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纪要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3年12月24日在市行政会议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第十六次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张三友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刘民所作的关于洪湖市 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草案)的审查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科技经信局局长万山红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3年度市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上述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
会议听取了市审计局局长杜勇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湖市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对市财政局等33家审计查出问题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局、市委老干部局、市卫健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利湖泊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城管执法局、新堤街道办事处、洪湖经济开发区、大沙湖管理区、燕窝镇政府、曹市镇政府、峰口镇政府、府场镇政府、黄家口镇政府、老湾回族乡政府、螺山镇政府、瞿家湾镇政府、沙口镇政府、万全镇政府、乌林镇政府、戴家场镇政府、市湖源水务公司被评为满意单位,市住建局被评为基本满意单位。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万凯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情况报告。
会议根据颜学龙辞去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钟华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吴长红、王诗双、崔巍、赵斌、卢茂林、刘昊、王志刚、袁成新等同志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祥受主任会议委托提出的人事议案,作出了关于接受颜学龙辞去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关于接受钟华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和关于接受吴长红等同志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会议补选彭伟、周国光、张志远为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议根据何刚、陈再雄辞去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审议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万凯受市长林继军委托提出的人事议案,作出了关于接受何刚、陈再雄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会议决定免去陈超的洪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郭金高的洪湖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罗宵、马浩、余成为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赵斌为洪湖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郭金高为洪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卢茂林为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肖恒增受院长郭鹏委托提出的人事议案,任命洪湖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5名。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举行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大会议程(草案)、大会日程(草案),主席团及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24年1月4日召开。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表彰2023年度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先进单位、优秀代表建议、人大工作先进单位、优秀人大代表的决定。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同民主持会议。副主任陈祥、胡纯玉、张群安、杨志雄、董本福、杨君和18名委员出席了会议。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何刚;市人民法院院长郭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野;市监察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分局、市发改局负责人;洪湖经济开发区人大代表联络处主任,新堤街道、滨湖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小港管理区分管人大工作领导,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刘同民 陈祥胡纯玉张群安 杨志雄
董本福杨君刘仁学白大建刘民
许先华肖云毅吴永善张志远 张献忠
易重兵周祖山胡修安钟华郭莉
谈文莉黄丽霞 盛磊夫 彭端阳 谢伟
缺席:陈邦武赵恒赋 谭 敏 戴百刚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
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3年12月24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张三友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会议同意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23年洪湖市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关于洪湖市 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
调整方案 (草案)的审查报告
——2023年12月24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有关规定,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财政局局长张三友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现将初步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预算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调整事项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来源总量,由年初预算的568956万元调整为605983万元,调增37027万元,全部为新增一般债券。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运用总量,由年初预算的568956万元调整为605983万元,调增370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538504万元调整为575531万元,调增37027万元,全部为新增一般债务转贷支出。
(二)政府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1.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03000万元调整为224500万元,增加121500万元,调增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21500万元。
2.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03000万元调整为224500万元,增加121500万元,新增专项债后安排相关支出121500万元。
以上收支调整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保持当年平衡。
二、审查意见和建议
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认为,这次预算调整,一是市本级财政收入因新增一般债券收入37027万元,需增加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必须依法进行预算调整;二是中央和省财政核批新增政府专项债券121500万元,必须依法纳入本级预算。市人民政府提出调整市本级财政预算既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又符合我市实际,预算调整方案合理、可行。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洪湖市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同时,我们在审查今年的预算调整方案时,也看到一些不足之处:一是预算调整程序执行不够严谨,在发生事关重大收支变化时,向人大反馈报备不及时;二是涉及调整事项不够全面,主要调整方案只反映在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的要求,有效提升政策效能,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办应享尽享,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创新发展。有效发挥政府专项债投资拉动作用,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压实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责任,推动专项债早发行、早使用、早见效,扩大有效投资。强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健全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政策体系,大力落实财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撬动更多金融资本支持经济发展。完善落实招商引资的政策举措,持续激发市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动力,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是积极盘活存量及统筹资金。完善各项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结转结余资金的范围及清理措施,分类做好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和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清理,逐笔分析、查找原因、分类处理,对预计当年能够执行完毕的结余结转项目,督促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执行进度缓慢、预计可能继续形成较多结转或结余资金的项目,及时调整用于其他支出项目;对已清理出的无法支出或已不需要支出的资金,要及时收回总预算,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统筹安排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严控支出资金保障有序。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有保有压的原则,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持续压减一般性、非刚性支出。加大资金和资源统筹整合力度,做好预算资金分解下达和执行,全力支持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的优先原则,及时掌握库款运行情况,严把库款优先“三保”关口,全力落实“三保”支出保障责任。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
报告
——2023年12月24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来,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财政部门克服各种困难,主动作为,加大政府性债券争取力度,预算执行中,有关收支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根据《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一、2023年我市新增政府性债券情况
(一)新增政府性债券收入情况
2023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新增政府性债券15852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7027万元,专项债券121500万元。
(二)新增政府性债券分配情况
2023年,我市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批复下达的文件分配新增政府性债券。其中:
1.新增一般债券用于以下11个方面:
(1)洪湖市大湖退垸还湖还湿治理工程15000万元;
(2)洪湖市2017年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000万元;
(3)洪湖市2022年城区排涝工程6354万元;
(4)洪湖市城区市政园林微改造微修复微利用项目2800万元;
(5)洪湖市实验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800万元;
(6)洪湖市贺龙中学新建实验楼项目700万元;
(7)洪湖市文泉中学教学综合楼、学生宿舍及学生食堂改扩建项目1000万元;
(8)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湖新滩经济合作区化工园区专用停车场二期工程500万元;
(9)新滩园区七一沟应急排涝设备及配套工程项目550万元;
(10)洪湖市老闸泵站新建工程4323万元;
(11)S329洪湖市燕窝至大沙湖街道段修复养护工程2000万元。
2.新增专项债券用于以下12个方面:
(1)荆州市洪湖市沿江路片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00万元;
(2)荆州市洪湖市赤卫路片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700万元;
(3)洪湖市新滩经合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3000万元;
(4)洪湖市新滩经合区新材料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2000万元;
(5)荆州市洪湖市春雨亭社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500万元;
(6)洪湖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15000万元;
(7)洪湖市第三水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17400万元;
(8)洪湖市府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项目12000万元;
(9)洪湖经济开发区华中农产品预制菜产业园建设项目13000万元;
(10)洪湖市城东公办幼儿园新建项目1300万元;
(11)洪湖市粮油仓储物流综合项目4900万元;
(12)湖北省洪湖市老湾回族乡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9700万元。
二、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根据上述债券资金分配方案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我们编制如下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来源总量,由年初预算的568956万元调整为605983万元,调增37027万元,全部为新增一般债券。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运用总量,由年初预算的568956万元调整为605983万元,调增370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538504万元调整为575531万元,调增37027万元,全部为新增一般债务转贷支出。
(二)政府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1.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03000万元调整为224500万元,增加121500万元,调增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21500万元。
2.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03000万元调整为224500万元,增加121500万元,新增专项债后安排相关支出121500万元。
以上收支预算调整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基金预算平衡,情况保持不变。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调整方案,按照“扛牢扛实三保责任,全力支持稳住经济大盘,推动湖北经济增长稳中快进”的重要部署,认真落实国家全面减税降费政策,加大专项债券项目推进力度,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以上方案,请予审议!
洪湖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关于洪湖市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关于洪湖市2023年度市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3年12月24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023年12月24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洪湖市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科技经信局局长万山红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23年度市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议认为,2023年市人民政府及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履行职责,强化主体责任,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全市国有资产国有企业在推动“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发展中发挥了应有作用。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两个报告高度重视,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较为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全市国有资产管理状況,报告反映的问题客观实在,提出的措施较为可行。同时认为,我市国有资产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国有企业注重经济效益不够,缺乏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目标引领,管理体制机制尚需完善;国有金融企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足,风险防范能力有待增强;行政事业性资产处置不够规范,盘活力度仍需加强;自然资源资产责权利明晰不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总体水平不高等。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要把党中央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要求落实到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去,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督促指导国有企业聚焦主业主责,逐步提升经济效益。完善金融企业监管制度,规范投资、融资行为,提高防范风险能力。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均衡配置,加强日常监管和绩效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加快推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调查评价、确权登记、清查统计、价值核算等工作,持续夯实管理基础。
二、聚焦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国有资产国有企业作用。纵深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着力优化国有资产布局,加快企业市场化转型升级。要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体制机制。要强化专业人才引进,转变经营思路、更新经营模式,始终注重经济效益,严控经营成本,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坚守不发生风险底线,进一步提升抗风险能力。要把防范化解风险放在更加重要位置,守住不发生债务风险、金融风险和国有资产流失风险等底线。国有企业资金投入要慎重决策、讲效益。要创新融资方式,拓展融资渠道,保证债务到期能够还本付息。金融企业要积极争取中省政策支持,坚持审慎、合规经营,强化风险管控。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进一步盘活国有资产,切实发挥资产效益。
请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并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研究处理情况。
关于洪湖市2023年度
