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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公报


洪湖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纪要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3年6月26日在市行政会议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一次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市分局局长刘会堂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何刚作的关于洪湖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刘民宣读的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洪湖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根据叶萍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祥受主任会议委托提出的人事议案,作出了关于接受叶萍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何刚受市长林继军委托提出的人事议案,决定任命胡小菊为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同民主持会议。副主任陈祥、胡纯玉、张群安、杨志雄、董本福、杨君和21名委员出席了会议。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何刚;市人民法院院长郭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野;市监察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分局、市发改局负责人;洪湖经济开发区人大代表联络处主任,新堤街道、滨湖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小港管理区分管人大工作领导,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刘同民 陈祥胡纯玉张群安 杨志雄

董本福杨君刘仁学卢茂林白大建

刘民彭端阳 许先华肖云毅吴永善

张献忠易重兵周祖山胡修安钟华

郭莉谈文莉盛磊夫 崔巍谢伟

路顺谭敏戴百刚

缺席:汪德旺张志远 盛磊夫赵恒赋 黄丽霞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

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23年6月26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市分局刘会堂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2年度,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市深刻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工作要求,积极践行荆州市委六届五次全会赋予洪湖“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的新使命,坚决扛起流域综合治理政治责任,克难攻坚,主动作为,以改善全市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湖北为抓手,全面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在全省2022年县域经济考核中,绿色发展考核指标在25个二类县市中,我市居13位。

一、2022年环境质量状况

大气环境质量指标完成情况。根据荆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通报,2022年1-12月底PM2.5平均浓度为25.6μg/m3,居荆州市第一;PM10平均浓度为58μg/m3,居荆州市第一;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6.8%,继续居荆州市第一,重污染天数为0。

水环境质量指标完成情况。根据荆州市1-12月份地表水环境质量通报,我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100%,长江干流和东荆河汉洪大桥断面达标率100%。四湖总干渠国考新滩断面水质指标中除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外,其它各项均达标。洪湖大湖消除了劣Ⅴ类水体,总体水质除总磷超标外,其他水质指标均达标,并呈现改善趋势,国市控断面优良率为88.2%(2022年目标为76.5%),重要河湖功能水质达标率为100%。

二、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提升。一是开展大气污染物工程减排。去年要求园区内已接通天然气管道的企业改用天然气等清洁燃料,未接通的企业改用生物质等清洁燃料,目前已有82家企业完成锅炉燃料替代工作。全市企业减少排放氮氧化物639吨,全面完成荆州下达的减排目标。二是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去年要求我市佰亮电镀、井力水产、路中宝等3家重点企业加大技术投入力度,减少污染排放。目前佰亮电镀已通过审核,井力水产及路中宝已经完成技术改造,正待审核。三是督促重点行业技术革新。按照新的政策执行标准,落实重点企业的最低排放限值,去年已督促长利玻璃投资4800万实现熔窑烟气治理改造项目,并获得中央项目奖励资金1350万元。四是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依据市政府印发的《洪湖市中心城区餐饮油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联合多部门执法,督促达规模的餐饮单位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对露天烧烤点进行了专项整治,坚持“疏堵结合、教罚并举”的原则,通过入户告知、政策讲解等方式露天烧烤的整治取得了初步成效。五是加大工业废气治理力度。专项排查挥发性有机废气排放单位,对重点废气排放单位实施在线管控,确保长利玻璃、理昂生物、一泰科技等重点废气排放单位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督促井力水产安装了自建污水处理厂的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六是加大城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力度。紧紧围绕“六不准”的要求,去年共设置流动检查点325次,规范运输车辆违规行为121次,督促城区各易造成道路扬尘污染的路段进行洒水降尘、清扫保洁220次,清理存量建筑垃圾方量7800m³。七是强力推进机动车尾气检查。依据市政府印发的《关于严格实施机动车环保检测工作的通知》,开展联合检查6次,检查车辆330辆次,对17台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进行了治理。联合万全镇交警大队对黄标车进行检查2次,共排查1100余辆尾气超标排放车辆。八是积极开展禁烧工作。去年禁烧期间,全市共发放禁烧通告等宣传资料12万余份,出动宣传车3440辆次,市政府投入禁烧工作督办和奖励资金209万元,并开展无人机巡查20多次,提高信息化的督办力度,形成了对禁烧工作的高压态势,有效控制了秸秆焚烧现象。

