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纪要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4年5月30日在市行政会议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十次会议。
会议首先就“洪湖水质改善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黄涛汇报了“洪湖水质改善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陈祥、杨君等11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洪湖水质改善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形成的原因及整改措施等11个方面的问题提出询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黄涛及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市分局、市水利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沙口镇政府、滨湖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到会回答询问。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周智虎就如何进一步落实洪湖水质改善提升三年攻坚行动作表态发言。
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把改善洪湖水环境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设立十个专项行动指挥部,在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工业涉水企业排查监管、沿河沿湖排污口溯源整治、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等方面狠抓流域控污修复,对洪湖水质改善提升起到了积极作用。
会议要求,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认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政治性、严肃性,切实增强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要压紧压实企业修复治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完成各项治理任务。要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统筹推进植被恢复、生态补水、农村改厕、沿河沿湖排口整治等各项工作。要把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典型案例整改与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一体整改、一体落实,全面提升整改工作实效。
会议要求,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坚持系统观念,切实打好洪湖水质改善提升持久战、攻坚战。要坚决抓好源头治理。加大城镇生活污水、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排口溯源排查整治力度。要坚决抓好生态保护修复。合理调控“鱼、水、草”等生态要素,全面加快洪湖水生植物恢复工程建设,同时,用好用活用足中省支持政策,为洪湖生态改善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和项目支撑。要坚决抓好发展方式转型。推进城镇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提高城市环境承载能力,推进产业绿色化转型,鼓励支持高污染高排放高耗能企业技改升级、环保升级,把好企业落户源头关,从源头防控“两高”项目落户。
会议强调,市人大常委会要把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和水质改善提升工作列为全年监督的重点,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级人大代表持续跟踪监督,督促市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乡镇落实问题整改的措施,高标准整改到位。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就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人大代表调研指出问题,及各级自查发现问题等,举一反三,梳理排查,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和效果。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在履职的同时,要自觉参与“清渠洁岸 共同缔造”代表行动,用实际行动投身市委全局工作,支持市政府做好问题整改,体现代表作为。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次专题询问,市委副书记、市长林继军,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彭伟,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周智虎,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罗宵全程参加专题询问议题。
