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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公报


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纪要

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0年9月24日在市行政会议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十次会议。

会议首先依序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张春辉、市审计局局长肖云毅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19年财政决算和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关于洪湖市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为了审议好上述两个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审查组,对2019年财政决算和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以及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查。

会议依序听取了市人大财经委委员肖新兵、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余星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19年财政决算和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和关于洪湖市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查报告。会议审议了关于洪湖市2019年财政决算和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关于洪湖市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表决通过了这两个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室主任郭莉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洪湖市2019年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和对市政府《关于洪湖市2019年财政决算和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决议和审议意见。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陈邦武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洪湖市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审议意见。

会议听取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邱文提出的人事任免议案,会议任命了3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同民主持会议。副主任吴华清、夏大铭、李治平、张群安、白振华、杨志雄和24名委员出席了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汪卢伟,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 、市卫生健康局、市审计局主要负责人,螺山、新滩、府场等3个乡镇政府负责人和人大主席,部分市人大代表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刘同民吴华清夏大铭李治平张群安

白振华杨志雄王英雄卢茂林白大建

朱正会朱希正刘经高刘 磊李文清

陈再新肖新兵吴永善余 星张三友

陈邦武周祖山定世文赵恒赋顾本志

郭 莉谈文莉黄正炎程秋元 曾令辉

蔡黎敏

缺席:彭端阳 叶培韬许先华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洪湖市2019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2020年9月24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张春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19年财政决算和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19年本级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洪湖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洪湖市2019年财政决算。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湖市2019年财政决算和

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

(2020年9月24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张春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19年财政决算和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19年,市政府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和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量力而行,合理确定保障范围和政策力度,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实现了“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

会议指出:2020年上半年,财政部门牢牢守住“三保”底线,推出多项增收节支措施,确保了全市干部教师工资按月发放,确保了市乡两级机构正常运转,确保了各项改革政策落实。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受疫情和汛情影响,工农业生产受到严重冲击,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对财政的影响是持续性、整体性的,全市财政将会在一段时期内处在脆弱的紧平衡、紧运行状态。

会议要求:市政府一要强化预算管理。不断提升预算编制的精确度,切实提高预算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力,切实做到“无预算、不支出”;二要切实做好财政管理。①加强重点项目的跟踪督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②积极应对减税降费带来的财政平衡压力,清理结转结余资金,盘活现有政府存量资产,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③力争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短板,加强国有资产监督,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同时,尽最大可能发挥国有资产应有效益。④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控,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规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进度,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三要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将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加快资金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事前建立绩效评估和目标管理,事中做好绩效运行监控,事后开展绩效评价和成果应用。逐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安排预算、调整政策、完善制度的挂钩机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关于洪湖市2019年财政决算

和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0年9月24日在洪湖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张春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2019年财政决算和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9年财政决算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最新结算数据,2019年我市公共财政决算情况如下:

(一)公共财政收支情况

1、公共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19年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58257万元,增长9.1%。其中上划中央税收完成52755万元,增长13.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5501万元,增长6.9%。

地方财政总收入分主要项目:增值税68086万元,国内消费税46万元,企业所得税25086万元,个人所得税6024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838万元,土地使用税2482万元,土地增值税5287万元,房产税2142万元,环保税500万元,印花税1001万元,车船使用税1250万元,资源税225万元,耕地占用税1954万元,契税11673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3363万元,罚没收入5836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费4867万元,专项收入6164万元,其它收入1187万元。

2、公共财政支出情况

2019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6987万元,同比增长12.2%。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038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27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96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4649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74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83万元,粮油物质储备支出5648万元。

3、公共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19年,全市公共财政资金来源总量711548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5501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33600万元,新增地方债券45058万元,政府置换债券30566万元,调入暂存资金19858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16842万元,上年专项结转60123万元。

2019年,全市公共财政资金运用总量664985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6987万元,结算上解支出2715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0848万元。

以上公共财政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4656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来源总量24599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3989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970万元,政府专项债券25456万元。

2019年,政府性基金运用总量23895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222111万元,调出公共预算16842万元。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7037万元。

(三)社保基金收支完成情况

2019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量363546万元,其中:

(1)社会保险费收入138345万元,包括养老保险收入101162万元,医疗保险收入35079万元,工伤保险收入723万元,失业保险收入951万元,生育保险收入430万元。

(2)利息收入395万元

(3)财政补贴收入135511万元。

(4)转移收入4571万元。

(5)其他收入149万元。

2019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量381357万元,其中:

(1)社会保险待遇支出337111万元,包括养老保险支出271228万元,医疗保险支出64444万元,工伤保险支出698万元,失业保险支出381万元,生育保险支出360万元。

(2)其他支出5173万元。

以上收支相抵,2019年社保基金当年收支缺口17811万元,历年滚存结余44863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2019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5500万元,主要是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纳入公共预算统筹安排支出5500万元。

