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纪要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3年11月10日在市行政会议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五次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市科技经信局局长万山红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文旅局局副局长张如礼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议就洪湖市中心城区红色物业创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首先听取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黄涛所作的洪湖市中心城区“红色物业”创建工作情况汇报,谢伟等4位常委会委员围绕抓物业管理、物业领域信访矛盾、房屋维修资金使用和监管、小区共建共管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提问,市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到会回答询问,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在6个月内要书面反馈情况。
会议听取了市人社局副局长黄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议根据谈文莉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崔巍、卢茂林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路顺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祥受主任会议委托提出的人事议案,作出了关于接受谈文莉、崔巍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免去徐元堂洪湖经济开发区人大联络处副主任职务,任命杨均君、周裔婷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杨波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晓园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会议根据廖丽君、熊燃辞去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审议了市委常委、副市长何刚受市长林继军委托提出的人事议案,作出了关于接受廖丽君、熊燃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决定免去王诗双洪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张郭洪洪湖市人社局局长职务,李华学洪湖市商务局局长职务,金鹏来洪湖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朱同洋洪湖市审计局局长职务,杜勇洪湖市统计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代红兵为洪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崔巍为洪湖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杜勇为洪湖市审计局局长,刘昊为洪湖市统计局局长。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贾卫兵受监委主任周国光委托,市人民法院院长郭鹏提出的人事议案。免去吴小菲洪湖市监察委员会委员;任命熊业明为洪湖市监察委员会委员;免去曾祥席、刘崇理、樊政文洪湖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肖恒增为洪湖市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职务7人次。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同民主持会议。副主任陈祥、胡纯玉、张群安、董本福、杨君和22名委员出席了会议。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何刚;市人民法院院长郭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野;市监察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市科技经信局、市文旅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负责人;螺山镇、乌林镇、老湾乡人大主席,新堤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部分市人大代表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刘同民 陈祥胡纯玉张群安 董本福
杨 君刘仁学卢茂林白大建 许先华
肖云毅吴永善张志远 张献忠 易重兵
周祖山胡修安钟 华 郭莉谈文莉
黄丽霞 盛磊夫崔巍彭端阳 谢伟
路顺谭敏戴百刚
缺席:杨志雄 刘 民 陈邦武赵恒赋
关于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的报告
——2023年11月10日在洪湖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万山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各位报告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工业经济运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工业战线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和不确定因素增多的挑战,全力以赴稳增长、优服务、促转型,持续打好工业“突围战”,工业经济呈现回升向好的良好态势。
(一)工业生产稳中有进。1—9月,全市173家规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75.91亿元,同比增长6.35%,高于荆州平均水平(4.62)1.73个百分点;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高于荆州平均水平(8.3%)1.7个百分点,居荆州第4位。从园区发展看,开发区、新滩经合区、府场曹市工业园工业总产值均保持正增长,分别完成25.42亿元、52.44亿元和47.25亿元,共完成125.12亿元,占全市的71.13%,发挥了工业主战场支撑作用。从行业发展看,全市9大行业有6个行业产值正增长,装备制造、轻工建材等支柱行业产值增速超过10%。从企业发展看,全市173家规上工业企业中,有107家企业产值正增长,有37家企业产值过亿元,比去年同期多7家。
(二)发展韧性不断增强。从技改投入看,传统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持续通过技术改造蓄积后劲。1—9月,全市实施技改项目87个,累计完成技改投资24.9亿元,同比增长43.2%。远春石化、路中宝、三立车灯等完成技改扩规的企业,产值强势增长,分别增长54.51%(完成产值10.58亿元)、78.81%(完成产值3.47亿元)、41.72%(完成产值2.53亿元)。从税收收入看,“腰部企业”支撑增强。1—9月,有24家企业税收超过500万元,较去年同期多11家。除长利玻璃和一泰科技以外,22家税收过500万元企业入库税金3.18亿元,同比增加1.36亿元,一定程度上对冲了2家重点企业税收大幅下滑的负面影响。预计全年税收过千万企业达到15家以上,较去年增加8家;税收过500万元企业30家,较去年增加9家。随着更多“腰部企业”崛起,我市工业税收将一定程度上减弱对龙头企业的依赖。
(三)企业培育成效明显。在政策措施的激励引导下,和工业专班的“一对一”靶向精准服务下,企业申报进规和试点示范的积极性大幅提升。一是规上工业企业持续增加,今年已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9家,其中小进规企业17家,新进规企业2家,全市规上工业企业达到173家。二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方阵持续壮大,已成功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4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总数达到29家,总量居荆州第3。三是高成长企业持续增长,企业更加专注于细分市场技术创新、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影响力提升,一批在细分领域具有领先市场地位和技术实力的“瞪羚”“隐形冠军”和“单项冠军”企业加速成长。今年已新增瞪羚企业7家,瞪羚企业总数达到10家。
