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号[总号:213] 2019年3月21日
目 录
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纪要···················· 1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将新滩美好未来新城PPP项目(一期)财政支出责任纳入中长期财政规划管理的决议·································································· 3
洪湖市人民政府新滩美好未来新城PPP项目(一期)的议案····················································································· 4
关于新滩美好未来新城PPP项目(一期)合规性、合法性等情况的说明················································· 鞠宋杰6
关于市人民政府提请将新滩美好未来新城PPP项目(一期)财政支出责任纳入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审查报告
··················································································· 杜光春17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 22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范礼平辞职请求的决定········································································· 31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32
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免毛绪亮范礼平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33
供职报告··································································· 毛绪亮34
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纪要·················· 40
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性等情况的说明··························· 刘会堂41
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禁止
烧长香工作情况的报告··········································· 黄华武49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任免干部的议案···················································································· 59
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免邱正东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60
供职报告················································································ 彭端阳62
供职报告················································································ 龚本红65
供职报告················································································ 张春辉68
供职报告················································································ 陈怀标71
供职报告················································································ 邱正东73
供职报告················································································ 陈再雄75
供职报告················································································ 范发成78
供职报告················································································ 顾雄远80
供职报告················································································ 杜耀平83
供职报告················································································ 董本福86
供职报告················································································ 吴让操89
供职报告················································································ 张仁喜92
供职报告················································································ 刘仁学95
供职报告················································································ 石光辉98
供职报告·············································································· 易重兵101
供职报告·············································································· 李卫民103
供职报告·············································································· 张郭洪106
供职报告·············································································· 金鹏来109
供职报告·············································································· 黄华武113
供职报告·············································································· 陈 超116
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纪要
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9年1月29日在市行政会议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九次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市委常委、副市长汪卢伟受市长沈先武所托提请的新滩美好未来新城PPP项目(一期)的议案和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湖新滩经济合作区党工委副书记鞠宋杰所作的该项目说明。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杜光春作该项目的审查报告。会议审议了上述议案和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将新滩美好未来新城PPP项目(一期)财政支出责任纳入中长期财政规划管理的决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办公室主任赵恒赋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该工作要点。
会议还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同民主持会议。副主任吴华清、夏大铭、李治平、张群安、白振华、杨志雄和25名委员出席了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汪卢伟,市人民法院院长田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邱文,市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龙口镇、螺山镇、新滩镇人大主席,部分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刘同民 吴华清 夏大铭 李治平 张群安
白振华 杨志雄 赵恒赋 王英雄 卢茂林
叶培韬 白大建 朱正会 朱希正 刘经高
刘 磊 李文清 陈再新 徐先华 杜光春
肖新兵 吴永善 陈邦武 周祖山 顾本志
郭 莉 谈文莉 黄正炎 程秋元 曾令辉
彭端阳 蔡黎敏
缺席:余 星 张三友 定世文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将新滩美好未来新城PPP项目(一期)财政支出责任纳入中长期财政规划管理的
决 议
(2019年1月29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新滩美好未来新城PPP项目(一期)的议案》。会议同意市人民政府运用PPP模式实施新滩美好未来新城PPP项目(一期)。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将本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纳入中长期财政规划管理。
洪政函〔2019〕5号
洪湖市人民政府
新滩美好未来新城PPP项目(一期)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为进一步加快新滩新区发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拟启动新滩美好未来新城PPP项目(一期)建设。该期项目总投资38.33亿元,规划面积约9.33平方公里(包括三闸口片区水域和湿地),规划范围北抵新滩荆汉大道、南抵规划路,东侧为规划路、西侧为汉洪公路。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规划设计、土地整理投资服务、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
前期,该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可研批复,并纳入了财政部PPP项目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签订了《新滩美好未来新城PPP项目(一期)PPP合同》及补充协议,首开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区域内还建社区建筑规划方案通过了市规委会评审,项目注册资本金2亿元已经全部到位。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启动新滩美好未来新城PPP项目(一期)建设,并将每年需要支付给该项目社会资本方的财政支出责任纳入我市中长期财政规划。
请予审议。
市长:沈先武
2019年1月24日
关于新滩美好未来新城PPP项目(一期)
合规性、合法性等情况的说明
——2019年1月29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新滩管委会副书记 鞠宋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本人对新滩美好未来新城PPP项目(一期)情况作如下说明:
为打造宜居、宜业、绿色、生态的“田园综合体”新型城镇,擦亮洪湖市招商名片、资源名片、特色名片,拉动新滩和洪湖经济增长,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洪湖市政府根据国家“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快速推进”的原则,率先启动了新滩美好未来新城首开区建设。
首开区占地9.33平方公里,核心建设项目有回凤岛旅游休闲区、长江生态保护科技馆、中央文旅商业街、九年一贯制学校、社区全科门诊医疗体系、居民安置社区、人才公寓社区、美好生活社区等。
一、新滩美好未来新城PPP项目(一期)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湖新滩经济合作区三闸口片区。区域面积约9.33平方公里(包括三闸口片水域和湿地),项目区域北抵荆汉大道、南抵规划路,东侧为规划路、西侧为汉洪公路。
项目合作期共20年,其中建设期5年,运营期15年,项目总投资为38.33亿。其中建设投资36.06亿元,建设期利息2.27亿元。上述投资在政府付费时以政府审计结论为准。
二、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
本项目将规划设计、土地整理投资服务、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建设服务项目,采用打包方式,交由社会资本方采取综合开发模式运作。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如下:
1、市政道路:首开区配套市政道路21条,总长度34.79公里,总面积80.41万平米,含沿线给排水、供配电、天然气、通信网络等设施。
2、还建社区:规划建设住宅楼总建筑面积19.72万方。
3、水体公园:建设水体公园239.80万㎡。
4、长江科技馆:规划建设长江科技馆1.5万方。
5、学校:规划建设两所九年制学校9.93万方。
6、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医院、社区公共服务等城市配套相关服务设施1.5万㎡。
7、其他工程:集散中心、停车场等。
三、项目前期进展情况
1、立项:2017年12月完成《洪湖市新滩美好未来新城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审批;
2、可行性研究报告:2017年8月《洪湖市新滩美好未来新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 2018年1月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审批。
3、PPP实施方案:2018年3月19日项目通过了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评审,2018年4月27日通过了项目实施方案评审。
4、PPP项目招标:2018年6月30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2018年7月30日签订《新滩美好未来新城PPP项目(一期)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PPP项目合同》),2018年8月10日签订《新滩美好未来新城PPP项目(一期)PPP项目合同补充协议》。
四、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一)项目交易结构
1、项目公司组建:考虑到洪湖市财力紧张和减轻政府未来风险,给予社会资本在合法合规基础上更大的自主权,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按照PPP运作模式要求并结合本项目特点,设立专门从事项目片区开发建设运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SPV公司),项目公司将作为本项目的经营主体,统筹实施本项目。
2、股权结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由社会资本全额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持有项目公司100%的股权。
3、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湖新滩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是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对《PPP项目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4、项目资产形成和移交
(1)项目资产的形成
建设期,项目公司通过招标确定施工承包人,政府委派代表全程参与到项目的招标建设工作中,由中标人负责完成项目建设施工,政府审计部门或者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项目前期决策、合同管理、后期运营、移交进行审计。
基础设施建成后由社会资本移交给政府,所有权属于政府,运营期内政府方应给予社会资本无偿占有、使用的权利。
运营期形成的新资产,由政府和社会投资人以有助于项目良好运行的原则约定所有权属,未在运营期移交给政府的剩余资产在合作期满后移交给政府。
(2)项目资产的移交
本项目合作期限届满时,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按相关协议履行完毕,社会资本方应将合作区域内相关资产、产权、经营管理权等权利和权益全部无偿移交政府。
5、项目融资
本项目的所有融资形式必须依法依规进行,项目公司要优先利用项目收益权及自身信用进行项目融资,并拓展多种融资渠道。
6、权利转让和承继
项目公司成立后,通过与政府及社会资本签订合同承继社会资本在PPP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7、市政府需将每年需支付的项目建设投资回报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并通过市人大对预算的审批,保障项目服务费用的及时支付。
(二)项目付费机制及绩效考核
本项目付费机制主要由政府按绩效付费和少量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相结合,社会资本的投资及回报资金来源主要为政府付费,上限不超过合作区域新增财政收入项目公司应享有的部分。
1、社会资本方收益水平
本项目全投资财务测算内部收益率为税后5.38%,低于洪湖绿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等PPP项目收益率,在合理范围内。
2、政府付费机制
政府每年直接付费数额包括:社会资本方承担的年均建设成本(折算成各年度现值)、年度运营成本和合理利润。
3、调价机制
对于政府付费项目的费用结算机制为每年据实结算记账且与绩效考核挂钩,政府付费按照“合作期满免除政府未支付费用”的方式,其中考虑了项目公司记账收入延迟支付费用,且延迟支付费用以当年贷款利率为付费依据,国家公布的贷款利率与通货膨胀率紧密联系,结算周期仅为1年,周期短,不再另设调价机制。
4、项目投资结算挂账时间
(1)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设施建设费用,每年3月底根据验工计价办理结算并挂往来账;
(2)土地整理费用,每年3月底前完成结算并挂往来账;
(3)规划、咨询服务、公共项目维护及公用事业服务费用等,每年3月底前完成结算并挂往来账。
5、支付时点
政府支付的前提是政府往来账上有应支付的往来账,同时本区域内单独核算的政府账上有可以用来支付的收入资金。
6、政府按绩效付费资金来源
为保证政府付费资金来源,洪湖市政府承诺将项目区域内下述收入中的地方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即扣除上缴中央、湖北省及荆州市后的部分)作为支付的资金来源,须每年列入财政预算。
(1)项目区域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按照规定列入基金预算收入,从政府性基金预算统筹支出。
(2)项目区域内的新增税收收入地方留成部分;
(3)项目区域内的新增非税收入扣除上缴中央、湖北省、荆州市级以外的地方留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策性规定的收费项目及其他专项收入和专项基金);
(4)在项目区域内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争取到的国家、省、市及其他机构专项资金。
7、绩效考核
本项目的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情况、引进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运营维护水平四个部分,每年考核一次,新滩管委会、市财政局负责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对社会资本方上一年度的实施计划及开发进度情况、引进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运营维护水平进行综合考核评估,社会资本方应全力配合并提供相关考核所需文件。
(三)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20年,其中项目建设期5年,运维期15年。
(四)财务审计
社会资本方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并组建项目公司后,市政府成立财务专班入驻企业,对公司投资情况全程跟踪。本项目总投资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审计机构跟踪审计,市政府进行二次审计。
五、政府和项目公司经济收益
政府收益情况:经测算,项目合作期内,政府可用来支付的资金收入为69.24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28.5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68亿元。总支出64.72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24.2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43亿元。政府在合作期可以获得净收益5.46亿元。
项目公司收益情况:经测算,项目合作期内,项目公司应结算收入63.79亿元。项目公司总支出53.03亿元,净收益10.76亿元,内部收益率为5.35%,投资回收期17.35年。
本项目属于片区内自营平衡,政府支出来源于片区自身产生的收益,不使用片区外政府的收入,经测算,本项目政府可用来支付的收入能够覆盖政府的支出责任。
六、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事项
恳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新滩美好未来新城PPP项目(一期)启动,并将每年需要支付给该项目社会资本方的财政支出责任纳入我市中长期财政规划。
|
||||||
年份 |
股权支出 |
补贴支出 |
风险支出 |
配套支出 |
全生命周期财政支出合计 |
|
2018年 |
0.00 |
0.00 |
864.10 |
0.00 |
864.10 |
|
2019年 |
|
3180.18 |
1799.14 |
|
4979.32 |
|
2020年 |
|
9189.38 |
1879.74 |
|
11069.12 |
|
2021年 |
|
15470.47 |
1471.37 |
|
16941.84 |
|
2022年 |
|
20988.25 |
2054.85 |
|
23043.10 |
|
2023年 |
|
28509.08 |
274.88 |
|
28783.96 |
|
2024年 |
|
29767.77 |
177.35 |
|
29945.12 |
|
2025年 |
|
31082.42 |
108.43 |
|
31190.85 |
|
2026年 |
|
32455.51 |
67.66 |
|
32523.17 |
|
2027年 |
|
33889.66 |
47.18 |
|
33936.84 |
|
2028年 |
|
35387.60 |
48.67 |
|
35436.27 |
|
2029年 |
|
36952.19 |
50.20 |
|
37002.39 |
|
2030年 |
|
38586.38 |
51.78 |
|
38638.16 |
|
2031年 |
|
40293.31 |
53.41 |
|
40346.72 |
|
2032年 |
|
42076.22 |
55.10 |
|
42131.32 |
|
2033年 |
|
43938.51 |
56.84 |
|
43995.35 |
|
2034年 |
|
45883.73 |
58.63 |
|
45942.36 |
|
2035年 |
|
47915.58 |
60.48 |
|
47976.06 |
|
2036年 |
|
50038.00 |
62.38 |
|
50100.38 |
|
2037年 |
|
52255.00 |
64.35 |
|
52319.35 |
|
合计 |
0.00 |
637859.24 |
9306.54 |
0.00 |
647165.78 |
|
||||
年份 |
全生命周期财政支出合计 |
其中由政府性基金支付 |
其中由一般公共预算支付 |
|
2018年 |
864.10 |
864.10 |
0.00 |
|
2019年 |
4979.32 |
4979.32 |
0.00 |
|
2020年 |
11069.12 |
11069.12 |
0.00 |
|
2021年 |
16941.84 |
16941.84 |
0.00 |
|
2022年 |
23043.10 |
17609.09 |
5434.01 |
|
2023年 |
28783.96 |
22208.82 |
6575.14 |
|
2024年 |
29945.12 |
21989.20 |
7955.92 |
|
2025年 |
31190.85 |
21564.18 |
9626.67 |
|
2026年 |
32523.17 |
