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纪要
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1年9月16日在市行政会议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十九次会议。
会议首先依序听取了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陈洪、市财政局局长张春辉、市审计局局长肖云毅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洪湖市2020年财政预算和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洪湖市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为了审议好上述三个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审查组,对三个报告所述内容进行了审查。
会议依序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刘磊、市人大财经委委员肖新兵、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郭莉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关于洪湖市2020年财政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关于洪湖市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查报告。会议审议了关于洪湖市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洪湖市2020年财政预算和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洪湖市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表决通过了这三个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刘磊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洪湖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财经委委员肖新兵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洪湖市2020年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和对市政府《关于洪湖市2020年财政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决议和审议意见。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郭莉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洪湖市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华清代表主任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汪卢伟提出的人事议案。决定接受沈先武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决定免去汪卫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刘仁学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林继军为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决定任命朱洪波为洪湖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同民主持会议。副主任吴华清、夏大铭、李治平、张群安、白振华、杨志雄和23名委员出席了会议。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汪卢伟,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分局、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科技经信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规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局、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主要负责人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刘同民 吴华清 夏大铭 李治平 张群安
白振华 杨志雄彭端阳 王英雄 卢茂林
叶培韬 白大建 朱正会 刘经高 刘 磊
李文清陈再新许先华 肖新兵 吴永善
余 星 张三友 陈邦武 周祖山 定世文
顾本志郭 莉 黄正炎 程秋元曾令辉
缺席:朱希正赵恒赋谈文莉 蔡黎敏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湖市2021年上半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
审议意见
(2021年9月16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陈洪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市政府持续统筹协调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坚持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立足大荆州、争当排头兵;融入大武汉,争当先行者”目标,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上半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不断增长、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工业农业提质增效明显;第三产业发展势头强劲;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社会事业稳步推进。呈现出高开稳走、稳中有进的良好发展态势。
会议指出,当前洪湖经济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主要表现在工业规模小、总量低、生产经营粗放、科技含量不高,农业发展缺乏大龙头引领、特色品牌效应不强,投资增长缺乏后劲、地方财政收入增幅变窄等问题。为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1.聚力攻坚工业经济,夯实高质量发展项目支撑。要高举工业兴市大旗,坚持工业兴市发展战略不动摇,紧扣补链、延链、强链,精准发力、招大引强,推动存量变革、增量崛起,为高质量发展汇聚强劲动能。要围绕石化装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汽车及零部件、医药化工、新材料、纺织服装、电子信息等产业细分领域,培育发展一批具有特色的新兴产业增长极和产业集群。要大力实施企业培育行动和企业攀登计划,严格落实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企业提档升级,做大做强。要抓好园区支撑,突出园区经济主战场地位,拓展园区发展空间。
2.强化重大项目牵引,塑强高质量发展动力引擎。一是强化招商引资,增强市场活力。积极开展招商活动,努力扩充新的增长动力源。二要全力以赴向上争资跑项,密切关注跟踪中央和省级政策导向,精心编制、策划、全力抓好跑项争资工作。三是强化服务管理,确保重点项目落实落地。高举优化营商环境大旗,以切实当好项目“店小二”,做实做细服务工作。
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夯实农业农村基础底盘。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加大培育重点企业,重点培育以洪湖浪、太禾米业为龙头的优质粮油、再生稻产业,以华贵食品、莲承生态为核心的莲藕产业,以闽洪水产为核心的河蟹产业,以新宏业食品、万农水产为核心的淡水鱼、小龙虾产业。突出打造特色品牌,唱响“洪湖莲藕”“洪湖再生稻米”“洪湖清水”“洪湖小龙虾”四大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挖掘打造一批乡土特色品牌,推进从田间到车间、到包间的产业融合发展。
4.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着力补齐发展短板。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用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高办事效率。二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强化民营企业金融保障,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加大僵尸企业盘活力度,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搬迁改造、产业转移等方式实现再发展。三是大力实施驱动创新。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更广领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构建新兴增长极。
关于洪湖市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1年9月16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39次会议上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 洪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各位报告洪湖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起步之年。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紧紧围绕“立足大荆州,争当排头兵;融入大武汉,争当先行者”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精准谋划,精准施策,精准发力。全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呈现高开稳走、稳中有进的态势,经济运行形势总体向好。
(一)经济总体发展稳中有进。今年上半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7.98亿元,同比增长22.7%,总量居荆州市第6位。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29.32亿元,增长 10.1%;第二产业增加值 44.57亿元,增长33.9%;第三产业增加值64.09亿元,增长22.4%。产业结构由2019年同期的22.3:38.4:39.3调整为21.3:32.3:46.4,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二)现代农业基础不断夯实。一是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上半年全市小麦收成面积29.1万亩,总产5.7万吨左右,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油菜成收面积39.4万亩,总产量7.99万吨左右,比上年同期增加0.24万吨。再生稻种植面积稳定在30万亩,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上半年全市入统的各类粮食经营主体收购粮食5561万公斤,收购油菜籽1.79万吨,粮食储备与流通安全稳定。二是农业产业质效稳步提升。出台了《洪湖市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三年行动方案》,突出抓好优质粮油、特色淡水产品、蔬菜(莲藕)、休闲农业四大产业链。引进上市公司福建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与新宏业食品实行实质性重组。上半年全市招商签约10个农业产业化项目,投资28.8亿元。新增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8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完成加工产值54.68亿元,同比增长28.1%。三是特色养殖蓬勃发展。本地化培育河蟹苗种8000万尾、名特优水产苗种繁养200亿尾、莲藕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面积近10万亩,我市跻身“中国小龙虾产业十强县市”,“洪湖荷叶茶”获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洪湖莲藕”再次入选“品牌强国工程”2021年助力湖北专项公益行动。
(三)工业产业链提质增效。上半年全市实现规模工业总产值101.96亿元,同比增长44.2%,其中,农产品加工企业完成产值54.68亿元,同比增长28.1%。全市工业用电量28779万千万时,同比增长27.7%,增速居荆州第5位,其中大工业用电量20130万千万时,同比增长36.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8.3亿元,同比增长239.2%;全市工业入库税收5.25亿元,同比增长189.6%。创新驱动能力明显提升。上半年全市完成专利授权228件,其中发明专利1件,实用新型191件,外观设计36件,实现有效发明专利55件。上半年已完成11家企业上云,推荐了路中宝、奥亿鑫、汇裕食品等9家企业申报荆州“两化融合”试点示范项目。
(四)第三产业发展势头强劲。上半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7.7亿元,同比增长43%,增速居荆州第3位,比荆州市平均水平高2.6个百分点。其中限上贸易企业完成零售额18.48亿元,同比增长65.7%,增速居荆州第3位,高出荆州平均增速13.6个百分点。1-6月,全市实现外贸出口4408万美元,完成荆州市下达的出口目标值7810万美元的56.4%,同比增长109.1%,增速居荆州市第4位。旅游消费持续增长,“五一”小长假期间,我市共接待游客6.17万余人次,旅游营业收入328.23万元,比2019年增加136.7万元。新业态快速发展,“互联网+”经济发展较快,农村电子商务异军突起。上半年实现电商交易额20.1亿元,同比增长16%,销售额8.3亿元,同比增长25%。
(五)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上半年,我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7.69亿元,同比增长72.6%,增速居荆州第6位。1-6月份,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25.82亿元,同比增长135.3%,增速居荆州第3位。工业技改投资完成9.5亿元,同比增长402.1%,增速居荆州第2位。2021年全市确定纳入重点项目共100个,年度计划投资额200亿元,截至六月底,共开工项目49个,其中新建项目24个,续建项目25个,新建项目开工率32%,已完成年度投资42.5亿元。在项目建设方面,洪湖至赤壁长江大桥已于6月上旬完成交工验收,洪湖市委党校已竣工投入使用,洪湖新堤港区综合码头已部分完成交工验收;江北高速公路东延段即将竣工验收,预计10月1日全线通车;市档案馆、江滩公园三期、护城堤森林公园、洪湖市垃圾焚烧发电厂等四个项目即将完工;武松高速公路洪湖段、第三水厂等8个项目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正在全力推进施工;洪湖通用机场、第二批党群中心、市精神卫生中心、铁牛片区生态修复、旅游大道建设等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正在加速推进。
(六)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上半年,洪湖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2%,在荆州各县市区均位居第一。我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为100%,长江水质常年达标,处于二类水质标准,东荆河汉洪大桥断面达标率100%。四湖总干渠国考新滩断面水质平均浓度达标率100%。洪湖大湖水质已经没有劣五类水体,五类水体整体呈现逐步减少趋势。绿色生态空间明显扩大,“绿满洪湖”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七)财政金融运行平稳。今年以来,我市不断加强财政税收形势分析研判,强化序时监控和调度,确保了全市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上半年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12.34亿元,同比增长72.9%,增速居荆州第5位,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4亿元,同比增长59.2%,增速居荆州第6位。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4.87%,高于去年同期10.77个百分点。上半年全市财政支出38.60亿元,同比下降3.6%,其中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29.97亿元,同比下降14.1%。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358.46亿元,同比增长4.4%,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91.24亿元,同比增长13.8%。
(八)民生福祉显著提升。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福祉,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加大对农民工和城市未就业人员的培训力度,积极为城镇下岗职工寻找就业机会,加大各种补贴力度,确保我市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加。上半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108元,同比增长23.6%,增速居荆州第5位,高于荆州平均增速0.6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745元,增长23.6%,增速居荆州第6位。1-6月,全市城镇新增就业6348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6700人的94.75%;城镇登记失业率3.02%,控制在5.5%以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8295人,已超过去年全年培训人数总和。全市社会保险参保人数55.1万人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3.3万人次,同比增加5499人,增幅达2.27%。征收社会保险费4.02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24388万元,同比增长8.63%;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费12036万元,同比增长6.2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3804.05万元,同比增长177.59%;发放待遇14.02亿元,滚存结余2.06亿元。上半年,民生物价平稳有序,全市农贸市场、超市的粮油、肉禽蛋、蔬菜水果等副食品供给充足,价格总体平稳。
