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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公报


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纪要

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0年6月24日在市行政会议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十八次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办公室主任彭端阳宣读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评议的决定(草案),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这个决定(草案)。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祥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法院院长刘伟提出人事任免议案,会议任命了7名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职务,免去了13名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同民主持会议。副主任吴华清、夏大铭、李治平、张群安、白振华、杨志雄和26名委员出席了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祥,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人,乌林、老湾、汊河等3个乡镇人大主席,部分市人大代表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刘同民 吴华清 夏大铭 李治平 张群安

白振华 杨志雄 彭端阳 王英雄 卢茂林

叶培韬 白大建 朱正会 朱希正 刘经高

刘 磊 李文清许先华肖新兵 吴永善

余 星 张三友 陈邦武 周祖山 定世文

赵恒赋 顾本志 郭 莉 谈文莉 黄正炎

程秋元 曾令辉 蔡黎敏

缺席:陈再新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评议的决定

(2020年6月24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市委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动有关部门加快职能转变,强化服务意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政、规范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决定,在本年度对全市与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有关部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评议。由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负责工作评议的组织实施。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法

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0年6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 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9年10月,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主任程秋元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形成了审议意见。接到审议意见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对审议意见进行交责,并定期进行督办,确保审议意见得到较好的落实。下面,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快规划编制进度,进一步提升城乡规划的系统性

(一)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一是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取得新进展。我市上一轮生态保护红线由省环保局统一划定,总面积为856.60平方公里,占我市国土总面积的35.06%。经分析,我市生态保护红线与自然保护地边界、养殖坑塘、耕地(含基本农田)、城镇边界等均存在冲突。根据《省自然资源厅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的函》要求,我们开展了新一轮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坚持“保护优先、科学有序、实事求是、远近结合、统筹协调”的原则,将有矛盾冲突的的地块调出,面积337.95平方公里,预留重点项目用地35.27平方公里;将生态敏感区如长江、洪湖、东荆河、洪排河以及部分退田还湖地块划入,共调入94.18平方公里,扣减矢量数据缺口57.97平方公里,优化调整后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519.59 平方公里,占我市国土总面积的21.26%。 6月5日荆州市专家组对我市生态保护红线调整方案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组意见,我们已经完善方案再次上报荆州市,由荆州市统一上报至省自然资源厅组织评审。二是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工作稳步推进。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精神,我市采用“三坚持三结合”工作方法全力推动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工作,即:坚持调出和补入相结合;坚持调整与优化相结合;坚持调区与转类相结合。目前,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洪湖市自然资源保护地整合优化勘界立标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6月6日召开专题会议,下发了各部门工作清单,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省林勘院承担优化整合方案编制,现已进入外业实地踏勘工作环节。6月17日—18日省林业局自然保护地处对我市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工作进行了指导。三是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初见雏形。我们先后在全市14个乡镇区办,完成了过去可划入永久基本农田范围的土地整理项目区、可划入尚未划入的优质耕地等地块的调查勘测,以及实地举证工作,形成了《洪湖市基本农田补划实施方案》,并已通过荆州市审查。四是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前期工作有序推进。今年以来,我们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荆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要求,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工作专班,计划在原《洪湖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修编工作基础上,重新招标选择国内一流规划编制单位启动《洪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编制工作,力争年底前形成初步成果。

(二)各分区规划及专项规划编制不断深化。为加强新滩、峰口、曹市、府场等重点城镇建设,启动了新滩经合区69平方公里的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开展了峰口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完成了新滩经合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曹府工业园规划。配合推进了“东分块”安转工程建设前期工作,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文物专题已获得批复,环境影响评价、土地预审及项目选址等专题完成初稿,今年3月至4月水规总院对项目可研报告已经组织多次专家视频评审会,即将出具审查意见。积极争取武汉市规划院的支持,采取“一张图”的形式,配合指导了新滩新区过渡时期的规划建设。为提升中心城区规划建设水平,启动了湿地新城、循环产业园规划编制,组织开展了洪湖大道等片区的城市设计,配合推进了中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布点规划、5G网络布点规划、中心城区10KV配电网规划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了规划体系及重点地块的规划,有力地服务了城乡建设工作。