二、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上半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巨大冲击,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财税部门克服经济陡然停滞,税收断崖式下降,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支出增加,“三保”问题突显等困难,迎难而上,强力作为,对外全力争取中省支持,对内强化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财政运行平稳有序,为取得全市抗疫阶段性胜利和促进经济运行稳步复苏提供了有力的财政支撑。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上半年,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71500万元,占年初预算173400万元的41.2%,同比下降19.9%。其中,上划中央税收收入完成25323万元,占计划的42.1%,同比下降17.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6177万元,占计划的40.8%,同比下降21.4%。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地方税收完成37120万元,占计划的43.8%,同比下降14.8%;非税收入完成9057万元,占计划的31.8%,同比下降40.4%。

财政总收入分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1)增值税完成30865万元,占计划的38.7%,同比下降16.9%;

(2)企业所得税完成14266万元,占计划的51.9%,同比下降16.0%;

(3)个人所得税完成2160万元,占计划的34.6%,同比下降26.4%;

(4)10个地方税种完成15146万元,占计划的48.4%,同比下降10.9%;

(5)专项收入完成1291万元,占计划的21.3%,同比下降57.9%;

(6)行政事业性收费完成1761万元,占计划的54.0%,同比下降39.6%;

(7)罚没收入完成2094万元,占计划的33.3%,同比下降14.9%;

(8)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2255万元,占计划的50.2%,同比下降14.6%;

(9)其他收入完成1656万元,占计划的19.7%,同比下降59.8%。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元至6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348809万元,占计划的57.4%,同比增长19.0%,其中:教育支出355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2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61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975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3564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6259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5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36万元。

(三)上半年财政运行主要特点

1、财政收入全面减收

上半年,受疫情冲击我市122家规模以上企业有103家生产下降、101家销售下降。全市18个行业有15个行业税收减收,减收总额1.68亿元,降幅较大的行业有:化学化工同比减少2841万,降幅77.8%;石化设备同比减少2791万,降幅41.2%;金融保险同比减少1195万,降幅19.7%;房地产同比减少3021万,降幅21.9%。

另一方面,为落实复工复产各项政策,上半年全市累计实现减税降费7098万元,其中:2019年政策减收4210万元,2020年政策减收2888万元。

受上述因素影响,上半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同比下降19.9%,其中税收同比下降17.5%,减收1.17亿元。

2、收入降幅低于周边

从横向比较来看,上半年,我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进度分别比荆州市平均水平高5.7%和8.3%,降幅分别比荆州市平均水平低15.7%和17.8%,收入完成情况居各县市区第一。主要有两个方面原因:

一是一次性税收拉抬收入增幅23个百分点,包括元月份入库跨年度缓征税收9000万元,加快德炎公司重组和雪花绣股权转让等入库税收3580万,组织总部经济税收3500万;

二是全力推动复工复产,制造业和房地产业稳步复苏。上半年全市大工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2.5%,规上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利润及亏损面等4个方面逐步复苏的态势,6月份降幅分别比上月少降4.4%、3.9%、12.5%和4.91%,带动财政收入降幅收窄。

3、收入质量明显提升。上半年,财政部门全面落实涉企收费政策,严格管控非税收入,全市非税收入同比下降40.4%,其中:专项收入下降57.9%,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下降39.6%。受此影响,上半年地方税收占比达80.4%,同比提高6.3个百分点,高于荆州市平均水平3.6个百分点。

4、重点支出增加较多

为全力以赴保疫情防控,促进经济社会加快恢复,在收入全面下滑的情况下,地方财政支出不减反增。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19%,增支55638万元,其中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关的卫生健康、城乡社区、交通运输和农林水事务等支出,同比增支52015万元,占93.5%。

5、“三保”措施有力有效

在特殊时期,财政部门牢牢守住“三保”底线,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一是预算不留缺口。在2020年政府公共预算中,新增预算的93%用于“三保”,并对工资发放实行每月跟踪审核;二是监管不留盲区。所有临时性聘用人员生活待遇,一律从各单位公用经费结余和自筹收入中列支。所有非税收入一律实行收支挂钩。凡没有资金来源保证的项目,一律不上会研究。没有经过政府审查批准的项目,一律不得办理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手续。三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今年,各部门公用经费一律压缩15%,财政补助的业务经费一律压缩30%。结余两年以上项目资金一律收回。四是全力争资不放松。面对疫情冲击,洪湖是解封后全省第一个到省财政厅汇报灾情的县市,上半年我市争取省厅调拨资金同比增长三分之一,增资超过6个亿,确保了全市干部教师工资按月发放,确保了市乡两级机构正常运转,确保了各项政策落实。

三、冷静应对,慎终如始,确保全年财政稳健运行

进入7月份,我市又遭遇特大汛情影响,工农业生产再次受到严重冲击,疫情加汛情对财政运行的影响是持续性、整体性的,在较长一段时间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运行压力加大、基层“三保”压力加大,全市财政可能长期保持脆弱的紧平衡、紧运行状态。随着中省政策落地,下半年县市财政的“三保”问题只能依靠自身来解决,因此,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强化各项增收节支措施,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支持政策,同心协力实现今年的财政“三保”目标。

(一)统筹财力兜牢“三保”底线

按照应减尽减、应整尽整、应统尽统的要求,动用全部“家底”补缺口、保重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低效和无效支出。今年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办公用房维修压减不得低于40%,因公出国(境)费压减不低于70%。全面清理各类项目建设,能缓则缓、能压则压。 “三保”首先是保国标“三保”,奖励性补贴要落实激励要求,根据财力发放。