(四)科技创新动能增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创新型县市创建为主要抓手,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提质提效。一是创新主体持续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创新物种企业的梯次培育格局基本形成。今年以来,共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企业325家,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23家。二是创新平台加快建设。新增2家荆州级星创天地,全市荆州市级以上创新平台达到25家,其中国家级创新平台1家,省级创新平台8家,新申报的湖北洪湖莲藕产业技术研究院获得省科技厅备案。三是校企合作持续深化。坚持产学研合作创新路径,搭建企校沟通桥梁,加速科技资源共享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今年以来,已完成各类技术合同登记618项,合同成交额34.77亿元。
(五)数实融合发展加快。一是牵头出台《洪湖市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提出新型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数字化、“数字洪湖”、数字经济发展创新体系等方面的目标,数字经济发展的路径方法更加明确。二是持续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今年已新建开通5G基站197个,全市5G基站达到650个,基本实现城区5G信号全覆盖,行政村通达率达70%以上,为数字经济发展奠定基础。三是加速数字赋能企业发展,协调专业机构免费为20家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诊断,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解决方案。加快企业上云用云,新增上云企业20家,总数达到137家。四是加快工业互联网应用,指导42家企业接入荆州市工业互联网解析二级节点,接入工业互联网企业达到69家。指导路中宝加快5G全连接工厂建设,申报省级5G全连接工厂试点示范。
(六)绿色发展全面推进。一是开展新滩化工园区认定工作,从信息化管理、补齐园区配套设施、提升服务企业水平等方面推进化工园区整改,提升化工园区安全发展和绿色发展水平。二是加大工业源大气污染治理力度,开展“散乱污”专项整治、污染物排放治理和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检测工作,全面完成荆州市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任务。三是牵头出台《洪湖市工业节能减排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工业节能减排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考核办法,引导企业加快节能改造和污染物治理,全面推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二、存在的问题
(一)增长点发力不充分。全市48个预增产值2000万元以上增长点中仅有5个增长点按序时进度达效,占比10.42%,安井食品、大江润业、湖北稀金等新建项目,投产时间相比原计划有所延迟。总体来看,我市重大工业增大点发力不充分,部分预期增量未能兑现,增长带动作用不明显。
(二)重点企业弱于预期。1—9月,全市37家产值过亿元企业中有10家企业产值负增长,12家企业税收负增长,其中一泰科技、长利玻璃、长江石化等重点企业产值、税收均为负增长,共减少产值1.3亿元,减少税收3.08亿元,拉低全市工业税收增速39.4个百分点。总体来看,龙头企业辐射引领作用未能有效体现。
(三)企业经营压力增大。1—9月,全市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仅增长1.49%,173家企业中有82家企业营业收入少于同期,有13家企业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全市规上工业企业营业利润同比下降32.58%,43家企业亏损,亏损面24.86%。总体来看,我市工业企业承压经营,部分企业面临退规风险。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推动主导产业倍增,夯实工业发展根基。着力实施主导优势产业倍增计划,全力培育壮大“1+2”主导优势产业。一是大力发展水产品加工产业。引导水产品加工企业以预制菜为重点,提升精深加工能力,支持安井预制菜、旺丰辉食品、井力淡水鱼加工等项目加快建设,形成具有洪湖特色的即食、即热、即烹、即配的预制菜体系。力争到2027年水产品加工产业规上工业总产值达到150亿元。二是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产业。支持石化装备制造企业技改扩规、制造焕新、产品迭代,推动石化装备制造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群化发展。支持新滩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建设,以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底盘为重点,以离合器、减震器、中控盘总成、内外饰件等为产业配套方向,形成较完善的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力争到2027年装备制造产业规上工业总产值达到150亿元。三是大力发展新材料产业。推动新材料产业向新能源材料、电子信息材料、高分子材料、绿色建筑材料等领域发展,打造材料科技创新基地。重点支持长利玻璃光伏二期、长利光伏装备制造等项目建设,在巩固现有平板玻璃、钢化玻璃、光伏玻璃等品类市场和规模的基础上,向显示材料、应用材料、新能源材料等领域发展;支持一泰科技、泓肽生物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核心产品切入下游阻燃剂、医药中间体等行业,形成上下游协同发展产业链。力争到2027年新材料产业规上工业总产值达到150亿元。
(二)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加速新旧动能转换。坚持传统产业转型和新兴产业壮大“两手抓”,加快构建具有洪湖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一是加快智改数转,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鼓励和支持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增强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支持新宏业食品、华贵食品等水产品加工企业加快全流程自动化、关键工段智能化等环节改造,提升精深加工水平和综合利用技术,提高加工效率和产品质量;支持远春石化、长江石化等装备制造企业使用数控机床、焊接机器人等设备,提高关键工序的数控化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增加高端装备、成套装备供给;支持长利玻璃、一泰科技等新材料制造企业,围绕节能降耗、质量提升、安全生产等领域,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实现绿色低碳安全发展。二是加强谋划布局,培育新产业新赛道。抓紧布局重大战略产业、未来产业、新兴产业,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瞄准国内外龙头企业、上市企业实施精准招商,集中力量引进落地一批在产业链构建中起关键作用的旗舰企业、链主企业和重大项目,不断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形成新的增长点。
(三)实施数字赋能行动,促进数实深度融合。一是持续推进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5G网络、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布局,打牢工业互联网规模化应用基础。二是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行动,推进“互联网+”制造,开展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工厂试点建设,做好省级传统产业工业企业智能制造示范项目申报工作。三是打造数字标杆。紧紧围绕“1+2”产业体系,按照“一业一指引、一业一标杆、一业一平台”的思路,强化产研学用融合,遵循成熟一个标杆,推广一个细分行业的原则,做深做实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提升产业含金量、含新量、含绿量。
(四)坚持创新驱动引领,营造创新创业生态。一是加强创新主体培育。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创‘新物种’企业—行业龙头和领军科技企业”梯次培育链,培育发展一批后备高新技术企业、“隐形冠军”、瞪羚企业和上市后备企业。二是建强创新平台。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在关键领域破解“卡脖子”难题,形成竞争新优势。谋划建设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等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攻关,提升产业协同创新能力。三是加速成果转化。加强企校资源对接,强化与高等院校的深度合作,联合开展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有针对性的组织企业参加科技成果推介会,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间的技术、人才、项目对接,实现创新成果落地转化并实现产业化。力争每年完成科技成果转化10项以上,技术合同登记额25亿元以上。
