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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公报


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纪要

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1年3月31日在市行政会议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十六次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市政府副市长周智虎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方案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市分局局长刘会堂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志雄代表主任会议提出的人事任免议案,接受吴松阶辞去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同民主持会议。副主任吴华清、夏大铭、李治平、张群安、白振华、杨志雄和25名委员出席了会议。

市政府副市长周智虎,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室、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市分局主要负责人,洪湖经济开发区代表联络处主任,新堤、滨湖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部分市人大代表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刘同民吴华清夏大铭李治平张群安

白振华杨志雄彭端阳王英雄卢茂林

叶培韬白大建朱正会刘经高刘 磊

李文清陈再新许先华肖新兵余 星

张三友陈邦武周祖山定世文赵恒赋

顾本志郭 莉谈文莉黄正炎程秋元

曾令辉 蔡黎敏

缺席:朱希正 吴永善

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民生实事

办理工作方案的报告

——2021年3月31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市政府副市长 周智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现就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2021年民生实事办理工作方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工作目标

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依法确立了80件人大代表建议和8件民生实事项目,交由市政府承办。市政府将秉承重实际、办实事、求实效的建议办理原则,紧紧围绕建议反映的主要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在建议办复率、见面率、代表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的基础上,力促办结率达到80%;同时加快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确保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办理任务。

二、工作步骤

(一)任务分解交办(3月10日之前完成)。市政府组织了以市政府办督查股牵头、各业务股室参与的工作专班,具体承担代表建议和民生实事分办工作。按照“谁主管谁主办、谁为主谁主办、谁审批谁主办”的原则,对办理工作进行分解,广泛征求了市领导和各工作部门的意见,逐一沟通落实主办和协办单位,其中建议涉及承办单位52家、民生实事项目涉及承办单位19家。经市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形成正式文件将办理内容和相关要求对各承办单位进行了交责。目前,上述工作已完成。

(二)加强协调督办(3月中旬至12月)。市政府将及时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邀请市人大代工委对各承办单位办理过程进行跟踪督办,提出指导建议和意见。6月份,重点对建议和民生实事办理的各承办单位的办理进度、办理质量进行实地督查。10月份,邀请市人大代工委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进行集中督办,并听取各承办单位关于建议和民生实事办理情况的报告。11月份,开展办理工作“回头望”,对未达到办理要求的建议和民生实事进行再交责、再督办。12月份,市政府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进行视察。

(三)报告办理结果(12月)。市政府将对全年建议和民生实事办理情况进行梳理汇总,起草《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民生实事办理情况的报告》,并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及时报告办理结果。

三、工作措施

(一)细化任务抓责任市政府办公室印制了《关于认真做好八届五次“两会”建议批评意见和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洪政办发〔2021〕3号)《关于认真做好市政府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洪政办发〔2021〕4号)等文件,并在市政府八届六次全体会议上下发并交责,市长沈先武要求各地各单位认真抓落实,坚决按时间节点办结办好各项建议和民生项目,强调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提高站位、亲自上手、全程参与,确保取得代表和群众真心实意的满意认可。

(二)高位推进重示范。今年继续实行重点建议市领导领办制度,以《关于市政府领导领办市八届五次“两会”建议批评意见和提案的通知》(洪政办发〔2021〕6号)文件形式,将80件建议中群众关注度高、事关全市发展大局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我市工业经济跨越式发展”“关于加强汛后水利补短板”等11件建议,交由市政府领导领办,充分发挥市政府领导带头办理、主持办理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规范程序强成效。市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将建议办理和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实行主职领导负责制和一级抓一级的责任网络;与代表办前、办中和办后的见面沟通到位,做到在调查研究后答复、在协商沟通后答复、依法按政策答复;建议办理结果由主办单位征求代表意见后,按规定格式形成书面答复意见,分别报送市政府和市人大,对代表签署不满意意见的建议,一律打回重办,直到代表满意为止。