(三)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按期实施。2019年我们紧紧围绕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分别委托华中农业大学城乡规划设计院、浙江农林大学园林设计院等高水平设计院,先后完成了老湾回族乡吕蒙口村、乌林镇乌林村、新滩镇同进村等12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今年,我们将根据《荆州市村庄规划编制指南》,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按照“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其他类”开展新一轮村庄规划分类,完成一批重点村的规划编制工作。

二、加强规划实施管理,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

(一)坚持集体决策制度。凡属城乡规划中的重大问题、重要项目,都由市城乡规划委员会进行集体审议审查。我们成立了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完善了规划专家评审委员会,定期对项目选址、土地预审、规划方案进行技术审查、集中评审。比如忆美·领秀城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我们坚持做到了专家论证、规划委员会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2019年以来共组织召开市规委会主任会议8次,集中审议了中心城区停车场规划、中心城区红色宣传设计方案、一河两岸三桥至四桥规划方案、市福利院医养楼建设方案等70多个规划项目,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二)积极打造效能规划。我们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发证”的原则,对所有审批项目实行集中受理、集中审批,为服务对象提供“一站式”服务,保障了规划审批的系统性和严肃性。为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我们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合并为新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为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

(三)大力实施阳光规划。我们认真落实《城乡规划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对行政审批事项和规划方案进行公开公示。将规划许可工作职责、办理"一书三证"的工作依据、流程、时限、监督检查和审批结果等有关内容,在政府信息公开网、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等向社会全面公开。坚持规划方案批前批后公示制度,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和群众的监督。

三、加大规划管控力度,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的权威性

(一)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在中心城区实施片区责任制管理, 进一步完善违法行为的快速处置机制、长效监管机制、联合执法机制、共同责任机制,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管,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

(二)进一步强化乡镇规划管控。按照市政府文件精神,峰口镇率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峰口镇规划管控工作的实施办法》,并通过了市政府办公室的批复,其他乡镇也在陆续出台相关管理规定。今年,我们结合市直机构改革的契机,正在向市编制委员会请示,拟进一步整合乡镇国土、规划、林业等管理及执法工作职责,明确管理责任,加大乡镇区域土地利用、规划管控、林业保护力度。其中,为提升新滩和峰口两个市域副中心城镇的综合管理水平,计划参照省政府强镇扩权试点文件的精神,实行机构人员高配的模式健全管理机构,并充分进行授权,加大区域管控力度,提高便民服务效率。

(三)全力化解城乡信访楼盘。为妥善解决商品房建设项目历史遗留问题,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城乡信访楼盘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化解商品房项目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税务局、信访局、司法局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专班集中办公。制定出台了《关于解决商品房建设项目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今年以来,我们按照“统筹推进、分类施策、依法化解、多措并举”的方式,采取“三同时、三分开”(同时依法追究和处理相关企业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违纪问题、同时追缴土地出让金及税费等、同时依法完善项目行政许可和专项验收手续;查处违法违规问题与群众办证分开、部门行政许可与群众办证分开、税金费征缴与群众办证分开)的办法。积极推进“规划核实、综合验收、问题整改、启动办证”工作,对城乡28个信访问题楼盘按照时间节点实行分批集中化解。目前,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第一批奥华阳光、春雨丽景、香榭丽舍等12个小区完成了规划核实、综合验收等工作,进入不动产办证环节;第二批江城国际等10个项目完成规划核实工作,正在开展综合验收7工作;第三批大沙国际城等6个项目正在进行规划测绘工作。我们力争7月底28个项目全部进入不动产办证环节。

下一步,我们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紧紧围绕工作职责,瞄准任务目标靶向,以“钉钉子”精神,深入落实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继续推动城乡规划建设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0年6月24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

李庆华洪湖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文东平洪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长职务;

朱思洪洪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晏晟洪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李秀军洪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卜军洪湖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王永洪洪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尹家明洪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刘松道洪湖市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张静洪湖市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张军洪湖市人民法院峰口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左永春洪湖市人民法院新堤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刘斌洪湖市人民法院大同湖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