20874.91 |
11648.26 |
|
2027年 |
33936.84 |
19958.93 |
13977.91 |
|
2028年 |
35436.27 |
18243.44 |
17192.83 |
|
2029年 |
37002.39 |
15855.20 |
21147.19 |
|
2030年 |
38638.16 |
13261.54 |
25376.62 |
|
2031年 |
40346.72 |
9894.78 |
30451.94 |
|
2032年 |
42131.32 |
8634.18 |
33497.14 |
|
2033年 |
43995.35 |
7148.49 |
36846.86 |
|
2034年 |
45942.36 |
5410.81 |
40531.55 |
|
2035年 |
47976.06 |
3999.33 |
43976.73 |
|
2036年 |
50100.38 |
2312.38 |
47788.00 |
|
2037年 |
52319.35 |
64.35 |
52255.00 |
|
合计 |
647165.78 |
242884.01 |
404281.77 |
|
|||
年份 |
政府性基金收入 |
由政府性基金支付 |
|
2018年 |
13855.51 |
864.10 |
|
2019年 |
17467.29 |
4979.32 |
|
2020年 |
18621.15 |
11069.12 |
|
2021年 |
20178.86 |
16941.84 |
|
2022年 |
21892.33 |
17609.09 |
|
2023年 |
23777.16 |
22208.82 |
|
2024年 |
25850.47 |
21989.20 |
|
2025年 |
27752.75 |
21564.18 |
|
2026年 |
29729.45 |
20874.91 |
|
2027年 |
26881.89 |
19958.93 |
|
2028年 |
28788.35 |
18243.44 |
|
2029年 |
30847.33 |
15855.20 |
|
2030年 |
0.00 |
13261.54 |
|
2031年 |
0.00 |
9894.78 |
|
2032年 |
0.00 |
8634.18 |
|
2033年 |
0.00 |
7148.49 |
|
2034年 |
0.00 |
5410.81 |
|
2035年 |
0.00 |
3999.33 |
|
2036年 |
0.00 |
2312.38 |
|
2037年 |
0.00 |
64.35 |
|
合计 |
285642.54 |
242884.01 |
关于市人民政府提请将新滩美好未来新城PPP项目(一期)财政支出责任纳入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审查报告
——在2019年1月29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杜光春
市人大常委会:
依据《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2017年9月29日湖北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为审查好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新滩美好未来新城PPP项目(一期)财政支出责任列入中长期财政规划的议案》,1月24日-25日,市人大财经委工作专班就新滩美好未来新城PPP项目(一期)有关可行性报告、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询问和调查研究,重点审查了该项目的合规性、合法性、风险性。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实施项目的合规性审查
2017年国务院《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区建设,探索多元化的开发区运营模式”,鼓励以PPP模式开展片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在现有开发区中投资建设、运营特色产业园。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已经将片区开发PPP项目作为典型案例和示范项目在全国推广。洪湖市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PPP模式在洪湖市的应用,新滩未来新城采用PPP模式建设,是政府计划采用的主要建设方式。新滩经济合作区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我市共建区,与仙桃、嘉鱼毗邻,与武汉市仅一水之隔,是我市重点建设的小城镇,也是湖北省唯一进入“两圈一区一带”(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新农村建设试验区、长江经济开放开发带)的“节点镇”,同时也是省级“中心镇建设试点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的规定,地方政府可以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
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第25号令)规定,政府可以授予项目特许经营权。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92号)规定,项目可以采取政府付费的方式实施,支付费用需要纳入市财政当年的年度预算和中长期财政规划。
二、实施项目的可行性审查
为打造宜居、宜业、绿色、生态的“田园综合体”新型城镇,擦亮洪湖市招商名片、资源名片、特色名片,拉动新滩和洪湖经济增长、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洪湖市政府根据国家“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快速推进”的原则,率先启动新滩美好未来新城PPP项目(一期)的建设。
与传统的建设模式相比较,本项目通过PPP方式依法依规组织实施,能够带来显著的项目效益。主要体现在:第一,可增加洪湖市公共服务供给,为经济的快速发展奠定基础;第二,社会资本的注入在降低政府投资成本、减轻当期的政府财政支付压力的同时,可以优化政府财政收支体系;第三,优化项目风险分担机制,降低项目的整体建设及维护风险;第四,不增加政府额外财政支出,政府债务风险小;第五,政府从传统模式下的项目采购方转变为参与方与监督方,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第六,采取PPP模式对公共服务的购买,可促进产品供给的创新。在各类资源得以充分合理利用的情况下,本项目的实施能极大促进区域产业的聚集、城市功能的完善、生态环境的保护,提高新滩经合区的经济竞争软实力,促进产城融合。
另外,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湖新滩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受市政府委托对新滩美好未来新城PPP项目(一期)建设做了很扎实的工作,该项目于2018年1月完成项目立项及可研批复,5月纳入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7-8月完成《新滩美好未来新城PPP项目(一期)PPP合同》及补充协议签订,11月完成首开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专家评审,12月完成区域内还建社区建筑规划方案规委会评审;项目注册资本金2亿全部到位。
三、实施项目的偿债风险性审查
新滩美好未来新城PPP项目(一期)合作期共20年,其中建设期5年,运营期15年,项目总投资为38.33亿。其中建设投资36.06亿元,建设期利息2.27亿元。上述投资在政府付费时以政府审计结论为准。
本项目政府收入总计69.24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28.56亿元,一级、二级税收40.68亿元。本项目全生命周期过程的财政支出责任为64.72亿元,其中 :由政府性基金支出24.29亿元、从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支出40.43 亿元, 支付共分20年,项目预期收支略有结余。截止目前,洪湖市 PPP 项目(包括本项目)各年(2018~2046 年)占用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度占预测的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区间在0.10%~3.5%,在新滩美好未来新城PPP项目(一期)合作期2018年—2037年间,洪湖市 PPP 项目的开展,占用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 0.4%~3.5%,项目满足财金[2015]21号文中第二十五条“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应当不超过10%"的要求。
政府支付项目公司的全部资金来源于本项目合作区内产生的收益,不使用片区外的政府财政收入,其项目融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均由社会投资人负责,政府不兜底、不担保,片区产生收入就给项目公司付费,不产生收入就记账,合作期满,片区产生的收入不足以支付社会投资人应得收益时,政府不再另行支付,免除政府支付责任。本项目不增加政府额外财政支出,政府债务风险小。如果没有其他不可控风险出现,政府能够承受对项目的资金投入。因此,本PPP项目财政支出在财政承受能力范围内,且没有造成行业和领域过度集中,项目适宜采用PPP模式,通过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四、审查意见和建议
经审查,市政府提出的按绩效付费和少量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启动新滩美好未来新城PPP项目(一期)建设,符合国家政策、城市总体规划和财政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财政风险可控,现批准市政府按绩效付费和少量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该项目,同意市政府将每年需要支付给该项目社会资本方的财政支出责任纳入我市中长期财政规划。
建议:
(一)要严格依据法规推进项目,健全项目投资审核确认机制、项目建设绩效评估机制、政府付费审查监督机制和项目到期资产移交机制等制度,确保项目全过程合法合规,把民生大事办好办实。
(二)要强化项目区域内政府性基金和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应缴尽缴,确保项目预期新增财政收入的全额实现。
(三)项目建设资金要合理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进展情况要积极主动和自觉接受各级人大代表和市人大常委会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
(2019年1月29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我市高质量发展的全面推进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统领人大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确定的工作目标,依法履职尽责,不断创新实践,努力把全体代表的智慧和力量汇聚到洪湖的建设和发展上来,为推动新时代“三个洪湖”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一、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继续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自觉维护市委权威,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主动争取市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重视、支持。切实担负起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职责,进一步压实“两个主体责任”,全面推进“两个机关”建设,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
二、依法行使法定职权
科学决定重大事项。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依法就事关全局性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支持、推动政府工作,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积极稳妥推进市级层面重大民生事项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进一步深化乡镇人大重大民生事项代表票决制工作。
努力增强监督实效。围绕经济平稳运行开展监督,充分发挥预算在线监督平台作用,对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绩效进行全过程、全口径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计划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审计报告。调研医保政策落实情况和医疗体制改革情况,对金融行业支持实体经济情况开展视察调研;围绕生态环保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对城乡垃圾清运处理体系建设、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进行视察调研,开展《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围绕民生实事项目开展监督,听取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情况的报告,视察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情况、环湖绿道和洪湖分蓄滞洪区东分块工程安全区建设推进情况;围绕服务“三农”强化监督,重点对全市农业“双水双绿”产业发展、农村土地流转情况开展视察调研,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围绕法律法规实施开展监督,督促市政府落实好“七五”普法规划年度目标任务,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半年工作报告,充分发挥在线监督平台作用,加强对审判活动的实时监督,推动司法改革,促进公平正义。
切实做好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程序,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加强被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
三、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进一步加大代表培训工作力度,组织开展学习考察活动,有计划地安排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的视察、检查、调研、评议等活动,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组织代表开展形式多样的监督活动,探索代表对政府部门工作开展评议的新路子,继续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调动代表依法履职积极性;加大代表意见建议督办力度,坚持重点建议重点督办,完善建议办理“回头看”督办机制,建立独立高效的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测评体系,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进一步提高意见建议办理质量和效率。
四、 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认真贯彻实施地方组织法和《湖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切实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扎实开展“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努力开创新时代乡镇人大工作新局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市直机关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争做“三个表率”争创模范机关的意见》要求,切实加强机关规范化管理和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细,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的人大干部队伍。准确把握人大工作特点和规律,加强宪法法律培训和人大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人大机关干部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加强上下联系交流,主动争取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与指导,完善常委会领导包片负责制和专(工)委对口联系制,学习借鉴外地人大工作经验,不断推进人大工作的创新与发展。进一步改革会议流程,严肃会风会纪,精简文件简报,强化宣传报道,不断提高人大机关的办事效率。
以上工作要点在执行中如需调整或其他需要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的事项,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市人大常委会主要工作
1月
(一)组织荆州市第五届人大代表出席荆州市第五届人大四
次会议。 (承办:办公室、代工委)
(二)组织省人大代表出席湖北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承办:办公室、代工委)
(三)将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市政府办理。
(承办:代工委) (承办:代工委)
(四)召开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围绕会议议题进行调研,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1、审议和表决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
(承办:办公室、各专工委)
2、审议人事议案;
3、其他。
(五)组织部分代表审查《关于洪湖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和《关于洪湖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承办:财经委)
2月
(一)召开乡镇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现场会;
(承办:代工委)
(二)召开乡镇人大主席座谈会。 (承办:办公室)
3月
(一)召开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围绕会议议题进行调研,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1、听取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承办:城环工委)
2、听取市政府关于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方案的报告;
(承办:代工委)
3、其他。
(二)开展《湖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实施情况检查。 (承办:代工委)
4月
(一)开展《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 (承办:城环工委)
(二)视察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情况。 (承办:法制委)
5月
(一)召开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围绕会议议题进行调研,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1、听取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情况的报告;
(承办:教工委)
2、其他。
6月
(一)组织代表继续开展“聚力脱贫攻坚 人大代表在行动”
活动。 (承办:代工委)
(二)组织部分预算审查专家和代表对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 (承办:财经委)
(三)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对2019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调研; (承办:财经委)
(四)视察市政府关于农业“双水双绿”产业发展规划与推进情况。 (承办:农工委)
7月
(一)召开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围绕会议议题进行调研,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洪湖市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承办:财经委)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洪湖市2018年本级财政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承办:财经委)
3、关于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承办:财经委)
4、听取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半年工作报告;
(承办:法制委)
5、听取市政府《关于“红色洪湖”推进情况暨瞿家湾湘鄂西革命根据地旧址群文物保护利用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承办:教工委)
6、其他。
8月
(一)开展代表联系月活动。 (承办:代工委)
(二)视察市政府关于城乡垃圾清运处理体系建设和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情况。 (承办:城环工委)
(三)对政府部门工作开展评议。(承办:办公室 各专工委)
9月
(一)召开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围绕会议议题进行调研,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1、听取市政府关于洪湖市医保政策执行情况报告。
(承办:财经委)
2、听取市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情况的报告。
(承办:农工委)
3、听取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承办:财经委)
4、其他。
(二)视察市政府关于重点建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
(承办:代工委)
10月
(一)视察市政府关于金融行业支持实体经济工作情况。
(承办:财经委)
(二)视察环湖绿道建设情况。 (承办:教工委)
11月
(一)召开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围绕会议议题进行调研,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1、听取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8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承办:财经委)
2、听取市政府关于2019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承办:代工委)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的报告;
(承办:法制委)
4、其他。
(二)视察洪湖分蓄滞洪区东分块工程安全区建设推进情况。
(承办:农工委)
12月
(一)组织慰问代表活动。 (承办:办公室、代工委)
(二)评选2019年度建议办理先进单位、优秀建议提出人。
(承办:代工委)
(三)筹备召开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承办:办公室、各专工委)
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日常工作
1、督促“一府一委两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 (承办:办公室 相关专工委)
2、认真开展“三比三促三争创、争当县域经济新的增长极”主题实践活动。 (承办:办公室 各专工委)
3、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承办:办公室 法制委)
4、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承办:信访室 法制委)
5、做好常委会机关绩效考核工作和对乡镇区办人大工作的绩效考核。 (承办:办公室 各专工委)
6、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参加有关调研视察检查和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等活动;加大各级人大代表行权履职的宣传力度。 (承办:办公室 各专工委)