会议听取了市教育局局长刘会堂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教联体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根据詹镇辉、杜东涛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祥受主任会议委托提出的人事议案,作出了关于接受詹镇辉、杜东涛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免去杨均君洪湖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任命杨飞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会议审议了市委常委、副市长罗宵受市长林继军委托,市人民法院院长郭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野提出的人事议案,决定免去颜学龙洪湖市住建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何蓉为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免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100人次;免去曾令远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任命叶振华、张艳军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同民主持会议。副主任陈祥、胡纯玉、张群安、杨志雄、杨君和21名委员出席了会议。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罗宵;市人民法院院长郭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野;市监察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人;滨湖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沙口镇、瞿家湾镇、汊河镇人大主席,部分市人大代表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刘同民 陈祥胡纯玉张群安 杨志雄
杨君刘仁学白大建刘民许先华
肖云毅肖 英 吴永善张献忠 邵云霞
易重兵周祖山赵恒赋 胡修安钟华
郭莉谈文莉黄丽霞 盛磊夫 谢伟
谭 敏 戴百刚
缺席:董本福 白安妮 张志远 陈邦武彭端阳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洪湖水质改善提升三年攻坚行动”
情况的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会议安排,现在我代表洪湖市人民政府,就洪湖水质改善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进,建立工作指挥体系。
印发《关于成立洪湖市洪湖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指挥部的通知》,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长的洪湖市洪湖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指挥部,设立十个专项行动指挥部,由分管市领导牵头,对水环境问题分类施策、逐项攻坚。深入开展“清渠洁岸·共同缔造”活动,成立五大战区指挥部,对全市沿湖沿河等重点辖区实施战区化管理。组织动员全市党员干部下沉到村(社区),全力打好洪湖水质改善提升攻坚战、持久战。
(二)坚持高效联动,狠抓流域控污修复。
严格对照《洪湖市洪湖水质改善提升攻坚三年工作方案》,坚持内外源、左右岸、上下游同治,一体推进控源截污、活水循环、生态修复等治理措施落地。一是持续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效能。完成中心城区8个片区管网排查检测工作,清淤检测253.5公里、测绘物探340公里。统筹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市政园林“三微”改造、城市水体治理、城区防洪排涝、城西污水处理厂建设等项目,因地制宜推进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常态化开展乡镇污水处理运维监管,1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出水达一级A类标准。完成5个沿湖乡镇61公里污水管网排查检测,其余乡镇管网排查72.57公里,加快推进峰口污水处理厂建设和10个乡镇主管网、接户支管网建设。二是不断加强工业涉水企业排查监管。完成全市930家企业摸排,共排查出涉水企业129家。常态化开展全市涉水工业企业雨污分流、污水排放、污水设施运转、工业固废和垃圾处置情况执法核查。今年以来,累计排查发现问题74个,对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共下达环境风险法律提醒函16份,下达整改通知3份。违法企业立案查处了35件(包含省、市交办件),其中涉水类问题立案6起。逐步完善化工园区配套管网,完成新滩经合区“一企一管”项目建设。三是扎实推动沿河沿湖排污口溯源整治。按照“有口必查、应查尽查”的原则,对认定排口逐一明确整治目标和要求,“一口一策”制定具体整治措施。目前,519个入河入湖排口溯源全部完成,正按新一轮监测出的2个劣V类、5个V类入湖排污口和27个劣V类、29个V类四湖总干渠排污口,全力推进整治工作。四是逐步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审议《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厘清垃圾治理职责范围,强化垃圾前端收集、中端运输、垃圾末端处理体系,积极探索完善工作保障、长效管理机制。在城区设置21座垃圾中转站,日收集量为180吨,在各乡镇区街道投放垃圾分类设施385套、垃圾分类桶2662组。依托“村庄清洁日”“清渠洁岸·共同缔造”等活动,常态化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是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对沿湖5个乡镇21个行政村6831户采取“小三格+微动力”或“小三格+大三格+人工湿地”模式进行厕改,截至5月26日,已完成5936户,占比86.8%。启动四湖总干渠沿线12898户农村厕改工作。对全市前期已建成的68个农村生活污水微动力处理站和23个提升泵站,开展常态化运营管护。加快12个沿湖微动力污水处理站建设进度,目前已建成4个。纳入国家监管清单的5条黑臭水体已基本完成治理,正在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回头看”。