(四)加强督办提质量。市政府已将建议办理工作和民生实事项目推进纳入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对办理工作进行专题调度督办。并将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纳入市政府办公室重点督查范畴,通过组织专项督查、定期通报等方式,对办理工作不积极、办理情况达不到要求的责任单位进行约谈并予以通报批评。同时,通过采取新闻报导、专题节目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反馈办理结果,加强舆论监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市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和民生实事办理工作,将其作为履行政府职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改进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到与政府全面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努力把今年的代表建议和民生实事项目办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使该项工作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更大作用,作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

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21年3月31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市分局局长刘会堂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0年度,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们主动作为,克难攻坚,以改善全市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中省和荆州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全面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年取得了较好成效,在荆州的生态环境目标制考核中,我市在各县市区名列前茅。现就我市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我市环境质量状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根据荆州市2020年大气环境质量通报,洪湖市2020年度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57μg/m3,与2019年同比下降22%;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5μg/m3,与2019年同比下降3.8%;;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27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9.3%,远高于荆州下达的76.4%的考核目标。PM2.5、PM10和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三项指标在荆州各县市区均位居第一。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我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为100%,长江水质常年达标,处于二类水质标准,东荆河汉洪大桥断面达标率100%。四湖总干渠国考新滩断面水质平均浓度达标率100%。洪湖大湖水质已经没有劣五类水体,五类水体整体呈现逐步减少趋势,洪湖大湖的45个入湖口43个为优良,洪湖大湖总体水质全年均值由Ⅴ类改善为IV类。江北和江南水系考核断面优良比例81.8%。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85%。在荆州的地表水考核中,我市获得奖励资金1700余万元。

二、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一)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空气质量稳中向好

一是积极开展禁烧工作。2020年我市在秸秆禁烧工作上开拓创新,开展了无人机巡查 22 次,做到了巡查无死角,并且在曹市等部分乡镇开展了禁烧拉链活动,有力的促进了秸秆禁烧工作的推进,对发现的问题能做到迅速处理,对个别严重问题实施了当场处罚,全市露天焚烧秸秆的现象明显较少。

二是强化扬尘治理。以创卫为契机,在中心城区执行开展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紧紧围绕“六不准”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全市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安装了智能蓬布盖,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喷雾设备,所有堆场按要求进行了有效覆盖。

三是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我市出台了《洪湖市餐饮油烟整治工作方案》,市场监管牵头、城管、生态环境等单位开展了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督促城区近200家餐馆安放了油烟净化设施,在洪湖龙街餐饮一条街所有餐饮业全部油烟净化设备。

四是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的专项整治。全面实施石化行业油气回收装置技术改造,全市40个加油站近120台汽油加油机已完成油气回收装置。对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家具、涂装、化工等工业企业实施逐一排查,确保了这些企业的废气处理设施100%安装到位并正常运行。

五是完善了我市的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处理机制。对我市的所有废气排放口进行了登记排查,对发生重污染天气状况时,采取了停产、限产和提高排放标准以及对车辆采取限行,建筑工地临时停工等多种措施,将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到每个废气排放企业,落实到每个排放口,确保了重污染天气市民的生命健康。

(二)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全面推进洪湖及四湖总干渠流域水生态治理

一是加强企业非法排污的监管。通过实施工业企业环保达标升级暨“三同时”督办,全市21家国控、省控和荆州市控企业均建设了污染治理设施。通过开展的交叉检查和省生态环境厅开展的驻点帮护等措施,对我市的“散乱污”企业进行了集中整治,排查85家,整治42家,查封2家。

二是加强城乡镇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乡镇污水处理厂改造及管网配套工程一期全部建成并达标运行,二期项目已启动建设,所有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新滩园区污水处理厂经过整改,已经委托天创水务有限公司运行,现出水已经做到了达标排放。

三是加强入河排污口的规范化整治。对全市60个入河湖排污口进行了清查并建立“一口一档”。全面取缔了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排放污水的排污口。加强了入河排污口监督性监测。