水环境质量稳步改善。一是开展洪湖市长江入河入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已逐一对全市入河排污口和入湖排污口的污染源、排污责任主体、污水种类、污染状况、排放量、坐标位置、现场拍照等内容进行调查,洪湖市长江入河排污口共449个,2022年荆州市要求完成214个,目前已完成242个;入湖排污口共150个,2022年荆州市要求完成57个,已全部完成。二是深入开展洪湖大湖“消劣减”水体攻坚工作。实施洪湖大湖汇入口监测考核点位河渠清淤、疏浚、曝气增氧、人工湿地、生态浮岛等生态修复工程。根据荆州市水质监测通报,洪湖已经消除了劣Ⅴ类水体,“消劣减Ⅴ”逐渐成效。三是严格落实洪湖湖长责任体系。定期召开湖长制联席会议,落实巡湖履职。沿洪湖6个乡镇办事处,按照每平方公里1人的标准,配齐护湖员193人,各乡镇配备河湖管护人员1350人,实行大湖长效管护。四是加强企业排污源头监管。从源头控制污染,对不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要求的不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不批、不符合园区规划的不批、污染严重的不批。五是落实农村生活生产污水的整治。我市投资6235万元,全力推进3万亩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其中,螺山镇1万亩虾蟹生态养殖基地和尾水治理项目和小港管理区1万亩水产养殖基地标准化改造和尾水达标项目已经竣工,乌林镇1万亩水产养殖基地标准化改造和尾水达标项目完成工程量82%以上。六是推进农村厕改。制定了《洪湖市农村公厕长效管理办法》和“六有五无”考核标准,采取属地管理原则,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范畴,对全市农村“厕所革命”所建68个小型污水处理站点进行统一运维,确保了每座小型污水处理站点运转正常。七是禁捕整治力度空前。针对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挂牌督办和有关暗访反馈问题线索,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洪湖禁捕问题整改,开展清湖大巡查、市场监督大整治、非法捕捞大打击、以案说法大宣传、涉渔信访大化解“五大行动”,建立长效机制,构建“人防+技防”的监管新格局,非法捕捞得到有效遏制、各类问题整改完成。八是严格水源地保护。我市已完成全市现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划定工作,并在城区的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建设了水质在线监控设备,对16个乡镇水源地开展每季度一次监测,确保了我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九是积极推动水生态环境治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全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我市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包括长江-洪湖市段岸线生态修复工程、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洪湖南片区)生态修复工程、洪湖湖滨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洪湖茶坛岛等区域生态移民及修复工程、江汉平原水产养殖优化改造与污水治理(洪湖片区)试点项目等5个项目,共计19项建设内容,建设周期为2022-2024年,总投资约16亿元。现工程正按序推进。十是加强水质考核。以水质达标为导向,每月对全市43条河流50个水质断面考核点进行1次监测,并出具水质通报。同时压实乡镇主体责任,推进水质持续改善。对我市国考、荆州市考等监测点位加强目常巡查,督促各乡镇区街道对考核水体加强治理,确保水质改善达标。

土壤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一是进一步深化农村环境整治。编制完成《洪湖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及《洪湖市农村环境整治方案》,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整合项目资金1500多万元,完成了45个新增建制村的环境整治任务。整治了一批脏、乱、差等问题村,改善了农庄整体面貌。二是开展土地利用的污染管控。去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100%,并按要求基本完成府场镇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试点项目工程。三是切实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编制完成《洪湖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并印发实施,确保全市畜禽养殖产业布局合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四是着力整治农村黑臭水体。完成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编制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纳入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有5条,按上级要求,2022年计划完成整治水体2条(府场镇新荆河、沙口镇抗旱沟),现已经按要求整治完成。五是建立“一企一档”信息管理档案。采集辖区内所属企业重金属污染信息,为防控土壤环境风险提供保障。六是规范医疗废弃物处置流程。对全市33家医疗废物产生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医疗废弃物二次污染。

(二)统筹协调,着力抓好中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1.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19项整改任务(含未纳入督察报告问题线索整改任务1项)已完成任务9项,达序时进度10项(完成时限为2023年底1项、2024年底2项、2025年底7项)。21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完成。