市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12月24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科技经信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洪湖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的五年规划(2022-2026)》的要求,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2023年度市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洪湖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市属金融性质国企2家,分别是洪湖市开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洪湖市金瑞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资本总额2.25亿元,负债总额0.15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1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6.67%。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一)建立公司党组织,加强公司治理党的领导。开源担保公司2023年成立党支部,突出党建工作与业务开展同行并重,积极推动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相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决反对“四风”。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优化完善企业党建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2023年,公司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开展支部学习9次,组织参与各类专题党课6次。
(二)积极推进公司市场化改革。2023年,为充分发挥政府融资增信功能,支持洪湖实体经济发展,按照“规范化、市场化”整体思路,强力推进开源担保公司全面整改提升。2022年9月,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核准,开源担保公司换发了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2022年,公司通过社会化公开招聘方式引进专业人员9人,构建了公司合理组织架构,对照监管条例重新修订公司章程并建立完善“三会一层”等现代企业制度。 (三)全面建章立制,构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担保业务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保后管理办法》《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不断加强公司资产监管。一方面,公司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监管要求,审慎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外部审计机构实行第三方审计监督,建立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另一方面,公司不断完善治理制度,严格落实党支部前置决策程序,构建科学健全、运行高效、制衡有力、权责明晰的治理结构。(四)落实防控措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一是加强管理控制。担保贷款前,实地调查、审查核实提交资料,坚持做好项目前期风险识别、分析、控制;担保贷款保后管理,做到随时关注、及时报告,加强后期风险的预警。二是提高风险处置能力。提升公司风险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风险防范、化解及处置能力,有序推进公司稳妥化解业务风险和不良资产处置能力。三是切实落实“四补”机制,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2023年落实保费补贴、风险补偿200万元;预收创业担保风险补偿基金360万元。
(五)积极开展融担业务,服务洪湖经济。开源担保公司一是规范运作在保业务,在保余额7555万元,其中:存量业务担保余额2592万元,新增业务担保金额4963万元(新增直保业务和创业贷含“首贷担”累计担保户数20户,担保贷款金额3650万元,完成荆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下达的全年“首贷担”任务的121.67%);二是成功化解公司应偿未偿4549万元;三是坚持应诉尽诉清收资金503.29万元,其中收回应收代位追偿款273.29万元、其他应收款230万元。四是落实惠企政策,为小微企业减负。2023年收取担保费率不超过1%,创业担保贷款业务一律免收担保费。2023年,为各类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累计减免37.12万元担保费。
金瑞公司主要职能是支持地方中小微企业短期还贷周转,2023年为一家企业办理4990万过桥资金,缓解企业周转。
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10万元、利息收入9.50万元,利润11.05万元,上缴税金2.2万元。三、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管理体制有待完善。一是部门职责需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监管机制及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避免出现监管盲区;二是薪酬管理制度需进一步优化。目前,公司薪酬水平与荆州其他县市同行业企业还存在一定差异,需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服务经济发展贡献等因素建立相应的薪酬管理办法。
(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缺乏。公司熟悉市场营运的经营管理人才不足,对项目经营风险预判和堵塞经营漏洞的能力有待提高。
(三)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逐渐显现。公司借助各类风险缓释渠道,缓解了一定的代偿风险,但金融风险防控压力依然艰巨。同时,风险化解及催收经验不足,法院受理慢执行缓,风险化解及催收效果欠佳。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全面加强党对公司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公司党支部的领导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把党支部会议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公司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公司领导人员选任和考核问责机制,强化党内监督。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建设,构筑防范国有金融资产流失的有效机制。
(二)完善薪酬体系建设。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建立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履职尽责情况、员工薪酬水平的奖惩联动机制,突出激励的正向作用。制定出台以发挥融资担保功能和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为核心指标的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尽职免责、容错纠错机制。
(三)积极推进新型政银担合作。湖北省再担保集团是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核心和龙头,其主导的“4321新型政银担”产品是为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扶持小微、三农、双创和战略新兴产业主体企业,为再担保体系内担保公司增信、分险的政策性再担保产品。公司要加强与湖北省再担保集团的联系与沟通,争取尽快加入。
(四)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发挥绩效考核导向作用,不断优化机构体系、市场体系、产品体系,推进落实好普惠金融政策,扩大对小微、“三农”的担保有效供给。加强科技创新,促进信息技术与金融业务深度融合,为全市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便捷、更优质、更高效的金融服务。
关于洪湖市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
综合报告
——2023年12月24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和《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和预算审查监督职能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编制形成了洪湖市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一、洪湖市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国有企业资产情况(不含金融企业)
2022年底,我市正常运营纳入国资管理的市属国企有10家,分别是弘瑞公司、市政公司、纵驰交通公司、湖源水务公司、玉玺园林公司、梦源水务公司、顺平公司、顺安公司、金盾押运公司、安民公司。资产总额269.07亿元,同比增加27.51亿元,增长幅度11.38%;负债总额146.16亿元,同比增加27.86亿元,增长幅度23.55%;所有者权益总额122.91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54.32%。
(二)金融企业资产情况
目前,我市金融性质市属国企有2家,分别是科技经信局管理的洪湖市开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洪湖市金瑞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资本总额2.25亿元,负债总额0.15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1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6.67%。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2022年底,纳入湖北省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的单位231家,其中:行政单位44家、事业单位187家。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121.55亿元,比上年106.54亿元增加15.01亿元,增加幅度为14.08%;负债总额13.82亿元,比上年16.47亿元减少了2.65亿元,减少幅度为16%;净资产总额107.73亿元,比上年90.07亿元增加17.66亿元,增加幅度为19.60%。2022年度,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率为11.37%。
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按资产类别分为:流动资产11.88亿元,占总资产的9.77%;固定资产39.45亿元,占总资产的32.46%;公共基础设施63.39亿元,占总资产的52.15%;在建工程3.18亿元,占总资产的2.62%;保障性住房2677套,价值2.05亿元,占总资产的1.69%;长期股权投资0.5亿元;无形资产1亿元;其他资产0.09亿元;受托代理资产0.005亿元。
(四)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2022年,我市土地总面积244358.71公顷,其中:年末耕地数75959.3公顷,占总面积的31.09%,本年度净减少69.97公顷;年末园地263.6公顷,占总面积的0.11%,本年度净减少12.91公顷;年末林地8754公顷,占总面积的3.58%,本年度净增加64.35公顷;年末草地200.59公顷,占总面积的0.08%,本年度净增加9.39公顷;年末湿地4095.37公顷,占总面积的1.67%,本年度净减少3.19公顷;年末水域135286.92公顷,占总面积的55.36%,本年度净增加12.64公顷;年末建设用地18084.78公顷,占总面积的7.41%,本年度净减少2.08公顷;年末其他用地1713.85公顷,占总面积的0.70%,本年度净增加1.77公顷;长江流经本地区的流程分别为134.93公里,境内5公里以上河流27条,年均自产水资源总量11.94亿立方米,入境客水量6518.40亿立方米;全市林地面积8754公顷,其中森林面积2918.8公顷,森林蓄积量190.9千立方米;造林面积800公顷。发现矿种3个,其中:已查明资源储量矿种2个,石油资源储量580万立方米、地热资源储量609.16万立方米;矿山从业人员200余人,矿业总产值2亿元。
(五)其他资产情况
我市政府储备物资等其他公共资产总值17.54亿元。其中:市发改局粮食储备1.5万吨、价值0.40亿元,市应急救援物资价值0.02亿元,市公安局储备物资27527套(件),价值0.01亿元,市红十字会接收定向捐赠资产存量0.02亿元,市住房公积金15.53亿元,市社会保险基金2.6亿元。
二、洪湖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
1.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切实提高党对公司治理的领导。建立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优化完善企业党建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深化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一企一策”指导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
2.持续推进国企改革,加快推进国企集团化组建。一是健全现代公司治理机制,实现国企董事会“应建尽建”。二是认真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及深化提升行动,推进国企改革。三是稳步推进国企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四是加快推进城发集团组建。
3.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不断提升监管效能。一是不断深化国资监管职能。科学界定权责边界,深入推进分类监管、分类考核,建立健全出资人监督体系。二是持续推进清廉国企建设。制定洪湖市清廉国企建设考评细则、推动示范点建设、开展清廉文化阵地建设。三是积极开展三个专项治理工作,市属出资企业风险排查专项行动、市属国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市属国有企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通过排查发现问题3个,已督促整改。四是全面部署国有企业资产清查工作。清查工作从10月份开始,分自查、复核、报告三个阶段进行,清查资产总额271亿元,比2022年年报251亿元增加20亿元,增长8%。五是启动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摸底调查国有资本经营性单位55家。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大力推进“明白”国资行动,全面摸清资产家底。一是2023年8月开展全市房屋、土地资产清查工作,调查统计市直39个部门和21各乡镇地块525宗,面积1787.48万平方米比2022国资年报增加26宗;房屋1778幢(间),面积224.63万平方米,比2022国资年报增加27幢(间)。二是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国有“三资”清理盘活工作方案的通知》(鄂财预发〔2023〕41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关于全面清查摸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工作要求,2023年10月开展全市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进一步摸清资产家底。摸底登记全市车辆423辆,价值6088.9万元,比2022国资年报增加44辆;无形资产294个(项),价值1059.03万元,比2022国资年报增加1个(项),;大型设备114个(台),价值25393.37万元;公租房2717套,总建筑面积16.10万平方米,账面总价值2.05亿元;公路资产国省干线里程333.47公里,资产入账10.44亿元;农村公路总里程3197.01公里,资产入账11.64亿元。三是夯实基础管理,建立十本台账。分别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土地、房屋台账;经营性资产台账;经营性资产出租合同台账;闲置资产台账;资源类资产台账;整合资产台账;股权资产台账;国资收益台账;租金减免台账;投资项目台账.
2.大力推行“阳光”国资行动,全面规范资产管理。一是严格资产审批管理。要求各单位出售、出让、转让、出租资产必须履行审批程序,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资产评估。二是大力推行阳光交易。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和竞争择优原则,规范交易程序,杜绝暗箱操作。对超过处置起点的交易采用公开拍卖的市场竞争方式进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2023年在荆州产权交易中心进场交易59件,比2022年43件增加27%,交易金额642.4万元,溢价101.26万元,平均溢价率达119%。
3.大力推行“科技”国资行动,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一是升级资产管理系统。将原湖北省国有资产管理系统231家单位存量资产信息全部迁移导入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管理系统,积极推进资产管理同预算管理深度融合。二是实现资产管理系统全覆盖。下达工作提醒函督促市委党校、曹市镇人民政府等8家单位,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管理系统,录实资产卡片和数据;指导市机关服务中心、小港管理区开展资产清查,将尽快纳入系统管理,录实资产卡片和数据。三是实现资产配置标准化。进一步完善资产信息,查漏补缺。依托资产管理系统,从严审核行政事业性资产配置,实现资产配置科学化、标准化。
4.大力推行“效益”国资行动,全面加强绩效管理。一是推动国有资产盘活利用。积极落实财政部、省财政厅盘活资产指导意见,清理登记闲置土地35宗,面积625579平方米,房屋99间,面积262398平方米。收集整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建议38条。统筹调剂了市税务局、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闲置土地24464平方米和办公用房758平方米,卫生健康局系统调剂专用设备2台,充分发挥了资产使用效益。二是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通过强化出租资产合同备案登记,开展长期合同、低价合同等违规问题合同专项整治,备案登记合同 355 份,整治长期合同、低价合同 47 份,进一步提升了资产收益。截止2023年11月,国有资产收入10529.86万元,比2022全年国有资产收入8641.11万元增加1888.75万元,增长21.85%。其中:资产出租收入1756.9万元、资产处置收入211.86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益8001万元,保障性住房收入560.1万元。
5.大力开展“强基”行动,全面理顺体制机制。一是理顺内部管理机制,增加监管力量。统筹整合财政局(国资局)国资股、国资服务中心的力量,对外两块牌子、对内一套班子,人员统一调度,增强监管力量。二是理顺国资监督与部门职责,强化监管。以财政部武汉监管局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市审计局专项审计、省委第七巡视巡察等工作为契机,开展资产管理问题大排查,强化监管,举一反三。对21家资产管理松软单位下达工作督办函,在资产台账管理、国有资产系统录入、资产出租、处置审批管理、资产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等方面加强整改和提高,完成“整改后半篇文章”,补齐资产管理短板,提高资产管理效能。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推动完成2017-2022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2.改造生态环境质量。一是强化耕地保护;二是开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重点保障国家和省级战略、重大基础设施、民生项目以及鼓励类的实体经济项目用地计划;三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国土资源在服务投资、促进招商中的保障作用,落实全面深化国土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四是以四大河道(长江、东荆河、内荆河、洪排河)生态防护林、骨干公路绿色通道、集镇村落绿色示范乡村建设、农田林网为依托,打造绿色生态网络。
3.推进生态文明等相关重大制度建设。以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环境修复为核心,按照长江经济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研究制定沿江优势资源开发正面清单,并根据国家长江经济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准入标准。全市开展了绿满洪湖、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等大型活动。
三、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国企改革有待深化。一是集团公司组建工作有待加快推进。洪湖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22年8月30日)、市委常委会议(2022年11月18日)先后审议通过了《洪湖市城市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完成了文旅投公司、金瑞公司、市政公司、公汽公司、自来水公司、梦源水务公司、玉玺园林公司、顺平公司、顺安公司等9家国企改革,整合了近25亿元的经营性资产,明确了集团公司的组织架构,但整合后的集团公司还没有实质运作。二是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有待加快推进。虽然已将市自来水公司等9家企业划转到市弘瑞公司,组建集团公司,由市国资局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监督管理,但仍然保留国有企业原行业管理体制,同时,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也只是对优良资产进行了整合,还没有完全实现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归口国资部门集中管理的要求。三是建章立制工作有待加快推进。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国资国企监管1+N政策体系有待健全。2022年市国资局起草了《洪湖市市属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审议稿)、《洪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审议稿),有待审议补充完善,在企业董事会和监事会履职清单及运作办法、外部董事管理办法等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方面也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还需加强。一是管理力量有待加强。对内要升级机构、加强力量,对外争取领导、增进共识,形成齐抓共管的体制机制。二是管理制度有待健全。部分单位管理的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文物、保障性住房等资产缺少明确的管理制度。三是基础工作有待加强。部分单位资产未纳入国有资产系统管理,仍存在固定资产长期不盘点、处置资产不履行程序、出租出借资产不审批等现象,部分公共基础设施和在建工程未纳入核算监管范围。四是资产使用效益有待提高。部分单位闲置资产还需进一步盘活利用。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仍有不足。一是耕地面积倒挂严重。耕地面积与“二调”相比有所减少。群众的耕地保护意识薄弱,种植粮食的意愿不强,将耕地改变成养殖水面情况较多;镇村两级对耕地保护的政策宣传不够到位,对群众改变耕地用途行为重视不够,对恢复耕地处置措施和力度不大。二是林业生产的土地资源不足。我市可用于林业生产的土地资源十分有限,只有8000亩左右,适宜造林面积只有2000亩左右,森林覆盖率指标增长乏力,国家林业重点工程争取难度大。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国企党的领导,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一是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推进组建城发集团,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推动现代公司治理和市场化经营机制制度化长效化,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建立国企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二是加强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防范化解担保风险。推进绩效评价工作,引导开源担保公司、金瑞公司更好服务中小微实体经济。
