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
(2024年1月3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1.听取和审议洪湖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洪湖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洪湖市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市级预算;
4.听取和审议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洪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听取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4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的报告,对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投票表决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8.听取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9.选举事项;
10.通过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11.其他。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日 程
(2024年1月3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1月2日(星期二)
代表报到
时 间:1月2日下午3:00—5:30
地 点:洪湖国际大酒店
1月3日(星期三)
代表视察
时 间:1月3日上午8:30
出发地点:洪湖国际大酒店门前集中乘车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
召集人会议
时 间:1月3日下午2:3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105会议室
参加人员:大会筹备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市委组织部部长,乡镇区街道主要负责人
会议内容:
1.乡镇区街道主要负责人报告代表到会情况;
2.提出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并作说明;
3.通报大会议程(草案)和大会日程(草案);
4.通报各代表团正副团长名单(草案)并作说明;
5.提出大会各项决议、决定表决方式的决定(草案);
6.提出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7.通报大会临时党委以及各代表团临时党支部成员名单;
8.提出纪律要求及会议注意事项。
警示教育
时 间:1月3日下午,召集人会议结束后(约3:0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
内 容: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
预备会议
时 间:1月3日下午,警示教育结束后(约4:0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
会议内容:
1.表决关于各项决议、决定表决方式的决定(草案);
2.表决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3.表决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名单(草案);
4.表决大会议程(草案);
5.表决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两会”党员大会
时 间:1月3日下午,预备会议结束后(约4:3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的中共党员
会议内容:
1.宣读市委关于成立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临时党委的通知和关于成立政协市九届三次会议临时党委的通知;
2.市委书记魏朝东讲话。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时 间:1月3日下午,“两会”党员大会结束后(约5:0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106会议室
参加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大会副秘书长人选
会议内容:
1.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大会副秘书长;
2.表决大会日程(草案);
3.表决代表联名提出选举候选人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
4.表决代表提出议案、质询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
5.表决选举办法(草案),提请代表审议;
6.表决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通过办法(草案),提请代表审议;
7.表决市委提名选举候选人名单(草案),提请代表酝酿、讨论;
8.表决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草案),提请代表审议;
9.表决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草案),提请代表审议;
10.表决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投票表决办法(草案),提请代表审议。
1月4日(星期四)
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会)
时 间:1月4日上午9:0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列席人员
会议内容:
听取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下午2:30 分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预算报告、选举办法(草案)、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通过办法(草案)、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草案)、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投票表决办法(草案)。讨论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市委提名选举候选人名单(草案)、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草案)。代表联名推荐选举候选人。
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时 间:1月4日晚上7:30
地 点:洪湖国际大酒店三楼一号会议室
参加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大会副秘书长
会议内容:
1.听取各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预算报告的情况汇报;
2.听取各代表团审议选举办法(草案)的情况汇报,表决选举办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3.听取各代表团审议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通过办法(草案)的情况汇报,表决人选通过办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4.听取各代表团酝酿市委提名选举候选人名单(草案)和代表联名推荐选举候选人的情况汇报。表决正式选举候选人名单(草案),提请代表酝酿、讨论;
5.听取各代表团审议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草案)和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投票表决办法(草案)的情况汇报,表决以上两个办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6.听取各代表团讨论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情况汇报,表决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提请各代表团分团投票表决;
7.表决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和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的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1月5日(星期五)
第二次全体会议
时 间:1月5日上午9:0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列席人员
会议内容:
1.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听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听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表决选举办法(草案);
5.表决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通过办法(草案);
6.表决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草案);
7.表决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投票表决办法(草案);
8.表决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和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的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
下午2:30分团对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投票表决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封存满意测评票和表决票,送大会议案组,由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和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的总监票人、监票人监督计票。
分团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草案),政府、计划、财政预算、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酝酿、讨论正式选举候选人名单(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会议
时 间:1月5日下午3:00
地 点:洪湖国际大酒店三楼二号会议室
参加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志雄、财政经济委员会全体成员、部分人大代表
会议内容: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作进一步审查,讨论通过关于计划、预算的审查结果报告。
代表议案处理协调工作会议
时 间:1月5日下午3:00
地 点:洪湖国际大酒店三楼接待室
参加人员:议案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
会议内容:讨论大会议案审查报告。
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时 间:1月5日晚上7:30
地 点:洪湖国际大酒店三楼一号会议室
参加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大会副秘书长、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和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的总监票人
会议内容:
1.听取各代表团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情况汇报;
2.听取各代表团酝酿讨论正式选举候选人情况汇报,表决正式选举候选人名单(草案),提请大会选举;
3.听取各代表团审议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草案)的情况汇报。表决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4.表决选举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5.听取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和投票表决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结果报告;
6.表决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计划、预算的审查报告(草案);
7.表决大会议案审查报告(草案);
8.表决政府、计划、财政预算、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1月6日(星期六)
第三次全体会议
时 间:1月6日上午8:3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
会议内容:
1.宣布选举注意事项;
2.表决选举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
3.大会选举。
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时 间:1月6日上午,计票工作完成后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106会议室
参会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大会副秘书长、选举总监票人
会议内容:
听取选举结果的报告。
闭幕会
时 间:1月6日上午,主席团第四次会议结束后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列席人员
会议内容:
1.宣布选举结果;
2.表决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草案);
3.宪法宣誓;
4.宣布对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满意度测评和投票表决市政府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的结果;
5.表决关于政府、计划、财政预算、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6.表彰2023年度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优秀代表建议、人大工作先进单位及优秀人大代表;
7.市委书记魏朝东致闭幕词。
日程如需临时调整,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洪湖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6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林继军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全面总结了2023年工作情况,客观分析了洪湖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短板,系统明确地提出了2024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符合上级要求、切合洪湖实际,是一个高举旗帜、求真务实、催人奋进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3年,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扎实推进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锚定“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使命任务,强化“三命共识”、聚力“四大会战”,大力实施“三大战略”,发展基础越来越坚实、发展动能越来越强劲、发展格局越来越优化、发展成果越来越普惠、自身建设越来越扎实,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稳中有进、进中有位的良好态势,交出了一份向难求成的答卷。
会议强调,2024年是迈向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市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荆州市委六届七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推进四化同步发展,实施“优资兴业、聚人兴城、强产兴市”三大战略,全力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巩固拓展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会议强调,做好2024年政府工作,要全力以赴推动新型工业化,更大力度抓招商扩增量、育产业优存量、抓创新求变量,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要全力以赴推动“三驾马车”协同发力,千方百计扩大有效投资、激发消费潜能、加大对外合作,加快形成投资消费相互促进、内外贸一体发展的良性经济循环;要全力以赴推动要素集聚,强化规划引领、补强基础设施、精细城市管理,加快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要全力以赴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建设宜居和美乡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夯实镇域经济底盘,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要全力以赴推动改革创新,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强社会事业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激发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要全力以赴推动流域综合治理,筑牢防洪保安屏障、持续改善提升水质、强化生态治理修复,确保以安全“底图”支撑发展“蓝图”;要全力以赴推动民生福祉改善,持之以恒兜牢民生底线、提升教育质量、保障生命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提高人民幸福生活品质。
会议号召,全市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满怀实干为民的初心、砥砺坚如磐石的信心、激扬接续奋斗的雄心,为洪湖加快“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而不懈奋斗!
政府工作报告
——2024年1月4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洪湖市人民政府市长林继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刚刚过去的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也是洪湖直面挑战、迎难而上的一年。一年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扎实推进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锚定“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使命任务,强化“三命共识”[1]、聚力“四大会战”[2],大力实施“三大战略”[3],在变局中逆势破局,在实干中克难攻坚,交出了一份向难求成的答卷。
预计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83亿元、增长7.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6.2亿元、增长3%;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9.4亿元、增长9.3%;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13亿元、增长6.8%;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40831元、24302元,分别增长6.0%、7.5%。呈现了稳中有进、进中有位的良好态势。
过去的一年,我们保持闯劲拼劲韧劲,以务实之为力求非常之效,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坚定不移抓产业、重培育,发展基础越来越坚实。
工业势头强劲。接续打好工业“突围战”,新型工业化见势成效。预计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66.3亿元、增长5.4%,其中淡水产品加工、装备制造、新材料三大主导产业分别完成产值54亿元、86亿元、88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85%。完成工业税收9.2亿元,其中税收过500万元企业新增15家、总数达32家,税收过千万元企业新增10家、总数达18家。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2家、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18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4家、“瞪羚企业”7家。华贵食品入选省上市后备企业“金种子”。力拓装备获评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新滩经合区化工园区成功通过全省第一批化工园区合格认定。在全省31个重点工业县“赛马制”综合评价中居三类县市第一方阵。
农业稳产增效。坚决守牢全市110.53万亩耕地和101.5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建成高标准农田7.25万亩,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44.2万亩以上,总产量达67.9万吨、增长5.2%,创五年新高。水产品总产量达44.1万吨、增长4.5%,其中螃蟹产量7.9万吨、位居全省第一,小龙虾产量14.8万吨、位居全省第二。新增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3家,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完成98.8亿元、增长11%。万全镇获评首批国家农业产业强镇。洪湖莲藕入选全国“快递服务现代农业金牌项目”。万农水产成为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汇裕禽类获批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成全省最大的“稻—再—油”轮作试验示范基地,华中农业大学首个再生稻县市专家工作站落户洪湖。
服务业繁荣发展。全力提振市场信心和活力,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76家,创历年新高。精心举办直播电商节、“共唱洪湖水同品洪湖味”等活动,话题浏览量超1500万,助推“洪湖味道”强势出圈。电商从业人数达1.4万人,实现网上零售额40.2亿元、增长20.7%。精准对接市场需求,进出口总额达11亿元、增长16.4%,石化装备制造企业“一带一路”首次自营出口。持续擦亮文旅品牌,湘鄂西苏区革命烈士陵园入选“全国妇女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夏日荷花休闲游”入选“2023年中国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精品线路。全年接待游客713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50.6亿元,分别增长29.6%、25.1%。
(二)坚定不移抓项目、优环境,发展动能越来越强劲。
有效投资持续发力。争资争项成效显著,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8.73亿元、国债资金8.98亿元、政府债券资金19.34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12.15亿元、增长34.4%。市场融资到位资金15.77亿元。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120个,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11个,合同引资额660亿元,项目招引数量、体量、质量全方位提升。坚持以项目建设之“进”支撑经济发展之“稳”,预计工业投资完成75.2亿元、增长39.4%,技改投资完成28.9亿元、增长39.7%。实施重大项目138个,闲庭科技、杰精精密等22个工业项目建成投产,长利玻璃二期迁建、瀚城智谷科技园等重大产业项目进展顺利。
科技创新持续突破。入选省第四批创新型县市建设名单,获评省级首批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示范县域。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4.7亿元、增长34.9%;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52亿元、增长15%,占GDP的13%;技术合同交易额增长144%;知识产权质押融资7100万元,位居荆州第一。荆州市级以上创新平台达27家,其中国家级创新平台1家、省级创新平台9家。湖北省洪湖莲藕产业技术研究院顺利获批。主城区和三大园区实现5G网络全覆盖,新增“上云”企业20家、总数达137家。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严格落实奋力打造全省营商环境新高地46项任务,新增减税降费2.7亿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8亿元。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全方位开展“局长走流程”和集中帮办代办活动,减跑动、减时限、减材料免提交比例分别达94.8%、95.1%、100%。大力开展先行先试创建,“一站式企业维权”“用地清单制”等11个事项通过省级先行区创建试点验收,“探索建立纳税人诉求快速响应服务有效供给机制”入选国家试点项目。稳步推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市新登记各类经营主体9825户,新增“四上”企业112家、创历史新高。
(三)坚定不移抓统筹、提品质,发展格局越来越优化。
城乡建设一体推进。坚持规划引领,高质量编制《洪湖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洪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优化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区。完成城乡基础设施投资32亿元。高标准改造84个老旧小区,惠及群众3203户。城区污水管网二期、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城市防洪排涝等21个补短板项目加快实施。全面落实综合性民生支持政策,奖补政策资格认定2968人。改造升级88.6公里城市主干道、54.8公里农村公路、158座公路危桥,打造200公里“四好农村路”。戴家场镇成功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乡镇。110千伏大兴变电站投产送电。小微企业220千伏安低压接电容量在全省率先试点。下内荆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沿江引水灌溉等项目加快建设,东部片区饮水安全提标工程完工受益。成功获评全国第六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
乡村振兴扎实推进。统筹安排2.95亿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比例达100%,年人均纯收入18899元、增长11.3%。选派驻村工作队71支、驻村干部412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任务村全覆盖。国家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区项目加快建设,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建成1个县级共配中心、7个镇级综合服务站、242个村级综合服务网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深入推进,瞿家湾镇成功创建美丽城镇省级示范镇,乌林镇获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下丰岸村入选中央红色美丽村庄试点村。
生态保护纵深推进。总投资16亿元的洪湖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快建设,总体形象进度达59%。因地制宜开展双电河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探索流域综合治理的路径更加清晰。制定实施《洪湖市洪湖水质改善提升三年攻坚行动方案》,聚焦农村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十大行动,完成449个入河排污口、150个入湖排污口整治、2356户厕改、2.18万亩养殖尾水治理。17个国省市控制断面水质优良率高于考核目标值。大力实施“五源共治”[4],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居荆州前列。新增绿化造林1.2万亩,老湾回族乡、小港管理区获评省级森林城镇。
(四)坚定不移抓民生、保稳定,发展成果越来越普惠。
基本保障坚实有力。全市各类民生支出47.1亿元、增长16.1%,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9%。8件人大代表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顺利完成。建成零工驿站3家、服务网点23个,城镇新增就业10970人。市镇村医保经办服务一体化体系建设、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全面完成。城区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养护大楼、新滩镇福利院等项目建成投用,完成325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模式改革入选省服务类救助典型案例。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兜牢兜实,累计发放低保、残疾、高龄、优抚等各类补助资金2.2亿元。
公共服务不断完善。教育事业稳步发展,新增学位2650个。戴家场、龙口等乡镇中心幼儿园、实验小学改扩建项目建成投用;老湾回族乡中心学校教联体建设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洪湖一中2023年高考综合评价居荆州第二。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新增医疗床位629张、总数达4405张;人民医院肿瘤综合治疗中心、慢性病管理中心综合楼、中医院门急诊大楼加快建设;成功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文体事业蓬勃发展,花鼓戏《利剑出鞘》获首届楚文化节最高奖,群众艺术馆、城市书房等项目稳步推进;成功承办第25届中国大学生篮球一级联赛附加赛,洪湖健儿在荆州市第六届运动会上摘得59枚金牌。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稳居荆州前三。
社会大局平安稳定。扎实开展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宣传发动、企业自查自改、部门精准执法、总结提高四个阶段有效落实。工贸领域有限空间整治“四到位”[5]经验在全国推广。严格落实防溺水“一清单四方案”,实现全水域包责到人、全覆盖宣传教育、全时段巡逻巡查。国家华中区域应急救援中心水上救援训练基地项目加快建设。管好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一楼一策”化解房地产风险。深入推进“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589个。吴王庙村“五心”调解典型案例入选全国司法行政案例库。深入开展公安改革,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强力推进清剿毒品专项行动,全市呈现发案数下降、破案率上升的良好态势。
(五)坚定不移抓落实、强担当,自身建设越来越扎实。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以“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具体实践,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化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深入推进“八五”普法。修订完善《洪湖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6件、政协委员提案65件,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连续3年降低公用经费标准,集中财力兜牢“三保”,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居全省县级前20名。加强对重要领域、重点资金和重大项目的审计监督,节约政府投资1.7亿元。政府系统高效落实、团结和谐、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持续巩固。
此外,统计、国调、税务、民宗、烟草、气象、保密、供销、石油、邮政、消防救援、国防建设、人民武装、公共检测、档案史志等工作取得了新成绩。青年、妇女、儿童、老干、慈善、工会、残疾人、红十字、公积金、融媒体、科学技术、工商联合、文化艺术等事业取得了新进步。
各位代表,惟其艰难,方显勇毅;惟其磨砺,始得玉成。过去一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上下一心、团结奋进、苦干实干,把不可能变为了可能,在拼搏中夯实了基础,在前进中积蓄了后劲,在收获中期待着未来!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积极投身洪湖经济社会发展的广大干部群众,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团体,向驻地官兵、政法干警和垂管单位,向所有关心支持洪湖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当前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挑战:经济总量不大,重大项目支撑不足,发展后劲仍需增强;生态环境保护还有不少短板,洪湖水质改善提升仍需发力;民生投入不够,与群众期待仍有差距,一些问题正在加快解决但也还有一个过程;少数干部视野还不够开阔,思想、理念、作风还有待进一步转变,等等。为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建议
2024年是迈向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我们将着眼全局、顺应大势,在全力抢抓战略新机遇中坚定发展方向,强信心、再发力,以识变之智、应变之方、求变之勇推动洪湖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突破。
2024年政府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荆州市委六届七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推进四化同步发展,实施“优资兴业、聚人兴城、强产兴市”三大战略,全力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巩固拓展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奋力开创“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新局面。
2024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力争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力争1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力争1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力争11%,进出口总额增长10%、力争1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6%、力争8.5%,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单位GDP能耗完成省下达的任务。
围绕上述目标,新的一年,我们将坚决按照市委决策部署,持续夯实“稳”的基础,保持“进”的态势,积蓄“强”的动能,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以赴推动新型工业化,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更大力度抓招商、扩增量。围绕“1+2+1”主导产业体系,调整产业招商指挥部,紧盯目标企业、聚集区域,强化大员招商,深入开展产业链招商、驻点招商、以商招商、回归招商,支持新滩经合区、洪湖经济开发区开展自主招商,探索中介招商、基金招商,持续开展项目集中签约和宣传推介活动。坚持“以亩产论英雄”,严把产业政策关、投资强度关、安全环保关,不断提升项目“含新量、含绿量、含金量”。构建“信息收集—信息研判—考察洽谈—评审论证—项目签约—服务落地”全过程工作闭环,切实提高签约落地率、投资转化率。确保全年新引进亿元以上项目120个,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12个,合同引资额680亿元。
更大力度育产业、优存量。突出龙头带动,持续推动主导产业规模化、集聚化发展,靠前服务40个预增产值过2000万元、12个预增产值过亿元增长点、19个税收过千万元重点企业,力争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08亿元、增长15%,其中淡水产品加工、装备制造、新材料三大主导产业产值分别完成60亿元、95亿元、100亿元。扎实开展“十问十帮”温暖行动,主动帮助企业跑市场、稳经营、增效益,力争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5家。大力实施“数智赋能”行动,实施技改项目20个以上、完成投资35亿元。常态化开展政银企活动,力争新增信贷投放45亿元。严格节约集约用地,深入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土地、低效项目、“僵尸企业”专项治理行动,力争盘活10个亿元以上存量项目。
更大力度抓创新、求变量。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深入创建省级创新型县市,鼓励企业主动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在产业链中占据更高位置。加快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创‘新物种’企业—领军科技企业”梯次培育链,力争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8家以上。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力争完成技术合同交易额28亿元。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科技创新联合体等创新平台5个以上。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上云”企业20家、省级“两化融合”[6]企业2家、接入工业互联网二级节点企业40家、5G全连接工厂1家,增强发展新动能。
(二)全力以赴推动“三驾马车”协同发力,加快形成投资消费相互促进、内外贸一体发展的良性经济循环。
千方百计扩大有效投资。重点围绕“五个重大”[7]、洪湖水质改善提升、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紧盯中省预算内资金、国债资金、专项债券资金,滚动谋划、推进、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坚持“四问”[8]原则,做实项目绩效综合评价“三库”,加强项目全周期精细化管理。聚焦“三率两量”[9],统筹做好年度投资201.4亿元、145个重大项目的建设调度,全力推进同泰化工、井力水产淡水鱼深加工等项目落地开工,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城西污水处理厂、水产科学城等项目建设,确保洪湖安井、旺丰辉食品、长利光伏制造等项目投产达效。
千方百计激发消费潜能。精心策划直播电商节、洪湖莲藕节等促销活动,巩固提升天远时代广场、购物公园、隆客多等重点商圈层次,打造“吃、住、行、游、购、娱”全链条服务,规范发展夜经济,推动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力争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5家、限额以上商贸业企业60家。开展“百村千播”培训计划,推介洪湖美食、美景、文化,催生多元商业模式。确保全年网上零售额达到48亿元、增长20%。全力争创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推动金湾湿地生态旅游区创建4A级景区,支持珂里村创建3A级景区、乌林村创建省级旅游名村。
千方百计加大对外合作。主动融入武汉都市圈、宜荆荆都市圈,全速推进武松高速洪湖段项目完工,扎实做好汉南至新滩第二通道、同城化轨道、“两港四中心”前期研究。充分发挥新滩经合区主战场、桥头堡作用,积极对接武汉经开区,深化专业人才挂职交流、研发成果转化等领域的合作。推动石化装备制造企业深度融入“中国·荆州石油石化装备制造基地”建设。引导石化装备企业借助广交会、进博会抱团出海,加强对农产品、纺织鞋服等领域出口企业的培育,力争外贸出口12.1亿元、增长10%。深化与韩国扶安郡、新西兰胡鲁努伊区友好交流。
(三)全力以赴推动要素集聚,加快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
强化规划引领。全力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地城镇化,加快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善城市教育、医疗、文体等专项规划编制,确保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更加合理。按照“两带三组团、两轴三中心”城市组团空间结构,集中资源、力量,加快推进老城片区城市更新,做活“一河两岸”,彰显城市文化、留住城市记忆。优化城东片区商业娱乐、教育文体布局,打造城市特色商业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加速职住平衡、产城融合步伐,切实增强中心城区“强心聚核”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力争主城区新增人口1万人。
补强基础设施。聚焦强功能、提品质,系统实施中心城区微更新微改造微利用专项行动。高标准改造70个老旧小区,合理布局一批生活服务综合体、社区连锁店和特色小店,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加大“口袋公园”建设投入,有序推进现有小游园功能升级。补齐电网短板,消除低电压台区。加快推进城市防洪排涝项目建设,健全城区水系与长江“预警预排”运行管理机制。下大力气解决城市“里子”问题,完成爱国路、五七沟、茅兴沟、丰收渠等片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雨污管网普查,加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确保高效运行。
精细城市管理。全面加强市容市貌、户外广告、道路交通、油烟污染和餐厨垃圾专项治理,营造整洁优美、安全有序、舒适宜居的城市环境。加快“一委一办一平台”融合建设,将“门前三包”“城管随手拍”纳入智慧城管平台,破解乱停乱放、占道经营、人车混行“顽疾”。完善垃圾分类推进机制和终端处理设施,积极开展城镇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强化网格管理,加强巡查监管,持续巩固拆违控违成果。坚持文明执法,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效能。推进“红色物业”试点工作,加快建设“五有”[10]小区,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确保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验收。
(四)全力以赴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促进农业高质高效。扎实开展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撂荒耕地清理整治,推动小田并大田,完成长江绿色生态廊道项目,改造提升7个优质粮食生产基地,建设高标准农田7.5万亩,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44.2万亩以上。示范推广绿色高效种养技术模式,确保水产品产量达到45万吨以上。全面深化与省农发集团合作。新增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荆州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家、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5家,力争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140亿元。擦亮农业品牌,构建完善的品牌标准体系,全力争创“洪湖莲藕”省级核心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建设宜居和美乡村。以“五清一改”[11]为抓手,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推进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和“五化”[12]利用,实施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建设农村公路示范路200公里,强化城乡公交运营管理,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有序引导能人回乡,支持发展智慧农业、休闲农业,建成一批集特色餐饮、旅游观光、研学实践为一体的“一村一品”示范带。大力倡导文明乡风、良好家风和淳朴民风,创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1个、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5个、美丽庭院示范户2000户。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大力发展电商等乡村富民产业,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继续扶持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完善农户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效益。扎实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加快盘活集体闲置“三资”,确保全市所有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做好革丹村省级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加大对脱贫、低收入群众的监测帮扶力度,加强风险预警、研判、处置,持续跟踪各类反馈问题整改,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夯实镇域经济底盘。突出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动“一镇一业”竞相发展,“多镇一业”抱团发展。通过盘活闲置资产、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着力培育和引进一批“四上”企业,不断壮大镇域经济规模。支持新滩、府场、曹市、万全、峰口、小港打造工业强镇;支持戴家场、螺山、沙口、汊河、龙口、黄家口、燕窝、大同湖、大沙湖打造农业大镇;支持滨湖、新堤打造商贸旺镇;支持瞿家湾、乌林、老湾打造文旅名镇。形成各乡镇优势互补、多点开花、全域发力的发展格局。
