编制前端。通过审核绩效目标来确定项目的可执行性,项目预算资金额度,并建立起不同年度间的可量化绩效目标数据对比,提高预算编审的科学性,结合项目库建设,进一步加大财政事前评审工作力度。围绕预算编制中的改革需求,以重要性为原则精选项目,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集中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作为项目入库、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奖惩分明,提高部门绩效监控和自评工作质量

对监控中预算无绩效、低绩效、达不到主要预期目标的项目,预算部门要及时将资金调剂用于其他有条件项目,加快支出进度;对自评开展较好的预算部门,将在今后预算安排时予以优先支持,对开展较差的项目将按规定停止拨款、调减预算。对未按规定开展绩效监控和单位自评的,由市财政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作为市政府对市直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完善绩效评价体系,搭建绩效管理信息平台

逐步构建起涵盖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财政支出类型的多层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培育、提升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评价结果的科学性、权威性;探索构建绩效管理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对绩效目标设定、事前评审、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等环节和流程进行管理,将各部门的项目绩效管理信息资料纳入数据库,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数据分析,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六)逐步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绩效管理工作最终目标是打造一个透明高效的政府。为此,市财政将逐步推动各预算单位将绩效目标、自评结果等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一些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的绩效情况,将逐步依法向社会公开。通过在“阳光下”运行,提升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洪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及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落实情况的报告

——2018年6月25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洪湖市住房公积金办事处主任 刘兰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洪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及监管工作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针对提出4个方面的整改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意见贯彻落实。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提升社会知晓率

加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宣传力度,严格落实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让更多职工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让更多单位员工知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形成全社会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关心和支持住房公积金发展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归集覆盖面,惠及更多中低收入职工家庭。

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宣传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及便民利民举措。2017年9月公积金办事处在洪湖广播电台开展周末“民生热线”解答公积金政策。

二是开展面对面大走访,上门调查动员,特别是把非公有制企业作为重点进行走访、政策宣讲,走访29家单位150余人。面对面发放问卷调查表1500余份,印制走访登记表1000余份,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摸清实情,做到基本情况清、困难问题清、解决思路清。通过走访,收集了群众心声28条,现已解决23个问题。

二、加大扩面工作力度,确保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坚持“循序渐进、点面结合、重点突破”的方式,多措并举,大力推进公积金归集扩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一是通过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问卷调查、民生热线等方式,调查了解当前企业、社会公众对住房公积金工作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拓宽群众咨询公积金政策、解决疑难问题的渠道,提升服务质量,通过开展整合销号37家,合户249人,特别卫计系统多家医院未缴,办事处组织人员多次上门了解情况宣传政策,积极与主管部门卫计局沟通,卫计系统10家医院新建住房公积金,2017年新开户单位24家,新开户职工1832人。截止目前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单位缴存面达到95%以上。

二是严格执行“控高保低”政策。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对未按规定执行缴存基数、比例及欠缴、少缴、暂存挂账的单位,进行清理,采取上门催缴的方法,督促单位补缴,正常缴存达到100%。

三是加强归集信息化管理。结合信息系统升级,单位公积金缴存年检准确核实职工信息,实时监督单位和职工缴存情况,及时纠正违规行为,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通过加大扩面工作,2017年全市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登记缴存单位543家,比2016年增加57家,实缴职工22678人比2016年净增加536人,缴存资金25078万元比2016年净增1234万元,缴存总额136496万元,缴存余额73590万元。

三、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

住房公积金的安全性,直接关乎缴存职工的利益和社会稳定。

一是建立了公积金内控制度,对资金使用的范围及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明确了领导、管理科室、一线操作人员、受委托金融机构的权责主体,对部门的岗位设置和职责进行划分,每项业务由不同岗位完成,确保不同岗位之间互相协作、互相监督、建立台账。保证了资金在使用时合法合规,防止了挪用、随意提取和违规贷款等情况的发生。