(二)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持续提升资产管理质效。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修改完善《洪湖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出租出借、处置等全过程管理,严格资产管理审批程序。进一步提升行政事业单位低效运转资产、闲置资产盘活利用,探索建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机制。推动各类公共基础设施入账核算,全面推进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
(三)健全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持续夯实国有资产监管基础。严格贯彻落实《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加强政府与人大之间、市与乡镇之间、市直部门之间的沟通协商,持续加强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效能,提高报告数据质量,持续推进各领域国有资产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建设。
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
《洪湖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
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湖市2022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3年12月24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洪湖市审计局局长 杜 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3年8月25日,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洪湖市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力度提出了审议意见。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概况
市审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市人大、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向有关部门、单位下发了问题清单及整改提醒督促函,分类提出审计整改要求,督促指导被审计单位即知即改;对需分阶段或持续整改的问题,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推动被审计单位明确整改计划,定期报送整改情况直至完成整改,确保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各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剖析,细化责任分解,针对性的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措施,逐项落实整改要求。并将审计整改与加强内部治理有效结合,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又举一反三,努力做到审计一个问题、整改同类问题,由点及面推动内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二、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按照审计整改的实际情况,确认为已整改的主要分三种:一是对涉及资金的问题已经清退、收缴或归位,对审批手续履行不全的问题已补办手续,对账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已进行调整处理等,认为整改到位。二是对于既成事实,具有不可追溯或不可逆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措施,避免以后再次出现,视同已经整改。三是对涉及违纪违规问题,各部门或单位、市纪委监委已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视同已整改。
《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了33个部门18类共90个具体问题,截至2023年11月底,80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0个问题需持续整改,均采取了有效措施,正在有序推进。通过审计整改,清收上缴资金531.07万元,调整账务、补充完善资料等整改85.05万元,加快资金分配和拨付1080.36万元,促进完善相关制度34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市级财政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少编预备费预算的问题。
市财政局通过调整现有政府预算支出结构,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设置预备费,落实预算法的规定。
2.关于土地出让收入年初预算编制不精准的问题。
市财政局编制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时,将充分征求市国土部门意见,按照市国土部门提供的出让地块进行土地出让收入测算,准确地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并加快推进土地出让收入结算工作。
3.关于部分年初预算项目指标未及时下达的问题。
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编制市级部门2024—2026年支出规划和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24年预算经人大会议审议通过后,按照人大批复的预算有序下达部门预算指标,确保各预算单位资金正常支付。
4.关于非税收入应缴未缴金库的问题。
截至2023年6月,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53.59万元和捐赠收入7万元已全部缴入金库。
(二)部门预算执行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5.关于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的问题。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7个单位已整改,已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以预算批复为支出依据,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6.关于擅自改变预算指标支出用途的问题。
市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5个单位已整改,已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增强专款专用意识。
(三)部门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7.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3个单位财务手续不全报销费用的问题已整改,已完善签字手续并对原始凭证进行了更正。
二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部分整改,已收回个人欠款1万元并缴入市非税账户,其余个人欠款正在催收,对欠款单位下达了还款函督促尽快还款。
三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2个单位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已整改,已将2023年职工体检费和退休老干部福利费转入机关财务列支并规范了账务处理方式。
8.关于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市民政局资金闲置未使用的问题部分整改,6项专项资金共650.36万元已于2023年支付,其余2项专项资金共173万元待办理竣工决算后支付。
二是市中医医院应缴未缴非税收入的问题已整改,2023年7月已将50.89万元租金收入缴入市非税账户。
(四)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9.关于未按规定编制国有资产购置预算的问题。
市农业农村局、市委老干部局、经济开发区财政所等11个单位已整改,完善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或财务管理制度,或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10.关于国有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未约定租金收取期限的问题。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乌林镇水利管理站3个单位已整改,已完善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或重新签订合同。
二是资产租赁期限过长的问题。市人民剧场、市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等4个单位已整改,完善了国有资产管理内控制度或财务管理办法,或重新签订了合同。
三是未执行合同约定收取租金的问题。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新堤街道办事处等8个单位已整改,完善了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或财务管理制度。
11.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未计入固定资产科目和登记国有资产卡片的问题。市民政局、市体育运动中心、市水利和湖泊局3个单位已整改,已将资产登记固定资产账和录入国有资产明细卡片。
二是未纳入国有资产系统管理的问题部分整改,4个单位已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7个单位已开展资产清查,启动开设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账户工作,市国有资产事务服务中心已对6个单位下达工作督办函,对情况复杂的单位上门指导服务。
(五)工程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2.关于未严格遵守工程建设程序,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问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整改,制定了《洪湖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管制度》,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
二是未及时办理工程竣工决算手续的问题。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的洪湖市职业培训实践基地建设项目正在整改,正在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市湖源水务有限公司2019年和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水改项目、兴业小区户表安装工程等6个政府投资项目部分整改,其中2个项目已完成竣工决算手续,3个项目正在办理竣工决算手续,1个项目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
(六)政策措施落实及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3.关于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未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的问题。戴家场镇人民政府、汊河镇中心学校、市第一中学等30个单位已整改,完善了相关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规范采购和验收程序。
二是未在定点企业采购和未履行政府采购备案手续的问题。沙口镇人民政府已整改,完善了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到定点供应商处采购,并及时办理政府采购备案手续。
14.关于城市垃圾处理费清收不力的问题。
市市容环境服务中心部分整改,目前已收回1.24万元并缴入市非税账户,剩余15.71万元正在催缴。
15.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不力的问题。
一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按规定采取竞争性招标方式选择资金存放银行的问题正在整改,已组成调研学习组赴赤壁市交流学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经验,正在准备相关文书按竞争性招标方式选择资金存放银行。
二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按规定定期向业主公示资金收支存的问题已整改,完善了《洪湖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
16.关于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执行不严的问题。
市农村经济发展中心已整改,已将各乡镇村级债务化解工作方案及债务化解过程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且2023年已将资金分配到乡镇。
(七)民生项目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7.关于就业补助资金结余过大,未充分发挥效益的问题。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在整改,已向市财政局递交《关于申请使用2022年就业补助资金结余指标的函》,落实2022年结余资金的支付进度。
18.关于审核不严多发放培训补贴的问题。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已整改,相关民营定点培训机构和学员已将多领取的就业技能培训补贴7.81万元和培训生活补贴9.54万元退回市财政局财政专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人大监督下,持续推动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对有关单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开展跟踪检查,对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安排定期回访,对制度规范和落实情况组织督促检查,抓实问题整改,全力做好审计监督“下半篇文章”,更好地服务于洪湖经济高质量发展!
洪湖市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违纪违规问题整改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洪湖市审计局 单位:万元
序号 |
被审计部门 |
被审计单位 |
问题 |
问题金额 |
是否整改 |
1 |
市财政局 |
市财政局 |
财务管理不规范 |
3.88 |
是 |
市财政局 |
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 |
现象 |
部分整改,4个单位已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7个单位已开展资产清查,启动开设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账户工作,对6个单位已下达工作督办函 |
||
市财政局 |
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
1.04 |
是 |
||
市财政局 |
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执行不严 |
430 |
是 |
||
2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擅自改变预算指标支出用途 |
24.28 |
是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财务管理不规范 |
25.17 |
是 |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未按规定编制国有资产购置预算 |
现象 |
是 |
||
3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无预算、超预算支出 |
11.59 |
是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擅自改变预算指标支出用途 |
7.02 |
是 |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就业补助资金结余过大,未充分发挥效益 |
1261.61 |
正在整改,已向市财政局递交《关于申请使用2022年就业补助资金结余指标的函》 |
||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无预算、超预算支出 |
13.82 |
是 |
||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擅自改变预算指标支出用途 |
14.55 |
是 |
||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审核不严多发放培训补贴 |
17.35 |
是 |
||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未严格遵守工程建设程序,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
现象 |
正在整改,正在办理竣工决算手续 |
||
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无预算、超预算支出 |
8.8 |
是 |
||
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 |
无预算、超预算支出 |
5.59 |
是 |
||
市人力资源档案服务中心 |
无预算、超预算支出 |
14.49 |
是 |
||
市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 |
无预算、超预算支出 |
4.81 |
是 |
||
市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
无预算、超预算支出 |
16.01 |
是 |
||
市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
擅自改变预算指标支出用途 |
19.59 |
是 |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乡镇服务中心 |
擅自改变预算指标支出用途 |
18.96 |
是 |
||
4 |
市民政局 |
市民政局 |
财务管理不规范 |
1.94 |
是 |
市民政局 |
资金管理不规范 |
823.36 |
部分整改,650.36万元已于2023年支付,173万元待办理竣工决算后支付 |
||
市民政局 |
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 |
11.82 |
是 |
||
5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财务管理不规范 |
86.41 |
部分整改,25.61万元已补齐领取人签字手续,已收回个人欠款1万元并缴入市非税账户,其余个人欠款正在催收,对欠款单位下达了还款函督促尽快还款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未严格遵守工程建设程序,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
现象 |
是 |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不力 |
现象 |
部分整改,完善了《洪湖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制度》,已组成调研学习组赴赤壁市交流学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经验,正在准备相关文书按竞争性招标方式选择资金存放银行 |
||
6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
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
1.17 |
是 |
7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市粮油总公司 |
国有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 |
现象 |
是 |
8 |
中共洪湖市委老干部局 |
中共洪湖市委老干部局 |
未按规定编制国有资产购置预算 |
现象 |
是 |
市老干部活动中心 |
国有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 |
现象 |
是 |
||
9 |
市卫生健康局 |
市第二人民医院 |
国有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 |
现象 |
是 |
市妇幼保健院 |
国有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 |
现象 |
是 |
||
市中医医院 |
资金管理不规范 |
50.89 |
是 |
||
市血吸虫预防控制所 |
未按规定编制国有资产购置预算 |
现象 |
是 |
||
10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市人民剧场 |
国有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 |
现象 |
是 |
市体育运动中心 |
国有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 |
现象 |
是 |
||
市体育运动中心 |
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 |
11.19 |
是 |
||
市图书馆 |
未按规定编制国有资产购置预算 |
现象 |
是 |
||
市群众艺术馆 |
未按规定编制国有资产购置预算 |
现象 |
是 |
||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未按规定编制国有资产购置预算 |
现象 |
是 |
||
11 |
市商务局 |
市商务局 |
国有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 |
现象 |
是 |
12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国有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 |
现象 |
是 |
13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 |
0.32 |
是 |
新滩镇水利管理站 |
国有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 |
现象 |
是 |
||
乌林镇水利管理站 |
国有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 |
现象 |
是 |
||
14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 |