(五)全力以赴推动改革创新,加快激发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坚定不移推进深层次改革,着力破除机制性梗阻和体制性障碍,激励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持续推进洪湖城发集团市场化、实体化转型,加快薪酬制度、绩效考核等改革后半篇文章,拓展平台公司在湿地碳汇、屋顶光伏等方面的融资渠道,力争全年融资30亿元。稳步推进职称制度、供销合作社、农场改革。规范招投标交易行为,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
加强社会事业改革。持续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深入实施“市管校聘”管理改革,促进城乡教师有序双向交流,通过“强联弱”“大联小”,力争教联体建设达80%以上。全面推进县域医共体平台建设,发挥远程诊疗系统优势,实现市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降低群众就医成本。深入实施“才聚荆楚·凤鸣荆州·赢在洪湖”人才引进活动,力争新引进高层次人才100名。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以控制成本为核心,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巩固“四减四保”[13]工作成果。着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加快数化洪湖建设,不断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面落实90项先进典型经验复制推广,力争先行先试创建事项总量、质量实现新突破。持续完善知识产权全链条工作体系,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坚持依法、科学、为民普查,继续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六)全力以赴推动流域综合治理,确保以安全“底图”支撑发展“蓝图”。
筑牢防洪保安屏障。完善防洪排涝、供水灌溉体系,守牢水安全底线。启动新堤排水闸维修改造、沿湖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建设,强力推进四湖流域骨干河渠堤防加固、老闸泵站新建工程,加强堤防、泵站、涵闸隐患整治,完成后三峡长江取水设施改造工程。以流域为单元,精准开展生态调水,推进洪湖与长江、四湖水网“江湖连通”,增强区域防洪安全、调洪蓄洪能力。
持续改善提升水质。坚持流域上中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和江河湖协同治理,聚焦洪湖水质改善提升和新滩国考断面水质考核达标两大工作重点,科学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扎实推进双电河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清单化落实《洪湖市洪湖水质改善提升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完善三大工业园区污水收集管网及处理设施,加强流域重点涉水企业排污监管;高质量完成16831户厕改、8.48万亩养殖尾水治理、73个重要入湖口整治;全面提升1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和68个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水平,确保污水达标排放。推动流域水质持续向好。
强化生态治理修复。坚持“五源共治”,确保PM2.5平均浓度持续下降,空气优良天数比例持续上升。扎实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巩固退捕禁捕成果。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范,加快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修复,消除环境污染风险隐患,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全面落实林长制,完成造林绿化1万亩。优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布局,提升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测能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七)全力以赴推动民生福祉改善,加快提高人民幸福生活品质。
持之以恒兜实民生底线。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抓好退役军人、退捕渔民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城镇新增就业10000人以上。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打造“无欠薪城市”。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持续推动社保扩面提质,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6%以上,职工医保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居民医保报销比例达到67%以上,农村低收入人口和稳定脱贫人口医疗保障待遇政策落实率达到100%。严格落实低保和低收入群体救助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
持之以恒提升教育质量。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落实“双减”[14]政策,着力解决“择校热、大班额”问题,力求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深化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善与能力提升建设,确保燕窝镇、府场镇、黄家口镇中心学校综合楼,汊河镇、万全镇中心学校教师周转宿舍,洪湖经济开发区小学及幼儿园顺利完工并投入使用,加快城东九年一贯制学校、职教中心学生宿舍和实训楼建设,新增学位3350个。
持之以恒保障生命健康。完成人民医院肿瘤综合治疗中心、中医院门急诊大楼主体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支持人民医院创建三级乙等医院、妇幼保健医院创建二级甲等医院。新增床位700张,力争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达到7.5张。推动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打造中心城区15分钟“急救圈”、非中心城区30分钟“急救圈”。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农村福利院市级直管改革,完成“适老化”改造300户以上。新建老年大学,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机构,开展中高端养老服务。积极申办各类体育赛事,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持之以恒维护社会稳定。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持续深化燃气、消防、自建房、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底线。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全力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大财源培植力度,盘活国有“三资”,做好地方债务风险防控工作,兜牢“三保”底线。强化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监管,健全开源融资担保公司管理体系,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坚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积极稳妥化解问题楼盘风险,推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加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推动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最大限度把矛盾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好民兵预备役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文联、科协、侨联、残联、老促会等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推进民族宗教、对外交流、台湾事务工作,扎实做好老干、保密、气象、烟草、邮政、通信、石油等工作。
各位代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政府筛选出10件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提请大会审议票决8件。我们将狠抓落实,接受群众监督,让民生实事的办理件件都有新提高,一件更比一件实,让人民群众的生活年年都有新改善,一年更比一年好。
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各位代表,重任千钧惟担当,打铁必须自身硬。我们将努力建设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清正廉洁、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奋进新征程,开创新局面。
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用党的理论成果指导推动履职实践,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力落实市委决定,坚决维护市委权威。
依法行政优环境。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的第一准则,坚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高标准建设法治政府,把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融入政府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发展全过程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营造全民知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一心为民抓落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民之所望作为政之所向。牢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新增财力优先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向困难群体和薄弱环节倾斜,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畅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信箱等民意反映渠道,及时解决群众诉求。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光明磊落跟企业家打交道,以政府有为之举,助企业做大做强。坚决整治庸政、懒政、怠政,全力打通政策落实、决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让政府工作更有力度、更有速度、更有温度。
正风肃纪促廉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做到敬畏法纪、不碰红线。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聚焦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土地出让、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监管,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带头过紧日子,强化预算约束,严控一般性支出,以政府自身紧日子换取人民群众好日子。
各位代表,登高望远图新志,奋力争先正当时!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满怀实干为民的初心、砥砺坚如磐石的信心、激扬接续奋斗的雄心,为洪湖加快“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而不懈奋斗!
名词注释:
1.“三命共识”:以工业振兴崛起为使命,抓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像拼命,视营商环境为生命。
2.“四大会战”:工业突围战、招商阵地战、投资立体战、“双优化”攻坚战。
3.“三大战略”:优资兴业、聚人兴城、强产兴市。
4.“五源共治”:移动源、生活源、扬尘源、工业源、秸秆和垃圾焚烧共同治理。
5.“四到位”:责任到位、培训到位、操控到位、保障到位。
6.“两化融合”:信息化和工业化的高层次的深度结合,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7.“五个重大”:重大政策支持、重大项目布局、重大瓶颈破解、重大要素保障、重大改革创新。
8.“四问”:问据、问由、问源、问效。
9.“三率两量”:“三率”指开工率、纳统率、竣工率;“两量”指项目建设用电量、项目建设用水量。
10.“五有”:有组织、有阵地、有物业、有人员、有保障。
11.“五清一改”:“五清”指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清理废旧广告牌,清理无功能建筑;“一改”指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
12.“五化”: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
13.“四减四保”:“四减”指减跑动、减时限、减材料、减环节;“四保”指保供地、保供电、保供水、保供气。
14.“双减”: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洪湖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6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市发展和改革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洪湖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洪湖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洪湖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2024年1月4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发展和改革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洪湖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市人大九届三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之年,也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全力扩投资、稳增长、促发展的关键一年。全市上下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主线,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大力实施“优资兴业、聚人兴城、强产兴市”战略,全力打好“四大会战”,全市主要经济指标持续回稳向好,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经济大盘稳中加固,发展战略初见成效
经济运行总体平稳。2023年,预计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83亿元,同比增长7.8%。其中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分别实现增加值124.25亿元、103.52亿元和155.23亿元。产业结构由2022年同期的31.9:25.2:42.9调整为32.4:27.0:40.6。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6.2亿元,同比增长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9.4亿元,同比增长9.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13亿元,增长6.8%;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40831元、24302元,分别同比增长6%、7.5%。
流域治理有序推进。对标湖北、荆州规划纲要,统筹编制完成《洪湖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在湖北、荆州划定的一、二、三级流域底图单元基础上,科学划定5个四级流域片区、27个五级流域片区、66个子流域单元,形成了我市生态清洁小流域工作底图。结合我市实际,明确水安全、水环境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文物安全等五条底线,分区分类建立安全管控负面清单。并按照“五四三二一”的方法路径(五水共治、四大目标、三大战略、两大定位、一批试点),构建统揽洪湖发展的五年规划、三年行动和年度清单,推进规划落实见效。积极实施螺山双电河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总投资1.97亿元的13个项目正加速推进,明年上半年可完成先行先试。
“融圈”战略步伐加快。今年以来,全市在落实宜荆荆都市圈规划的同时,紧紧围绕奋力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战略定位,锚定“武汉西南第一门户”主攻目标,抢抓机遇、找准定位,深层次、全方位、全领域主动融入武汉都市圈,区域协同发展不断走深走实。举办融入武汉都市圈暨“武汉企业家走进洪湖”招商推介会活动,活动现场签约20个项目,总投资近70亿元。新滩经合区桥头堡引领发展的“裂变效应”不断放大,完成规上工业产值77亿元,同比增长11%。按照我市融入武汉都市圈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及年度工作任务清单,承接武汉产业转移、推进交通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等各方面取得丰硕成果,积极融入武汉都市圈建设的“洪湖路径”愈发清晰。
(二)产业创新蓄势聚能,发展动能更加强劲
现代农业卓有成效。围绕全国知名淡水产品预制菜基地,编制《洪湖市预制菜产业三年发展规划(2023—2025年)》,推动农产品加工向“即配、即食、即热、即烹”的预制菜加工转型,预计实现规上农产品加工产值98.8亿元,同比增长11%。建成湖北省最大的“稻-再-油”轮作试验示范基地,洪湖莲藕入选2023年全国“土特产”推荐名录、全国“2022年快递服务现代农业金牌项目”。获批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个、省现代农业科技特色基地1个。万全镇被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认定为首批国家农业产业强镇;万农水产被农业农村部认定为2023年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
工业经济稳中有进。持续打好工业“突围战”,工业经济呈现良好态势。预计全市176家规上工业企业实现产值266.3亿元、增长5.4%;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高于荆州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居荆州第4。三大工业园区完成工业总产值188亿元,占全市的70%,发挥了工业主战场支撑作用。“腰部企业”支撑增强,全市工业企业中18家企业税收过千万,较去年同期新增10家;32家企业税收超过500万元,较去年同期新增15家。高新技术企业队伍不断“扩军”,全年完成273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增长62.5%;净增高新技术企业22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83家。
第三产业逐步回升。出台推动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全年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8家;预计全市32家规上服务业企业实现营收7.23亿元,同比增长11.5%。电商经济加快发展,组织开展洪湖味道·膳待天下等直播电商活动。全年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40.2亿元,同比增长20.7%。文旅产业加快恢复,筹办了夜间灯光秀、节庆文化夜游、夜间文艺实景演出等活动,成功举办洪湖市第六届“社会体育指导员杯”乒乓球赛、洪湖市“体彩杯”太极拳(剑)等赛事。预计全年接待游客713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50.6亿元,同比增长29.6%、25.1%。
(三)投资消费持续拉动,内生潜力更加充足
项目建设持续发力。坚持以项目建设之“进”支撑经济发展之“稳”,紧盯项目建设“三率”。2023年,全市计划实施重大项目138个,总投资591.4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75.17亿元。86个新建项目开工70个,开工率81.4%;新开工项目纳统50个,纳统率71.4%;52个续建项目竣工27个,竣工率51.9%。其中,湖北杰精精密电子、湖北闲庭科技等22个工业项目竣工投产;武松高速洪湖段项目、老闸泵站新建工程、长利玻璃二期迁建项目、旺丰辉酱料及预制菜、瀚城智谷科技园等重大项目加快推进。同时,我市积极跑项争资,为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2023年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8.73亿元、国债资金8.98亿元、政府债券资金19.34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12.15亿元、增长34.4%。
市场信心逐步恢复。充分释放政策红利,落实接续政策“28条”,不断激发内生动力,社会资本投资大幅增长,预计全年民间投资达到98亿元,同比增长30%,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70%以上,位居荆州前列。着力稳定市场主体,“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十问十帮”等助企帮扶活动有效推进,全年办理“个转企”30件,全市新登记各类经营主体9825户。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信贷总量稳步增长,全市银行机构贷款余额266.41亿元,新增37.81亿元,发放支农支小再贷款2.05亿元。
消费回暖活力显现。开展“荆楚购”、文旅促消费等活动,相关企业参加系列展销活动10次,发放“极目楚天 钟情荆州”文旅消费券、悦兮半岛、洪湖湿地生态旅游区等景区套餐套票福利。消费场景焕新突破,持续打造“一河两岸”、洪湖龙街等重点夜间消费集聚区,发展夜市经济,城市人气、商气和“烟火气”进一步增强。参与省级农产品产销对接秦巴(十堰)片区行活动,成交额500万元。落实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达57.37万平方米,新建住宅项目面积新增13.72万平方米。
(四)改革开放纵深推进,发展活力更加充沛
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全方位提质“一网通办”,实现三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化标准化管理,促进“网上、线下”同步协同,建立以市政务服务中心为龙头、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为支点、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为触角的政务服务体系。推广“六多合一”改革,实行“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条、全要素保障”服务模式,“企业开办”共办理7626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共办理371件,享受改革成果的项目达到100%。
创新活力不断增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推进创新型县市创建工作,净增省级专精特新企业14家、瞪羚企业7家。创新平台加快建设。新增2家荆州级星创天地,全市荆州市级以上创新平台达到27家,其中国家级创新平台1家,省级创新平台9家。校企合作持续深化。坚持产学研合作创新路径,搭建校企沟通桥梁,加速科技资源共享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引进省级“科技副总”1名,高层次专家10名。完成各类技术合同登记695项,合同成交额37.92亿元,同比增长144%。选派科技特派员202名,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站20家。
改革攻坚成效明显。10个领域、129个改革项目扎实推进,成效明显。深化招商引资体制机制改革,项目研判、落地服务、考核激励等三项机制,“三库一图”“一企一策”等经验做法被《湖北日报》头版报道;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达4.7亿元,增长34.9%,成功入选科技支撑产业发展创新型县(市、区)建设单位。深化农业农村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小田变大田”,洪湖再生稻“吨粮田”被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报道。
(五)城乡融合提速提质,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产城融合扎实推进。研究制定了《关于以实施规划纲要为总抓手 推动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中心城区为“参照蓝本”,聚焦“县城、园区、产业、交通”四个关键,开展低效项目和“僵尸企业”摸底、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清理、主导优势产业倍增发展培育等工作,制定并出台了《洪湖市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和《洪湖市主导优势产业和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实施方案》,实施“春苗”“助跑”“成林”三大行动,培育壮大“1+2+1”优势主导产业,预计三大主导产业实现产值228亿元,增长8.5%,占全市规上工业总产值的85%以上。研究优化县域空间布局,扎实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获批正式启用。全年开展4310亩国土整治,预计可新增耕地3431.33亩、水田2907.17亩,实现库内指标由负转正。加快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武松高速公路洪湖段临建工程已完工,“四路两桥”高速主骨架基本形成,境内高速公路里程达到162.8公里,在荆州各县市区中排名第一;文泉大道、宏伟南路、新堤大道等城市主干道完成改造提升,84个老旧小区改造全部完成,惠及群众3203户。
乡村振兴步伐加快。常态化开展动态监测帮扶,截至目前,全市有监测对象960户3218人,其中风险已消除监测对象691户2228人,未发生新的致贫返贫。落实驻村帮扶责任,安排驻村工作队71支、412人,实现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任务村、社区全覆盖。聚焦5大优势农业产业链,创新“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多种方式加大产业化联合体创建,落实市场经营主体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政策,带动农户持续增收。共同缔造扎实开展,省级第二批“一约四会”优秀组织成功获批,大同湖《和美农艺 共同缔造》入选第二批典型案例。乌林镇获批创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花园村、建桥村等9个村获批创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
生态环境持续优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26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继续位居荆州前列;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17个国省市控制断面水质优良率高于考核目标值。持续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工作,先后开展9次长江高水平保护工作现场调研,完成4家沿江化工企业整改、布置292个垃圾分类点、退垸10.08万亩,船舶垃圾、污水、含油废水接收转运处置率均达到95%以上。
(六)聚力推进民生福祉,社会保障更加全面
粮食安全保障有力。严格落实党政同责,确保粮食安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全年落实粮食面积144.2万亩,预计粮食总产量达67.9万吨,同比增长5.2%。完成市级储备粮计划1.5万吨,落实社会责任储备1000吨。市安民公司螺山中心粮库3.5万吨地方储备粮仓库改扩建工程已如期开工,2024年秋可开仓收粮储粮。
社会事业优质发展。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医院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成功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市。校园面貌焕然一新,投入资金1.9亿元改善办学条件,开发区小学幼儿园项目进展顺利。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洪湖一中2023年高考综合评价位列荆州市各县市区一中之首。文化事业蓬勃发展,加快推进“一河两岸”非遗展示馆、城市书房等项目建设,20个乡镇区街道文化站完成挂牌,成功举办了各类赛事。着力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共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57场,累计为5705人提供技能培训,2023年城镇新增就业1097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98%。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提供个人和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共计1.8亿元,落实就业创业惠企政策资金522.75多万元。大力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城乡居民人均基本养老金提高至每月157.69元/人、社保补贴提高至每月100元/人,发放社保补贴879.31万元,惠及灵活就业困难人员7146人。
社会环境平安稳定。以“五个建设年”为重点,全力以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排查重大隐患22处,完成整改14处。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115家次,“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强化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行业领域重点问题整治,开展了“雷火2023”专项行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经济领域类犯罪成效显著。群众安全感同比上升5位,位居全省19位,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此外,国防教育、民主法制、统计、档案、妇女儿童、共青团、民族、宗教、侨务、对台等各项事业都有新的进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为:一是经济增长后劲不足,县域经济发展缺乏新增长点,牵动性强、成长性好的大项目不多,投资结构不优、持续支撑乏力。财政保障压力较大,自我“造血”功能不强。二是产业发展层次不高,工业基础薄弱,产品科技含量不高,农业结构调整尚需加强,服务业发展仍需提档升级。三是优质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服务质量有待提升,营商环境需进一步优化。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解决。
二、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更是洪湖“建设示范区、打造样板市”的跨越之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工作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新时代“五个必须”规律性认识,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建议2024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安排如下: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力争9%;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力争13%;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力争13%;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力争11%;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6%、力争8.5%;
——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0%、力争11%。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单位生产总值降耗、二氧化碳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等约束性指标达到省和荆州市目标要求。
三、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工作措施
(一)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巩固增强经济回升态势
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拟实施政府投资类项目79个,总投资302.93亿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42个,投资239.96亿元;社会民生类项目16个,投资24.64亿元;现代农业类项目9个,投资9.48亿元;生态环保类项目12个,投资28.85亿元。围绕“三率两量”,重点加快新材料产业园、农产品加工产业园、武松高速洪湖段、老闸泵站新建工程、“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修复治理、长利玻璃二期、水产科学城、旺丰辉食品、英特丽智能制造等总投资686.2亿元、年度投资201.4亿元、145个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建设进度,确保2024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3亿元,同比增长12%。
加快释放消费活力。加强促贸易、提消费等政策宣传,鼓励市场主体转型发展,支持服务业、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依托文旅节庆活动,组织“以节促销、以播带货、以赛助销”等活动,推介洪湖农特产品品牌,扩大农产品销售规模。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传统商贸业开拓“线下打烊、线上开播”新运营模式。加快建设华中农产品交易中心,打造集农产品交易、冷链仓储物流、农产品检验检测、电商于一体的专业市场,力争进入全国农产品物流、价格监测体系,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加快培育市场主体。以服务市场主体、保障经济发展为目标,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稳存量、优结构、提质量,大力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深入开展“十问十帮”活动,落实中、省、市一揽子稳经济和促进消费持续恢复提振的各项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化解难题,确保各项支持政策应享尽享。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组织专班开展“一对一”定向辅导,力争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280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8家。做实“一企一策”帮扶,确保新增“四上”企业120家以上。
(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全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坚定不移推进新型工业化。立足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实施产业倍增计划,培育壮大淡水产品加工、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主导优势产业,按照“布局集中、功能集成、产业集聚、要素集约”总要求,在稳住石化装备制造等看家主业的同时,紧盯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风口,推进纵向成链、横向集群,构建“龙头企业+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产业生态体系,做长做宽做实产业链。抓好湖北稀金、武汉宏钢等项目投产增效,推进长利玻璃深加工产业园二期、储力中药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力争“1+2”主导产业产值分别完成60亿元、95亿元、100亿元。
推动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贯彻落实洪湖市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培育壮大现代服务业市场主体。稳步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打通快递进村“最后一公里”。加强湘鄂西革命根据地旧址等文物保护,优化旅游品牌创建,实施A级旅游景区“提质赋能”行动,全力争创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推动金湾湿地生态旅游区创建4A级景区,支持柯里村创建3A级景区、乌林村创建省级旅游名村。
持续增强产业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攻关,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力争完成技术合同交易额28亿元。加速建设创新平台,力争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科技创新联合体等创新平台5个以上。实施“技改提能、制造焕新”行动,鼓励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开展智能化改造。全年完成技改投资35亿元,向上争取技改专项资金1000万元。
(三)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力激发发展动力活力
增强营商服务力。持续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最大限度减材料、缩时间、简程序,贯彻执行“首席服务官”制度,打造极简审批模式,全力提高审批效率。大力推进“局长走流程”“一件事一次办”等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全面破除营商环境堵点、难点,为企业赋能添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托“一网通办”服务平台,简化企业开办程序。
增强改革带动力。深入推进改革攻坚,加快推动土地、劳动力、资本等要素市场化配置,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进一步深化土地供给侧改革,跟进“用地清单制”试点建设,推动用地结构不断优化。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围绕全市国有资产资源,进一步扩资增产做大底盘,完成城发集团改革。稳步推进国家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建设,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洪湖经验”和“洪湖模式”。贯彻落实教育改革部署,深入推进“教联体”建设,坚持推动课堂改革,不断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增强开放拉动力。组织我市外资外贸企业参加外汇、跨境人民币、RCEP等专题培训,提升外贸专业队伍素质,拓展海外市场。强化招商引资“一号工程”“一把手”工程理念,不断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法,主动承接武汉等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大力引进产业关联度大、技术含量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高端项目、龙头企业、配套产业,形成优势产业集群。充分发挥外综服的作用,下沉企业进行点对点服务。紧盯品信棉织、威弘鞋业、万农水产、三立车灯等外贸、外资企业,确保企业进出口顺畅。落实稳外贸稳外资政策,加大招引外资力度,培育外资增量,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0%。
(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全力提升县域功能品质
持续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坚持规划引领,依托“三区三线”划定成果,高质量完成流域型全域国土整治项目建设。以《洪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基础,高标准高质量开展新一轮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细化落实城乡建设项目需求,优化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和空间构成。加快完成2024年70个老旧小区、274栋房屋、5297户的改造工作,加快推进燃气管道等老旧管网更新改造、第三水厂、2023年城区防洪排涝工程、2023年市政园林微改造微修复微利用项目建设。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畅通水、电、气、运、讯等生产要素供给。强化水利保障,做好洪湖市“荆楚安澜”现代化规划编制,力争沿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等5个项目开工实施。
持续推进新型城镇化。以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为导向,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地城镇化,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确保城镇化率提升1个百分点。加快城市更新,系统实施中心城区微更新微改造、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和城市精细化治理等专项行动,加强建筑立面、空中管线、夜景亮化管理,全面提升城市街景容貌标准和服务水平。积极做好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进一步拓展城市绿色空间。全面普查地下市政基础设施、雨污管网,强化市政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统筹防洪和排涝,健全城区水系与长江“预警预排”运行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城市防洪排涝项目建设。落实落细“综合性民生支持政策”,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引导城区商贸业态错位互补,完善生活服务功能,合理布局一批生活服务综合体、社区连锁店和特色小店,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
持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强县工程为抓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高质量完成沿湖乡镇16831户厕改,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处理,力争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54.7%以上。毫不动摇抓好粮食生产,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44.2万亩以上、粮食产量稳中有增。培育大龙头,做实“洪湖莲藕”“洪湖淡水小龙虾”“忆荷塘荷莲”“汇裕禽类”4个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华贵食品厂区扩规,推动华贵集团上市。打造大品牌,着力将“洪湖莲藕”打造成省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持续擦亮“洪湖清水蟹”“洪湖再生稻米”“洪湖小龙虾”等特色农产品品牌,持续培育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示范建设工程,力争创建1个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5个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村、2000户美丽庭院示范户。
(五)厚植生态文明底色,全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深化污染防治攻坚。贯彻实施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扎实做好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为重点,落实《洪湖市水质改善提升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确保四湖总干渠新滩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持续巩固长江“十年禁渔”成果,保障大湖生态环境。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深化废气排放、石化装备、秸秆焚烧等重点领域管控,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强化土壤和固体废物管理,深入推进农用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确保耕地安全利用率达标。