(五)加强资源要素保障,凝聚工业发展合力。一是加强政策支持。认真落实国务院、湖北省、荆州市和洪湖市本级的一系列惠企政策,充分发挥奖励资金的激励和支持作用,助推企业发展壮大。二是加强工业园区建设。围绕“打造三大百亿产业、建设三大百亿园区”目标,协调推动政策、资金和人才向工业园区倾斜,产业、项目和要素向工业园区集中,更好发挥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等各类园区作用,打造优质、高效、集成的特色产业集群。推动园区服务加快完善,建设研发设计、检验检测、金融服务、物流仓储、人才培训、创业孵化、电子商务等生产经营性服务平台,为产业集群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三是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持续深化“十问十帮”温暖行动,实施“企业运行常态化把脉、惠企政策条目化落地、要素保障清单化推进、转型升级案例式提升、政务服务换位式帮办”五大行动,打通涉企问题收集、交办、跟进、问效“中阻梗”。精心落实关心关爱企业家“十条措施”,切实提升服务实效,保障产业链安全稳定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洪湖市科技经信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数字经济创新提质,推动洪湖市工业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为洪湖市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贡献智慧和力量!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湖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
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3年11月10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张如礼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几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呈良好发展态势,主要表现在:一是体育场馆设施建设覆盖面不断扩大,二是群众体育运动丰富多彩,三是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成效显著,四是“体育+”融合发展有新突破。同时也存在政府对全民健身事业投入不足、全民健身发展不平衡、全民健身质量不高等困难和问题。
为推进我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坚持规划先行,优化公共体育设施供给。要将全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之中,做到规划先行。在城市社区改扩建过程中,采取切实措施,将体育场地设施纳入建设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验收。大力推进市级“一场两馆一综合体”的建设,完善城市功能。重视抓好全民健身示范工程建设,实施乡镇全民健身“整镇推进”工程,针对性配备体育设施,加强村、社区体育设施建设;重视支持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开展职工日常健身活动,营造无障碍体育环境,为残疾人参与健身提供便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需求。同时加强体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鼓励符合条件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健身设施向社会开放。
二、坚持固本强基,推动群众体育蓬勃发展。以建设体育强市为目标,规范社会组织管理,丰富体育运动项目,促进群众赛事发展。结合“全民健身日”、重大赛事活动以及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自媒体等媒介,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宣传。加强基层体育组织建设,狠抓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用科学与专业促进全民健身。
三、坚持人才培养,促进竞技体育稳步发展。紧紧围绕国家、省体育局布点的后备人才基地的建设,加大对洪湖少儿体校的硬件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发掘体育“苗子”,强化运动员培养和管理,提高运动员文化水平,提升基层教练员综合素质,有效推进体育人才的培养与输送。强化体育部门与体育市场经营性主体合作,提升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利用好洪湖市区位优势和资源条件,大力推进符合洪湖发展实际的体育基地建设。
四、坚持结构优化,推进“体育+”融合发展。一是大力推进体育与旅游、教育、养老、健康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悦兮半岛旅游度假区、金湾旅游景区等开发体育旅游项目,鼓励大众积极参与健身休闲产业创业渠道,积极推动并承办好中国龙舟公开赛、“贺龙杯”篮球赛等精品赛事,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和精品景区,创新发展体育新业态。二是助推体教融合,鼓励“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体育学校建设,保障学生校内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促进学生至少掌握两项运动技能。
关于洪湖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11月10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洪湖市文化和旅游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近年来,我市体育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省、荆州市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 “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和“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以满足大众多层次、多样化体育健身需求为目的、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体育权益为出发点,大力推动基层公共体育设施提档升级、不断提升基层公共体育服务综合水平,持续促进群众体育高质量发展。
——全民健身资源均衡发展。积极推进 “15分钟健身圈”建设,利用彩票公益金建设全民健身中心8处、文体广场37处,发放农体器材93台(套),健身路径102条,全市乡镇场办、社区和行政村公共体育健身设施覆盖率达到93.8%,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74平方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低免开放率达到100%。
——体育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以体育总会为龙头,高质量建设市级体育社会组织35个,千人体育健身团队10个。整合扶持体育俱乐部10家,体育制造业企业1家。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2859人,每千人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2.86人。实现了全民健身站点每万人10个以上。每年组织市内各项赛事和活动近1000场,参与人数近20万人次。经常参加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3%,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超过95%。2022年,洪湖市体育局获评 “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成效显著。洪湖少儿体校是全省唯一一所成建制的县级体校,始终坚持以发现、培养、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为目标,先后向国家、湖北省、荆州市等体育人才基地输送了大批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其中包括世锦赛、亚运会赛艇项目冠军吕凡普(国际健将级)、刘梦丹(国家健将级);现役湖北省篮球队运动员宿雯钧(国家健将级)、黄汉生(国家健将级)等多名优秀运动员。目前,洪湖少儿体校湖北省高水平人才单项(篮球)基地,2021年被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命名为“湖北省体育菁英培养基地”。2023年,被国家体育总局命名为“全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洪湖市体育局获评湖北“体育强省建设”突出贡献集体。
——体育融合发展取得新突破。发挥体育在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积极作用,跨界推进体育融合发展,地方经济体现体育作为。中国龙舟公开赛、环湖绿道自行车赛、荆州六运会越野赛、全国太极大联动、“贺龙杯”湘鄂西篮球赛、全国篮球协会U系列赛事、全国CUBA赛事等系列高等级赛事的举办,扩大了洪湖的影响,激活了洪湖的群体运动,增强了文旅产业的引流能力。
