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机构设置 工作动态 审议意见 代表工作 人事任免 规范性文件 人大知识 常委会公报 领导讲话

当前位置:首页 >> 常委会公报 >> 正文

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公报


第5号[总号:205] 2017年10月30日

目 录

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纪要··························· 1

关于批准洪湖市人民政府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的决议········································································· 3

关于洪湖市人民政府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的审议意见································································ 曾令辉4

关于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审查报告 余 星6

关于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 杨志雄9

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投融资与项目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苏云国12

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城乡规划工作情况报告张郭洪

············································································· 21

关于接受王新文辞去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 33

关于接受王新文辞去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 34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人大序列)········· 35··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政府序列)··· 36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干部免职的议案············ 37

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命陈洪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38··

供职报告························································· 陈 洪39

供职报告························································· 石光辉41


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纪要

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7年10月30日在市行政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第六次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杨志雄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为审议好这个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查组对我市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分配及市级预算调整情况进行了调查,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委员余星同志作了调查发言,市人大常委会起草了审议意见(草稿)和决议(草稿)。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曾令辉同志宣读了审议意见(草稿)和决议(草稿)。会议表决通过了审议意见和决议。

会议还听取了副市长苏云国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投融资与项目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和规划局局长张郭洪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城乡规划工作情况报告。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就两个报告及相关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治平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关于接受王新文辞去洪湖市第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议案并作相关说明。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王新文辞去洪湖市第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议。

会议还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华清主持会议。副主任夏大铭、李治平、张群安和24名委员出席了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苏云国,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王诗双,市督查室主任杜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部分镇人大专职副主席或分管人大工作的领导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吴华清 夏大铭 李治平 张群安 赵恒赋 王英雄

白大建 朱正会 朱希正 刘经高 刘 磊 许先华 杜光春 肖新兵 吴永善 余 星 汪洪涛 张三友 陈邦武 定世文 赵 浩 顾本志 郭 莉 谈文莉 黄正炎 程秋元 曾令辉 蔡黎敏

缺席:张远梅 白振华 王浩 卢茂林 叶培韬 周祖山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洪湖市人民政府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

决 议

(2017年10月30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杨志雄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听取了市人大财经委《关于洪湖市人民政府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会议对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审议,同意市财政局局长杨志雄所作的报告,批准洪湖市人民政府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并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洪湖市人民政府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

审议意见

(2017年10月30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杨志雄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关于2017年政府债券资金分配方案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报告注重补齐民生发展短板,政府债务整体规模可控,符合债券分配政策。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市政府要严格执行《预算法》,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券资金管理,确保债券资金安全有效使用,防范债务风险。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债券项目管理,加快推进项目进度。要强化责任落实,完善项目准备、资金筹措和建设实施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加大项目的监管力度,确保工程质量。要认真查找和解决好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快在建项目工程进度,督促未开工的项目尽快开工建设,确保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入使用,更好的发挥投资效益。

二、进一步加强债券资金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认真落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的规定,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加大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将绩效评价的结果作为次年债券资金安排的依据。审计部门要继续加大对债券资金的监督力度,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滞留和挪用债券资金等行为,确保债券资金专款专用。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偿债机制,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要按照预算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规范的举债融资机制,进一步规范举债融资行为,严格明确举债融资边界,坚决防止违法违规融资和担保行为发生,将政府债务规模严格控制在限额以内。要制定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明确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和保障性措施,制定政府债务风险化解规划,明确债务化解目标,逐年消化存量债务,控制新增债务,切实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同时每年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政府性债务使用管理情况。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洪湖市人民政府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

审 查 报 告

——2017年10月30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余 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7年10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大铭带领人大财经委工作专班,专门听取了市财政局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调整年初预算的初步方案。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收入预算调整事项

2017年省级转贷我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3181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2860万元,专项债券8959万元。2017年,相应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来源22860万元,调增政府性基金收入来源8959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事项

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1819万元具体分配方案为:

(一)一般预算支出项目22860万元,包括:

1.水利“补短板”及荆江大堤项目10541万元;

2.村级卫生室建设项目1113万元;

3.村级活动场所建设206万元;

4.精准扶贫资金8000万元;

5.“七中”搬迁资金3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8959万元,包括:

1.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6997万元;

2.高标准农田建设1962万元。

三、审查意见

市人大财经委认为本次市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议案符合《预算法》的规定和我市的实际及发展需要。

(一)政策性发展机遇难求。我市在水利建设及民生工程上历史欠账较多,此次省级转贷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全部用于堤防建设和服务民生工程上,将极大提升我市防洪抗涝能力,更好的服务民生。

(二)政府债务仍然可控。经调查,2016年末,我市上报直接偿还的政府性债务余额187992万元,其中:一般性债务162192万元,专项债务25800万元,加上今年新增债券31819万元后,政府负有直接偿还责任的债务达到219811万元,控制在省财政核定我市的债务限额以内。