抓实流域综合治理。坚持规划引领,以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为统领,在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的基础上,结合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完善资源布局,优化空间结构,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坚持底线管控,立足国家重点蓄滞洪区建设,结合长江大保护要求,在四湖流域联防联治基础上,筑牢流域综合治理安全屏障。坚持项目支撑,围绕全国知名淡水产品预制菜基地、武汉西南第一门户、魅力水乡宜居城市、红色生态文旅目的地“四大主攻目标”,精准对接,高水平、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坚持四化同步,同步完善数字公共基础设施体系,推进信息化与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全过程监管,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依法依规淘汰落后过剩产能,完成荆州市下达的能耗年度“双控”任务。深化传统行业绿色低碳改造,规模化开发屋顶分布式光伏产业。落实荆州市工业节能减排三年行动方案相关工作,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加快推进绿色园区建设。实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推广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
(六)扎实办好民生实事,全力加快共富共享步伐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政府储备和社会责任储备相辅相成、协同高效的地方粮食储备体系。加快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建设,落实粮食节约行动方案,保障粮食安全。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强化市场保供稳价。着力落实就业优先政策,高频次多途径组织招聘活动,帮扶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稳定就业。深入实施“才聚荆楚·凤鸣荆州·赢在洪湖”等工程、充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壮大人才队伍。常态化做好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打造“无欠薪城市”。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持续做好企、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健全“四位一体”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抓好残疾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心理关爱工作。
提高公共服务供给。健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支持市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统筹推进医联体、医共体建设,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推广素质教育,落实“双减”政策,细化“双减”工作措施。以乡镇中心小学为核心,组建融合型教联体,力争教联体建设达到80%以上。繁荣发展文体事业,推进群众艺术馆新馆建设,支持乡镇文化站发挥阵地优势,积极开展文化文艺活动。推进全民健身发展,扩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有效供给,提升公共体育服务质量。
提高社会治理效能。全面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扎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进一步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社会治理,借鉴“枫桥经验”,落实“接诉即办”机制。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成效,强化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燃气安全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统筹抓好防汛防火抗旱等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云鹏举,笃力奋楫绘新篇。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下,知重负重、迎难而上,紧盯目标、奋勇冲刺,全力保障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奋力为我市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洪湖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
(2024年1月5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市发改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洪湖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洪湖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3年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3年以来,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目标要求,大力实施“三大战略”,全力打好“四大会战”,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稳中有进、进中有位的良好态势,交出了一份向难求成的实干答卷。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为:经济总量不大,重大项目支撑不足,发展后劲仍需增强;市场需求仍然疲软,消费复苏亟需培育新的增长点;民生投入不够,与群众期待仍有差距;优质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服务质量有待提升,营商环境需进一步优化。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全局谋划和统筹协调,凝心聚力加以解决。
二、2024年计划草案总体可行
市政府提出的2024年计划草案,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体现了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符合洪湖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主要预期目标和各项工作安排基本协调匹配,总体可行。
三、建议批准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大会批准市政府提出的《洪湖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洪湖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四、做好2024年计划执行工作的建议
(一)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巩固增强经济回升态势。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和投资的关键作用,注重供需两端协同发力,巩固增强经济回升态势。坚持把项目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保障好项目建设所需的要素资源,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强对中省投资政策的研究、分析与对接,积极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争取获得更多支持。发挥好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和意愿,改善消费条件,创造消费场景,充分释放消费潜力。
(二)大力推动产城融合发展,全力提升县域功能品质。坚持规划引领,高标准高质量开展新一轮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细化落实城乡建设项目需求,优化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和空间构成。多措并举实施城市更新,加快完成年度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加快城市防洪排涝、管网更新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公共服务功能短板,推动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新建开发区学校、老年大学,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继续贯彻落实《关于以实施规划纲要为总抓手,推动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我市产城融合发展上新台阶。
(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减材料、缩时间、简程序,贯彻执行“首席服务官”制度,打造极简审批模式,全力提高审批效率。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加强流通体系建设,全力打通“大动脉”、畅通“微循环”,让各种生产要素的组合在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有机衔接、高效运转。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持力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充分激发民营企业创新创造活力。
(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维护安全稳定。坚持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压实各方责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确保粮食生产安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大存量隐性债务处置力度,坚决遏制增量、化解存量;依法依规、精准稳慎有效处置金融风险,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确保金融市场健康稳定。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加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持续强化民生保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加快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形成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环。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建立健全常态化惠企稳岗帮扶机制,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统筹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和煤电油气运保障供应,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全力保障群众生产生活需求。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洪湖市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6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洪湖市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4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草案,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洪湖市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
关于洪湖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1月4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洪湖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洪湖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提请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以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高效有力的财政保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完成情况
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1357万元,同比增长6.8%,剔除省财政留抵调库因素,增长10.2%。其中:
(1)地方税收完成96815万元,同比增长9.33%,主要项目是:增值税40687万元,企业所得税11463万元,个人所得税4839万元,资源税207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400万元,房产税2968万元,印花税1252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3587万元,土地增值税4621万元,车船使用税1719万元,耕地占用税12785万元,契税7884万元,环境保护税403万元。
(2)非税收入完成24542万元,同比下降2.16%,主要项目是:行政事业性收费4504万元,罚没收入5611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7503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2595万元,专项收入3606万元,其他收入723万元。
2.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23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8714万元,较上年增长5.8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434万元,下降2.35%;公共安全支出24155万元,增长3.46%;教育支出102455万元,增长4.38%;科学技术支出12835万元,增长5.8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470万元,增长22.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512万元,增长10.07%;卫生健康支出41482万元,增长5.74%;节能环保支出9931万元,增长12.7%;城乡社区支出31695万元,增长8.1%;农林水事务支出116060万元,增长3.77%;交通运输支出20099万元,增长12.0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797万元,增长13.7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374万元,增长32.7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2102万元,增长18.36%;住房保障支出3862万元,增长57.1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892万元,增长33.9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884万元,增长17.09%;债务付息支出14675万元,增长7.75%。
3.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及平衡情况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53353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135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87254万元,政府债券收入56720万元,上年结转2574万元,调入资金85448万元。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53353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871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1303万元,上解省财政支出33336万元。
以上收支相抵,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54992万元
(1)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06480万元,较上年增长270%,其中:土地出让收入10371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231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537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1832万元。
(3)政府债券收入140787万元。
(4)上年结转5893万元。
2.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254992万元
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92519万元,同比增长86.2%,债务还本支出19287万元,调出资金41038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148万元。
以上收支相抵,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810万元,主要为国有农场土地租赁收入,有关支出全部用于保障农场生产经营和农场公共服务事务等方面。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488881万元,其中:
省级以上统筹的社保基金收入297068万元,包括: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9577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293万元。
荆州市统筹的社保基金收入91385万元,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502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482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530万元。
洪湖市统筹的社保基金收入100428万元,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46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5753万元。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514966万元。其中:
省级以上统筹的社保基金支出326413万元,包括: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25679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734万元。
荆州市统筹的社保基金支出90461万元,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464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427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550万元。
洪湖市统筹的社保基金支出98092万元,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42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3860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以上收支相抵,当年社保基金缺口26085万元,其中省级统筹基金缺口29345万元,荆州市统筹基金结存924万元,本级统筹基金结存2336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到位政府债券资金193384万元,其中新增债券158527万元(一般债券37027万元,专项债券121500万元),再融资债券34857万元。
2023年,省政府下达我市政府债务限额77872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27441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51280万元。预计本年末省财政转贷我市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债务余额为71618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86765万元,专项债务329422万元。全市政府债务规模在限额以内,风险总体可控。
二、围绕2023年预算收支目标所做的主要工作
2023年,财政部门全面落实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完善税费支持政策,大力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民生保障,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一)强化财政政策支撑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全力服务市场主体,落实稳增长系列政策措施,更好地发挥财政政策效能,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回升向好。衔接协调税费优惠政策。延续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帮助制造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2023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26826万元,惠及市场主体1.8万户次。加力支持企业减负稳岗。安排就业补助专项资金5233万元,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返还失业保险费260万元。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拨付贴息资金656万元。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安排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431万元,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安排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中小企业成长奖补等专项资金3221万元,鼓励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积极推进“政采贷”。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共7家银行发放贷款39笔,惠及23家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融资金额15330万元。促进恢复和扩大消费。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安排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399万元,健全市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加快补齐农村商业设施短板。落实政府民生实事。发挥专项资金的撬动作用,锚定民生承诺,高效完成年初政府确定的老旧小区改造、农村路网连通延伸等8件民生实事。
(二)千方百计拓宽财源 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主动开源节流,积极培植财源,努力做大财政收入盘子,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大力组织收入。准确把握经济形势和税收形势的发展变化,抓好税源管控,强化征管调度,保证税收稳定增长。加大非税收入挖潜力度,使之成为财政收入的重要补充。加强政策联动和部门联动,积极组织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实现预期。深入开展国有“三资”清理,推动国有农场土地经营管理制度改革,全年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过亿元。全力争资争项。深入研究国家、省市政策导向,积极向上争资,缓解地方财政运转困难,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和民生需要。全年共争取各类债券资金近20亿元,同比增长23.3%。拓宽融资渠道。创新投融资体制,推进资源资本化运作,支持配合融资平台开展工作,全年融资250000万元,谋划并推进农贸市场改扩建、农副产品产业园、华中农产品预制菜产业园等19个融资项目。加强财源建设。聚焦“三大园区”,多渠道筹资投入基础设施建设53598万元,不断提升园区承载能力。把招商引资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安排招商引资经费1755万元。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13207万元,推动形成支持企业发展与培育涵养财源的良性循环。
(三)持续增加民生投入 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不断强化民生保障。全年民生支出4708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79.9%。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坚持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全市教育支出超过10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17.4%,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双减”、职业教育提质等各层次办学经费保障有力。支持卫生事业发展。加大卫生事业投入力度,不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完善重大传染病防控体系,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支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落实医保基金市级统筹制度,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640元。安排医疗救助补助资金4104万元,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和疾病应急救助。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本级财政配套资金36900万元,确保按时足额发放本级统筹养老金。安排各类社会救助补助资金18013万元,统筹做好低保、特困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补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安排优抚和退役安置补助资金5182万元,不断加大优待抚恤投入力度。
(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严格落实惠农补贴政策。发放稻谷目标价格补贴3285万元、棉花直接种植者补贴770万元、耕地地力补贴13506万元、种粮农民直接补贴1032万元、农机购置补贴1135万元,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得到坚实保障。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施。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6870万元,提升耕地质量。安排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674万元,实施耕地轮作试点。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持市级财政投入总体稳定、只增不减的原则,克服困难,统筹资金29480万元,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和美乡村建设。三年累计投入15000万元,建设瞿家湾国家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区,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每村投入500万元,建设5个省级和美乡村示范村;每村投入50万元,推进39个村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促进农业防灾减灾水平提升。投资16亿元,分3年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高效推进流域综合治理。有序推进水污染防治、国家水网骨干工程、水安全保障工程等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完善农业生产水利基础设施,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推动脱贫地区帮扶政策落地见效。组织预算单位在“832”平台预留份额513万元,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705万元,完成进度138%。
(五)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提升财政治理水平
坚持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一体推进,进一步夯实财政管理基础,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深化改革推动预算管理提质增效。创新绩效管理改革,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全市53个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评价项目资金63589万元,收回结余资金4608万元,取消和压减项目预算2068万元。深化财政投资评审改革,实施项目评审335个,评审金额448115万元,审减金额68545万元,综合审减率15.3%。实施政府采购流程管理改革,成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试点县市之一,完成政府采购项目403个,预算金额54677万元,中标采购金额46959万元,节约财政资金7718万元,节约率14.12%。深化改革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坚持勤俭节约过紧日子,保持必要支出强度,不断加大公共性领域财政资金投入,逐步减少在竞争性领域的直接投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深化改革提高财政财务监管水平。加强财会监督,整饬财经秩序,开展6个领域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深入自查自纠,及时处理问题线索12个。开展财经纪律专项问题整治,完成9家单位会计质量评估监督检查,查处违规收费、一人多卡、预决算公开等3个方面的问题。深化改革促进建章立制。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开展乡镇财政体制、国资管理、项目库管理、财政资金管理等方面制度建设,不断建立和完善与我市市情相适应的财政管理制度。
过去一年,财政部门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持之以恒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落地,成绩来之不易。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包括:财政收入基数较小,各领域支出刚性增长,财政预算平衡难度较大;财政投入方式需要进一步创新,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少数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不够到位,全过程绩效管理质量有待提升,等等。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强化举措,努力加以解决。
三、2024年预算草案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之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冲刺之年,做好预算编制工作意义重大。
(一)财政收支形势及预算安排的基本原则
2024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仍处于加速演变之中,我市财政形势总体来说依然严峻。从收入方面看,一方面,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三大园区”呈现欣欣向荣之景,工业税收整体稳中向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转入正常,财政增收的态势较好;另一方面,国内经济发展面临的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经济下行压力不容忽视。从支出方面看,基本民生支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刚性需求大,打造三个百亿园区、打造三大百亿产业,支持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需要加大投入。总体上看,2024年财政收支依然处于紧平衡状态。
基于上述形势,2024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
1.全面完整,应编尽编。强化部门预算收入统筹管理,部门依法取得的各类收入全部纳入部门综合预算并进行指标化管理。常态化储备预算项目,编细编准支出预算,严控代编预算规模,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完整性、规范性。
2.勤俭节约,保障重点。坚持“过紧日子”常态化,继续压减“三公”经费,深入推进零基预算。加大资金统筹衔接,集中财力保重点,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优先保障中央、省、荆州市决策部署和洪湖市重大战略实施。
3.标准科学,合理规范。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强化支出标准应用和约束。充分论证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做实做细项目储备,强化项目申报审核、预算编制的流程管理。
4.注重绩效,提升效益。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加强重点领域绩效评价,完善绩效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及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计划
1.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594931万元
(1)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130550万元。
根据上级工作建议,结合我市地方经济发展现状,2024年全市公共财政总收入计划197800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130550万元,比2023年完成数增长7.63%,其中,税收103000万元,增长6.4%,非税收入计划27550万元,增长12.45%。
(2)上级补助收入346252万元,其中:一般转移支付 16200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84250万元。
(3)调入资金92934万元。
(4)置换债券25195万元。
2.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计划594931万元
(1)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56155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3052万元,其中:
——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35831万元,增加12542万元。其中:人员工资增加1015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48万元,社保配套等增加2239万元。
——上级专项补助安排支出184250万元,增加3641万元。
——非税等安排支出41476万元,增加6869万元。
(2)上解支出3337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922万元。
以上收支相抵,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计划
1. 202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85819万元
(1)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630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5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500万元。
(2)置换债券22819万元。
2. 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计划85819万元
(1)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计划51757万元,其中:土地收储成本及开发支出41491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0266万元。
(2)债务还本支出34062万元。
以上收支相抵,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计划
按照上级要求,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以国有企业上缴利润、分红和派息为主,经统计测算,安排收入计划400万元,主要为市属国企上缴利润。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计划400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改革支出和补贴城市公交运营。收支相抵,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计划
根据2024年社保基金统筹级次,分为三个部分:
1.本级人大审查的社保基金。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2024年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108893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2098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36795万元。2024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总支出104124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8000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6124万元。收支相抵,2024年本级社保基金结存4769万元,其中机关养老保险金缺口5902万元,居民养老保险结存10671万元(存放省财政专户)。
2.荆州市统筹的社保基金。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2024年荆州市统筹的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96812万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747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876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571万元。2024年荆州市统筹的社保基金预算总支出94986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690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739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692万元。以上收支相抵,2024年荆州市统筹的社保基金结存1826万元。
3.省级以上统筹的社保基金。包括国家统筹的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和省级统筹的失业保险基金。2024年省级以上统筹的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345682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4434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335万元。2024年省级以上统筹的社保基金预算总支出344796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4390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893万元。以上收支相抵,2024年省级以上统筹的社保基金结存886万元。
四、扎实做好2024年财政改革和管理工作
(一)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入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的要求,精准对接中省部署,有效提升政策效能,推动洪湖加快融入武汉都市圈。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办应享尽享,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创新发展。有效发挥政府专项债投资拉动作用,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压实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责任,推动专项债早发行、早使用、早见效,扩大有效投资。强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健全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政策体系,大力落实财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撬动更多金融资本支持经济发展。完善落实招商引资的政策举措,持续激发市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动力,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着力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强化财税协调联动,精准监控重点税源,确保财税收入稳定增长。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财物等收入征缴力度,加强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加大政府专项收入提取力度,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质效。大力向上争资争项,抢抓经济发展机遇,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进一步规范支出管理。加快健全支出标准体系,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均衡性和时效性。加强库款调度,优先保障“三保”资金需求,兜牢兜实“三保”底线。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做到资金下达与监管同步,确保精准直达项目、直达受益对象。
(三)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积极推进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财政资源统筹、全口径预算编制、跨年度预算平衡等机制,着力提升预算管理一体化水平,加快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扎实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提升绩效目标指标质量,强化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和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高效推进国有“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全面提升国有“三资”监管水平,促进国有“三资”保值增值。启动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进一步提高“以票管费”力度,切实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坚持深入基层调研,以“保基本、守底线、防风险、促发展”为主旨,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激发乡镇活力。
(四)有效防控财政运行风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使用,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增强自我保障能力,提升财政支出综合效能。加强“三保”支出预算编审,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加强“三保”运行监控,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做好风险评估预警,积极防范“三保”支付风险。健全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格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加强风险监测预警,确保政府债券按时足额还本付息,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强化财政库款管理,加强库款运行的监测和统计分析,合理控制库款规模,增强财政库款保障能力。