“十三五”期间,我市在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的实施与公共体育服务质量提升上取得了一定成绩,得到了广大市民的初步认可。但是,与上级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文体活动的需求方面还存在很多短板:
1、硬件建设不达标。市级全民健身中心与上级要求的“一场两馆一综合体”(一个标准体育场、一个不少于3000座的体育馆、一个游泳馆、一个体育综合体)还有很大差距,远远落后于周边县市。部分乡镇文体场所不达标,一直被动应付检查。
2、资金投入不足。仅仅靠体育彩票公益金,在推进全市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单项体育协会发展与后备体育人才培养等方面捉襟见肘。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具有使用期限,因长期无人维护管理,部分全民健身设施陈旧和坏损,制约着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3、全域发展不平衡。一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体育健身器材设施总体数量偏低。二是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和使用与群众的需求不平衡,部分健身资源整合共享不到位,一些配备健身设施的单位、企业封闭管理,健身设施场地不对外开发,设施闲置。三是体育健身的参与人群不平衡。青少年和老年人参加体育锻炼的比例较高,而中间的年龄段的人群参加体育锻炼的比例较少,多年提倡的工间操难以推动。
4、全民健身质量不高。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对全民健身的宣传不足,科学的健身引导不够,存在着健身随意性大、健身效果不明显、健身伤害时有发生等问题。基层体育组织覆盖率不高、作用发挥还不够,基层全民健身组织和指导员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人才流失严重,高水平教练员后继乏人。
为了构建我市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我局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以建设体育强市为目标,丰富体育运动项目,补齐体育设施短板,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双扩面、双提质”。以壮大地方特色为抓手,植根本土文化,发挥传统优势,培育品牌赛事,继续提升“篮球之乡”和“老年太极之乡”的影响力和美誉度,推动国家级专项运动训练基地建设,积极探索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积极性,优化资源布局,扩大服务供给,构建公平可及、服务便利、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一、扩大全民健场地设施的有效供给
1.推进市级体育场馆建设。全力推进市级“一场两馆一综合体”的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满足市民需求。
2.完善城区全民健身站点建设。积极推进新建居住社区严格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规范配套全民健身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或建设标准的既有居住区,要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通过补建、置换、租赁等方式,统筹利用公有住房、公共绿地、荒地、地下空间等配套建设全民健身设施。不具备建设标准条件的,鼓励灵活建设非标准全民健身设施。激发市场活力,引进市场主体投资体育产业,商业化建设运营城区体育公园。
3.加强乡镇全民健身示范工程建设。主动争取乡镇支持,实施乡镇全民健身“整镇推进”工程,整合并同步推进乡镇全民健身中心与文化综合服务站建设,打造乡镇文体中心,争取在3-5年内,实现乡镇文体中心全覆盖。根据社区和行政村特点,建设符合“水土”的文体广场,针对性配备体育设施,提高使用效率和社会效益。
4.推进公有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积极引导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开放所属体育场馆设施。探索统筹学校体育场馆资源,有序开放校内体育场馆。已建成且有条件的学校要进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新建学校规划设计的体育场馆要符合开放条件,面向学校师生以及周边社区居民、社区俱乐部,分时段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支持第三方力量通过投资、冠名、竞标等形式,参与学校体育场馆市场化、专业化运营。鼓励私营企业向社会开放自有健身设施。
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1.规范社会体育组织建设。以政府为主导,以各级体育机构为骨干,以社团性体育组织为助手,以群众性体育健身组织为基础,构建全民健身组织体系。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积极开展健身指导等志愿服务活动。鼓励以体育总会为中心的体育协会的发展,引导体育社会组织以服务为宗旨,带动更多群众“加入一个组织,爱上一项运动”,开展下沉式服务,提升群众体育素养与需求。积极开展社会指导员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不少于40人的三级社会指导员培训活动,每年培养不少于20人的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2.积极组织群众性体育赛事。每年举办市级群众性体育活动不少于10次,乡镇群众性活动不少于15次,各级体育社团活动每年举办4次以上的体育竞赛活动。各部门、各行业要举办“工间操”等丰富多彩的职工体育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校内外的体育活动。支持开展三大球、羽毛球、自行车赛、健步走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积极组织开展适合中老年人特点的柔力球、太极、门球等健身休闲活动。积极开展洪湖龙舟等乡土品牌赛事。积极推广气排球、网球、滑冰等空白体育运动。主动组织、参与湘鄂西文化旅游圈的各项群众体育活动及荆州市以上的全民健身赛事,充分展示我市全民健身活动的风采。充分挖掘湘鄂西红色文化的深刻历史内涵与时代价值,争取并持续推进品牌赛事,提升洪湖城市形象。
3.严格体育赛事管理。加强体育赛事的管理方式,做好人员进出场分流,明确交通、公共体育场馆等公共资源使用及服务标准,探索体育与卫生、应急等部门的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群众性、竞技性体育赛事的办赛水平。强化对体育社会组织的政策引导和监督管理,加强群众性、竞技性体育赛事开展的安全管理。
4.做好全民健身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自媒体等媒介,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宣传,并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质量。组织好“全民健身日”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增强体育健身意识、享受体育发展成果。强化安全知识的宣传,引导群众科学锻炼、安全竞赛,有效预防赛事活动开展中的安全事故。
三、提升高质量体育后备人才训练水平
1.培育壮大少儿体校。紧紧围绕国家、省体育局布点的后备人才基地的建设,加大对洪湖少儿体校的硬件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向上争取和横向交流,不断提高训练水平。积极协调沟通,引导并确保优质体育“苗子”进入少儿体校。强化运动员培养和管理,实现文化成绩、思想品德与专业基础同步培养、同步提升,为向国家输送优秀体育人才奠定基础。
2.提升竞技体育社会影响力。积极探索体育部门与社会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优秀体育俱乐部的合作,提升社会体育运动的专业水准。积极承办高水平赛事,高质量办好上级交办的各项专业赛事,提升办赛能力。利用好洪湖市区位优势和资源条件,大力推进全国垂钓基地、水上运动基地、篮球青训基地等高级别专业训练基地建设。
四、推进体育融合发展
1.深入推进体教整合。畅通优秀退役运动员、教练员进入学校兼职、担任体育教师的渠道。强化青少年运动技能培训,鼓励“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体育学校建设,保障学生校内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促进学生至少掌握两项运动技能。争取体校、体育社会组织进入学校开设公益性课后体育兴趣班。联合洪湖市教育部门整合学校赛事、U系列比赛等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活动,构建校内比赛、市联赛为一体的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每年举办市级青少年赛事2-3项以上。
2.创新发展体育新业态。探索体育发展的供给创新,发挥“体育+”融合效应,促进体育赛事与文旅、康养、医疗等行业深入融合,形成体育新业态。鼓励大众积极参与健身休闲产业创业渠道,鼓励运动俱乐部开展特色运动体验,增强服务能力。大力发展夜间体育、假日体育的新消费模式,增强体育消费的供给能力,培育体育消费的新增长点。积极推动并长期坚持举办多项赛事,增强洪湖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洪湖市中心城区“红色物业”创建工作