李庆华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

张军为洪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文东平为洪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杨文为洪湖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卜军为洪湖市人民法院新堤人民法庭庭长;

王代强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峰口人民法庭庭长;

李秀军为洪湖市人民法院沙口人民法庭庭长。

洪法〔2020〕11号

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法官职务的议案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关于对法官职务任免的规定,经本院党组研究,决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对本院李庆华等同志的职务进行任免。具体意见如下:

李庆华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

张军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文东平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杨文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卜军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新堤人民法庭庭长;

王代强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峰口人民法庭庭长;

李秀军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沙口人民法庭庭长;

王永洪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尹家明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文东平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朱思洪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晏晟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李庆华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卜军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刘松道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张静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左永春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新堤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张军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峰口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刘斌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大同湖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李秀军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请予审议

院长:刘 伟

2020年6月18日

供 职 报 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李庆华,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1984年进入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2013年至今任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自工作以来,多次受到各级组织表彰,2004年荣立三等功一次,2018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荣誉天平奖章。现在我在这里接受各位领导对我拟任洪湖市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的审议,如我的任命得以通过,我将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始终做到以下几点:

一、抓队伍建设,增加队伍的活力和凝聚力

队伍建设是根本、是保证,团结协作是基础。作为庭长我会关心庭里的每位干警,尊重他们的人格,尊重他们的工作成果,调动全庭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凝聚集体的合力。要敢管严管队伍,敢当责任,力戒处事圆通的好人主义,力戒懒散、漂浮的工作作风,营造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培育勇挑重担、奋勇争先的进取态度,使刑事庭成为一个团结战斗的集体。

二、抓案件质量管理,整体推进刑事审判质量与效率

质量和效率是刑事审判的生命线,在工作中,我将坚决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正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认真处理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关系。作为庭长,决不能当“甩手掌柜”,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履行监管指导职能,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交办的事项,请人大代表当人民陪审员,特别是对一些在当地有影响的案件由人大代表直接参与审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努力把每一件刑事案件办成“铁案”、“精品案”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三、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法律适用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

新的工作岗位对我们理论水平、知识水平、工作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不熟悉、不懂得东西很多,必须承认自己的不足,老老实实学习,努力掌握新知识,既要提升自身的适用法律、判断证据、驾驭庭审,制作文书的专业技能,还要提升把握大局、化解矛盾,做群众工作,维护公平正义的综合能力。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的公道法官。

如果本次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我的任命,我一定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忠于法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打击犯罪,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刑事审判工作取得新成效。如果本次人大常委会没有通过我的任命,我会克服自身不足,一如既往的工作,更加严格自律,努力使自己做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以上报告,敬请各位领导审议,谢谢!

供职人:李庆华

2020年6月24日

供 职 报 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张军,1969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湖北洪湖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5月进入洪湖法院,先后在小港、峰口、府场法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2012年3月至今任峰口法庭庭长。

在各级领导关怀下,这次我被提名为洪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人选,这是组织上对我的信任,也是对我新的期盼和考验,深感使命崇高,责任重大。在此,我供职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夯实服务基础

学以立德、广才、陶情。一直以来我十分清楚学习对人生的重要意义,更清楚政治上的坚定源自理论上的清醒,本领上的过硬来自于业务上的精通。面对新的岗位和挑战,我将继续把坚持学习作为一种责任和追求、一种境界和使命,自觉努力去争做学习型领导,争带学习型队伍,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准确把握大局、驾驭复杂局势、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

二、恪尽职守,坚持原则,求真务实,让人民群众满意

维护法律尊严是法官的崇高使命。在工作中,我会始终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强化“中立、平等、公正、透明、公开、高效、独立、文明”的司法理念,坚持服务性、主动性、高效性的能动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带好队伍,永葆团结,争创佳绩