(五)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认真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从严控制预算追加,规范预算调剂行为,确保预算刚性。加大巡视巡察、人大审查、审计监督、财政监督发现的问题整改力度,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加强跟踪督办。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规范公开内容,统一公开渠道,全面提升财政透明度。持续加大重点领域民生资金的财会监督力度,促进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努力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加大会计、资产评估行业监管力度,扎实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营商环境。规范财政职权运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附件:洪湖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
2023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执行数 |
备注 |
一、税收收入 |
96815 |
|
增值税 |
40687 |
|
企业所得税 |
11463 |
|
个人所得税 |
4839 |
|
资源税 |
207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400 |
|
房产税 |
2968 |
|
印花税 |
1252 |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3587 |
|
土地增值税 |
4621 |
|
车船税 |
1719 |
|
耕地占用税 |
12785 |
|
契税 |
7884 |
|
环境保护税 |
403 |
|
二、非税收入 |
24542 |
|
专项收入 |
3606 |
|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4504 |
|
罚没收入 |
5611 |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7503 |
|
捐赠收入 |
143 |
|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
2595 |
|
其他收入 |
580 |
|
合计 |
121357 |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2023年 执行数 |
序号 |
项目 |
2023年 执行数 |
A、 |
预算收入来源合计 |
567905 |
B、 |
预算支出合计 |
653353 |
一、 |
地方公共预算收入 |
121357 |
一、 |
一般预算支出 |
588714 |
(1) |
税收收入 |
96815 |
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81434 |
(2) |
非税收入 |
24542 |
2、 |
公共安全支出 |
24155 |
二、 |
上级补助收入 |
387254 |
3、 |
教育支出 |
102455 |
(一) |
财力性补助 |
148098 |
4、 |
科学技术支出 |
12835 |
1、 |
消费税和增值税税收返还 |
3751 |
5、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6470 |
2、 |
财政体制调整基数返还 |
2466 |
6、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9512 |
3、 |
省集中增量返还 |
1512 |
7、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41482 |
4、 |
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 |
6177 |
8、 |
节能环保支出 |
9931 |
5、 |
原均衡性转移支付 |
2354 |
9、 |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
31695 |
6、 |
取消农业税20%上交转移支付 |
145 |
10、 |
农林水支出 |
116060 |
7、 |
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 |
14199 |
11、 |
交通运输支出 |
20099 |
8、 |
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补助 |
12265 |
12、 |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
1797 |
9、 |
调整工资转移支付 |
34691 |
13、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2374 |
10、 |
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转移支付 |
45058 |
14、 |
金融支出 |
|
11、 |
产粮大县财力性补助 |
3086 |
15、 |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12102 |
12、 |
主体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转移支付 |
3234 |
16、 |
住房保障支出 |
3862 |
13、 |
义务教育绩效工资补助 |
3619 |
17、 |
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
2892 |
14、 |
政法及义务教育专项转移支付 |
1928 |
18、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4884 |
15、 |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补资金 |
29 |
19、 |
预备费 |
|
16、 |
基层公共卫生绩效工资补助 |
347 |
21、 |
债务付息支出 |
14675 |
17、 |
大湖区转移支付 |
1837 |
|||
18、 |
原政法专项 |
306 |
C、 |
债务还本支出 |
31303 |
19、 |
减税降费补助 |
|
|
|
|
19、 |
结算补助收入 |
11094 |
|||
(二) |
专项转移支付 |
239156 |
D、 |
体制结算上解支出 |
33336 |
1、 |
城乡社保专项转移支付 |
19367 |
|
|
|
2、 |
农业专项转移支付 |
1115 |
|
|
|
3、 |
中央政法专项 |
1859 |
E、 |
收支平衡情况 |
-85448 |
4、 |
教育领域 |
8431 |
|
|
|
5、 |
公共文化领域-“五馆”免费开放 |
170 |
|
|
|
6、 |
卫生领域 |
19991 |
F、 |
调入资金计划 |
85448 |
7、 |
生态环境领域-环境污染防治 |
4587 |
|
|
|
8、 |
民政优抚领域 |
16938 |
|
|
|
9、 |
中省其他专项 |
166698 |
|
|
|
三、 |
上年结转 |
2574 |
|
|
|
四、 |
中央债券 |
56720 |
|
平衡情况 |
0 |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项 目 |
金 额 |
支 出 项 目 |
金额 |
备注 |
一、资金来源合计 |
254992 |
二、资金运用合计 |
254992 |
|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 |
106480 |
(一)政府性基金支出 |
192519 |
|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
103712 |
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 |
192519 |
|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1231 |
|
|
|
3.污水处理费收入 |
1537 |
|
|
|
|
|
|
||
(二)转移性收入 |
148512 |
(二)转移性支出 |
41038 |
|
1.上年结余收入 |
5893 |
1.调出资金 |
41038 |
|
2.上级补助收入 |
1832 |
|
|
|
3.债务转贷收入 |
140787 |
|
|
|
|
(三)债券还本支出 |
19287 |
|
|
|
|
|||
|
|
三、结转下年 |
2148 |
|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项 目 |
金 额 |
备 注 |
一、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计划 |
6810 |
|
1.国有农场土地出租收入 |
6810 |
主要为农场管理区国有土地租金收入 。 |
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计划 |
6810 |
|
1.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
6810 |
有关支出均在一般公共预算内容中反映。 |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执行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合计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
工伤保险基金 |
失业保险基金 |
一、收入 |
488881 |
295775 |
34675 |
65753 |
25027 |
64828 |
1530 |
1293 |
其中:1.社会保险费收入 |
158269 |
61439 |
10133 |
37551 |
24715 |
22685 |
518 |
1228 |
2.财政补贴收入 |
91733 |
22792 |
27121 |
27 |
41793 |
|||
其中:本级财政贴 |
30375 |
4100 |
21946 |
4329 |
||||
3.利息收入 |
1371 |
20 |
727 |
12 |
230 |
350 |
12 |
20 |
4.委托投资收益 |
821 |
821 |
||||||
5.转移收入 |
5687 |
4430 |
128 |
1069 |
55 |
5 |
||
6.其他收入 |
1840 |
726 |
74 |
1000 |
40 |
|||
7.全国统筹调剂资金收入 |
229160 |
229160 |
||||||
二、支出 |
514966 |
325679 |
24232 |
73860 |
24641 |
64270 |
1550 |
734 |
其中:1.社会保险待遇支出 |
439601 |
257202 |
24212 |
73195 |
24196 |
59079 |
1000 |
717 |
2.转移支出 |
2312 |
1592 |
20 |
665 |
35 |
|||
3.其他支出 |
6439 |
271 |
410 |
5191 |
550 |
17 |
||
4.全国统筹调剂资金支出 |
66614 |
66614 |
||||||
三、本年收支结余 |
-26085 |
-29904 |
10443 |
-8107 |
386 |
558 |
-20 |
559 |
2024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预算数 |
备注 |
一、税收收入 |
103000 |
|
增值税 |
45,300 |
|
企业所得税 |
15,000 |
|
个人所得税 |
5,250 |
|
资源税 |
220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300 |
|
房产税 |
3,000 |
|
印花税 |
1,300 |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3,820 |
|
土地增值税 |
4,800 |
|
车船税 |
1,500 |
|
耕地占用税 |
9,800 |
|
契税 |
8,300 |
|
环境保护税 |
410 |
|
二、非税收入 |
27550 |
|
专项收入 |
3,977 |
|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4,103 |
|
罚没收入 |
4,272 |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10,834 |
|
捐赠收入 |
||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
2,600 |
|
其他收入 |
1764 |
|
合计 |
130550 |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2024年预算 |
序号 |
项目 |
2024年预算 |
A、 |
预算收入来源合计 |
501997 |
B、 |
预算支出合计 |
561557 |
一、 |
地方公共预算收入 |
130550 |
一、 |
一般预算支出 |
561557 |
(1) |
税收收入 |
103000 |
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89124 |
(2) |
非税收入 |
27550 |
2、 |
公共安全支出 |
28471 |
二、 |
上级补助收入 |
346252 |
3、 |
教育支出 |
106827 |
(一) |
财力性补助 |
153378 |
4、 |
科学技术支出 |
5181 |
1、 |
消费税和增值税税收返还 |
3,751 |
5、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6188 |
2、 |
财政体制调整基数返还 |
2,466 |
6、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7451 |
3、 |
省集中增量返还 |
1,512 |
7、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9822 |
4、 |
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 |
6,177 |
8、 |
节能环保支出 |
14471 |
5、 |
原均衡性转移支付 |
2,354 |
9、 |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
22371 |
6、 |
取消农业税20%上交转移支付 |
145 |
10、 |
农林水支出 |
93783 |
7、 |
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 |
14,199 |
11、 |
交通运输支出 |
21790 |
8、 |
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补助 |
12,265 |
12、 |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
1106 |
9、 |
调整工资转移支付 |
34,691 |
13、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919 |
10、 |
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转移支付 |
50,338 |
14、 |
金融支出 |
|
11、 |
产粮大县财力性补助 |
3,086 |
15、 |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7108 |
12、 |
主体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转移支付 |
3,234 |
16、 |
住房保障支出 |
3711 |
13、 |
义务教育绩效工资补助 |
3,619 |
17、 |
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
5258 |
14、 |
政法及义务教育专项转移支付 |
1,928 |
18、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1233 |
15、 |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补资金 |
29 |
19、 |
预备费 |
3548 |
16、 |
基层公共卫生绩效工资补助 |
347 |
20、 |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61195 |
17、 |
大湖区转移支付 |
1,837 |
21、 |
其他支出 |
2000 |
18、 |
原政法专项 |
306 |
|
|
|
19、 |
结算补助收入 |
11094 |
|
|
|
(二) |
政策性转移支付 |
8624 |
C、 |
体制结算上解支出 |
33374 |
1、 |
义务教育保障 |
5650 |
|
|
|
2、 |
农村公益性以钱养事 |
1115 |
|
|
|
3、 |
政法保障 |
1859 |
D、 |
收支平衡情况 |
-92934 |
(三) |
专项转移支付 |
184250 |
|
|
|
1、 |
教育领域 |
3521 |
|
|
|
2、 |
城乡社保专项转移支付 |
26214 |
|
|
|
3、 |
公共文化领域-“五馆”免费开放 |
170 |
|
|
|
4、 |
卫生领域 |
21037 |
E、 |
调入资金计划 |
92934 |
5、 |
生态环境领域-环境污染防治 |
11587 |
|
|
|
6、 |
民政优抚领域 |
16018 |
|
|
|
7、 |
中省其他专项 |
105703 |
F、 |
缺口计划 |
0 |
三 |
置换债券 |
25195 |
|
|
|
2024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项 目 |
金 额 |
支 出 项 目 |
金额 |
备注 |
一、资金来源合计 |
85819 |
二、资金运用合计 |
85819 |
|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 |
63000 |
(一)政府性基金支出 |
51757 |
|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
60000 |
1.土地收储成本及开发支出 |
41491 |
|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1500 |
2、债务付息支出 |
10266 |
|
3.污水处理费收入 |
1500 |
|
|
|
|
|
|||
(二)转移性收入 |
22819 |
(二)债务还本支出 |
34062 |
|
1.债务转贷收入 |
22819 |
|||
|
||||
|
三、平衡情况 |
0 |
||
|
|
|||
|
|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项 目 |
金 额 |
备 注 |
一、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计划 |
400 |
|
1.国有企业利润收入 |
400 |
主要为国有企业上缴利润。 |
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计划 |
400 |
|
1.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
400 |
主要用于国有企业改革支出和补贴城市公交运营。 |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合计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
工伤保险基金 |
失业保险基金 |
一、收入 |
551387 |
344347 |
36795 |
72098 |
27473 |
68768 |
571 |
1335 |
其中:1.社会保险费收入 |
159649 |
63011 |
10661 |
33167 |
26173 |
24757 |
559 |
1321 |
2.财政补贴收入 |
106671 |
24301 |
37719 |
1000 |
43651 |
|||
其中:本级财政贴 |
40000 |
5173 |
29462 |
1000 |
4365 |
|||
3.利息收入 |
1505 |
20 |
859 |
12 |
240 |
360 |
12 |
2 |
4.委托投资收益 |
768 |
768 |
||||||
5.转移收入 |
5823 |
4430 |
128 |
1200 |
60 |
5 |
||
6.其他收入 |
811 |
726 |
78 |
7 |
||||
7.全国统筹调剂资金收入 |
276160 |
276160 |
||||||
二、支出 |
543906 |
343903 |
26124 |
78000 |
26903 |
67391 |
692 |
893 |
其中:1.社会保险待遇支出 |
467218 |
273854 |
26104 |
77050 |
26451 |
62179 |
691 |
889 |
2.转移支出 |
2402 |
1592 |
20 |
750 |
40 |
|||
3.其他支出 |
6100 |
271 |
200 |
412 |
5212 |
1 |
4 |
|
4.全国统筹调剂资金支出 |
68186 |
68186 |
||||||
三、本年收支结余 |
7481 |
444 |
10671 |
-5902 |
570 |
1377 |
-121 |
442 |
关于洪湖市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24年1月5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洪湖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洪湖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53353万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1357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653353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8714万元。
(二)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54992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06480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254992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92519万元。
(三)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6810万元,主要为国有农场土地租赁收入,全部用于农场生产经营和管理区公共服务事务支出。
(四)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488881万元,支出总计514966万元,当年缺口26085万元,主要为省级统筹基金缺口。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3年是洪湖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复杂、直面挑战、迎难而上的一年。一年来,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荆州市委和洪湖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好地发挥财政政策效能,推动落实稳增长系列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持续加强财源建设,着力保障重点支出,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提供了有力的财政支撑。
同时,在财政运行和预算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基数较小,各领域支出刚性增长,财政预算平衡难度较大;财政投入方式需要进一步创新,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少数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不够到位,全过程绩效管理质量有待提升。对此,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和完善。
二、2024年市级预算草案编制稳妥可行
(一)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94931万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0550万元,比2023年完成数增长7.6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594931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56155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4.92%。
(二)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85819万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权收入6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计划85819万元。
(三)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计划400万元,主要为国有企业上缴利润。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计划400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改革成本支出和补贴城市公交运营。
(四)2024年预计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51387万元,其中本级社保基金108893万元,荆州统筹社保基金96812万元,省级以上统筹社保基金345682万元。预计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43906万元,其中本级社保基金支出104124万元,荆州统筹社保基金支出94986万元,省级以上统筹社保基金支出344796万元。收支相抵,预计2024年结存7481万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贯彻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执行了预算法相关规定,预算收入安排积极稳妥、统筹兼顾,支出安排有保有压、重点突出,实现预算任务的措施适当,预算草案总体可行。建议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湖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市级预算草案。
三、做好2024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建议
2024年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冲刺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年财政预算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强化政治担当,全面落实中省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要聚焦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战略目标,切实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谋划预算安排、落实财政政策、推进财政改革全过程各方面,确保财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总基调,推动财源建设扩量提质。紧紧围绕“三大园区”建设、大湖生态治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扩大内需战略决策等方面,创新财政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资金撬动作用。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民生投入优先级,持续用好税收、社会保障等调节手段,筑牢基本民生“压舱石”。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就业、社保、医疗、教育、养老、托幼、生态环保等问题,提高公共服务均衡度,全力补齐民生领域突出短板和弱项。深入贯彻落实本次人代会精神,广泛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全面融入财政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全流程、各环节。不断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规范化、程序化,落实政府重大支出政策、重大增支事项及时向人大报告要求,增强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积极推进预算管理改革,着力提升预算管理一体化水平,加快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坚持并习惯过紧日子,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继续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启动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进一步加大“以票管费”力度,切实规范非税收入征管。落实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改革,健全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机制。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强化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绩效管理体系。继续做好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四)统筹发展和安全,确保财政安全运行。要完善财政运行风险管控机制,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加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债券资金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切实化解隐性债务存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6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同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巩固主题教育学习成果,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主导,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主题,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建设要求,坚持守正创新,主动担当作为,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洪湖市实现“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战略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4年1月5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刘同民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3年工作回顾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刚刚过去的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洪湖“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的破题起势之年。一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下基层”实践活动和“聚力共同缔造·代表行动”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顺利完成了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推动洪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市人大常委会自觉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狠抓理论武装,强化政治建设。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首个议题”制度,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传达中央、省委、荆州市委、洪湖市委文件和会议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坚持人大常委会党组集中学,党组成员带头学,机关干部全员学,认真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教育读书班活动、交流研讨活动、“周四集中学习”,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思想上、行动上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党的领导,落实政治责任。始终坚持市委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面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及时把市委的决策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全年向市委报告全面工作2次,请示报告重要事项12项。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围绕事关洪湖发展大局的重要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10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任后宪法宣誓制度,全年共依法任免副市长8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1名、人民陪审员49名。
加强党的建设,筑牢政治基础。自觉加强人大党组自身建设,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按规定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重要议题、重要事项和重大活动。加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自觉接受纪律监督,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扎实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巩固人大系统良好政治生态。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人大机关党支部和老干支部规范化建设,人大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
二、依法履行人大职权,彰显根本政治制度优势
依法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的神圣权力,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综合运用监督权和决定权,促进市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全年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3个,开展专题询问2次、执法检查3次、专题调研和工作视察21次。
围绕推动经济发展加强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全市工业经济发展情况等报告。组织开展全市工业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PPP项目建设情况等调研,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洪湖市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反馈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开展2024年财政预算编制情况审查,完善预算联网监督,线上线下结合,实现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动态监督。听取和审议关于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持续跟踪监督,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洪湖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2023年度市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2023年度洪湖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促进政府科学化、制度化管理国有资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执法检查,推动国家农业产业政策落实,助力我市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
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监督。紧扣省委、荆州市委、洪湖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聚焦洪湖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的战略目标,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洪湖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推动历次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督促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贯彻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要求,听取和审议《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洪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议案》和《关于洪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并形成决议。配合荆州市人大开展《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推动洪湖湿地保护工作不断改进。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情况视察,助力保护渔业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维护重点水域生态平衡。
围绕重要民生领域加强监督。扎实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对市乡两级人大代表票决产生的78件民生实事开展监督,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学前教育发展、义务教育质量提升、校园安全保障等专题调研,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安全优质发展、教育质量逐步提升、教育系统平安稳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报告,推动我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开展市人民医院三级甲等医院创建、基层医院特色专科建设专题视察,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开展日间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视察,推动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社会养老政策全面落实。听取市政府关于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推动就业创业政策落地。调研老湾回族乡中心学校、吕蒙口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贯彻情况,开展贯彻落实国家、省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助推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
围绕法治洪湖建设加强监督。开展洪湖市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组织洪湖市“八五”普法工作中期验收,推动我市“八五”普法决议有效落实。听取市法院、市检察院半年工作报告,监督涉法涉诉信访件的办理,促进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按照省人大统一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市政府报送文件进行先审查后备案;全面清理我市人大常委会历年通过的决议、决定中涉及的规范性文件,并报送上级人大常委会备案。配合省人大监司委开展《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立法调研,参加《湖北省平安建设条例》意见征集座谈,提出修改意见,助推民主科学立法。
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监督。为切实增强人大监督的刚性和实效,全年开展了两次专题询问。聚焦粮食安全“国之大者”开展专题询问。深入开展全市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整治情况专题调研,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对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专题询问。市委书记魏朝东全程参加并对专题询问进行了现场点评和指导;市长林继军对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现场安排和交责。专题询问收到了良好监督效果,有力促进了耕地红线保护和粮食安全保障。聚焦物业管理规范提升开展专题询问。针对中心城区物业管理问题突出的情况,对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题询问,以“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树标杆”为目标,促进我市物业管理行业补齐发展短板、强化机制创新、不断规范提升,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紧扣市委工作大局,积极参与和服务中心工作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大工作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市人大常委会聚焦市委决策部署,聚焦洪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主动参与和服务市委中心工作。
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先后参加了北京洪湖商会、广东洪湖商会招商推介活动,接待深圳湖北商会、重庆荆州商会、北京洪湖商会等来洪考察,利用商会活动推介洪湖,提升洪湖影响力。参与筹备组织洪湖融入武汉都市圈暨“武汉企业家走进洪湖”招商推介活动,邀请武汉市115家企业来洪参加活动,现场签约项目20个,有效推动洪湖承接武汉产业转移,加快融入武汉都市圈。赴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经济发达地区开展招商引资;主动邀请并接待全国各地商会、行业协会、企业家来洪湖考察,努力促成湖北慧创天下、湖北卓大新材料、麦康制冷设备、臻科机械零部件、富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等15个项目签约落地。选派主任会议成员和人大机关干部到招商中心、新滩经合区、洪湖开发区驻点服务招商,为招商引资贡献人大力量。
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参与新滩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项目、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新滩化工园区整治项目建设,为新滩经合区高质量发展拓展平台。参与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协调督办,推动阳柴湖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愚公湖退渔还湿、铁牛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等项目建设,助力生态环境治理。推动洪湖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实施,提升民政服务保障能力。参与洪湖市第二人民医院等项目建设,提升城乡医疗服务水平。参与铁路和通用机场项目纳入规划、洪湖东分块蓄滞洪区安全工程、中储粮洪湖仓储项目、国家华中区域应急救援中心水上救援训练基地等项目建设,为推动事关洪湖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建设发挥了人大作用。
积极参与重点工作。主动领办民生实事,完成新滩经合区汉洪线路灯配套、新堤街道朝阳社区标准化改造、乌林镇农贸市场违章建筑拆除改造、大沙湖管理区东河社区居民点亮化、螺山镇复兴村新建居民生产出行道路、小港洋圻湖社区环境整治和路灯改造、大同湖管理区龙船河社区改造等民生实事,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深入包保乡镇开展食品安全、生产安全、预防溺水等安全巡查;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题视察,提出对策建议,并持续监督隐患整改。严格履行河湖长制工作责任,聚焦水安全、水环境安全等工作重点,持续监督洪湖水质改善提升,坚持巡查督导、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认真履行林长制责任,聚焦植绿护绿,积极巡林护林,打造绿色洪湖底色。开展国家园林城市迎复检视察,巩固提升城区园林绿化成果。开展城区弱电线路“蜘蛛网”整治,推进改善城市容貌。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开展信访维稳、风险防范化解、矛盾纠纷调处、信访积案化解、禁毒、反诈、反邪教、“一感一度一率一评价”等工作,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四、突出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让代表在履职为民中展现风采。
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组织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定期深入基层走访代表、联系群众,常态化安排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活动,不断扩大代表参加常委会工作和活动的广度和深度。全年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154人次,参加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393人次。不断优化调整代表小组,坚持以代表小组为单元进行履职管理,完善代表履职档案,激励和约束代表认真履职尽责。不断提升代表家站建设水平,全力保障基层人大开展工作。有计划安排和组织代表学习培训,全面提升人大代表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和参政议政水平。积极宣传代表履职典型和先进经验,讲好人大故事、传播代表声音。多篇报道被《中国人大》《湖北日报》、省人大网站、荆州人大网站宣传。荆州市人大召开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暨人大代表家站建设推进会上,洪湖市人大作为县市区唯一代表交流发言。