7、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做好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精准扶贫、城市管理、计生、招商引资、信访维稳等工作。 (承办:办公室 各专工委)
8、做好与外地县市人大的联系与交流工作,组织市人大常委
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预算审查专家、机关干部外出考察、学习。 (承办:办公室 相关专工委)
9、理顺机关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学习型机关。
(承办:办公室)
10、完成上级人大和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承办:办公室 相关专工委)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范礼平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9年1月29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根据洪湖市委组织部(洪组干〔2019〕4号)、(洪组干〔2019〕8号)文件和范礼平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范礼平辞去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职务。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9年1月29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毛绪亮为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范礼平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职务。
洪政函〔2019〕 号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任免毛绪亮范礼平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
任命毛绪亮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免去范礼平同志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职务。
请予审议。
市长:沈先武
2019年1月24日
供 职 报 告
毛 绪 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毛绪亮,1970年10月出生,湖北监利县人,大学本科,中共党员,1990年7月毕业于荆州市农业机械化学校,1994年9月至1997年6月毕业于武汉大学行政管理专业(自修)。1990年8月在监利县毛市农机四厂参加工作,1992年4月至2010年5月,先后在监利县白螺镇计生办、上车镇计生办、上车镇、周老嘴镇、朱河镇工作,历任上车镇王塘管理区主任、党总支书记、上车镇副镇长、党委副书记、周老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党委书记、朱河镇党委书记、镇长、人大主席等职务,2010年5月,调至监利公安局工作,任党委副书记、政委,2017年12月至2019年1月,任监利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2019年1月,调至洪湖市公安局工作,任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今天,组织上提名我为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人选,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与重托,是我人生里程上无比神圣和荣幸的时刻,深感使命崇高、责任重大。在此,我对组织、同志们对我的信任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我决不辜负组织和全市人民的重托,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下,立足新起点,回应新期待,展示新形象,创造新业绩,牢记使命,恪尽职守,为全市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下面,我从四个方面进行供职陈述:
一、坚定信念,努力建设凝心聚力、奋发有为的班子
参加工作近30年,从警近10年,从普通工人走上领导岗位,非常感谢党的培养和组织关心,特别是从监利来洪,奉命于洪湖平安稳定大任,深感责重如山、不敢懈怠。我将始终扛责在前、挺纪在前、干事在前,致力于挚爱的公安事业,以一名“答卷”的学生,全力推进平安、法治洪湖建设迈出坚实步伐,按照“团结、务实、民主、廉洁、高效”的要求,全面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努力提升领导班子的核心战斗力,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向往。
我将注重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工作效能、民主作风“三项建设”,把勤学敏思、益智修身作为理想信念固本培元、凝魂聚气的战略工程。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真学、真信、真用近平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四个意识”“定盘心”,坚定“四个自信”“主心骨”,筑牢“四个服从”“压舱石”,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和省委、市委、上级公安机关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党委班子党性锤炼,努力打造讲党性的领导班子,紧紧围绕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创新思维理念、创新工作方法的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保持政治上的“定力”,远离“信仰危机”,用共产党员守则警醒自己,不迷方向。注重强化服务宗旨意识,努力打造讲奉献的领导班子,坚持立党为民,始终如一地践行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注重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打造讲廉洁的领导班子,始终警惕“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四大危险,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并要求自己和班子成员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做事,勤勤恳恳工作,默默闻闻奉献,真正做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有道德的人,有益于人民的人”。
二、牢记誓言,努力打造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队伍
我将紧紧围绕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总要求,准确把握公安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方向,以铸牢忠诚警魂为根本,以强化科学管理为核心,以增强能力素质为重点,以培育优良警风为保障,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公安队伍。
一是深化政治建警,推进正规化建设。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切实增强全警“四个意识”,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强化宗旨意识教育,做到全心全意为民、热情服务百姓,严格规范执法。此外,通过开展美丽警营建设,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从小事抓起、从点滴抓起,推进队伍管理制度化,消除管理监控的“盲区”,实施有效监管,随时掌握民警生活圈、交往圈的活动情况,确保把每名民警掌控在制度范围内。
二是深化素质强警,推进专业化建设。强化公安业务基础培训,深化实战训练改革和“知识更新工程”,提高民警综合素质和能力。强化公安法律知识培训,完善执法标准细则,加强执法过程监督,提高民警执法素质和能力。强化公安实战技能培训,适应公安工作现实需要,提高民警单兵素质和能力。
三是深化文化育警,推进职业化建设。大力弘扬忠诚为民、无私奉献的优良传统和顽强拼搏、敢打必胜的英雄气概,着力培育为党和人民利益而战、为法律尊严而战、为警察荣誉而战的战斗精神,努力锻造一支有灵魂、有血性、有品德、有本事的队伍。组织丰富多彩的警营活动,进一步强化民警职业认同感,迸发民警干事创业热情。
三、勇于担当,坚决贯彻落实决策、全心全力履职尽责
我将立足全市大局,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盯分管领域工作,不折不扣完成相关牵头工作,体现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
一是始终坚持以全市工作大局为重点,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自身站位,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明确工作责任、工作重点、工作任务,为全市重点工作积极献言献策、提供参考,为全市重点工作推进积极协调、加强指导,想全面抓推进、想办法抓落实,在工作中体现责任与担当。
二是始终坚持以党委政府部署为指引,坚决完成工作任务。以政府工作分工作为自己工作的重点,跳出公安工作一隅,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工作站位,想深想细想全面,抓早抓小抓深入,坚决落实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全力推进各项分管工作。
三是始终坚持以分管交办工作为主线,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按照交办大于分工的原则,对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绝不逃避、绝不推诿,统筹协调好市委、市政府、市直各部门工作,以忠诚、担当肩负起副市长应尽的责任。
四、肩负使命,努力开创平安和谐、社会稳定的局面
我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部署,全力以赴完成各项公安工作任务,为洪湖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是将服务发展作为依法履责的第一要务。始终将公安工作置于市委、政府的领导之下,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发展进程,保护发展成果,服务发展大局。开展新一轮排查治理,紧盯影响经济发展的治安问题和不安定因素,坚持快侦快办、快处快结,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想方设法为招商引资和落户企业提供良好服务,积极提供法律咨询,主动开展送证送检上门,为打造“三个城市”、加快“三个洪湖”高质量发展出实力、务实功。
二是将平安创建作为依法履责的第一职责。高举“严打”旗帜不动摇,坚持命案必破,坚决扫黑除恶,重拳惩治“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对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真正做到露头就打。强化对涉枪、涉爆、涉赌、涉毒、涉黄治安问题的重点整治,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切实解决公共安全隐患,整治校园周边秩序,切实维护全市治安大局稳定。
三是将公平正义作为依法履责的第一标准。牢记“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精神,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忠于法律,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法制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对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始终坚持原则,严格执法,一查到底,当好人民保护神,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注重文明执法,突出人性化管理,强调保护弱势群体,用良好的执法行为塑造公安机关形象。
四是将人民满意作为依法履责的第一归宿。积极探索新的警务模式,为广大人民群众更多、更优质的治安服务产品,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自觉接受人大以及政协和群众监督,经常走出去征求意见和建议,经常请进来向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报告工作,真正将公安工作置于人大及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构建和谐的警察公共关系。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如果能够当选,我将不辜负组织的信任、领导的厚望和人民的重托,努力开拓进取,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以昂扬的斗志投入工作,为洪湖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如果我的提名不能通过,我将接受和服从组织的决定,不断改造自我,在其他工作岗位上继续努力工作。
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纪要
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9年3月21日在市行政会议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十次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市环保局局长刘会堂受政府委托所作的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市城管委办公室主任黄华武受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在全市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禁止烧长香工作的报告。
会议还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同民主持会议。副主任吴华清、夏大铭、李治平、张群安、白振华、杨志雄和28名委员出席了会议。
副市长陈祥,市人民法院院长田勇,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室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刘同民 吴华清 夏大铭 李治平 张群安
白振华 杨志雄 赵恒赋 王英雄 卢茂林
叶培韬 白大建 朱正会 朱希正 刘经高
刘 磊 李文清 陈再新 徐先华 杜光春
肖新兵 吴永善 余 星 张三友 陈邦武
周祖山 定世文 顾本志 郭 莉 谈文莉
黄正炎 程秋元 曾令辉 彭端阳 蔡黎敏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
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19年3月21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市环保局局长 刘会堂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本人就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们以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重点,以开展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核心,全面推进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就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我市环境质量状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据监测,2018年我市城区大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90μg/m3,同比下降11.3%,平均浓度自低向高在荆州9个县市区中排名第4;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8μg/m3,同比下降15.2%,平均浓度自低向高在荆州9个县市区中排名第1;2018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33天,轻度污染115天,中度污染12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64.2%,下降4.5% 。我市环境空气质量首要污染物为PM10 ,按照《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对6个项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进行统计,在荆州9个县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我市位列1名。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1.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按国家对集中式饮用水源的监测频次和指标的要求,陵园水厂达标率为100%。
2.洪湖市内河及湖泊地表水水质状况:2018年我市境内共设置地表水考核断面70个,其中国考断面6个,省考断面5个,荆州市考断面15个,洪湖市对乡镇的考核断面44个。各考核断面的水质现状如下:(1)国考水质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为20.8%,各类水体占比率分别为Ⅱ类5.55%,Ⅲ类20.82%,Ⅳ类34.7%,Ⅴ类33.36%,劣Ⅴ类5.57%;(2)省考水质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为4.17%,各类水体占比率分别为Ⅱ类0%,Ⅲ类8.33%,Ⅳ类58.32%,Ⅴ类26.38%,劣Ⅴ类6.93%;荆州市考核水质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为51.1%,各类水体占比率分别为类Ⅱ类13.33%,Ⅲ类38.33%,Ⅳ类37.5%,Ⅴ类6.38%,劣Ⅴ类3.89%;(4)洪湖市考核水质监测断面41条内河水质总体达标率为15.4%,各类水体占比率分别为Ⅱ类0.2%,Ⅲ类11.2%,Ⅳ类50.4%,Ⅴ类21.2%,劣Ⅴ类17.0%。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我市城区共布设105个环境噪声监测点,32个交通噪声监测点。2018年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7.6 dB(A),与2017年相比下降2.3 dB(A);交通噪声均值为68.2dB(A),与2017年相比上升0.3 dB(A)。
二、2018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一)以促进洪湖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狠抓环保目标考核争先进位
1.切实抓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2018年全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我市减排工作在全省县市区中排名第一,获取省级减排奖励资金407万。
2.切实抓好水环境质量管控。2018年,我市制定了《洪湖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办法》,乡镇区办的水环境管理责任进一步增强,主要河流水环境得到了改善。
3.切实抓好大气环境质量管控。针对我市大气环境状况,我们坚持污染治理、监督执法、质量监测三驾并驱,全方位开展大气环境质量管控。特别是大力度开展秸秆禁烧、扬尘污染整治、燃烧锅炉整治、油烟污染整治,有效改善了我市空气环境质量。
(二)顺利完成中央和省级各级环保督察和专项检查。
无论是清废行动、绿盾行动、饮用水源保护地检查,还是省级环保督察,以及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我们基本做到了没有负面曝光,没有案件被通报,没有案件被移交荆州以上纪检部门。
1.顺利通过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交办我市的信访件9件,在荆州县市区中数量最少(荆州市322件),所有信访件均得到了及时办理,受到了中、省领导的充分肯定。
2.序时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41项整改任务,2018年交账34项,有7项已经按照序时进度上报了销号材料。
3.扎实开展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2018年省级环保督察共反馈问题36个,市委已经下发了《洪湖市贯彻落实省第四次环保督查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各部门正在按要求扎实推进。
4.强力开展“绿盾行动”。在2018年的“绿盾行动”中,我市辖区内长江新螺段自然保护区和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存在30处异常情况,目前30处问题已经按要求全部整改完毕。
5.扎实做好“清废行动”。生态环境部在我市开展“清废行动2018”专项检查,共反馈我市38个整改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毕。
6.有序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一是完善了14处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统一设立警示标志牌56处。二是拆除保护区内的违规建筑30多处,在我市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没有一处违规建筑,无一船舶停留。三是加强水源地的环境监测,并建立了应急监测制度,确保了我市饮水安全。
(三)做好重点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1.严格落实河湖长制。目前已竖立河湖长公示牌牌126块,清除河岸杂草、垃圾241.5公里;对全市河流、河渠长344.9公里的水葫芦、水花生进行了清理。清除拦河网、迷魂阵等阻水设施564处;清除违障设施71处,面积2614平方米;清除违法排污40处。各河流的环境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
2.改善城区黑臭水体。2018年进一步对城东污水收集管网进行完善,并对城西部分污水管网进行了升级改造,特别是对直排城区内荆河的多个排污口进行了截污改道,减轻了内荆河的污染负荷。启动了城区沟渠整治和雨污分流工程,目前进展顺利。
3.全面启动乡镇生活污水厂提标升级和新建工作。一是2018年全面启动了峰口、万全等9个乡镇生活污水提标升级工作;二是对没有污水处理厂的其他9个乡镇区办全面启动新建工作,新建工作正有序推进。同时按时间节点完成了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提标升级。
4、城乡垃圾处理机制初步建成。我市已将在城区及周边乡镇启动了乡村垃圾的村收集镇转运和市处理的机制,其他乡镇也在逐步推广。我市的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在按时间节点开展建设。
5.退垸还湖有序推进。2018年,我市全面启动我市的退垸
还湖项目,已经完成退垸还湖面积近3.2万亩。
6.综合整治长江岸线。我市长江岸线全长135公里,经梳理确认的非法码头(泊位)共80处,按照清场到位、复绿到位、防止反弹到位的工作标准,80处码头已基本完成。
7.畜禽养殖的“三区”进行了重新划定。进一步规范了养殖行为,推进了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治理。
8.开展城区重点餐饮业联合执法活动。特别是对投诉多年油烟扰民的原晶体管厂宿舍的餐饮业实施了全面关闭转型,对其他达不到规范要求的进行了停业整治。
(四)敢于碰硬,强力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工作。
1.严厉整治“散、乱、污”企业。通过开展各类专项环境执法,立案调查环境违法企业21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起,对永喜水产等10家群众反映强烈作坊式企业下达查封决定书;同时组织联合执法,开展了对全市畜禽养殖整治及螺蛳加工厂关停工作,对龙口镇两家塑料颗粒加工企业实施了关停。
2.加大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监管力度。全面实施工业企业环保达标升级暨“三同时”督办工程,指导和督促一泰科技、井力水产等十多家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了尾水在线监控设施。