队伍建设是部门强工作,强发展的重中之重。我将以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坚持以“公心、公平、公正,亲民、爱民、为民”理念,严于律己,从严要求,敢于担当。坚持不懈地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在庭内成员之间做到简单、透明,坦诚相见,开诚布公,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谅解,营造团结和谐稳定,风正气顺心齐的浓厚氛围,带领队伍开创性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依靠领导,接受监督,严格在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我将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牢固树立“人大意识、公仆意识和法律意识”,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格自律,克己奉公,做清正廉洁的表率,维护好人民法院的尊严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以上是我的供职报告,也是我的态度和决心。如果我的任职能够通过,我将按照以上承诺,恪尽职守,勤奋工作,珍惜机遇,不辱使命。如果我的任职未能通过,说明我还不具备从事这项神圣工作的条件,我将接受和服从组织的决定,不断改造和提升自己,在相应的工作岗位上继续努力工作。

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审议我的供职报告!谢谢!

供职人:张军

2020年6月24日

供 职 报 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文东平,1969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1992年从西南政法学院毕业后分配到峰口法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2014年至今任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工作以来个人和任职的部门多次受到各级组织表彰,其中在民一庭工作任职期间,基本上每年个人被评为优秀庭室科长,部门被评为先进单位。现在,我在这里接受各位领导对我关于拟任洪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的审议。如果我的任命得到通过,我将依法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始终做到以下几点:

一、坚持学习,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各行各业学习都是必修课,作为一名法官,一个庭长更是如此,只有持之以恒地学习,才能实时更新知识,才能与时俱进。首先,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及其各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内容,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依法治国思维,增强党性意识和职责意识,牢固树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其次,认真学习、细心理解劳动法、民事诉讼法等基本法律法规,尤其是要注重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最新最高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学习理解,夯实坚实的法律功底,不断提高法律适用能力。

二、努力工作,切实践行司法为民。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打造过硬队伍。积极履行一岗双责,通过个别谈心、庭务会、支部会、民主生活会、夜学、主体党日活动等形式,加强对干警的政治思想教育,加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干警的党性修养,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提升民二庭团体战斗力;二是带头履行审判职能,切实服务好我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其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司法为民,树立正确的审判方向,时刻想到审判工作就是要依法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化解矛盾纠纷;其二,不畏困难,勇挑重担。案件有难有易,工作有轻有重,要服从组织安排,敢啃硬骨头;其三,严格依法审判,确保司法公正。公正是审判工作的永恒主题,要正确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妥当适用好实体法律规定进行裁判,正确审理好每一件案件,做好定纷止争的基本功;其四,重视调解工作,发挥调解在定纷止争中的重要作用,在坚持依法自愿的前提下,要做实做好调解工作,要不厌其烦,倾注感情细心调解,把司法为民体现到扎扎实实的调解工作中去,要把调解工作贯穿到庭前、庭中、庭后的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发挥调解的作用;其五,树立正确的实绩观,要加强审判工作,通过案件数量、审结率、案件效果等体现自己的工作实绩,将司法为民具体化;注重审判管理,力争本庭审判工作良好运行。要加强本部门审判管理工作,时刻关注案件进度,在案件送达、调解、庭审、评议、信访接待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管,严格执行我院审判监督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

三、正确定位,依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我国宪法规定,地方人大保证法律在本行政区域的遵守和执行,地方人大常委会监督本级人民法院工作,法院对人大负责。因此,我要增强宪法意识,自觉将自身各项工作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只要有机会有可能,我一定认真领会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严格依法、能动司法,高度重视并及时办理好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及人大交办事项。

四、清正廉洁,树立良好的法官形象。我要加强对党章、监察法、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等党内法律法规和职业操守规定的学习,坚决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正确处理好法官与律师、法官与法官、法官与领导的关系,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切实做到两袖清风、公平公正,树立良好的司法作风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维护好法院的威信和法律的公信力。

如果本次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我的任命,我一定加倍好好工作,绝不辜负组织的信任、人民的厚望以及在座各位领导的关心、鼓励。如果本次人大常委会没有通过我的任命,这说明我的条件还不成熟,我会展开自查,取长补短,更加努力做实做好自己的各项工作。

以上报告,敬请各位领导审议,谢谢!