国有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 |
现象 |
是 |
15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
未按规定编制国有资产购置预算 |
现象 |
是 |
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国有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 |
现象 |
是 |
||
16 |
市教育局 |
市教育局 |
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
1.18 |
是 |
汊河镇中心学校 |
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
10.82 |
是 |
||
市第一中学 |
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
9.27 |
是 |
||
沙口镇中心学校 |
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
7 |
是 |
||
万全镇中心学校 |
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
2.97 |
是 |
||
乌林镇中心学校 |
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
5.57 |
是 |
||
燕窝镇小学 |
国有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 |
现象 |
是 |
||
17 |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
0.67 |
是 |
市市容环境服务中心 |
城市垃圾处理费清收不力 |
16.95 |
部分整改,已收回1.24万元并缴入市非税账户,剩余15.71万元正在催缴 |
||
市市政园林服务中心 |
国有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 |
现象 |
是 |
||
市市政园林服务中心 |
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
0.31 |
是 |
||
18 |
新堤街道办事处 |
新堤街道办事处 |
国有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 |
现象 |
是 |
新堤街道办事处 |
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
0.4 |
是 |
||
19 |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经济开发区财政所 |
未按规定编制国有资产购置预算 |
现象 |
是 |
20 |
大沙湖管理区委员会 |
大沙湖管理区财政所 |
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
1.91 |
是 |
21 |
燕窝镇人民政府 |
燕窝镇人民政府 |
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
2.11 |
是 |
燕窝镇财政所 |
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
0.9 |
是 |
||
22 |
曹市镇人民政府 |
曹市镇人民政府 |
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
2.35 |
是 |
曹市镇财政所 |
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
0.56 |
是 |
||
23 |
峰口镇人民政府 |
峰口镇人民政府 |
未按规定编制国有资产购置预算 |
现象 |
是 |
峰口镇人民政府 |
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
3.13 |
是 |
||
峰口镇财政所 |
未按规定编制国有资产购置预算 |
现象 |
是 |
||
峰口镇财政所 |
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
0.95 |
是 |
||
24 |
府场镇人民政府 |
府场镇财政所 |
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
0.3 |
是 |
25 |
黄家口镇人民政府 |
黄家口镇财政所 |
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
0.55 |
是 |
黄家口镇规划建设管理所 |
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
0.55 |
是 |
||
26 |
老湾回族乡人民政府 |
老湾回族乡人民政府 |
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
1.97 |
是 |
27 |
螺山镇人民政府 |
螺山镇人民政府 |
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
0.91 |
是 |
螺山镇财政所 |
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
1.19 |
是 |
||
28 |
瞿家湾镇人民政府 |
瞿家湾镇人民政府 |
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
0.25 |
是 |
瞿家湾镇财政所 |
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
1.1 |
是 |
||
29 |
沙口镇人民政府 |
沙口镇人民政府 |
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
7.67 |
是 |
30 |
万全镇人民政府 |
万全镇人民政府 |
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
5.34 |
是 |
31 |
乌林镇人民政府 |
乌林镇财政所 |
未按规定编制国有资产购置预算 |
现象 |
是 |
乌林镇财政所 |
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
0.96 |
是 |
||
32 |
戴家场镇人民政府 |
戴家场镇人民政府 |
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
11.08 |
是 |
33 |
市湖源水务有限公司 |
市湖源水务有限公司 |
未严格遵守工程建设程序,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
现象 |
部分整改,2个项目已办理竣工决算,3个项目正在办理竣工决算,1个未办理竣工决算 |
关于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3年12月24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洪湖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市政府共收到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立案的人大建议56件,这些建议主要涉及城乡建设、文旅发展、民生实事等工作,从不同角度反映了人大代表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市人大常委会和代表们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和各承办单位切实把办理好代表建议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虚心听取代表意见,积极采纳代表建议,立足工作职能,扎实抓好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56件建议在规定时限内已全部办复,办复率、见面率、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达到100%。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2件,占57%;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23件,占41%;因受客观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的1件,占2%。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办理责任
(一)明确任务,精准交责。印发了《洪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洪政办发〔2023〕3号),并在3月17日市九届政府第二十一次常务会上予以交办,要求各承办单位把“为民解难题、让民得实惠”作为办理工作的落脚点,主动作为、竭尽全力、体现担当。会后,市政府办向各承办单位“点对点”下发了文件通知,保证了每件建议的交责精准。
(二)明确重点,高位推进。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市政府经过认真筛选,确定了8件事关发展、代表关心、群众关注的建议,印发了《关于市政府领导领办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的通知》(洪政函〔2023〕9号),由市政府领导亲自领办,主办单位重点落实。在建议办理的过程中,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对建议办理工作加强督办指导,对重点建议的落实进行跟踪督办。同时,市政府领导还利用到乡镇和部门检查工作的机会,实地调研,现场办公,有效推动了相关问题及时解决。
(三)领导重视,狠抓落实。市政府始终把代表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办理工作的重要标准。8月30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林继军亲自主持召开建议办理工作督办会议,以“突出解决、立足办结”为重点,要求各分管市领导和承办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做好办理工作,切实加大落实力度,谋定后动、谋定快动,确保高质高效完成2023年人大建议办理工作。会后,各承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督办会议精神和办理工作要求,强化组织统筹,细化责任分工,完善内部流程。9月21日,市政府组织开展了视察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建设以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进展情况的活动,邀请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乡镇人大主席和人大代表,观市中医院新建门急诊业务大楼、看市实验小学扩建改造、察春雨亭社区日间照料活动中心改建,并在会上听取了各承办单位关于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11月至12月,市政府对未达到办理要求的建议进行再交责、再督办,开展了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回头望”。
二、加大力度推进,着力提升办理质效
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承载着群众的希望及重托。在今年的办理工作中,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在办结与满意上下真功,在各个办理环节上高标准、严要求,建议办理的质效大幅提升。
(一)瞄准全市关注重点,推动经济稳步发展。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点突出,市农业农村局在办理《关于加快洪湖莲产业发展的建议》《关于擦亮再生稻名片打造农业特色强镇的建议》过程中,积极向上对接,多措并举。印发了《“洪湖莲藕产业”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成立了“湖北省洪湖莲藕产业技术研究院”。配合省政府参事完成了《关于支持打造“洪湖莲藕”全省区域公用品牌,全力助推湖北农业强省建设的建议》,向省农业农村厅呈报《关于支持打造“洪湖莲藕”省域公用品牌有关事项的报告》,使洪湖品牌得到了广泛关注。创建了1个中国驰名商标“洪湖水乡”,1个湖北名牌产品“洪湖藕带”,4个国家地理标志。为发展我市再生稻产业,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部级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等项目对峰口、沙口等种植大镇的生产条件进行了改造,投入资金1653万元,改造面积1.62万亩。代表认为“对洪湖农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对他们的办理表示很满意”。市住建局在办理《关于加大建筑业发展扶持力度的建议》时,为增强内生动力,激发市场活力,实现建筑业改革发展目标,出台了《关于支持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从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倡导企业评优创优、优化服务建筑企业效能、落实保障工作机制等5个方面,提出15项具体政策措施,构建了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现路径。为积极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对晋升一级资质企业的文泉建设、东鹏建设等两家企业各奖补50万元。
(二)改造城乡基建热点,提升群众生活质量。道路交通、城市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也是代表们关注的热点。市交通运输局今年主办《关于对全市部分县道进行改造升级的建议》、《关于对全市部分国省干道交通安全隐患进行综合整治的建议》等6件建议,该局立足长远、合理规划,全年完成交通投资15.2亿元,改造县乡公路10公里、新改建通村公路40公里、提档升级农村公路30公里、打造示范路120公里;多次联合财政、公安等部门实地勘探、现场检查,完成24处全市普通公路突出隐患点整改;戴家场沙回线、龙口镇中龙线、万全镇高速出口至集镇段均纳入了县乡道改造计划和农村公路联通工程建设项目之列,现按序时进度稳步推进中。市科技经信局、市城管执法局通过办理《关于整治乡村“弱电线路”乱牵乱搭现象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环境整治力度,持续巩固创卫成果的建议》时,有效提升了城乡环境卫生,美化了市容村貌。在城区10条主次干道上开展了弱电线路整治工作,清理废旧线缆45千米,整理安全隐患30余处,开展禁建拆违、道路停车秩序、园林绿化管养、环境卫生整治、市容空间秩序“大提升”等专项行动,投入3.2亿元,对城区主干道进行升级改造,全面提升了城市发展硬环境,使城乡环境得到提档升级。
(三)把握民生关注难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市政府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市卫健局在办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建议》时,充分调研我市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情况,通过订单定向培养、在岗乡村医生学历提升、乡镇卫生院派驻巡诊、社会招聘四个方面全面实施“万名大学生乡村医生配备”项目,有效增加了基层医疗人才储备。截至目前,已定向招录110名大学生乡村医生,其中有76名在湖北省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就读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鼓励190名中专学历在岗乡村医生参加成人高考,目前均已在大专就读。市住建局在办理《关于完善交通配套设施更好服务企业发展的建议》时,创新工作思路,利用城区拆除旧路灯杆搭配LED灯头加装太阳能板的方式,在节能环保的同时也能节省电费支出,为仙洪公路提供了充足照明,特别是解决了洪湖市新宏业食品有限公司几千名员工的夜间上下班的安全问题,得到了代表非常满意的评价。
三、完善办理制度,全程督办问题解决
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创新举措,把吸收采纳代表建议与促进工作相结合,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提高办理工作实效,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一)完善机制,规范办理。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结合代表建议办理实际情况,不断创新办理方式方法,完善办理机制,实现了规范化办理。一是做到“三坚持”。即坚持在调查研究后答复,坚持在协商沟通后答复,坚持依法按政策答复。二是做到“三对照”。即将答复内容与建议所提意见、要求对照,看答复是否“对题”,措施是否“对症”;将答复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照,看答复是否妥当,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和不符合政策的内容;将要求解决的问题与客观条件对照,看是否符合现实情况,有无解决条件,能否创造条件加以解决。
(二)主动作为,用心办理。在办理过程中,着力做到“三联系、三沟通”,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一是加强与市人大代工委的联系,及时沟通建议办理情况,了解代表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二是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及时沟通答复意见及相关要求,协调工作步调,促进建议办理准确、及时、到位。三是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及时沟通办理情况,就落实所提建议达成共识。同时,各承办单位加大“开门办理”力度,在做好沟通协调的基础上,凡能解决或具备条件解决的抓紧解决和落实,对应解决但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因政策上限制等无法解决的积极向代表进行解释说明,确保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三)多措并举,督促办理。督查工作是抓落实的重要举措,市政府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了重点督办内容。市政府办遵循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督办,市政府分管副市长领办,市人大各专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促办,相关部门承办,市政府办催办的“五办联动”机制,严格办理质量,跟进办理情况,确保办理实效。市政府办建立了代表建议台账,严格对照台账答复销号,对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度跟踪督查,对答复事项的落实情况及时开展“回头看”,检查已办结的事项,有无进一步完善的内容,检查时间跨度大已着手解决但未完成的事项,能否如期完成,以督促办、真督实办,推动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稳步提升。
在市人大常委会及代工委的关心、指导下,在人大代表的大力支持下,市政府和各承办单位积极履职,全力以赴,通力协作,建议办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要求相比,与广大群众的愿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少数承办单位仍然存在对建议办理工作认识程度不够、办理的积极性不高,极个别部门存在推诿、拖拉等现象。对此,今后我们将采取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各承办单位对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促使他们从执政为民、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对待建议办理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建议办理的督促检查工作,对涉及全局性和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积极进行跟踪督办,努力促进建议的落实解决。三是进一步加大审核把关力度,通过对每个建议答复的严格审核把关,不断提高建议办理工作质量。
各位代表,人大代表建议是人民代表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解决百姓实际问题的重要手段。完成好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办理工作,是政府应尽的义务,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群众意愿与政府工作的最佳结合点。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市政府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把建议办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将人大代表的智慧转化成为为洪湖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的强大力量!
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明细表
序号 |
建议标题 |
主办单位 |
协办单位 |
办理结果 ABCD |
办理 意见 |
1 |
关于对353省道及其延伸段进行升级改造的建议 |
市交通运输局 |
曹市镇、峰口镇 |
A |
满意 |
2 |
关于对部分国省干道交通安全隐患进行综合整治的建议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公安局 |
A |
满意 |
3 |
关于对全市部分县道进行改造升级的建议 |
市交通运输局 |
戴家场镇、沙口镇 |
A |
满意 |
4 |
关于消除交通瓶颈,加大乡镇危桥改造力度的建议 |
市交通运输局 |
曹市镇、峰口镇、戴家场镇 |
A |
满意 |
5 |
关于完善乡镇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文化广场的建议 |
市文旅局 |
曹市镇、龙口镇 |
A |
满意 |
6 |
关于继续推进螺山镇“擦亮小城镇”项目的建议 |
市住建局 |
螺山镇 |
A |
满意 |
7 |
关于整治乡村“弱电线路”乱搭乱牵现象的建议 |
市科技经信局 |
螺山镇、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市广电网络公司 |
B |
满意 |
8 |
关于盘活僵尸企业,服务地方发展的建议 |
乌林镇 |
市科技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
B |
满意 |
9 |
关于强化农旅商融合,打造湖北旅游名镇的建议 |
乌林镇 |
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文旅局 |
B |
满意 |
10 |
关于新建老湾回族乡回民公墓的建议 |
市民政局 |
老湾乡 |
B |
满意 |
11 |
关于支持珂里村与吕蒙口村联村道路建设的建议 |
老湾乡 |
市交通运输局 |
B |
满意 |
12 |
关于支持珂里村杨柳湖岸线整治的建议 |
老湾乡 |
市水利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市分局 |
C |
满意 |
13 |
关于改善龙口集镇面貌,对新新路进行道路提档升级的建议 |
龙口镇 |
市交通运输局 |
B |
满意 |
14 |
关于对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进行提档升级的建议 |
市文旅局 |
龙口镇 |
A |
满意 |
15 |
关于将后湖万亩鱼塘纳入尾水养殖治理项目的建议 |
市农业农村局 |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市分局、龙口镇 |
A |
满意 |
16 |
关于尽快启动东分块安转工程、新建龙江转移公路的建议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水利湖泊局、龙口镇 |
A |
满意 |
17 |
关于加大建筑业发展扶持力度的建议 |
市住建局 |
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人社局、人民银行洪湖市支行 |