(三)债券分配方案可行。今年,市政府安排的债券分配项目,是我市相关部门按照上级政策要求申报并获得审核同意、由省财政厅“带帽”下达的,符合我市当前发展实际和需要,符合债券分配政策规定。

市人大财经委建议批准此次预算调整方案,同时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管控,防范风险。调查中我们了解到,目前我市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呈逐年上升趋势,2018年至2020年分别达到1.89亿元、3.29亿元和4.27亿元,而目前市财政预算中安排的还本付息支出只有1亿元,因此,市政府要科学合理地把握我市政府债务举债规模和举债节奏,审慎举债,努力防范和控制政府债务风险。

2.加强监督,注重绩效。债券资金是财政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地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形势下,财政部门要加大各项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严格项目监管,坚决防止“不计成本做事”的现象发生,厉行节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强化责任,积极争取。政府债券资金不是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是需要地方财政还本付息的。因此,市政府要加强项目监管,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及效益;同时要落实债券项目使用的责任主体,责成其继续积极主动地做好对上争取工作,尤其是对一些跨区域的债券项目,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制约措施,督促项目主管单位尽力争取上级专项资金补助,以减轻地方财政偿债压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17年10月30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杨志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按照中央关于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等要求,现提出2017年政府新增债券分配方案及相关预算收支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一、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劵资金方案

根据省财政厅下达2017年第1批、第2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劵转贷额度的通知精神(鄂财预〔2017〕28号、33号),核定转贷我市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劵资金3181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2860万元,专项债券8959万元。结合省级指定下达项目和我市实际,拟定将此次转贷地方政府债劵安排用于以下五个方面:

(一)水利“补短板”及荆江大堤项目10541万元。具体包括:

1.洪湖围堤加固工程5055万元。计划投资总额为31198万元,分两个年度完成,其中地方通过债券资金配套安排5055万元。

2.汉江下游堤防整险加固工程5000万元。计划投资总额为39810万元,分三个年度完成,其中地方通过债券资金配套安排5000万元。

3.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486万元。主要是我市农村安全饮水后期工程安排地方配套资金。

(二)村级卫生室建设项目1113万元。主要是根据省政府2016年第102号常务会议精神,对全市未达标的256个村卫生室申报新建和改造,计划总额为4119.7万元,分三年通过申报政府债券资金解决,本年度安排下达1113万元。

(三)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6997万元。主要是根据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7〕6号)文件精神,2019年实现全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形成设施完善、管网配套、在线监测、运行稳定的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体系的工作要求,本年配套安排6997万元。

(四)高标准农田建设1962万元。主要是根据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申报配套安排。

(五)其他项目11206万元。包括村级活动场所建设资金206万元、20个重点扶贫村整村推进扶贫资金8000万元及“七中”搬迁资金3000万元。

二、2017年预算收支调整方案

按照中央关于地方政府债券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相关要求,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31819万元纳入本级预算管理后,相应调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规模。调整项目如下: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情况。2017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来源总量由309760万元增加22860万元,调整至332620万元;2017年,地方一般公共财政运用总量由318760万元增加22860万元,调整至34162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情况。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22888万元增加8959万元,调整至31847万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22888万元增加8959万元,调整至31847万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投融资与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7年10月30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今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支持监督下,我市继续抢抓机遇,加大融资工作力度,加快项目建设,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推进。以弘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城投公司)为平台,共申报推进融资项目13个(不含受政策影响暂停审批的项目),计划融资总额约54.1亿元,计划到12月底,可落实到位37.6亿元。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截止9月底,支付11.55亿元,加快推进了基础设施建设及棚户区改造相关项目,为全面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打好了基础。

一、融资工作情况

融资工作总体思路是“抢”字当头。在人大大力支持下,我市抢在政策收紧之前,从棚改、水利、交通、环境整治、旅游扶贫等方面申报推进了一批成本低、期限长、抵押少、使用活的融资项目,累计约54.1亿元。6月1日,财政部出台《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各金融机构开始对前期融资项目进行清理,并暂停了新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审批,致使今年上报的融资项目大部分暂缓。其中2017年3月16日八届二次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建设银行城区道路及配套绿化建设绿化建设项目计划融资6亿元,受政策影响已取消审批。预计到12月底,我市可落实融资到位37.6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项目2个,计划融资总额15.5亿元,目前到位3.5亿元。一是洪湖市一河两岸综合整治项目,计划融资3.5亿元(含5000万元国开基金),已全部到位;二是洪湖市2017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融资12亿元,受住建部棚改拆迁补偿安置方式政策调整的影响,国开行暂缓审批该项目。9月份,同意启动审批,我们正在进行项目可研报告调整修正。