(五)以人为本,认真开展环境信访工作。我市全年共处理各类信访件425件,其中“12369”举报电话195件、各级转办件230件,处理率100%,回复率100%。没有发生一起因环境问题引起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七)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1.在大湖排水闸、杨柴湖和新滩汉洪大桥点位新建了三座水质自动监测站,目前已经建设完毕投入运行。
2、全面启动了我市第二座空气自动站的建设,2019年二月份已经投入运行。
3.投资1500万大湖底泥疏浚二、三期项目已经基本建设完毕,正在开展验收工作。
三、2019年工作安排
1.全面推进省级环保督察和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围绕两级环保督察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制定和细化整改方案,落实情况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一月一督办,推进整改任务的落实。
2.坚决打好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坚持靶向精准、分类施策、严格执法,实打实、点对点、硬碰硬地开展十大标志性战役。通过压实硬责任、展现硬作为、实施硬考核力争沿江化工企业污染专项整治、非法码头非法采砂整治、岸线资源管控和生态复绿等工程,位于荆州前列,取得良好成效。
3.扎实推进长江保护修复八项专项行动。生态环境部在2019年将联合多部委在沿长江11省开展劣Ⅴ类水体整治,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绿盾”专项行动,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我市将按照要求提前谋划,提前排查,提前整治,确保整改见成效。
4.继续打好水、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推进大气扬尘治理、工业污染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长江岸线整治、大湖和四湖总干渠水质改善、退垸还湖问题整治,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落实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在全市基本完成城乡垃圾收集转运处理机制,2019年完成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按精准施策、步步为营、稳打稳胜的原则,大力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攻有方向、战有成效。
5.加快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完成环保机构监测监察垂直管理体制改革。围绕国家、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大纲,加快完成创建工作的各项指标和任务,确保2019年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
6.进一步抓好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考核。坚持精准监测、严格考核、定期通报、形成震慑的原则,加强20个乡镇区办水质监测和考核,促进乡镇区办水环境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在城区重点区段建设扬尘自动监控和预警系统,加强重点区域扬尘监测、管控与考核,促进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市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禁止
烧长香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9年3月21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黄华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本人就在全市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禁止烧长香工作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88号)文件要求,切实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营造良好生活环境,提高群众幸福指数。现将在全市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禁止烧长香(以下简称“两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两禁”工作背景
2012年元月,我市中心城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禁止烧长香(以下简称“两禁”)工作,近7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也得到了市民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对我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为进一步巩固我市 “两禁”工作成果,提高工作成效,围绕实施乡村振兴这一重要战略任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建设文明和谐、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在征求各乡镇区办以及相关单位(部门)意见后,市城管委办公室起草了《关于在全市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禁止烧长香的通知》(送审稿),并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2019年3月6日市政府召开关于在全市开展“两禁”工作的听证会,会议充分听取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代表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并获得一致通过。
二、“两禁”工作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精神,建设生态宜居、文明和谐美丽乡村,建立起“政府领导、部门履职、社会联动、全民参与”的“两禁”工作格局。
(二)工作目标。在2019年内,我市实行全域“两禁”,确保全域无生产、储存、销售、燃放,不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爆炸、重大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努力实现保护环境、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目标。
(三)工作安排。坚持以重大节日和各类红白喜事为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宣传,强化责任,严格管理,依法处罚。遵循因地制宜、稳步实施,落实责任、形成合力的原则,积极动员各方力量,强化各项工作举措,全面开展“禁鞭禁香”工作。具体步骤为: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二是全面开展宣传动员工作;三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管理台账;四是大力开展源头清理;五是着力开展巡查管控;六是加强督查考核。
三、工作建议
建议从2019年6月30日起,我市启动全域“两禁”工作,并按照工作方案强力推进。
附:《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禁止燃放烟花
爆竹和禁止烧长香的通知》(送审稿)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市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禁止
烧长香的通知
(送审稿)
各乡镇区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为了保障市民和国家、集体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和《湖北省燃放烟花爆竹若干规定》(省政府令第289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讨论,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在全市全面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禁止烧长香(以下简称“禁鞭禁香”)。为了确保“禁鞭禁香”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通知。
一、工作目标
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履职、社会联动、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广泛宣传,强化责任,严格管理,依法处罚,以重大节日和各类红白喜事为重点,扎实开展“禁鞭禁香”工作,努力实现保护环境、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目标。
二、“禁鞭禁香”范围和时间
从2019年6月30日零时起,全市区域内实施“禁鞭禁香”。
三、建立严查严管机制
各乡镇区办要建立健全严查严管体制机制,要充分发挥主体责任作用,组织辖区各部门、基层组织开展“禁鞭禁香”工作。公安、城管、应急、市场等部门要依法履职,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要组建“禁鞭禁香”执法专班,全面开展“禁鞭禁香”执法工作。市“禁鞭禁香”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督导,加强巡查力度。
四、承责单位及工作任务
市“禁鞭禁香”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区域“禁鞭禁香”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工作,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或个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提请市委、市政府作出相应处理。
市宣传部门:负责在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播报“禁鞭禁香”通告、相关处罚规定和违规受处罚的单位或个人,确保部门(单位)不组织,党员干部不参与。重点在春节、清明等节日期间,要正确引导广大群众革除陋习,共享文明生活。
市纪检监察部门:对组织或参与燃放烟花爆竹或烧长香的党员干部、监察对象严肃问责,同时对“禁鞭禁香”工作承责单位失职失责行为严肃问责。
市公安局(各乡镇区办派出所):主要负责宣传、巡逻和受理市民举报,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未经安全许可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2019年6月10日后,禁止在全市区域内布设烟花爆竹批发场所或零售网点。对全市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理,禁止批零经营烟花爆竹和长香。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在2019年6月30日前依法吊销鞭炮经营许可证和临时许可证。
市教育局(各中小学):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禁鞭禁香”专题教育活动,与学校建立责任制度,给学生家长印发“禁鞭”安全责任信和“禁香”文明责任信。
市民宗局:负责全市各宗教场所落实“禁鞭禁香”责任,严防利用宗教活动燃放烟花爆竹和烧长香。
市民政局:加大监管力度,杜绝在殡葬活动中燃放烟花爆竹。
市城管局:负责对中心城区专班巡逻,日常监管。督促沿街单位或门店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禁鞭禁香”工作宣传口号,同时对在公共场所燃烧长香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或举报。
市住建局:负责督促中心城区所有开发企业及物业小区落实“禁鞭禁香”工作。
各乡镇区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区办政府是“禁鞭禁香”工作的实施主体,各地行政负责人是本辖区“禁鞭禁香”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辖区“禁鞭禁香”工作,并建立健全“禁鞭禁香”工作机制。各村(场)、社区、村民(居民)小组要有专人负责,动员村 (居)民配合、支持“禁鞭禁香”工作。组织开展本辖区“禁鞭禁香”宣传工作,层层组织召开动员会,通过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宣传,确保不留死角。要组织开展巡逻工作,对违规燃放、生产、储存销售、携带烟花爆竹和烧长香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及时向公安等部门举报。要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地段的防范工作,对婚丧嫁娶、小孩出生、建房上梁、开业庆典等有可能燃放烟花爆竹或烧长香的,要上门做好告知和劝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和引导。各地各单位要大张旗鼓地宣传“禁鞭禁香”的政策、目的、意义及相关处罚规定,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对燃放烟花爆竹和烧长香的人和事要公开曝光。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摒弃传统陋习,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和卫生习惯,自觉主动地配合、支持“禁鞭禁香”工作。
(二)强化责任和领导。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乡镇区办政府行政负责人为“禁鞭禁香”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加强组织领导和督办工作。各部门(单位)既要各负其责,又要齐抓共管,坚决打好“禁鞭禁香”攻坚战,并建立长效机制。
(三)严格管理和问责。“禁鞭禁香”工作的成效将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市“禁鞭禁香”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和考评,对工作不力的部门要公开通报。市纪委监委将对不听劝阻、顶风而上的部门、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严格问责,严肃追责。坚持“属地管理,责任顺延”原则,村(场)、社区或单位首次出现燃放烟花爆竹或烧长香的,除依法依规对当事人实施处罚外,还要追究基层单位(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对其主管的乡镇区办或相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发现两起及以上的,其主管的乡镇区办或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洪湖电视台向全市人民公开致歉。对在“禁鞭”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根据《湖北省燃放烟花爆竹若干规定》实施罚款处罚;情节严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拘留并罚款等处罚;在公共场所烧长香的,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罚款处罚。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9年3月21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
赵恒赋的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
彭端阳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龚本红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滨湖办事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9年3月21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杨志雄洪湖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张春辉洪湖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陈怀标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决定任命:
张春辉为洪湖市财政局局长;
陈怀标为洪湖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邱正东为洪湖市教育局局长;
陈再雄为洪湖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范发成为洪湖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顾雄远为洪湖市民政局局长;
杜耀平为洪湖市水利和湖泊局局长;
董本福为洪湖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让操为洪湖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张仁喜为洪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刘仁学为洪湖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石光辉为洪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易重兵为洪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李卫民为洪湖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张郭洪为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金鹏来为洪湖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黄华武为洪湖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陈 超为洪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任免干部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洪湖市委组织部(洪组干〔2019〕44号、89号)文件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现向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提请:
免去:
赵恒赋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
彭端阳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龚本红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滨湖办事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9年3月21日
洪政函〔2019〕11号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任免邱正东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现提请任免以下同志职务:
邱正东同志任洪湖市教育局局长;
陈再雄同志任洪湖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范发成同志任洪湖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顾雄远同志任洪湖市民政局局长;
张春辉同志任洪湖市财政局局长;
杜耀平同志任洪湖市水利和湖泊局局长;
董本福同志任洪湖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让操同志任洪湖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张仁喜同志任洪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刘仁学同志任洪湖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石光辉同志任洪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怀标同志任洪湖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易重兵同志任洪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李卫民同志任洪湖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张郭洪同志任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金鹏来同志任洪湖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黄华武同志任洪湖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陈超同志任洪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免去张春辉同志洪湖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怀标同志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免去杨志雄同志洪湖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请予审议。
市长:沈先武
2019年3月19日
供 职 报 告
彭端阳
(2019年3月2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这次组织上拟任我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一职,现就自己的基本情况、主要工作经历、受任后的工作设想向各位作汇报,请予审议。
我叫彭端阳,1969年5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市第十一中学任教师,原石码头办事处任团委书记、武装部副部长等职;龙口镇任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新滩镇任党委副书记,党委副书记、副镇长;戴家场镇任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沙口镇任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市公路局任党委书记、局长;市经信局任党组书记、局长,党组书记。
在30余年的工作中,我始终做到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牢记爱岗敬业、服务人民的工作宗旨。认真负责、吃苦在前、作风扎实、以身示范、坚持从严要求自己。在任职期间都能给当地或单位干部群众留一个较好的印象。
现在,组织提名我拟任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深感责任重大,同时充满信心。如果能得到大家的信任,我将努力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能力。把学习作为适应新工作,新岗位的首要途径。首先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素质。要积极参加上级党委和机关组织的集体学习活动,认真学习理论,提高用理论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其次加强经济、现代科技和业务专业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还要加强政策、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自己理解和运用政策和法规的水平。做到善学、善思、善写、善言,能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工作大局。
二是求真务实,履职尽责。一切从实际出发,从头开始学习,从严要求自己,加快实现角色转换,工作换位。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要把“为领导服务、为基层服务、为机关全体干部服务”的思想,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和落实在各项工作之中,体现在做人做事的各个方面。对工作要有不怕困难,勇往直前、一抓到底的勇气,要养成一种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在工作中要虚心听取不同的意见,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要有敢打敢拼的锐气。对于领导安排的工作和份内的事,要摆正自己的位置,扑下身子,大胆地去工作,大胆地去管理,敢于抓落实,善于抓落实,时刻保持昂扬向上,锐意进取的斗志。