(二)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要注意把握收入节奏,严禁违规收费、严禁征收“过头税费”,严禁搞大规模集中清欠,严禁大面积待业检查和突击征税。坚决纠正财政收入虚增空转,清理规范税收返还政策,要根据情况依法科学地调整收入预期。

(三)抓牢抓实争资引资融资

一是持之以恒策划项目。紧盯中省政策走向,随时更新项目库,做到项目策划经常化,主动对接常态化,确保策划的项目能入围,入围的项目能落地。二是积极主动向上争资。充分利用政策扶持窗口期和中省关注机遇期,积极推动各部门最大限度地争取各类财政政策、财政贴息、财政奖补等。三是用足用活融资手段。发挥PPP模式、产业基金和担保基金等引导作用,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洪湖基础设施建设,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四)又快又好强化直达资金管理

围绕“把党中央国务院一揽子支持政策转化为发展成效”的指示,强化中省财政直达资金管理。一是按照“先补患者救治、再补疫情防控,适当补助复工复产”的原则,落实疫情增支专项补助政策;二是确保一般债券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攻坚、污染防治和乡村振兴在内的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三是扎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加快专项债券资金拨付使用;四是用好抗疫特别国债,补齐我市公共卫生基础设施短板;五是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做到隐性债务只减不增。

(五)有保有压严防国库支付风险

一是加强库款监测预警力度,做好财政收支、债务收支等关联性分析;二是推进库款管理与复工复产、防洪抗洪、社保缺口、重大项目等统筹衔接,切实保障疫情防控、疫后重振资金需要;三是坚持“无预算不支出”,堵住“干一件事要一笔钱”的口子,把有限的资金优先用在“三保”上,不断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绩效,促进洪湖经济社会的全面复苏和加快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0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面对新形势新矛盾新困难,我们有决心也有信心,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监督支持下,率先党建统领,率先履职担当,率先厉行节约,率先正风肃纪,全面完成今年财政各项目标任务!

关于洪湖市2019年财政决算

和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2020年9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经委委员肖新兵

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安排,市人大财经委于5月下旬组织预算审查专班和部分荆州市、洪湖市两级人大代表对2019年财政决算情况作了专项审查。8月上旬对我市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财政决算审查情况

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来源总量711548万元,比向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报告的数据658203万元增加53345万元,主要是上级财力及专项补助增加53345万元。

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运用总量664985万元,比人代会报告的数据657323万元增加7662万元。主要是上级专项增加相应安排支出7662万元。

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支出93832万元。

以上收支相抵,2019年当年财政决算收支缺口47269万元。

财经委认为:2019年是我市脱贫攻坚巩固年、乡村振兴推进年、项目建设提速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克服重重困难和压力,采取积极稳妥措施,一方面按照中央政策对企业实行减税降费,另一方面保证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保证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圆满完成。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坚持推行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预算收支管理,收入质量明显提升,脱贫攻坚、生态环保、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财政基础性和重要支柱作用。

但是,在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一是非税收入部门任务入库率过低。年初下达给各部门的非税收入征收计划,只有指导性,没有强化非税收入“以收定支”管理。二是财政支出缺口过大,压缩支出成效不显著。2019年财政收支预算缺口达34695万元,年终预算调整收支缺口为56260万元,增加21565万元。通过努力,最终缺口仍为47269万元,全年只压缩支出8991万元。三是统筹项目过大,与实际统筹资金不符。按预算提供的结算表审查,今年统筹资金55919万元,实际统筹30351万元,余下25568万元,是从历年预算资金中安排解决的。四是专项债券监管不够。2019年政府专项债券2.54亿元,其中土地储备2.049亿元,住建局棚改资金4957万元。国家对专项债券提出“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封闭运行管理要求,要严格按照“谁用钱谁还款”的原则,签订债券转贷合同,到期还本付息。

二、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审查情况

今年以来,市政府及财税部门认真落实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正确应对新冠疫情造成宏观经济环境趋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等不利因素,积极组织各项收入,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资金调度,倾力保障民生,财政运行基本平稳。

上半年,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71500万元,占年初预算173400万元的41.2%,同比减收17816万元,下降19.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6177万元,占年初预算113200万元的40.8%,同比减收12571万元,下降21.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48809万元,占年初预算607677万元的57.4%,同比增长19.0%。

财经委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决算,同意市财政局局长张春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19年财政决算和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结合当前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要求和财政面临的新形势,为更好完成2020年财政收支目标,财经委建议:

一是着力加强财源建设。积极贯彻中央“六稳”的基本要求,在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同时,不断优化财源结构,重视税源量的积累和财源质量的提高,充分考虑和应对国家宏观政策及财税改革变化的因素,加强预算收入任务的分析和调度,正确处理减税降费和依法征管之间的关系。

二是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全市都要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力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结合洪湖实际,要以“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重点,增强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进一步压缩会议、接待、车辆等“三公”经费支出,确保全市干部、教师队伍人员工资、津补贴和机关运转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三是着力加强财政监管。深化财税各项改革,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加强国有资产监督,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同时,尽最大可能发挥国有资产应有效益。加强预算联网监督,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推动财政监管聚力增效。