(二)农发行。项目5个,计划融资总额13.7亿元,融资到位4.9亿元。一是2016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融资4.9亿元,已发放贷款4.5亿元,其中2亿元贷款审批用途为政府统筹购买安置,现经与农发行沟通,调整安置方式,近期将可使用该余额贷款;二是2016年第三批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融资3.2亿元,受德炎不良贷款影响,项目一度暂停审批。现已于9月份通过审批,但因抵押物不足未能放款,我们正在争取银行取消或减少抵押额;三是旅游扶贫项目,计划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融资2亿元,受政策影响,该项目调整为自营模式,现已按荆州行审查意见完成可研调整编制,预计11月份可完成申报材料;四是洪湖市内荆河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计划融资2.6亿元,受政策影响暂停审批。现拟以自营为主、政府补贴为辅的模式重新启动,预计12月底前完成放款工作。五是2017年救灾应急贷款项目,计划融资1亿元,正在申报,争取11月份放款。

(三)工商银行。项目1个,城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计划融资5亿元,已通过贷款审批,根据财政承受能力,2017年最大额度放款2.6亿元,6月份放款5500万元。受政策影响,工行总行提出要对项目真实合规性进行重新审查,现财政局、银监办审核完毕,已上报省行批复,预计12月底可完成放款1.6亿元。

(四)农业银行。项目1个,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融资到位3亿元。

(五)农商行。项目1个,洪湖市2016年棚改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融资到位3.5亿元,已放款1.4亿元。受政策影响,需要重新审查和整改。我们正在努力沟通,争取余额2.1亿元后续提款。

(六)湖北银行。项目2个,计划融资7亿元。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2017年第二批棚改及配套3.5亿元、第三批3.5亿元,现第二批已经上报荆州行审批,计划2017年11月份放款;第三批申报资料全部完成,计划2018农历年前放款。

(七)城投债。10月12日在深圳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发行成功债券6.4亿元,发行利率6.3%,比荆州各县市区同类债券发行利率最低水平6.6%还下降了0.3%,运营期内可节约支付利息960万元,并且债券资金使用相对灵活。城投债成功发行意味着城投公司真正具备了债券市场融资的主体资格,重新打通了一条比较稳固的融资渠道。

二、项目建设及投资情况

今年,我市城乡基础设施大力推进,交通路网提档升级,棚户区改造取得重大突破,城市功能逐步完善,城市品位大幅提升。截止9月底,完成投资11.55亿元。目前工程建设正在全面加速推进,具体情况如下:

(一)洪湖市“一河两岸”综合整治项目(一桥—三桥)

总投资约1.2亿元,累计完成投资额约5500万元。完成一桥至三桥段河道清淤工程、景观水闸、亲水平台7座、游船码头1座、620米人行栈道及驳岸1000米工程;沿河西路刷黑以及全段雨污、自来水、强电、弱电等综合管网入地工程;沿河东路二桥至三桥段老路碎石化、水稳层、自来水、弱电等综合管网入地工程;内荆河东岸民居立面改造9栋;内荆河西岸立面改造完成工程量约60%;沿河两岸原有店招、店牌全部拆除。计划10月底完成沿河西路人行道;完成沿河东路三桥至二桥段玉沙路二桥段接线刷黑和长渠路西延段刷黑;完成景观水闸、平台及人行栈道的铺装,岸坡铺装部分的基础处理工程,11月底完成岸坡硬质部分铺装;12月底完成东西两岸民居及宿舍外墙改造;亮化工程10月完成预算编制并招标,12月中旬完工。

(二)人民路改造工程(宏伟南路新闸路)

道路全长1640米,计划总投资3600万元,累计完成投资额3500万元。完成机动车道刷黑及车道标线;雨污、自来水、燃气、强电、弱电等综合管网埋设;人行道站石3200米,火烧板铺设1400米,基础混凝土浇筑1650米。计划10月底完成全段人行道站石及火烧板铺设。

(三)园林路贯通工程(宏伟北路玉沙路)

道路全长2300米(不含2016年完成的文泉西路至幸福河),计划总投资约3600万元,累计完成投资额3300万元。完成园林路及芙蓉西路全段机动车道刷黑;全段雨污、自来水、燃气、弱电等综合管网埋设;完成人行道800米并正在进行人行道基础开挖、回填及铺装配套。计划11月底完成全路段人行道铺装。

(四)府场镇中华路改造及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中华路道路全长1800米,计划投资约1800万元;污水管网建设计划投资约800万元。累计完成投资额约1000万元。完成中华路半幅水稳和半幅级配碎石工程;完成中华路1000米及中山路污水管埋设工程。计划10月底完成全幅水稳并刷黑。

(五)老湾乡街道道路综合改造工程(昌发超市特色街大门)

道路全长1600米,计划总投资约1260万元,累计完成投资额约400万元。完成机动车道补板和污水管道埋设、车行道刷黑,计划11月中旬完成人行道及站石铺设、绿化配套建设。