2.2022年荆州市交办我市的中省环保督察应交账整改任务21项,中央督察整改销号15项,省级督察整改销号6项。其中14项已完成整改销号任务,6项已完成整改并进入销号程序,1项已完成整改并启动销号程序。

3.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摄制组交办问题整改推进中。2022年,摄制组交办我市问题为“洪湖国家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违规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荆州市方案报备。

(三)稳步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

根据省、市要求,我市印发了《洪湖市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方案》。该行动主要分为两大任务,一个是污染治理攻坚提升,涉及6大行动;另一个是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提升,涉及4大行动。我市长江大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已完成2022年度工作任务。

市科技和经信局牵头的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绿色转型攻坚提升行动。我市已完成6家企业关改搬转,现无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对象。

生态环境分局牵头的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攻坚提升行动。洪湖市长江入河排污口449个。其中,非排口23个,剩426个;2022年度已完成排污口整治242个,2023年计划完成剩下的184个。

市住建局牵头的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提升行动。2022年城区雨污管网排查87公里,采用先进的设备检测排水管道39.50公里,累计60.04公里。

市城管执法局牵头的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攻坚提升行动。已建成日处理800吨生活垃圾发电厂。城区已建垃圾中转站19座,农村修建环保型深埋桶832只。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的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攻坚提升行动。2022年共接收、转运、处置生活垃圾2650公斤,生活污水接收683.97m3;接收含油污水16.905m3,转运5.411m3

市农业农业局牵头的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攻坚提升行动。对全市耕地质量等级评价与监测点130个取土调查,并组织各地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排查和治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的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攻坚提升行动。2022年下达造林绿化任务1.2万亩,实际完成2.06万亩。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攻坚提升行动。我市三线划定成果完成规划草案。完成申报湖北省森林城镇1个、湖北省森林乡村1个。

市水利和湖泊局牵头的水资源保障攻坚提升行动。2022年考核全市用水总量5.74亿m3,万元GDP用水量163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6m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52.94%,2022年洪湖实施生态补水0.92293亿m3

市水利和湖泊局牵头的长江流域非法矮围整治攻坚提升行动。已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复核销号及专项整治“回头看”,未发现新增矮围和死灰复燃问题。

(四)严格生态环境执法,高效抓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全面加强执法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执法正面清单的规定,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监管,督促企业开展问题整改。去年以来共执法检查企业84家,其中重点污染源12家,一般污染源72家,出动执法人员168人次。共下达环境问题监察通知76份,立案调查11起,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9份、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8份、行政处罚决定书10份。

全力处理12345环境投诉。针对环保投诉日益增多的现象,我局进一步压实信访投诉的管辖责任。去年共受理处理各类环境信访问题439件,调处439件,其中荆州市长热线380件、网络平台53件、阳光信访件6件。对所涉环境信访件做到接访率100%、处理率100%、回复率100%,未发生一起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

全效做好企业服务。一是为进一步优化服务,做好企业“店小二”,持续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全力保障我市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对涉及城市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简化审查环节加快环评审批进度;对涉及省厅和荆州市审批的项目,积极主动到省厅和荆州市进行专题汇报。推进建设项目的环评豁免清单制度,对符合登记管理的项目实行网上即登即办,对47个项目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承诺制。二是对我市的重点项目成立专班开展帮扶,协助企业解决环评审批、排污口设置、总量等瓶颈问题,确保了国投生物、安井预制菜、一泰科技三期、城西污水处理厂、长利玻璃等重点工程顺利完成相关环保审批手续。三是推进柔性执法,对企业经营中的一般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处罚尽量从轻,避免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五)大力开展生态创建宣传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对《荆州市2021年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和《荆州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考核细则》进行任务分解,落实了各责任单位的考核指标,有序推进我市生态创建和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今年3月,我市曹市镇、燕窝镇等2个乡镇及乌林香山村、新滩新生村、老湾丰垸村、汊河红丰村等4个村分别被授予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称号。现全市已累计创建国家(省级)生态乡镇12个、省级生态村64个,正大力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市今年上会申请工作及瞿家湾镇国家“两山”基地试点示范创建工作。