三是廉洁自律,清廉干事。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强化“四个服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项禁令和洪湖市委七条意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清白做人,老实做事。筑牢思想防线,管好自己,管好家庭。切实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如果我任命没有通过,说明我离组织的要求还有差距,我将正确对待,努力改进。如果我任命通过,我将在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立足本职,勤奋工作,为人大机关争当“三比三促三争创”活动排头兵而不懈努力。
供 职 报 告
龚本红
(2019年3月2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您们好!我龚本红,男,1972年9月出生,汉族,洪湖滨湖办事处人,中共党员,2014年4月参加工作,大学专科学历。在滨湖办事处从事武装、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
现经组织提名,拟任我为滨湖办事处人大联络处副主任人选,我既感到无尚光荣,又感到责任重大。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是代表对我的鼓励,更是全处人民对我的重托。我将把这份信任化为履职的动力,把这份鼓励化为履职的激情,把这份重托化为履职的源泉。我将在新工作岗位上勤勉工作、勤奋做事、勤恳做人,致力开创滨湖办事处工作新局面。
一、坚持学习,提高自身整体素质。新的工作岗位有新的目标要求,作为一名人大工作的新手,我将坚持把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作为一种境界,并坚持学以致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推动工作的本领。我将坚持做到不仅向书本学习,更要向老领导、老同志学习,向实践学习,在实践中丰富、锻炼和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增强领导和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坚持把吃透上情与摸清处情相结合,将学以致用与以干促学相结合。在学中干,在干中学,使自己的学识才干和工作能力相互促进,同时提高。努力做到讲党性、爱学习、肯钻研、善思考,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尽快使自己成为人大工作的行家里手,担当起人民赋予的重任。通过坚持不懈地多形式、多途径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地位观,以诚待人,以信处事,以严律己,以良好的形象展现在全滨湖人民面前。
二、转换角色,尽快适应人大工作。我将十分珍惜组织上给予的这次机会,始终牢记职责使命,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牢记职责,尽快适应身份转变,迅速进入工作角色,熟悉新的工作环境,在推动 经济社会发展中进一步发挥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并不断健全滨湖办事处人大工作机构,工作制度,搞好代表活动,加强代表联系,努力推动滨湖办事处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努力探索人大工作发展的新思路、新办法。在具体工作中辛勤工作,任劳任怨,以创新为动力,带头苦干,把本职工作做得更实、更好、更富有成效。
三、团结务实,全力维护班子团结。俗话说:“家和万事兴”。政通人和是事业兴旺发达的保证。滨湖办事处党政班子多年来团结奋斗,协力同心,为办事处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等发挥了先导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做到坚持组织原则,自觉服从办事处党工委的领导,做到与班子成员团结协作,补位不越位,补台不拆台。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取长补短,包容兼蓄,充分调动和发挥全体同志的积极性,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做到在办事处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努力增强与办事处党政一班人的团结,顾大局,识整体,经常开展自我批评,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挥班子的整体作用,遇事与同志们多商量,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和办法,通过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方式交流工作经验、交流思想感情,使班子成员求大同、解小异,识大体、顾大局,在思想观念上形成共识,工作配合上达到同步,调动起一班人的工作积极性,努力创造一个和谐、高效的工作氛围。
四、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廉洁勤政。我将严格服从组织,遵守原则,严格按照纪律与规范行事,在思想和行动上与组织保持高度统一,做到思想与行动一致,对上与对下一致,人前与人后一致。始终服从大局,遵守制度,不做有损大局的事。始终把工作放在首位,不怕苦、不怕累,不计名利、甘于奉献。注重强化人格修养和从政道德,讲操守、重品行,踏踏实实干事,坦坦荡荡做人。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廉洁从政,秉公用权;严以律已、宽以待人。坚持廉洁从政,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清白做人、清正为官、清廉从政”,永葆人民公仆的本色。始终保持做工作、干事业、谋发展的高昂激情,满腔热情地为实现滨湖办事处未来的规划目标和全体滨湖人民共同富裕目标而不懈努力、拼搏奉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也是我的态度和决心,我一定尽职尽责,不辱使命,不负众望,一定紧紧依靠全体代表和全处人民,恪尽职守,以赤子之心回报滨湖父老乡亲的信任和重托,为滨湖的繁荣发展而努力工作!谢谢大家!
供 职 报 告
张春辉
(2019年3月2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大家好!
本人张春辉,男,汉族,洪湖沙口人。1967年2月出生,1987年2月参加工作,199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6年3月至2019年3月任洪湖市民政局局长、党组(委)书记。
经组织研究,拟提名我担任市财政局局长,我倍感荣幸和自豪,更深感责任重大。如果有幸通过任命,我将带领市财政局一班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下,依法行政,恪尽职守,全力开创我市财政工作的新局面。
一、强化学习,理顺思路,不断提升谋划全局和驾驭工作的能力
做到政治上过硬。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会会精神,确保正确的财政工作方向。把学习作为立身之本、为政之本、干事之本。坚持学习法律法规、财经政策和现代信息技术,着力提高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依法理财的能力,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科学性。不断完善工作思路。全面贯彻中央、省、荆州市和洪湖市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对财政工作高起点定位,全力助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提升标杆,创新机制,不断提升科学理财和服务发展的水平
围绕“三个洪湖”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职能,聚焦主责主业,切实担当作为,为加快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一是抓好组织确保收入稳增长。将财政收入组织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加快税收和非税收入缴库。确保完成全口径财政收入计划15.7亿元,增长8.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7亿元,增长8.4%;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达72%。二是进一步强化预算编制。进一步编早编细编实年度预算,切实向预算单位传导压力和责任;深化以项目库为重点的预算编制改革,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到位率;督促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强化预算刚性,完善预算执行考核机制。三是突出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加大民生投入,不断优化财政投入机制,补短板与提质量并举,实现经济社会事业平衡协调发展。统筹整合资金,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四是推动经济建设发展。服务“工业兴市”战略,推动“三满”工程;推进政府的社会资本合作,对接PPP项目落地;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加大争资争项力度,充分发挥部门的桥梁纽带作用。五是强化财政内部管理。创新工作方法,畅通内部衔接,推进信息数据共享,建立内部高效互动机制深化。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深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推动财政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和智能化,全面提升财政内部管理水平。六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激励财政干部忠诚履职、勇于担当,营造更加山清水秀的财政政治生态和更加风清气正的财政理财环境。
三、以身作则,从严要求,不断提升队伍建设和作风转变的力度
时刻牢记使命,责任常挂心中。我将始终保持爬坡上行的压力感、争先进位的使命感、干事创业的责任感,带领党组班子成员和全体财政干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为财政改革发展尽心尽责。一方面,努力在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努力提升财政干部奋发进取的劲头、工作创新的力度和攻艰克难的能力;另一方面在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和管理制度上下功夫,努力推进干部作风转风,以更高的工作标准,更严的工作要求,迎接新时代新的挑战。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无论通过任命与否我都会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勤奋工作,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坚持依法行政,主动争取人大的领导和支持,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和检查。同时我还要严格要求自己,以忠诚之心对待组织,以奉献精神对待工作,以平常之心对待名利,为洪湖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供 职 报 告
陈怀标
(2019年3月2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本人陈怀标,男,汉族,洪湖峰口人。1968年11月出生,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1月至2019年3月任市人社局局长、党组书记。自参加工作以来,我先后在龙口镇、沙口镇、万全镇、市委办公室、市人社局等处工作。30年来,我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忘初心,踏实勤勉,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上都能扎实工作,恪尽职守,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
这次经组织研究,拟提名我担任市医疗保障局局长,我深感责任重大,如果有幸通过任命,我将带领市医疗保障局一班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下,坚持依法行政,履职尽责。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学习,带好队伍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医疗保障局作为新组建部门的工作实际,自觉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等方面的重要论述,以及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技术业务等知识的学习,力争用最短的时间进入角色,用最新的理念指导实践,推进新时代医疗保障工作。
二、令行禁止,勤政务实
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当好参谋和助手,真正做到政令畅通。加大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坚持勤政务实、以身作则,充分调动和发挥班子成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同心协力,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共同致力于医疗保障事业的新发展。
三、廉洁自律,用好权力
我一定时刻提醒自己“干事创业、为民谋利,是党员干部必须肩负的责任,不得有任何敷衍和推脱;权力即是责任,权力越大,责任就越大”。正确对待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规范自身言行,严于律己,廉洁从政,勤勤恳恳做事,清清白白做人,真正做到自重、自省。
四、认真履职,接受监督
我一定坚持忠于职守,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监督,认真执行人大通过的决定,认真贯彻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批评及建议意见,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做人民信任的公仆。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无论通过任命与否,我都将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不辱使命,勤奋工作,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为我市医疗保障工作创造佳绩,以忠诚之心对待组织,以奉献精神对待工作,以平常之心对待名利,为“三个洪湖”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供 职 报 告
邱正东
(2019年3月2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本人邱正东,1965年9月出生,洪湖乌林人,大学文化,1985年参加工作,198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7年2月任洪湖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这次我被组织提名为洪湖市教育局局长人选,并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充分体现了组织上对我的信任和关心,我深感荣幸,同时也感到责任重大。如果人大常委会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倍加珍惜,勇于担当,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夯实理论之基、补好精神之“钙”,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地将市委市政府的各项战略部署领会好、落实好;坚定不移地执行人大决议,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坚定不移地以人民为中心,虚心向同志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书本学习,进一步更新教育理念、创新教育管理,团结和带领全体干部职工一心一意办好洪湖教育。
二、依法办教,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全面贯彻《教育法》和《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依法办教、依法治学、民主决策,不断规范办学行为,狠抓作风建设和师德建设,大力整治作风懒散、师德失范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树立不忘初心、为人师表、潜心育人、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努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业务扎实、品德高尚的优秀教师队伍,推动洪湖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三、勇于担当,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为目标,不畏矛盾,不惧困难,勇于担当,强力作为。科学规划学校布局,为洪湖教育长远发展夯实根基;大力推进学校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切实建强教师队伍;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入推进课堂改革,确保教育质量争先进位;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努力构建平安和谐新校园。
四、清正廉洁,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加强党性修养,坚持自省、自警、自律,淡泊名利,胸怀坦荡,清清爽爽做事。强化纪律意识,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常怀敬畏之心,认真履行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好班子,管好队伍,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牢记使命职责,不忘初心,不负重托,咬定奋斗目标,全身心投入教育事业。
各位领导,教育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德政工程,教育发展使命光荣、任重道远。如果我能有幸肩负教育局局长的重任,我将团结带领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全社会的监督支持下,理清思路,咬定目标,奋发有为,不辱使命,为洪湖教育事业的跨越发展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供 职 报 告
陈再雄
(2019年3月2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在我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供职报告。
我叫陈再雄,洪湖市人,1971年9月出生,大学文化程度。历任洪湖市府场镇镇长助理(副科);洪湖市万全镇副镇长;洪湖市监察局副局长;2015年至今任洪湖市科技局局长。
2015年调任市科学技术局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大力支持下,团结带领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职尽责,科技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科技工作在荆州考核连续4年都居前三位。截止2018年底,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已达到25家,纳入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统计企业45家。高新技术企业数居荆州二位、纳入高新技术企业产业增加值统计企业居荆州第一位。2018年我市完成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35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3%,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居荆州第二位。2018年颐隆众创空间、荷创空间科技孵化器被认定为省级众创空间和孵化器。截至目前洪湖拥有国家级星创天地1家,省级技术工程研究中心3家,湖北省校企共建研发中心3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家,省级孵化器2家,科技创新创业平台数居荆州市第一位。2018年我市实施科技成果转化24项,科技成果转化数居荆州第一位。
组织上提名我担任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这既是组织对我的信任,更包含着新的希望,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如果我的任职能够通过,我将不辜负市人大常委会的期望和重托,团结带领科技经信局一班人竭心尽力,认真履职,不断开创我市科技经信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学习,不断增强驾驭工作能力
深入学习党十九大以来的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准确把握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创造性推进各项工作开展。认真学习现代经济、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坚持学以致用,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的自觉行动。认真学习先进地区的先进理念、先进思想和先进经验,树立科学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新理念,增强驾驭工作能力。
二、认真履职,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开创全市科技经信工作新局面。一是全面统筹,抓好两局班子、人员、职能融合工作。二是大力落实“三满工程”。即在洪湖经开区加快清理、盘活闲置土地和现有存量,努力实现企业“满园工程”。在曹市和府场开发区引导企业加大技改重组力度,做到设备厂房无闲置,无停产状态,实现产能“满能工程”,在新滩经合区做到成熟一处、落地一处,实现项目“满地工程”。三是大力推进问题项目“清零工程”。按照“兼并重组一批、扶持盘活一批、金融处置一批、破产关闭一批”等方式,有效盘活资产资源。四是进一步提升科技服务质量,加大高企培育力度、校企合作力度,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推动洪湖企业转型升级。
三、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
强化法律意识和人大意识,切实将各项工作置于法律、法规的框架下进行,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履行职责。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定、决议和制度。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办理工作,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主动汇报工作,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的视察、调研和评议工作,不断推进科技经信工作的法制化。
四、廉洁自律,树立勤政廉政良好形象
牢记党的宗旨,认真履行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加强道德、廉政修养。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靠制度管人的机制。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注重发挥好班子成员的作用,主动维护班子团结,努力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如果此次会议没有通过我的任命,我也决不气馁,将不断学习,完善自我,认认真真做好组织上分配给我的工作,为洪湖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供 职 报 告
范发成
(2019年3月2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本人范友成,1968年12月出生,洪湖乌林人,大学文化。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6年9月从大同管理区调入市民宗局工作,任局长。