(六)长渠路贯通工程(洪湖大道工业一巷)

道路全长1020米,计划总投资约1000万元。目前施工队已进场开工,计划12月底完成道路及管网工程、元月完成绿化配套工程。

(七)城区路灯配套工程

计划安装洪湖大道、芙蓉大道、人民路、园林路、玉沙路、赤卫路等15条道路共1900盏路灯,总投资2500万元。现已完成工程招投标,计划11月底前确保全面完成工程建设。

(八)城投公司自建政府投资项目

主要是棚改还建房建设项目,其中烟草巷金叶雅居147户计划10月30日开标;兴业小区三期292户计划11月25日开标;计划改造原荆门石化生活基地4栋120户宿舍和弘彰制衣公司2个单元楼、1栋4层集体筒子楼,作为棚户区改造及禁建拆违疏导过渡过安置房,已完成设计、图审、造价工作,正在进行招投标审计及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计划12月底前完成维修改造工程。

(九)其他政府投资项目

今年,市政府还以城投公司为投资主体,开工建设仙崇公路、玉沙路、赤卫路、复兴路、新洪路、洪林大道、市民公园、江滩公园、长渠路带状公园等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和客运站、公交首末站、党校、七中、农村党员活动室等公共设施,截止9月底,共计支付2.78亿元,预计到12月底,还需支付6.6亿元。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受政策影响,融资工作举步维艰

以往基础设施等非经营性项目建设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融资,财政部87号文出台后,相关金融机构不仅对我市前期申报的融资项目大部份叫停,而且对签订借款合同的项目后续放款予以暂缓,严重影响到当前我市相关项目的建设推进,前期出现资金短缺、周转不畅的状况,近期有所缓解。今后融资,金融机构主要只对经营性项目采取公司自营模式进行,要求融资项目自身必须有盈利能力并覆盖贷款本息,基础设施等项目融资将十分困难。

(二)自营模式项目短期内收益难以覆盖贷款本息,仍需政府统筹还款

下一步我市融资计划以自营模式为主,大多数项目短期内无法真正实现借用还一体化,一是旅游扶贫项目主要投入基础设施,项目收益少,回报周期长,我市拟申报的珂里湾乡村旅游项目,短期内很难形成产业达到收益覆盖偿还贷款本息和扶贫效果;二是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还款来源主要是土地增值出让收入和入园企业税收收入分成;三是创业培训平台项目收益来源主要是政府特许经营权和财政、中省相关补贴补助资金;四是水利基础项目主要是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很少。

(三)资产和造血功能不足,影响项目融资

根据做实做大做强我市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战略目标,至9月底,市政府注入城投土地452亩,现已全部用于了融资抵押。但是,目前我市仍然面临资产和投融资平台自我造血、自我发展功能严重不足的困难:一是当前正在推进的湖北银行2017年第三期棚改需要约5亿元抵押物、第四期需要约4.3亿元抵押物,农发行2016年棚改项目3.2亿元需要提供1.2亿元的抵押物,前期项目融资约有10亿元左右不合规的抵押土地需要置换,发行第二期政府债券需要平台新增净资产23亿元。二是城投公司仍然主要投入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等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缺乏自我造血功能。

(四)融资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协调

融资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工作,从项目策划到审批、从申报到使用资金,需要政府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后期准备纳入财政预算的融资项目,还需要人大继续予以支持,否则任何一个环节受阻,融资项目就可能丧失机遇而影响推进。

四、2018年融资计划

2018年,我们将进一步把握好新经济、新模式、新格局,准确研判经济发展的新趋势,经济金融市场的新政策,地区发展的新优势;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进一步整合政府资源资产,做大做强,持续发展。计划融资总额48亿元,具体如下:

(一)2018洪湖城投债10亿元

发债规模不能突破我市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我们下阶段将着力整合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注入城投新增有效净资产23亿元,全力以赴争取到位。

(二)国开行融资12亿元

重新申报洪湖市2017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融资12亿元。

(三)农发行融资23亿元

1.以城投公司自营模式推进洪湖市长江大保护项目,计划融资3亿元。

2.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10亿元,2个还建小区各5亿元,目前,我市2018年棚改计划和还建小区外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已经确定。

3.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6亿元(2个小区,各配套3亿元)。

4.以自营模式实施创业创新园区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融资4亿元(2个园区,各融资2亿元)。

(四)湖北银行融资3亿元

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2017年第四期棚改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7年我市城市、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获得社会广泛好评,得益于市委的正确决策和人大大力支持、监督。刚刚闭幕的中共十九大又提出了新目标新任务,2018年我市城市建设发展更要有新作为新突破,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新发展理念,继续开展“三比三促三争创”主题实践活动,继续落实我市“十三五”规划各项任务,推进我市经济社会新的发展。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城乡规划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7年10月30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张郭洪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2017年我市城乡规划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市认真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紧紧围绕八届人大会议提出的奋斗目标,立足近期,着眼长远,科学规划,严格管理,编制实施了一批事关全局发展的战略性规划,为我市城乡规划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有效服务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质加速,完善规划编制体系。