为进一步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价值理念,我局利用“洪湖环保”微信公众号跟踪推送和发布国家环保领域最新事件、政策、成果、经验。去年每周五固定向市内包括“两代表一委员”、企业代表和普通市民在内的六百余人累计发送环保动态短信近10万条。在新滩和府场工业园区开展“送法入企”活动,聘请专家对120多家企业开展企业内部的环境管理辅导。利用“八五”全面开展普法宣传,向社会各界发放环保宣传手册约5万份。在洪湖市第一小学开展“送法入校园”活动,倡导小学生争做生态环保小卫士。在我局的指导和推荐下,洪湖市第一小学获得“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

三、存在的问题

(一)水生态修复仍需久久为功。洪湖及四湖总干渠流域水污染防治涉及上下流域综合治理,由于措施系统性、针对性不强,致使洪湖及四湖总干渠水质经多方治理改善仍不明显,特别是洪湖大湖沉水植被难以恢复,水体自净能力变差,总体水质改善不明显。

(二)大气环境质量不够稳定。受输入性大气和臭氧浓度偏高的影响,我市空气质量季节性波动较大,致使我市大气质量难以稳定达标。

(三)环境安全风险仍然存在。工业园区雨污分流、化工园区环境隐患、饮用水源地安全、磷石膏尾矿污染、不确定的环境舆情等环境风险依然存在。

四、2023年工作安排

(一)全力以赴抓好污染防治攻坚

碧水保卫战方面。一是加强对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监管。督促市住建局加大污水管网收集处理率,完善园区污水收集系统,确保雨污分流,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尾水达标排放。二是严格落实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排放。以企业尾水在线监控为基础,不定期开展现场排查,确保工业企业的尾水全收集,并全部达标处理,对偷排行为实施“零容忍”。三是开展农村废水污染整治。全力推进3万亩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对全市农村“厕所革命”所建68个小型污水处理站点进行统一运维,确保了每座小型污水处理站点运转正常,按要求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农村自然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38%。四是确保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加强对开发区及全市19家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尾水在线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尾水达标排放。五是加大水污染物的工程减排力度。对全市涉水行业进行摸底排查,进一步开展调查,掌握水污染物减排信息,为我市新增工业项目提供总量控制指标。六是继续开展全市水质断面考核工作。在全市21个乡镇区办43条主要河流设置50个水质监测断面,每月监测通报一次。进一步压实乡镇区办主体责任,严格考核结账,全面提升全市水环境质量。

蓝天保卫战方面。一是坚持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相结合,督促企业安装相应设施,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二是持续开展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加油加气站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确保尾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三是持续加强重点废气排放企业的管控。特别是对工业园区的企业和环境敏感区域的企业做好尾气达标治理,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四是持续开展重点区域内的拉网式清查和整治行动。尤其是在恢复生产后,重点加强对中心城区扬尘、餐饮油烟、噪声等重点污染源的管控,依据部门的分工,搞好社会生活源大气和噪声污染的联合执法行动。四是继续开展对机动车尾气的监测和治理,坚决淘汰黄标车。五是全年持续加强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要求,做好重要节点前的管控,利用上级的卫星和无人机及现场巡查信息结果进行通报督办。六是帮扶重点企业早日完成技术改造,达到清洁生产要求及节能减排目标,尽早实现超低排放。

净土保卫战方面。一是加强土壤环境管理,特别是污染地块的环境监管。二是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重点治理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的农村生活污水。三是持续推进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四是做好乡镇垃圾填埋场的土壤修复工作。五是严控重金属排放。

(二)全力以赴抓好长江生态保护与修复

贯彻实施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督促十大行动按方案推进实施,定期考评。督促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管控沿江磷石膏尾矿污染。扎实推进沿江种养殖户的清理整治,防止非法码头死灰复燃。继续开展船舶污染治理。

(三)全力以赴抓好洪湖大湖水质改善和四湖总干渠新滩国考断面稳定达标。一是继续开展长江入河入湖排污口整治。2023年要不折不扣地完成荆州下达的184个入河排污口和91个入湖排污口的整治任务。二是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定期召开河湖长联席会议,落实巡河巡湖履职,将河湖管护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确定专人管护,定期巡查。形成“市级主导、乡镇主责、村民主体”的共管机制。三是加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在2022年示范项目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开展推广,重点对四湖总干渠沿线的水产养殖尾水开展连片整治,2023年完成21600亩的水产养殖尾水治理任务。四是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落实农药化肥减量政策,进一步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五是加大水资源调度,优化工作机制。定期对四湖总干渠和洪湖大湖水系沿线进行生态补水,确保水系水流畅通,确保四湖总干渠和洪湖流域的生态基流和生态水位,保证水生态功能正常恢复。