扎实开展共同缔造代表行动。按照省人大、荆州人大会议要求,我们积极谋划、全面部署、扎实开展“聚力共同缔造·代表行动”。市委书记魏朝东以人大代表身份参加“助力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题代表行动,与电商行业人大代表一起现场观摩,集中座谈交流,并围绕创新运营模式、培养电商人才、延伸产业链条等方面建言献策,活动引起了方方面面的重视和响应,为我市电商产业健康快速发展起到了很好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全市各乡镇区街道以代表小组为单元,以当好“五员”为目标,全面开展共同缔造·代表行动。提升政治站位,当好“宣传员”。峰口镇组织代表入户走访,把党的惠民政策、便民措施宣传到千家万户。府场镇、洪湖经济开发区组织代表深入企业宣传新发展理念,助推企业技术改造创新。新滩镇组织代表积极宣传平台资源、招商政策,成功引进签约多个项目。密切联系群众,当好“信息员”。燕窝镇组织代表与选民交流谈心,收集环保、水利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并推动办理。大同湖管理区组织代表宣传“五共”理念,打造共同缔造示范点。黄家口镇组织代表对共同缔造成效开展拉练测评,助推人居环境改善。积极率带引领,当好“勤务员”。螺山镇、瞿家湾镇、老湾乡发挥人大代表带头作用,带动群众出资出力、投工投劳,积极参与环境整治,共同缔造和美乡村。龙口镇组织代表开展长江禁捕退捕视察,助力《长江保护法》实施。服务经济发展,当好“协调员”。小港管理区组织代表联系走访在外乡贤,引荐他们回乡投资兴业。乌林镇、万全镇、戴家场镇、汊河镇组织代表助力农村电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大沙湖管理区代表开展“十问十帮”,为企业扩能转产做好服务。时刻关注民生,当好“监督员”。曹市镇组织代表参与票决制各环节,建言献策、监督落实。滨湖街道、新堤街道、沙口镇组织代表对学校医院食品安全、日常管理等工作开展视察,及时回应百姓对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的关切。我市人大“聚力共同缔造·代表行动”得到省人大、荆州人大的充分肯定,省《人大聚焦》、荆州电视台人大专栏分别宣传了洪湖的成效和经验。
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效。重源头,把好提出质量关。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从洪湖发展大局出发,共提出建议意见82件,这些意见涉及经济、文化、交通、水利、教育、医疗等方面,市人大常委会严格审核,确定有代表性的意见建议56件,确保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都有质量、有份量。重过程,把好跟踪督办关。对于收集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主任会议成员督办、市政府组成人员领办制度,市长林继军带头领办重点建议案,各位副市长都领办了分管领域的建议案,提高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效率。重结果,把好落地见效关。强化跟踪问效,督促承办单位办实建议,让代表和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组织人大代表专题视察调研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局、市住建局等承办单位建议办理进展情况,并组织代表对意见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提高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质量。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新时代人大工作水平
按照建设“四个机关”工作目标,市人大常委会全面加强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履职素养、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新时代人大工作水平。
加强政治建设,强基固本。以政治建设为引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精心组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牢牢把握总体要求,聚焦根本目标任务,认真开展理论学习,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狠抓问题检视整改,强化建章立制,推动主题教育不断走深走实。严格落实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组织生活等制度,聚焦党员队伍建设,抓好党员教育管理,激发党组织生机活力。今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老干支部被省委组织部授予全省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荣誉称号。
加强能力建设,补短扬长。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邀请市委党校等单位专家为机关干部开展主题教育宣讲、履职知识培训;组织机关干部外出学习培训,切实提升机关干部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引导人大干部积极投身招商引资、信访维稳、共同缔造、乡村振兴等工作;定期组织人大机关干部下沉社区,收集“民生实事清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挥好人大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作用,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让人大干部在一线锤炼党性、增长才干、提升本领。
加强作风建设,务实笃行。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纠正违规行为,并形成制度和长效机制。积极开展下基层实践活动,对基层反映的问题实行清单化收集,销号式解决。持续加强“清廉人大机关”建设,保持人大系统廉洁自律和风清气正。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工作,扎实开展相关问题整改。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教育激励人大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始终以燃烧、奔跑、沸腾的状态投入工作。坚持深入村(社区)、企业一线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基层真实情况和难点堵点问题,积极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并形成一批有份量的调研报告。
各位代表!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这些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和全市各级人大机构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市政协、社会各界、老领导以及全市人民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创新和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推动解决问题上还需要持续发力;在加强代表履职服务、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等方面还需要持续加强;在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方面还需要持续改进;在政治理论素养、工作水平能力上还需要持续提升。在今后的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目标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推进。
2024年工作建议
岁序更替,华章日新。各位代表!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全面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荆州市委六届七次全会、洪湖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聚焦市委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抢抓机遇、迎接挑战、依法履职,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突出根本性建设,讲忠诚,有信念。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人大的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全面抓好人大党的建设,以党建工作引领人大工作取得新成效。始终坚持市委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做到市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年度工作计划、重点监督议题、重要会议活动等事项及时提请市委研究,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全面推动落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开展洪湖市庆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活动,广泛宣传国家根本政治制度,讲好人大故事,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二是聚焦高质量发展,讲责任,有担当。锚定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推动四化同步发展、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强县工程、融入武汉都市圈、就地城镇化、共同缔造等重点工作,始终凝聚“三命共识”、坚持“四个优先”、接续打好“四大会战”,落实“优资兴业、聚人兴城、强产兴市”三大战略,主攻“全国知名淡水产品预制菜生产基地、武汉西南第一门户、红色生态文旅目的地、魅力水乡宜居城市”四大目标,加快推动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聚焦存量土地清理、工业经济提质增效、国有资产管理、财政预决算等加强经济工作监督。践行为民服务宗旨,依法履职行权,加强和改进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交通、教育、卫生、文旅、环保、社保、就业创业、物业管理等领域监督,推进工作落实落地。围绕“三农”工作开展视察调研,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充分运用听取和审议报告、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加强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是拓展制度化平台,讲民主,有载体。进一步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洪湖实践。完善人大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双联”制度,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坚持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创造代表为民代言、为民服务的环境和条件。有计划安排代表参加培训,着力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代表家站规范化建设,为代表履职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继续开展“聚力共同缔造·代表行动”,激发代表履职热情,汇聚代表智慧力量。加强代表建议的审核,引导代表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坚持和完善人大常委会领导督办、政府领导领办重点建议制度,建立代表建议台账,强化全过程监督落实,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满意度。
四是适应新时代要求,讲形象,有作为。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把人大机关建设成为自觉坚持党的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健全人大组织制度、议事制度,细化工作措施,规范履职行为,不断完善务实高效的运行机制。优化人大常委会和专工委室组成人员结构,建设政治坚定、本领过硬、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加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级人大代表、乡镇人大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工作水平和素质作风。认真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强政治生态研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营造人大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行至半山莫道远,船到中流更奋楫。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恪尽职守、求真务实、奋发有为,为加快推进洪湖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洪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6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洪湖市人民法院院长郭鹏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紧扣“公正与效率”永恒主题,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忠实履行审判职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巩固提升审判质效,做到服务大局、司法公正、守正创新、实干担当,为洪湖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法院力量。
洪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5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洪湖市人民法院院长 郭 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洪湖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洪湖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统筹推进安全发展,忠实履行法定职责,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全面锻造过硬队伍,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1-11月,共受理各类案件6196件,结案5371件,结案率86.68%,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37.72件;新收案件数、结案数、人均结案数同比分别增长20.95%、13.96%、13.97%,审判执行质效稳中有升。
一、立足执法办案要务,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严惩犯罪,守护百姓平安。受理各类刑事案件647件,审结572件,判处罪犯846人。深入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开展命案防控百日攻坚行动,推进平安洪湖建设。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结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安全案件37件;审结“两抢一盗”等侵财类犯罪案件70件。结合热点影视《孤注一掷》,开展多形式反诈防骗宣传,助力营造全民反诈的浓厚氛围,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及其衍生的“帮信罪”【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涉“两卡”【2】案件121件。深入开展禁毒斗争,审结涉毒品犯罪案件15件。加大对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惩处力度,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案件196件。保持重拳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通过以案为鉴、以审促廉,开展“公众开放日”职务犯罪案件旁听警示教育活动4场次,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6件。全面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274名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
全力化解纠纷,加强民生保障。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853件,审结3329件。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出具荆州首份《离婚证明书》【3】,保护离婚当事人隐私;发出荆州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4】,保障财产公平分割;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5】“家庭教育令”【6】作用,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赡养抚养、遗产继承等家事纠纷864件。加强劳动权益保障,持续深化“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7】,推动劳动争议源头高效化解,委派调解劳动争议案件103件;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等案件92件。探索“法院+保险”诉前联动,不断完善道路交通涉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加强民生权益保障,审结人身损害、医疗、交通等侵权类纠纷案件427件。紧扣“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助力房地产风险防控处置,审结建设工程、商品房买卖等案件174件,审结物业服务合同纠纷98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保险纠纷等案件828件,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实质化解争议,共建法治洪湖。受理各类行政案件66件,审结63件。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查行政非诉类案件22件。深化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坚持把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工作挺在前面,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行政案件撤诉数量明显上升,调解撤诉率达41.2%。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建立政务诚信诉讼协调机制,强化司法能动和府院联动,发挥司法建议【8】“以案促治”的积极作用,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9】,发送《司法建议书》13份,促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常态长效攻坚,高效兑现权益。受理执行案件1630件,执结1407件,执行到位金额1.26亿元。以“深化执行机制改革、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及“加强‘一性两化’,争创一流执行质效”专项活动为契机,深化“青莲”执行品牌创建,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推行“一站式”执行改革,设立一站式执行事务中心,促进执行事务提档加速,实现“事务性工作一站式办理,程序性事项一次性告知”。深化“法院+公安”执行联动机制,协助查人找物,通过公安机关采取临控措施7人次,查询被执行人行踪轨迹46人次,调取失信被执行人照片信息41人次,移送拒执犯罪线索5条。坚持常态化执行攻坚,大力惩处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先后开展“春风执行会战”“春雷行动”“夏季风暴”“秋风暴雨”“荆楚雷霆2023”等集中执行活动及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拘传被执行人146人,拘留被执行人86人,扣押车辆4台,强制腾退7处,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67人次,限制高消费879人次。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发布执行悬赏【10】公告16人次。在“九月特别行动”中湖北电视台《执行聚焦》栏目全媒体直播执行现场,近30万网友围观互动。加快财产变现速度,发布司法拍卖信息145条,网络司法拍卖成交4件,成交金额1798.48万元。出台《优化执行案款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大“一案一账号”【11】应用,集中清理执行案款,累计清理发放执行案款6762.06万元。在大同湖管理区和万全镇举行陈某等人非法集资案受害群众执行款发放活动,兑现胜诉权益,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二、勇担服务大局使命,主动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发挥司法职能,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12】,将评估制度贯穿司法办案各环节,审结各类涉企商事纠纷案件1168件。畅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确保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执,涉企案件平均审理用时缩短16.29天。出台相关文件,规范和加强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与管理,优化破产案件简易快速审理机制,将破产费用保障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探索运用“执转破”【13】+“破产案件简易审”,缩短破产周期,降低破产成本,审结天一饲料、水乡特产等破产案件4件,盘活资金1057.94万元,推动市场资源快速流转配置。开展商事纠纷“共享法庭”先行区创建,先后在3个省级开发区、部分乡镇和3个行业协会(青年企业家协会、医药行业协会、建筑行业协会)设立了10个“共享法庭”服务站,汇集多种解纷力量,零距离服务市场主体,受理涉企商事纠纷案件同比呈下降趋势,先行区创建已初步取得了商事纠纷非诉化解、市场主体司法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的效果。聚焦企业司法需求,在重点企业(产业园)设立“诉讼服务工作站”,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红名单企业”和“无讼企业”认证。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参加全市政法系统班子成员包联走访重点企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对涉企案件回访,走访企业120余家,开展进园区企业法律咨询专场活动3场次,为企业提供精准司法服务。
强化诉源治理,融入共同缔造。夯实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持续打造“一庭一品”特色品牌,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工作质量,各人民法庭共办结各类案件2216件。推进人民法庭参与和服务“共同缔造”,注重人民法庭功能从“法庭内”向“法庭外”延伸,依托“1个诉讼服务中心+6个人民法庭+14个乡镇巡回审判点+1个开发区法官工作室”法庭服务网络,着力打造“家门口”式诉讼服务、诉源治理体系,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指导调解、就地调解、巡回审判,诉前化解各类纠纷159件。推进“立审执”一体化衔接,在审判阶段发出《自动履行告知书》【14】,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数量,激发执源治理新动能,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47.54%。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见法率”,深入乡村开展“法治夜校”18场次,带案回访、以案普法、现场答疑,引导群众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纠纷。
服务绿色发展,共绘大美洪湖。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60件,审结58件。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刑事+公益诉讼”共同发力,依法审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50件,行政公益诉讼2件。坚持惩罚犯罪与修复生态环境并行,适用惩罚性赔偿,相关责任人缴纳生态修复金56万余元,修复基本农田1500余亩,判决没收违法所得及判处罚金共计46万余元。强化环境资源执法与司法协同联动,联合市水利和湖泊局等五家单位制定《洪湖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提升打击合力。在我市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分别建立增殖放流基地和巡回审判点,开展环资刑事案件巡回审判2场次。在世界环境日、首个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发布破坏环境资源十大典型案例,引导全社会关心生态、关注环境。环资审判工作成效显著,环资审判工作在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作经验交流;荆州市法院行政(环资)审判工作现场会议在我市召开;综合审判庭(生态环境保护法庭)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三、践行能动司法理念,积极回应人民司法需求
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办案质量。牢牢把握“公正”这个根本要求,在审判理念、审判机制、审判体系、审判管理上坚持释放司法效能。规范审判权力运行,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四类案件”【15】监督管理和风险提示,纳入“四类案件”监管54件。强化示范引领,院庭长带头办理案件1764件。抓好全流程、全周期案件质量管控,充分运用“法答网”【16】咨询提问、类案检索初步过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咨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统一裁判尺度,“法答网”提问45条,专业法官会议研究案件31次,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23件。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强化评查结果运用,共评查案件583件,发现并整改问题9个。案件质量指标处于合理区间,一审裁判被改判发回重审率3.68%,一审服判息诉率88.82%。
聚焦时间成本,提升办案效率。积极回应“效率”这一人民期盼,打好清理长期未结案“去存量、防变量、控增量”组合拳,主动将六个月以上未结诉讼案件清单移送至检察机关,接受法律监督,长期未结案件实现动态清零。不断完善流程节点精细化管控与网上巡查提醒机制,严格把握延长审限、扣除审限等审限变更的次数和时限,审限内结案率95.22%,延长审限率0.69%。用好绩效考评指挥棒,定期分析研判审判运行态势,强化审判执行业绩及临近审限的跟踪预警、督办,印发《审判管理动态》15期、《统计周报》88份,发布《红黑榜》12期,下达《督办函》14份。持续深化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及速裁快审,提高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严格控制“简转普”程序转换,大幅压缩办案周期,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3104件,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1.58%,民商事案件平均办理天数缩短至48.15天,全力以赴跑出办案“加速度”。改革庭审记录方式,运用智能语音识别转写系统,有效提升庭审时间利用效率。推进律师调查令【17】的深度应用及规范适用,进一步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签发《律师调查令》57份。
聚焦便民利民,提升司法温度。畅通窗口立案、网上立案、跨域立案【18】、容缺立案【19】、人民法庭直接立案【20】等多样化诉讼渠道,构建适老型诉讼服务新机制,“线上+线下”立案服务无缝衔接,让群众更加便捷地参与诉讼,完成网上立案4013件,跨域立案2件,在线调解2690件,互联网开庭251件。以全省法院“智慧法院深化应用推进年”为抓手,依托“湖北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送达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线上平台,全方位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真正实现“一站通办、一网通办”,集约送达中心办理送达25756人次,受理网上鉴定10件,网上保全11件,网上交费4982件。以退费“小切口”回应群众期待,变“申请退”为“主动退”,开启“胜诉即退费”【21】新模式,主动为企业和个人办理诉讼费网上退费265笔(案)247.29万元。扎实推进“有信必复”工作,制定《判后答疑工作细则》,有针对性地进行释法明理,开展涉法涉诉重复信访治理和信访积案化解,推进信访案件限期办结、动态清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困难诉讼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39万元,拟发放司法救助金65万元。
四、夯实从严治院根基,奋力锻造过硬司法铁军
始终坚持政治建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及时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汇报,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深化“党课开讲啦”活动,采取领导领学、专家导学、集中夜学等多种方式,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真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悟透,共开展支部学习43次、中心组学习12次、专题辅导(党课)讲座5期。弘扬宪法精神,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坚定法治信仰。深化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收集“急难愁盼”问题90余条,并形成“三张清单”逐一销号。
着力提升综合素质。以注重实干实绩实效为导向,开展轮岗交流,重视年轻干警培养,定期组织岗位大练兵、信息化应用培训、法考经验交流,选派青年干警到武汉高校学习,通过“网络+现场”参加各类培训300余人次,全面提升干警司法能力。大兴调研研究,制定《加强案例工作的实施方案》《学术调研论文写作奖励方案》,组建案例撰写人才库和充实新闻通讯员队伍,撰写各类案例27篇、论文11篇,其中3篇论文在第五届荆江法治论坛获奖,2篇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1份《司法建议书》被评选为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1案件荣获荆州法院“精品案件”三等奖,2篇裁判文书分别荣获荆州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三等奖,1篇新闻稿件被评为湖北政法“月度优秀新闻”。着力打造“荷韵清心”书香法院特色品牌,建成警体活动中心,设立洪湖市图书馆法院分馆,开展捐赠图书活动,举办读书分享会6场次,青年干警撰写读书心得体会300余份,组织演讲比赛、趣味拓展、篮球比赛等文体活动,着力推进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以文树人。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廉风常吹”“警钟常鸣”,全面压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强化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开展队伍纪律作风整训、家庭助廉、廉政党课、任前谈话、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党纪知识同题共答测试等活动,拧紧廉洁自律总开关。坚持抓早抓小,开展审务督察、纪律作风专项检查7次,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5人,诫勉谈话2人,记大过1人。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累计填报“有情况”记录信息276条,“有问必录、应报尽报”已成常态。认真做好省委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工作,57件省委第七巡视组移送信访件全部化解。注重发挥典型引领作用,选树、学习先进典型涵养清廉法院文化,扎实开展学习全国模范法官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在荆州法院执行系统“我身边的鲍卫忠”主题演讲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参加荆州法院“法徽耀荆楚 赤诚铸天平”主题宣讲活动,大沙湖法庭张广武同志被授予“2023荆州法院榜样”荣誉称号。
五、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全力推进法院各项工作
始终坚持“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把法院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贯彻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开展“千万工程”“两代表一委员”恳谈会,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协办工作,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调研、观摩庭审、见证执行和参与调解,一批矛盾纠纷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和代表委员的协调帮助下妥善解决。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的依法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职,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4次,办理检察建议6件。深化司法公开,互联网直播庭审案件430件。注重发挥陪审员的监督作用,新选任20名人民陪审员。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以案释法,及时回应舆论监督和社会关切,提高平安创建知晓率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洪湖法院全体干警同心协力、奋力拼搏,圆满完成了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位代表委员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洪湖法院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洪湖法院仍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大局的意识还不够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司法理念还需进一步转变,审判执行质量、效率、效果还有不小提升空间。三是司法权的监督制约还需强化,司法不公不廉问题仍有发生,司法作风仍需进一步改进,队伍能力素质仍需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洪湖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紧扣“公正与效率”永恒主题,依法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从审判理念、审判机制、审判体系、审判管理等方面整体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现代化,不断开创发展新局面,为洪湖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法院力量。
一是优服务,以更实举措推动司法供给提档升级。坚持以法治保障彰显法院担当,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坚决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加强民生权益司法保障,做实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强化立审执高效有序衔接,深入推进执源治理,持续加大执行攻坚力度。共抓长江大保护,落实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注重生态修复。依法平等全面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探索创新以“胜诉即退费”等为代表的降低诉讼成本的便企利民举措,为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作出更大的司法贡献。
二是提质效,以更高标准打造公正高效鲜明标识。坚持深化改革和科技赋能的双轮驱动,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强化能动司法,着力加强审判管理。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执法司法监督制约体系,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常态化审判运行态势跟踪监测,切实提升办案质量与效率。持续推动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和法官办案全业务网上运行,充分发挥信息化对审判管理现代化的支撑作用,不断解放司法生产力。
三是强基层,以更大作为助力社会治理效能提升。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巩固拓展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成果,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持续加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嵌入式”参与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乡村振兴、推动平安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示范创建活动,深化“共享法庭”建设,推进建成“庭室站点”四位一体的诉讼服务网络,努力在“共同缔造”中贡献更多法治力量。
四是抓队伍,以更优形象聚力推进法院铁军建设。强化政治引领,坚持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坚决把讲政治要求落实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加强政治轮训和业务培训,加快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强化理论武装,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聚魂。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大力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加强优秀干部培养工作,深化新时代法院文化建设,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零容忍惩治司法腐败,努力锻造新时代法院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在全力加快“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的关键时刻,攻坚克难、勇毅前行,努力为服务保障洪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相关用语说明
【1】“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出租、出借、出售或帮犯罪分子收钱,都将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2】“两卡”:指的是手机卡和银行卡;“两卡”犯罪,指非法出租、出售、买卖“两卡”的违法犯罪活动。
【3】“离婚证明书”:《离婚证明书》是人民法院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制作的,证明案件当事人夫妻关系解除的证明。《离婚证明书》仅记载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生效法律文书案号、裁判文书生效日期、婚姻关系解除时间等必要的信息,不涉及夫妻感情破裂原因、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具体问题,避免了当事人在办理户口变更、房屋买卖、银行贷款等需要证明婚姻状况的情形时,因出示离婚裁判文书而泄露隐私所造成的尴尬。
【4】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是人民法院出具的责令离婚案件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如实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文书。2023年1月1日,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该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申请查询登记在对方名下财产状况且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查取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协助。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这是首次以法律形式将离婚案件当事人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确立为一项法定义务,意味着人民法院责令当事人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有了确切的法律依据,也是诚信原则在离婚诉讼中的具体表现。
【5】人身安全保护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在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冻饿或者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方式实施的身体或者精神侵害行为,应当认定为“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6】家庭教育令:202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公、检、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如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7】诉调对接:“诉调对接”中的“诉”代表法院诉讼系统,“调”代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非诉调解系统。“诉调对接”实质是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通过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各方参与、司法推动,促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诉讼调解与大调解机制各自的优势,使司法审判与社会力量优势互补,形成合力,以更加便捷、经济、高效的途径解决纠纷,从而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8】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以有效预防矛盾纠纷和违法犯罪发生为目的,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制度机制、治理监督和具体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科学决策、完善管理、消除隐患、改进工作、规范行为等建设性意见建议。
【9】行政审判《白皮书》:《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简称行政审判白皮书。行政审判白皮书是人民法院延伸行政审判职责,参与社会治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载体。
【10】执行悬赏:为借助社会力量、对法院执行案件提供线索和帮助,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7年5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确立了执行悬赏制度。执行悬赏,指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公告,申请执行人承诺对于提供有关案件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并据此线索取得实际执行效果的,按照公告确定的条件和标准给予举报人一定奖金的执行措施。其目的就是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挤压“老赖”生存空间。
【11】“一案一账号”:是银行依托法院在银行开设的主账户,为每一个新立的执行案件绑定一个唯一专属虚拟子账号,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或执行员扣划、变现时,只需把款项打入相应的虚拟子账户,通过执行案款管理系统的智能化处理,即可实现案款、案号、当事人的一一对应。