这次组织上提名我为市民族宗教局局长人选,并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如果我的任职能通过,我将倍加珍视组织的信任,倍加珍视人民的重托,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勤恳工作,忠诚履职,努力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一、紧抓思想引领,加强理论学习。时刻牢记使命,突出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以及新修订的《国家宗教事务条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二个维护”,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岗位职责,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
二、紧抓团结进步,维护民族团结。我要勤奋工作,努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严格落实少数民族有关政策,强化对流动少数民族务工、经商人员的管理服务,及时协调外来少数民族群众与当地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矛盾。
三、紧抓依法管理,保障宗教和顺。首先要建立健全市、乡、村三级宗教管理网络和乡、村两级责任制,压实主体责任。其次要大力开展非宗教场所整治、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宗教商业化治理和宗教场所安全检查。最后就宗教领域突出问题,要深入乡镇、村开展调研,持续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推进宗教事务法治化、规范化。
四、紧抓廉洁自律,始终牢记宗旨。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一名领导干部,我更要懂得正确对待权力,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敬畏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不越红线,不失底线。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带头做到时;凡是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坚持简单生活,低调谦和,勤政廉政,依法行政,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竭尽全力,勤勤恳恳,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实际行动践行自己的诺言,为建设红色洪湖、绿色洪湖、金色洪湖,为洪湖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供 职 报 告
顾雄远
(2019年3月2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这次机构改革,将我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流到民政局,这次调整是组织对我的信任和关心,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现在,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思想和工作,并诚恳接受各位对我的任职审议:
我叫顾雄远,1970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1988年3月参加工作,199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3月—2002年8月在政协办公室先后任科员、副科长、科长、专委会副主任(1999年11月至12月在洪湖市委党校青干班学习);2002年8月—2006年11月任峰口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2004年3月至5月在荆州市委党校乡干班学习);2006年11月—2010年8月,任汊河镇党委副书记、镇人大主席团主席;2010年8月至2011年8月,任汊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11年8月—2016年8月任汊河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团主席;2016年8月至9月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2016年9月至2019年3月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2019年3月任市民政局党组书记、提名局长人选。在乡镇和科局任职岗位上,我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依法行政,忠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民政局肩负着全市城乡弱势群体、孤寡救助、五保供养等等重要职责,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民政工作,近两年来,我市民政事业和民政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和发展,对民政工作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民政新兵,我将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遵循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新要求,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以良好的工作成效回报组织、领导的信任与期望。
一、积极学习,适应新时代民政新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做党的路线的坚定拥护者。全面学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民政民生工作的政策方针,系统学习上级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洪湖新时代民政工作实际了解民政工作情况、掌握民政工作政策,解放思想,创新观念,研究解决新时代民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推动全市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履行职责,落实新时代民政新理念
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以保障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为总的工作要求,坚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完善“三直达”工作法,以着力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为工作导向,脚踏实地的为民政服务对象行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落实好党的各项惠民政策,使他们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廉洁自律,争做新时代民政孺子牛
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荣辱观、道德观和人生观,带头弘扬正气,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始终做到清正廉洁。把“为民、爱民”作为民政工作的出发点、着力点、落脚点,以平和之心对待名利,以淡泊之心对待职位,以敬畏之心对待权力,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四、接受监督,坚守新时代民政法制网
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增强法治意识,以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思考问题,以法律规则、法律机制处理问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在法治的框架下履行民政职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认真执行人大决定。
总之,我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认真恪守诺言,正确履行职责,带领民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开拓进取、努力工作,狠抓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民政力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以上是我简单的供职承诺,也是我今后工作的方向和目标。如果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对我的任命,我将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将组织的信任以及在座各位的关心和支持化作工作的强大动力,努力推进工作向前向好。如不能获得通过,我将虚心听取批评意见,正视不足、自查整改,不断完善自我,直到组织认可。
谢谢大家!
供 职 报 告
杜耀平
(2019年3月2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本人杜耀平,1966年出生,1989年入党,1984年参加工作,先后在螺山、乌林、老湾、龙口、滨湖等多个乡镇任政府秘书、镇团委书记、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镇长,1999年至2017年,先后任龙口、老湾、滨湖等乡镇党委书记和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局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2017至2019年担任洪湖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市防办主任、市河湖长制办公室主任。在水利局工作期间,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团结带领水利干部职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奋力拼搏、积极进取,大力推进水利项目建设补强基础设施短板,战胜了2017年夏秋连汛等水旱灾害,推进河湖长制取得显著成效,获得全省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优秀单位、全市“三比三促三争创”十佳单位。
这次组织提名我为市水利和湖泊局局长这样一个重要岗位的人选,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和肯定,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如果人大常委会能够通过对我的任职,我将在新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好职责,严格要求自己,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做好工作。
一、强化学习,提高政治站位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并自觉在治水实践中加以贯彻落实。坚决完成机构改革目标任务,优化职能、明确职责,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平稳交接。
二、全面履责,推进“三水共治”
按照水利部“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总基调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适应治水主要矛盾变化,全面推进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三水”共治,着眼洪湖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谋划水利和湖泊工作。全面开展水利补短板建设,积极推进东分块安转工程、下内荆河系统治理、下内荆河灌区等一批打基础、管长远的重大水利项目早日开工建设,每年水利建设投入20亿元以上;全面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六个全面、三个彻底”落到实处,每年投入水生态治理资金20亿元以上。全面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加强工程运行管理,确保人民群众饮用优质、可靠的自来水。
三、建好班子,带好水利队伍
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新时期水利行业精神,强化依法治水管水刚性约束,全面加强水利行业监管。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团结协作,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维护班子的权威和整体形象,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言行一致,率先垂范,引导干部职工达成干事业、谋发展的共识,增强水利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创建学习型、效能型、服务型、和谐型机关,铸就一支同心同德、富有活力和战斗力的水利队伍。
四、廉价自律,筑牢发展根基
自觉遵守“八项规定”,驰而不息反“四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清正廉洁、自律自警,守住底线,做到慎独、慎微、慎欲、慎友、慎始、慎终。加强对队伍的监督和约束。管好工程招投标、物资设备采购等重点环节和工程、财务、人事等重点岗位,管在制度、管在平时、管在过程、管在细节、管在较真,构建风清气正的行风政风,筑牢发展根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做到主动沟通,勤请示,勤汇报,认真听取人大意见,切实把个人职务行为和部门行政行为置于人大常委会及代表的监督之下,使水利和湖泊工作纳入依法行政的轨道,为“三个洪湖”建设作出自己最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供 职 报 告
董本福
(2019年3月2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董本福,男,1968年4月出生,汉族,洪湖滨湖人,大学文化,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7年2月任市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委农办主任。
这次组织上提名我为市农业农村局局长人选,这是对我的信任,也是对我本人工作的新考验,深感责任重大。面对新的工作,我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忠诚履职、克难奋进、开拓创新,决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信任。我决心从以下四个方面努力: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执政水平
一是在提高政治素养上下功夫。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着重在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其思想内涵及精神实质上下功夫,不断强化中心组学习意识,更新学习观念确立“学理论、转观念、议大事、出思路、建班子”的基本定位。二是在提高业务能力上下功夫。认真学习党在农业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中央一号文件,用新思路解决“三农”发展和农业农村改革中遇到的新问题。坚持把学习作为一种追求,作为一种精神境界,把学习贯穿于工作的始终,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提高领导工作的本领。
二、统筹协调,全力抓好农业农村各项工作
随着农业农村局的组建,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以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为总目标,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工作主线,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准确把握“三农”工作硬任务,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攻弱项,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推进产业振兴,坚持做优一产、做强二产、做活三产,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创建国家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国家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省级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园区;二是持续推进产业扶贫,培育市场主体,构建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小农户(贫困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为促进贫困户脱贫致富提供产业支撑;三是持续推进品牌建设,打造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唱响洪湖农产品公共品牌;四是持续推进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全力创建全省信息进村入户示范县市;五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厕所革命”等工作,当好乡村治理的先行者。
三、严于律已,自觉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加强廉政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坚持自重、自省、自励,用自己的示范作用影响教育干部职工,要求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不以权谋私,以位谋利,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做人,始终保人民公仆的本色。
四、履职尽责,依法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
在工作中,我将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做到经常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与联系,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积极组织办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答复;忠实履行职责,正确行使职权,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如果我能获得任命,我会履行诺言,尽职尽责;如果未获通过,我也会一如既往,更加发奋图强,努力工作。总之,我会正确对待,并以饱满的工作热情,高度负责的精神风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为促进洪湖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争当江汉平原振兴发展的排头兵贡献自己的力量。
供职完毕。
供 职 报 告
吴让操
(2019年3月2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本人出生于1963年7月,1982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副主任医师、大学学历。2001年7月至2013年12月先后任市卫生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局长、血防办主任;2014年1月至今先后任市卫计局党委书记、局长、血防办主任。荣立三等功二次,2012年评为“全国爱国卫生先进个人”。卫生计生工作近几年来屡获殊荣:通过省级卫生城市复评、全省血防传播阻断达标,获国家慢病防控示范区、全省爱国卫生先进县市、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先进县市等荣誉,卫生应急在央视媒体宣传报道、健康扶贫和血防”八有”模式在省、荆州多次交流经验并推广。系统内获国家表彰先进模范人物层出不穷:周祖山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最美中医”荣誉,谢爱娥当选全国首届最美乡村医生、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当选十九大党代表,刘红评为全国最美家庭,江洪文评为全国血防卫士等,为洪湖赢得了荣誉。协和医院托管市人民医院、中南医院托管市人民医院,成为全省唯一两家知名三甲医院托管的县市。
根据组织安排,提名让我担任市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如果我能通过任命,我将不辜负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重托和全市人民的期望。下面供职如下:
一、政治武装强担当、理论学习提素质。我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坚持“两个维护”、坚定“四个意识”,努力学习并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系列会议精神、努力学习并准确把握党和国家系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用坚实的政治理论和娴熟的政策法规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科学决策、推动发展。同时带领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将学习融入工作、融入事业,将自觉学习成为一种风尚、一种习惯,努力打造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团队。
二、抓住机遇促发展,不忘初心惠民生。在国家宏观利好政策大背景下,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市卫生健康事业迎来了历史发展的黄金时期。站在新的起点,面对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我们将重点在促发展、惠民生上做好如下文章:一是继续加大对上争取项目和对外引资力度,加快推进卫生健康“十大”系列项目建设,全面改善和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今年重点是确保市人民医院5月份实施整体搬迁、市中医院风湿大楼年底主体工程完工、市妇幼保健院年前搬入新址,完成龙口府场卫生院整体搬迁、市疾控中心改扩建、村级卫生室“五化”建设任务,启动市二医院整体搬迁、市精神卫生中心和部分乡镇卫生院改扩建、新滩新区医院建设等;二是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步伐,加大远程医疗建设、充分利用三级医院托管优势,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监管,让老百姓看得好病、看得起病;三是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政策,加大对职业人群、老年人群、妇幼人群、生育人群健康服务,努力减少疾病发生;四是加快推进健康洪湖建设步伐,全面开展国家卫生城市、中医先进县市、卫生应急示范城市等创建活动,加大农村改厕、血防综合治理、健康扶贫攻坚力度,改善健康环境、优化健康政策、提升健康水平。
三、勤政廉政做公仆,依法行政受监督。勤政廉政是从政之基石,要继续发扬艰苦创业、勤俭办事的优良作风,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廉政准则,不滥用权力、不谋取私利。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已之心,干净做事、坦诚做人。卫生健康局事关人民生命,生命有限,健康无价,我当殚精竭虑,夙夜在公,不负民之托,当好守门人。我将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决贯彻市人大各项决议、决定,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市人大汇报,及时请求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视察、检查、指导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卫生健康事关民生福祉,习主席在全国卫生健康大会上指出: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当好卫生健康局长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如果这次人大常委会能够通过我的任命,我将恪守承诺,决不辜负党和人民对我的期望和重托,如果人大常委会不能通过我的任命,我也毫无怨言,坚决服从组织的安排。
供 职 报 告
张仁喜
(2019年3月2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大家好!