四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了对农村18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的划定,统一设立了水源地保护警示标志牌90处,迁移水厂取水点2处。对龙口和黄家口的取水口进行了整治,确保了饮水安全。

五是加强落实河湖长制。严格落实三级河长巡河制度,县级河长每季度月本人必须1次、联系单位每两月巡河1次,镇级河长每月本人必须1次、村级河长半月本人必须1次、保洁员一日一次巡查。定期围绕河湖长巡查河湖、河湖生态修复与治理、河湖乱垦乱种治理、“清四乱”、小微水体整治等六个方面工作开展巡江、巡湖、巡河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

六是加强洪湖市地表水考核奖惩机制建立。进一步完善了我市44条河流48个断面以及国控、省控、荆州市控考核断面的考核奖惩办法,建立半月一监测一通报一排名的机制,调动了乡镇区办问题整改的主动性、积极性。

2积极推动水生态治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一是扎实开展杨柴湖水域整治。清理附近水域废弃物,清理水葫芦水花生,进行了岸线整治,委托省环科院编制了综合整治方案,有序推进了该水域环境整治。

二是扎实开展湖心B区域专项整治。投资4627万元对湖心B采取截污,清理岸线垃圾,拆除违章建筑,明确专人管理,有效降低了水域的环境污染。

三是扎实开展四湖总干渠新滩考核断面源头整治。作为四湖总干渠新滩考核断面上游的主要来水新滩七一沟,2020年初市政府投资近400万元对七一沟开展了重点整治,明显降低了七一沟对考核断面水质的影响。

3全力打好长江大保护攻坚战战役

一是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已经完成。我市沿江1公里范围内的4家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已经完成,并顺利通过荆州市验收。

二是农村环境治理稳步推进。全面推进了农村生活废水、垃圾综合整治,“厕所革命”稳步推进,逐步形成了长效机制。全市开展“减药减肥行动”,新建了1.1万亩植保绿色防控示范区,专业化机防统防统治面积达到15万亩,农药化肥使用量逐步减少。水产养殖尾水污染治理全面推进,已经投资1000万元在6个乡镇开始推广10000亩水产养殖废水治理工程。畜禽养殖污染升级改造工程有序推进,2020年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已经达75%以上。

三是长江岸线整治成效明显。沿江65处砂石码头已全部关停并复绿,岸线资源进一步整合。沿线村庄、集镇绿化和通道绿化建设,植树近100万株,绿化近6万亩。已经构建严打非法采砂互通互联机制,建立起岸上与水上无缝隙联合执法打击态势。

四是退垸还湖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我市集中抽调450名国家干部组成18个专班脱产进驻湖区,前期已经完成退垸还湖95766亩,剩余的27930亩正在有序推进。

五是船舶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启动。我市印发了洪湖市船舶污染管理方案,长江船舶污染接受专用码头正在进入项目审批,市航运公司的20膄营运船舶生活污水、油水分离装置已经改造完毕。

(三)持续推进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战,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一是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工作。完成了全市67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初查工作,确定详查的12家企业已经完成信息成果上报至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管理系统》。

二是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建设。编制完成了府场镇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的调查报告,可研报告、实施方案等项目资料。目前,项目即将进入施工阶段。

三是积极开展2019年清废行动“回头看”及2020年固体废物存量排查整治工作。对省交办我市疑似固废遥感影像的13个整改问题,按照“一点一策”原则制定了整治方案,对照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全部整改到位。对荆州市2020年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中交办的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的23个点位全面进行了现场督查,均已按照要求整改完成,未发现有反弹情况及新点位发生。

四是组织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33家医疗废物产生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其中2家医疗机构下达整改通知,目前已整改到位,确保全市医疗废物管理规范。在今年疫情期间,为确保医疗废弃物的监管,我局成立专班,疫情期间每天对全市医疗机构的医疗废弃物进行排查,确保了疫情期间我市的医疗废弃物做到了全收集全处理,没有造成二次污染。

