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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职 报 告(邓先信)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是洪湖市人民检察院行装科科长邓先信,主要负责行政装备工作。几年来,在院党组和分管检察长的正确领导下,我从工作实际出发,积极践行服务领导、服务检察业务、服务检察干警“三服”宗旨,配合分管检察长的工作,在全院同志们大力支持下,团结带领全科干警奋力拼搏,埋头苦干,为全院干警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现将我几年来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在政治学习上,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工作的要求,积极参加学习科学发展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以及作风建设年活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上级检察机关召开的会议精神以及胡锦涛总书记和周永康同志的重要讲话,增强了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指示、规定的自觉性,从而坚定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了政策观念。

在本职工作上,与科室同志密切配合,紧紧依靠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依靠广大干警的大力支持,在时间紧、任务繁多的情况下完成了新办公大楼的顺利搬迁。在车辆管理方面,不断对原有的车辆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推行定点维修制度,统一管理,切实加强了警车管理力度。在枪支管理方面,要求严格遵守枪支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公务用枪的管理,确保安全。目前我院无一起涉枪违法、违纪案件和事故。

在制度建设上,我始终注重制度建设,以规范的规章制度约束工作人员行为。搬到新办公楼后面临一些新问题,如何维修保养电梯、如何管好二次供水、如何保证大楼正常供暖、正常供电等一系列新问题摆在了我们面前。在广泛征求各部门和干警的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各方面的规章制度,保障了各工种工作的有序规范运作。在基础管理上,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办事,对内节支、对外争源,保证经费报销、工资发放、水电费结算,受到了同志们的好评。

在廉洁自律上,能够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廉洁从检十项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制度,不断增强自律意识,模范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端正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经常性地学习上级纪检部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正确对待权力,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做到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切实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

目前根据工作需要和组织安排,拟任我为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神圣。如果市人大常委会信任我,任命我,我将抓住这次机遇,更加努力地学习,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强化学习、提高素质,认真履职、勤奋工作、廉洁自律、提升形象,接受监督、秉公执法,真正让市委、市人大和上级院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为服务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我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尽职尽责。

一是履行职责、服务群众。首先我将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忠实于宪法和有关法律。在行装科这个特殊的岗位上,真正做到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甘当人民公仆,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面对政绩、利益、权力、清正廉洁。

二是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时代在发展,知识在更新,我将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自己业务理论素质,不断掌握新的知识,适应新形势。紧紧围绕检察工作重点,抓办案求发展,抓稳定求和谐,争创一流科室。

三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履行检察职能。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始终把人大监督作为规范履行检察职能的标准和动力。主动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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