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以律己,廉洁从政,切实做到廉政勤政
要按照《廉政准则》“八个禁止”、“52不准”和省委、省委组织部对挂职干部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形象赢得全市干部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同时在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参谋不掺和”,自己要积极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出主意,想办法,当好参谋,但对已经形成的决议要坚决执行,决不能妄加评论,品头论足;做到“主动不盲动”,对自己协管的工作,要提前思考,主动谋划,但形成新思路新措施之前,一定要多方听取意见,反复进行论证,争取主要领导认可和集体决策后,再扎实稳妥推进,避免自行其是,盲目行动;做到“到位不越位”,工作中注重讲程序,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维护班长威信;讲团结,对班子其他成员,要分工不分家,相互体谅,相互支持,积极主动地配合支持好他们的工作,但不主动插手干预他们分管的事情;做到“有功不贪功”,工作中有了成绩,归功于领导支持,同志们共同努力,有了失误要勇于承担责任,鼓励部门同志大胆干事,放手工作,决不搞贪功诿过。
我诚恳地希望在座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给予我工作上的指导和帮助,对我工作中的缺点和失误及时给予批评指正。我将自觉接受监督,以便更好地完成组织和人民交给的工作任务。
最后我再一次感谢各位主任、各位代表对我的信任与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恪尽职守,勇于担当,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全身心投入工作,为建设充满活力、富有魅力、文明和谐的新洪湖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供职人:黄人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