二、当前全市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总的来看,当前经济形势下,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稳步增长,成绩实属来之不易,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影响下,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下行压力大。虽然上半年我市生产总值、工业、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财政收入等都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但增幅变窄,在全国大环境影响下,各项经济指标后期快速增长困难较大。
(二)农业发展不充分。我市农业资源丰富,但是粮棉油鱼加工的大型企业少,缺乏大龙头引领,且都是简单加工,带农增收不明显;特色品牌效应不强,科技含量不高,与农业直接相关的种养、加工、流通环节利益关系不紧密,农户抵御风险能力较差。
(三)工业规模小、总量低。我市规模工业发展缓慢,目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量仅有134家,个数在全市靠后,上半年全市无一家新建新投产企业和小进规企业,规模企业整体数量没有增长,而且大多数企业深加工能力不强,生产经营仍是初加工-销售为主的粗放经营模式,真正能发挥较大带动作用,产品附加值高的企业仍然很少。
(四)投资增长缺乏后劲。上半年,投资项目较少,开工项目也不多,亿元以上项目更少,2021年上半年新入统计项目库中的在建项目仅39个,投资额度,32.65亿元。加之新冠疫情以后,部分项目企业投资信心大幅下降,一些项目虽已签约但仍长时间未实质性开工,今年后期投资保持较快增长压力较大。
三、下半年经济发展主要工作措施
(一)以工业兴市为主线,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把企业培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进“企业成长工程”,加快“隐形冠军”培育,做好“两化融化”和“企业上云”,加速企业转型升级,把大企业做强,把小企业做大,为我市工业经济培育新的增长点。聚焦重点产业链建设,提升主导产业支撑水平。聚焦石化装备制造、农副食品加工、汽车及零部件、医药化工、新材料、纺织服装、电子信息等产业细分领域,培育发展一批具有特色的新兴产业增长极和产业集群。力争完成全年规模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280亿元,同比增长30%的目标任务。
(二)以乡村振兴为契机,助推农业转型升级。坚持走绿色生态新型现代化农业发展路子,集中连片打造一批现代化设施农业特色种植基地,着力培育形成农业发展新优势、新亮点。以再生稻、清水大闸蟹、小龙虾、莲藕等为主导,重点发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加快我市特色产业发展。加大对重点企业引导与支持,重点培育以太禾米业、洪湖浪为龙头的优质粮油、再生稻产业,以华贵食品、莲承为核心的莲藕产业,以闽洪水产为核心的河蟹产业,以新宏业食品、万农水产为核心的淡水鱼、小龙虾产业,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
(三)以全域旅游为导向,构建区域融合新格局。以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为导向,对旅游重点项目、旅游景区建设、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旅游产品体系建设等进行系统谋划和设计,厘清全域旅游发展的基本脉络,增强全域旅游发展的前瞻性和指导性。依托洪湖特色水乡资源,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发展“国家农业公园”、“田园综合体”、“乡村庄园”等农旅融合新业态。利用旅游集镇建设打造瞿家湾红色小镇、老湾民族风情小镇、乌林温泉小镇等,以旅游产业为支撑,带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以重点项目为抓手,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强化招商引资,增强市场活力。紧盯珠三角、长三角等与我市产业契合度高、制造业密集、产业转移需求迫切的地区,积极开展招商活动,努力扩充新的增长动力源。精心谋划布局,全力推进2021年确定的100个重点项目,包括燃料乙醇、宗圣农业、光伏产业园、施墩河湖中心片区、一河两岸和铁牛片区综合治理、通用机场、仙桃至洪湖至监利铁路、退垸还湖、东分块安转工程、环湖绿道等重大项目。高质量谋划洪湖至武汉同城化轨道交通、第二通道、港口物流、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事关洪湖未来发展重大项目。
(五)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信息资源汇聚共享和大数据应用,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细化实化“多证合一”“证照分离”和全程电子化等便民服务措施,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进“一件事”联办改革,提高服务效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强化民营企业金融保障,推动普惠金融发展。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进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
(六)以民生保障为根本,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围绕精准服务,高质量促进就业。围绕热点难点,逐步建立并完善以基本医疗为基础、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及其他商业保险相结合的医疗保障体系。加快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解决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难点问题。围绕防范风险,提升防灾减灾救灾、防范金融风险、防汛防旱、应急管理和预警预防能力。围绕安全生产,充分发挥各专项安委会作用,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1年下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大人、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工业兴市是第一路径、招商引资是第一抓手、项目建设是第一载体、作风建设是第一保障“四个第一”理念,振奋精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全力推进新时代“三个洪湖”高质量发展。
关于洪湖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2021年9月16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刘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监督法》等规定,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洪湖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财经委认为,今年上半年,市政府及发展改革主管部门,紧紧围绕“立足大荆州,争当排头兵;融入大武汉,争当先行者”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精准谋划、精准施策、精准发力。全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呈现高开稳走、稳中有进的态势。主要表现在:一是主要经济指标平稳向好、财政金融运行平稳。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7.98亿元,总量居荆州市第6位;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夏粮再获丰收;农产品加工企业完成产值54.68亿元,同比增长28.1%;规模工业总产值101.96亿元,同比增长44.2%;完成财政总收入12.34亿元,同比增长72.9%,增速居荆州第5位;二是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创新驱动能力明显提升。三次产业比21.3﹕32.3﹕46.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7.7亿元,同比增长43%,增速居荆州第3位。农村电商交易额20.1亿元,同比增长16%,完成专利授权228件。三是固投平稳增长,重点项目建设成果显著。固定资产投资77.69亿元,同比增长72.6%,增速居荆州第6位。工业技改投资完成9.5亿元,同比增长402.1%,增速居荆州第2位。多个重点项目即将完工。四是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民生保障持续加强。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2%,在荆州各县市区均位居第一。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为100%。民生保障持续加强,城镇新增就业6348人,全市社会保险参保人数55.1万人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3.3万人次。
总体上看,2021年上半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良好,保持了平稳的发展态势,主要经济指标的运行符合预期。但经济运行还存在一些问题:经济总量偏低、下行压力较大;工业规模偏小偏少、农业发展不充分;产业结构还需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力度仍需加强;新增投资项目缺乏后劲,财政增收压力增大、公共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等。这些问题,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下半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全力加速赶超,力争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市人大财经委建议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培育经济发展动力。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紧盯珠三角、长三角等与我市产业契合度高、产业转移需求迫切的地区,务实地开展招商活动,扩充新的增长动力源。二是要全力推动项目建设。从项目谋划、项目启动和项目建设等各个环节发重力,动真格、求实效,抓好项目建设工作。确保全年工业项目储备一批、签约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见效一批。三是要强化服务管理,进一步深化优化营商环境力度,做实做细服务工作,确保重点项目落实落地。
(二)优化产业链供应链,释放经济发展活力。一是做实做强做优实体经济,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着力构建竞争力更强、附加值更高、安全性更可靠的现代产业体系。二是聚焦重点产业链建设,提升主导产业支撑水平。聚焦石化装备制造、水产食品加工、汽车及零部件等产业细分领域,培育发展一批新兴产业增长极和产业集群。做好延链补链强链工程。三是坚持创新引领,打造科研创新平台。整合行业优质资源,开展产业共性技术研究。积极谋划建设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四是坚持走绿色生态新型现代化农业发展路子,集中连片打造一批现代化设施农业特色种植基地,着力培育形成农业发展新优势、新亮点。五是加大培育骨干产业、重点龙头企业,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六是突出打造特色品牌,挖掘打造一批乡土特色品牌,推进从田间到车间、到包间的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三)深化改革创新,挖掘经济发展潜力。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用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高办事效率。二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强化民营企业金融保障,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加大僵尸企业盘活力度,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搬迁改造、产业转移等方式实现再发展。三是大力实施驱动创新。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更广领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构建新兴增长极。
(四)着力保障民生,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一是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抓好民生工程,办好民生实事,让群众得实惠。二是实施积极的稳岗扩岗政策,做好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三是健全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养老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城乡居民的幸福指数,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四是防范风险,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健全金融监管协调体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障网络安全,提升防汛防旱、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和预警预防能力。抓实抓好安全生产,坚决守住安全发展底线。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洪湖市2020年财政决算的
决议
(2021年9月16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张春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20年财政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20年本级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洪湖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洪湖市2020年财政决算。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湖市2020年财政决算
和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审议意见
(2021年9月16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市第八届人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张春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20年财政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0年,市政府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和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以提质增效为目标,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较好完成了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预算。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市上下同心协力战疫、战洪、战贫,紧盯“六稳”“六保”工作要求,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面对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刚性支出需求增加的双重压力,市政府千方百计增收节支,全力以赴争资争项,保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财政部门以兜牢“三保”为底线,坚持科学理财,切实硬化“过紧日子”的各项措施,强化预算全要素监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会议指出:2021年上半年,随着减税降费、复工复产等政策效应逐渐凸显和我市工业兴市、招商引资等战略的持续推进,我市迎来了疫情后首个完整年度低基数下的高增长时期,1-6月,我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2.34亿元,占年初预算的78.36%,同比增收5.18亿元,增长72.5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339亿元,占年初预算的73.2%,同比增收2.73亿元,增长59.2%。尽管数字好看,但财力增幅有限,面对收支矛盾日益加剧的财政形势,财政部门狠抓厉行节约的各项措施,大力向上争资,牢牢守住“三保”底线,确保了全市干部教师工资按月发放,确保了市乡两级机构正常运转,确保了各项民生政策的有效落实,财政运行基本平稳。由于上半年收入增幅过快,下半年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来源收窄;而受预算一体化建设的影响,财政积压大量的待拨资金,下半年财政支付压力巨大,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财政将处于长期的紧平衡状态。