四是着力优化预算编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生效实施,尽早启动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着力解决部门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细化的问题,认真研究中央、省资金投向重点,进行充分的事前可行性论证和科学预测。结合上年度审计整改发现的问题,针对今年预算执行出现的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的财政支出增大的情况,要抓紧汇总编制今年的预算调整方案,及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湖市2019年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

审 议 意 见

(2020年9月24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肖云毅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审计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基本情况。市审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依法依规开展审计、揭示问题、提出建议,工作思路明晰、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成效显著。为保证财政资金的规范、合理、有效使用,推动财政改革,维护财经纪律做了大量工作,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更加健康稳定发展。为进一步监督财政收支管理,推进审计质量提高,同时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拓宽审计思路,促进审计转型,进一步提升审计质量和效果。

近几年审计监督力度有所增强,全市各地各级财务制度得到健全,财务管理更加规范,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违纪违规手段隐蔽,给审计工作提出了新挑战新要求。对此,审计部门要敢于作为,从容应对。一是要优化审计角度,改变传统的审计思路,进一步把审计的重点从账面向账外转移,把审计的焦点从部门财务收支向部门业务延伸,把审计的着力点从行政运行资金审计向专项资金审计拓展。要对资金运用的各个环节、过程进行审查,对相关公共政策的运行机制进行评估,对制定、执行公共政策的主要负责人的履职绩效进行监督等等,挖掘和剖析深层次的问题。二是要创新审计手段。进一步探索运用大数据审计技术,加大数据综合利用力度,提高运用信息化技术查核问题的能力,要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海量数据进行“平面扫描”和“立体透视”确定审计重点。要通过多维度数据分析、对审计对象全面审计,预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风险,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三是要防范审计风险。按照“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审计工作。要注重审计人员自身业务能力的提升和审计人员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化解审计风险,发挥审计监督效能。

(二)克服现实矛盾,突破审计瓶颈,进一步巩固和优化审计全覆盖模式。

“审计监督全覆盖”对提高审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大数据的运用使审计全覆盖工作有了较大突破,受基层审计力量薄弱等多因素制约,审计全覆盖工作仍任重而道远。在今后的审计工作中,一是要努力克服审计全覆盖带来的审计能力和责任的矛盾,既要在审计横向范围的广度上下功夫,更要重视审计纵向范围的深度的提高。二是要建立和完善审计项目库。对审计全覆盖项目进行全面的梳理,要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的制定和管理,通过制定中长期审计计划实施方案,增强审计项目计划的科学性和连贯性,既要避免审计缺位,又要避免重复审计。三是要进一步淡化部门专业限制。要统一调配审计力量,降低审计人力成本,提高审计工作效率。要适当增加和充实审计人员力量,持续关注青年审计人员的成长,激发审计活力。要积极探索创新,力求构建全方位、宽领域、多维度、立体式的审计监督全覆盖,实施审计领域、审计对象和审计时间过程全覆盖。

(三)关注民生热点,聚焦廉政建设,进一步推动审计工作即贴近民心民意又发挥好反腐倡廉的作用。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审计理念,使审计工作更接地气。对于老百姓关注的焦点问题要积极呼应。对事关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重大专项资金、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要积极作为,敢于担当。要敢于揭露重大失职渎职、重大决策失误、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促进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指令落地,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廉洁办事,促进经济社会的良性运行。

对以上审议意见以及对审计报告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市人民政府要在2020年11月底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关于洪湖市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0年9月24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肖云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和其他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在市委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市审计局对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我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和市人大关于加强审计监督的意见,以推动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为主线,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聚焦民生资金,强化对重点领域、资金和项目的监督,对部分专项资金进行深入解剖,关注资源配置的公平性;进一步探索运用大数据审计技术,提高预算执行审计效率,巩固和优化审计全覆盖模式。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各部门、各单位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和“六稳”工作部署,不断深化各项改革,财政政策积极有效,民生福祉得到改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推进。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狠抓收入征管,财政收入量质双升。地方总收入完成15.82亿元,占年初预算的100.8%,同比增收1.3亿元,增幅9.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55亿元,占年初预算10.7亿元的98.6%,同比增收0.68亿元,增幅6.9%;地方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2.8%。2019年财政收入实现了平稳增长。

财政改革高效落实。认真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全市减税降费规模达1.4亿元,社保减征0.39亿元,惠及纳税人3万户(次)。

三大攻坚战精准发力。全面加强政府隐性债务监管,建立健全偿债资金落实机制。稳步推进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洪湖湿地生态恢复等工程,确保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2019年投入3.16亿元,精准实施开发式扶贫和综合保障性扶贫政策措施,坚持扶智与扶志相结合,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动发展机制;优化市外住院报销、慢性病认定等程序;完善异地就学贫困学生资助等,全年实现10个贫困村脱贫出列,3070户、9468人顺利脱贫。

民生保障水平得到提升。实施城乡低保审批“三直达”,健全“三留守”关爱服务长效机制,建档立卡未脱贫的特殊对象实现全部兜底保障;建成老年儿童快乐之家213个;启动福利院医养综合楼项目,新增养老床位270张;新增城镇就业7548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