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的依据和蓝图。我们按照全域性、科学性和前瞻性的原则,高起点编制各项规划。一是结合“东分块”安转工程、江北高速公路、武常张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400万元,适时启动了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编制了城区棚户区改造总体规划、城区医疗卫生设施布点规划以及柏枝新区、新洪路等区域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了内荆河东岸一桥至二桥修建性详细规划;完成市委党校、新村农贸市场、宏达农贸市场和柏枝农贸市场等23处重点设施用地选址。二是开展了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生态红线划定、“东分块”安转工程等重要工作,较好地发挥了规划的作用;三是督促峰口、老湾、新滩、府场、曹市等乡镇启动总体规划(修编),指导老湾回族乡珂里村、滨湖办事处金湾渔场、乌林镇李桥村编制了美丽乡村村庄规划;四是在测绘上投入大量经费,完成城区130平方公里(1:2000)数字化地图、正射影像图,2500平方公里(1:10000)地形图测绘,完成每个乡镇6个平方公里(1:2000)地形图测绘、数据收集等,为各类规划编制和数字城市建设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五是完成了环洪湖绿道、智慧城市、文化艺术中心、全民体育健身中心等PPP项目的可研、概念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

(二)多措并举,严把规划审批环节。

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规划正确实施是规划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为此,我们一方面不断完善决策机制。按照“政府决策、规委审查、部门把关、专家咨询、社会监督”原则,力求决策科学。今年,我们聘请省、荆州市有关专家加入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智囊作用。对市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的规划建设方案,认真审查,层层把关,切实提高了规划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元至十月份共组织部门咨询会12次,专家评审会5次,城乡规委会主任会议7次,全体会议1次。对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项目进行了否决,共否决包括重点旅游项目、工业招商引资项目在内的选址和方案10余个;另一方面不断完善许可程序,一是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原则,进一步修改了审批流程,精简了办事程序,建立了工业园区项目审批“绿色通道”,项目审批效率大为提高;二是全面推行批前批后公示,将公示制度延伸到乡镇,积极做好公示意见的征询反馈和群众的解释沟通工作,平衡各方利益关系,及时化解大量社会矛盾;三是加强部门联动,经常征求国土、环保、水利、交通等部门对重点项目审批意见,防止在实施阶段发生问题;四是坚持重大项目规划委员会主要领导签批制度。审批项目依性质和规模分层级报送规委会副主任和主任审定,减少了外部干扰;截至目前,共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4个,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0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2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8个。

(三)严防死守,规划管理纵深推进。

中心城区规划执法体制改革后,规划局、城管局采取“分片管理、属地负责、堵疏结合、部门联动”的规划执法管理新模式,借全域规划管控、城区“禁建”和城乡规划督察等契机,不断强化了规划管理环节。一是严格批后管理。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空间分布,实施片区责任制管理,建立了定期巡查和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管,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今年以来共发现各类违规建设42起,出具违法建设告知书42份,出具违规情况鉴定函7份,及时预警并通知整改未按审批方案建设的工程项目5处;二是打击“两违”初显成效。以城区“禁建”为契机,对“两违”建设行为进行了多次排查,收到了一定成效,目前中心城区已经不存在小产权开发、超容积率建设等情况,建设秩序进一步规范;三是自身建设取得实效。制定了《规划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规划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全面实行网格精细化管理,将建筑亮化、市政园林、外观色彩等纳入监管范围,规划管理工作向技术型、精细化逐步转变;四是乡镇管理执法取得突破。今年7月25日至28日,按照“依法督察、突出重点、上下联动、全面覆盖”的原则,市政府选聘住建、国土、规划、城管等部门12名同志为规划督察员,在乡镇区办开展了一次城乡规划督察,对乡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情况、规划审批以及批后监管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并逐一下达督察建议书和督察意见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主动作为,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今年以来,围绕全域规划管控,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了进一步加强乡镇规划管控、妥善解决城区个人建房历史遗留问题、疏堵结合解决城区困难群体住房问题等政策文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目前,市政府已正式发文明确乡镇规划管控责任主体,要求将管控延伸到乡村地区,并为每个乡镇的规划建设管理所配齐编制,从市财政统筹落实工作经费。同时,将规划管控工作单独纳入了乡镇全年绩效考核,并提高分值至2分。规划管理从城市向乡村有效延伸的基础条件已经具备。“禁建”疏导政策陆续出台,一方面解决了群众反响较大的个人建房不能正常交易过户、补办手续的问题,另一方面启动了空闲宅基地土地收储、“D级”危房房屋征收以及安置小区建设等工作,城区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正逐步得到解决。此外,在暂缓建设金湾酒店10KV双回路电源、第三水厂取水口选址调整、城区果蔬批发市场和水产市场搬迁等问题上,研究了合理化方案,实施后将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规划工作衔接不够,规划权威性有待加强。