二是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前管理和贷后跟踪,对于利用欺骗手段贷款住房公积金挪作他用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做到“贷前严审、贷中规范、贷后跟进”,保障了住房公积金的资金安全。2017年发放贷款676笔17009万元。比2016年增加175笔4856万元。累计发放贷款80852万元,贷款余额53856万元,个贷率73%点。同时加大逾期贷款清收力度,当年清收逾期贷款700余万元,贷款逾期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三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按照市委廉政建设的要求,建立权力运行程序化、运行操作痕迹化和办事服务公开化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结合实际,建立资金风险防控制度,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四、加大服务力度,确保便民举措完善

服务水平的提升代表一个单位形象的提升,更是惠民利民的重要表现。

一是坚持以问责问效提升服务水平。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挂牌上岗,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是坚持以作风转变提升服务态度。制定《住房公积金员工行为规范》,加强行风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荆州市委七条意见、洪湖市委六条意见,严格落实市委开展“人情风”“庸懒症”“圈子文化”专项整治活动要求,狠刹“慵、懒、散”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热情接待来访群众,积极处理投诉事项,保障广大职工合法权益。

三是坚持以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建立学习制度对公积金从业人员进行多批次、多层次的集中培训,重点培训业务技能、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队伍的服务质量。

四是坚持以创新精神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拓展服务内容,规范窗口秩序,提高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方式,建立柜台咨询、电脑查询、电话访问、网络释疑、政策手册等多种形式交流机制,积极探索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利用现代媒体服务模式,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是积极筹措资金,改善窗口条件,提高服务质量,现筹措资金1000余万元。

六是积极争取编办支持,目前编办已批准,招考一名业务人员,缓解窗口压力。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8年6月25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免 去

赵俊涛的洪湖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邵世榜的洪湖市人民法院沙口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郑先琛的洪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杨克柱的洪湖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彭国平、刘汉朝、龙泽红、刘贤尧、石光荣、吴忠荣、

李远才的洪湖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黄祥林、杜衡方、彭金新、詹才学、曾令松、史 俊、

谢钧洪、颜昌宝的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任 命

陈永志、刘鸿儒、何 欢、王海章、邹 咪、李 纯、

雷艳舞、叶 军、詹 征、谢作志、万平玉、黎汉青、崔 勇、杨少雄、王 林、邓志军、黎 海、胡红霞、曾素芬、刘汉钊、李汉桥、杨德毅、李 艳、李大军、严新龙、李 鹏、陈祚华、朱登全、李华谋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苏云国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8年6月25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根据洪湖市委组织部(洪组干〔2018〕84号)文件和苏云国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苏云国辞去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干部免职的议案

洪常文〔2018〕7号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洪湖市委组织部(洪组干〔2018〕86号)文件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免去:

赵俊涛洪湖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8年6月21日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苏云国同志辞去

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议案

洪政函〔2018〕48号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苏云国同志申请辞去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市长:沈先武

2018年6月21日

洪湖市人民法院

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干部的议案

洪法〔2018〕5号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关于对法官、人民陪审员职务任免的规定,经本院党组研究,决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对邵世榜等同志的职务进行任免。具体意见如下:

免 除:

邵世榜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沙口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郑先琛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杨克柱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彭国平、刘汉朝、龙泽红、刘贤尧、石光荣、吴忠荣、李远才等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 除:

黄祥林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杜衡方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彭金新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詹才学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曾令松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史 俊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谢钧洪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颜昌宝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任 命:

陈永志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鸿儒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何 欢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海章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邹 咪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 纯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雷艳舞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叶 军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詹 征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谢作志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万平玉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黎汉青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崔 勇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杨少雄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 林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邓志军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黎 海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胡红霞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曾素芬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汉钊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汉桥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杨德毅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 艳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大军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严新龙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 鹏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祚华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朱登全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华谋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请 予 审 议。

 

院 长:田 勇

二0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洪湖市人民法院2018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2018年6月25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洪湖市人民法院院长 田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法院2018年上半年各项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上半年,市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统领,认真落实市委八届四次全体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会议决议,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上级法院的支持、关心、指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服务保障“三个洪湖”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紧抓审判主业,全力维护洪湖社会稳定

