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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渔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0年9月27日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水产局局长曾令旗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渔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几年,市政府及渔业主管部门重视渔业法的贯彻落实,渔业生产发展迅速,渔业资源保护工作逐步完善,渔业新技术、新品种、新养殖模式得到大力推广,渔政执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1、加强渔业法宣传贯彻的广度和深度。要根据不同的养殖地区和养殖对象加大渔业法的宣传贯彻力度,突出重点和难点,促进全社会对渔业法的知晓。

2、加强对养殖水域环境污染的治理。要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综合治水。要加强环境监测与预报,制定治污措施,统一规划,科学养殖,整治对水产养殖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养殖行为。

3、加强对渔业资源的保护。要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加强对增殖工作的管理。

4、加强对水产事业和水产技术推广工作扶持的力度。要支持对名、特、优水产品的培育和推广,对外来水产品品种制定准入制度,合理安排水产事业和技术推广工作的预算经费,引进水产科技人员,培养科技后备队伍。要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渔业主管部门的人员编制。

5、加强渔政监督工作。要从有利于渔政执法出发,努力解决渔政队伍“参公”问题,并将其纳入预算。要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对渔业投入品的监管,净化投入品市场。

6、加强渔政管理机制建设。要从落实上级有关规定和我市建设水产强市的需要出发,积极探索和实行全市渔政统一管理模式,并按渔业法的规定,进一步依法理顺和加强渔政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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