我叫张仁喜,男,汉族,洪湖市戴家场镇人,1968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1990年9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5年1月至2019年3月任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这次组织提名我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人选,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如果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关心支持下,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廉洁自律、勤奋工作,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为此,我决心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工作:
一、增强学习意识,提升个人修为。作为党的干部,我将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虚心向各位领导学习、向同行学习、向工作学习,真正做到学而化之,学以立德,学以提能。一是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个人修养。按习近平总书记前不久在中央党校青年干部培训班上讲话要求,在学习理论上要舍得花精力,要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主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其理论精髓,思想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退役军人事务事业。二是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履职水平。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的主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坚决贯彻执行《兵役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等退役军人事务各项政策法规,大胆创新、坚实履职,努力开创我市退役军人事务新局面。
二、强化责任担当,开创退役军人工作新局面。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定。做好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既是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维护政治安全稳定的政治任务,更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事关人民福祉的民生工程。对此,我的工作思路是:
一是树立大局意识,强化“一盘棋”思想。退役军人工作的开展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全局工作,紧密联系洪湖经济建设、改革的大局。必须坚持组织观念,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各项决议、决定,保障政令畅通,坚决把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的关怀落实落地。不管面临多大的困难绝不退缩、绝不给组织添乱,努力做到让领导放心,让退役军人满意。
二是树立改革意识,强化责任担当。退役军人工作的根本出路在于全面深化改革。退役军人工作必然会面临许多意想不到的矛盾和问题。对此,我将坚定改革信念,不等不靠、不推不卸,积极争取各级领导支持,加快建立覆盖全域的服务保障体系,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迅速搭建退役军人工作的“四梁八柱”,将改革方案落到实处。
三是树立服务意识,提升履职效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为退役军人工作指出了努力的方向。我一定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导向,甘心当好感情联络员、思想辅导员、政策宣讲员,全心全意为他们服务,让退役军人事务局成为退役军人真正的“娘家”。
三、牢记宗旨意识,争做廉洁勤政表率。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以修身,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干干净净做事,堂堂正正做人;严以用权,主动作为,推行廉洁行政、高效行政;严以律己,牢记宗旨意识,守住底线、不越红线,永葆党员本色。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如果我能获得任命,我一定履行诺言,履职尽责;如果未获通过,我也会正确面对,并一如既往为洪湖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请各位领导一如既往地关心我、支持我、监督我。
谢谢大家。
供 职 报 告
刘仁学
(2019年3月2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本人刘仁学,1973年10月出生,洪湖螺山人,大学文化。1994年9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6年12月任市纪委常委,2017年5月任市安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这次组织提名我为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人选,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如果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关心支持下,不负重托、勤奋工作、忠实履职,当好人民“守夜人”,努力开创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新局面。
一、学思践悟,不断提升个人修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要“善于在常学常新中加强理论修养,在真学真信中坚定理想信念,在学思践悟中牢记初心使命”。我将牢记总书记教诲,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虚心向人民学习、专家学习、向同行学习、向工作学习,真正做到学而化之,学以立德,学以提能。一是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个人修养。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其理论精髓,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思想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应急管理事业。二是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履职水平。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不断压实主体责任,大胆创新、坚实履职、依法治安,努力开创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新局面。
二、担当作为,努力提升应急管理水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树立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我将牢记总书记“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嘱托,以“人民为中心”,尽职尽责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一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坚定不移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守住不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安全生产管理红线。
二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规定,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不留空白。
三是加强安全风险防范。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绷紧防范安全风险这根弦,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完善安全防控体系,不断提升安全管理的水平。
四是统筹抓好机构改革和应急管理工作。我郑重承诺:即将组建的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一定敢于负责、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尽快熟悉本部门的职责调整,明确工作方向和任务,坚持改革与监管两手抓、两手硬,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五是加强事故应急救援。全面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建设,切实承担起防范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做到防救结合,防得好、救得快,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
三、勤政廉洁,牢记宗旨意识。作为一名纪检战线培养的干部,廉洁自律是我从政的操守。今后工作中,我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慎独慎为、不越红线、不失底线,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带领队伍为“三个洪湖”建设贡献应急智慧和应急力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如果这次会议没有通过对我的任命,我也一定会正确面对,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并一如既往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尽心尽力做好自己的工作。
谢谢大家。
供 职 报 告
石光辉
(2019年3月2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大家上午好!
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提名我为洪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拟任人选,我既倍感荣幸,也深知责任重大,我认为,这既是组织和领导对我的信任,同时更是组织和领导对我的鼓励和鞭策。
我叫石光辉,196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1988年11月至2017年10月先后在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市委政法委、市委610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市公安局、市政府办公室等单位工作过,2017年10月至2019年3月任市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自主持市质监局全面工作以来,我始终贯彻以质为帅、量质兼取的第一方针,坚持以打造质量强市、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第一要务,履职尽责,克难攻坚,创新开拓,在着力提升质量供给水平、助力释放质量红利、全力展现质监担当方面,作出了新贡献:期间,荆州市政府授予洪湖市质量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洪湖市委政府授予市质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优秀等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优秀单位、依法行政工作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
多年来,我坚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会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修养;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不同工作岗位上的各项工作任务,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培养了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
今天,如果我的任职被审议通过,我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继续发扬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优良传统,认真学习、努力工作、从严律己、创新履职,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重托。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素养;在开展业务中,抓住党委政府关注、企业群众关心、社会舆论关切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情况,依法及时应对,不断提高市场监管工作的实际成效。
二、求真务实,积极履行职责。把服务于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快县域经济转型发展,建立科学统一高效的监管机制作为工作的落脚点,着力打通准入、生产、流通、竞争、消费、使用等各个环节,推进市场综合监管和综合执法,努力形成大市场、大监管、大质量、大维权、大服务的新格局,全力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改革答卷,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凝心聚力,加强班子建设。坚持把班子建设作为工作上水平、事业上台阶的基础和保障,加强班子团结和学习,加强班子成员间的沟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集体领导制度,实行分工负责制,努力建设上级放心、群众满意、社会认可、奋发有为的领导班子。
四、率先垂范,带好过硬队伍。坚持以示范表率为引领,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加强和改进选人用人工作,培养和造就思想过硬、政治合格、业务精通、德才兼备、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
五、廉洁自律,永葆公仆形象。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强化自律意识;从严落实“一岗双责、两个责任”;坚决反对“四风”,严格执行《准则》、《条例》、《八项规定》,自重、自警、自省、自励;管好自己的亲属子女,带好身边的工作人员,树立勤政廉政、克己奉公的良好形象。
六、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监督。我们的权力是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法定程序赋予的。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既是我们应尽的责任,也是及时了解社情民意的有效的途径。我将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继续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定期、不定期地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情况,对人大的决议认真贯彻执行,对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意见和所提议案,及时答复和办理。通过人大的监督,不断提升市场监管工作质效,增强服务发展的实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市场监管事业正面临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发展局面,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决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监督支持下,紧紧依靠局班子的团结协作,紧紧依靠全局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攻坚克难,创新开拓,务实奋进,不辱使命,圆满完成组织交给我们的各项任务。谢谢大家!
供 职 报 告
易重兵
(2019年3月21日)
尊敬的市人大刘主任,尊敬的各位主任、市人大各位委员:
本人易重兵,1968年10月出生,洪湖府场人,大专文化。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6年4月任中共洪湖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洪湖市扶贫办主任。
这次组织上提名我为洪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人选,并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如果我的任职能够通过,我将倍加珍视组织的信任,倍加珍视人民的重托,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勤恳工作、忠诚履职,清正廉洁,竭尽全力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是加强学习,树牢四个意识。时刻牢记使命责任,加强政策理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央、省、荆州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的方针政策,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恪守政治规矩,严守政治纪律,坚守政治定力,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岗位职责,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保持定力,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履职中坚持政治引领,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群众。
二是勤奋工作,努力不辱使命。事业是连续的,也是发展的。贫困人口脱贫是全面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各级党委政府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困难群众始终是习近平总书记最牵挂的人。当前,洪湖正处于脱贫攻坚攻坚克难的关键期间,脱贫攻坚任务重大而艰巨。在新的岗位上,我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部署要求,真抓实干、埋头苦干,一步一个脚印,一环紧扣一环,落实精准要求,当好参谋、做好协调、勤于服务、严格督办,工作到村,服务到人,完成脱贫攻坚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是廉洁自律,始终保持本色。工作生活中我将正确对待权力,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反对“四风”,敬畏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不越红线,不失底线。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带头做到;凡是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坚持简单生活,低调谦和,勤政廉政,依法行政。
四是以诚相待,激发团队活力。扶贫开发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主动作为,更要协作配合,形成攻坚合力。我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协调配合各扶贫行业部门、社会组织,紧紧依靠全市扶贫干部做参谋勤服务,同扶贫办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一道,加强班子建设,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团结依靠扶贫系统干部职工,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努力打造一支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队伍。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此次不论我的任职通过与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保持初心,牢记宗旨,勤勉工作,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打赢全市脱贫攻坚战,为建设红色洪湖、绿色洪湖、金色洪湖贡献自己的力量。
供 职 报 告
李卫民
(2019年3月2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本人李卫民,1968年10月出生,湖北洪湖人,大学文化。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7年4月任洪湖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局长;2019年3月任洪湖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组书记。
这次组织上提名我为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人选,并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如果我的任职能够通过,更多意味着是责任、是挑战、是担当,我将倍加珍视组织的信任,恪尽职守,扎实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在新起点上切实履行好新的职责和使命,推动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是政治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始终坚持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把对党忠诚作为自己必须坚守的生命线和立身之本,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最新成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深化“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始终保持清醒政治头脑和政治本色,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强学习,做到能力过硬。把学习作为价值追求和日常习惯,不断提升理论思维和专业素养,弥补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全面提高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行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和驾驭风险本领。坚持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管一行像一行,充分发挥大数据服务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作用,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三是重实干,做到作风过硬。始终把抓落实作为工作主旋律,保持实干姿态,以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善抓的巧劲、常抓的韧劲,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深入推行审批服务标准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夯实理想信念根基,带头反“四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四是廉洁自律,立身立德立行。时刻绷紧廉洁从政这根弦,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制度规定,自觉加强党内政治生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从细微之处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始终保持良好的心态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明晰好个人与家庭的情感线,公权与私利的警戒线,纪律与法律的高压线,做到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矩工作圈,管住活动圈,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时常做到慎独、慎初、慎微,自重、自省、自励,不碰红线,不触底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一如继往地清清白白做人,扎扎实实办事,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正确忠实地履行职责,无愧于组织对我的信任与支持,无愧于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关怀与厚爱,为建设“三个洪湖”贡献自己的力量!