目前,我市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尚未做到全面系统的有机结合,出现“冲突”时较难完全发挥好规划对城乡建设的引领作用。近期在周坊村还建小区选址、乡镇用地计划申报以及新滩建投公司用地选址等重点项目上问题非常突出。部分招商引资项目尤其是工业项目,“先建后报、边建边报、不按审批建设”等违法建设屡有发生,不利于城乡规划管理良性有序开展。此外,目前我市对于违法建设处罚的力度不够,违法成本太低,起不到足够的震慑与警示作用。乡镇地区在规划编制和实施的过程中,仍然存在随意变更规划、不按法定程序调整规划等行为。

(二)乡镇规划工作滞后,规划管控急需加强。

近几年我市各乡镇管理区发展迅速,城镇面貌有了很大改观。但整体而言,乡镇区域规划编制滞后、土地资源浪费、建设水平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规划编制方面,全市已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和报批的乡镇仅有峰口、新滩、府场、黄家口、瞿家湾、老湾等6个乡镇,其余乡镇均未达到市委市政府要求的进度。管理执法方面,由于前期规划局、城管局和乡镇政府间在执法主体问题上存在“空白”,加之不少乡镇管理人员规划意识淡薄,对一些违规建设项目不但漠然视之甚至为其辩护开脱。一些项目先建后报、不按审批建设等情况时有发生,小产权小面积开发屡禁不止。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人员严重不足,每个乡镇(含聘请人员)不到5人,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且由于经费问题,少数乡镇还将2013年从应往届大学生中招聘的人员停岗。

(三)规划专业人员匮乏,技术保障能力不足。

由于诸多方面原因,我市原有的专业技术人员大量流失,加之洪湖市目前的环境在人才引进方面很难招来规划方面成熟的专业人员,导致规划局专业技术型人员严重不足。市委市政府布置的大量临时性工作,常常难以在最短时间内得到落实,规划局在专业技术性工作方面处于被动应付局面。近期通过公务员招考、人才引进等方式,增加了四名专业技术人员,但由于大学刚毕业,实践经验相对不足,仍然需要一个磨合提升的过程。

(四)规划编制进展缓慢,近期建设缺乏指导。

我市城市总体规划于2011年启动修编,省政府批复时即有很多在建项目与总体规划不符,而控制性详细规划又在总体规划上有很大“突破”,导致很多项目甚至是重大项目实际上是违反总体规划实施。在去年的省政府规划督察中,我市有金湾酒店、和泽园等四个项目涉嫌违规进入督察范围。同时,由于新滩新区建设、“东分块”等重大项目的出现,导致总体规划对项目区各乡镇建设的指导缺乏合理性。此外,城乡供电专项规划、城市园林绿地专项规划、湿地新城修建性详细规划、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教育设施布点专项规划等重要的规划编制进展缓慢,相应项目的选址、设计、推进缺乏规划依据,导致很多项目规划实施随意性较大。

(五)规费征收问题突出,部门经费缺口较大。

由于历史原因,规划局作为管理执法部门,只有机关18人为全额拨款编制,其余100多人全部为差额拨款,工作人员总数又超编制数近一倍。由于财政预算日益规范化、工资大幅调增以及村镇规划管理工作加强等因素,导致每年规划局部门经费预算缺口达200余万元。同时财政拨款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挂钩,每年确定征收目标,达不到目标额还要扣减经费。由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完全属于市场行为,每年的开工量相当不稳定,因此每年规划局都处于“望天收”的局面,某种程度上助长了分期缴纳配套费、以罚款弥补经费不足等不正常现象,不符合“收支分离”的要求,也十分不利于队伍稳定。

三、下阶段工作安排

下段我市城乡规划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市人大监督指导下,围绕“三个洪湖”的奋斗目标和发展任务,坚持规划编制的科学性、规划执行的严肃性、规划监督的程序性,大刀阔斧地推进各项工作。主要工作有:

1.加快规划编制。

一是总体规划编制(修编)。今年启动《城市总体规划》新一轮修编,推进《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地保护、综合交通、水资源、文化旅游社会事业等各类规划的衔接,实现“多规合一”,凸显洪湖城市特色,争取在2018年底前通过市人大审议,并上报省政府批准。二是湿地新城、临港工业园、“东分块”安转工程等重点规划(简介见附件)。结合湿地新城规划,重点策划实施环洪湖绿道、旅游港、中央湿地公园、文化艺术中心、全民体育健身中心、市委党校等项目,着力打造水乡特色。推进临港工业园“港城一体化”,构建“一主三辅,两带五心”的城市空间结构。推进“东分块”安转工程,落实安转人员的就业生产和生活需要。