供职人:文东平

2020年6月24日

供 职 报 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杨文,1971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自1988年11月进入洪湖法院一直从事审判业务工作,在2013年公开选拔中层领导中,我被选任为洪湖法院办公室主任。2019年9月我通过了法官遴选考试,有幸成为我院员额法官,期间我主动辞去了办公室主任职务。今天,院党组及刘伟院长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洪湖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这是组织和领导对我工作成绩的肯定和对我本人的信任。如果本次常委会通过我的任命,我绝不会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认真履行职责,在工作中努力做到:

一、始终把牢政治方向,坚定理想信念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深知初心如磬,使命在肩。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自觉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强化理论武装,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积极参加“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在学习中汲取理想信念的力量,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决做到对党绝对忠诚、绝对可靠,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底色。

二、始终更新知识储备,提高司法水平

吐故纳新,常学常新,法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这是由国家审判机关的性质和法官职业特点决定的,是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要求,是与时俱进的需要。时代在发展,新的法律法规,新的法学观点和理论层出不穷,在“后疫情时期”各类矛盾纠纷会大量涌现,特别是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涉及生活方方面面,无论是对工作,还是自己的日常生活,都非常有用,必须认真学习,充实自己的理论知识。同时法官专业化需要长时间、多层面、成体系的培养过程,由于我在综合岗位期间弱化了法律业务提升,所以在新的岗位、新的领域,要加大对行政、民事案件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通过审慎审理每一起案件,总结其中的经验和问题,向经验丰富的老同志请教并多观摩其他审判员的庭审现场,从而提高自身的庭审驾驭能力、证据分析能力、文书写作能力,进而提高自身的整体工作能力。

三、始终公正廉洁办案,自觉接受监督

法官是司法权的执行者,在司法实践工作中,我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做到公平公正,不偏不倚。我要加强职业修养,摒弃“四风”恶习,秉公执法,不徇私情,用高质量的审判和优良的司法作风,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我要时刻筑牢廉政防线,以“三个以案”典型案例为鉴,筑牢思想根基,以“三个规定”明确事项,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遵守法官行规范,正确处理与当事人、律师关系,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始终保持清正廉洁。

以上是我的决心和态度,在今后工作中,我将一如既往地不负重托,牢记使命和初心,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用良好的业绩回报党和人民的厚爱,为审判事业和洪湖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以上是我的供职报告,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审议。

供职人:杨文

2020年6月24日

供 职 报 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卜军,1973年5月份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1年9月参加工作在洪湖市人民法院茅江法庭任书记员,1999年参加初任助理审判员资格考试,被任命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调入刑事审判第一庭工作。2002年通过选拔被聘任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审判长,次年到新滩人民法庭任副庭长,2006年调入刑事审判第二庭工作。2012年在审判监督庭任庭长职务,工作至今。

今天,我有幸向任命我从事审判岗位的各位委员汇报我的工作,深感荣幸。人大常委会对任命的审判人员进行述职审议,这是人大贯彻宪法原则,依法对审判机关及审判人员行使监督权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人大及常委会对法官的关心、支持和爱护。对此,我表示衷心拥护和坚决支持,并诚心实意接受审议。

一、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努力提高党性修养和政治思想觉悟

树立正确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是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根本基础。只有符合科学的、适应时代发展的、维护人民利益的价值观念才是我所追求的人生观。我是一名共产党员,爱国爱党就是我的政治信仰和政治觉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更是共产党员责无旁贷的奋斗目标。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就必须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是要珍惜自己的职业。多年的工作经历,让我对法官这份职业怀有深深的自豪感和使命感。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这句话道出了法官的本质,指明法官职业观就是追求司法的公平、公正和社会效果。只有忠于党和人民,树立正确的职业观,才能对得起党组织、对得起职位、对得起待遇,无愧于人民法官神圣的称号。