谢谢各位!
供 职 报 告
张郭洪
(2019年3月2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大家好!本人张郭洪,男,1976年10月出生,汉族,洪湖市新堤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98年7月参加工作,曾担任市建设局局长助理、总工程师、市规划局副局长、总规划师、局长、党组书记。今年3月,因机构改革,组织任命我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并提名我担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如果有幸通过任命,我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下,恪尽职守、履职尽责,全力开创洪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新局面。
一、坚决把讲政治作为首要任务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做好新形势下人社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发挥新发展理念指挥棒作用,用新发展理念对标调校人社工作。二是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三是坚持把从严治党要求体现在人社工作的全过程。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层层压实“两个责任”,强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遏制“四风”反弹,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碧水蓝天的政治生态,为推动全市人社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坚决把讲担当作为核心导向
一是坚持在依法行政上担当作为。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在就业促进、社会保险、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等方面,优化行政审批、业务经办程序,始终坚持在法律的框架中开展工作。三是坚持在服务大局上担当作为。主动替市委市政府分忧,把人社工作置身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定位、去谋划、去落实,主动啃最硬的骨头、挑最重的担子、接最烫手的山芋,着力提升部门形象和影响力。四是坚持在争先进位上担当作为。牢固树立“争先进位”意识,增强“争先进位”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努力查找工作靠后、排名靠后的原因症结,坚持问题导向,敢字当头、干字在前,强基础、强基层,让每项工作有目标、有成效、有影响。
三、坚决把讲发展作为根本目的
一是大力促进就业创业。加强就业扶贫工作,大规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改进企业用工服务,为民营企业招聘员工10000人以上。二是深入推进社会保障改革。继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落地落实,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水平,加强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三是加强人才服务与人事管理。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技能人才评价改革。四是创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完善事业单位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人事考试管理,加大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力度。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五是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推进智慧劳动保障监察建设。六是统筹抓好重点中心工作落实。以开展“三比三促三争创”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人社行风建设,全面实施“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打造“23℃人社服务”品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如果本次会议没能通过我的任职,我将坚决服从组织的安排,一如既往地为建设“三个洪湖”而不懈努力。
谢谢大家!
供 职 报 告
金鹏来
(2019年3月2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大家好!
本人金鹏来,男,汉族,湖北省仙桃人。1972年7月出生,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4年5月至2019年3月任洪湖市旅游局局长、党组(委)书记。
经组织研究,拟提名我担任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我倍感荣幸和自豪,更深感责任重大。如果有幸通过任命,我将带领市文旅局一班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下,依法行政,恪尽职守,全力开创我市文旅工作的新局面。
一、抓学习、练内功、强党性
坚定政治立场,坚持把坚定理想信念放在首位。一是坚定理想信念,常补精神之“钙”。强化理论武装,自觉锤炼党性,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想问题、办事情,多从群众角度出发,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二是狠抓政治学习,筑牢理论之“基”。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头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强化专业素养,坚持缺什么就多学什么,工作需要什么就钻研什么,真正将文化旅游业务知识学深学透,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
二、真践行、甘奉献、促发展
围绕“三个洪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聚焦主业,切实履职。
(一)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不断提升城市旅游品牌影响力。一是全资源整合,聚焦旅游产业发展。完善金湾花海、金湾酒店、洪湖旅游港续建项目,加快洪旅集团金湾小镇项目建设,整合卓尔“洪湖岸边”国际旅游度假区、欣乐“水墨洪湖”生态旅游休闲区建设旅游项目,努力打造5A级景区。二是全产业联动,深化旅游融合发展。协调推进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大力发展休闲农业项目,支持生态农庄做大做强。策划“研学旅游示范基地”,打造特色文化旅游线路。开启洪湖马拉松赛等品牌赛事,争创“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支持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力争引进建设一批重点康养项目。三是全要素打造,优化旅游配套服务。全力推进环湖绿道建设,实现主要景区与综合交通骨干网络及重要交通枢纽的无缝衔接。加快金湾酒店、旅游厕所、旅游综合驿站等项目建设。开发洪湖特色菜系,包装“洪湖礼物”,研发洪湖贝雕、羽毛扇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力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四是全链条监管,强化市场综合治理。强化旅游安全主体责任,构建旅游安全与应急联合监管机制,形成权责明确、执法有力、行为规范、保障有效的文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体系。五是全方位宣传,提升旅游品牌形象。利用央视等传统媒体,全方位宣传洪湖。加强与周边城市旅游宣传合作与联动,建立联合营销机制。
(二)加快构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推动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一是打造文化艺术精品佳作,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开展文艺精品创作,精心编排原创舞台艺术作品。持续开展荆楚“红色文艺轻骑兵”服务基层服务人民文化惠民活动,送戏送电影下乡。深入推进全民阅读活动,营良好的全民阅读氛围。二是完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推进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加快瞿家湾旧址各项工程施工进度,确保按计划完成项目工程建设任务,并通过省、市主管部门的验收。制订任务清单,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文化艺术中心、体育中心项目建设。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乡镇区办综合文化站分三年逐步进行达标升级。三是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提升非遗保护传承水平。严格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提升“非遗”保护传承水平。做好湖北省《荆楚文库·汉绣》非遗专家组到洪湖收集相关资料接待工作,并对洪湖汉绣传承人进行抢救性记录。
三、抓党建、带队伍、当先锋
党建统领全局,以严与实的作风建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工作,更好地发挥领导班子核心作用。牢牢守住底线,模范遵规守纪。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性意识,坚持用《廉洁自律准则》激励自己,用《纪律处分条例》约束自己,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实际行动树立良好形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打造过硬队伍。全面开展“三比三促三争创”活动,主动作为,奋力开创新局,为“三个洪湖”建设贡献文化和旅游力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无论通过任命与否我都会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勤奋工作,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坚持依法行政,主动争取人大的领导和支持,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和检查。同时我还要严格要求自己,以忠诚之心对待组织,以奉献精神对待工作,以平常之心对待名利,为洪湖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供 职 报 告
黄华武
(2019年3月2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大家好!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作供职报告。
本人黄华武,男,汉族,大学文化,洪湖燕窝人,1974年10月出生,1992年12月参加工作,199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8年2月至2019年3月任洪湖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党组书记。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团结带领市城管执法局全体干部职工,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管理水平,我市城市形象大幅提升、城市面貌大为改观。
此次会议提名我续任市城管执法局局长,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将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努力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组织、无愧于人民的新业绩。具体来说,就是做到“四个强化”、争当“四个者”。
一、强化党性修养,争当对党忠诚的坚定者。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衡量干部是否有理想信念,关键看是否对党忠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地听党话、跟党走。在具体工作中,我将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切实抓好主题党日和周四夜学活动,充分利用好“学习强国”APP,做到强读强记、常学常新,确保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在城管实践中,我将聚焦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真正把工作面临的问题解决好,把城管创造的经验推广好。
二、强化履职尽责,争当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践行者。人大监督是彰显人大地位和权威的重要制度载体。我将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思想,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切实做到依法履职、依法办事。在日常工作中,我将自觉加强与市人大的联系,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积极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我将积极配合人大代表的视察、调查、检查和评议活动,对人大代表的建议和交办的信访件,做到认真对待,及时办理。我将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担任城管行风监督员,经常邀请他们视察指导城管工作。
三、强化责任担当,争当干事创业的奋斗者。担当作为、争先进位是我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主旋律、主基调。在城市管理的舞台上,我将勇于作为、善于作为、奋发有为,努力做到“三个转变”。一是在角色定位上,实现从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变。继续深化“创卫”、“万人洁城”、“门前三包”、“垃圾革命”“绿化亮化”等工作,通过优化服务方式,提高为民务实水平。持续加强环境整治、禁建拆违、扬尘治理等工作,合理选址建设社会停车场、菜市场,着力提升城市形象。二是在执法方式上,实现从机械化向数字化转变。深入实施“数字化”城管建设,大力推进大数据等现代技术在户外广告、街面秩序、停车管理、渣土清运、市容环卫等方面的实践应用,全面提升城市管理的数字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三是在工作机制上,实现从单打独斗向群策群力转变。借助城管委平台,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全面推行“领导定责、分局定片、个人定岗”的城市管理模式,着力构建“大城管”新格局。
四、强化作风建设,争当勤政廉政的守护者。作风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将以身作则、以身示范,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城管班子的集体智慧,让每位班子成员有职、有权、有责。我将坚守精神追求,处理好公和私、义和利、是和非、正和邪、苦和乐关系,看淡个人进退得失,心无旁骛努力工作。我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任何时候都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尊敬的各位领导,无论会议能否通过我的任命,我都将以风雨兼程、风雨无阻的心态、以决战决胜、不胜不休的姿态,以知重负重、攻坚克难的状态,当实干家,做行动派,努力为新时代“三个洪湖”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供 职 报 告
陈 超
(2019年3月2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大家好!
本人陈超,男,汉族,湖北监利人。1965年8月出生,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5年2月至2019年3月任洪湖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
经组织研究,拟提名我担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我倍感荣幸和自豪,更深感责任重大。如果有幸通过任命,我将带领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班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下,依法行政,恪尽职守,全力开创我市自然资源工作的新局面。
一、加强学习履好职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岗位角色的变换,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情况,迫切需要自己抓好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学习。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明确政治站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工作上,认真研学自然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学习自然资源管理新知识;在行动上,坚持业务学习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水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埋头苦干,忠诚履职,进一步推进全市自然资源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坚守红线站好岗
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科学编制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拓展资源空间。进一步健全基本农田管护网络,层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确保全市142万亩耕地、129万亩基本农田面积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继续实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确保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守好自然生态红线。紧密结合新定位、新职责,坚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守好自然资源保护红线,强化所有者职责和保护修护职责,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不断提升自然资源管理能力,奋力开创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新局面。
三、保障发展尽好责
一是始终坚持多规合一,优化用地布局。突出规划引领,合理划定生态红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线,协调各类规划冲突,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实现“多规合一”。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加强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促进经济社会均衡发展。
二是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做到应保尽保。“优化”布局,统筹用地安排,坚持需求导向,全面摸清各领域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底数,按照项目建设规模、时序、节奏等统筹安排新增用地,实现“应保尽保”。
三是坚持盘活存量土地,释放政策活力。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好增减挂钩政策,解决用地计划指标不足的问题,为产业项目提供用地保障。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使存量土地得到高效利用。坚持挖潜力,挤存量,着力解决批而未供、批而未用土地问题,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土地要素支撑。
四、强化管理筑好基
一是当好班长。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的原则,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摆正自己在党内生活的位置,识大体、顾大局、讲原则、以党的利益为重,按党的纪律办事。正确处理好与班子其他成员的关系,做到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切实维护好班子的团结,增强班子的凝聚力与战斗力。
二是带好队伍。围绕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突出自然资源领域重大改革,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系统干部队伍素质。以事业凝聚人心,以团结促进发展,带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善作善为,撸起袖子加油干,瞄准重点,靶向发力,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三是建好制度。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进一步强化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坚持定期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党员干部带头执行制度,突出解决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等形式主义的问题,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五、严格要求谋好廉
一是守好对党忠诚的“政治底线”。讲政治规矩、守政治纪律是每一位党员干部、每一名公职人员最基本的政治底线。要始终筑好“防护网”,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局党委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与责任分工,完善“两个责任”清单,强化全程记实管理。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做到效能督查机制化,预警提醒常态化。
二是守好个人干净的“廉政底线”。加强廉政教育,扎紧制度笼子,严肃执纪问责,着力营造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风清气正良好氛围。深化学习教育机制,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组书记上党课”为载体,开展廉政教育,打造廉政文化品牌。
三是守好善作善为的“责任底线”。尽责担当,是党员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也是共产党人一直以来延续的鲜明品格。在关键时刻、危急关头,碰到矛盾不上交,发现问题不迁就,主动以实干担当为荣,争做担当作为的“排头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无论是否通过任命,我都会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勤奋工作,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坚持依法行政,主动争取人大的监督和支持,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和检查。同时,不断严格要求自己,以忠诚之心对待组织,以奉献精神对待工作,以平常之心对待名利,为洪湖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谢谢大家!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第1号(2019)[总号:213] 编辑: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共印3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