A |
满意 |
18 |
关于保障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建议 |
市民政局 |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
A |
满意 |
19 |
关于减轻教师课外负担,增强教育教学效果的建议 |
市教育局 |
A |
满意 |
|
20 |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建议 |
市卫健局 |
市人社局 |
A |
满意 |
21 |
关于对S329省道与S103省道连接线进行升级改造的建议 |
新滩镇 |
市交通运输局 |
A |
满意 |
22 |
关于健全农村高龄老人便民服务机制的建议 |
市民政局 |
A |
满意 |
|
23 |
关于将新滩经合区日常运转费用纳入市财政预算的建议 |
市财政局 |
新滩镇 |
A |
满意 |
24 |
关于推进黄家口镇产业生态示范园建设的建议 |
黄家口镇 |
市水利湖泊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
A |
满意 |
25 |
关于推进黄家口镇水产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
黄家口镇 |
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电公司 |
A |
满意 |
26 |
关于重新审视黄家口战略地位,将黄家口镇打造成连接东西片交通走廊的建议 |
黄家口镇 |
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 |
A |
满意 |
27 |
关于补齐水利短板,对洪排河实施综合整治的建议 |
市水利湖泊局 |
万全镇 |
B |
满意 |
28 |
关于建设万全高速路出口至集镇段公路的建议 |
市交通运输局 |
万全镇 |
A |
满意 |
29 |
关于打造再生稻产业示范区的建议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财政局 |
A |
满意 |
30 |
关于对峰口镇老峰白河进行生态治理的建议 |
市水利湖泊局 |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市分局、峰口镇 |
B |
满意 |
31 |
关于加快洪湖莲产业发展的建议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招商中心 |
A |
满意 |
32 |
关于加大扶持峰口镇产业新区建设力度的建议 |
峰口镇 |
市科技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招商中心 |
B |
满意 |
33 |
关于支持建设峰口服装产业加工园的建议 |
峰口镇 |
市科技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B |
满意 |
34 |
关于加大曹市镇集镇建设力度的建议 |
曹市镇 |
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 |
B |
满意 |
35 |
关于修建施港街道至渡口通道的建议 |
曹市镇 |
市交通运输局 |
B |
满意 |
36 |
关于加大府场至曹市工业走廊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建议 |
府场镇、曹市镇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湖泊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市科技经信局 |
B |
满意 |
37 |
关于将戴家场镇集镇建设纳入“擦亮小城镇”工程的建议 |
市住建局 |
市交通运输局、市供电公司、戴家场镇 |
A |
满意 |
38 |
关于补齐水利短板,对洪排河戴家场、瞿家湾段进行综合整治的建议 |
市水利湖泊局 |
戴家场镇、瞿家湾镇 |
B |
满意 |
39 |
关于擦亮再生稻名片打造农业特色强镇的建议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招商中心、沙口镇 |
A |
满意 |
40 |
关于对内荆河进行综合治理的建议 |
市水利湖泊局 |
市住建局、市文旅局、沙口镇 |
B |
满意 |
41 |
关于支持西部商贸重镇沙口集镇升级改造的建议 |
沙口镇 |
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 |
B |
满意 |
42 |
关于申请建设红色旅游小镇瞿家湾旅游大道与唐城大道交汇处红绿灯的建议 |
市公安局 |
市交通运输局、瞿家湾镇 |
B |
满意 |
43 |
关于支持瞿家湾红色小镇建设农旅示范区的建议 |
瞿家湾镇 |
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 |
B |
满意 |
44 |
关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 |
市委组织部 |
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 |
A |
满意 |
45 |
关于加快启动滨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建设的建议 |
市卫健局 |
滨湖街道 |
B |
满意 |
46 |
关于将内荆河堤防滨湖街道杨嘴村段纳入应急整治的建议 |
市水利湖泊局 |
市应急局、滨湖街道 |
A |
满意 |
47 |
关于统筹开发利用洪湖老区红色资源,发展红色旅游经济的建议 |
市文旅局 |
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局 |
B |
满意 |
48 |
关于进一步优化城区中小学校布局,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议 |
市教育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A |
满意 |
49 |
关于配套完善金湾片区市政污水管网的建议 |
市住建局 |
市文旅局 |
B |
满意 |
50 |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环境整治力度,持续巩固创卫成果的建议 |
市城管执法局 |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卫健局、新堤街道 |
A |
满意 |
51 |
关于加强农村生产用电改造升级,助力水产大市建设的建议 |
市供电公司 |
市农业农村局、大同湖管理区 |
A |
满意 |
52 |
关于加大基础教育投入力度的建议 |
市教育局 |
市财政局 |
A |
满意 |
53 |
关于解决职工群众生活用水难的建议 |
市水利湖泊局 |
大沙湖管理区 |
B |
满意 |
54 |
关于补齐水利短板,对小港管理区经东、经西泵站进行升级改造的建议 |
市水利湖泊局 |
小港管理区 |
B |
满意 |
55 |
关于完善交通配套设施,更好服务企业发展的建议 |
市住建局 |
市供电公司、小港管理区 |
A |
满意 |
56 |
关于加强洪湖市涉水企业污泥规范处置的建议 |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市分局 |
A |
满意 |
关于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的报告
——2023年12月24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洪湖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票决的2023年8件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2023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与监督下,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按照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优化项目实施方案,继续坚持民生实事项目“群众提、代表定、政府办”的原则,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一是强化组织保障,确保责任落实。印发了《洪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市政府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洪政办发〔2023〕5号),将民生实事项目进行了责任分解,并在3月17日市九届政府第二十一次常务会上予以交办,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目标任务。二是强化调查研究,确保办理进度。各牵头单位把民生实事作为工作重点狠抓落实,逐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积极召开工作协调会,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与责任单位共同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力促民生实事加快推进。三是强化联动督导,确保办理实效。8月30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林继军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项目进展情况,要求责任单位切实做好要素保障,加快统筹推进,确保民生实事项目建成见效。9月21日,市政府组织开展了视察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情况的活动,邀请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乡镇人大主席和人大代表参加。市政府办深化“一月一督查”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督查督办,加大协调力度,推进项目建设,每月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的沟通,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障项目有序推进。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洪湖市中医医院新建门急诊业务大楼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新建门急诊业务大楼,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其中地上16000平方米,地下4000平方米,主体建筑为地上5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大楼,地上建筑功能为门急诊业务用房及医学检查用房,地下1层为地下车库。2023年完成项目主体工程。
项目进展情况:已完工。
(二)洪湖市燃气管道等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对茅江大道、爱国路、新洪路、玉沙路、园林路、州陵大道等片区的老旧小区燃气及供水老化管网进行更新改造。
项目进展情况:已完工。(1)供水部分:共计完成62.9公里茅江大道、爱国路、新洪路、玉沙路、园林路、州陵大道等片区49个小区的供水管网改造。(2)燃气部分:完成工业局宿舍、棉花大院、园丁花园、长江小区等20个小区燃气管网改造。铝塑管改造镀锌钢管近3000m,受益居民近2000户。
(三)洪湖市2023年城区防洪排涝工程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一是新建洪林泵站(8立方米/秒)、五七泵站4×220千瓦(6立方米/秒),拆除五七闸,五七渠2150米疏挖;汪沟渠(刘心源路至州陵大道)渠道扩卡加宽长度930米;汪沟泵站设备更新改造、前池改造。二是在城西片区拟规划将新堤泵站移址至内荆河河口,排涝流量由6立方米/秒增至10立方米/秒;拆除新洪路与丰收渠路涵,重建为桥,拆除宏伟北路与丰收渠交汇处桥下阻水障碍物,柏枝节制闸维修。
项目进展情况:已完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完成疏浚园林社区,春雨亭社区,朝阳社区,洪湖经济开发区等管网35公里;对城区磷肥厂院内、三机宿舍、制鞋厂宿舍、装卸公司宿舍、万家墩等5处易渍点进行改造;黄牛湖泵站(10立方米/秒)、洪林泵站(8立方米/秒)、新堤泵站(10立方米/秒)移址重建已进场施工,按序时进度完成本年度任务。
(四)洪湖市实验小学改扩建工程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内容包括人民路校区新建综合楼二次装修及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校园绿化,完善校园下水管网及附属设施,新建运动场(篮球场、羽毛球场等)5000平方米,新建透视围墙200米,翻新足球场6000平方米,新建主席台300平方米。
项目进展情况:已完工。人民路校区综合楼二次装修及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已完工;校园绿化、下水管网及附属设施、新建运动场(篮球场、羽毛球场等)、新建透视围墙、翻新足球场、新建主席台等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五)洪湖市城区长江岸线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该工程是长江荆江段及洪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即“山水”项目)的子项目,建设内容为修复石码头电排站至乌林长江大桥段长江岸线生态,占地共555亩。
项目进展情况:已完工。该项目已完成石码头电排站至乌林长江大桥岸线生态复绿工作。
(六)洪湖市农村示范路建设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农村公路200公里。一是新建通村公路40公里;二是提档升级农村公路30公里;三是打造美丽农村示范路120公里;四是改造县乡公路10公里。
项目进展情况:已完工。该项目已累计完成200公里农村示范路建设。
(七)洪湖市体育中心田径跑道与足球场地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一是将原田径场跑道上的煤渣以及足球场的草皮、表土进行清除。二是将田径基土碾压密实后,铺设混凝土垫层。三是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透气型(13mm)聚氨酯合成材料进行面层的铺设(包括400米塑胶跑道、半圆区和部分跑道边缘区块)。四是对田径场中央设100米×60米标准足球场,采用人造草进行摊铺,在人造草底部注入石英砂保护层。
项目进展情况:已完工。项目已投入使用。
(八)共同缔造春雨亭社区日间照料活动中心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将春雨亭社区后院建筑面积为800平方米的平房进行改造,设置全托、日托、助餐、康复等多功能的老人照料中心。活动中心设置托养床位8张、健身康复室、康复保健及心理咨询室、文化娱乐室、老年食堂、适老化卫生间、室外活动空间;建设阅览室及多功能活动室。
项目进展情况:已完工。项目已投入使用。
二、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决策民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确保民生实事项目成为解决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民生工程”,市政府办通过广泛征集、充分酝酿、认真梳理,并经相关程序讨论确认后,形成了10件2024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
(一)立足惠民,做好项目广泛征集。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自2023年9月26日起,市政府办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民意征集”栏目和“今日洪湖”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并同步向全市各地各单位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截至10月31日,累计收到市民来信、留言、邮件以及部门上报的民生实事项目近50件。
(二)严格审核,精心梳理全面研判。按照“群众受益、量力而行、当年办结”的原则,市政府办对收集的候选项目进行梳理汇总,与2024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责任单位逐一对接,重点关注项目的建设内容、项目背景及可行性必要性分析、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同时结合我市2024年重点项目建设计划,进一步筛选论证,在确实要实施、当年能完成、资金有保障、工作要均衡四个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市人大常委会意见,初步拟定了10件民生实事候选项目。
(三)坚持原则,确保项目设置合理。初步拟定的10件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具有“城区和乡镇共享、贴近民生”的特点,涵盖城市建设、交通出行、教育卫生、民生保障、水利建设等多个方面,使项目布局更加均衡。通过对候选项目进行了多轮论证,明确了每个项目的责任单位及配合单位,共涉及洪湖经济开发区、市卫健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医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电公司、市民政局等责任部门,以及市委老干局、市教育局、市水利湖泊局等配合单位,并根据各相关单位具体职责进行了分工。项目计划总投资约6.6亿元(具体见附件)。
(四)研究审定,做实做细意见征求。市政府办已分别向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市长进行了汇报,经市九届政府第三十一次常务会议、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这10件项目作为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现请各位代表审议票决。
下一步,市政府将再加力度、再强措施,全力做好票决产生的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的各项工作,着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附件:1.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一览表 2.洪湖市2024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表附件1
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投资额(万元) |
项目内容 |
1 |
洪湖经济开发区小学及幼儿园新建项目 |
洪湖经济开发区 |
市教育局 |
10000 |
选址叶家门粮库以东、友谊路以西、兴盛小区以北。(1)开发区幼儿园项目办学规模360人,开设12个班。投资概算2600万元(不含设备),校园总占地面积约11亩(除红线),建设面积6000平方米。(2)开发区小学项目办学规模1890人,开设42个教学班。投资概算7400万元(不含设备),校园总占地面积42.5亩(除红线),建筑面积17200平方米。 |
2 |
洪湖市第二人民医院更新改造项目 |
市卫健局 |
峰口镇 洪湖经济开发区 |
25000 |
(1)新建洪湖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急诊住院综合大楼。选址位于洪湖市峰口镇新建街146号老院区北侧,投资120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4064平方米,建筑面积18502平方米,门房建筑面积40平方米,设置床位200张。(2)新建洪湖市第二人民医院传染病大楼。选址位于洪湖市经济开发区,投资13000万元,建筑面积19759平方米,设置床位225张。 |
3 |
洪湖市老年大学建设项目 |
市住建局 |
市委老干局 |
6300 |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0亩,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教学楼、食堂、报告厅、门楼等。总建筑面积11377平方米,其中:教学楼面积7095平方米,食堂面积573平方米,报告厅面积1667平方米,门楼面积27平方米,艺术长廊面积314平方米,门球场面积1700平方米。 |
4 |
洪湖市2024年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
市住建局 |
市水利湖泊局 洪湖经济开发区 新堤街道 |
12900 |
城区易渍点改造、建设新洪路箱涵;蔬菜泵站重建;对五七沟、茅兴沟、望江渠、丰收渠、内荆河、百里长渠等周边管网检测、清淤,错接混接管网改造、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入河排污口治理等。 |
5 |
洪湖市农村厕所革命项目 |
市农业农村局 |
滨湖街道 螺山镇 汊河镇 瞿家湾镇 沙口镇 |
1700 |
沿湖5个乡镇街道(滨湖街道、螺山镇、汊河镇、瞿家湾镇、沙口镇)23个村6831户农户厕改。 |
6 |
洪湖市医保移动支付应用项目 |
市医保局 |
市卫健局 农行洪湖支行 |
350 |
在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部署医保终端业务,包括完成接口改造、配备终端设备等。积极探索医保业务终端在医保基金监管、经办服务等相关场景应用,助力推进“医保码”在定点医药机构的全流程应用,实现“刷脸”即可完成入院建档、预约挂号、报告查询、门诊及住院缴费、病历打印等全场景、全流程自助业务办理。 |
7 |
洪湖市公路桥梁改造项目 |
市交通运输局 |
黄家口镇、曹市镇等相关乡镇 |
2700 |
危桥改造11座桥梁,其中:原址拆除重建桥梁7座,分别为子贝渊桥、湘口桥、散翅桥、幸福河庆丰桥、武场一组桥、里畈一桥、张垱五组桥;加固改造桥梁4座,分别为螺山大桥、大同湖桥、杨口桥、黄蓬大桥。 |
8 |
洪湖市城市更新项目 |
市住建局 |
新堤街道 |
2800 |
改造20个老旧小区,进行雨污分流、道路硬化、水电天然气、房屋主体止漏、外墙面、楼道、拆违、绿化、路灯、强弱电入地等基础类、部分完善类改造项目。 |
9 |
洪湖中心35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 |
国网洪湖市 供电公司 |
大沙湖管理区 燕窝镇 新滩镇 |
4180 |
新增35千伏主变2×10兆伏安,新建35千伏线路3回,总长度17.06千米。 |
10 |
洪湖市智慧养老信息平台项目 |
市民政局 |
市财政局 |
200 |
在市民政局或适宜位置建设总平台,预设平台运营坐席服务2-3套,坐席班次8 小时值班,365 天正常运营。养老服务热线、网站、APP 及微信多渠道应答老人的需求和管理。引入第三方的专业化运营,以信息化、智能化平台为基础,以建立“老年人基础信息数据库和居家养老服务数据库”为支撑,充分发挥养老服务综合体和村(社区)老年人日间互助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作用,通过优化线上服务模式、拓展线下服务内容,实现全市养老服务对象和养老服务资源信息动态化管理,推进洪湖市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 |
附件2
洪湖市2024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表
编号:01
项目名称 |
洪湖经济开发区小学及幼儿园新建项目 |
项目背景 |
随着我市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民进城购房、进城务工日益增多,城区学校生源数量不断增加,现有教育资源已难以满足当前教学需求,大班额现象日趋严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先后于2019年、2022年建成新堤中学(初中)、逸群实验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增学位6000个。尽管如此,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尤其是小学大班额问题还是很突出,学生家长反映强烈,在城区新建小学迫在眉睫。 |
项目内容 |
选址叶家门粮库以东、友谊路以西、兴盛小区以北。(1)开发区幼儿园项目办学规模360人,开设12个班。投资2600万元(不含设备),校园总占地面积约11亩(除红线),建设面积6000平方米。(2)开发区小学项目办学规模1890人,开设42个教学班。投资概算7400万元(不含设备),校园总占地面积42.5亩(除红线),建筑面积17200平方米。 |
实施主体 (责任单位) |
洪湖经济开发区 |
配合单位 |
市教育局 |
投资额 |
项目投资10000万元。 |
其他 |
计划2024年1月开工,2024年8月竣工。 |
洪湖市2024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表