会议要求:一要强化预算管理。不断提升预算的精确度,切实提升预算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尤其要强化人大、审计对预算的监督力度,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即时监督、全程监督,突击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力,切实做到“无预算、不支出”。二要优化财政支出。坚决压减建设项目和一般性支出,突出“三保”支出的优先顺序,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重点项目督查,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清理结转结余资金,盘活现有政府存量资产,增加地方可用财力;规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三要深化预算绩效管理。事前建立绩效评估和目标管理,事中做好绩效运行监控,事后开展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逐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安排预算、调整政策、完善制度的挂钩机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四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重点夯实人员基础信息,做实项目库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制度办法,把预算管理一体化作为全面规范预算管理的重要契机和重要抓手。
关于洪湖市2020年财政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1年9月16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张春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2020年财政决算和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请审议。
一、2020年财政决算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最新结算数据,2020年我市公共财政决算情况如下:
(一)公共财政收支情况
1、公共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20年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28263万元,下降19%,其中上划中央税收完成46906万元,下降11.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1357万元,下降22.9%。
地方财政总收入分主要项目:增值税29824万元,企业所得税8938万元,个人所得税1871万元,资源税172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531万元,房产税1928万元,印花税961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409万元,土地增值税4399万元,车船税1334万元,耕地占用税1279万元,契税9400万元,环境保护税358万元,专项收入2613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178万元,罚没收入3938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411万元,捐赠收入30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038万元,其他收入1475万元。
2、公共财政支出情况
2020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5578万元,同比增长19.5%。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056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52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30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5649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96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84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805万元。
3、公共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20年,全市公共财政资金来源总量796667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357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529685万元,新增地方债券25216万元,政府置换债券44979万元,调入暂存资金52191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16676万元,上年专项结转46563万元。
2020年,全市公共财政资金运用总量794942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5578万元,结算上解支出2413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5232万元。
以上公共财政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172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来源总量21726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000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0291万元,调入资金1294万元,政府专项债券2864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7037万元。
2020年,政府性基金运用总量18162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61111万元,调出公共预算16676万元, 债务还本支出3840万元。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35635万元。
(三)社保基金收支完成情况
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量425215万元,其中:
1、社会保险费收入152975万元,包括养老保险收入111073万元,医疗保险收入(含生育保险)40971万元,工伤保险收入212万元,失业保险收入719万元。
2、利息收入784万元。
3、财政补贴收入177087万元。
4、转移收入4543万元。
5、其他收入39万元。
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量379595万元,其中:
1、社会保险待遇支出336988万元,包括养老保险支出270539万元,医疗保险支出(含生育保险)65501万元,工伤保险支出483万元,失业保险支出465万元。
2、其他支出4154万元。
以上收支相抵,2020年社保基金当年收支结余45620万元,历年滚存结余90483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2020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7万元,主要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
(五)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全市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39842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98517万元、专项债务99910万元。截止2020年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385590.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85688.40万元、专项债务99902万元,省财政厅评定我市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级为绿色。
二、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上半年,随着减税降费、复工复产等政策效应逐渐凸显和我市工业兴市、招商引资、“总部经济”等战略的持续推进,县域经济将迎来一轮增长;但为贯彻落实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长江大保护等一系列重大政策,财政支出也将大幅增长,财政收支矛盾将十分突出,财政工作依旧任重道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6月,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23382万元,占本年预算157453万元的78.36%,同比增收51882万元,增长72.56%。其中,上划中央税收收入完成50062万元,占本年预算57253万元的87.4%,同比增收24738万元,增长97.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3390万元,占本年预算100200万元的73.2%,同比增收27341万元,增长59.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地方税收完成62416万元,占本年预算81600万元的76.5%,同比增收25296万元,增长68.1%;非税收入完成11102万元,占本年预算18600万元的59.7%,同比增收2045万元,增长22.6%。地方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4.9%。
1-6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299691万元,占本年预算579406万元的51.7%,同比下降14.1%。其中:民生支出实现232196万元,同比下降15.4%,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7.5%,占比较同期下降1.2个百分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月,政府性基金完成52830万元,占本年预算321000万元的16.5%,同比减收15108万元,下降22.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5201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收入的比重为98.4%,同比减收14700万元,下降22.0%。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实现86322万元,占本年预算230871万元的37.4%,同比增长66.5%。增长主要是上年结转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的卫生补短板项目全面启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6月,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839万元,占本年预算2696万元的31.1%,主要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实现666.3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运转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月,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6784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缴费收入完成31943万元,占本年预算74616万元的42.8%,同比减收46655万元,下降59.4%。剔除企业养老保险收入省级统筹因素,同比增长4.7%;中省社会保险基金51482万元,本级配套391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6618万元,同比下降60%,主要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上缴未缴省专户,没有与省市结算。
在荆州市排名情况:在9个县市区中,地方财政总收入进度居第一位,增幅居第五位;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进度居第一位,增幅居第六位,税收占比居第四位。
三、下一阶段财政重点工作
我们将继续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按照新《预算法》要求,以“完整、规范、公开、透明、效率”为目标,健全政府预算体系,推进政府预算编制创新;按照“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管”的理财观,继续实行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继续加强资金整合统筹管理,保障重点支出;继续积极推进预算公开,增强透明度,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力以赴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思想。一是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加强对经济运行和收入的监测分析,及时掌握收入增减变化。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和重点行业的动态监控,了解其运营状况、税收情况,及时掌握税源变化,做好分析预测,牢牢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坚持依法征税,做到应收尽收、应减尽减。二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规范非税收入征管,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均衡入库,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从严从紧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和低效支出,取消无效支出,严格控制新增项目支出,艰苦奋斗、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全力以赴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一是做好“三保”支出预算。年初预算安排时,坚持以“三保”为基本,优先安排“三保”支出,确保“三保”支出预算不留缺口,牢牢将“三保”支出控制在预算的大盘子内。二是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强化收入预期管理,坚持依法征管、应收尽收,确保“三保”可用财力稳定增长。三是严把“三保”预算执行约束。通过严把预算执行指标管理关口,优先足额保障“三保”支出,全力以赴保障“三保”支出需求。四是强化对“三保”预算执行性情况运行分析,及时发现“三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有效处理。积极对接省厅国库,加大资金调度,确保工资按时发放、机构正常运转、保障基本民生。
(三)全力以赴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进一步优化相关流程,落实增值税、小微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社保降费等改革政策措施,及时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深入推进税收征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领域“放管服”改革。二是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实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激励政策,根据当年招商引资和发展成效,分类分档给予奖励。三是发挥政府投资拉动作用,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库建设,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加快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推动县域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
(四)全力以赴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一是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将非税收入纳入政府统筹安排,根据非税收入实际,拟定年度非税收入计划,适时研究出台奖罚约束机制。二是要切实保重点,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及其他重点领域和项目支出,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把钱用在“刀刃”上。三是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管,认真开展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估,充分运用评估结果,切实提高财政治理效能。
(五)全力以赴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一是推进部门预算管理的一体化,各部门及所属单位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统一的预算管理制度。二是预算全过程管理的一体化,整合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和报告、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预算管理环节,强化顺向环环相扣的控制机制和逆向动态可溯的反馈机制,预算执行结果及形成资产情况用于以后年度预算编制依据,形成预算全过程的管理闭环。三是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一体化,预算管理各环节以预算项目为基本单元,依托项目库对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实施管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总的来看,2021年我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也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经济增长放缓,财政收入增速大幅回落;财政支出刚性增长,财政平衡压力加大;预算管理体制机制有待突破,财政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有决心也有信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面完成今年财政各项目标任务,开创美好未来!