(四)全力以赴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一是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为重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科学有效制定问题整改措施,实施清单管理,强化问责督办,确保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任务按时间节点扎实推进。二是我市中省环保督察应交账整改任务共51项,除去今年应交账任务21项,还余下30项任务需要在未来3年逐步完成。攻坚办将有序推进、稳步落实、提质提速,确保余下中省环保督察反馈的应交账问题按时按点推进,争取提早提前完成。2023年4-6月省委对洪湖市开展了两个月的巡查,我们将按即将反馈的涉及生态环境问题迅速开展督办,确保按期整改。三是今年开始将加大督办力度,每个月或每个季度针对问题通报情况进行总结,并呈报给市领导。同时对已经整改销号的定期进行核查,开展“回头看”,防止虚假整改或死灰复燃。

(五)全力以赴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工作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以生态振兴为抓手,扎实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细胞工程”,开展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的创建和申报工作,有序推进我市生态市及省级生态村的创建工作,全面完成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目标,争取2023年取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命名。

(六)全力以赴抓好生态环境安全

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化工园区的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完善人员和装备配置,降低环境污染风险。加强对城区垃圾填埋场和垃圾焚烧厂的监督管理,督促城区垃圾填埋场按要求进行封场处理,规范对垃圾焚烧厂的环境管理要求。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持续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继续加强医疗废水和废弃物的监管,做好舆情管控,及时化解矛盾,确保我市的生态环境事故数为零的成果。

(七)全力以赴抓好工程治理。一是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按照《洪湖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我市共划定5个四级流域片区、27个五级流域片区和66个子流域单元。在子流域单元的基础上,落实一单元一实施方案,推进我市清洁小流域治理。二是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如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洪湖南片区)生态修复工程、洪湖湖滨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洪湖茶坛岛等区域生态移民及修复等工程建设,开展生物多样性恢复工程,加大水生植物种植工作力度,改善洪湖大湖水质。

(八)全力以赴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继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实行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受理、审查全过程网办,实现“不见面”审批。持续推进执法正面清单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有效融合。继续做好长利光伏玻璃、德加新能源、湖北稀金煤气、山水林田湖草等重点项目服务工作。继续推进生态环境项目申报,在近两年来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超过1.5亿元、获得减排和流域奖励性资金近6000万元基础上,再力争中省项目资金5000万元以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湖市流域综合治理

和统筹发展规划(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的

审议意见

(2023年6月26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23年6月26日,洪湖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委常委、副市长何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在市委领导下,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组建编制工作专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荆州市委六届五次全会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城乡区域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紧扣“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为总体目标,实施“优资兴业、聚人兴城、强产兴市”三大战略,落实“五水共治”,主攻“四大目标”,打造生态清洁小流域,全力推进强县工程。规划(草案)坚持保护与发展,结合洪湖实际现状,具有较强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指导性。规划实施后将有利于守牢洪湖特色的安全底线,有利于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有利于提升支撑体系的能力和水平。规划(草案)符合洪湖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符合洪湖实际。

为更好地编制和实施洪湖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坚持系统思维。按照省委努力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战略部署,在融入武汉都市圈中找准发展定位,谋划发展方略。坚持对标对表,加快完善规划。对照省、市流域综合治理“底图单元”,科学划定洪湖流域片区,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探索一条具有洪湖特色的四化同步发展新路。

二、守牢安全底线。在安全前提下谋发展,在发展进程中促安全。坚持底线管控,严守水安全、水环境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同时针对洪湖的红色文化资源,科学划定文物安全底线,守好洪湖宝贵的文化遗产。

三、强化项目支撑。围绕全国知名淡水产品预制菜基地、武汉西南第一门户、魅力水乡宜居城市、红色生态文旅目的地“四大主攻目标”,吃深吃透国家相关政策,精准对接,高水平、高标准、高质量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分门别类制定项目清单,用项目支撑目标落实和重点任务的完成,确保流域综合治理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有序高效推进。