五是垃圾处置进一步规范。我市已经形成了城乡垃圾收集、暂存、转运和处理的体系,对污染较大的餐厨垃圾2020年也取得了较大进展,投资800万建立了一个餐厨垃圾处置点,城区所有餐饮业的餐厨垃圾已经做到了集中收集处理。

(四)持续推进中省环保督察整改

一是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基本完成。洪湖市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共41项已完成39项,未完成但达序时进度2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整改任务共21项,已完成8项,未完成但达序时进度13项。中省督察期间交办59件信访件全部办结清零。

二是省级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有序推进。省级环保督察36项,已完成17项,未完成但达序时进度19项。

三是长江经济带警示片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警示片生态环境问题共2项,已完成整改。

四是扎实推进省级环保督查“回头看”。2020年的省级环保督查“回头看”我市信访案件在荆州最少,反映的18个信访件我市已经全部及时整改销号完毕。

五是全力配合荆州市委开展的长江大保护专项巡查。我市成立专班,全力配合荆州市委开展的长江大保护专项巡查,对反馈我市的32个问题,已经制定了详尽的整改方案,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五)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管理件成效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项目环评审批。2020年我们受理的建设项目报告表48件。根据省和荆州市局等文件精神,我们对21个报告表实行报告承诺制,大幅度减少了企业的办理时间。同时我们协助3家企业到上级环保部门办理环评手续,确保了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尽快落户。

二是做好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为规范企业的排污行为,做到合法排污,我们扎实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全年共核发排污许可证726家,其中重点管理企业完成17家、简化管理完成61家,登记管理完成648家,完成率为100%。

三是加大信访调处力度积极应对群众诉求。2020年,我们共接待群众来访和12369电话来访以及阳光信访件189件,荆州市长热线的批访件110 件。我们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信访工作专题会,研究解决信访工作重大问题,各类信访件处理及回复率达到100%。

四是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现场核查力度,同时督促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全面自查,落实整改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建立了长效机制,消除风险隐患。

五是圆满完成污染源普查。按照国污普办相关文件规定,已经完成全市五类源清查、清查数据联审、全面普查、空间采集、数据审核、产排污核算及普查数据比对等七个阶段的工作,已通过省、市工作验收,建立了全市的污染源普查数据库。

(六)持续推进生态铁军建设

一是执法水平逐步提升。我们2020年借助生态环境部开展的环保执法知识大比武的契机,成立专班,在执法队伍中开展比、学、赶、超,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二是疫情防控阻击战成效突出。在2020年的疫情防控中,我局全体干部职工,拿出不畏艰难,敢于牺牲的精神,奋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确保了我局负责的社区和环境管理工作没有出现纰漏,较圆满完成了交办的疫情防控任务,充分体现了生态环境洪湖分局凝聚一心,敢于打硬战的工作作风。

二、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的起始之年,也是我市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我们将主要围绕六个方面的工作扎实开展。

(一)全力以赴完成环境质量目标任务

多筹并举确保对下达我市生态环境考核指标不折不扣的完成,力争每项考核指标在荆州排位前三名:PM2..5、PM10、空气优良率三项指标要继续在荆州位列第一,饮用水环境质量达标率为100%,江北水系地表水达标率为85%,洪湖大湖要进一步改善,基本消除五类水体,长江、东荆河和新滩跨界断面考核达标率为100%。

(二)全力以赴的推动环境治理工程。

一是全速推进“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进一步规范新滩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迅速启动峰口城东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的建设工作,城市垃圾填埋场进一步加大技术处理手段,完成厕所革命下达2021年的改厕任务。

二是加快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进度。将按中省环保督查的时间节点,制定任务清单,倒排工期,加强协调,定期跟踪督办,确保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按要求的时间投入正常运行。

三是加大污水管网建设力度。加快城区雨污混接、错接的管道实施全面整改,持续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污水管网建设,迅速完善新滩园区管网建设。