关于洪湖市2020年财政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2021年9月16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肖新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本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20年财政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5月上中旬,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组织部分预算审查专家库成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对2020年财政决算进行了专项审查。会前我们对财政局递交的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两次的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0年财政决算审查情况
财政决算草案反映,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4亿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4.36%,较上年减收2.42亿元,同比下降22.9%),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52.9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7.02亿元,调入资金6.89亿元,上年专项结转4.65亿元,收入总量为79.67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56亿元,上解支出2.41亿元,债务转贷支出4.52亿元,支出总量为79.49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0.1725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21.72亿元,其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4亿元(占调整预算数的93.33%,较上年减收6.81亿元,同比下降3.27%);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为18.16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3.56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量42.52亿元,支出总量37.9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56亿元,历年滚存结余9.05亿元。
2020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2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比较,四本预算的收入,支出决算数均略有差异,主要是根据有关规定,在决算整理期间作出的调整,决算报告已进行说明。
财经委认为,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减税降费和外部环境的影响,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以提质增效为目标,深入实施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努力适应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较好完成了市人大批准的市本级预算。四本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成好于预期,收支保持基本平衡;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优化,三大攻坚战、基本民生、疫情防控、防汛抗洪、重大项目等支出得到优先保障;财税改革稳步推进,财政部门在保稳定、促发展方面继续发挥重要保障作用。
财经委认为,2020年市本级决算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非税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应缴未缴金库资金2.36亿元;二是财政资金出借管理不规范,累计5.6亿元出借资金逾期未收回;三是财政资金统筹不实,实际收支存在缺口;四是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不够,基础信息、项目库、绩效目标管理中还存在不足;五是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在资本性支出比重较大,项目支出超出了财力范围;六是预算追加支出过大,绝大部分部门没有按年初预算执行;七是结算表的结转数与决算表不符,且数额相差较大。
二、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审查情况
今年以来,市政府及财税部门认真落实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正确面对宏观经济环境趋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等不利因素,积极组织各项收入,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资金调度,倾力保障民生,财政运行基本平稳。
2021年1—6月,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2.34亿元,占年初预算15.75亿元的78.36%,同比增收5.18亿元,增长72.5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339亿元(其中,地方税收完成6.24亿元,非税收入完成1.11亿元),占年初预算10.02亿元的73.2%,同比增收2.73亿元,增长59.2%。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97亿元,占年初预算57.94亿元的51.7%,同比下降14.1% 。
财经委建议:本次常委会批准市人民政府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批准《关于洪湖市2020年财政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进一步强化“三保”。全市要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切忌脱离经济承受能力上低效或无效项目,切忌做一笔事,要一笔钱。坚持执行预算一把尺子,做到无预算不支出。坚决压减建设项目和一般性支出,突出“三保”支出的优先顺序,提高预算的约束水平。
二是进一步完善规范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企业发展方向、对地方的投资额度、投资强度、税收贡献、环境保护、资源消耗,以及年度销售额、解决就业人数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分析研究,按行业属性、制定不同等次的企业激励奖励政策,完善对企业的相关奖补政策,细化相关政策配置,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是进一步强化财政决算管理。进一步提高对决算草案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建立健全有利于提高决算编制水平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决算编制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保证财务核算的真实完整,尽力做到收支平衡,保障有力。
四是进一步强化政府债务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强人大对政府债务监督的意见要求,推动政府加强债务管理。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妥善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加强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做到关口前移。统筹考虑财力状况、融资需求、偿债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举债规模,严防新增债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湖市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
审议意见
(2021年9月16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肖云毅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审计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基本情况。市审计局紧紧围绕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依法依规开展审计,揭示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整改建议。审计工作思路明晰、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成效显著,为保证财政资金的规范、合理和有效使用,推动财政深化改革,维护财经纪律作了大量工作,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做好审计工作,同时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1.推进审计创新,促进监督纵深发展。
审计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与时俱进,推进审计理念、思路、方法创新,进一步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消除监督盲区,确保国家重大政策措施部署到哪里、公共资金运用到哪里、公权力行使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及时揭示和反映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通过揭示问题,促进规范管理。
2.推进科技强审,提升“经济体检”质效。
坚持科技强审理念,向信息化要资源、向大数据要效率。拓展大数据审计思路,充分利用大数据资源,建立审计分析模型集成化。在各部门、各领域全面推行“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模式,实现审计全覆盖纵向与横向相统一、有形与有效相统一、数量与质量相统一,进一步探索健全审计大数据“经济体检”机制,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3.推进依法审计,构建权威高效工作机制。
坚持依法审计,用事实和数据说话,维护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促进权力规范运行。着力构建审计计划、组织实施、复核审理、督促整改等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制约的审计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审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大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揭示查处力度,加大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移送的工作力度,并及时跟踪掌握审计移送问题查处情况,推动形成权威高效的审计工作运行机制。
4.推进以审促改,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
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强化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提高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实行问题清单管理,要求见底清零,按时高效完成审计整改工作。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做到查出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统一,当好经济安全的“守护者”和高质量发展的“护航员”。
对以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以及对审计报告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市人民政府要在2021年11月上旬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关于洪湖市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1年9月16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洪湖市审计局局长肖云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和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在市委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市审计局对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我们始终坚持以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为审计指引,落实市人大关于加强审计监督的意见,以疫后重振和灾后重建之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为主线,改进审计组织方式和方法,进一步拓展审计广度和深度,促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聚焦民生,强化对重点领域、资金和项目的监督。本次审计,运用大数据技术,首次真正意义上实现了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共采集全市81个一级预算部门(含二级单位在内共236个单位)的各项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进行大数据筛查,依据数据分析疑点,确定审计方向,并对重点单位进行延伸;审计组对8个乡镇区办事处、27个市直一级预算部门(含二级单位在内共118个单位),以及6家公立医院出具审计报告。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度各部门、各单位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科学决策下,全力战疫、战洪、战贫,积极推动疫后重振和灾后重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三保”任务,经济发展难中求进,社会大局平安稳定。
——持续发力,经济复苏成效显著。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为各类企业减税降费2.1亿元,新增各类贷款18.5亿元;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6家、上云企业48家、高新技术企业8家;新引进签约项目73个,总投资近150亿元,开工建设重点项目53个;旅游市场持续复苏,实现综合收入30.2亿元;三大产业比例进一步优化,疫后重振、灾后重建工作稳步推进。
——真抓实干,民生福祉持续改善。积极推进“十件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洪监高速、武汉城环高速洪湖段、燕窝长江大桥等重大交通项目建成通车,城东公交首末站及配套工程全部完工;10个老旧小区完成改造升级,惠及1839户城市居民;79所义务教育学校完成维修或新建,教育教学条件大幅改善;288个村卫生室医疗设施和就医环境得到加强,医疗卫生公共服务能力有所提升;深入推进河湖长制,持续开展大湖拆围、渔民上岸、退垸还湖,全面完成11.7万亩退垸还湖破口通湖,湿地生态修复加快实施。