二、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学以致用,学习是工作基础,经验靠学习总结。随着国家法制建设不断完善和进步,业务学习愈发显得非常重要。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全国人大作出对著作权法的修订决定、为了更好适用刑事政策,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刑法修正案、今年全国人大会更是表决通过民法典---这部被称为我国社会百科全书的首部法典。法律制度的不断进步与更新,促使我加强学习和积累,力求及时、准确掌握立法本意和法条规定,通过更新知识、丰富自我,提高我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另外,我做到勤于思考,勤于请教,对不懂之处,经常向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向理论知识功底扎实的科班毕业青年法官请教。我深信“三人行必有我师”的道理。在听取案件汇报时,我也经常提出争议问题,达到相互辨析、相互学习、相互提高的目的,确保我所承办的案件做到程序合法、裁判得当,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埋头苦干,脚踏实地干好本职工作

我任职的部门除审判案件的职能外,还承担着审判管理职能,通过审判管理,剖析审判运行态势,提高洪湖法院的审判质效,为院领导实施正确的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管理工作离不开科技化、离不开对电脑软件熟练的运用,这本是我的短板,但我认为勤能补拙,只要付出汗水一定会有收获,为了提高工作能力,每天上班总会扑到电脑桌前,对着说明书一遍又一遍熟悉管理软件的各项用途,一遍又一遍对照司法统计软件核实全院的收结案情况。每个月根据审判软件生成的数据完成审判动态分析。每季度根据庭审直播视频开展庭审规范性检查。每年确保裁判文书通过软件上传网络达到100%。自从调入审监庭以来,我从未请休假,加班加点工作更是常态化。值得庆幸的是,在院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全院同事帮助和配合下,洪湖法院的审判质效在荆州市法院系统的排名基本上在前三名之列。

四、以案为鉴,工作生活中做到洁身自好

党的十八大后,习总书记强调“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常鸣”对此,我充分认识到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要筑牢反腐防线,以案为鉴警钟常鸣。我通过对顾亦兵收受礼品礼金案例、李运鸿违规公款吃喝等案例的学习,进一步强化自律意识,筑牢廉洁自律的警示防线,关键时刻一定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工作中不仅自己带头按章办事,还要带领全庭人员共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克己奉公,廉洁自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这次我有幸被提名为洪湖市人民法院新堤人民法庭庭长人选,这是组织和各级领导对我的信任与关心。对此,我将不辜负组织和领导的厚望,努力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深入学习,政治上时刻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审判工作中努力专研法律知识,提高执法水平和裁判质量,让人民群众从案件的审判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职责,带领全庭人员恪尽职守、公正执法,团结同志,齐心协力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法院增荣誉、为新堤法庭增光彩。

三是自觉接受监督,做到令行禁止、廉洁自律。我将带领全庭同志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上级组织监督、人民群众监督,正确行使好人民赋予的审判权,树立公正、高效、廉洁的良好风气。

以上是我的供职报告,如果这次我的任职未能通过,我将坚决服从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同时正视自己的不足之处,在工作中一如既往踏实做事,清白做人,不断提升自我,做一名让党组织满意,让人民放心的法官。

谢谢大家!

供职人:卜军

2020年6月24日

供 职 报 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王代强,19X86年3月5日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11年9月通过国家司司法考试, 2012年7月毕业于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2012年12月通过过国家公务员考试进入市人民法法院,先后在洪湖市人民法院大同湖法庭、新堤法庭工作,历

任书记员、法官助理、审判员,现任洪湖市人民法院新堤法庭员额法官。

在市法院七年多的工作中,我始终终坚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根根基层一线,爱岗岗敬业,忠于职守,乐于奉献献,较好地履行了各个岗位的的工作职责,为群众排忧解难,,为辖区法治建设、人民群众众安居乐业做出了自己应有的的贡献。

这次组织上拟任我我为峰口人民法庭庭长职务,是组组织对我多年辛勤培养的结果果,感谢组织对我的信任,同同时也是对我新的考验和新的的期盼。我一定不负重托,更更加努力工作。如果人大常委委会通过了对我的任职,我将将在新的岗位上做好下列工作作:

一、坚定政治信站位,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始终保持清醒政治头脑和政治本色,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对党绝对忠诚,在工作中不折不扣的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者和实践者。