【12】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是指人民法院办理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或者双方当事人为企业时,在立案、保全、审理、执行、司法公开和审限管理等各环节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并作出有效防范和处置,使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实现案件处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13】“执转破”:又称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发现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资不抵债、达到破产界限、符合破产条件,经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同意后裁定中止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并将执行案件相关材料移送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进行破产审查的制度。
【14】自动履行告知书:是法院对义务人发出的及时全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风险提示,督促义务人主动履行义务,避免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可能对义务人产生的不利后果,提高司法效率。
【15】“四类案件”: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四类案件”是指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敏感的;涉及群体性纠纷或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与本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的类案裁判可能发生冲突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
【16】“法答网”:法答网是最高人民法院搭建的,提供法律政策运用、审判业务咨询答疑和学习交流的信息共享平台。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可以通过法答网,就审判工作、学习和研究中涉及的法律适用、办案程序和司法政策等方面问题进行咨询。咨询仅限于法律、司法解释以及规范性文件等的理解和适用问题,不得涉及正在办理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得对案件的事实认定问题进行咨询。法答网专家发布的答疑意见仅供学习、研究和参考使用,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得作为裁判依据援引。
【17】律师调查令:是指在民事诉讼或在民事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及其律师因客观原因无法收集证据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并获得批准,由法院签发给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该证据的法律文书。
【18】跨域立案:是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实现的,就近受理申请、管辖权属不变、数据网上流转的联动办理工作机制,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就近的收件法院,不受地域、审级限制,通过法院间的文件交换系统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讼材料,实现远程立案。
【18】容缺立案:指立案“容缺”受理机制,是指当事人起诉、上诉、申请再审或申请执行时,提交的材料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条件,但欠缺次要立案材料或内容有一定瑕疵,人民法院先予接收材料并登记立案,允许其在规定期限内补充提交的制度。
【20】人民法庭直接立案: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最大限度满足基层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洪湖法院制定《中心法庭直接立案规定》,赋予基层法庭直接立案权限,在基层法庭即可直接为群众提供立案服务,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实现“一站式诉讼服务”。
【21】“胜诉即退费”:是指案件发生法律效力后,人民法院主动退还胜诉方缴纳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立案时,当事人通过填写“退费账户确认书”,准确提交退费信息,即可在判决书生效后,由案件承办人登记并提交当事人退费账户等,当事人无需再到法院办理退费。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6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野所作的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未来一年工作思路和2024年的主要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对标“建功先行区、建设示范区”,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紧扣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洪湖建设、流域综合治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方面提供优质检察供给和坚强法治保障,为洪湖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检察贡献。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5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 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今年来,我们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司法办案各环节,认真落实市委的工作部署和市九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决议,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三创”〔1〕引领、“四战”〔2〕开路,做优做实各项法律监督,全力服务保障洪湖加快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各项工作稳步向前,创建的“红润洪检”〔3〕“洪检•水乡守望”〔4〕“洪星闪闪”〔5〕“枢•心窗口”〔6〕等多个品牌受到上级检察机关充分肯定,相关经验也被省、国家级媒体刊发转载,检察业务质效继续保持荆州前列、全省先进位次,实现了年初提出的“承压奋进、事争一流”的目标。
一、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服务发展大局中强化检察担当
我们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融入大局,优化检察供给,促进经济发展,推进社会治理,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我们积极开展“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功能 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行动,着力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发展环境。联合市烟草专卖局、市公安局等执法部门销毁市场标值247万元的假冒卷烟。帮助一家民营企业追赃挽损325万元的经验被中国网、正义网和《湖北日报》转发,一些外地政法机关相继来我院开展学习交流。为了防止“办理一起案件,垮掉一个企业,失业一批职工”,我们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7〕,通过检察建议和第三方监督评估小组考察模式实现从刑事“惩治”向合规“矫治”转变,对企业涉嫌犯罪的“四类人员”〔8〕,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慎谨使用强制措施,让合规守法经营成为民营企业的自觉遵循。开展的“行政检察促进市场行政监管规范化”先行试点获市“四大家”领导和荆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批示,并通过省营商办考核验收。
助力流域综合治理。我们始终树牢生态保护优先的理念,建立“刑事检察+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社会治理”一体化办案机制,靶向发力,推动流域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着力解决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粮食安全、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等突出问题。与嘉鱼县检察院、赤壁市检察院加强跨区域合作,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检察工作;与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市分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深度联合、高效联动,建立案件线索移送、生态环境修复等协作机制,同时健全“两法衔接”〔9〕、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河(湖)长+检察长”等生态保护模式,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办理了范某红、严某云等52人非法捕捞水产品5万余公斤、掩饰隐瞒犯罪所得27万余元案,斩断了长江流域非法“捕、收、运、销”渔获物地下产业链条。针对外来物种“福寿螺”对我市城区公园和部分乡镇水域侵害,向相关职能部门公开送达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加强对“福寿螺”等外来物种的治理。
践行检察为民理念。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办理故意伤害、盗窃、交通肇事等三类刑事案件中推行“两卡、三纲”工作机制〔10〕,充分保护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让群众感到司法温暖。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上,通过引导和解、支持起诉、督促执行等方式,帮助14名农民工追回欠薪53万余元;针对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高发问题,与公安、法院、金融监管等部门协作配合,依法起诉相关犯罪215人,挽回群众“血汗钱”、救命钱1145万余元;我们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11〕落实,批准逮捕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61人,提起公诉59人,联合市纪委监委、教育局等10个部门构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以“洪星闪闪”未检品牌为牵引,形成“六大保护”〔12〕融通发力,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活动,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我们高度重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坚持检察长信访接待制度,做到“如我在诉”、情同此心。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02件,均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100%,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100%。邀请案件当事人、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拟不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申诉等案件公开听证310件次,让检察办案既符合法律条文这个“文本法”,也符合人民群众的“内心法”。针对一些刑事被害人因未能得到赔偿而导致生活困难的问题,我们借助大数据,赋能司法救助,通过大数据收集、碰撞、比对,协同相关单位及乡镇成功办理一批司法救助案件,相关经验获得上级检察机关充分肯定。
二、坚持从法治上着力,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强化检察监督
我们牢记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全力推进平安洪湖建设,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开展实质化监督,做优刑事检察。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15人、起诉785人,依法不批捕154人、不起诉398人。办案中,我们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积极探索“社会公益服务+相对不起诉”轻罪治理路径,将轻微刑事犯罪嫌疑人参加志愿公益服务情况作为作出不起诉决定的重要依据,以此强化对犯罪嫌疑人的帮扶改造,推动达成和解、修复社会关系。我们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8件、撤案23件,对侦查活动提出书面监督意见27件,纠正漏捕漏诉33人;对刑事审判活动提出监督意见36件;监督看守所刑事执行24件,监督社区矫正执行24件,监督财产刑执行39件,监督收监执行2人,核查纠正脱管漏管4人。
开展精准式监督,做强民事检察。办理民事生效裁判、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6件,提出检察建议26份,均获得法院采纳。围绕债权转让、民间借贷等虚假诉讼易发多发的领域,开展虚假诉讼检察监督专项工作,为当事人挽回损失800余万元。聚焦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与市司法局、人社局等8家单位会签《关于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与市法院召开工作磋商会,做到监督与支持相统一,共同解决“立案难”“执行难”等问题。
开展穿透式监督,做实行政检察。我们坚持诉讼内监督与诉讼外监督并举,重点加强行政诉讼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办理行政类监督案件36件,发出社会治理类行政检察建议10件,均获得回复采纳。在开展行政监督中,我们扎实推进行刑反向衔接〔13〕工作,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依据相关规定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避免了“不刑不罚”情况发生。与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关于建立行政检察与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反馈机制。针对行政诉讼案件“程序空转”、案结事未了的问题,开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办理的湖北某管理有限公司洪湖分公司行政争议化解案被荆州市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开展高质效监督,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我们主动聚焦社会治理堵点难点,积极开展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探索。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6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2件,督促破坏生态环境当事人缴纳生态修复金48万余元,督促有关乡镇和涉案当事人恢复被毁损、占用耕地1789亩。办理耕地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经验做法获得省、荆州两级检察院检察长批示,并向全省推广。我们结合办案,加强对治理重点的分析和趋势性预判,通过“诉前检察建议+调研报告”等形式,努力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针对部分流动商贩在江滩公园私拉乱接电线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我们采取公开听证、诉前磋商等措施,督促职能部门加强对江滩公园“空中飞线”整治。我们牢固树立“小井盖、大民生”的理念,深化落实“四号检察建议”〔14〕,开启“公益诉讼检察+刑事检察”模式,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窨井盖治理,保障了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依法履行检察侦查职能,维护司法公正。我们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积极履行刑诉法赋予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职能,紧盯危险驾驶、交通肇事、虚假立功等案件背后司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犯罪,加强与纪委监委沟通衔接,整合内部办案力量,借助大数据检察,集中力量攻坚,精准排查线索,成功办理了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案,营造了廉洁高效的政治生态环境和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
三、坚持从能力上着手,在全面从严治检中强化检察初心
我们聚焦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新要求,不断强化队伍素能,培育职业精神,深化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检,努力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洪湖检察铁军。
抓实主题教育,筑牢政治忠诚。我们对标主题教育的总要求,充分利用党组理论中心组、读书班、主题党日、“三会一课”、个人自学等形式,以上带下、以上促下,引导检察干警在深学细照笃行中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定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坚持党建引领,常态化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让“红润洪检”党建品牌亮起来,推动讲政治与抓业务深度融合,列出调研清单、问题清单、成效清单,深入包联企业、社区和乡村振兴联系村,开展对策性、前瞻性、剖析式调研。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检视整改问题23个,制定办案监督、队伍管理等制度10项,办理民生实事5件,帮助群众解决“微心愿”“微诉求”13个。
夯实素能基础,提升专业能力。我们持续深化“素能提升年”活动,充分发挥业务骨干“传帮带”作用,开展实战实训、岗位练兵、同堂培训、业务竞赛、典型案例评选等活动。在社会各界选聘10名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30名不同岗位工作人员担任检察听证员,借助“外脑”帮助检察官的专业知识“提档扩容”,着力提高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政策把握、案件处理、矛盾化解、科技应用、理论研究、宣传引导等“八大”能力,善于从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监督案件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统筹法理情的有机统一,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办案。
压实主体责任,强化从严治检。我们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层层压实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落实“三个规定”,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案件评查、内部审计、警示教育,从源头上坚决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发生。我们还加强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增强干警的事业心、荣誉感、奋进力。单位被荆州市检察院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4个内设机构被评为“先进科(处)室”,8名干警分别受到荆州市级以上层面表彰。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到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做实法律监督工作;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以检察能动履职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同时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理念、措施与洪湖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差距,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对各类诉讼活动的特点、规律研究不够深,在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上还需要更多实招硬招;三是专业技术人才短缺,大数据、智能化运用能力偏弱,在提升队伍综合素能上还需要下更大功夫。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各位代表,2024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认真履行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加强过硬队伍建设,以求真务实、实干担当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持续“走在荆州前列、奋进全省第一方阵”的目标任务实现,为洪湖加快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全力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是以更高站位深化政治建设。我们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为重点,通过集中讲授、专题轮训、现场感悟等方式,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引领干警坚定拥护、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永葆鲜明政治底色。
二是以更实举措服务经济发展。我们要持续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精准把握司法力度和温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涉案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做到繁减分流、快审快结,让企业经营者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三是以更深情怀践行司法为民。我们要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共同缔造理念做好检察环节群众工作,加快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受理大厅等窗口升级改造,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检察服务,依法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充分运用释法说理、检察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促进社会治理。
四是以更新理念深耕法律监督。我们要认真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持续深化“四大检察”职能,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犯罪,推动建立“检察司法+行政执法”联动机制,促进依法行政,更好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和社会公共利益。狠抓“数字检察”建设,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整体提质增效。
五是以更严要求加强队伍建设。我们要牢固树立人才兴检、人才强检、人才立检的意识,全面提升检察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力争培育出更多“省字号”“国字号”业务标兵、办案能手。我们要狠抓“三个规定”落实,织密织牢“制度笼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打造出一支过硬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努力为洪湖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检察贡献!
有关注释说明
〔1〕“三创”:是指创品牌、创典型、创经验。
〔2〕“四战”:是指数字检察攻坚战、诉讼监督攻坚战、法治化营商环境攻坚战、优化作风攻坚战。
〔3〕“红润洪检”:是指洪湖市检察院创建的党建品牌,主要是利用洪湖革命老区红色文化资源,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通过开展“讲、学、唱、悟”等活动,教育引导干警赓续红色基因、筑牢检察初心使命,推动队伍综合素质能力。
〔4〕“洪检•水乡守望”:是指洪湖市检察院创建的业务品牌,通过依法能动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助推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环境保障。
〔5〕“洪星闪闪”:是指洪湖市检察院创建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品牌。主要通过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开展法治护苗志愿服务、“法治进校园”、心理疏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从业限制制度”等举措,持续推进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全面司法保护。
〔6〕“枢•心窗口”:是指洪湖市检察院创建的案件管理品牌。主要通过优化窗口职能,优化工作作风,跑出案件受理及流转“加速度”,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提升服务群众满意度,增强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7〕“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指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做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8〕企业“四类人员”:是指企业投资者、经营者、管理者、关键岗位工作人员。
〔9〕“两法衔接”:是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
〔10〕“两卡、三纲”工作机制:“两卡”是指《沟通联系卡》和《检察履职清单提示卡》;“三纲”是指办理故意伤害、盗窃、交通肇事三类案件开展询问、听取意见、接待谈话等工作提纲。
〔11〕“一号检察建议”:是指最高检2018年10月19日向教育部发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这是最高检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的检察建议,也是最高检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12〕“六大保护”:是指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
〔13〕“行刑反向衔接”:是指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审查是否需要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经检察长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向同级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检察意见。
〔14〕“四号检察建议”:2020年3月,最高检联合最高法、公安部出台《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并针对窨井盖治理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发检察建议,编号为四号,故称为“四号检察建议”。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选举办法
(2024年1月5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3名。
二、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必须是本届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三、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由主席团提名或者洪湖市第九届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书面提名。两种形式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提名人应如实向全体代表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代表联名提名候选人,应填写《代表联名提名候选人登记表》。联名提名候选人的截止时间,由主席团决定。提名登记表在截止时间以前送达大会秘书处组织组的,提名方为有效。
四、在主席团确定候选人名单前,提名人如果要求撤回提名,或者被提名人不愿意接受提名,须以书面方式提出,主席团应尊重二者意愿,予以同意。
五、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常务委员会委员时,候选人数可以多于应选人数,也可以同应选人数相等。”本次会议,大会主席团提名正式候选人3名,如果没有10人以上代表联名提名,或者代表联名提名的候选人不接受提名,则进行等额选举。如果两种形式提名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人数,由主席团将全部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酝酿、讨论,进行预选。
六、如预选,预选在主席团领导下,由各代表团团长主持,以代表团为单位进行无记名投票,投票完毕后各代表团封存,交大会统一计票。
各代表团出席预选会议的代表人数超过本代表团全体代表的半数,才能进行预选。
预选选票由大会秘书处组织组统一印制。预选监票人由各代表团在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定一人,计票人员由大会秘书处组织组工作人员担任。
预选时,选票上选举所选的人数,等于或者少于本办法规定的正式候选人人数的,选举有效,多于正式候选人人数的,选举无效。
各代表团的预选选票经清点确认预选有效后,由预选主持人和监票人签字,交大会秘书处组织组,由计票工作人员在各团预选监票人监督下,统计预选结果。预选计票结果向主席团报告,由主席团根据候选人在预选中得赞成票多少的顺序,按照应选人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选举。
七、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预选选票、正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均按姓名笔画为序排列,如遇候选人姓名相同,则分别在相同的姓名下注明其工作单位。
八、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九、出席选举会议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才能进行大会选举。
十、本次会议正式选举的选票共一张,为: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选票。
十一、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代表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投反对票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另选他人;投弃权票的,不能另选他人。
十二、大会选举时,收回的选票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每一选票上所选的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如果某一候选人(含另选他人)姓名下面空格内画的符号辩认不清,作为投票人对这一候选人的弃权处理。
十三、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如果候选人的得票数未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时,是否另行选举,由主席团决定。
十四、选举工作由主席团主持。
大会选举设监票人7人,其中总监票人1人。监票人由各代表团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选,总监票人由主席团在监票人中提名。总监票人、监票人经大会通过后,在主席团领导下,对发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组织组指定。
十五、选举会场设3个投票箱。主席团成员和在大厅就座的代表到指定的投票箱投票。投票时,总监票人、监票人首先投票,随后主席团成员和其他代表,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按照大会规定的投票路线依次投票。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六、本次会议选举,一次投票,分组计票。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众打开票箱,计票工作人员清点票数,总监票人将清点票数的结果报告大会主持人,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十七、计票完毕,总监票人向主席团报告计票结果。大会指定工作人员在全体代表会议上宣读候选人的得票数,最后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十八、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的处理,由主席团决定。
十九、本选举办法经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后施行。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代表联名提出候选人截止时间的决定
(2024年1月3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10人以上书面提出候选人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4日下午5点。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选举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
(2024年1月4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总监票人:代双兵
监 票 人:(按姓名笔画为序):
李 娟(女)肖伍艺 夏 玮(女)徐晓强
陶 醉 黄 伟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正式选举候选人名单
(2024年1月5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3人,按姓名笔画为序):
白安妮(女,党外)肖英(女)邵云霞(女)
2023年洪湖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
满意度测评办法
(2024年1月5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共洪湖市委关于深入推进市、乡镇两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实施意见》,提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对2023年洪湖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
一、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工作由大会主席团委托各代表团团长主持,采取分代表团无记名投票、集中计票的方式进行。
二、满意度测评分为满意和不满意两项,代表在满意、不满意中选择一项进行投票,也可以弃权,选择两项及以上的为无效票。
三、每个民生实事项目得“满意”票数占参加测评代表人数的比例,为该项目“满意率”。
四、满意度测评结果由大会主席团按满意率从高到低在全体会议上进行宣布。测评结果向市委报告,并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五、测评结果满意率不足60%的民生实事项目,承办单位要认真整改,6个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并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满意率仍不足60%的,市人大常委会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强化监督。
六、2023年洪湖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与2024年洪湖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投票表决一并进行。
七、本办法未尽事宜的处理,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八、本测评办法经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后施行。
2024年洪湖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
票决办法
(2024年1月5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洪湖市推进市、乡镇两级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2024年洪湖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采取分代表团投票、集中计票的方式进行。
二、洪湖市政府按照《洪湖市政府民生实事建议项目征集暂行办法》确定2024年洪湖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提交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投票表决。
三、2024年洪湖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为10个,经代表投票表决选定8个为正式民生实事项目。
四、投票表决前应将2024年洪湖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实施主体、投资额度、相关要求等,分发给代表讨论审议。
五、代表可以就2024年洪湖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提出具体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应采取书面形式提出,由大会主席团提出处理意见。
六、投票表决2024年洪湖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七、各代表团出席投票表决会议的代表人数必须超过本团全体代表的半数,才能进行本团投票表决。
八、2024年洪湖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表决票共1张。
九、代表对表决票所列的2024年洪湖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弃权。
十、缺席代表不得委托其他代表代为投票。
十一、各代表团代表投票表决时,收回的表决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表决票,票决有效;收回的表决票多于发出的表决票,票决无效,应重新组织投票表决。表决票上所选项目数,等于或少于8个的为有效票,多于8个的为无效票。如果候选项目下面空格内所画符号辨认不清,作为投票人对这一候选项目弃权处理。
十二、2024年洪湖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得赞成票应超过全体代表半数,按照得赞成票从高到低依次选定8个。
如出现过半数项目不足8个,按实际过半数的项目数选定;如出现候选项目得赞成票过半数且票数相同,无法确定8个,授权大会主席团决定。
十三、各代表团投票表决工作由大会主席团委托各代表团团长主持。各代表团设监票人2名,各团监票人经各团提名推荐、举手表决通过后,负责本团的领票、发票、投票、清点、封存、交票等工作。
大会选举监票人5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4名。总监票人、监票人经大会主席团通过后,在主席团的领导下,对发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
大会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
十四、大会安排工作人员在指定时间将2024年洪湖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表决票发放至各代表团,由各代表团分别组织代表投票。投票结束后,各代表团将表决票清点完毕,报主持人确认票决有效后,将表决票进行封存,由代表团团长签字后上交至大会计票处,大会监票人当众拆封,计票工作人员清点票数并开始计票。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在本团投票,完成投票后按时赶到大会计票处。
十五、计票完毕后,由计票工作人员统计计票结果,计票结果由监票人确认签字后交给总监票人。总监票人在指定时间向主席团报告计票结果。由大会主席团宣布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票决结果。
十六、本投票表决办法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十七、本投票表决办法经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后施行。
关于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的报告
——2024年1月4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洪湖市人民政府
各位代表: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票决的2023年8件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向大会书面报告。
一、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2023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与监督下,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按照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优化项目实施方案,继续坚持民生实事项目“群众提、代表定、政府办”的原则,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一是强化组织保障,确保责任落实。印发了《洪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市政府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洪政办发〔2023〕5号),将民生实事项目进行了责任分解,并在3月17日市九届政府第二十一次常务会上予以交办,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目标任务。二是强化调查研究,确保办理进度。各牵头单位把民生实事作为工作重点狠抓落实,逐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积极召开工作协调会,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与责任单位共同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力促民生实事加快推进。三是强化联动督导,确保办理实效。8月30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林继军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项目进展情况,要求责任单位切实做好要素保障,加快统筹推进,确保民生实事项目建成见效。9月21日,市政府组织开展了视察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情况的活动,邀请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乡镇人大主席和人大代表参加。市政府办深化“一月一督查”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督查督办,加大协调力度,推进项目建设,每月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的沟通,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障项目有序推进。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洪湖市中医医院新建门急诊业务大楼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新建门急诊业务大楼,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其中地上16000平方米,地下4000平方米,主体建筑为地上5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大楼,地上建筑功能为门急诊业务用房及医学检查用房,地下1层为地下车库。2023年完成项目主体工程。
项目进展情况:已完工。
(二)洪湖市燃气管道等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对茅江大道、爱国路、新洪路、玉沙路、园林路、州陵大道等片区的老旧小区燃气及供水老化管网进行更新改造。
项目进展情况:已完工。(1)供水部分:共计完成62.9公里茅江大道、爱国路、新洪路、玉沙路、园林路、州陵大道等片区49个小区的供水管网改造。(2)燃气部分:完成工业局宿舍、棉花大院、园丁花园、长江小区等20个小区燃气管网改造。铝塑管改造镀锌钢管近3000m,受益居民近2000户。
(三)洪湖市2023年城区防洪排涝工程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一是新建洪林泵站(8立方米/秒)、五七泵站4×220千瓦(6立方米/秒),拆除五七闸,五七渠2150米疏挖;汪沟渠(刘心源路至州陵大道)渠道扩卡加宽长度930米;汪沟泵站设备更新改造、前池改造。二是在城西片区拟规划将新堤泵站移址至内荆河河口,排涝流量由6立方米/秒增至10立方米/秒;拆除新洪路与丰收渠路涵,重建为桥,拆除宏伟北路与丰收渠交汇处桥下阻水障碍物,柏枝节制闸维修。