——攻坚克难、精准扶贫通过“大考”。加大就业扶贫、产业扶贫、消费扶贫、小额贷款扶贫等帮扶力度,及时组织2.2万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发放各类产业奖补资金2600多万元,新增扶贫小额贷款2015户近8000万元,实施村级扶贫项目230个。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249户脱贫监测户、387户边缘易致贫户风险全部消除;68个贫困村全部出列,16148户51702人如期脱贫。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市级决算草案反映:2020年公共财政资金来源总量796667万元,资金运用总量79494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7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来源总量217262万元,资金运用总量18162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563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量425215万元,支出总量379595万元,当年收支结余45620万元,历年滚存结余9048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7万元,全部结转下年。决算草案编制总体符合《预算法》及相关规定,较好地反映了预算执行结果。但在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编制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继续深化改革、规范管理。
(一)未依法编制预算。
2020年,年初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收入658219万元,资金支出678219万元,收支缺口20000万元,编制赤字预算。
(二)决算的相关数据不统一。
一般公共决算报表中调整支出预算数727303万元,而《关于洪湖市202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下称《调整方案》)中反映的调整支出数为746049万元;政府性基金决算报表中调整支出预算数196746万元,而《调整方案》中为221425万元,数据不统一。
(三)非税收入应缴未缴金库。
2020年未按规定将依法取得的非税收入缴金库、纳入预算管理23642.01万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16803.4万元(其中历年土地结算收入3352.44万元),专项收入75.13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598.69万元,罚没收入2775.71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842.98万元,其他收入1330.89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213.61万元,捐赠收入1.6万元。
(四)违规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分配给部门作经费使用。
2020年,市住建局完成非税收入缴库941万元,其中527万元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主要用于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养护费用支出,而市财政局将具有专项用途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违规作为市住建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常规性项目经费的来源列入年初预算指标拨市住建局使用。
(五)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
一是市国资办对部分单位的国有资产未进行动态跟踪管理,仍有23个单位的资产未录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系统管理。
二是市国资办对合同备案管理不严,只有部分市直单位出租出借合同在国资办履行了备案手续,其中已备案的部分合同无延续性、合同签定要素不全。
三是市国资办对乡镇政府的资产出租出借、收益等情况监管缺位,资产的出租出借均未备案。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实现对18个乡镇区办事处(含10个非税收入延伸审计乡镇区办事处)、27个市直一级预算部门(含二级单位在内共118个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全覆盖,并对6家医院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单位)积极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预算管理工作较上年有所规范,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预算项目指标执行率过低。
2020年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局等25个市直部门和乡镇区办事处(含二级单位在内共69个单位)存在358项预算项目指标执行率低于50%,指标金额共计69442.32万元,剩余56311.6万元未执行。
2.擅自改变预算指标项目支出用途。
2020年市城管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等15个市直部门(含二级单位在内共26个单位)存在擅自改变预算指标项目用途的情况,金额187.21万元,其中:使用项目经费支付工会经费185.66万元,使用人员经费支付公用经费1.55万元。
3.会计报表和决算报表不一致。
2020年部分单位未严格按预算项目执行,且对决算编制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严谨,脱离账表人为调节数字,致使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大沙湖管理区委员会等26个市直部门和乡镇区办事处(含二级单位在内共103个单位)会计报表与决算报表部分科目金额不一致,造成账表不符的现象。
(二)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固定资产未入国有资产系统管理。
经抽查,截至2020年底市水利局、市委党校、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等6个市直部门(含二级单位在内共9个单位),共1714.23万元固定资产未入国资系统进行管理。
2.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
一是2020年乌林镇人民政府、峰口镇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共3个市直和乡镇部门(含二级单位在内共5个单位)存在1340.84万元固定资产购置未计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二是在建工程长期未转入固定资产科目。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综合楼改扩建等工程项目于2018年竣工,工程款268.49万元已全部支付。截至2021年5月底,该在建工程金额仍未结转固定资产科目。
3.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程序不合规。
2020年市妇幼保健院600m2食堂,未经评估、未进行公开竞价招租等程序,以年租金14万元将食堂对外承包给个人。
(三)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
1.未在定点企业采购货物和购买服务。
2020年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老湾回族乡人民政府等15个市直和乡镇部门(含二级单位在内共21个单位)的车辆保险、维修、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未在洪湖市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的定点企业进行采购,金额28.32万元。
2.政府采购程序不合规。
2018年至2020年市血防医院、市妇幼保健院购入护理床、超声诊断系统等专用设备,市疾控中心宣传印刷支出,未办理政府采购程序,共计561.92万元;2019年市血防医院将造价57.83万元的附属楼二、三层的维修工程进行拆分,规避政府采购程序。
(四)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
2020年乌林镇人民政府收取万农水产公司黄牛湖渔场租金30万元未缴非税;2020年沙口镇人民政府、曹市镇人民政府、瞿家湾镇人民政府环卫费收入28.12万元未缴非税;2020年滨湖街道办事处、汊河镇人民政府、燕窝镇人民政府等14个乡镇区办事处财政专户利息收入85.28万元未缴非税。
2.财务票据审核把关不严。
部分单位工作人员财经纪律意识不强,财务原始凭证审核不严,导致以下问题发生:
一是报销凭证不合规27.29万元。2019年至2020年市血防医院、峰口镇福利院2个单位白条入账、用记账联代替发票联报销费用26.69万元。
二是施工单位少缴税金27.29万元。市疾控中心支付洪湖市宏达建筑工程公司实验楼土建及附属工程的项目款,该工程应按11%计征增值税,实际按3%税率支付了工程款390万元,少缴纳税金27.29万元。
三是财务手续不全报销费用94.23万元。如发票未加盖发票专用章、领款无领取人明细或签字、差旅费无出差时间和具体地点、扶贫补助无驻村签到表、接待清单填写不完整等,其中:2019年市血防医院15.26万元,2018年至2019年市疾控中心39.62万元,2018年至2019年汊河镇卫生院24.71万元,2020年市妇幼保健院8万元,2020年市财政局6.64万元。
3.财务核算不合规。
一是租金事项未在单位财务账上反映。市人民剧场2019年国有资产租金收入35万元、市体育运动中心2019年租金收入3万元缴入非税和国库,但未在2019年财务账上反映该笔租金事项。
二是未严格执行财务日清月结制度。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收费、住院收费现金收入入账时间分别是3—7天、4—20天,大额现金收入未及时缴库。
4.未严格执行采购出入库登记制度。
2018年至2019年,汊河镇卫生院的化验试剂、B超胶片等耗材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执行采购出入库登记制度,涉及金额185.53万元。
(五)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费用。
市妇幼保健院未按合同约定,2019年提前支付武汉索瑞达医疗技术服务有限公司B超维护费1.4万元;2020年提前支付洪湖市新堤建筑工程公司院内维修改造工程进度款50万元。
(六)公共卫生资金存在的问题。
1.虚报套取专项资金。
2018年至2020年市第三人民医院虚报老年人健康评估279人次,虚报慢性病及精神病患者随访次数58人次,套取专项资金3.64万元。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据管理不规范。
市第三人民医院老年人健康体检信息中568人次未登记身份证号码、居民健康档案中286人身份证号码录入错误。
3.违规使用限制性药品,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2018年至2020年,汊河镇卫生院违规为医保病人使用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使用的注射用血塞通(冻干)等药品,并按医保甲类费用报销标准,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费用26.12万元。
三、审计建议
本次审计,反映出财政对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监管不到位,对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职能缺失;部门财务管理制度未落到实处,财务人员的业务素养和法纪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为了促进管理体制的进一步规范,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维护预算严肃性。应充分考虑各部门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合理设置部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紧密联系实际,提高预算编制的全面性和前瞻性;强化对预算执行的约束力,从严规范预算调整变更的审批程序,维护预算的刚性和严肃性。
(二)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杜绝国有资产流失。应加强对国有资产的全过程管理,主动作为,进行“台账化”管理,动态掌握各部门的资产结构、数量、质量和使用情况,做到“家底”常清、情况常明,杜绝资产流失;严格规范资产处置审批制度,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让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据可查、有据可依。
(三)进一步强化财务基础管理,提升干部法纪意识。要高度重视部门财务管理工作,不能完全依托第三方代账服务,当“甩手掌柜”,强化部门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建立培训常态化制度;注重干部对政策法规知识的更新,深入学习和掌握,提升法律意识、纪律意识,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财务管理工作。
(四)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强预算项目管理,深入做好可行性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中长期项目规划,保证项目建设的连续性,避免造成财政资金的损失浪费;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减少建设性支出占比,着重于惠民政策的投入;及时清理存量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发挥积极效益。
(五)进一步构建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助力部门依法行政。进一步构建“以问题促整改,以整改促规范”的工作格局,建立审计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加强督办、追责问责力度,形成人大监督、政府督办、纪检监察跟进、部门联动的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机制,严肃财经纪律,提高部门的法制意识,促进各部门规范行为、依法行政。
本报告反映的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市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应勇书记在荆州座谈时的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荆州市委关于“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大研讨活动的讲话精神,在市委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紧紧围绕市委工作中心,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在实干中寻良策、在攻坚中破难题,加快推进洪湖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启新时代“三个洪湖”建设新征程。
洪湖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审计违纪违规问题统计表(一)
编制单位:洪湖市审计局 单位:万元
项目 |
合计 |
问题类型 |
||||
未依法 编制预算 |
决算的相关 数据不统一 |
非税收入 应缴未缴金库 |
违规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收入分配给部门作经费使用 |