2.加强规划宣传。

一方面采取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加大对《城市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遵守规划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另一方面推行阳光规划,做好规划公开公示,提高社会参与度,营造良好的规划管理氛围。

3.强化乡镇规划管控。

一是督促各乡镇管理区政府,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管控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制定出台本地区村镇规划管控细则,加强管理工作。二是督促乡镇建立健全规划管理机构,一方面及时补充流失的规划管理人员,另一方面组织开展规划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升管理水平。三是继续组织开展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坚持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两次督察活动。同时加大乡镇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

4.主动接受监督。

一是严格执行市人大各项决议,及时主动、实事求是地向人大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对工作的检查评议,认真听取意见,切实加以整改。二是热情支持人大代表的视察、检查工作,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及时解决问题。三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畅通公众参与渠道,确保城乡规划顺利有效的实施。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非常感谢市人大对城乡规划工作的高度重视,一直以来给予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踏实工作,勤勉有为,为城乡规划工作水平的提高、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附件1

东分块安全转移安居工程

洪湖东分块蓄洪工程是洪湖分蓄洪区工程的一部分,由腰口隔堤、洪湖监利长江干堤、东荆河堤、洪湖主隔堤围成封闭圈,围堤总长155公里,蓄洪区总面积883.62平方公里,设计蓄洪水位32.5米,有效蓄洪容积61.86亿立方米。根据2012年统计资料,区内人口30.41万人,耕地40.45万亩,地区生产总产值20余亿元。洪湖东分块蓄洪工程建成后,将大大缓解城陵矶附近地区防洪紧张局势,不仅对洞庭湖的防洪和保护武汉市及荆江大堤的安全起到重要作用;而且通过分区蓄水,可提高处理不同类型、不同标准洪水的能力,增加防洪调度的灵活性,减少分洪损失。

根据东分块工程项目实施需要,东分块蓄洪区内将近30万人口需要转移安置。为了便于安转人员的就业生产和生活,按照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经与省规院及相关部门多次磋商,并进行方案比较,基本在41平方公里的洪湖中心城区安置11万人,剩余人口将安置在69平方公里的新滩新区内。其中中心城区将采取建设居住小区集中安置和政府团购部分市场存量商量房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置。计划选择城东石码头、城北远景、城西南河等条件具备的区域按标准集中建设安置用房,建设用地约3平方公里,可集中安置转移人口7万人;另外城区已开工和准备开工的开发项目可提供约2.7万套商品房,能满足剩余4万转移人口分散安置的需要。

“洪湖岸边是家乡”湿地新城规划

“洪湖岸边是家乡”湿地生态新城位于中心城区西部,东临武监高速公路,南以金湾大道为界,西抵洪湖围堤,北以规划道路为界,比邻规划的三八湖湿地观光区。规划区核心建设区面积10.75平方公里,湿地公园面积11.25平方公里。规划以生态旅游、休闲旅游为主,布局有运动中心、主题公园、湿地公园、旅游客运港、高档宾馆和疗养中心等旅游配套设施,同时兼顾文化艺术、体育中心、行政服务、时尚居住等功能,以中心公园为核心形成城市公共中心,展示现代城市形象。按照规划定位,我们对此区域进行了严格的管控和做了大量的工作,基本完成了整个区域的1:2000地形图测绘,完成了区域内洪湖绿道、党校、文化艺术中心,全民体育健身中心,国家蓝球训练中心等项目选址和概念方案的编制工作,金坛湖公园、金湾酒店、运动公园、客运港正在建设之中;党校已完成修建性规划,施工图设计正在进行中,这些项目的推进和落实,将加快湿地新城的建设步伐。


临港工业园规划

临港工业园位于中心城区东部,与大兴工业园相接,东以新规划的仙洪公路为界,南抵长江防护堤,西至洪湖主城区护城堤,北以芙蓉大道东延长线为界,规划面积980.34公顷。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临港工业园是以石码头港口为依托,发展现代物流和环境污染小、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产业,适当配备居住和共公服务设施形成以现代制造业和物流业为主,“港城一体化”的综合区域,达到规划确立的“一主三辅,两带五心”的城市空间结构。

目前,我们编制完成了临港工业园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在控规指导下,园区主要道路即将完成,港口正在建设,投资项目正在积极引进和推进之中。因土地利用规划不配套,临港工业园内可建设用地大部分处于基本农田和土地项目整理区内,为此我们积极与国土部门沟通、调整土地利用规划,使其与城市规划相结合,便于尽快推进临港工业园的建设和发展,促进我市经济跨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新文辞去洪湖市第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 决 议

(2017年10月30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和王新文的辞职请求,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新文辞去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接受王新文辞去洪湖市第八届

人大代表职务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王新文请求辞去洪湖市第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书面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相关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提请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进行表决,接受王新文辞去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7年10月26日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17年10月30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免 去:

谈文莉的洪湖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袁承东的洪湖市人大常委会滨湖办事处联络处副主任职务。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17年10月30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王新文的洪湖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李文清的洪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陈洪为洪湖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石光辉为洪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干部免职的议案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洪湖市委组织部(洪组干〔2017〕130号、178号)文件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免去:

谈文莉洪湖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袁承东洪湖市人大常委会滨湖办事处联络处副主任职务。

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7年10月26日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任免陈洪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现提请任免以下同志职务:

陈洪同志任洪湖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石光辉同志任洪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免去王新文同志洪湖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文清同志洪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职务。

请予审议。

市长:沈先武

2017年10月27日

供 职 报 告

陈 洪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大家好!