情况汇报
——2023年11月10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黄 涛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中心城区“红色物业”创建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市委组织部、街道社区统计,城区共有486个住宅小区,其中有专业物业服务的小区77个,居民自治小区18个,“三无”小区(无物业管理、无主管部门、无人防物防)223个,单位自管小区168个。
城区现有物业服务企业42家,从业人员1000余人,服务小区82个(住宅小区77个,商业小区5个)、业主3万多户近10万人,建筑面积约410万平方米。其中27家企业分别只服务1个小区(500户以下20个,500户以上7个),最小小区温馨苑96户,最大小区学府苑2784户;12家企业分别服务2至3个小区,另外3家企业服务4个及以上小区。目前业绩最多的企业是军为民公司,在城区服务10个小区近4000户。
二、前段主要工作
(一)探索物业服务管理体制机制。目前,县市一级物业市场普遍不成熟,服务理念和水平滞后,开发商遗留问题突出,小区治理机制、部门联动机制都不健全,无法满足业主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物业服务领域逐渐成为信访矛盾的“重灾区”。今年以来,我们组织专班学习考察和反复研究,凝聚了“抓物业管理就是抓基层治理”的共识,坚持党建引领,以“红色物业”为抓手,以行业整治为重点,从体制上入手,在机制上发力,实现了“三个转变”。
一是物业管理由单打独斗向齐抓共管转变。积极争取市委组织部支持,明确了属地责任,街道社区真正上手,专班专人花大量时间,调处业委会及小区服务的相关问题;强化了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推动资规、城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管理、执法和服务进小区,共同参与小区治理;细化了行业协会的自律责任,成立物业行业协会,配备专职秘书长,完善协会章程,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二是物业市场由混乱无序向逐步规范转变。以物业企业、服务项目、承接查验、招投标四项备案制为抓手,逐步规范市场秩序。如物业服务项目备案,严格按照《民法典》规定的“2/3以上业主参与、1/2以上业主同意”要求执行,杜绝以往业委会几个人说了算的问题,有效遏制了私自进场、擅自转让、恶性竞争等行为。
三是物业积案由听之任之向主动出击转变。针对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先后开展涉房问题“百日攻坚”、“聚焦物业,民呼我应”等活动,组建专班主动深入小区,面对面搜集问题,点对点化解矛盾。今年以来,有效解决了现代版“六尺巷”欣家园与尚阳郡公共通道之争、奥华阳光城外墙脱落、天远时代广场屋顶和电梯井渗漏等一批信访积案。市长热线、E线民生、阳光平台等群众信访同期比较下降35%左右。
(二)开展“红色物业”试点建设。今年6月以来,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出成绩、三年成标杆”的总要求,围绕强化一个核心(党建引领)、坚持“双向”引领(社区与物业交叉任职)、突出“三治”融合(自治、法治、德治)、完善“四大”机制(联动机制、调处机制、监管机制、奖惩机制)的总思路,坚持党委政府主导、住建部门主抓、街道社区主责、居民群众主体,重点推进鸿润景城等10个新增试点,巩固提升2020年以来创建的洪林华府等20个试点。
一是健全组织体系。红色物业,“红”在引领。在市委组织部的频繁调度下,我们配合街道社区,通过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等方式,在30个试点小区全部建立综合党支部,设立楼栋长和党员中心户,成为小区治理的政治核心。新选或改选业委会(自治委员会)25个,其余5个正在依法走流程,业委会(自治委员会)中的党员比例,均超过50%。
二是打造红色阵地。红色物业,“红”在阵地。筹资近400万元,建设30个“红色议事厅”,成为支部议事、党员活动、服务群众的主阵地。各阵地都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制度的“五有”标准,配备空调、办公桌椅等设施,设置统一标志,建立支部议事会议、业主公约、议事规则等制度,让党的旗帜飘扬在每个小区,让“为居民办实事、让群众说党好”等理念深入人心。
三是创建服务品牌。红色物业,“红”在服务。我们创新举措,将“家门口”调解室建设在“红色议事厅”,明晰矛盾纠纷三级调解流程(一是房产和物业中心会同社区,组织小区党支部、业委会或自治委员会、下沉单位、物业企业等专业人员调解;二是新堤街道组织相关部门调解;三是如果以上两级调解不成功,帮助当事人双方走行政或共享法庭等途径调解。)做到小事不出小区、大事不出社区。如鸿润景城小区业主反映强烈的电动车停车难问题,我们会同社区在“家门口”调处,在小区党支部的综合协调下,业委会与物业企业良性互动,物业企业投入近10万元,建设面积190平方米、可停放100辆的停车棚,解决了小区业主停车难、充电难问题。
(三)开展物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履约、小区安全隐患、公共区域违规建设、环境秩序混乱、恶意欠费、矛盾纠纷化解不力、业主委员会不履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等8类突出问题,从今年9月至11月中旬,开展专项整治“百日攻坚”。我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社区共同参与,住建部门近20人成立6个小组,深入小区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物业企业契约意识不断增强。大力推行“阳光物业”,在各小区统一设置“三栏一箱”,公示物业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共收益支出等,接受业主监督,有效解决服务人员配备不足、服务标准降低、违规收费等问题。目前已约谈企业负责人3家,发出整改通知12份。如奥华阳光城违规收取业主垃圾清运费520元,已责令退还。
二是小区安全隐患逐步消除。大力整治小区内飞线充电、电瓶车上楼、电梯维保、消防安全、高空抛物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争取消防大队支持,维修天赐良缘、融建华府等4个小区的消防设施。坚持疏堵结合,缓解停车难、充电难等问题,新建电动车棚12个,安装充电设施62套,斩断充电飞线140多条。
三是业委会履职情况有所好转。大力整治业委会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重点打击擅自解聘或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擅自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违背业主意愿作出重大决策等现象。如圆梦城业委会主任顾某收受不正当财物,擅自选聘物业企业,引发群访事件,我们会同街道社区多次调解无果,争取公安机关将其与相关人员依法行政拘留10天,并传唤业委会3名成员,起到一定震慑作用。
四是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全面规范。认真履行房屋维修资金监管职责,完善资金申报、使用、结算流程,坚持事前公示、事中监督、事后评审,有效杜绝物业企业、施工企业甚至业委会相互串通,损害业主利益问题。如今年融建华府、欣家园等小区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受到业主一致好评。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物业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一是规模不大、实力不强。我市物业企业数量虽多,但从资产总额、从业人数、税收指标等情况看,几乎全部是微型企业,缺少品牌和标杆。城区42家物业服务企业中,27家企业只服务1个小区,保本都难,更谈不上加大投入,把主业当副业;12家企业有2至3个小区,勉强保本微利;另外3家企业服务4至10个小区,略有盈余,方可保运转、谋发展。二是准入门槛低、服务不优。在国家取消物业企业资质审批的背景下,物业行业基本没有准入门槛,只要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便可从业。大部分物业企业服务理念滞后,停留在“请几个大爹守门、请几个大婆扫地”的低级层面,只提供保安、保洁等基本服务。三是专业人员不足、年龄老化。42家企业1000余名从业人员中,获得从业资格证的只有200多人,物业师、经济师、水电工程师等中级职称专业人员几乎没有,85%以上超过50周岁。
(二)开发商遗留的问题。一是消防安全问题。8月底,我们联合消防部门组织专班,对全市物业小区开展消防安全排查,发现天赐良缘、地雅华都等16个小区,不同程度存在管网老化破损、消防栓无水、配电柜失灵等消防安全问题,一旦出事就是大事,面临问责追责甚至要负刑事责任。二是房屋质保期内维修问题久拖不决,拖至5年后,让业主动用维修资金买单,引发矛盾纠纷。如洪林华府、中央美域、江城国际等。三是地下车库只售不租问题,如学府苑、桥润新城等,近期有10余件信访件。四是延期交房问题,导致很多业主找借口不交物业费。如购物公园、学府苑等。