国有资产 管理不规范 |
||
— |
1 |
2 |
3 |
4 |
5 |
|
市级财政 |
44169.01 |
20000 |
现象 |
23642.01 |
527 |
现象 |
洪湖市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违纪违规问题统计表(二)
编制单位:洪湖市审计局 单位:万元
序号 |
单位名称 |
合计 |
预算编制及执行中 存在的问题 |
国有资产管理中 存在的问题 |
政府采购中 存在的问题 |
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工程 管理中 存在的问题 |
公共卫生资金中 存在的问题 |
||||||||||
预算项目指标执行率过低 |
擅自改变预算指标项目支出用途 |
会计报表和决算报表不一致 |
固定资产未入国资系统管理 |
固定 资产 核算 不规范 |
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程序不合规 |
未在定点企业采购货物和购买服务 |
政府采购程序不合规 |
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 |
财务 票据 审核 把关 不严 |
财务核算不合规 |
未严格执行采购出入库登记制度 |
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费用 |
虚报套取专项资金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据管理不规范 |
违规使用限制性药品,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
|||
序号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
合计 |
4755.14 |
现象 |
187.21 |
现象 |
1714.23 |
1609.33 |
现象 |
28.32 |
619.75 |
143.4 |
148.21 |
38 |
185.53 |
51.4 |
3.64 |
现象 |
26.12 |
|
一 |
市商务局 |
2.29 |
|
2.29 |
现象 |
|
|
|
|
|
|
|
|
|
|
|
|
|
1 |
市商务局 |
2.29 |
2.29 |
现象 |
||||||||||||||
二 |
市医疗保障局 |
5 |
|
5 |
|
|
|
|
|
|
|
|
|
|
|
|
|
|
1 |
市医疗保障局 |
5 |
5 |
|||||||||||||||
三 |
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
现象 |
|
|
现象 |
|
|
|
|
|
|
|
|
|
|
|
|
|
1 |
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
现象 |
现象 |
|||||||||||||||
四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现象 |
现象 |
|
|
|
|
|
|
|
|
|
|
|
|
|
|
|
1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现象 |
现象 |
|||||||||||||||
五 |
中共洪湖市委党校 |
236.62 |
现象 |
|
现象 |
236.62 |
|
|
|
|
|
|
|
|
|
|
|
|
1 |
中共洪湖市委党校 |
236.62 |
现象 |
现象 |
236.62 |
|||||||||||||
六 |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现象 |
现象 |
|
|
|
|
|
|
|
|
|
|
|
|
|
|
|
1 |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现象 |
现象 |
|||||||||||||||
七 |
市融媒体中心 |
0.69 |
|
|
现象 |
|
|
|
0.69 |
|
|
|
|
|
|
|
|
|
1 |
市融媒体中心 |
0.69 |
现象 |
0.69 |
||||||||||||||
八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现象 |
现象 |
|
现象 |
|
|
|
|
|
|
|
|
|
|
|
|
|
1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现象 |
现象 |
现象 |
||||||||||||||
九 |
城市管理执法系统 |
72.09 |
|
72.09 |
现象 |
|
|
|
|
|
|
|
|
|
|
|
|
|
1 |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53.09 |
53.09 |
现象 |
||||||||||||||
2 |
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
19 |
19 |
|||||||||||||||
十 |
中共洪湖市委老干部局 |
4.02 |
|
3.48 |
|
|
|
|
0.54 |
|
|
|
|
|
|
|
|
|
1 |
市委老干部局 |
4.02 |
3.48 |
0.54 |
||||||||||||||
十一 |
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系统 |
415.05 |
现象 |
6.67 |
现象 |
139.52 |
268.49 |
|
0.37 |
|
|
|
|
|
|
|
|
|
1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138.1 |
现象 |
现象 |
138.1 |
|||||||||||||
2 |
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 |
269.53 |
现象 |
0.67 |
268.49 |
0.37 |
||||||||||||
3 |
湘鄂西苏区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 |
7.42 |
6 |
现象 |
1.42 |
|||||||||||||
十二 |
市环保局 |
11.46 |
现象 |
9.22 |
|
|
|
|
2.24 |
|
|
|
|
|
|
|
|
|
1 |
市环境保护局 |
11.46 |
现象 |
9.22 |
2.24 |
|||||||||||||
十三 |
住建系统 |
1.5 |
现象 |
1.5 |
现象 |
|
|
|
|
|
|
|
|
|
|
|
|
|
1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现象 |
现象 |
现象 |
||||||||||||||
2 |
市城市客运管理处 |
现象 |
现象 |
|||||||||||||||
3 |
市建设工程安全监察站 |
现象 |
现象 |
|||||||||||||||
4 |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
现象 |
现象 |
|||||||||||||||
5 |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
现象 |
现象 |
|||||||||||||||
6 |
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
1.5 |
1.5 |
现象 |
||||||||||||||
7 |
市燃气管理所 |
现象 |
现象 |
|||||||||||||||
8 |
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现象 |
现象 |
现象 |
||||||||||||||
9 |
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
现象 |
现象 |
|||||||||||||||
十四 |
农业系统 |
10.45 |
现象 |
6.25 |
现象 |
3.77 |
|
|
0.43 |
|
|
|
|
|
|
|
|
|
1 |
市农业农村局 |
5.35 |
现象 |
5.35 |
||||||||||||||
2 |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
现象 |
现象 |
|||||||||||||||
3 |
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现象 |
现象 |
现象 |
||||||||||||||
4 |
市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 |
4.67 |
0.9 |
3.77 |
||||||||||||||
5 |
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0.23 |
0.23 |
|||||||||||||||
6 |
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
0.2 |
现象 |
0.2 |
||||||||||||||
7 |
市生态能源办公室 |
现象 |
现象 |
|||||||||||||||
8 |
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
现象 |
现象 |
现象 |
||||||||||||||
9 |
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局 |
现象 |
现象 |
|||||||||||||||
十五 |
民政系统 |
7.1 |
现象 |
|
现象 |
3.83 |
|
|
3.27 |
|
|
|
|
|
|
|
|
|
1 |
市民政局 |
3.09 |
现象 |
现象 |
3.09 |
|||||||||||||
2 |
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 |
0.18 |
现象 |
0.18 |
||||||||||||||
3 |
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
现象 |
现象 |
|||||||||||||||
4 |
市殡葬管理所 |
3.12 |
3.12 |
|||||||||||||||
5 |
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0.11 |
现象 |
0.11 |
||||||||||||||
6 |
市社会福利院 |
现象 |
现象 |
|||||||||||||||
7 |
市社会救助局 |
0.6 |
现象 |
0.6 |
||||||||||||||
十六 |
交通系统 |
9.92 |
现象 |
9.92 |
现象 |
|
|
|
|
|
|
|
|
|
|
|
|
|
1 |
市交通运输局 |
现象 |
现象 |
现象 |
||||||||||||||
2 |
市公路管理局 |
9.92 |
现象 |
9.92 |
现象 |
|||||||||||||
3 |
市物流发展局 |
现象 |
现象 |
|||||||||||||||
十七 |
水利系统 |
1003.24 |
现象 |
|
现象 |
1001.92 |
|
|
1.32 |
|
|
|
|
|
|
|
|
|
1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1001.92 |
现象 |
现象 |
1001.92 |
|||||||||||||
2 |
市四湖管理局 |
1.32 |
现象 |
现象 |
1.32 |
|||||||||||||
十八 |
教育系统 |
1705.68 |
现象 |
29.59 |
现象 |
328.57 |
1337.85 |
|
9.67 |
|
|
|
|
|
|
|
|
|
1 |
市教育局 |
现象 |
现象 |
|||||||||||||||
2 |
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
现象 |
现象 |
|||||||||||||||
3 |
市教育考试招生中心 |
现象 |
现象 |
现象 |
||||||||||||||
4 |
市教师培训中心 |
现象 |
现象 |
现象 |
||||||||||||||
5 |
市学校后勤服务中心 |
现象 |
现象 |
现象 |
||||||||||||||
6 |
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
现象 |
现象 |
|||||||||||||||
7 |
市职业教育中心 |
现象 |
现象 |
现象 |
||||||||||||||
8 |
市教育技术装备站 |
现象 |
现象 |
现象 |
||||||||||||||
9 |
贺龙中学 |
现象 |
现象 |
|||||||||||||||
10 |
文泉中学 |
现象 |
现象 |
|||||||||||||||
11 |
第二中学 |
现象 |
现象 |
|||||||||||||||
12 |
第一中学 |
现象 |
现象 |
现象 |
||||||||||||||
13 |
新堤办事处中心学校 |
2.22 |
2.22 |
现象 |
||||||||||||||
14 |
新堤中学 |
现象 |
现象 |
现象 |
||||||||||||||
15 |
实验初级中学 |
现象 |
现象 |
现象 |
||||||||||||||
16 |
特殊教育学校 |
现象 |
现象 |
现象 |
||||||||||||||
17 |
双语实验学校 |
0.11 |
现象 |
0.11 |
现象 |
|||||||||||||
18 |
实验小学 |
现象 |
现象 |
|||||||||||||||
19 |
第二小学 |
0.38 |
现象 |
0.38 |
||||||||||||||
20 |
第一小学 |
现象 |
现象 |
现象 |
||||||||||||||
21 |
实验幼儿园 |
7.76 |
7.76 |
现象 |
||||||||||||||
22 |
滨湖办事处中心学校 |
现象 |
现象 |
现象 |
||||||||||||||
23 |
曹市镇中心学校 |
1324.86 |
现象 |
现象 |
1324.86 |
|||||||||||||
24 |
汊河镇中心学校 |
1.3 |
现象 |
现象 |
1.3 |
|||||||||||||
25 |
大沙湖管理区中心学校 |
328.57 |
现象 |
现象 |
328.57 |
|||||||||||||
26 |
大同湖管理区中心学校 |
现象 |
现象 |
现象 |
||||||||||||||
27 |
戴家场镇中心学校 |
现象 |
现象 |
现象 |
||||||||||||||
28 |
峰口镇中心学校 |
现象 |
现象 |
|||||||||||||||
29 |
府场镇中心学校 |
2 |
2 |
现象 |
||||||||||||||
30 |
黄家口镇中心学校 |
现象 |
现象 |
现象 |
||||||||||||||
31 |
老湾回族乡中心学校 |
7.21 |
现象 |
现象 |
7.21 |
|||||||||||||
32 |
龙口镇中心学校 |
2.7 |
现象 |
2.55 |
0.15 |
|||||||||||||
33 |
螺山镇中心学校 |
10.44 |
现象 |
现象 |
10.44 |
|||||||||||||
34 |
瞿家湾镇中心学校 |
7.82 |
现象 |
7.82 |
现象 |
|||||||||||||
35 |
沙口镇中心学校 |
现象 |
现象 |
现象 |
||||||||||||||
36 |
万全镇中心学校 |
现象 |
现象 |
现象 |
||||||||||||||
37 |
乌林镇中心学校 |
现象 |
现象 |
现象 |
||||||||||||||
38 |
小港管理区中心学校 |
现象 |
现象 |
现象 |
||||||||||||||
39 |
新滩镇中心学校 |
1.01 |
现象 |
现象 |
1.01 |
|||||||||||||
40 |
燕窝镇中心学校 |
9.3 |
现象 |
9.3 |
现象 |
|||||||||||||
十九 |
新堤街道办事处 |
现象 |
现象 |
|
现象 |
|
|
|
|
|
|
|
|
|
|
|
|
|
1 |
新堤街道办事处 |
现象 |
现象 |
现象 |
||||||||||||||
2 |
新堤街道办事处财政所 |
现象 |
现象 |
|||||||||||||||
二十 |
洪湖经济开发区 |
现象 |
|
|
现象 |
|
|
|
|
|
|
|
|
|
|
|
|
|
1 |
洪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现象 |
现象 |
|||||||||||||||
二十一 |
大沙湖管理区委员会 |
2.68 |
现象 |
|
现象 |
|
|
|
|
|
2.68 |
|
|
|
|
|
|
|
1 |
大沙湖管理区委员会 |
现象 |
现象 |
现象 |
||||||||||||||
2 |
大沙湖管理区财政所 |
2.68 |
2.68 |
|||||||||||||||
二十二 |
老湾回族乡人民政府 |
5.05 |
现象 |
|
现象 |
|
|
|
2.57 |
|
2.48 |
|
|
|
|
|
|
|
1 |