项目进展情况:已完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完成疏浚园林社区,春雨亭社区,朝阳社区,洪湖经济开发区等管网35公里;对城区磷肥厂院内、三机宿舍、制鞋厂宿舍、装卸公司宿舍、万家墩等5处易渍点进行改造;黄牛湖泵站(10立方米/秒)、洪林泵站(8立方米/秒)、新堤泵站(10立方米/秒)移址重建已进场施工,按序时进度完成本年度任务。
(四)洪湖市实验小学改扩建工程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内容包括人民路校区新建综合楼二次装修及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校园绿化,完善校园下水管网及附属设施,新建运动场(篮球场、羽毛球场等)5000平方米,新建透视围墙200米,翻新足球场6000平方米,新建主席台300平方米。
项目进展情况:已完工。人民路校区综合楼二次装修及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已完工;校园绿化、下水管网及附属设施、新建运动场(篮球场、羽毛球场等)、新建透视围墙、翻新足球场、新建主席台等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五)洪湖市城区长江岸线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该工程是长江荆江段及洪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即“山水”项目)的子项目,建设内容为修复石码头电排站至乌林长江大桥段长江岸线生态,占地共555亩。
项目进展情况:已完工。该项目已完成石码头电排站至乌林长江大桥岸线生态复绿工作。
(六)洪湖市农村示范路建设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农村公路200公里。一是新建通村公路40公里;二是提档升级农村公路30公里;三是打造美丽农村示范路120公里;四是改造县乡公路10公里。
项目进展情况:已完工。该项目已累计完成200公里农村示范路建设。
(七)洪湖市体育中心田径跑道与足球场地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一是将原田径场跑道上的煤渣以及足球场的草皮、表土进行清除。二是将田径基土碾压密实后,铺设混凝土垫层。三是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透气型(13mm)聚氨酯合成材料进行面层的铺设(包括400米塑胶跑道、半圆区和部分跑道边缘区块)。四是对田径场中央设100米×60米标准足球场,采用人造草进行摊铺,在人造草底部注入石英砂保护层。
项目进展情况:已完工。项目已投入使用。
(八)共同缔造春雨亭社区日间照料活动中心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将春雨亭社区后院建筑面积为800平方米的平房进行改造,设置全托、日托、助餐、康复等多功能的老人照料中心。活动中心设置托养床位8张、健身康复室、康复保健及心理咨询室、文化娱乐室、老年食堂、适老化卫生间、室外活动空间;建设阅览室及多功能活动室。
项目进展情况:已完工。项目已投入使用。
二、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决策民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确保民生实事项目成为解决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民生工程”,市政府办通过广泛征集、充分酝酿、认真梳理,并经相关程序讨论确认后,形成了10件2024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
(一)立足惠民,做好项目广泛征集。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自2023年9月26日起,市政府办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民意征集”栏目和“今日洪湖”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并同步向全市各地各单位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截至10月31日,累计收到市民来信、留言、邮件以及部门上报的民生实事项目近50件。
(二)严格审核,精心梳理全面研判。按照“群众受益、量力而行、当年办结”的原则,市政府办对收集的候选项目进行梳理汇总,与2024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责任单位逐一对接,重点关注项目的建设内容、项目背景及可行性必要性分析、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同时结合我市2024年重点项目建设计划,进一步筛选论证,在确实要实施、当年能完成、资金有保障、工作要均衡四个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市人大常委会意见,初步拟定了10件民生实事候选项目。
(三)坚持原则,确保项目设置合理。初步拟定的10件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具有“城区和乡镇共享、贴近民生”的特点,涵盖城市建设、交通出行、教育卫生、民生保障、水利建设等多个方面,使项目布局更加均衡。通过对候选项目进行了多轮论证,明确了每个项目的责任单位及配合单位,共涉及洪湖经济开发区、市卫健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医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电公司、市民政局等责任部门,以及市委老干局、市教育局、市水利湖泊局等配合单位,并根据各相关单位具体职责进行了分工。项目计划总投资约6.6亿元(具体见附件)。
(四)研究审定,做实做细意见征求。市政府办已分别向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市长进行了汇报,经市九届政府第三十一次常务会议、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这10件项目作为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现请各位代表审议票决。
下一步,市政府将再加力度、再强措施,全力做好票决产生的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的各项工作,着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附件:1.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一览表 2.洪湖市2024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表附件1
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投资额(万元) |
项目内容 |
1 |
洪湖经济开发区小学及幼儿园新建项目 |
洪湖经济开发区 |
市教育局 |
10000 |
选址叶家门粮库以东、友谊路以西、兴盛小区以北。(1)开发区幼儿园项目办学规模360人,开设12个班。投资概算2600万元(不含设备),校园总占地面积约11亩(除红线),建设面积6000平方米。(2)开发区小学项目办学规模1890人,开设42个教学班。投资概算7400万元(不含设备),校园总占地面积42.5亩(除红线),建筑面积17200平方米。 |
2 |
洪湖市第二人民医院更新改造项目 |
市卫健局 |
峰口镇 洪湖经济开发区 |
25000 |
(1)新建洪湖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急诊住院综合大楼。选址位于洪湖市峰口镇新建街146号老院区北侧,投资120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4064平方米,建筑面积18502平方米,门房建筑面积40平方米,设置床位200张。(2)新建洪湖市第二人民医院传染病大楼。选址位于洪湖市经济开发区,投资13000万元,建筑面积19759平方米,设置床位225张。 |
3 |
洪湖市老年大学建设项目 |
市住建局 |
市委老干局 |
6300 |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0亩,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教学楼、食堂、报告厅、门楼等。总建筑面积11377平方米,其中:教学楼面积7095平方米,食堂面积573平方米,报告厅面积1667平方米,门楼面积27平方米,艺术长廊面积314平方米,门球场面积1700平方米。 |
4 |
洪湖市2024年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
市住建局 |
市水利湖泊局 洪湖经济开发区 新堤街道 |
12900 |
城区易渍点改造、建设新洪路箱涵;蔬菜泵站重建;对五七沟、茅兴沟、望江渠、丰收渠、内荆河、百里长渠等周边管网检测、清淤,错接混接管网改造、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入河排污口治理等。 |
5 |
洪湖市农村厕所革命项目 |
市农业农村局 |
滨湖街道 螺山镇 汊河镇 瞿家湾镇 沙口镇 |
1700 |
沿湖5个乡镇街道(滨湖街道、螺山镇、汊河镇、瞿家湾镇、沙口镇)23个村6831户农户厕改。 |
6 |
洪湖市医保移动支付应用项目 |
市医保局 |
市卫健局 农行洪湖支行 |
350 |
在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部署医保终端业务,包括完成接口改造、配备终端设备等。积极探索医保业务终端在医保基金监管、经办服务等相关场景应用,助力推进“医保码”在定点医药机构的全流程应用,实现“刷脸”即可完成入院建档、预约挂号、报告查询、门诊及住院缴费、病历打印等全场景、全流程自助业务办理。 |
7 |
洪湖市公路桥梁改造项目 |
市交通运输局 |
黄家口镇、曹市镇等相关乡镇 |
2700 |
危桥改造11座桥梁,其中:原址拆除重建桥梁7座,分别为子贝渊桥、湘口桥、散翅桥、幸福河庆丰桥、武场一组桥、里畈一桥、张垱五组桥;加固改造桥梁4座,分别为螺山大桥、大同湖桥、杨口桥、黄蓬大桥。 |
8 |
洪湖市城市更新项目 |
市住建局 |
新堤街道 |
2800 |
改造20个老旧小区,进行雨污分流、道路硬化、水电天然气、房屋主体止漏、外墙面、楼道、拆违、绿化、路灯、强弱电入地等基础类、部分完善类改造项目。 |
9 |
洪湖中心35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 |
国网洪湖市 供电公司 |
大沙湖管理区 燕窝镇 新滩镇 |
4180 |
新增35千伏主变2×10兆伏安,新建35千伏线路3回,总长度17.06千米。 |
10 |
洪湖市智慧养老信息平台项目 |
市民政局 |
市财政局 |
200 |
在市民政局或适宜位置建设总平台,预设平台运营坐席服务2-3套,坐席班次8 小时值班,365 天正常运营。养老服务热线、网站、APP 及微信多渠道应答老人的需求和管理。引入第三方的专业化运营,以信息化、智能化平台为基础,以建立“老年人基础信息数据库和居家养老服务数据库”为支撑,充分发挥养老服务综合体和村(社区)老年人日间互助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作用,通过优化线上服务模式、拓展线下服务内容,实现全市养老服务对象和养老服务资源信息动态化管理,推进洪湖市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 |
附件2
洪湖市2024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表
编号:01
项目名称 |
洪湖经济开发区小学及幼儿园新建项目 |
项目背景 |
随着我市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民进城购房、进城务工日益增多,城区学校生源数量不断增加,现有教育资源已难以满足当前教学需求,大班额现象日趋严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先后于2019年、2022年建成新堤中学(初中)、逸群实验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增学位6000个。尽管如此,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尤其是小学大班额问题还是很突出,学生家长反映强烈,在城区新建小学迫在眉睫。 |
项目内容 |
选址叶家门粮库以东、友谊路以西、兴盛小区以北。(1)开发区幼儿园项目办学规模360人,开设12个班。投资2600万元(不含设备),校园总占地面积约11亩(除红线),建设面积6000平方米。(2)开发区小学项目办学规模1890人,开设42个教学班。投资概算7400万元(不含设备),校园总占地面积42.5亩(除红线),建筑面积17200平方米。 |
实施主体 (责任单位) |
洪湖经济开发区 |
配合单位 |
市教育局 |
投资额 |
项目投资10000万元。 |
其他 |
计划2024年1月开工,2024年8月竣工。 |
洪湖市2024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表
编号:02
项目名称 |
洪湖市第二人民医院更新改造项目 |
项目背景 |
洪湖市第二人民医院现座落于洪湖市峰口镇新建街与伍峰路交汇处,占地面积50亩,属国家二级医院,承担近40万人口的医疗保健服务和6个医联体成员单位的业务指导工作。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建设的不断发展,现有的医疗服务能力与人民群众的需求差距越来越明显。2015年8月由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实行全面托管以后,医院的服务水平与能力均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医院现有的软硬条件已经成为制约医院发展的重大瓶颈,医院更新改造刻不容缓。 |
项目内容 |
(1)新建洪湖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急诊住院综合大楼。选址位于洪湖市峰口镇新建街146号老院区北侧,投资120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4064平方米,建筑面积18502平方米,门房建筑面积40平方米,设置床位200张。(2)新建洪湖市第二人民医院传染病大楼。选址位于洪湖经济开发区,投资13000万元,建筑面积19759平方米,设置床位225张。 |
实施主体 (责任单位) |
市卫健局 |
配合单位 |
峰口镇、洪湖经济开发区 |
投资额 |
项目投资25000万元。 |
其他 |
计划2024年1月开工,2024年12月竣工。 |
洪湖市2024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表
编号:03
项目名称 |
洪湖市老年大学建设项目 |
项目背景 |
近年来,由于生活水平与医疗条件的改善,洪湖市人口低速增长和高速老龄化、高龄化趋势日益明显。发展老年教育事业,办好老年大学,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研究和发展老年教育,办好老年大学显得尤为重要。按照湖北省创建示范老年大学和示范老干部活动中心的要求,加强老干部学习活动场所的建设,把老年大学办成增长知识的课堂、陶冶情操的熔炉、老有所为的桥梁和健康长寿的乐园。 |
项目内容 |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0亩,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教学楼、食堂、报告厅、门楼等,总建筑面积11377平方米,其中:教学楼面积7095平方米,食堂面积573平方米,报告厅面积1667平方米,门楼面积27平方米,艺术长廊面积314平方米,门球场面积1700平方米。 |
实施主体 (责任单位) |
市住建局 |
配合单位 |
市委老干局 |
投资额 |
项目投资总额6300万元。 |
其他 |
计划2024年1月开工,2024年12月竣工。 |
洪湖市2024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表
编号:04
项目名称 |
洪湖市2024年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
项目背景 |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部署,推进洪湖市黑臭水体治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水环境问题,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通过治理黑臭水体,可以有效净化水体,修复水环境,恢复生态系统,保护生物多样性,同时,治理黑臭水体还能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城市品位,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
项目内容 |
城区易渍点改造、建设新洪路箱涵;蔬菜泵站重建;对五七沟、茅兴沟、望江渠、丰收渠、内荆河、百里长渠等周边管网检测、清淤,错接混接管网改造、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入河排污口治理等。 |
实施主体 (责任单位) |
市住建局 |
配合单位 |
市水利湖泊局、洪湖经济开发区、新堤街道 |
投资额 |
项目投资12900万元。 |
其他 |
计划2024年1月开工,2024年12月竣工。 |
洪湖市2024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表
编号:05
项目名称 |
洪湖市农村厕所革命项目 |
项目背景 |
小厕所关乎大民生,厕所不仅仅是日常生活的必备设施,更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问题,坚持政府推动、群众参与、因地制宜,大力推进“厕所革命”工作,改变农村卫生环境,改善群众生活品质,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
项目内容 |
沿湖5个乡镇街道(滨湖街道、螺山镇、汊河镇、瞿家湾镇、沙口镇)23个村6831户农户厕改。 |
实施主体 (责任单位) |
市农业农村局 |
配合单位 |
滨湖街道、螺山镇、汊河镇、瞿家湾镇、沙口镇 |
投资额 |
项目投资1700万元。 |
其他 |
计划2024年1月开工,2024年6月竣工。 |
洪湖市2024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表
编号:06
项目名称 |
洪湖市医保移动支付应用项目 |
项目背景 |
根据湖北省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推广应用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的通知》(鄂医保办函〔2023〕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丰富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应用场景,提升参保群众就医体验,在全省医保系统推广应用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 |
项目内容 |
在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部署医保终端业务,包括完成接口改造、配备终端设备等。通过“医保码”(人脸识别)在定点医药机构的全流程应用,实现“刷脸”即可完成入院建档、预约挂号、报告查询、门诊及住院缴费、病历打印等全场景、全流程自助业务办理。 |
实施主体 (责任单位) |
市医保局 |
配合单位 |
市卫健局、农行洪湖支行 |
投资额 |
项目投资350万元。 |
其他 |
计划2024年1月开工,2024年12月竣工。 |
洪湖市2024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表
编号:07
项目名称 |
洪湖市公路桥梁改造项目 |
项目背景 |
洪湖水网密布,公路桥梁众多,部分桥梁由于早期建设标准偏低,在役桥梁“老龄化”现象严重。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能够有效解决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全面提升质量,消除公路危桥安全隐患,确保公路桥梁安全运行,助推乡村振兴。 |
项目内容 |
危桥改造11座桥梁,其中:原址拆除重建桥梁7座,分别为子贝渊桥、湘口桥、散翅桥、幸福河庆丰桥、武场一组桥、里畈一桥、张垱五组桥;加固改造桥梁4座,分别为螺山大桥、大同湖桥、杨口桥、黄蓬大桥。 |
实施主体 (责任单位) |
市交通运输局 |
配合单位 |
黄家口镇、曹市镇等相关乡镇 |
投资额 |
项目投资2700万元。 |
其他 |
计划2024年1月开工,2024年12月竣工。 |
洪湖市2024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表
编号:08
项目名称 |
洪湖市城市更新项目 |
项目背景 |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发展工程、治理工程,是城市更新重要的目标任务,是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的重要举措,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41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采取拆违改建、整治提升等多种方式,积极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完善公共卫生、文化休闲等配套设施建设,增加运动、休憩、社交等公共活动空间。 |
项目内容 |
改造20个老旧小区,包括雨污分流、道路硬化、水电天然气、房屋主体止漏、外墙面、楼道、拆违、绿化、路灯、强弱电入地等基础类、部分完善类改造项目。 |
实施主体 (责任单位) |
市住建局 |
配合单位 |
新堤街道 |
投资额 |
项目投资2800万元。 |
其他 |
计划2024年1月开工,2024年12月竣工。 |
洪湖市2024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表
编号:09
项目名称 |
洪湖中心35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 |
项目背景 |
规划的中心35千伏变电站位于洪湖市大沙湖管理区三场附近,目前该区域附近2座35千伏变电站(大沙变、燕窝变)均出现重载现象,加之用户新报装容量4兆瓦,现有变电站已经无法满足新增负荷需求,所以新建35千伏中心变电站十分必要。 |
项目内容 |
新增35千伏主变2×10兆伏安,新建35千伏线路3回,总长度17.06千米。 |
实施主体 (责任单位) |
国网洪湖市供电公司 |
配合单位 |
大沙湖管理区、燕窝镇、新滩镇 |
投资额 |
项目投资4180万元。 |
其他 |
计划2024年1月开工,2024年12月竣工。 |
洪湖市2024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表
编号:10
项目名称 |
洪湖市智慧养老信息平台项目 |
项目背景 |
洪湖市户籍人口89.98万人、常住人口68.75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人20.9万人,占户籍人口的23.24%,占常住人口的30.4%;80岁以上老人2.6万人,占户籍人口的2.9%,占常住人口的3.8%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重,高龄老人占比不断增加,老人因年龄、性别、健康状况及经济能力等不同呈现出多样化的个性养老需求。如何运用信息技术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水平及效率,搭建高效的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有效衔接,提高广大老年人生活质量,已成为推动我市养老服务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
项目内容 |
在市民政局或适宜位置建设总平台,预设平台运营坐席服务2-3套,坐席班次8 小时值班,365 天正常运营。养老服务热线、网站、APP 及微信多渠道应答老人的需求和管理。引入第三方的专业化运营,以信息化、智能化平台为基础,以建立“老年人基础信息数据库和居家养老服务数据库”为支撑,充分发挥养老服务综合体和村(社区)老年人日间互助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作用,通过优化线上服务模式、拓展线下服务内容,实现全市养老服务对象和养老服务资源信息动态化管理,推进洪湖市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 |
实施主体 (责任单位) |
市民政局 |
配合单位 |
市财政局 |
投资额 |
项目投资200万元。 |
其他 |
计划2024年1月开工,2024年12月竣工。 |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和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
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
(2024年1月5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总监票人:戴百刚
监 票 人:(按姓名笔画为序)
艾重豪杜文成宋培芝(女)张伟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公告
第 一 号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6日选举产生了3名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市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白安妮(女,党外) 肖 英(女)邵云霞(女)
现予公告。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2024年1月6日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公告
第 二 号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6日表决通过了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
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主任委员:钟 华
现予公告。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2024年1月6日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公告
第 三号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5日投票表决,确定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为8项,分别是:
一、洪湖经济开发区小学及幼儿园新建项目;
二、洪湖市第二人民医院更新改造项目;
三、洪湖市2024年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四、洪湖市农村厕所革命项目;
五、洪湖市医保移动支付应用项目;
六、洪湖市公路桥梁改造项目;
七、洪湖市城市更新项目;
八、洪湖市智慧养老信息平台项目。
特此公告。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2024年1月6日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各项决议、决定表决方式的决定
(2024年1月3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各项决议、决定,采取举手表决方式,以全体人大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代表提出议案、质询案截止时间的决定
(2024年1月3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质询案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5日上午12点。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提出议案的
审 查 报 告
(2024年1月5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按照本次会议关于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截止1月5日上午12时,未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
截止目前,议案建议组已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74件,经初步审核、退回、合并,保留了72件。这些建议主要涉及流域治理、经济发展、水利设施、交通建设、文化旅游、教育发展、医疗卫生、基层治理等方面,是代表们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思考之后提出的,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履职尽责、共谋发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殷切期盼。
大会期间,代表们还会继续提出建议,议案建议组将继续收集汇总。在大会闭幕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一并将建议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开展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和专项视察,加强对代表建议的跟踪督办,确保所有代表建议均按照法定时间办结,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落实率。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
(2024年1月3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主席团成员名单(共47人,按姓名笔画为序)
万相华 |
马 浩 |
王亚国 |
代双兵 |
代海桃 |
乐观晖 |
吕洪波 |
刘 民 |
刘仁学 |
刘同民 |
李 伟 |
李少华 |
李汉清 |
李克贵 |
杨 君(女) |
杨志雄 |
肖云毅 |
何 刚 |
何 蓉(女) |
张郭洪 |
张群安(女) |
陈 祥 |
陈 雷 |
陈汉明 |
范 军 |
林继军 |
易重兵 |
罗 宵 |
周国光 |
周智虎 |
定明嵩(回族) |
胡纯玉(女) |
贾宗昆 |
倪 洪 |
郭 莉(女) |
盛磊夫 |
彭 正 |
彭 伟 |
彭端阳 |
董本福 |
韩志涛 |
曾德高 |
谢 伟 |
路 顺(女) |
廖丽君(女) |
潘中良 |
魏朝东 |
二、秘书长:陈 祥
关于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的说明
一、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成员拟由47人组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人员:
1.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的中共洪湖市委常委(10人);
2.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1人);
3.拟提名的政协洪湖市九届委员会主席人选(1人);
4.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6人);
5.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及各工作委员会主任(8人);
6.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各代表团团长(21人)。
二、本次大会的秘书长,建议由陈祥担任。
大会秘书处
2024年1月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024年1月3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任委员:杨君(女)
副主任委员:郭莉(女)
委员(按姓名笔画为序):乐观晖李 伟 张志远张献忠
陈汉明范军游春波
大会秘书处
2024年1月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2024年1月3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定)
魏朝东 |
林继军 |
彭 伟 |
刘同民 |
何刚 |
王亚国 |
吕洪波 |
周国光 |
周智虎 |
马 浩 |
罗 宵 |
廖丽君(女) |
陈祥 |
胡纯玉(女) |
张群安(女) |
杨志雄 |
董本福 |
杨君(女) |
关于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的说明
(提请2021年11月 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上说明)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了主席团成员名单。根据主席团工作需要,组建主席团常务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拟由四个方面的人选组成:
一、主席团成员中的中共洪湖市委常委;
二、主席团成员中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三、主席团成员中拟提名的政协洪湖市九届委员会主席人选;
四、主席团成员中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本说明连同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一并提交审议。
大会秘书处
2024年1月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副秘书长名单
(2024年1月3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定)
副秘书长(按姓名笔画为序):
代红兵 |
朱同洋 |
刘仁学 |
李国树 |
张家洪 |
单兴栋 |
贾卫兵 |
|
|
|
大会秘书处
2024年1月
关于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4年1月4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洪湖市人民政府
各位代表:
根据会议安排,书面向大会报告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市政府共收到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立案的人大建议56件,这些建议主要涉及城乡建设、文旅发展、民生实事等工作,从不同角度反映了人大代表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市人大常委会和代表们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和各承办单位切实把办理好代表建议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虚心听取代表意见,积极采纳代表建议,立足工作职能,扎实抓好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56件建议在规定时限内已全部办复,办复率、见面率、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达到100%。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2件,占57%;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23件,占41%;因受客观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的1件,占2%。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办理责任
(一)明确任务,精准交责。印发了《洪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洪政办发〔2023〕3号),并在3月17日市九届政府第二十一次常务会上予以交办,要求各承办单位把“为民解难题、让民得实惠”作为办理工作的落脚点,主动作为、竭尽全力、体现担当。会后,市政府办向各承办单位“点对点”下发了文件通知,保证了每件建议的交责精准。
(二)明确重点,高位推进。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市政府经过认真筛选,确定了8件事关发展、代表关心、群众关注的建议,印发了《关于市政府领导领办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的通知》(洪政函〔2023〕9号),由市政府领导亲自领办,主办单位重点落实。在建议办理的过程中,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对建议办理工作加强督办指导,对重点建议的落实进行跟踪督办。同时,市政府领导还利用到乡镇和部门检查工作的机会,实地调研,现场办公,有效推动了相关问题及时解决。
(三)领导重视,狠抓落实。市政府始终把代表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办理工作的重要标准。8月30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林继军亲自主持召开建议办理工作督办会议,以“突出解决、立足办结”为重点,要求各分管市领导和承办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做好办理工作,切实加大落实力度,谋定后动、谋定快动,确保高质高效完成2023年人大建议办理工作。会后,各承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督办会议精神和办理工作要求,强化组织统筹,细化责任分工,完善内部流程。9月21日,市政府组织开展了视察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建设以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进展情况的活动,邀请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乡镇人大主席和人大代表,观市中医院新建门急诊业务大楼、看市实验小学扩建改造、察春雨亭社区日间照料活动中心改建,并在会上听取了各承办单位关于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11月至12月,市政府对未达到办理要求的建议进行再交责、再督办,开展了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回头望”。
二、加大力度推进,着力提升办理质效
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承载着群众的希望及重托。在今年的办理工作中,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在办结与满意上下真功,在各个办理环节上高标准、严要求,建议办理的质效大幅提升。
(一)瞄准全市关注重点,推动经济稳步发展。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点突出,市农业农村局在办理《关于加快洪湖莲产业发展的建议》《关于擦亮再生稻名片打造农业特色强镇的建议》过程中,积极向上对接,多措并举。印发了《“洪湖莲藕产业”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成立了“湖北省洪湖莲藕产业技术研究院”。配合省政府参事完成了《关于支持打造“洪湖莲藕”全省区域公用品牌,全力助推湖北农业强省建设的建议》,向省农业农村厅呈报《关于支持打造“洪湖莲藕”省域公用品牌有关事项的报告》,使洪湖品牌得到了广泛关注。创建了1个中国驰名商标“洪湖水乡”,1个湖北名牌产品“洪湖藕带”,4个国家地理标志。为发展我市再生稻产业,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部级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等项目对峰口、沙口等种植大镇的生产条件进行了改造,投入资金1653万元,改造面积1.62万亩。代表认为“对洪湖农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对他们的办理表示很满意”。市住建局在办理《关于加大建筑业发展扶持力度的建议》时,为增强内生动力,激发市场活力,实现建筑业改革发展目标,出台了《关于支持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从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倡导企业评优创优、优化服务建筑企业效能、落实保障工作机制等5个方面,提出15项具体政策措施,构建了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现路径。为积极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对晋升一级资质企业的文泉建设、东鹏建设等两家企业各奖补50万元。
(二)改造城乡基建热点,提升群众生活质量。道路交通、城市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也是代表们关注的热点。市交通运输局今年主办《关于对全市部分县道进行改造升级的建议》、《关于对全市部分国省干道交通安全隐患进行综合整治的建议》等6件建议,该局立足长远、合理规划,全年完成交通投资15.2亿元,改造县乡公路10公里、新改建通村公路40公里、提档升级农村公路30公里、打造示范路120公里;多次联合财政、公安等部门实地勘探、现场检查,完成24处全市普通公路突出隐患点整改;戴家场沙回线、龙口镇中龙线、万全镇高速出口至集镇段均纳入了县乡道改造计划和农村公路联通工程建设项目之列,现按序时进度稳步推进中。市科技经信局、市城管执法局通过办理《关于整治乡村“弱电线路”乱牵乱搭现象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环境整治力度,持续巩固创卫成果的建议》时,有效提升了城乡环境卫生,美化了市容村貌。在城区10条主次干道上开展了弱电线路整治工作,清理废旧线缆45千米,整理安全隐患30余处,开展禁建拆违、道路停车秩序、园林绿化管养、环境卫生整治、市容空间秩序“大提升”等专项行动,投入3.2亿元,对城区主干道进行升级改造,全面提升了城市发展硬环境,使城乡环境得到提档升级。
(三)把握民生关注难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市政府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市卫健局在办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建议》时,充分调研我市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情况,通过订单定向培养、在岗乡村医生学历提升、乡镇卫生院派驻巡诊、社会招聘四个方面全面实施“万名大学生乡村医生配备”项目,有效增加了基层医疗人才储备。截至目前,已定向招录110名大学生乡村医生,其中有76名在湖北省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就读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鼓励190名中专学历在岗乡村医生参加成人高考,目前均已在大专就读。市住建局在办理《关于完善交通配套设施更好服务企业发展的建议》时,创新工作思路,利用城区拆除旧路灯杆搭配LED灯头加装太阳能板的方式,在节能环保的同时也能节省电费支出,为仙洪公路提供了充足照明,特别是解决了洪湖市新宏业食品有限公司几千名员工的夜间上下班的安全问题,得到了代表非常满意的评价。
三、完善办理制度,全程督办问题解决
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创新举措,把吸收采纳代表建议与促进工作相结合,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提高办理工作实效,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一)完善机制,规范办理。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结合代表建议办理实际情况,不断创新办理方式方法,完善办理机制,实现了规范化办理。一是做到“三坚持”。即坚持在调查研究后答复,坚持在协商沟通后答复,坚持依法按政策答复。二是做到“三对照”。即将答复内容与建议所提意见、要求对照,看答复是否“对题”,措施是否“对症”;将答复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照,看答复是否妥当,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和不符合政策的内容;将要求解决的问题与客观条件对照,看是否符合现实情况,有无解决条件,能否创造条件加以解决。
(二)主动作为,用心办理。在办理过程中,着力做到“三联系、三沟通”,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一是加强与市人大代工委的联系,及时沟通建议办理情况,了解代表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二是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及时沟通答复意见及相关要求,协调工作步调,促进建议办理准确、及时、到位。三是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及时沟通办理情况,就落实所提建议达成共识。同时,各承办单位加大“开门办理”力度,在做好沟通协调的基础上,凡能解决或具备条件解决的抓紧解决和落实,对应解决但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因政策上限制等无法解决的积极向代表进行解释说明,确保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三)多措并举,督促办理。督查工作是抓落实的重要举措,市政府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了重点督办内容。市政府办遵循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督办,市政府分管副市长领办,市人大各专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促办,相关部门承办,市政府办催办的“五办联动”机制,严格办理质量,跟进办理情况,确保办理实效。市政府办建立了代表建议台账,严格对照台账答复销号,对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度跟踪督查,对答复事项的落实情况及时开展“回头看”,检查已办结的事项,有无进一步完善的内容,检查时间跨度大已着手解决但未完成的事项,能否如期完成,以督促办、真督实办,推动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稳步提升。
在市人大常委会及代工委的关心、指导下,在人大代表的大力支持下,市政府和各承办单位积极履职,全力以赴,通力协作,建议办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要求相比,与广大群众的愿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少数承办单位仍然存在对建议办理工作认识程度不够、办理的积极性不高,极个别部门存在推诿、拖拉等现象。对此,今后我们将采取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各承办单位对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促使他们从执政为民、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对待建议办理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建议办理的督促检查工作,对涉及全局性和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积极进行跟踪督办,努力促进建议的落实解决。三是进一步加大审核把关力度,通过对每个建议答复的严格审核把关,不断提高建议办理工作质量。
各位代表,人大代表建议是人民代表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解决百姓实际问题的重要手段。完成好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办理工作,是政府应尽的义务,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群众意愿与政府工作的最佳结合点。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市政府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把建议办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将人大代表的智慧转化成为为洪湖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的强大力量!