一、2019年市级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市级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市本级决算草案表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来源总量711548万元,其中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550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运用总量664985万元,其中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698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6563万元。

政府性基金资金来源总量245990万元,其中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213989万元;政府性基金资金运用总量238953万元,其中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22211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7037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量363546万元,支出总量381357万元,当年收支缺口17811万元,历年滚存结余44863万元。

(二)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9年,市财政积极贯彻落实财政管理改革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强化财政预算监督管理,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1.预算编制不合规。

2019年预算草案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来源373687万元,资金运用408382万元,资金运用总额超过资金来源总额,收支缺口达34695万元,市财政局编制赤字预算。

2.政府性基金决算超支5080万元。

2019年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支出50000万元,年底调整后预算支出为217031万元,实际决算支出为222111万元,较调整预算仍超支508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不精细。

2019年市级财政年初编制四本预算,而年终只编制了三本决算,未单独编制国有资本经营决算;且只将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和处置收入纳入预、决算,而本市的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

4.支出进度不够均衡。

2019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6987万元,第1至第3季度支出420119万元,占全年支出的69.21%;第4季度支出186868万元,占全年支出的30.79%。前三个季度支出进度慢于时间进度5.79个百分点,支出进度不够均衡。

5.非税收入应缴未缴国库18192.15万元。

2019年取得的非税收入中18192.15万元未按规定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其中:土地出让收入16023.39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95.43万元,罚没收入2073.33万元。

6.应收账款余额较大。

2019年出借非税资金17000万元给弘瑞投资公司,当年回收5500万元,未回收资金11500万元。

7.财政供养人员信息有待进一步完善。

财政供养人员信息不够准确、更新不够及时。审计抽查发现,至少涉及175个单位1167条编制人员信息与财政供养人员系统信息不匹配,且存在身份证号码信息错误的情况,信息准确度有待提高。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市直及乡镇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与以前年度相比总体较好,财经法纪意识不断增强,项目绩效进一步提升,年度违纪违规问题有所下降。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部分单位超预算支出125.13万元,无预算支出62.82万元。

部门预算编制没有结合实际和科学测算,预算执行缺乏刚性约束,导致超预算支出、无预算支出。

其中:市城管局公用经费超预算支出28.6万元,市卫健局公用经费超预算支出26.8万元,市财政局公用经费超预算支出26.28万元,府场镇政府公务接待费超预算支出22.53万元,市水利局公用经费超预算支出20.92万元;螺山镇政府无预算支出螺山镇派出所装修工程款及家电购置费39.43万元,新滩镇政府无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用23.39万元。

(二)部分单位财务手续不全报销费用94.48万元。

部分单位仍存在报销及审批手续不齐全列支接待费、会议费、办公费、租车费和工会福利费,无相关合同附件或使用不规范的合同附件列支房屋拆迁补偿款、劳务费、房屋租赁费及广告牌制作费,无考勤记载列支精准扶贫驻村补助等问题。

其中:新滩镇政府44.81万元,市水利局21.67万元,原农经局11.28万元,螺山镇政府10.85万元,府场镇政府4.36万元,市城管局1.2万元,市财政局0.31万元。

(三)部分单位未按规定取得原始凭证10.8万元。

部分单位仍存在使用不合规的发票报销各类费用,主要表现在使用白条列支食堂采购费用、使用本单位职工名义开具代开发票列支劳务费用。其中:新滩镇政府5.56万元、府场镇政府5.24万元。

(四)部分单位往来资金管理不规范,金额75.23万元。

部分单位往来资金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其中:市交通局下属公路路网建设指挥部将路网建设资金50万元,出借给港航局用于沉船事故中死亡人员赔偿款,该借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市城管局出借给个人和单位25.23万元借款未及时收回。

(五)违规出借资金5000 万元。

新滩镇政府2018年将新滩财政所代管的村级资金5000万元出借给武汉经济开发区新滩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仍有1000万元未收回。

(六)部分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善。

1.部分单位固定资产移交及调剂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导致资产权属不清、责任不明,不利于监管。其中:市交通局一辆小型轿车调拨给市政府使用,市城管局现办公场所及土地权属为市人民医院,两个单位对调剂使用资产未按规定报批,未及时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2.部分单位购入办公设备没有严格按财务会计制度进行核算,未记入固定资产账56.65万元,导致会计信息不实,固定资产缺乏监管。其中:螺山镇政府32.69万元,市卫健局9.34万元,市财政局8.21万元,市水利局6.41万元。

(七)非税收入收缴不到位175.26万元。

2019年市水利局应收未收7个项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171.77万元、部分用水机构水资源费3.49万元。

(八)漏缴税金1.61万元。

2019年市交通局租金收入14.94万元,漏缴房产税等税费1.61万元。

(九)工程管理不合规。

1.提前支付工程质保金6.4万元。

2019年,市水利局在洪湖围堤汛前应急整治工程一年质保期未到期的情况下,提前支付洪湖四湖水利工程实业有限公司质保金6.4万元。

2.多付工程款0.73万元。

市城管局管理的洪湖市爱国路机动车位、非机动车位画线工程项目,工程结算应按面积计价,实际按标线个数计价,导致多支付工程款0.73万元。

3.未按规定履行工程审批程序及工程招标制。

市交通局在2018年开工建设的国省道“畅安舒美”示范路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清单品种规格变更频繁,影响工程造价,但未履行设计变更审批程序;在2018年“四好”农村公路项目中没有履行设计、监理招标制,建设过程中也没有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理。