六是广泛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积极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今年重点开展了5.1万亩油菜“一促四防”、8.4万亩小麦“一喷三防”减肥减药项目示范建设。争取项目推进养殖尾水治理,持续推进4.96万亩在建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建设。结合沿湖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山水项目等积极开展沿湖水产养殖尾水集中治理,选定集中净化区面积4301亩。依托第三方水质监测服务机构,对全市110个不同区域、不同养殖品种和不同养殖模式的水产养殖点位,每月开展养殖尾水监测。制定全市畜禽养殖分布图,建立完善全市畜禽养殖场(户)名单,全面摸清全市170个规模养殖场、124个规模以下养殖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发现35个突出问题,目前整治完成22个。七是强力推动洪湖退垸还湖保留区污染整治。全市退垸还湖保留区7个,居民855户、养殖面积2.49万亩。积极推行生态种养模式,确定厕所革命、垃圾清收转运、入湖汇入口整治等整治工作措施,力争退垸还湖保留区生活污水收集率、生活垃圾清理转运率、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率做到三个100%。目前完成保留区厕改805户、完成率94%,新建3处生活污水微动力处理站,新增2处生活垃圾收集地埋桶、更换2艘垃圾转运船只。八是有序开展水生植物恢复工程建设。去年冬天和今年春天控制洪湖水位在23.6米左右,裸露洪湖湖滩实施“晒湖”育草,最大滩涂出露面积为126.74平方公里。经5月6日遥感影像解译,与去年8月相比洪湖湿地植被覆盖面积由去年的56.61平方公里增加至98.68平方公里,增加42.07平方公里,湿地植被占洪湖保护区总面积的比例由13.67%提高至23.83%。分批推动洪湖南片区生态修复工程、阳柴湖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愚公湖退渔还湿工程等主要水生植物恢复工程建设。截至目前,洪湖南片区野藕栽种累计完成5562亩,完成工程量的84%。阳柴湖、愚公湖片区挺水植物荷花、芦苇,浮叶植物、沉水植物栽植基本完成。九是深入实施入湖入河汇入口整治。建立73处入湖河口(其中沿洪湖围堤泵站13座、涵闸37座;退垸还湖保留区泵站9座、涵闸14座)整治任务责任表,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建立入湖河口拦污栅26处,杜绝水葫芦、水花生、水面垃圾等入湖。重要河湖汇入口沟渠整治工作已完成97%,累计清障69361.11㎡。播种7万㎡狗牙根草籽。积极开展螺山3080亩沿湖表流湿地生态带建设,杜绝水产养殖尾水、农田废水直排入湖。十是科学调度大湖生态补水。严格按照洪湖水位调度相关规范,运用相关泵站涵闸等工程设施调控好河湖水位。投资5.4亿元的洪湖市老闸泵站新建工程顺利动工建设,目前项目进度为37%。
(三)坚持高标保障,全力投入推进落实。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在市政府办公室设立指挥部办公室,由分管市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工作专班,集中办公。选派150支驻村工作组,全域行政村(社区)全覆盖开展水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二是深化共同缔造。积极发扬“五共”理念,宣传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清渠洁岸·共同缔造”活动,采取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大会、湾组会、在外乡贤联谊会等方式,引导、组织群众围绕环境整治、村庄发展、公共设施管护等事项积极建言献策。三是提升技术支撑。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湖南力合环保科技公司)负责对洪湖全流域水质开展监测,实时监测辖区内水环境质量和流域生态状况,就洪湖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改善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四是坚持项目带动。以项目建设带动环境治理、提升环境质量、促进绿色发展。建立洪湖市洪湖流域重点项目清单表,累计纳入项目50个,总投资额58.91亿元。今年以来共实施续建项目16个、计划新开工项目14个,谋划向上增资项目12个。五是明确纪律要求。印发《洪湖市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追责问责实施方案》,对城乡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偏低等六个方面进行重点问责,督促各地各单位压紧压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2023年10月以来,生态环保领域共处理处分8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组织处理66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典型案例通报我市存在4个方面问题,指出“荆州市和有关部门对洪湖生态保护治理有畏难情绪,决心不够,不碰硬、慢作为,流域规划统筹不力,推动落实洪湖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主要措施不到位。”对此,市政府召开专题党组会议,深刻剖析,对标对表找差距,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压实责任。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到位、关键环节有梗阻,存在“两头热、中间凉”的现象,有的部门、乡镇负责人的思想重视程度不高,存在一定畏难情绪。沿湖乡镇厕改工程进度缓慢,几度延期。在中央环保督察组下沉之前,针对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已通过督办函、下发历年信访台账等方式多次提醒,仍被通报。