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明细表
序号 |
建议标题 |
主办单位 |
协办单位 |
办理结果 ABCD |
办理 意见 |
1 |
关于对353省道及其延伸段进行升级改造的建议 |
市交通运输局 |
曹市镇、峰口镇 |
A |
满意 |
2 |
关于对部分国省干道交通安全隐患进行综合整治的建议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公安局 |
A |
满意 |
3 |
关于对全市部分县道进行改造升级的建议 |
市交通运输局 |
戴家场镇、沙口镇 |
A |
满意 |
4 |
关于消除交通瓶颈,加大乡镇危桥改造力度的建议 |
市交通运输局 |
曹市镇、峰口镇、戴家场镇 |
A |
满意 |
5 |
关于完善乡镇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文化广场的建议 |
市文旅局 |
曹市镇、龙口镇 |
A |
满意 |
6 |
关于继续推进螺山镇“擦亮小城镇”项目的建议 |
市住建局 |
螺山镇 |
A |
满意 |
7 |
关于整治乡村“弱电线路”乱搭乱牵现象的建议 |
市科技经信局 |
螺山镇、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市广电网络公司 |
B |
满意 |
8 |
关于盘活僵尸企业,服务地方发展的建议 |
乌林镇 |
市科技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
B |
满意 |
9 |
关于强化农旅商融合,打造湖北旅游名镇的建议 |
乌林镇 |
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文旅局 |
B |
满意 |
10 |
关于新建老湾回族乡回民公墓的建议 |
市民政局 |
老湾乡 |
B |
满意 |
11 |
关于支持珂里村与吕蒙口村联村道路建设的建议 |
老湾乡 |
市交通运输局 |
B |
满意 |
12 |
关于支持珂里村杨柳湖岸线整治的建议 |
老湾乡 |
市水利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市分局 |
C |
满意 |
13 |
关于改善龙口集镇面貌,对新新路进行道路提档升级的建议 |
龙口镇 |
市交通运输局 |
B |
满意 |
14 |
关于对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进行提档升级的建议 |
市文旅局 |
龙口镇 |
A |
满意 |
15 |
关于将后湖万亩鱼塘纳入尾水养殖治理项目的建议 |
市农业农村局 |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市分局、龙口镇 |
A |
满意 |
16 |
关于尽快启动东分块安转工程、新建龙江转移公路的建议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水利湖泊局、龙口镇 |
A |
满意 |
17 |
关于加大建筑业发展扶持力度的建议 |
市住建局 |
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人社局、人民银行洪湖市支行 |
A |
满意 |
18 |
关于保障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建议 |
市民政局 |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
A |
满意 |
19 |
关于减轻教师课外负担,增强教育教学效果的建议 |
市教育局 |
A |
满意 |
|
20 |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建议 |
市卫健局 |
市人社局 |
A |
满意 |
21 |
关于对S329省道与S103省道连接线进行升级改造的建议 |
新滩镇 |
市交通运输局 |
A |
满意 |
22 |
关于健全农村高龄老人便民服务机制的建议 |
市民政局 |
A |
满意 |
|
23 |
关于将新滩经合区日常运转费用纳入市财政预算的建议 |
市财政局 |
新滩镇 |
A |
满意 |
24 |
关于推进黄家口镇产业生态示范园建设的建议 |
黄家口镇 |
市水利湖泊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
A |
满意 |
25 |
关于推进黄家口镇水产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
黄家口镇 |
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电公司 |
A |
满意 |
26 |
关于重新审视黄家口战略地位,将黄家口镇打造成连接东西片交通走廊的建议 |
黄家口镇 |
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 |
A |
满意 |
27 |
关于补齐水利短板,对洪排河实施综合整治的建议 |
市水利湖泊局 |
万全镇 |
B |
满意 |
28 |
关于建设万全高速路出口至集镇段公路的建议 |
市交通运输局 |
万全镇 |
A |
满意 |
29 |
关于打造再生稻产业示范区的建议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财政局 |
A |
满意 |
30 |
关于对峰口镇老峰白河进行生态治理的建议 |
市水利湖泊局 |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市分局、峰口镇 |
B |
满意 |
31 |
关于加快洪湖莲产业发展的建议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招商中心 |
A |
满意 |
32 |
关于加大扶持峰口镇产业新区建设力度的建议 |
峰口镇 |
市科技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招商中心 |
B |
满意 |
33 |
关于支持建设峰口服装产业加工园的建议 |
峰口镇 |
市科技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B |
满意 |
34 |
关于加大曹市镇集镇建设力度的建议 |
曹市镇 |
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 |
B |
满意 |
35 |
关于修建施港街道至渡口通道的建议 |
曹市镇 |
市交通运输局 |
B |
满意 |
36 |
关于加大府场至曹市工业走廊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建议 |
府场镇、曹市镇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湖泊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市科技经信局 |
B |
满意 |
37 |
关于将戴家场镇集镇建设纳入“擦亮小城镇”工程的建议 |
市住建局 |
市交通运输局、市供电公司、戴家场镇 |
A |
满意 |
38 |
关于补齐水利短板,对洪排河戴家场、瞿家湾段进行综合整治的建议 |
市水利湖泊局 |
戴家场镇、瞿家湾镇 |
B |
满意 |
39 |
关于擦亮再生稻名片打造农业特色强镇的建议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招商中心、沙口镇 |
A |
满意 |
40 |
关于对内荆河进行综合治理的建议 |
市水利湖泊局 |
市住建局、市文旅局、沙口镇 |
B |
满意 |
41 |
关于支持西部商贸重镇沙口集镇升级改造的建议 |
沙口镇 |
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 |
B |
满意 |
42 |
关于申请建设红色旅游小镇瞿家湾旅游大道与唐城大道交汇处红绿灯的建议 |
市公安局 |
市交通运输局、瞿家湾镇 |
B |
满意 |
43 |
关于支持瞿家湾红色小镇建设农旅示范区的建议 |
瞿家湾镇 |
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 |
B |
满意 |
44 |
关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 |
市委组织部 |
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 |
A |
满意 |
45 |
关于加快启动滨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建设的建议 |
市卫健局 |
滨湖街道 |
B |
满意 |
46 |
关于将内荆河堤防滨湖街道杨嘴村段纳入应急整治的建议 |
市水利湖泊局 |
市应急局、滨湖街道 |
A |
满意 |
47 |
关于统筹开发利用洪湖老区红色资源,发展红色旅游经济的建议 |
市文旅局 |
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局 |
B |
满意 |
48 |
关于进一步优化城区中小学校布局,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议 |
市教育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A |
满意 |
49 |
关于配套完善金湾片区市政污水管网的建议 |
市住建局 |
市文旅局 |
B |
满意 |
50 |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环境整治力度,持续巩固创卫成果的建议 |
市城管执法局 |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卫健局、新堤街道 |
A |
满意 |
51 |
关于加强农村生产用电改造升级,助力水产大市建设的建议 |
市供电公司 |
市农业农村局、大同湖管理区 |
A |
满意 |
52 |
关于加大基础教育投入力度的建议 |
市教育局 |
市财政局 |
A |
满意 |
53 |
关于解决职工群众生活用水难的建议 |
市水利湖泊局 |
大沙湖管理区 |
B |
满意 |
54 |
关于补齐水利短板,对小港管理区经东、经西泵站进行升级改造的建议 |
市水利湖泊局 |
小港管理区 |
B |
满意 |
55 |
关于完善交通配套设施,更好服务企业发展的建议 |
市住建局 |
市供电公司、小港管理区 |
A |
满意 |
56 |
关于加强洪湖市涉水企业污泥规范处置的建议 |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市分局 |
A |
满意 |
魏 朝 东 同 志
在洪湖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
(2024年1月6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全体代表和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即将胜利闭幕。会议期间,各位代表肩负全市92万人民的重托,忠实履行职责、汇聚民心民意、共谋发展良策,充分体现了心系洪湖、情系百姓的深厚情怀,充分展现了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会议审议通过了“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发改和财政报告,票决产生了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做出了有关决议,补选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选举产生了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开得很务实、很成功,是一次发扬民主、凝心聚力、提神鼓劲的大会,吹响了高举旗帜的时代号角,奏响了奋勇争先的发展强音。在此,我代表市委,向大会的圆满成功和新当选的同志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全体代表、列席会议的同志,以及为大会顺利召开付出辛勤劳动的全体工作人员,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同志们!时间是奋斗的见证者。刚刚过去的2023年,洪湖与党、与国家、与全省全荆州的脉搏一起强劲跃动,既有逐梦奔跑、追赶超越的昂扬身姿,也有攻坚克难、收获成功的豪情满怀。
走过这一年,我们更加坚定,对党忠诚的信念越来越牢。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持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全面落实《规划纲要》《实施意见》工作要求,推动省委六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推进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坚决做到了“总书记有号令、上级有部署、洪湖见行动”。
走过这一年,我们更加振奋,稳中求进的步伐越来越稳。我们始终凝聚“三命共识”,接续打好“四大会战”,加快打造三大百亿产业、建设三大百亿园区,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规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主要指标增速均完成年初目标任务,交出了一份厚重提气、群众满意的优异答卷。
走过这一年,我们更加豪迈,跨越赶超的动能越来越强。我们狠抓招商引资“一号工程”,树牢“项目为王”理念,全年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120个,完成合同引资额660亿元;新开工项目64个、入统49个,24个续建项目投产;实现工业总产值266.3亿元、增长5.4%,工业投资、技改投资增幅均居荆州前列,在全省重点工业县“赛马制”综合评价中居三类县市第一方阵。
走过这一年,我们更加自信,事争一流的底气越来越足。广大党员干部干在一线、拼在火线,团结奋斗、承压拼搏,用极限担当、极致作为干出了新的精彩,洪湖成为全国第六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省级首批知识产权强县示范县,入选第四批全省创新型县市建设名单,上榜全国“2023预制菜产业基地百强”,成功创建全国中医药示范县市。
各位代表、同志们!成绩来之不易,奋斗尤为艰辛。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掌舵领航的结果,是省委和荆州市委坚强领导、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全市上下勠力同心、拼搏实干的结果,也凝结着全体人大代表的智慧、心血与汗水。过去一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自觉维护核心、主动围绕中心、积极顺应民心,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作为。各级人大代表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有心手相牵惠民生的美丽身影,有挥洒汗水兴产业的奉献作为,有精准发力促法治的有益探索,展现了代表风采、树立了良好形象、凝聚了强大力量,真正做到了市委有号召、人大有行动、代表有作为。市委对人大工作是充分肯定的,群众对人大工作是高度认可的!我们向你们表示敬意并为你们点赞!
各位代表、同志们!大潮已起势,滔滔不可挡。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洪湖“建设示范区、打造样板市”的起势见效之年,眺望前行的道路,没有躺赢的捷径,只有奋斗的征程。我们要把已取得的成就当作事业新的起跑线,以“踏平坎坷成大道,斗罢艰险又出发”的豪情,从容应对形势变化、开好顶风之船,在洪湖“建设示范区、打造样板市”新征程上继往开来、再谱新篇。
继往开来、再谱新篇,必须常怀大格局,在把准航向上“再对表”。旗帜指引方向,核心凝聚力量。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行使职权、开展工作的基本前提,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前进的根本保证。
一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始终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高的政治原则,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到想事有政治站位、谋事有政治立场、干事有政治考量、成事有政治效果。
二要始终保持理论上的清醒。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和基本功,切实把“学思用”连成一线、“知信行”融为一体,不断提高工作的科学性、主动性、前瞻性,以理论清醒把握发展主动,以思想伟力昂扬奋进激情。
三要始终保持行动上的自觉。始终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放在首要位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荆州市委、洪湖市委工作要求,坚持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切实做到市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继往开来、再谱新篇,必须常谋发展策,在服务中心上“再作为”。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总钥匙,围绕发展大局依法履职尽责,是人大工作的鲜明主题,也是发挥人大作用的关键所在,要切实把“担当”作为人大工作最醇厚的底色,把“实干”作为人大工作最鲜明的标签,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
一要围绕中心勇担当。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市委部署要求来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聚焦“省委六项重点工作”“四大会战”“打造三大百亿产业、建设三大百亿园区”等各项重要任务,找定位、谋思路,找准人大作用发挥的切入点,在洪湖加快“建设示范区、打造样板市”中贡献人大力量。各位人大代表要坚持以发展为己任,以岗位为舞台,想在前、干在前、冲在前,全力争当排头兵、领头雁,特别是企业界的各位代表,要办好实体经济、做强企业主体,在经济发展的主战场干事创业、建功立业,为洪湖高质量发展多作贡献。
二要聚焦主业献良策。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的行业优势、职业优势、资源优势,围绕产业转型升级、重大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深化改革等重点工作,认真开展视察调研,多建睿智之言、多献务实之策、多尽发展之责。要强化调研成果转化运用,将人大调研形成的真知灼见,有效转化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推进发展的具体措施。
三要强化监督提质效。坚持把市委决策的重点、改革发展的难点、群众关注的热点作为人大监督的焦点,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方位开展监督,综合运用专项报告审议、工作评议、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询问等形式,深督严督,积极作为,真正把开展监督的过程转化为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推动人大监督更有力度、更有成效、更有口碑,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继往开来、再谱新篇,必须常葆为民心,在服务群众上“再发力”。民生连着民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代”的是人民利益和意志,“表”的是群众愿望和要求,要坚持人民至上,坚定人民立场,忠实反映人民意愿、体现人民利益、增进人民福祉。
一要当好“代言人”。广大代表要倍加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扎实开展“下基层”实践活动、深化“共同缔造”活动,用好“四下基层”工作法,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触碰最真实的社会脉搏,反映最直接的民生关切,推动更多社会关注、群众热盼的民生问题纳入人大议事日程,使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更贴近民意、反映民心。
二要办好“忧心事”。这次会议票选出了今年的民生实事,同时,各位代表聚焦民生热点建言献策,提了很多好的建议,这既是群众的殷切期盼,也是我们下步努力的方向。要持续完善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和联动督办机制,持续开展好“共同缔造•代表行动”活动,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民生实事项目,逐项解决好群众最关心的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急难愁盼问题,努力把百姓的呼声变成群众的掌声。
三要搭好“连心桥”。不断丰富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深度、方式、路径和阵地,持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把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将洪湖打造成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模范实践基地。各位人大代表要用好实践基地、代表联络站等平台载体,及时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凝聚力量上创新作为、持续用力,切实为洪湖高质量发展减少阻力、增加动力、汇聚合力。
继往开来、再谱新篇,必须常练落实功,在自身建设上“再提升”。做好人大工作,自身建设是关键。要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勇于进取、敢于创新、善于破难,努力将人大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洪湖的发展优势。
一要激扬“敢为人先”的锐气。市人大常委会班子都是在基层一线重要岗位上成长起来的优秀领导干部,要发挥情况熟悉和经验丰富的优势,团结带领人大机关和全体代表,大兴调查研究、求真务实、敬业奉献、争先创优之风,敢于打破思想上的“误区”、开拓观念上的“盲区”、探索体制上的“难区”、突围机制上的“禁区”,争做换道转型的探索者、破题开局的先行者,努力为全市发展增光添彩。
二要增强“实干能干”的本领。紧紧围绕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加强人大工作力量建设,持续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过硬队伍。要强化“能力危机”“本领恐慌”意识,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全面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增强“八项本领”、提高“七种能力”,努力锻造与承担职责相匹配的工作能力。
三要找准“善作善成”的路径。积极探索人大履职新机制新方式,健全议事规则和运行机制,在履职内容、履职方式、结果运用等层面创新探索,不断提高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丰富拓展人大履职时代特色和实践特色。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提高代表意见建议工作质量,让代表在反映群众诉求、解决民生难题中发挥更大作用。
各位代表,同志们!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新的征程上,人大工作使命如山、重任在肩。市委将一如既往地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全力支持和保障各级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全市各级人大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更大力度地“鼓”与“呼”、更加精准地“查”与“督”,让制度优势持续彰显、治理效能不断提高。“一府一委两院”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和公正司法水平。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主动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共同营造尊重人大地位、支持人大工作的良好氛围。全体人大代表要牢记职责和重托,珍惜岗位、珍视平台,时刻敬畏手中权力、敬畏党纪国法、敬畏人民群众,始终为群众传好声、掌好权、谋好利,真正做到“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
各位代表、同志们,使命光荣,自当勇毅前行;任重道远,更需奋楫向前。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拿出“拼”的精神、“抢”的劲头、“实”的作风,向着“建设示范区、打造样板市”的目标阔步前行,为洪湖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