三、扶贫政策及资金专项审计情况

2020年,荆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本市2019年度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情况表明,洪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采取了整村推进、产业奖补、就业帮扶等一系列措施,脱贫攻坚取得一定成效,截至2019年底,洪湖市68个贫困村已全部出列。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予以纠正和改进。

(一)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应纳未纳入保障范围27人。

一是教育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2019年有18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未享受“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涉及金额4.5万元。截至审计时,已整改到位。

二是健康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2019年有9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纳入保障范围。其中:1人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8名困难残疾人未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截至审计时,8名困难残疾人已进入补贴发放流程。

(二)滞拨扶贫资金131.23万元。

截至审计时,市财政性扶贫资金结存301.77万元,其中:结存一年以上应拨未拨131.23万元,资金未发挥使用效益。

(三)扶贫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

1. 提前支付工程款。2019年滨湖办事处滨湖村将躲水楼改建为党群服务中心,合同金额31.4万元,合同约定验收后付款,截至2020年6月,工程未验收即支付工程款27.14万元。

2. 未履行工程设计变更手续。2019年瞿家湾镇加堰村整村推进项目环境整治项目变更为河渠土方回填、道路工程、过路管工程,未按规定履行设计变更手续,涉及金额16.29万元。

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及相关建议

对于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交责督办,要求相关部门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限时整改到位,同时不断建立和创新相关工作长效机制,动真碰硬狠抓整改落实,着力构建“以问题促整改,以整改促发展”的工作格局。

为了促进预算管理的进一步规范,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推进重大改革政策措施落实。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有关职能部门工作的衔接配合,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发挥大数据优势。严格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完善收入征管制度,确保应减尽减、应征尽征,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编制及其执行的精准性。一是将政府性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深入推动四部预算全面覆盖,健全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二是抓好预算编制管理工作,充分听取各部门对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做实做细项目库、强化预算编制与财政支出政策的有效衔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提高支出预算编制质量和预算执行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统一财政数据规划、核心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构建财政数据纵向贯通、横向互联机制。

(三)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绩效。一是加强项目库建设,提前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等前期准备工作,推动资金、项目、绩效、政策、责任的有机结合,及时提出资金分配意见,确保资金及时使用,把财政资金管好用好。二是切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结余结转和往来资金的清理力度,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三是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建立系统的项目绩效考核体系,强化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全流程绩效跟踪,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分配资金的重要依据。四是要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跨行业各类管理信息共享,利用大数据分析,全面提高资金分配使用效益。

(四)进一步构建整改长效机制。一是落实整改的主体责任,强化被审计单位履行整改的主体责任,以及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见底清零”。二是加大突出问题追责问责力度,着力遏制民生、项目建设等资金使用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完善审计发现问题追责问责联动机制,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维护国家财经法纪的权威。

关于洪湖市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查报告

——2020年9月24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余 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的规定和2020年主要工作安排,市人大财经委在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大铭同志的带领下,于会前专门到审计局听取和审查了《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今年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主要特点

洪湖市审计局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重心,克服困难,依法依规开展审计,审计理念进一步优化,审计方式坚持创新,注重提高审计实效,聚焦民生热点,着力提升公共资源配置的公平性,审计工作亮点凸显,在促进改革、服务发展、反腐倡廉等方面发挥了有效作用。

(一)坚持创新、勇于探索,大数据审计技术日渐成熟

市审计局始终注重以科技促审计,以科技强审计,努力实现传统审计与大数据结合,建立大数据审计分析实验室,不断完善大数据审计基础数据库,大大提高了审计效率。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市审计局将计算机审计技术力量整合,通过信息网络形式进行思路分析,对全市人员经费预算、部分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数据分析,将筛选出的数据疑点,为审计工作定位了突破口,真正做到了“向信息化要资源,向大数据要效率”,大数据审计技术日渐成熟,成效显著。

(二)辐射全局、重点突出,审计效果显著提升

市审计局注重不同类型审计项目的融合和衔接,将预算执行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服务人大决算审查相结合,即避免重复审计,又结合了各类审计项目优势,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促进审计全覆盖。同时关注社会焦点问题,在对财政资金进行审计时,将资金使用绩效管理、惠民政策落实、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国有资产管理、重大项目建设、非税收入征缴、往来账款清收等作为这项审计的重点。通过审计监督,摸清家底,揭示了财政资金管理薄弱环节和资金运行风险,揭露了重大政策调整落实中,配套制度不完善,监督管理跟进不及时的隐患。