编号:02
项目名称 |
洪湖市第二人民医院更新改造项目 |
项目背景 |
洪湖市第二人民医院现座落于洪湖市峰口镇新建街与伍峰路交汇处,占地面积50亩,属国家二级医院,承担近40万人口的医疗保健服务和6个医联体成员单位的业务指导工作。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建设的不断发展,现有的医疗服务能力与人民群众的需求差距越来越明显。2015年8月由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实行全面托管以后,医院的服务水平与能力均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医院现有的软硬条件已经成为制约医院发展的重大瓶颈,医院更新改造刻不容缓。 |
项目内容 |
(1)新建洪湖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急诊住院综合大楼。选址位于洪湖市峰口镇新建街146号老院区北侧,投资120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4064平方米,建筑面积18502平方米,门房建筑面积40平方米,设置床位200张。(2)新建洪湖市第二人民医院传染病大楼。选址位于洪湖经济开发区,投资13000万元,建筑面积19759平方米,设置床位225张。 |
实施主体 (责任单位) |
市卫健局 |
配合单位 |
峰口镇、洪湖经济开发区 |
投资额 |
项目投资25000万元。 |
其他 |
计划2024年1月开工,2024年12月竣工。 |
洪湖市2024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表
编号:03
项目名称 |
洪湖市老年大学建设项目 |
项目背景 |
近年来,由于生活水平与医疗条件的改善,洪湖市人口低速增长和高速老龄化、高龄化趋势日益明显。发展老年教育事业,办好老年大学,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研究和发展老年教育,办好老年大学显得尤为重要。按照湖北省创建示范老年大学和示范老干部活动中心的要求,加强老干部学习活动场所的建设,把老年大学办成增长知识的课堂、陶冶情操的熔炉、老有所为的桥梁和健康长寿的乐园。 |
项目内容 |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0亩,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教学楼、食堂、报告厅、门楼等,总建筑面积11377平方米,其中:教学楼面积7095平方米,食堂面积573平方米,报告厅面积1667平方米,门楼面积27平方米,艺术长廊面积314平方米,门球场面积1700平方米。 |
实施主体 (责任单位) |
市住建局 |
配合单位 |
市委老干局 |
投资额 |
项目投资总额6300万元。 |
其他 |
计划2024年1月开工,2024年12月竣工。 |
洪湖市2024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表
编号:04
项目名称 |
洪湖市2024年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
项目背景 |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部署,推进洪湖市黑臭水体治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水环境问题,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通过治理黑臭水体,可以有效净化水体,修复水环境,恢复生态系统,保护生物多样性,同时,治理黑臭水体还能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城市品位,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
项目内容 |
城区易渍点改造、建设新洪路箱涵;蔬菜泵站重建;对五七沟、茅兴沟、望江渠、丰收渠、内荆河、百里长渠等周边管网检测、清淤,错接混接管网改造、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入河排污口治理等。 |
实施主体 (责任单位) |
市住建局 |
配合单位 |
市水利湖泊局、洪湖经济开发区、新堤街道 |
投资额 |
项目投资12900万元。 |
其他 |
计划2024年1月开工,2024年12月竣工。 |
洪湖市2024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表
编号:05
项目名称 |
洪湖市农村厕所革命项目 |
项目背景 |
小厕所关乎大民生,厕所不仅仅是日常生活的必备设施,更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问题,坚持政府推动、群众参与、因地制宜,大力推进“厕所革命”工作,改变农村卫生环境,改善群众生活品质,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
项目内容 |
沿湖5个乡镇街道(滨湖街道、螺山镇、汊河镇、瞿家湾镇、沙口镇)23个村6831户农户厕改。 |
实施主体 (责任单位) |
市农业农村局 |
配合单位 |
滨湖街道、螺山镇、汊河镇、瞿家湾镇、沙口镇 |
投资额 |
项目投资1700万元。 |
其他 |
计划2024年1月开工,2024年6月竣工。 |
洪湖市2024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表
编号:06
项目名称 |
洪湖市医保移动支付应用项目 |
项目背景 |
根据湖北省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推广应用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的通知》(鄂医保办函〔2023〕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丰富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应用场景,提升参保群众就医体验,在全省医保系统推广应用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 |
项目内容 |
在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部署医保终端业务,包括完成接口改造、配备终端设备等。通过“医保码”(人脸识别)在定点医药机构的全流程应用,实现“刷脸”即可完成入院建档、预约挂号、报告查询、门诊及住院缴费、病历打印等全场景、全流程自助业务办理。 |
实施主体 (责任单位) |
市医保局 |
配合单位 |
市卫健局、农行洪湖支行 |
投资额 |
项目投资350万元。 |
其他 |
计划2024年1月开工,2024年12月竣工。 |
洪湖市2024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表
编号:07
项目名称 |
洪湖市公路桥梁改造项目 |
项目背景 |
洪湖水网密布,公路桥梁众多,部分桥梁由于早期建设标准偏低,在役桥梁“老龄化”现象严重。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能够有效解决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全面提升质量,消除公路危桥安全隐患,确保公路桥梁安全运行,助推乡村振兴。 |
项目内容 |
危桥改造11座桥梁,其中:原址拆除重建桥梁7座,分别为子贝渊桥、湘口桥、散翅桥、幸福河庆丰桥、武场一组桥、里畈一桥、张垱五组桥;加固改造桥梁4座,分别为螺山大桥、大同湖桥、杨口桥、黄蓬大桥。 |
实施主体 (责任单位) |
市交通运输局 |
配合单位 |
黄家口镇、曹市镇等相关乡镇 |
投资额 |
项目投资2700万元。 |
其他 |
计划2024年1月开工,2024年12月竣工。 |
洪湖市2024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表
编号:08
项目名称 |
洪湖市城市更新项目 |
项目背景 |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发展工程、治理工程,是城市更新重要的目标任务,是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的重要举措,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41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采取拆违改建、整治提升等多种方式,积极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完善公共卫生、文化休闲等配套设施建设,增加运动、休憩、社交等公共活动空间。 |
项目内容 |
改造20个老旧小区,包括雨污分流、道路硬化、水电天然气、房屋主体止漏、外墙面、楼道、拆违、绿化、路灯、强弱电入地等基础类、部分完善类改造项目。 |
实施主体 (责任单位) |
市住建局 |
配合单位 |
新堤街道 |
投资额 |
项目投资2800万元。 |
其他 |
计划2024年1月开工,2024年12月竣工。 |
洪湖市2024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表
编号:09
项目名称 |
洪湖中心35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 |
项目背景 |
规划的中心35千伏变电站位于洪湖市大沙湖管理区三场附近,目前该区域附近2座35千伏变电站(大沙变、燕窝变)均出现重载现象,加之用户新报装容量4兆瓦,现有变电站已经无法满足新增负荷需求,所以新建35千伏中心变电站十分必要。 |
项目内容 |
新增35千伏主变2×10兆伏安,新建35千伏线路3回,总长度17.06千米。 |
实施主体 (责任单位) |
国网洪湖市供电公司 |
配合单位 |
大沙湖管理区、燕窝镇、新滩镇 |
投资额 |
项目投资4180万元。 |
其他 |
计划2024年1月开工,2024年12月竣工。 |
洪湖市2024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表
编号:10
项目名称 |
洪湖市智慧养老信息平台项目 |
项目背景 |
洪湖市户籍人口89.98万人、常住人口68.75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人20.9万人,占户籍人口的23.24%,占常住人口的30.4%;80岁以上老人2.6万人,占户籍人口的2.9%,占常住人口的3.8%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重,高龄老人占比不断增加,老人因年龄、性别、健康状况及经济能力等不同呈现出多样化的个性养老需求。如何运用信息技术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水平及效率,搭建高效的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有效衔接,提高广大老年人生活质量,已成为推动我市养老服务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
项目内容 |
在市民政局或适宜位置建设总平台,预设平台运营坐席服务2-3套,坐席班次8 小时值班,365 天正常运营。养老服务热线、网站、APP 及微信多渠道应答老人的需求和管理。引入第三方的专业化运营,以信息化、智能化平台为基础,以建立“老年人基础信息数据库和居家养老服务数据库”为支撑,充分发挥养老服务综合体和村(社区)老年人日间互助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作用,通过优化线上服务模式、拓展线下服务内容,实现全市养老服务对象和养老服务资源信息动态化管理,推进洪湖市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 |
实施主体 (责任单位) |
市民政局 |
配合单位 |
市财政局 |
投资额 |
项目投资200万元。 |
其他 |
计划2024年1月开工,2024年12月竣工。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何刚、陈再雄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3年12月24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根据中共洪湖市委组织部(洪组干〔2023〕492号)文件和何刚、陈再雄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
接受何刚辞去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接受陈再雄辞去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接受何刚、陈再雄辞去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后,报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颜学龙辞去荆州市第六届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3年12月24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和颜学龙的辞职请求,决定接受颜学龙辞去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送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钟华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3年12月24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根据钟华同志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
接受钟华同志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
接受钟华同志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后,报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吴长红等同志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
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12月24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调整洪湖市第九届人大代表的通知》(洪组干〔2023〕466号)文件精神和吴长红、王诗双、崔巍、赵斌、卢茂林、刘昊、王志刚、袁成新等同志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吴长红、王诗双、崔巍、赵斌、卢茂林、刘昊、王志刚、袁成新等同志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卢茂林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后,其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自动终止。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12月24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陈超的洪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
郭金高的洪湖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罗宵、马浩、余成为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赵斌为洪湖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郭金高为洪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卢茂林为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任命:
张军、杨文、王代强、刘慧敏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接受颜学龙辞去荆州市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颜学龙请求辞去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书面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相关规定,特提请接受颜学龙辞去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3年12月24日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名推荐彭伟等同志为荆州市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洪湖市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提名推荐彭伟、周国光、张志远等同志为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
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3年12月24日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关于接受钟华同志辞职请求的议案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变动,根据钟华同志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提请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进行表决,接受钟华同志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3年12月24日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关于接受吴长红等同志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
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调整洪湖市第九届人大代表的通知》(洪组干〔2023〕466号)文件和吴长红、王诗双、崔巍、赵斌、卢茂林、刘昊、王志刚、袁成新等同志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提请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进行表决,接受吴长红、王诗双、崔巍、赵斌、卢茂林、刘昊、王志刚、袁成新等同志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卢茂林同志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后,其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自动终止。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3年12月24日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何刚、陈再雄同志辞去
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何刚、陈再雄同志申请辞去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市长:林继军
2023年12月21日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任命罗宵、马浩、余成等同志
职务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现提请任命以下同志职务:
罗宵同志任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马浩同志任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余成同志任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请予审议。
市长:林继军
2023年12月21日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任免赵斌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现提请任免以下同志职务:
赵斌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卢茂林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郭金高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免去郭金高同志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超同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
请予审议。
市长:林继军
2023年12月21日
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张军等同志
法官职务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关于对法官职务任免的规定,经本院党组研究,决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对本院张军等同志的职务进行任免。具体意见如下:
任 命:
张军同志为洪湖市人民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杨文同志为洪湖市人民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代强同志为洪湖市人民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慧敏同志为洪湖市人民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请予审议。
院长:郭鹏
2023年12月24日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举行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2月24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经市委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决定:2024年1月4日召开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如遇特殊情况,大会召开时间需调整,市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议程(草案)
(2023年12月24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1.听取和审议洪湖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洪湖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洪湖市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市级预算;
4.听取和审议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洪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听取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4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的报告,对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投票表决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8.听取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9.选举事项;
10.通过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11.其他。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日 程(草案)
(2023年12月24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1月2日(星期二)
代表报到
时 间:1月2日下午3:00—5:30
地 点:洪湖国际大酒店
1月3日(星期三)
代表视察
时 间:1月3日上午8:30