(三)业委会存在的问题。一是覆盖率偏低。77个专业物业服务小区中,成立了业委会并在街道(社区)和住建部门“双备案”的不足一半。二是不作为。去年以来改选“红色业委会”(党员占比50%以上)并备案6个,改选后的业委会都能主动正确履职。但还有部分业委会成员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不能主动正确履职。如帝豪景城、天赐良缘等小区业委会名存实亡,电梯、房屋维修无人管,业主经常上访。三是乱作为。一些小区选举业委会资格把关不严,“带病”入选问题突出,有的业委会成员良莠不齐,有的不服从社区管理,有的谋取私利乱作为。如圆梦城、购物公园等小区业委会,不仅部分成员带头不交物业费,还在微信群公开唆使业主不交物业费。一些小区的业委会甚至演变成“闹委会”,敲诈开发商和物业企业,被不良业主怂恿,殴打物业服务人员、随意炒物业服务企业等。
(四)物业费欠缴的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城区物业行业历欠物业费2800万元左右,其中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约占40%,少数党员干部不仅自己不交,还怂恿亲戚朋友不交,影响物业企业正常经营和发展。
(五)小区违建问题。违规装修拆解承重结构、屋顶阳光房建设、露台搭建、一层占用绿化带、公共通道占用封门、入户门内开改外开等问题,信访多。
四、今后工作思路
开展“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以提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率、业主委员会或自治委员会组建率、物业服务覆盖率为抓手,以创建物业服务管理 “达标小区”为重点,全面提升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品质。从2024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实现 “三率”覆盖100%,创建 “达标小区”300个以上。
(一)创新工作联动机制。成立全市“红色物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全市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明晰政府公共管理与物业企业服务的责任边界,明确街道、社区和相关市直部门在物业管理中的职责分工,重点强化街道、社区对业委会的组建、履职等方面的监管职责,推进职能部门管理、执法和服务进小区。
(二)推进物业管理全覆盖。坚持政府主导、市场主体,采取“四个一批”的办法,推进单位自管小区和“三无”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政府兜底一批,对确实无抓手的“三无”小区,成立国有物业服务平台,先期购买服务,逐步过渡面向市场;“大手牵小手”服务一批,支持优质物业企业优先参与政府和机关事业单位物业服务,引导其代管部分小区;社区托管一批,由街道委托经济基础较好的社区托管;居民自管一批,推广春雨亭社区棉花小区、园林路社区航运小区经验,依托居民自治委员会自管自治。
(三)加强物业行业监管。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制定洪湖市物业服务行业准入标准,强化物业企业硬实力评估,加强专业人员岗前培训等工作。完善“红黑榜”考评机制,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加强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严格考评结果运用。建立市场淘汰机制,对服务质量差、信访投诉多的物业企业,争取市场监管部门支持,及时吊销其营业执照。同时,引进1至2家实力强、服务优的国内品牌物业企业,树立标杆效应,提升全市物业行业服务水平。
(四)加快破解难题瓶颈。聚焦解决问题、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深化物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社会关注度高、群众投诉率高的物业管理突出问题。重点解决消防安全、小区违建、物业费拖欠等问题。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洪湖市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11月10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3年,市政府紧紧围绕中、省、荆州以及洪湖市委关于创业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农民工返乡创业作为推进我市稳就业保民生工作的主要抓手,促进就业创业环境持续改善,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稳中向好。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工作落实情况,请审议。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户籍人口90.34万,农村人口65.38万,经前期调查,全市现有劳动力44.43万(其中农业生产、在校学生、现役军人等约16.8万人、就业人员约27.63万人)。截至目前,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调查的25.48万劳动力中,有51771人在市内就业,20.38万人在市外就业。
我市现有支持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政策措施主要是四个方面,即就业创业培训、公益性岗位扶持、创业担保贷款和一次性创业补贴。
1.就业创业培训。按照省、荆州市及洪湖市有关文件要求。明确将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括失地农民)纳入就业创业培训补贴对象。补贴标准根据培训类别分为A类、B类、C类、D类,补贴金额根据课时安排和类型在300元—2000元。
2.公益性岗位扶持。按照省人社厅相关文件要求,我市失地农民和农村零就业贫困家庭成员,可按文件规定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800元/人·月、600元/人·月。
3.创业担保贷款支持。按照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7〕46号)和省财政厅印发的《湖北省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贷款资金管理办法》(鄂财金规〔2018〕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合伙创业或小微企业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万。
4.一次性创业补贴。按照《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17〕102号)等文件精神,各类返乡人员或退役士兵,5年内(以注册登记日期与补贴申请日期的间隔时间计算)首次创业并办理营业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工作落实情况
(一)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每年春节前后,抢抓招工“黄金时间”,集中开展“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帮扶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劳动者就业,同时借助招聘会的契机向返乡农民工介绍有关的就业创业帮扶政策。今年以来,我市共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57场,共组织156家规上企业招人揽才,提供就业岗位14536个,涉及石油化工、机械制造、电子装配、服装加工、食品加工、酒店餐饮等30多个行业,其中现场招聘会24场,送岗位下乡招聘服务活动7场,网络招聘会19场,直播招聘会7场,累计观看人数3.1万人。招聘会活动现场累计入场达1.9万人次,达成初步就业意向6956人。
(二)扎实开展技能培训。聚焦提升返乡农民工技能和素质,紧密结合返乡农民工的特点,根据洪湖特色水产养殖业以及衍生产业、特色电商直播带货等,将技能人才培育与本地劳务品牌巩固提升工作相结合,继续推动电焊项目制培训,新增直播销售员专业。今年以来,累计开展直播销售员培训班4期,培训学员113人;电焊培训班7期,培训学员81人。组织劳动者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4000人,为参加培训的1343人发放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共172.55万元。
(三)强化劳务品牌建设。紧紧围绕省、荆州市提出的“ 一县多品”“一县一强品”劳务品牌创建要求,结合洪湖特色产业、人文资源、重点行业等,对现有劳务品牌“洪湖石化设备制造师”“洪湖水产养殖技工”做好跟踪服务和推广,力争将“洪湖水产养殖技工”劳务品牌打造成湖北省第六批十大劳务品牌。今年,重点培育建设“洪湖直播带货新农人”劳务品牌。支持劳务品牌企业发展壮大,培育一批劳务品牌领军企业,鼓励企业积极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近就地就业。截至目前,全市新增802名劳动者在“洪湖水产养殖技工”劳务品牌中实现就业;新增425名劳动者在“洪湖石化设备制造师”劳务品牌中实现就业。
(四)综合施策稳岗留人。随着洪湖水产养殖和水产品加工行业不断发展壮大,“洪湖水产工”人才济济,其市场价值和社会价值凸显。但水产养殖业受限于季节天气,用工也是季节性需求,各种水产品的上市时间不同导致企业有生产就招工,没有生产就打发走工人,“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做法导致职工很不稳定。为此,市人社局等部门加大了劳务协作力度,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形成产品加工企业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公司三方“人力资源共享模式”,使企业招得到人,人才留得下来。今年以来,我市全面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提升年”活动,截至目前,释放稳岗红利惠及361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246.9万元,惠及职工9582人。