四、加强实施监督。市人民政府要压实责任,进一步完善规划,加快编制专项规划,形成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要统筹研究各项专项政策,完善各类政策配套;要完善重点项目联合办公、专题协调和现场协调制度,研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要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建到底、管到底。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对规划(草案)的项目清单等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请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处理。

关于洪湖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

规划(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

——2023年6月26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洪湖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何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洪湖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草案)编制情况,请予审议。

一、规划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城乡区域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扎实推进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在省级、荆州市级规划纲要的指导下,编制《洪湖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草案)》(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全面对标湖北、荆州规划纲要相关要求,坚决扛起流域综合治理政治责任,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以四化同步发展为路径,全力推进强县工程,实施“三大战略”,主攻“四大目标”,落实“五水共治”,打造生态清洁小流域。力争到二〇二五年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和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取得重要突破。

二、编制过程

按照荆州市委统一安排部署,我市于2022年12月启动《洪湖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通过公开遴选,聘请湖北省规划设计研究总院专家团队承担规划编制任务。2023年2月初,召开规划编制项目动员会,由市发改局牵头,各乡镇区街道、相关部门配合,全力做好规划编制前期工作。3月8日,成立洪湖市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魏朝东和市委副书记、市长林继军任组长,有关市“四大家”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高位推进规划编制和落实。

2023年3月《规划》进入正式编制阶段。《规划》编制专家团队邀请市委政研室、市政府办、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湖泊局等20多个部门和各乡镇区街道参与,以实地考察、分批调研、召开座谈会、意见征集会等形式汇聚各方意见智慧,最终形成了《规划》(草案)。

规划编制过程中,工作专班多次征求市“四大家”领导意见。书记、市长多次听取规划编制专题汇报,提出指导意见。4月17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林继军组织召开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工作汇报会议,审议《洪湖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4月26日,市委书记魏朝东向荆州市领导汇报《规划》编制情况,获得认可。5月8日,市委书记魏朝东主持召开市“四大家”领导联席会议,研究讨论《洪湖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5月19日,市委常委、副市长何刚参加了荆州市统一组织的县级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对洪湖的规划编制工作情况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

三、主要内容

《规划》对标省委、荆州市委部署,突出洪湖特色,强化问题导向,注重规划实施。主要包含规划现状、规划原则和目标、底线管控、发展指引、支撑体系、规划实施等六个部分。

(一)现状特征

《规划》立足洪湖四个最具代表性的市情特征:一是水资源充沛;二是农业物产丰富;三是区位优势明显;四是红色文化底蕴深厚。同时聚焦五大问题与挑战:一是区位优势尚未转化为发展胜势;二是产业结构不优,产出效益不高;三是水安全保障能力不足,水环境治理难度大;四是综合交通物流体系不健全;五是中心城区首位度不高,吸附带动能力不强。洪湖在发展中保护任务艰巨,除此之外,还需承担国家分蓄洪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重大使命。

(二)规划目标

《规划》综合分析优势与短板,以“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为总体目标,发挥洪湖农业基础、地理区位、红色文化、水资源和生态环境“四大比较优势”,实施“优资兴业、聚人兴城、强产兴市”三大战略,推进“五水共治”,即:防洪安水、治湖清水、治河疏水、治污洁水、保耕节水。主攻“四大目标”,即:全国知名淡水产品预制菜基地、武汉西南第一门户、红色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魅力水乡宜居城市。同时将四大主攻目标融入底线管控、四化同步和支撑体系中,设置对应指标及考核目标。

(三)底线管控

《规划》以流域综合治理明确并守住安全底线。在湖北、荆州划定的一、二、三级流域底图单元基础上,综合考虑主要流域、主导功能、行政边界、河湖长制等因素,突出洪湖流域单元划分的科学性、合理性,流域综合治理的可实施性,划定5个四级流域片区、27个五级流域片区、66个子流域单元,形成生态清洁小流域工作底图。

坚持以项目化、工程化、清单化推进“五水共治”,全力守好水安全、水环境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文物安全底线,确保江河安澜、社会安宁、人民安康。