二、加强理论和实践学习习,增强司法能力和管理能力

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最新成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多阅读法律书籍,多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奠定扎实的理论基础,吸收最新、最权威的专业知识,多观摩其他优秀院庭长的庭审现场,多向经验丰富的老庭长、老领导学习,从而提高自身的庭审驾驭能力、证据分析能力、文书写作能力和法庭管理能力。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工作能力的首要任务,把学到的新知识转化为推动审判判工作、法庭管理工作的新能力,使法庭审理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起历史检验,带领全庭干警积极进取,团结奋进,努力成为全市优秀法庭。

三、严格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

执法办案是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务,要以公正高效办案作为一切工作的核心。严格按诉讼流程办案,从从立案、送达、开庭到结案整个流程程,要保持中立不偏不倚,保保证程序公正。在实体处理

上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实实现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最大大程度上的统一,维护人民群群众的合法权益。面对社会发展产生的的新矛盾、新问题,要创新工工作方式,不仅要做到案结事事了,还要注重办案公平正义义的效果。耐心听取群众建议议,了解群众所需。作为法学本科毕业的大学生,把自己法学理论的优势与多年办案实践经验结合起来,克服一个个疑难杂症,使案件既保证程序正义,又实现实质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洪湖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提供供一个良好的司法环境。

四、坚持一岗双责,公正廉洁,,自觉接受监督

积极参加学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活动动,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及其他廉政纪律,规范自己己的行为,坚持以身作则的同时,带领全庭干警,不断加强道德修养,提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对当前前一些金钱观、权力观等不正正确的价值观念坚决予以抵抵制。继承发扬党的艰苦奋奋斗的精神,严防腐化堕落思思想的侵蚀。在工作中,转

变变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工作纪纪律,时刻警惕自己的言行,,避免关系案、人情案,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保持一定距离,维护法官清正廉洁、公正无私的形象。自觉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接受社会会各界群众的监督。

在这里里我十分感谢组织上给我这个个机会,我将一如既往的努力工作,勤奋学习,接受组织织对我的考验,不辜负领导和和组织对我的期望,争取成为为一名公正廉洁、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法庭庭长。

以上是我的供职报告,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审议。

供职人:王代强

2020年6月24日

供 职 报 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李秀军,1970年7月出生,汉族,湖北省仙桃市人,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4月经招考进入洪湖法院,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2008年7月至今任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2019年我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庭领导及同志们的帮助和支持下,紧紧围绕全院工作大局,扎实工作,努力创新,秉公执法,热情服务,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今天,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推荐我拟任沙口人民法庭庭长,这是组织和领导对我工作成绩的肯定和信任,也是对我的考验。如果本次常委会通过我的任命,我认真履行职责,在工作中努力做到:

一、扎根基层,努力践行司法为民

基层法庭是司法的“桥头堡”,面对的是最基层的人民群众,作为基层法庭庭长,应该对老百姓的疾苦感同身受,最大限度的运用审判职能为群众排忧解难,在实务中能简则简,能调则调,当判则判,保证公正的同时兼顾效率,时刻提醒自己“迟来的正义也是一种不正义”。

二、摆正位置,当好党委政府助手

作为基层法庭庭长,我自觉接受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和监督,搞好与地方党委政府的关系。法庭审判工作及调解工作离不开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与配合,我要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做好各项工作,争取做一个好参谋、好助手,为确保一方平安尽心尽力。

三、提升素质,不断提高司法能力

“徒法不足以自行”。作为一个法庭庭长,首先是一个法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不断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娴熟掌握司法运用能力。“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同时我要与当地的人民结合在一起,吃透摸熟地方的乡风民俗,风土人情。“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是逻辑”,在处理诉讼纠纷过程中,我会努力做到将地方经验与适用法律有机结合,力争做到案结事了。

四、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廉政纪律

履新以后,切实履行庭长的管理责任,用自己的表率作用带领干警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严守廉政建设的各项纪律规定,廉洁奉公,清正为人,树立良好的司法作风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维护好法院的威信和法律的公信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以上是我的态度和决心。如果我能够走上庭长岗位,我将立说立行,清正廉洁为官,踏踏实实做事,绝不辜负领导的信任和重托,为法院的审判事业贡献自已的力量。

以上是我的供职报告,敬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审议,谢谢!

供职人:李秀军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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