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出台相关的制度办法。针对群众反映最强烈突出的个人建房问题,规划局广泛调研摸底,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经市政府审议通过,于2014年7月印发了《洪湖市城市规划区个人建房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洪政规〔2014〕1号)。该办法共十四条。对符合办法规定且用地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项目实施无冲突,不在城市近期(两年内)拆迁改造范围的,经过规划、国土等部门审批后可进行建设的个人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个人建房申报所需材料列出了清单,对不准予建房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对城市居民个人、农村个人住宅建房审批程序作出了规定。同时办法规定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大对审批和建设过程的监管力度,对在城区个人建房建设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法的出台,为相关部门提供了指导性强、操作性强的法规依据,切实化解了城区个人建房“一刀切”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加大规划宣传力度,保障公众知情参与权
今年5月3日,为促行阳光规划,强化规划的公民参与,我局参加洪湖人民广播电台直播节目《周六民生热线》节目组的访谈录制,与市民朋友们进行互动交流,现场解答群众普遍关注的与城乡规划相关的问题。访谈中,给公众做了解说,重点就我市“1246”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空间发展布局、如何推行阳光规划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向市民朋友们做了详细介绍。我局门户网站开通以来,建立了网站维护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网站内容的充实、完善和运行情况的监控。同时,结合法制宣传日、《城乡规划法》颁布周年日等重大节日,利用宣传车、宣传单、新闻媒体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法律法规,尤其是在洪湖电视台上播出的“规划使城市生活更美好”的公益宣传标语更是深入人心,加大了广大人民群众对规划的认识。今年我局共报送信息十余篇,有3篇被市委信息中心、市政府门户网站采用,其中2篇在荆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登出,信息报送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规划宣传为群众认知规划、参与规划,实行阳光规划和政务公开提供了平台。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规划工作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1、规划任务重,工作量大,专业人才匮乏,规划编制专项经费短缺。
2、规划的权威性、规范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3、全市社会公众的规划意识差异大,存在维护规划权益意愿强,履行规划义务意识弱的现象。
(二)需着力改进的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抓紧编制配套规划,严格规划实施。多渠道筹措规划编制经费,加快编制出台与我市总体规划相配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项专项规划,突出总规的指导意义,进一步严肃规划的实施,依法维护好规划的权威。
2、加强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全民的规划意识。采取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加大对《城市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遵守规划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规划管理氛围。
3、坚持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一是明确职责。城市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