本人陈洪,1965年8月出生,汉族,洪湖沙口人,1982年5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专文化。2002年2月任洪湖市供销社党委委员,2002年10月任洪湖市棉花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03年2月任洪湖市供销社主任、党委书记,2008年3月任洪湖市经济局党委书记、局长,2010年12月任洪湖市经信局党委书记、局长,2011年9月任洪湖市新堤办事处党委书记、人大联络处主任,2016年8月任洪湖市委办公室副主任,2017年10月任洪湖市发改局党组书记。

这次承蒙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重视和信任,将自己提名为市发改局局长的拟任人选,本人深感责任重大。如果能通过任命,我将在任职期间,带领发改局一班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努力做到:

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潜心学习与发改工作相关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尽可能在较短的时间里熟悉情况,形成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知识结构,并将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开展工作的本领。

二是谋求发展,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发改局是我市综合研究拟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市政府综合经济部门,职能关键、职责重大。我将时刻牢记发展是第一要务,坚持察实情、讲实话、出实招、求实效,切实把工作重心落实到抓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协调服务上来,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研究,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抢抓各类政策机遇,全力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支持,有力促进洪湖市跨越发展。

三是团结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与班子成员精诚团结、紧密合作、开拓进取,做到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团结带领发改局一班人,充分利用发改的只能,坚持解放思想、多措并举、深入调研、积极协调,做好项目策划与争取,力争更多事关我市发展大局的重大项目能进入省市规划,为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项目支撑。

四是严格自律,清正廉洁率先垂范。坚持用纪律自我约束,争当廉洁从政践行者;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不良习气,努力做到清正廉洁,始终保持党员先进性;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做到慎权、慎独、慎微、自警、自重、自省。坚决杜绝奢侈浪费,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做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尊敬的各位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新的岗位意味着新的使命,我若有幸担任洪湖市发改局局长,我将切实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兢兢业业,克己奉公,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和检查,努力推进我市发展和改革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绿色洪湖、红色洪湖、金色洪湖”做出新的贡献。

报告完毕,谢谢大家。

供 职 报 告

石光辉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大家好!

本人石光辉,1967年8月出生,洪湖新堤人,大学文化。1988年11月参加工作,199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6年12月任洪湖市委610办公室主任;2010年8月任洪湖市委办公室副主任;2012年11月任洪湖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2017年5月任洪湖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2017年10月任洪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

这次组织上提名我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人选,并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如果我的任职能够通过,我将倍加珍视组织的信任,倍加珍视人民的重托,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认真履职尽责,带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干部职工,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继续前行。

一、加强学习,提升工作水平。当前正值我市发展的关键时期,面对新的工作岗位、工作环境,我将继续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工作能力的首要任务,努力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刻苦钻研相关业务知识,更新知识结构,使自己尽快适应新的工作需要,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担当起组织赋予的重任。

二、求真务实,提升履职能力。新时代要有新作为,我将恪尽职守,勤勉工作,努力做好全市标准化工作、计量工作、合格评定工作,抓好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查处质量违法行为,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切实提升各项工作能力,着力增强质监尽职履责素质和能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三、凝聚合力,提升班子战斗力。胸怀大局,珍视团结,营造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加强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强化制度创新,创建服务型机关,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业务精通、执行有力、锐意进取、干事创业的质监干部队伍。

四、廉洁勤政,当好人民公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在勤政廉政建设上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整治“人情风”“庸懒症”“圈子文化”,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更加努力地提高自己,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以实际行动践行自己的诺言,为建设红色洪湖、绿色洪湖、金色洪湖贡献自己的力量。

谢谢大家!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第5号〔2017〕[总号:205] 编辑: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共印350份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发送好友:发送给好友 | 加入收藏: 加入收藏夹 责任编辑:admin 文章作者:
 
版权声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我站点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接必须保留(非我站原创的,按照原来自一节,自行链接)。文章版权归我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我站点水印。
 
 
关键字:
模糊搜索: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版权所有: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网站备案号:鄂ICP备07501214号
联系电话: (0716)2218010 传真:(0716)2218010 人大投稿:hhsrdb@163.com
技术支持:金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