(三)重视继承和发展的关系,始终保持旺盛的审计生命力

审计局更善于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正视自身发展存在的矛盾与困难,及时调整和更新审计理念,打破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方式方法,以发展的理念,推动审计工作不断提档升级。重视审计优良作风在新生审计力量中的坚持与发扬,着力打造工作作风过硬,业务能力过硬的“审计铁军”,市审计局在统筹审计资源中,将中坚力量和新生力量相结合的,发挥“1+1>2”的整合优势,敢于给青年审计人员压担子,发挥“传帮带”的联动作用,在实战中让青年审计人加强责任感,提升审计能力,培养审计后备力量,保持旺盛的审计生命力,促进审计工作长远发展。

二、审计查明的突出问题

(一)财政预算编制不合规,预算执行效果不佳。2019年预算草案一般公共预算编制赤字预算,收支缺口达34695万元;政府性基金决算超支5080万元。

(二)财政支出进度不够均衡,支出进度缓慢的问题仍较突出。其中2019年第4季度支出数额占全年支出的30.79%。

(三)统筹项目开支超出本级财力承受范围。在财政资金收不抵支的情况下,统筹项目达55919万元,其中25568万元是从预算往来资金中安排。

(四)部门内控制度不健全,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存在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非税收入征缴不到位,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合规、超预算支出等问题,财务核算及业务内控制度有待健全。

(五)规章制度执行力度欠缺,财务审核把关不严,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仍然存在。此次审计查出往来款长期不清理、财务手续不全报销费用、未按规定取得原始凭证等屡审屡犯的问题。

(六)专项资金管理不严,政策执行不到位。存在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扶贫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全口径、全过程监督,注重审计工作“两统筹

要进一步实现审计范围和内容全覆盖。对预算资金从部门申报到审批各个环节全面关注,进一步实现对预算分配、批复、执行、调整到决算编制的全过程监督,从体制机制层面揭示问题。注重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在人少事多的现状中,不断探索创新审计管理模式,最大限度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增强审计监督效能。

(二)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使审计意识深入人心

一是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被审计部门及其他部门的联络沟通,做到监督与服务并重,将监督贯穿于服务之中。二是市政府要推动审计部门与各监督机关的工作联系,形成监督合力。让它们协同作战,形成优势互补,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从而获得更大的监督效果。三是审计工作要积极走出去,促进审计工作融入到各部门的日常运行管理中,提升各部门自主审计的意识,重视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以内审促管理,消除问题隐患,将违纪违规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

(三)持续促进审计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完善,推动审计整改成果运用机制的建立

一是持续发力,促进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形成以“审”为基础,以“促”为关键,以“改”为目标的审计工作理念。审计整改工作的推动要有“辣味”,坚持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各部门应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限时提出整改措施、限时完成整改任务。同时建立人大监督、政府督办、纪检监察跟进、部门联动的审计问题整改跟踪监督工作机制。二是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与政府预算管理工作的结合,将整改工作的成果及时运用到下一年度的预算编制工作中,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推动预算管理的重要举措,不断促进财政预算管理规范化水平的提升。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0年9月24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徐帅、徐芳、郑小妹为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洪检发[2020]20号

关于提请批准徐帅等3名同志任职的议案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等有关规定,提请批准徐帅、徐芳、郑小妹三名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邱文

  2020年9月24日

供职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徐帅,1982年11月出生,今年38岁,汉族,湖北省洪湖市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法学学士,在职法律硕士,二级检察官,本人2005年12月进入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2009年3月被洪湖市人民检察院任命为助理检察员,2010年7月被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检察员,现任洪湖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业务主任。

在过去的工作中,我一直以一名检察会委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扎实工作,自进入检察院工作的10多年以来,先后在反贪局、公诉部、民行部工作,在原反贪局工作期间,多次被湖北省纪委、省检察院,荆州纪委、市检察院抽调参与大案要案侦办,独立主办过我市原发改局局长黄某受贿案,原公交公司总经理彭某受贿等大案。

今天,根据工作需要和组织安排,经邱文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拟任我为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在任命前,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我的检察委员会委员任职,借此向市人大各位领导表示我真诚的谢意!如果这次我的提名通过,我将尽心尽力地干好本职工作,让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我要坚持做到以下四点:

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在思想上,认真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党的绝对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

二、认真履行检察委员会委员职责,公正、严肃地执行国家法律。在行动上,坚定不移地严格、公正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决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

三、认真钻研法律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作为一名检察员,我深知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不是很全面,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但作为一名检察委员会委员,不仅要有过硬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要求更精通。我将进一步加强检察业务知识的学习与研究,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适应检察事业的新要求,努力学习宪法、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水平。

四、努力工作,在工作实践中践行“人民利益至上”“法律至上”思想。在工作中,按照《检察官法》的要求,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不循私枉法,不玩弄权术,清正廉明,做到“清清白白做人,扎扎实实做事”。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勤政为民,廉洁奉公,自觉遵守“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不循私枉法,做一名党和人民满意的检察官。

以上是我的供职报告,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和委员审议。如果今天我不能被通过,说明我的工作与人民的要求和组织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将一如既往地认真学习,扎实工作,进一步锻炼和提高自己,努力克服不足,弥补差距,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争取新的机会。

谢谢大家!