出发地点:洪湖国际大酒店门前集中乘车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
召集人会议
时 间:1月3日下午2:3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105会议室
参加人员:大会筹备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市委组织部部长,乡镇区街道主要负责人
会议内容:
1.乡镇区街道主要负责人报告代表到会情况;
2.提出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并作说明;
3.通报大会议程(草案)和大会日程(草案);
4.通报各代表团正副团长名单(草案)并作说明;
5.提出大会各项决议、决定表决方式的决定(草案);
6.提出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7.通报大会临时党委以及各代表团临时党支部成员名单;
8.提出纪律要求及会议注意事项。
警示教育
时 间:1月3日下午,召集人会议结束后(约3:0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
内 容: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
预备会议
时 间:1月3日下午,警示教育结束后(约4:0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
会议内容:
1.表决关于各项决议、决定表决方式的决定(草案);
2.表决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3.表决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名单(草案);
4.表决大会议程(草案);
5.表决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两会”党员大会
时 间:1月3日下午,预备会议结束后(约4:3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的中共党员
会议内容:
1.宣读市委关于成立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临时党委的通知和关于成立政协市九届三次会议临时党委的通知;
2.市委书记魏朝东讲话。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时 间:1月3日下午,“两会”党员大会结束后(约5:0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106会议室
参加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大会副秘书长人选
会议内容:
1.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大会副秘书长;
2.表决大会日程(草案);
3.表决代表联名提出选举候选人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
4.表决代表提出议案、质询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
5.表决选举办法(草案),提请代表审议;
6.表决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通过办法(草案),提请代表审议;
7.表决市委提名选举候选人名单(草案),提请代表酝酿、讨论;
8.表决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草案),提请代表审议;
9.表决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草案),提请代表审议;
10.表决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投票表决办法(草案),提请代表审议。
1月4日(星期四)
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会)
时 间:1月4日上午9:0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列席人员
会议内容:
听取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下午2:30 分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预算报告、选举办法(草案)、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通过办法(草案)、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草案)、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投票表决办法(草案)。讨论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市委提名选举候选人名单(草案)、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草案)。代表联名推荐选举候选人。
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时 间:1月4日晚上7:30
地 点:洪湖国际大酒店三楼一号会议室
参加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大会副秘书长
会议内容:
1.听取各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预算报告的情况汇报;
2.听取各代表团审议选举办法(草案)的情况汇报,表决选举办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3.听取各代表团审议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通过办法(草案)的情况汇报,表决人选通过办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4.听取各代表团酝酿市委提名选举候选人名单(草案)和代表联名推荐选举候选人的情况汇报。表决正式选举候选人名单(草案),提请代表酝酿、讨论;
5.听取各代表团审议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草案)和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投票表决办法(草案)的情况汇报,表决以上两个办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6.听取各代表团讨论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情况汇报,表决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提请各代表团分团投票表决;
7.表决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和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的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1月5日(星期五)
第二次全体会议
时 间:1月5日上午9:0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列席人员
会议内容:
1.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听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听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表决选举办法(草案);
5.表决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通过办法(草案);
6.表决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草案);
7.表决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投票表决办法(草案);
8.表决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和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的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
下午2:30分团对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投票表决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封存满意测评票和表决票,送大会议案组,由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和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的总监票人、监票人监督计票。
分团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草案),政府、计划、财政预算、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酝酿、讨论正式选举候选人名单(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会议
时 间:1月5日下午3:00
地 点:洪湖国际大酒店三楼二号会议室
参加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志雄、财政经济委员会全体成员、部分人大代表
会议内容: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作进一步审查,讨论通过关于计划、预算的审查结果报告。
代表议案处理协调工作会议
时 间:1月5日下午3:00
地 点:洪湖国际大酒店三楼接待室
参加人员:议案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
会议内容:讨论大会议案审查报告。
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时 间:1月5日晚上7:30
地 点:洪湖国际大酒店三楼一号会议室
参加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大会副秘书长、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和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的总监票人
会议内容:
1.听取各代表团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情况汇报;
2.听取各代表团酝酿讨论正式选举候选人情况汇报,表决正式选举候选人名单(草案),提请大会选举;
3.听取各代表团审议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草案)的情况汇报。表决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4.表决选举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5.听取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和投票表决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结果报告;
6.表决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计划、预算的审查报告(草案);
7.表决大会议案审查报告(草案);
8.表决政府、计划、财政预算、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1月6日(星期六)
第三次全体会议
时 间:1月6日上午8:3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
会议内容:
1.宣布选举注意事项;
2.表决选举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
3.大会选举。
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时 间:1月6日上午,计票工作完成后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106会议室
参会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大会副秘书长、选举总监票人
会议内容:
听取选举结果的报告。
闭幕会
时 间:1月6日上午,主席团第四次会议结束后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列席人员
会议内容:
1.宣布选举结果;
2.表决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草案);
3.宪法宣誓;
4.宣布对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满意度测评和投票表决市政府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的结果;
5.表决关于政府、计划、财政预算、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6.表彰2023年度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优秀代表建议、人大工作先进单位及优秀人大代表;
7.市委书记魏朝东致闭幕词。
日程如需临时调整,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2023年12月24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主席团成员名单(共47人,按姓名笔画为序)
万相华 |
马 浩 |
王亚国 |
代双兵 |
代海桃 |
乐观晖 |
吕洪波 |
刘 民 |
刘仁学 |
刘同民 |
李 伟 |
李少华 |
李汉清 |
李克贵 |
杨 君(女) |
杨志雄 |
肖云毅 |
何 刚 |
何 蓉(女) |
张郭洪 |
张群安(女) |
陈 祥 |
陈 雷 |
陈汉明 |
范 军 |
林继军 |
易重兵 |
罗 宵 |
周国光 |
周智虎 |
定明嵩(回族) |
胡纯玉(女) |
贾宗昆 |
倪 洪 |
郭 莉(女) |
盛磊夫 |
彭 正 |
彭 伟 |
彭端阳 |
董本福 |
韩志涛 |
曾德高 |
谢 伟 |
路 顺(女) |
廖丽君(女) |
潘中良 |
魏朝东 |
二、秘书长:陈 祥
关于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
一、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成员拟由47人组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人员:
1.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的中共洪湖市委常委(10人);
2.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1人);
3.拟提名的政协洪湖市九届委员会主席人选(1人);
4.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6人);
5.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及各工作委员会主任(8人);
6.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各代表团团长(21人)。
二、本次大会的秘书长,建议由陈祥担任。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列席人员名单
(共85+277=362人)
(2023年12月24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不是本届市人大代表的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和市人武部领导(15人)
李林海 |
(戴家场代表团) |
郭伟威 |
(峰口代表团) |
余成 |
(乌林代表团) |
万凯 |
(黄家口代表团) |
黄涛 |
(曹市代表团) |
罗国光 |
(燕窝代表团) |
胡小菊(女) |
(洪湖开发区代表团) |
陈峰 |
(滨湖代表团) |
熊瑛(女) |
(龙口代表团) |
白振华 |
(府场代表团) |
陈再雄 |
(新堤代表团) |
张春辉 |
(老湾代表团) |
王新喜 |
(戴家场代表团) |
陈 涛 |
(沙口代表团) |
王诗双 |
(新滩代表团) |
二、不是本届市人大代表、未退休的正副县级领导干部(按姓名笔画为序,4人,政协委员不重复计数)
万永华 |
(万全代表团) |
王志芳(女) |
政协委员 |
李治平 |
(乌林代表团) |
吴华清 |
(新堤代表团) |
夏大铭 |
(戴家场代表团) |
三、离退休老同志代表(曾任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正职领导,按姓名笔画为序,9人,单独组团)
方德钧 |
龙凤英(女) |
朱兴斌 |
刘时耕 |
何国侃 |
邹贤林 |
罗贵舫 |
周环清(女) |
戴刚年 |
四、不是本届市人大代表的市委部分工作部门、议事机构、法检和市政府机构工作部门及部分垂管部门的负责人(57人,本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重复计数)
市委办公室 |
朱同洋 |
(新滩代表团) |
市人大办公室 |
刘仁学 |
(曹市代表团)(人大代表) |
市政府办公室 |
代红兵 |
(燕窝代表团)(人大代表) |
市政协办公室 |
刘世军 |
政协委员 |
市纪委 |
贾卫兵 |
(府场代表团) |
市委组织部 |
单兴栋 |
(老湾代表团) |
市委宣传部 |
张家洪 |
(沙口代表团) |
市委统战部 |
金鹏来 |
(瞿家湾代表团) |
市委政法委 |
陈畅联 |
(汊河代表团) |
市委政研室 |
王 和 |
(新滩代表团) |
市委编办 |
李华学 |
(螺山代表团) |
市委巡察办 |
刘 毅 |
(老湾代表团) |
市信访局 |
王郁清 |
政协委员 |
市老干部局 |
曾祥忠(女) |
(老湾代表团) |
市总工会 |
廖 亮(女) |
(黄家口代表团) |
团市委 |
龚 岩 |
(老湾代表团) |
市妇联 |
孙燕(女) |
政协委员 |
市工商联 |
李宗波 |
(府场代表团) |
市文联 |
杨长城 |
(瞿家湾代表团) |
市侨联 |
谢 琼(女) |
(小港代表团) |
市科协 |
白安妮(女) |
(峰口代表团)(人大代表) |
市残联 |
刘道环 |
(瞿家湾代表团) |
市红十字会 |
杜 丹(女) |
(小港代表团) |
市法院 |
肖恒增 |
(滨湖代表团) |
市检察院 |
周 珣(女) |
(洪湖开发区代表团) |
市发改局 |
金华斌 |
(万全代表团)(人大代表) |
市教育局 |
刘会堂 |
(曹市代表团) |
市科技经信局 |
万山红 |
(府场代表团) |
市民宗局 |
范发成 |
(小港代表团) |
市公安局 |
刘彦群 |
(大同代表团) |
市民政局 |
张仁喜 |
(洪湖开发区代表团) |
市司法局 |
胡晓林 |
(大沙代表团) |
市财政局 |
张三友 |
(峰口代表团)(人大代表) |
市人社局 |
卢茂林 |
(小港代表团)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郭金高 |
(新滩代表团) |
市住建局 |
王 成 |
(滨湖代表团) |
市城管执法局 |
叶立雄 |
(小港代表团) |
市交通运输局 |
赵 斌 |
(滨湖代表团) |
市水利湖泊局 |
朱正武 |
(龙口代表团) |
市农业农村局 |
李贤琼(女) |
(戴家场代表团) |
市商务局 |
黄纯刚 |
(乌林代表团) |
市文旅局 |
崔 巍 |
(瞿家湾代表团) |
市卫生健康局 |
平 旭 |
(大沙代表团) |
市退役军人局 |
黄华武 |
(大沙代表团) |
市应急局 |
朱洪波 |
(大同代表团) |
市审计局 |
杜 勇 |
(老湾代表团) |
市市场监管局 |
石光辉 |
(大同代表团) |
市统计局 |
刘 昊 |
(洪湖开发区代表团) |
市医保局 |
陈怀标 |
(沙口代表团) |
市乡村振兴局 |
杨凯 |
(燕窝代表团) |
市政务数据局 |
吕 健 |
(瞿家湾代表团) |
市委党校 |
刘忠云 |
政协委员 |
市档案馆 |
李立洪 |
(小港代表团) |
市融媒体中心 |
黄丽霞 |
(滨湖代表团)(人大代表) |
市机关事务中心 |
李国树 |
(汊河代表团)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周立剑 |
(沙口代表团) |
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
郑茂坤 |
(洪湖开发区代表团) |
市公积金中心 |
王洛星 |
(小港代表团) |
市招商中心 |
刘 洋 |
(戴家场代表团) |
市供销社 |
苏立华 |
(瞿家湾代表团) |
市弘瑞公司 |
吴 伟 |
政协委员 |
荆州生态环境局洪湖市分局 |
吴必灿 |
(螺山代表团) |
市供电公司 |
关卫红 |
(洪湖开发区代表团) |
长江河道局洪湖分局 |
欧治华 |
(黄家口代表团) |
省汉江局洪湖东荆河管理分局 |
陈永红 |
政协委员 |
洪工局 |
颜学联 |
(黄家口代表团) |
市税务局 |
吴 涛 |
(万全代表团) |
银监办 |
熊 笛 |
(府场代表团) |
洪旅投 |
田科伟 |
(瞿家湾代表团) |
五、全体政协委员(277人,名单略)
关于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列席人员名单的说明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主要是下列对象:
(一)不是本届市人大代表的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和市人武部领导(15人);
(二)不是本届市人大代表、未退休的正副县级领导干部(4人);
(三)离退休老同志代表(曾任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正职领导,9人);
(四)不是本届市人大代表,市委部分工作部门、议事机构、法检和市政府机构工作部门及部分垂管部门的负责人(57人);
(五)全体政协委员(277人)。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表彰2023年度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
优秀代表建议、人大工作先进单位、
优秀人大代表的决定
(2023年12月24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人大代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许多对改进我市政府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方面好的建议;在办理落实2023年代表建议中,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涌现出了一批办理代表建议的先进单位;在2023年“聚力共同缔造·代表行动”中,各级人大机构认真组织,人大代表积极示范、广泛参与,展现了人大代表的良好风貌,为推动洪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鼓励先进、促进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黄家口镇等7个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关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等6件优秀建议、曹市镇等7个人大工作先进单位、赵聪等12名优秀人大代表予以通报表彰。
市人大常委会希望受表彰的优秀建议提出人以及全体人大代表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行使代表职权,积极参加代表活动,密切联系选民,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更多更好有利于推进洪湖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民生问题解决的建议。要求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有关单位向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先进单位学习,深刻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内涵,增强民主法治观念,尊重人大代表权利,依法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切实落实代表建议,为推动洪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智慧力量,以实际行动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献礼!
