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机构设置 工作动态 审议意见 代表工作 人事任免 规范性文件 学习园地 常委会公报 领导讲话

当前位置:首页 >> 常委会公报 >> 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正文

供 职 报 告(吴卫东)


参谋和助手。

五、接受监督,依法办案,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要牢固树立主动接受监督的思想观念,在实际工作中,要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法律和工作监督,积极贯彻落实市人大关于检察工作的决议和决定,按要求向人大汇报分管工作,要加强与人民代表的联系,经常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坚持严格执法,文明办案,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力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如承蒙厚爱,有幸踏上副检察长这一新的工作岗位之时,我将切实履行庄严承诺,恪尽职守,争做一名合格的检察官。

谢谢大家!

供职人:吴卫东 
9 7 3 1 2 4 8 :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发送好友:发送给好友 | 加入收藏: 加入收藏夹 责任编辑:admin 文章作者:
 
版权声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我站点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接必须保留(非我站原创的,按照原来自一节,自行链接)。文章版权归我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我站点水印。
 
 
版权所有: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网站备案号:鄂ICP备07501214号 鄂公网安备42108302000116号
联系电话: (0716)2218010 传真:(0716)2218010 人大投稿:hhsrdb@163.com
技术支持:金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