1至5月,共受理各类案件1381件(含旧存153件),结案769件,结案率55.68%,其中新收案数与去年同比增长5.77%,结案数与去年同比增长24.64%。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各类刑事案件93件。积极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发挥刑事审判在惩治腐败中的职能作用,全市19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了两件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依法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理了被告人曹某某等41名被告人涉电信网络诈骗罪一案,全力维护了网络社会和现实社会安全。严厉打击欠薪行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审理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9名农民工全部领到拖欠工资。

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依法稳妥审理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涉农纠纷、损害弱势群体权益及劳动争议案件,力促纠纷实质化解,确保案结事了人和,审结民商事案件474件。依法适用小额速裁和简易程序,不断减轻群众诉累,积极扩大简易程序案件适用率,使审判工作增速提效。

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坚持监督支持并重原则,既注重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又依法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5件。坚持在法律政策范围内,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和指导,深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执法人员进行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执法业务指导。

全力决胜“执行难”。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执行活动,采取夜间执行、假日执行等超常手段,查封、冻结、扣押老赖的财产,共受理执行案件456件,结案186件,结案率40.79%,终本率100%。全力落实决胜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部署,实施“挂图作战”,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通过配强执行人员力量和装备水平,实施扁平化管理,全体执行干警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班加点成常态。汇聚各方力量,全力支持“基本解决执行难”,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市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专题汇报,提请市委、市政府在印发《支持洪湖市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基础上,协调各职能部门联动参与,共同形成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合力。成立案件评查小组,对照第三方评估标准,对2016年和2017年所有的执行卷宗进行了自查,确保案件质效。紧盯执行案件13项执行指标,加大对于执行信息化运用力度,注重养成“网上办案”习惯,先后两次邀请省高院技术人员开展执行系统业务培训。持续对“老赖”曝光施压力度,6月5日在全市各乡镇繁华地段张贴执行公告,对15名“老赖”照片及身份证等信息进行曝光。

二、深化司法改革,全力提升法院工作水平

落实司法责任制,优化职权配置。健全完善以审判权为核心、以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权为保障的审判权力运行的新机制。坚持“放权不放任”的原则,逐步下放审批权限,弱化行政管理职能,强化审判过程监管,坚决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审判责任制要求。完善审委会议事规则,缩小审委会讨论案件范围,尊重法官主体地位。完善落实防止内外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过问具体案件实施细则,确保改革精神落地生根。突出示范引领,院庭长带头办案,审理疑难、重大、复杂案件,“7.05”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就是由杨清平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的。上半年,院领导结案数与去年同比增长250%,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实现了进入法官员额的院庭长办案常态化的目标。

推进审判运行机制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进行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 “三项规程”,落实侦查人、鉴定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刑事案件庭审实质化,切实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及法律适用,确保即实现从严从快打击犯罪,又不降低审判质量。在全市政法系统干部政治培训班上田勇院长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应对》为题进行了专题辅导,引导侦查机关、公诉机关按照裁判的要求和标准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从源头上提高办案质量,切实防范冤假错案,有效维护司法公正。

继续落实司法公开。认真落实立案、庭审、执行、审务等环节的公开。积极适应信息化发展新态势,在加大科技法院建设和运用基础上,继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后,通过庭审公开平台,实现庭审网络直播。社会各界可通过手机、网络访问湖北庭审公开网,直接观看我院庭审现场,自开通直播庭审来,共直播庭审29场次,进一步扩大司法公开覆盖面,让群众更好地了解、参与和监督司法。

三、围绕中心工作,全力服务“三个洪湖”建设

主动服务全市大局。通过案外协调、诉前调解、先予执行等方式为招商引资、旧城改造、市政建设等全市重点工程项目保驾护航。对企业因经营困难引发的债务纠纷,慎用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对存在的共性问题上门走访座谈,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经营和防范法律风险。审慎审理“僵尸企业”,为有序推进企业破产清算程序,武汉雪花秀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在市法院召开,会议各项议程依法规范有序,充分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了债权人对破产清算工作的理解与信任,为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为公平清理该公司的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奠定了良好基础。推进“绿色洪湖”建设,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加大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民事案件审判力度,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履行监管职责,积极推进环境公益诉讼,洪湖两例案件入选荆州市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八大典型案例。