附: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优秀代表建议、人大工作先进单位、优秀人大代表名单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2023年12月24日
附:
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
黄家口镇 峰口镇 市水利和湖泊局 市教育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供电公司
优秀建议(含闭会期间代表行动建议)
游春波 |
关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44号) |
赵 聪 |
关于支持电商产业发展的建议(闭会) |
唐红云 白大建 周圣义 |
关于加快洪湖莲产业发展的建议(31号) |
杨从波 肖登华 |
关于对内荆河进行综合治理的建议(40号) |
刘望林 |
关于整治乡村“弱电线路”乱搭乱牵现象的建议 (7号) |
成敢金 毛晨霞 |
关于对部分国省干道交通安全隐患进行综合整治的建议(2号) |
人大工作先进单位
曹市镇 乌林镇 汊河镇 大同湖管理区
新滩镇 大沙湖管理区 瞿家湾镇
优秀人大代表
赵 聪(万全代表团)肖华兵(小港代表团)
张 伟(瞿家湾代表团)刘 勇(汊河代表团)
谭 敏(峰口代表团)杨明海(新堤代表团)
尹小青(新堤代表团)廖 飞(大同代表团)
张 苗(乌林代表团)李 萍(大沙代表团)
谢 艳(新滩代表团)黄 伟(万全代表团)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讨论稿)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3年工作回顾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刚刚过去的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洪湖“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的破题起势之年。一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下基层”实践活动和“聚力共同缔造·代表行动”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顺利完成了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推动洪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市人大常委会自觉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狠抓理论武装,强化政治建设。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首个议题”制度,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传达中央、省委、荆州市委、洪湖市委文件和会议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坚持人大常委会党组集中学,党组成员带头学,机关干部全员学,认真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教育读书班活动、交流研讨活动、“周四集中学习”,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思想上、行动上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党的领导,落实政治责任。始终坚持市委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面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及时把市委的决策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全年向市委报告全面工作2次,请示报告重要事项12项。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围绕事关洪湖发展大局的重要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10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任后宪法宣誓制度,全年共依法任免副市长8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1名、人民陪审员49名。
加强党的建设,筑牢政治基础。自觉加强人大党组自身建设,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按规定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重要议题、重要事项和重大活动。加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自觉接受纪律监督,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扎实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巩固人大系统良好政治生态。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人大机关党支部和老干支部规范化建设,人大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
二、依法履行人大职权,彰显根本政治制度优势
依法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的神圣权力,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综合运用监督权和决定权,促进市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全年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3个,开展专题询问2次、执法检查3次、专题调研和工作视察21次。
围绕推动经济发展加强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全市工业经济发展情况等报告。组织开展全市工业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PPP项目建设情况等调研,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洪湖市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反馈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开展2024年财政预算编制情况审查,完善预算联网监督,线上线下结合,实现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动态监督。听取和审议关于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持续跟踪监督,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洪湖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2023年度市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2023年度洪湖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促进政府科学化、制度化管理国有资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执法检查,推动国家农业产业政策落实,助力我市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
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监督。紧扣省委、荆州市委、洪湖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聚焦洪湖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的战略目标,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洪湖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推动历次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督促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贯彻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要求,听取和审议《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洪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议案》和《关于洪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并形成决议。配合荆州市人大开展《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推动洪湖湿地保护工作不断改进。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情况视察,助力保护渔业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维护重点水域生态平衡。
围绕重要民生领域加强监督。扎实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对市乡两级人大代表票决产生的78件民生实事开展监督,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学前教育发展、义务教育质量提升、校园安全保障等专题调研,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安全优质发展、教育质量逐步提升、教育系统平安稳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报告,推动我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开展市人民医院三级甲等医院创建、基层医院特色专科建设专题视察,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开展日间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视察,推动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社会养老政策全面落实。听取市政府关于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推动就业创业政策落地。调研老湾回族乡中心学校、吕蒙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贯彻情况,开展贯彻落实国家、省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助推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
围绕法治洪湖建设加强监督。开展洪湖市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组织洪湖市“八五”普法工作中期验收,推动我市“八五”普法决议有效落实。听取市法院、市检察院半年工作报告,监督涉法涉诉信访件的办理,促进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按照省人大统一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市政府报送文件进行先审查后备案;全面清理我市人大常委会历年通过的决议、决定中涉及的规范性文件,并报送上级人大常委会备案。配合省人大监司委开展《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立法调研,参加《湖北省平安建设条例》意见征集座谈,提出修改意见,助推民主科学立法。
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监督。为切实增强人大监督的刚性和实效,全年开展了两次专题询问。聚焦粮食安全“国之大者”开展专题询问。深入开展全市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整治情况专题调研,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对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专题询问。市委书记魏朝东全程参加并对专题询问进行了现场点评和指导;市长林继军对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现场安排和交责。专题询问收到了良好监督效果,有力促进了耕地红线保护和粮食安全保障。聚焦物业管理规范提升开展专题询问。针对中心城区物业管理问题突出的情况,对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题询问,以“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树标杆”为目标,促进我市物业管理行业补齐发展短板、强化机制创新、不断规范提升,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紧扣市委工作大局,积极参与和服务中心工作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大工作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市人大常委会聚焦市委决策部署,聚焦洪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主动参与和服务市委中心工作。
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先后参加了北京洪湖商会、广东洪湖商会招商推介活动,接待深圳湖北商会、重庆荆州商会、北京洪湖商会等来洪考察,利用商会活动推介洪湖,提升洪湖影响力。参与筹备组织洪湖融入武汉都市圈暨“武汉企业家走进洪湖”招商推介活动,邀请武汉市115家企业来洪参加活动,现场签约项目20个,有效推动洪湖承接武汉产业转移,加快融入武汉都市圈。赴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经济发达地区开展招商引资;主动邀请并接待全国各地商会、行业协会、企业家来洪湖考察,努力促成湖北慧创天下、湖北卓大新材料、麦康制冷设备、臻科机械零部件、富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等15个项目签约落地。选派主任会议成员和人大机关干部到招商中心、新滩经合区、洪湖开发区驻点服务招商,为招商引资贡献人大力量。
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参与新滩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项目、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新滩化工园区整治项目建设,为新滩经合区高质量发展拓展平台。参与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协调督办,推动阳柴湖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愚公湖退渔还湿、铁牛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等项目建设,助力生态环境治理。推动洪湖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实施,提升民政服务保障能力。参与洪湖市第二人民医院等项目建设,提升城乡医疗服务水平。参与铁路和通用机场项目纳入规划、洪湖东分块蓄滞洪区安全工程、中储粮洪湖仓储项目、国家华中区域应急救援中心水上救援训练基地等项目建设,为推动事关洪湖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建设发挥了人大作用。
积极参与重点工作。主动领办民生实事,完成新滩经合区汉洪线路灯配套、新堤街道朝阳社区标准化改造、乌林镇农贸市场违章建筑拆除改造、大沙湖管理区东河社区居民点亮化、螺山镇复兴村新建居民生产出行道路、小港洋圻湖社区环境整治和路灯改造、大同湖管理区龙船河社区改造等民生实事,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深入包保乡镇开展食品安全、生产安全、预防溺水等安全巡查;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题视察,提出对策建议,并持续监督隐患整改。严格履行河湖长制工作责任,聚焦水安全、水环境安全等工作重点,持续监督洪湖水质改善提升,坚持巡查督导、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认真履行林长制责任,聚焦植绿护绿,积极巡林护林,打造绿色洪湖底色。开展国家园林城市迎复检视察,巩固提升城区园林绿化成果。开展城区弱电线路“蜘蛛网”整治,推进改善城市容貌。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开展信访维稳、风险防范化解、矛盾纠纷调处、信访积案化解、禁毒、反诈、反邪教、“一感一度一率一评价”等工作,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四、突出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让代表在履职为民中展现风采。
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组织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定期深入基层走访代表、联系群众,常态化安排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活动,不断扩大代表参加常委会工作和活动的广度和深度。全年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154人次,参加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393人次。不断优化调整代表小组,坚持以代表小组为单元进行履职管理,完善代表履职档案,激励和约束代表认真履职尽责。不断提升代表家站建设水平,全力保障基层人大开展工作。有计划安排和组织代表学习培训,全面提升人大代表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和参政议政水平。积极宣传代表履职典型和先进经验,讲好人大故事、传播代表声音。多篇报道被《中国人大》《湖北日报》、省人大网站、荆州人大网站宣传。荆州市人大召开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暨人大代表家站建设推进会上,洪湖市人大作为县市区唯一代表交流发言。
扎实开展共同缔造代表行动。按照省人大、荆州人大会议要求,我们积极谋划、全面部署、扎实开展“聚力共同缔造·代表行动”。市委书记魏朝东以人大代表身份参加“助力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题代表行动,与电商行业人大代表一起现场观摩,集中座谈交流,并围绕创新运营模式、培养电商人才、延伸产业链条等方面建言献策,活动引起了方方面面的重视和响应,为我市电商产业健康快速发展起到了很好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全市各乡镇区街道以代表小组为单元,以当好“五员”为目标,全面开展共同缔造·代表行动。提升政治站位,当好“宣传员”。峰口镇组织代表入户走访,把党的惠民政策、便民措施宣传到千家万户。府场镇、洪湖经济开发区组织代表深入企业宣传新发展理念,助推企业技术改造创新。新滩镇组织代表积极宣传平台资源、招商政策,成功引进签约多个项目。密切联系群众,当好“信息员”。燕窝镇组织代表与选民交流谈心,收集环保、水利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并推动办理。大同湖管理区组织代表宣传“五共”理念,打造共同缔造示范点。黄家口镇组织代表对共同缔造成效开展拉练测评,助推人居环境改善。积极率带引领,当好“勤务员”。螺山镇、瞿家湾镇、老湾乡发挥人大代表带头作用,带动群众出资出力、投工投劳,积极参与环境整治,共同缔造和美乡村。龙口镇组织代表开展长江禁捕退捕视察,助力《长江保护法》实施。服务经济发展,当好“协调员”。小港管理区组织代表联系走访在外乡贤,引荐他们回乡投资兴业。乌林镇、万全镇、戴家场镇、汊河镇组织代表助力农村电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大沙湖管理区代表开展“十问十帮”,为企业扩能转产做好服务。时刻关注民生,当好“监督员”。曹市镇组织代表参与票决制各环节,建言献策、监督落实。滨湖街道、新堤街道、沙口镇组织代表对学校医院食品安全、日常管理等工作开展视察,及时回应百姓对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的关切。我市人大“聚力共同缔造·代表行动”得到省人大、荆州人大的充分肯定,省《人大聚焦》、荆州电视台人大专栏分别宣传了洪湖的成效和经验。
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效。重源头,把好提出质量关。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从洪湖发展大局出发,共提出建议意见82件,这些意见涉及经济、文化、交通、水利、教育、医疗等方面,市人大常委会严格审核,确定有代表性的意见建议56件,确保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都有质量、有份量。重过程,把好跟踪督办关。对于收集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主任会议成员督办、市政府组成人员领办制度,市长林继军带头领办重点建议案,各位副市长都领办了分管领域的建议案,提高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效率。重结果,把好落地见效关。强化跟踪问效,督促承办单位办实建议,让代表和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组织人大代表专题视察调研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局、市住建局等承办单位建议办理进展情况,并组织代表对意见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提高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质量。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新时代人大工作水平
按照建设“四个机关”工作目标,市人大常委会全面加强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履职素养、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新时代人大工作水平。
加强政治建设,强基固本。以政治建设为引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精心组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牢牢把握总体要求,聚焦根本目标任务,认真开展理论学习,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狠抓问题检视整改,强化建章立制,推动主题教育不断走深走实。严格落实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组织生活等制度,聚焦党员队伍建设,抓好党员教育管理,激发党组织生机活力。今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老干支部被省委组织部授予全省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荣誉称号。
加强能力建设,补短扬长。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邀请市委党校等单位专家为机关干部开展主题教育宣讲、履职知识培训;组织机关干部外出学习培训,切实提升机关干部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引导人大干部积极投身招商引资、信访维稳、共同缔造、乡村振兴等工作;定期组织人大机关干部下沉社区,收集“民生实事清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挥好人大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作用,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让人大干部在一线锤炼党性、增长才干、提升本领。
加强作风建设,务实笃行。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纠正违规行为,并形成制度和长效机制。积极开展下基层实践活动,对基层反映的问题实行清单化收集,销号式解决。持续加强“清廉人大机关”建设,保持人大系统廉洁自律和风清气正。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工作,扎实开展相关问题整改。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教育激励人大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始终以燃烧、奔跑、沸腾的状态投入工作。坚持深入村(社区)、企业一线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基层真实情况和难点堵点问题,积极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并形成一批有份量的调研报告。
各位代表!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这些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和全市各级人大机构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市政协、社会各界、老领导以及全市人民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创新和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推动解决问题上还需要持续发力;在加强代表履职服务、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等方面还需要持续加强;在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方面还需要持续改进;在政治理论素养、工作水平能力上还需要持续提升。在今后的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目标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推进。
2024年工作建议
岁序更替,华章日新。各位代表!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全面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荆州市委六届七次全会、洪湖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聚焦市委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抢抓机遇、迎接挑战、依法履职,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突出根本性建设,讲忠诚,有信念。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人大的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全面抓好人大党的建设,以党建工作引领人大工作取得新成效。始终坚持市委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做到市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年度工作计划、重点监督议题、重要会议活动等事项及时提请市委研究,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全面推动落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开展洪湖市庆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活动,广泛宣传国家根本政治制度,讲好人大故事,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二是聚焦高质量发展,讲责任,有担当。锚定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推动四化同步发展、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强县工程、融入武汉都市圈、就地城镇化、共同缔造等重点工作,始终凝聚“三命共识”、坚持“四个优先”、接续打好“四大会战”,落实“优资兴业、聚人兴城、强产兴市”三大战略,主攻“全国知名淡水产品预制菜生产基地、武汉西南第一门户、红色生态文旅目的地、魅力水乡宜居城市”四大目标,加快推动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聚焦存量土地清理、工业经济提质增效、国有资产管理、财政预决算等加强经济工作监督。践行为民服务宗旨,依法履职行权,加强和改进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交通、教育、卫生、文旅、环保、社保、就业创业、物业管理等领域监督,推进工作落实落地。围绕“三农”工作开展视察调研,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充分运用听取和审议报告、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加强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是拓展制度化平台,讲民主,有载体。进一步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洪湖实践。完善人大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双联”制度,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坚持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创造代表为民代言、为民服务的环境和条件。有计划安排代表参加培训,着力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代表家站规范化建设,为代表履职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继续开展“聚力共同缔造·代表行动”,激发代表履职热情,汇聚代表智慧力量。加强代表建议的审核,引导代表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坚持和完善人大常委会领导督办、政府领导领办重点建议制度,建立代表建议台账,强化全过程监督落实,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满意度。
四是适应新时代要求,讲形象,有作为。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把人大机关建设成为自觉坚持党的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健全人大组织制度、议事制度,细化工作措施,规范履职行为,不断完善务实高效的运行机制。优化人大常委会和专工委室组成人员结构,建设政治坚定、本领过硬、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加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级人大代表、乡镇人大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工作水平和素质作风。认真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强政治生态研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营造人大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行至半山莫道远,船到中流更奋楫。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恪尽职守、求真务实、奋发有为,为加快推进洪湖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