(四)发展指引

《规划》坚持以流域综合治理为“路”,以“四化同步”为“桥”,以推进强县工程为“船”,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全力主攻“四大目标”。

首先是将区位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积极融入武汉都市圈,打造武汉西南第一门户。充分利用毗邻武汉的区位优势和武汉都市圈观察员城市身份,以新滩经合区为载体,主动深层次、全方位、全领域融入武汉都市圈,推进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协同创新发展、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市场一体化。力争到2025年,将洪湖建成为武汉“产业协同区”“消费卫星城”和“文旅后花园”。

关于推动新型工业化,目标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支撑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包括大力实施强产兴市战略,重点实施“三大工程”(新滩经合区高质量发展引领工程、洪湖开发区农业产业化及农产品深加工精准提升工程、府场曹市经济开发区石化装备制造产业倍增工程),全力以赴打好“四大会战”(工业突围战、招商阵地战、投资立体战、“双优化”攻坚战),着力打造三大百亿产业、建设三大百亿园区,做大做强农副食品加工、装备制造和新能源新材料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和提高产业对外开放水平,夯实洪湖高质量发展底盘。

关于推进信息化建设,目标是积蓄数字服务发展新优势。重点任务包括完善数字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加强数字流域管理体系建设,发展数字经济,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建设。

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目标是发挥生态优势,打造魅力水乡宜居城市。重点任务包括实施聚人兴城战略,全面实施强县工程,着力提升“城市能级、产业量级、服务等级、治理层级”,做大做优做强中心城区。坚持底线优先、城水共生。守护“一带一心三廊道”的生态本底,即:长江经济带,洪湖生态绿心,东荆河、洪排河、四湖总干渠三条生态廊道。构筑“一主一副一组群”的发展格局,即洪湖中心城区、新滩副中心、峰口—府场—曹市城镇组群。重点推进基层治理提升、产业创新培育、公共服务优化、文化保护传承、完整社区建设、碧水蓝天保护、交通便捷畅通、安全韧性增强八大行动。

关于推进农业现代化,目标是发挥资源优势,打造全国知名淡水产品预制菜基地。重点任务包括聚焦稻、莲、鱼、虾、蟹5大特色产业优势,建设“大基地”、招引“大企业”、创建“大园区”、打造“大品牌”、推动“大融合”,推进农业“接二连三”。

(五)支撑体系

《规划》支撑体系在省规划纲要要求的综合交通体系、现代物流体系、科教人才体系、能源保障体系等四大体系的基础上,新增了荆州市级要求,即加强文化保护传承章节,彰显洪湖特色。

关于完善综合交通体系,重点是加快实施铁路交通连通工程、高速公路畅通工程、干线公路提质工程、农村公路达标工程、内河水运振兴工程,打造公、铁、水联运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关于完善现代物流体系,重点是优化空间布局,加快仓储冷链物流项目建设,畅通物流运输通道,构建“一核心、三枢纽、多节点、全覆盖”的现代物流网络格局(一核心:新堤物流产业发展核心;三枢纽:新滩、峰口、府场三大区域性物流枢纽;多节点:若干乡镇综合物流服务站;全覆盖——布局广覆盖的村级物流综合服务点),推动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

关于完善科教人才体系,重点是以创建省级创新型县市为引领,以科创双创、青年回归创业等“引才、留才、用才”为载体,实施科教兴市、科技创新、平台提质、成果转化、人才建设五大工程。

关于完善能源保障体系,重点是推进光伏发电,提高清洁能源供应体系;增强油气储供能力,完善能源输送储备体系;促进能源低碳转型,优化能源消费体系;发展能源装备产业,壮大能源产业体系。

关于加强文化保护传承体系,重点是擦亮湘鄂西革命老区红色名片,加强“文化设施建设,文物保护利用,文旅项目引进,文娱节庆策划”,着力打造红色文化、生态水乡、温泉度假的三大主题旅游圈。

(六)规划实施

《规划》共包含107项考核指标,其中100项为荆州下发指标,7项为洪湖新增指标。规划项目库共列268个项目,总投资2088.22亿元。其中,安全底线类项目71个,总投资903.19亿元;四化同步类项目130个,总投资656.62亿元;支撑体系类项目67个,总投资529.41亿元。