(五)切实巩固帮扶成果。严格落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相关政策措施,保持就业帮扶政策和投入。一是公益性岗位安置促就业。针对短时间找不到合适工作的农民工或困难农民工这一重点群体,提供公益岗进行安置。开发保绿、保洁等农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困难农民工群体,并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截至目前,农村人口公益性岗位安置2268人,拨付补贴资金968.6万元。二是帮扶车间助就业。落实万农水产、威弘鞋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奖补12人,发放奖补资金2.4万元支持帮扶车间发展,全市4个就业帮扶车间共吸纳就业597人,其中吸纳脱贫对象(含监测户)260人,占比43.5%。三是精准实施重点帮扶。切实做好易迁群众就业帮扶工作,通过送岗位、送培训、送信息、送政策“四送”活动开展就业帮扶,全市易迁对象670人,其中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377人,目前已全部实现就业。
(六)落实政策强化保障。针对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缴费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对象,及时发放失业金。对属洪湖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实现灵活就业且已办理了就业登记的对象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减轻农民工缴纳社保的压力。截至目前,通过线下办理和网上受理渠道发放失业金213人次、29.14万元;落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5542人,共发放社保补贴626.897万元。
(七)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一是优化服务,建立农民工返乡创业信息库。在各乡镇设立返乡创业服务专窗,指定服务专员,实行一对一精准创业服务。同时结合劳动力资源调查和在外人事名录编撰工作,通过人社、招商、科经、市场监督等部门协同合作,建立返乡创业农民工信息库。二是政策引导,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推动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帮助外出务工返洪农民工创业就业。2019至2023年有近5000多名洪湖籍务工人员回乡就业创业,累计投资22多亿元人民币,创办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水产品加工等市场主体500多家,成功带动了近5万人就业。三是树立典型,带动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以我市被表彰为“2021年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县市”为契机,先后培育并成功申报了洪湖市雄丰虾稻种养专业合作社等4个省级返乡创业项目,洪湖市湘鼎食品有限公司等5个荆州级返乡创业项目,1个荆州级返乡创业示范乡镇(洪湖市府场镇),1个省级返乡创业园区(洪湖市闽洪水产品批发市场)。2023年,我市已申报湖北丽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3个省、市返乡创业示范项目。通过上述典型的树立,成功孵化了5家规上企业,22个水产养殖和种植分会,5个专业合作社,20个水产品交易区,300个创业经营门店,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近6万人。
三、存在的问题
(一)受经济增幅放缓影响,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随着劳动力成本逐年上升,企业在工资、社保等方面的支出都有所增加,促使企业在用工招聘时更加谨慎,工作待遇与求职者期望值相差较大,从而导致企业招工难、留人难。且我市大多数农特水产品加工企业属于季节性用工,人员流动性非常大,导致用工不稳定。
(二)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落实推进仍有短板。一是宣传发动不够,根据上级各部门相关文件精神,我市已经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利好政策,但在实际操作中,虽然通过电视、网络、纸质等媒体进行了宣传,但群众对政策知晓度仍然不高,对政策的了解不够深入,导致其创业信心不足。二是申报流程不优。现行政策一般依申请享受,无法全面实现“免申即享”。
(三)部分就业招聘岗位设置仍不够精准。由于尚未建立返乡农民工的基本情况动态管理机制,往往在举办招聘会时部分岗位设置不够合理,部分岗位要求太高,农民工的技能和经验无法满足企业的用工需求,部分岗位薪资待遇太低,缺乏对返乡农民工的吸引力,导致人岗不匹配,部分农民工无法上岗。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印制新版洪湖市惠企政策汇编、洪湖市失业保险金申领指南、洪湖市招工用工惠企政策等各类宣传手册,线上24小时不间断发布就业招聘岗位信息,将创业就业政策宣传到位,打破就业“信息差”。同时进一步用好人社政策“码上查”,把公共就业、社会养老、劳动维权等所有人社政策和经办流程,以二维码的形式对外宣发,让企业和办事群众随时了解最新的人社政策。
(二)摸清底数,力争做到精准施策。将农民工返乡数据录入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农民工的基本情况设置岗位,为后期招聘会提供数据支持,解决人岗不匹配问题,确保零就业农民工家庭“动态清零”。
(三)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提升效能。探索建立“即时快招”服务机制。大幅度简化劳务用工备案审批流程,持续实施“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专项服务活动,有序组织线下招聘会,用好“直播带岗”线上招聘服务,缩短农民工待业时间,满足农民工求职就业需求,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优质服务。同时积极争取省级扩大“免申即享”覆盖面,让经营主体和就业创业者享受更多政策红利。
(四)加强协作,培育新型农业市场主体。与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密切合作,支持返乡农民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对已经返乡创业农民工做好跟踪服务,落实创业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支持返乡创业农民工群体做大做强,以产业带动就业。
各位领导,好风凭借力,扬帆正当时。我们将不辱使命,负重前行,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锚定“优资兴业、聚人兴城、强产兴市”三大战略落地见效这一目标,努力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熊燃、廖丽君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3年11月10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根据中共洪湖市委组织部(洪组干〔2023〕366号)文件和熊燃、廖丽君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熊燃、廖丽君辞去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接受熊燃、廖丽君辞去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后,报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谈文莉、崔巍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3年11月10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根据中共洪湖市委组织部(洪组干〔2023〕328号)等文件和谈文莉、崔巍、卢茂林、路顺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谈文莉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接受崔巍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接受卢茂林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接受路顺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
接受谈文莉、崔巍、卢茂林、路顺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职务的请求后,报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11月10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免去:
徐元堂洪湖经济开发区人大联络处副主任职务。
任命:
杨均君、周裔婷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杨波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晓园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免去:
王诗双洪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郭洪洪湖市人社局局长职务;
李华学洪湖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金鹏来洪湖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朱同洋洪湖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杜 勇洪湖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代红兵为洪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崔巍为洪湖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杜勇为洪湖市审计局局长;
刘昊为洪湖市统计局局长。
免去:
吴小菲洪湖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
熊业明为洪湖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曾祥席洪湖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崇理洪湖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樊政文洪湖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永洪洪湖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尹家明洪湖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军洪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王代强洪湖市人民法院峰口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唐纯俊洪湖市人民法院府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卜军洪湖市人民法院新堤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肖恒增同志为洪湖市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军同志为洪湖市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王代强同志为洪湖市法院府场人民法庭庭长;
唐纯俊同志为洪湖市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关于接受谈文莉、崔巍等同志辞职请求的议案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变动,根据谈文莉、崔巍、卢茂林、路顺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提请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表决,接受谈文莉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崔巍、卢茂林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路顺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3年11月10日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关于杨均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变动,根据洪湖市委组织部(洪组干〔2023〕328号)文件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现向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提请:
任命:
杨均君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周裔婷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张晓园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杨波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徐元堂洪湖市人大常委会洪湖经济开发区人大代表联络处副主任职务。
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3年11月10日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熊燃、廖丽君同志
辞去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熊燃、廖丽君同志申请辞去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市长:林继军
2023年11月9日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任免代红兵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现提请任免以下同志职务:
代红兵同志任洪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崔巍同志任洪湖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杜勇同志任洪湖市审计局局长;
刘昊同志任洪湖市统计局局长。
免去王诗双同志洪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张郭洪同志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华学同志洪湖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金鹏来同志洪湖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免去朱同洋同志洪湖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免去杜勇同志洪湖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请予审议。
市长:林继军
2023年11月9日
洪湖市监察委员会
关于提请审议吴小菲同志职务免职的议案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和组织安排,吴小菲同志不再担任洪湖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洪湖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周国光
2023年11月10日
洪湖市人民法院
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肖恒增等同志
法官职务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关于对法官职务任免的规定,经本院党组研究,决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对本院肖恒增等同志的职务进行任免。具体意见如下:
任 命:
肖恒增同志为市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军同志为市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王代强同志为市法院府场人民法庭庭长;
唐纯俊同志为市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免 去:
曾祥席同志市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崇理同志市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樊政文同志市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永洪同志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尹家明同志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军同志市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王代强同志市法院峰口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唐纯俊同志市法院府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卜军同志市法院新堤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请 予 审 议。
院 长:郭鹏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