老湾回族乡人民政府 |
2.57 |
现象 |
现象 |
2.57 |
|||||||||||||
2 |
老湾回族乡财政所 |
2.48 |
现象 |
现象 |
2.48 |
|||||||||||||
二十三 |
残联系统 |
现象 |
现象 |
|
现象 |
|
|
|
|
|
|
|
|
|
|
|
|
|
1 |
市残疾人联合会 |
现象 |
现象 |
现象 |
||||||||||||||
2 |
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所 |
现象 |
现象 |
现象 |
||||||||||||||
二十四 |
市司法局 |
现象 |
现象 |
|
|
|
|
|
|
|
|
|
|
|
|
|
|
|
1 |
市司法局 |
现象 |
现象 |
|||||||||||||||
二十五 |
市统计局 |
现象 |
现象 |
|
现象 |
|
|
|
|
|
|
|
|
|
|
|
|
|
1 |
市统计局 |
现象 |
现象 |
现象 |
||||||||||||||
二十六 |
市应急管理局 |
15 |
|
15 |
|
|
|
|
|
|
|
|
|
|
|
|
|
|
1 |
市应急管理局 |
15 |
15 |
|||||||||||||||
二十七 |
科经系统 |
4.55 |
|
4.55 |
现象 |
|
|
|
|
|
|
|
|
|
|
|
|
|
1 |
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
3 |
3 |
|||||||||||||||
2 |
市科技经信行业服务中心 |
1.55 |
1.55 |
现象 |
||||||||||||||
二十八 |
文旅系统 |
39.22 |
现象 |
|
现象 |
|
|
|
1.22 |
|
|
|
38 |
|
|
|
|
|
1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现象 |
现象 |
现象 |
||||||||||||||
2 |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0.22 |
0.22 |
|||||||||||||||
3 |
荆州市实验花鼓剧院 |
1 |
现象 |
1 |
||||||||||||||
4 |
市博物馆 |
现象 |
现象 |
|||||||||||||||
5 |
市人民剧场 |
35 |
现象 |
35 |
||||||||||||||
6 |
市图书馆 |
现象 |
现象 |
|||||||||||||||
7 |
市体育运动中心 |
3 |
现象 |
3 |
||||||||||||||
二十九 |
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 |
9.18 |
现象 |
9 |
现象 |
|
|
|
0.18 |
|
|
|
|
|
|
|
|
|
1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6 |
现象 |
6 |
||||||||||||||
2 |
市不动产交易中心 |
0.18 |
现象 |
0.18 |
||||||||||||||
3 |
市国土整治中心 |
3 |
3 |
|||||||||||||||
4 |
市林业技术推广中心 |
现象 |
现象 |
|||||||||||||||
5 |
市土地储备中心 |
现象 |
现象 |
|||||||||||||||
6 |
市土地交易中心 |
现象 |
现象 |
|||||||||||||||
7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执法大队 |
现象 |
现象 |
|||||||||||||||
三十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 |
1.42 |
现象 |
1.1 |
现象 |
|
|
|
0.32 |
|
|
|
|
|
|
|
|
|
1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1 |
1.1 |
现象 |
||||||||||||||
2 |
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 |
现象 |
现象 |
|||||||||||||||
3 |
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局 |
现象 |
现象 |
|||||||||||||||
4 |
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
现象 |
现象 |
|||||||||||||||
5 |
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
0.32 |
现象 |
0.32 |
||||||||||||||
6 |
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局 |
现象 |
现象 |
|||||||||||||||
7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区分局 |
现象 |
现象 |
|||||||||||||||
8 |
市社会保险稽核结算局 |
现象 |
现象 |
|||||||||||||||
9 |
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现象 |
现象 |
现象 |
||||||||||||||
10 |
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
现象 |
现象 |
|||||||||||||||
11 |
市就业训练中心 |
现象 |
现象 |
|||||||||||||||
三十一 |
曹市镇人民政府 |
12.29 |
|
|
|
|
|
|
|
|
12.29 |
|
|
|
|
|
|
|
1 |
曹市镇财政所 |
12.29 |
12.29 |
|||||||||||||||
三十二 |
乌林镇人民政府 |
41.42 |
现象 |
|
现象 |
|
1.69 |
|
0.93 |
|
38.8 |
|
|
|
|
|
|
|
1 |
乌林镇人民政府 |
32.62 |
现象 |
现象 |
1.69 |
0.93 |
30 |
|||||||||||
2 |
乌林镇财政所 |
8.8 |
现象 |
现象 |
8.8 |
|||||||||||||
三十三 |
峰口镇人民政府 |
14.36 |
现象 |
|
现象 |
|
1.3 |
|
0.75 |
|
12.01 |
0.3 |
|
|
|
|
|
|
1 |
峰口镇人民政府 |
2.05 |
现象 |
现象 |
1.3 |
0.75 |
||||||||||||
2 |
峰口镇财政所 |
12.01 |
现象 |
12.01 |
||||||||||||||
3 |
峰口镇福利院 |
0.3 |
0.3 |
|||||||||||||||
三十四 |
万全镇人民政府 |
现象 |
现象 |
|
现象 |
|
|
|
|
|
|
|
|
|
|
|
|
|
1 |
万全镇人民政府 |
现象 |
现象 |
现象 |
||||||||||||||
2 |
万全镇财政所 |
现象 |
现象 |
|||||||||||||||
三十五 |
其他乡镇政府 |
75.14 |
|
|
|
|
|
|
|
|
75.14 |
|
|
|
|
|
|
|
1 |
瞿家湾镇人民政府 |
8 |
8 |
|||||||||||||||
2 |
沙口镇人民政府 |
17.71 |
17.71 |
|||||||||||||||
3 |
滨湖街道办事处 |
16.95 |
16.95 |
|||||||||||||||
4 |
汊河镇人民政府 |
8.7 |
8.7 |
|||||||||||||||
5 |
黄家口镇人民政府 |
3.62 |
3.62 |
|||||||||||||||
6 |
新滩镇人民政府 |
5.2 |
5.2 |
|||||||||||||||
7 |
燕窝镇人民政府 |
8.85 |
8.85 |
|||||||||||||||
8 |
龙口镇人民政府 |
2.69 |
2.69 |
|||||||||||||||
9 |
小港管理区委员会 |
0.33 |
0.33 |
|||||||||||||||
10 |
府场镇人民政府 |
3.09 |
3.09 |
|||||||||||||||
三十六 |
市财政局 |
22.01 |
现象 |
11.55 |
|
|
|
|
3.82 |
|
|
6.64 |
|
|
|
|
|
|
1 |
市财政局 |
22.01 |
现象 |
11.55 |
3.82 |
6.64 |
||||||||||||
三十七 |
6家公立医院 |
1027.71 |
|
|
|
|
|
现象 |
|
619.75 |
|
141.27 |
现象 |
185.53 |
51.4 |
3.64 |
现象 |
26.12 |
1 |
市第二人民医院 |
现象 |
现象 |
|||||||||||||||
2 |
市妇幼保健院 |
230 |
现象 |
170.6 |
8 |
51.4 |
||||||||||||
3 |
市血防医院 |
449.75 |
408.1 |
41.65 |
||||||||||||||
4 |
市疾控中心 |
107.96 |
41.05 |
66.91 |
||||||||||||||
5 |
市第三人民医院 |
3.64 |
3.64 |
现象 |
||||||||||||||
6 |
汊河镇卫生院 |
236.36 |
24.71 |
185.53 |
26.12 |
关于洪湖市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查报告
—2021年9月16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郭 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的规定和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在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大铭同志的带领下,听取和审查了《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今年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主要特点
洪湖市审计局紧紧围绕市委工作中心,积极落实市人大关于加强审计监督的意见,聚焦疫后灾后经济下行压力和地方收支矛盾,关注公共资源配置的公平公正性,持续跟进社会民生热点,客观真实的揭示了地方经济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审计技术不断提高,审计覆盖面不断拓宽,审计领域不断深化,做到了敢审善审。为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体制、防范重大风险、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维护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常审见新,不断改革突破,为审计事业加力。
市审计局深入学习、转变审计理念,摆脱倚账查账的狭隘审计思路,在揭示违纪违规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反映制度漏洞和缺陷。创新审计组织方式,统筹排兵布阵,打破壁垒,优化审计力量配置;创新审计手段,改变手工查账的传统审计方式,通过计算机审计技术对各项数据进行整合,分析比对,真正实现了大数据审计手段在审计中的全面应用。
(二)常审见全,着眼民生诉求,审计效能显著。
本次审计工作持续探索审计全覆盖,以有限的审计力量,攻坚克难。从审计数量上看,共采集了全市236家单位的多项系统数据进行分析比对,得到的疑点数据达几十万条之多,涵盖了大部分一级和二级预算单位,对部门系统进行了全覆盖;从审计内容上看,着眼于民生诉求,对公共卫生资金、工程建设、医疗及教育行业等重点领域进行了审计监督,响应社会焦点热点,更好地服务于政府决策;从审计结果上看,共性问题全覆盖,个性问题突出,既有宏观决策和管理中的问题,又有政策执行中的偏差问题,既有历史延续问题,又有现有环境下暴露的新问题,全面揭露了现行管理体制下隐藏的风险隐患,审计成效显著。
(三)常审见深,服务宏观决策,推进审计转型。
市审计局充分发挥审计“治己病、防未病”的作用。在审计项目的前期安排上,将预算执行审计与重点行业审计相结合,将常规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助推顽固问题解决,精准服务宏观决策。在审计过程中,强化监督,围绕权力运行、责任履行各环节、全过程实施经济体检,同时,对群众普遍关注和质疑的地方建设项目资金,敢于动真碰硬,助力反腐倡廉、促进良序良治。在对审计成果运用上,进行深入剖析,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形成多项审计专报和调研报告,逐步探索“研究性审计”,推进审计转型。
二、审计查明的突出问题
(一)财政未依法编制预算,2020年年初一般公共预算编制赤字预算,收支缺口达20000万元。
(二)非税收入管理不到位,未纳入预算管理、应缴未缴金库问题依然存在,2020年达23642.01万元。
(三)国有资产监管缺失,管理工作处于被动。23个单位的资产未纳入国资系统管理,1714.23万元固定资产置于国资管理之外。
(四)部门未严格落实年初预算,执行情况偏差较大。存在预算项目指标执行率低、擅自改变支出用途,非税收入征缴不到位等问题。
(五)法纪意识淡薄,审核把关不严,内控制度缺失,造成的违纪违规问题依然严峻。包括财务手续不全、财务核算不合规、固定资产未入账、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工程建设管理不合规等问题。
(六)公共卫生政策执行不到位,资金管理存在漏洞。存在虚报套取、违规报销、数据及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三、几点建议
(一)深化财税改革,强化绩效管理。
一是深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预算分析,深入推动四部预算全面覆盖,健全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优化支出结构,严格预算执行管理,盘活存量资金。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完善税收征管制度,优化税收服务,确保应减尽减、应征尽征,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为地方经济“开源”。三是严格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项目资金绩效跟踪考核制度,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推进项目进度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强化财务管理,提升法纪意识。
一是各部门应注重财务基础管理工作和财务制度建设,更新管理观念,树立预算管理思想,明确领导管理责任,落实会计岗位职责,完善部门内部会计控制体系,定期进行会计基础工作检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二是坚持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水平、规矩意识、法纪意识,防范政治风险。三是建立健全会计人员培养体系和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增加财务人员持证上岗比例,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三)压实监督责任,狠抓政策落实。
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应强化监督合力,提升监督威慑力,勇于揭露重大失职渎职、重大决策失误、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规范部门自由裁量权,督促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廉洁奉公。
(四)坚持标本兼治,务求整改实效。
持续发力,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抓好审计整改,从根本上杜绝问题发生,提升审计整改实效。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整改责任,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明确整改清单,制定整改计划,紧盯不放,严格实行审计整改汇报制度,落实审计整改考核;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限期未改等行为,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见底清零”,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维护国家财经法纪的权威。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沈先武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1年9月16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根据洪湖市委组织部(洪组干〔2021〕267号)文件和沈先武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沈先武辞去洪湖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接受沈先武同志辞去洪湖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