             

                 供职人:徐帅

  2020年9月24日

供职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徐芳,1984年12月5日出生,女,汉族,湖北洪湖人,毕业于湖北警官学院法学专业,法学学士,中共党员。2009年11月通过湖北省公务员考试进入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从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现任第三检察部业务主任。

根据工作需要和组织安排,经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拟任命我为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而神圣!从事检察工作以来,我一直在执检业务部门工作,兢兢业业,从不放松。因此,能成为一名检察委员会委员,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与研究,是我多年来的愿望。我深知,基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是一个业务工作决策机构,主要工作就是参与对检察长提交的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研究并形成决议,这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如果市人大常委会信任我,通过了我的任职提请,我将用所掌握的专业知识、积累的业务经验为检察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本人有如下任职条件:

一、政治过硬。本人在检察工作中,能认真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方针,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以满腔的政治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积极投身检察工作。以服务人民为宗旨,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忘我工作,无私奉献,严格办案,加强监督,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模范履行了一个检察官应尽的义务。本人严格遵守检察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坚持了“八小时之外自律行为规范守则”,自觉做到了不为利所诱,不为情所惑,不为权所扰,严格执法,秉公办案。

二、业务熟练。1、专业知识扎实。我在校学的是法律系法学专业,2009年11月通过湖北省公务员考试进入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对我而言,学习是一生的事情,是一种工作和生活方式,而法是经济关系的映射,是发展的,作为检察官,必须不断学习。平时工作中,我也保持与市院与各县市区院的密切联系,做到知己知彼,取人之长、补己之短。2、业务经验丰富。正所谓“嗜之越笃,技巧越工”。从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数年来,我始终以一名检察人员的工匠精神,刻苦钻研,在高检、省院、市院组织的各类专项活动中,多次受到表彰,我所在的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连续多年在市院考评中名列前茅,我为驻所检察室申报制作的PPT也受到省市院领导的高度赞扬,省内外各检察室纷纷学习借鉴,并多次受市院邀请授课。这些业务工作经验为我担任检察委员会委员创造了条件。当然,在检察委员会里讨论研究案件本身也是一个进一步学习和积累经验的过程。

三、爱岗敬业。检察事业是光辉的事业,检察官是神圣的职业。我热爱检察事业,为是一位检察官而感到自豪。检察官虽然清贫,但我觉得光荣;检察工作虽然辛苦,但其苦中有乐。刑事执行检察是检察机关依法对刑罚执行活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前沿阵地。不仅要开展驻看守所检察工作,还要对社区矫正工作及刑罚执行的全过程开展监督。365天除了不变的斗转星移和万象更新,对从事刑事执行工作的检察官们来说,不变的还有每天同样繁重的工作内容——建立和完善严格的监督制度、守护高墙内的一方安宁、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我始终坚守执法监督第一线,为看守所在押人员答解法律疑问,维护在押人员和亲属合法权益,在收到他们发自内心的感谢时,我为此感到释怀和欣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以上个人陈述请予以考虑。若大家同意我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命我为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我将坚持刻苦学习政治理论,努力钻研检察业务,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我将坚持严格执法,加强监督;我将坚持忠于职守,清正廉明;我将坚持接受人大监督,确保公正无私。我决不会辜负党组织和各位领导的信任与重托,一定为检察事业履好职,服好务,请对我今后的工作予以监督,予以批评。如果这次未获得任命,我将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更加努力做好工作。

谢谢大家!

 

供职人:徐芳 

                2020年9月24日

供职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郑小妹,1986年12月出生,湖北省洪湖市人,汉族,研究生文化,2011年通过公务员招录考试进入洪湖市人民检察院,2012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3年被任命为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院,2016年被任命为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

2011年至2012年在院办公室从事调研信息及办公室日常工作,在第二、三届荆州市检察机关检察理论与应用研究研讨会上提交论文获得三等奖;2013年至2017年在公诉部门,从事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工作,多次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被本院、上级院多次评为“先进个人”、“优秀检察官”;2018年至2019年在案管部门,负责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调研室、检务督查工作;2020年至今在检察二部,从事刑事案件捕诉业务,主要办理经济犯罪案件。

根据院党组的决定,我被邱文检察长提名拟任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在各级领导亲切关怀下,本次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我的检委会委员任职,借此向市人大各位领导表示我真诚的谢意!这是组织上对我的信任和考验,是我的职业生涯中无比神圣和光荣的时刻,我深感使命崇高,责任重大。如果我的这次提名通过,我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提升自己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为检察事业服务。

一、加强学习,提升能力素质

一方面,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另一方面,加强检察理论的学习研究,不断提升业务素能,注重学用结合,在学干中积累经验,努力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需要。

二、正确履职,维护法律权威

每个在检委会上讨论决定的案件,都是疑难复杂案件,不仅关系着被害人的自身权益,更关系着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在今后的办案实践中,我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努力提升案件办案质效,维护国家法律权威。

三、接受监督,恪守职业道德

恪守“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严格执行检察人员行为规范,依法办案,做到不枉不纵,公正执法,不以案、以权谋私。认真履行检委会专职委员的职责,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更好地维护检察机关的客观、公正形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以上是我的供职报告。如果我的任职能通过,我将坚守自己的承诺,脚踏实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如果这次我未能获得任命,我也决不灰心丧气,将一如既往的努力工作,改进不足,为检察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

谢谢大家!

供职人:郑小妹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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