全力攻坚精准脱贫。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各类帮扶活动。在春耕时节,为贫困户送去化肥“及时雨”;酷夏之时,为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通水通电,改善居住环境;秋季入学时,为贫困户子女实施教育扶贫教育资助;寒冬腊月送去食用油、棉被等生活物资。落实“一帮一”帮扶制度,法院干警与困难户结对子,每月定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成常态,动态掌握帮扶对象脱贫成效。在全国扶贫日,干警们踊跃捐款全力支持帮扶项目建设。洪湖法院干警用实际行动,让贫困户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坚定了贫困户的脱贫信心,得到了老湾乡政府、贫困村村委会及贫困户的认可和赞扬。三年来,洪湖法院向三个扶贫村和贫困户共落实帮扶资金和物资近80万元,和平村、丰垸村已于2016年出列贫困村,扶贫攻坚取得了初步成效。直面问题抓整改,脱贫发力补短板。在市精准脱贫专题督办会召开后,洪湖法院积极行动,正视存在问题,通过立行立改,夯实驻村工作队力量、全力补火,入户排查问题回头看等措施,及时解决精准识别、错登漏登信息等“硬伤”问题。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通过巡回审判、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等方式广泛宣传交通安全、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校园欺凌等常见法律知识,切实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开展“千万工程”活动,深入万全、黄家口各乡镇进村入户开展平安洪湖民意调查活动,并召开“两代表一委员”恳谈会2次,主动汇报工作,征求意见。指导综治联系村吕蒙口村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组织干警为村民上党课和民调问卷测评辅导课,落实“一单一贴”宣传工作,全力提升“一感两度两率”。

四、坚持严管厚爱,全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注重党建引领,保持政治定力。强化党支部建设,今年首次进行党支部书记述职,接受全院党员评议。认真抓好理论武装“必修课”,扩大“两精神三部法六本书”夜学原著活动覆盖面,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党组书记上党课、邀请专家专题辅导、支部集中学等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全员培训,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保对党绝对忠诚。

注重素质提升,夯实司法能力。针对增强“八个本领”的要求和“智慧法院”信息化建设需求,积极培育学习型、知识型、实干型法官。组织法官参加上级法院轮训活动,按照年度培训计划,按期进行法律业务学习和审判(执行)管理系统、科技法庭操作应用培训,开展岗位练兵、示范庭审、评选精品案件和优秀裁判文书等活动,不断提升法官事实认定、庭审驾驭、法律适用、裁判文书撰写等司法专业能力。

注重问题导向,提升公信力。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司法形象的“六难三案”的问题,持续整治“四风”。 开展“四不为”专项治理活动和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年”活动,及时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旁听庭审,通过恳谈、发放征求意见表和走访等形式广泛收集各方面对法院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同时严格落实案件回访制度,加大案件回访的数量和覆盖面,接受当事人监督,严防在司法行为中的腐败问题。截至到5月底,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审务督察4次,发出督办通知6次,对严重超审限、接待当事人方式简单敷衍的4名干警进行了约谈。

半年来,我们自觉把法院各项工作置于市委领导和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强有力的监督之下,及时、主动地向市委、人大报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为了加强司法监督,根据《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活动的办法》要求,市人大组织了参加张某某等三人涉嫌贪污罪一案旁听庭审的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该案合议庭成员及公诉人员参加座谈,并认真听取代表建议,回答了代表相关询问。

上半年,法院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案件质效不容乐观,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压头,部分执行积案难以化解;二是部分干警缺乏争先创优意识,工作方式老套,审判执行工作中缺少亮点;三是少数干警素质不高,极少数法官的司法水平与群众期待和司法改革要求差距较大。下半年,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审判主业,持续推进改革,加强队伍建设,深化司法公开,努力培树亮点,不断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义无反顾推进司法改革。保持“稳中有进”的改革基调,继续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探索家事审判改革新举措、实施民商事“分调裁”等改革任务。