《规划》形成以乡镇区街道为单位划分的21个管控单元,明确安全底线及四化发展任务,具体分类包括1个优先保护类、6个重点管控类、14个一般管控类。并通过制定乡镇区街道发展指引,因地制宜打造一批新型工业强镇4个、商贸物流重镇2个、生态农业大镇12个、文化旅游名镇3个。

着重从以下几方面推进规划落地实施:一是强化领导,成立全市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四大主攻目标指挥部,落实省市工作专班下达任务和领导小组工作安排,优化工作运行机制,狠抓重点项目实施,通过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联络员制度,及时报告成员单位重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应对措施等,制度化推进;二是细化措施,形成工作要点清单、负面管控责任清单、重点项目清单、重大政策支持清单等4个清单,明确重点任务,细化责任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主体,清单化推进;三是严格考评,明确正向指标打分和底线管控扣分细则,加强检查督办,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责任化推进。

《规划》的有关情况汇报完毕,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叶萍同志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6月26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叶萍同志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叶萍同志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接受辞职后,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关于接受叶萍同志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叶萍同志请求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的书面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提请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进行表决,接受叶萍同志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2023年6月25日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3年6月26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胡小菊为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任命胡小菊同志职务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现提请任命胡小菊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一年)。

请予审议。

市长:林继军

2023年6月9日

供 职 报 告

胡小菊

(2023年6月26日)

尊敬的同民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向会议作供职发言。

我叫胡小菊,武汉新洲人,200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11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自工作以来,长期在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工作,期间挂职仙桃市张沟镇镇长助理1年,在省财政厅驻五峰县三房坪村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工作1年,2019年5月任省财政厅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处副处长。

此次承蒙组织的关心爱护和各级领导的信任支持,有幸被推荐到洪湖市进行为期一年的挂职锻炼,拟任副市长。洪湖作为生态绿地、革命圣地、舌尖福地、发展高地,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洪湖经济发展、城乡面貌和社会民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能够在这样一座有温度、有热度而又美丽的城市与大家一起携手奋斗、共谋发展,这既是对我的鼓励,更是对我的鞭策,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如果此次人大常委会能够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定将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以此为新的起点,恪尽职守、求真务实、担当作为,为推动洪湖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是把牢政治方向,以更加坚定的行动诠释忠诚担当。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我将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根本政治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定向领航,全面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将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在对标对表中树牢理想信念,在学思践悟中汲取奋进力量,确保中央大政方针、省委、荆州及洪湖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聚焦第一要务,以更加有力的行动推动洪湖发展。发展是第一要务。作为流域综合治理专项挂职干部,我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全力办好发展经济这个最大实事。以四化同步发展为路径,全力推进“三大战略”,主攻“四大目标”,落实“五水共治”,打造生态清洁小流域,不断推进规划落地见效。在自身分管的招商领域,我将以“建设三大百亿园区、打造三大百亿产业”为目标,以“建链、强链、延链、补链”为路径,围绕“1+2+1”主导产业,对接全省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和“三高地两基地”建设,不断推动更多好项目、大项目落地洪湖。

三是坚定为民服务,以更加务实的行动践行初心使命。“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我将始终以百姓心为心,自觉做到民有所呼我必应之、民有所需我必为之、民有所难我必解之。以当前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为契机,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为抓手,聚焦乡村振兴热点,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力做好群众最关注的事,用力办好群众最期盼的事,在自身协管的财政领域,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落地,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民生工作更有厚度和温度。

四是坚守敬畏之心,以更加切实的行动恪守法治准则我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按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职尽责。自觉接受市委领导,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认真倾听市政协意见、建议,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群众和舆论的监督,认真办好人大代表建议,不断为人大依法履职做好服务。

五是永保廉洁本色,以更加自觉的行动维护政府形象。廉洁是政府公信力的基石,是政府取信于民的根本。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我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忠诚、干净、担当”为准则,以“三严三实”为标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刻保持敬畏之心,坚守做人做事底线,干净干事,以诚待人。严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约束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自警自省、慎独慎微、不徇私情、不谋私利。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我将倍加珍惜组织和人民给我的这次机会,忠诚履职,感恩前行、不懈奋斗。把主要精力和全部热情放在为洪湖百姓谋幸福上,以新的形象、新的奋斗、新的创造为洪湖加快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以上供职报告,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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