四是加快推进大湖的专项整治。综合实策,以湖长制为抓手,开展水岸同治,通过对入湖口整治、沿湖岸线整治、水葫芦、水花生和废物清理、河湖清淤、疏浚、生态调水等措施,稳步推进洪湖大湖的水质逐步改善。

五是扎实开展长江大保护生态修护。按时间要求有效推进退垸还湖工作,落实好退垸还湖后的生态修复。落实船舶污染整治措施,确保船舶的固体废物、废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坚决防止非法码头反弹,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排污和非法捕捞。进一步推进长江岸线生态修护。

六是加快推进农村养殖废水治理。加强畜禽养殖的管控,提高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小型的畜禽养殖户原则实施污水零排放,大型畜禽养殖企业的废水务必达标排放。推广养殖尾水治理效果比较成熟的模式,减少鱼药、鱼肥投放,实行生态健康养殖。

(三)全力以赴搞好监督管理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一是强化环保执法监管。加大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监管力度,严厉整治“散、乱、污”企业,对偷排行为实施“零容忍”,对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二是加快推进曹府工业园的酸洗废水的收集处理。完善曹府工业园的酸洗废水的收集模式,通过槽罐车收集务必做好日常监督管理,不得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园区的工业污水处理系统务必保持正常运行。

三是严格落实新滩园新区化工园区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尽快建立化工园区的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完善人员和装备。严格督办每家企业严格落实环保措施,按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并正常运行,严格落实各项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降低环境风险。

四是加强对城区垃圾填埋场的监督管理。督促城区垃圾填埋场严格按要求进行垃圾填埋,做好覆盖。垃圾渗漏液务必做好收集处理,处理不到标的废水坚决不许排放,对任何形式的偷排行为坚决依法处理。

五是完善石化企业的探伤设备的管理。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对我市涉及石化探伤企业逐一登记,完善探伤设备的管理,完善探伤房的规范化建设,务必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坚决杜绝开展不符合要求的室外探伤活动。

六是加快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全面建成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监测预警系统,落实“立标、评估、监测、预警”等措施,拆除影响饮用水安全的一切违法建筑,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

(四)全力以赴迎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查。2021年中央环保第二轮督查将进驻我省,我市将全力以赴搞好迎检工作。

一是要不折不扣的完成前期各项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销号工作。整体推进中央环保督察2项任务序时进度;完成省级环保督察整改26项整改销号工作;有序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6项整改进展。

二是全面按要求做好中省级环保督查信访件的处理。对每件信访件务必回头看,实地核实信访处理结果,并举一反三,搞好排查。

三是积极配合荆州市委开展的长江大保护专项巡查。对巡视反馈的问题要照单全收,按制定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的要求,压实整改职责,确保每项反馈问题及时处理,及时销号。

(五)全力以赴搞好项目申报和建设

一是确保申报项目见成效。我们委托省环科院编制的六个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已经全部完成李巍编制审核工作,已经有2个项目获国家生态环境部批复,确保2021年申请下拨资金开始项目建设。2个已经申报到国家库,正在审核,我局将随时跟踪,及时了解情况做好斜街,力争2021年再有2个项目能获得批复,2个项目启动建设。

二是确保在建项目顺利完工。对我局在建的2500万大湖生态修护项目不折不扣的按时间要求完成建设和验收,督促府场土壤修复项目2021年建设完毕。

三是确保策划项目尽快项目编制工作。我局策划的十四五的20个项目在2021年争取5个以上的项目启动项目的可研报告的编制,尽快列入国库项目。

(六)全力以赴的搞好营商环境

为我市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一流服务,为企业做好参谋,进一步优化项目报批程序,做到严格环保执法与推进绿色发展有机结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吴松阶辞去洪湖市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1年3月31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吴松阶的辞职请求,依照《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吴松阶辞去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关于接受吴松阶辞去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职务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吴松阶请求辞去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书面申请,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提请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进行表决,接受吴松阶辞去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1年3月31日


辞职请求

市人大常委会:

因本人个人需要,特申请辞去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批准。

申请人:吴松阶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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