二是坚持不忘初心服务大局。尊重司法规律,探寻发力点,为全市重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对涉及面广、矛盾叠加、关系民生的重大民商、行政案件,坚持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协调下,以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为目标审慎处理。全力攻坚克难,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迎接第三方评估验收。

三是矢志不渝践行为民宗旨。巩固和充实巡回审判、就地办案等特色工作,为群众提供贴心周到的司法服务。综合运用司法救助等多种手段加强涉诉信访化解,推进涉诉信访案件实质化解。

四是抓铁有痕狠抓队伍建设。狠抓作风建设,主动接受监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纪检介入审判执行工作,严格执纪,刚性问责,筑牢廉洁底线。

五是开诚布公接受社会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改进代表联络工作,畅通代表联络渠道,创新接受监督的方式方法。宣传贯彻《人民陪审员法》,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适时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让人民群众更便捷地了解、监督法院工作。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2018年6月25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邱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今年上半年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来,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提供更优检察“供给”

聚焦“三大攻坚战”,立足检察职能,主动融入,坚持在服务中彰显检察机关使命担当。

一是积极开展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组建5个调研组,分别到发改委、经信局、科技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座谈;到三大园区高新技术企业调研;到乡镇征求“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和建议。主动将上级检察机关精神及领导批示向“四大家”领导汇报,积极争取领导和支持。张远梅书记、沈先武市长、梅平书记、王先标主任、邹贤林主席先后对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作出批示。结合洪湖实际,市检察院围绕水产行业、石化行业开展小专项活动,推进“洪湖莲子”、“洪湖大闸蟹”、“洪湖藕带”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为石化企业转型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启动“检察服务站+非公企业”模式,构建“亲”、“清”新型检企关系。通过进企服务,为湖北长江石化设备、湖北华庆石化设备等高新技术企业解决法律难题6个;通过上门释法,让3名企业职工息诉罢访;通过办理案件,为湖北思博盈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挽回损失60余万元。

二是持续深化“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发挥派驻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检察室功能,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监督行政执法移送涉嫌破坏资源环境犯罪案件4件5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5人,依法批准逮捕涉嫌滥伐林木案件1件2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3件3人。针对部分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和农村基层群众存在法纪观念、环保意识淡化等问题,组建“法治宣讲团”,开展法律政策宣传8场次。与17家行政机关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同维护绿水蓝天的合力得到聚拢。

三是认真做好检察机关群众工作。以提升“一感两度两率”为抓手,下沉检力,推进乡镇(社区)检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年初,对20个乡镇区办和2个社区检察服务站工作人员、职能进行了调整,返聘2名退休干部常驻园林路社区和跑马路社区检察服务站开展工作。选派5名干警全脱产帮扶曹市镇胜利村、童套村、葵花村。已帮助10名贫困户就近择业、5名贫困户参加就业培训;落实危房改造5户、200万产业扶贫项目1个;筹措资金购买化肥10吨,帮扶三个扶贫村春耕生产。积极践行检察官是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使命,办理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书1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书1件。

(二)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加强刑事检察工作

上半年,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案件71件90人,审查后批准逮捕41件58人,不捕30件32人。开展逮捕案件公开审查3件次。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105件126人,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1件1人,审查后提起公诉108件142人,不诉5件5人。

一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批准逮捕并起诉以李俊为首的扰乱招投标正常秩序的恶势力团伙4名成员。经审查,将张某甲为首、张某乙和张某丙兄弟为骨干的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14名犯罪嫌疑人移送荆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有效地对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强有力震慑,为洪湖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件8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件12人,开展对公安派出所侦查活动监督试点工作,审查调阅22个派出所办理案件89件,书面纠正公安机关违法行为11件次。加强审判监督,书面纠正审判违法行为2件次,依法提起抗诉7件7人。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对全市158名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拉网式清查,向法院建议对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的收监1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6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