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拟接受沈先武同志辞去洪湖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2021年9月15日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林继军任职的决定
(2021年9月16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工作需要,决定任命林继军为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决定任命林继军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根据市委建议,提请决定:任命林继军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2021年9月15日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9月16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汪 卫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刘仁学洪湖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朱洪波为洪湖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洪政函〔2021〕41号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免去汪卫同志职务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现提请免去汪卫同志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请予审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汪卢伟
2021年9月16日
洪政函〔2021〕42号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任免朱洪波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现提请任免以下同志职务:
朱洪波同志任洪湖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免去刘仁学同志洪湖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请予审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汪卢伟
2021年9月16日
供职报告
林继军
(2021年9月16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向会议作供职发言。
首先报告一下我个人的简历。我1985年8月出生于湖南临澧,200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2年7月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荆州市发改委发展规划科科长,华中农高区管委会副主任(聘任),荆州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荆州市招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沙市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区总工会主席,沙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委书记、锣场镇党委第一书记,沙市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区政府党组副书记,纪南文旅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荆州市长湖生态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洪湖市市委副书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全市上下扎实开展“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暨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大研讨活动、加快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之际,组织提名我为洪湖市人民政府市长人选,不仅是一种认同和肯定,更是一份希望和重托,同时也是一次挑战和考验。如果人大常委会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坚持做到“三个从”:一是从零做起,虚心向大家学习求教,尽快熟悉情况、尽快进入角色;二是从基层、基础工作做起,一步一个台阶把洪湖的发展搞上去;三是从实做起,踏踏实实工作,勤勤恳恳履职,立说立行,真抓实干,把全市各项工作抓出成效。具体从以下五个方面践行我的承诺:
一、提升政治站位,对党绝对忠诚。坚定不移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定向领航,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定“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不可逾越的底线,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摇摆,在大是大非面前不含糊。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带头维护市委权威,时刻与市委保持思想同心、工作同向、行动同步,确保各项工作安排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弘扬实干精神,矢志担当作为。准确把握洪湖发展实际,始终围绕市委“立足大荆州,争当排头兵;融入大武汉,争当先行者”的战略定位,以工业兴市为使命,抓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像拼命,视营商环境为生命,做到谋定而后动、谋定而快动,创造性推进政府工作,以改革的办法攻坚克难,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在政府系统深入开展“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大研讨,在“五讲五转”中管好政府班子、带好队伍,打造同心同德、干事创业的坚强领导集体和“铁牛型”公务员队伍,让抓落实成为一种追求、一种自觉、一种习惯。
三、秉承赤诚情怀,增进民生福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既注重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又认真办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好事。始终把富民增收作为最紧迫的民生工程,为勤劳淳朴的洪湖人民提供更多家门口就业、创业机会。始终把织牢保障网作为最基本的民生保障,切实履行好政府兜底职责,真情实意关心关注困难群体。始终把优化公共服务作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高效办成一件事”活动,每年安排一批民生实事,着力补齐教育、医疗、文化、养老等民生短板。
四、厚植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坚持用法治引领县域治理现代化,将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法治方式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致力建设让人民群众有充分信任感、市场主体有更强获得感的法治政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增强用权必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市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时主动向市人大及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
五、强化廉政意识,守牢干事底线。始终把纪律和规矩刻在心头、挺在前头,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时刻紧绷廉洁从政这根弦,从严从细管住自己、管好班子、管紧家人和身边人,永葆清廉奉公的政治本色。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切实加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全力营造政治生态好、用人导向正、干部作风实、发展环境优的良好氛围。我将坚决做到:凡是违规违纪的事坚决不沾边,凡是为政不廉的事坚决不接触,凡是以权谋私的事坚决不伸手,并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我将正确对待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竭力担当起岗位的责任和使命,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在历届历任打下的基础上,撸起袖子加油干,为洪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供 职 报 告
朱洪波
(2021年9月16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本人朱洪波,1975年7月出生,监利市人,大学文化。1992年9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6月任市纪委综合监察室主任,2013年3月任市纠风办主任,2017年10月任市政府办党组成员、副主任,2021年7月23日任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副书记、一级主任科员。
这次组织提名我为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人选,既是组织对我的信任,更是组织对我的考验,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如果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监督关心支持下,不负重托、不辱使命、扎实工作、忠实履职,为洪湖应急管理事业健康稳定发展贡献全部力量。
一、加强学习,不断筑牢思想之基。学习是一个人成长、进步的必由之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要“善于在常学常新中加强理论修养,在真学真信中坚定理想信念,在学思践悟中牢记初心使命”。我将牢记总书记教诲,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加强个人政治理论学习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实践自觉。一是把学习当成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升华为一份政治担当,在心灵深处真正构筑起政治理论学习的思想自觉。二是学以致用,努力提高个人修养。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其理论精髓,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思想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应急管理事业。三是学习要结合工作实际,用于工作实践。要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履职水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和思想精髓,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不断压实主体责任,大胆创新、坚实履职、依法治安,努力开创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新局面。
二、担当作为,努力推动应急管理事业稳步健康发展。我将牢记总书记“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嘱托,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当好人民“守夜人”,尽职尽责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一是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不动摇。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规定,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不留空白。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绷紧防范安全风险这根弦,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完善安全防控体系,不断提升安全管理的水平。坚决不碰安全生产红线、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二是紧紧盯住防灾减灾救灾民生底线不放松。切实履行好防办职责,做好水旱灾害防灾和防汛抗旱应急救援等工作,守护一方安澜;切实履行好减灾办职责,认真做好灾情核查上报和救助工作,兜牢民生底线。
三是时刻绷紧应急救援生命线不含糊。全面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建设,将应急救援真正打造成灾害面前最后的安全防线,切实承担起防范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做到防救结合,防得好、救得快,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
四是时不我待全力打造“大应急”管理体系。《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我将不遗余力做好“国家华中区域应急救援中心洪湖水上救援训练基地”项目建设,我国家应急救援贡献洪湖力量;我将全力做好“洪湖市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建设,将应急物资储备、应急信息化建设和安全综合体验馆等项目打造成华中地区示范项目,不断提升我市“大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修身律己,争做廉洁守纪表率。作为一名纪检战线培养的干部,廉洁自律是我从政的操守。今后工作中,我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慎独慎为、不越红线、不失底线,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带领队伍为“三个洪湖”建设贡献应急智慧和应急力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如果这次会议没有通过对我的任命,我也一定会正确面对,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并一如既往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尽心尽力做好自己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