三是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依法批准逮捕侵害未成人刑事案件2件2人,起诉2件2人。对1名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认真监督考察,强化教育矫治,协调相关部门帮助其就学。针对校园时常发生暴力和欺凌事件,安排 22个乡镇(社区)检察服务站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负责学校法制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目前,“法治进校园”活动实现城区、乡镇中小学校“全覆盖”。

(三)激活检察发展新动力,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

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不断优化各项制度,狠抓执行力,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生效。

一是设定角色权限,落实权力清单。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构建检察权运行机制、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通过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随机分案和指定分案的方式规范院领导、入额检察官权力运行,分别确定检察长办案比例为5%--10%,其他院领导为30%--50%。

二是组建办案单元,优化办案团队。一般案件采取“1名检察官+1名检察辅助人员+N名书记员”的模式;复杂疑难案件采取“1名主任检察官+1名检察官+N名检察辅助人员”的模式。共搭建办案单元26个,其中固定参与轮案的办案单元16个,临时办案单元10个,类案专业化办案单位已搭建未成年人犯罪办案单元和知识产权保护办案单元。

三是强化内部监督,压实司法责任。一方面,强化网上监督,对检察官办案实行流程监管,发现问题及时预警提醒;另一方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和使用、落实司法责任制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帐,由分管院领导、业务主任和承办检察官照单整改销号;同时建立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岗位素质能力标准,加强绩效考核,结果运用与奖金发放、公务员年度评优、检察官等级晋升、员额退出、责任追究等挂钩,充分体现干警的综合能力和业绩导向。

(四)树立强基固本思想,加强队伍“三化”建设

按照“五个过硬”的总要求,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全面加强检察队伍现代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一是坚持高点站位,突出政治建检。制定党组、检察长、班子成员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清单,压紧压实班子建设根基;开展支部周四“两精神三部法六本书”夜学、周五支部主题党日、青年委员会双周二夜读红色书籍等活动,强化了干警政治武装、理论武装和检察自信。

二是坚持超前思维,突出人才兴检。建立业务导师制度,打破条块界线,由年纪大、资历深、业务精、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担任业务导师,帮带青年干警;坚持院领导上讲台制度,每月由一名院领导在“检苑夜读”时间为青年干警讲授业务技能;每季度组织一次“微信平台+业务知识”网络考试,通过强化岗位练兵,力争2至3年时间培养出一批精业务、熟法律、懂科技的复合型检察人才。

三是坚持底线思维,突出从严治检。春节后,开展历时9天队伍集中整训,狠抓“学、谈、查、改”四个环节,达到了严明纪律、转变作风、凝聚力量、提升效能的目的。按照市委部署,扎实开展“三比三促三争创、争当县域经济新的增长极暨履职尽责强化年”主题实践、“四不为”专项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问题整治年等活动,有效防止了“四风”问题反弹。围绕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办公用房、财务管理,促进了机关纪律作风建设。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市检察院上半年大部分工作已跃入荆州检察系统前列;也涌现出一批先进个人:一名检察官被省人社厅、省检察院联合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被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共青团委表彰为“洪湖市优秀青年”;一名检察官夺得荆州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第一名。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许多困难和不足:业务建设发展还不够平衡,有的工作进步迟缓;干警职级待遇没有根本解决,工作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智慧检察水平不高,复合型人才缺乏。下一步,我们将针对这些问题,认真加以解决。

二、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

下半年,我们将积极适应新时代、聚焦新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始终保持“两个务必做到”(务必做到加大司法办案力度、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在荆州检察系统走在前列;务必做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持队伍良好形象,在洪湖市直部门作出表率)、创建“三个检察院”(创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创新型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为“三个洪湖”建设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是积极参与“三大”攻坚战。扎实开展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运用法治力量服务创新发展、守护绿水蓝天;

二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职能,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持续深化平安洪湖、法治洪湖建设;

三是努力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加强刑事检察、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案件管理等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活动。围绕生态破坏、食品药品虚假宣传、环境污染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坚持把公益诉讼打造成生态立市的一把利剑。

五是坚持从严治检不松劲。更加注重检察队伍政治建设、思想建设、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全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始终是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我们将进一步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努力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绩,为“三个洪湖”建设作出更多更优检察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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