二是统筹协调不到位。统筹推进不够有力,在推动部门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协同配合、强化合力攻坚方面做的还不够到位。有的部门、乡镇一定程度存在“等靠要”思想,工作“一盘棋”的格局还未完全形成。洪湖退垸保留区污染整治涉及部门多、任务艰巨,需要统筹协调、一体推进。但目前,退垸保留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制定、生态种养动态监测和巡查机制建立、保洁公益性岗位落实等工作进展较慢。
三是执法打击不到位。对涉水典型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完全形成高压态势,起到震慑效果。在全市工业企业水污染、畜禽养殖违规排污方面立案查处数量少、执法打击力度弱,园区环保监管、监测缺位。存在涉水企业整改后仍偷排现象。
四是宣传引导不到位。对正面典型,总结宣传不够,对负面典型,曝光问责不够。群众参与洪湖水质改善提升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一定程度存在内热外冷,干部做、群众看的现象。
五是动真碰硬不到位。尽管多次通过专题调度、集中通报等形式督办推进整改工作,但在后续督促、检查、考核上还不够有力,追责问责不够严格。
下一步,市政府将以此次专题询问为契机,坚决扛牢洪湖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政治责任,在深刻查摆问题,系统施策、标本兼治,协同联动、凝聚合力等方面再下功夫、再加压力、再实举措、再严作风,全面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全力以赴打好打赢洪湖水质改善提升攻坚战。一是以最高站位抓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洪湖水质改善提升作为当前最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以刀刃向内的勇气,以等不得、慢不得、拖不得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从严从实、动真碰硬做好整改落实各项工作;二是以最实责任抓落实。严格落实市指挥部办公室统筹协调、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形成“问题排查、收集汇总,会商研究、制定方案,交办推进、督办检查,整改验收、问题销号”工作闭环。以落实落细河湖长制为抓手,分级分段严格落实“湖长、河长、渠长、沟长”职责,运用共同缔造理念发动群众参与,把责任延伸到村一级、到具体责任人,实行断面包保、分级负责;三是以最严督办抓落实。完善周调度、月通报、月例会等工作制度,坚持一线督办、现场办公,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严格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负责”原则,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对养殖污水偷排、环保设备停运等行为“零容忍”。加大明察暗访、追查问责力度,层层释放和传导工作压力,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形成共抓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
总之,市政府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凝心聚力,狠抓落实,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舍我其谁的使命感,造福一方的责任感,坚决打好洪湖水质改善提升攻坚战,为洪湖加快建设示范区、打造样板市奠定坚实长远根基。
关于洪湖市教联体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4年5月30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洪湖市教育局局长 刘会堂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教联体建设工作情况,请各位领导和委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10月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和荆州市教育局部署,大力实施以实验小学、实验中学、新堤中学、螺山镇中心学校、老湾回族乡中心学校等5所义务教育学校为重点的教联体建设,通过全域整合、强弱联合、城乡组合、多措并举,进一步缩小城乡、校际差距,努力提升基本公共教育均等化服务水平。
一、基本情况
(一)建设框架基本成形
2023年,全市共成立了9个义务教育教联体、1个高中教联体(即洪湖市高中学校“1+3”协作联盟)和1个县中托管项目(即洪湖贺龙中学与沙市中学结对帮扶项目),其中:9个义务教育教联体共涉及47所学校,纳入教联体建设的义务教育学校占比达58.75%。
2024年,根据《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推进县域教联体扩优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函〔2024〕2号)精神与上级要求,我们对全市教联体进一步扩优提质,对2023年的9个义务教育阶段的共建型教联体进行了适当调整和优化,并适度提高融合型教联体占比。目前,我市共组建了25个教联体,涉及全市所有义教学校,其中以乡镇为单元的融合型教联体有13个,占比达52%。
(二)“三个互联”扎实推进
近年来,我市教联体建设在人员互联、数字互联、活动互联三个方面作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一是教师交流多点开花,近年来教联体内教职工轮岗交流达10%,每年到成员校交流轮岗的教师中骨干教师不低于30%,2022年10月至今,全市教联体教职工任职任教轮岗交流130人次。二是数字赋能稳步推进,全力推动校园信息化基础设施设备的更新换代、提档升级,确保教联体成员学校信息技术、网络设备兼容互通。三是活动组织精彩纷呈,全市教联体学校举办联合活动119次、教师走教送教97次、教师师徒结对81对。
(三)建设成效可圈可点
目前,义教阶段所有学校均纳入教联体;乡村小学教联体、以城带乡教联体、城区强弱教联体、乡镇初中教联体、高中学校教联体等五大类25个教联体已初具规模;2个省级试点教联体学校实验小学和老湾回族乡中心学校,以及实验中学、新堤中学、螺山镇中心学校等3个荆州市级示范教联体受到表彰;老湾回族乡中心学校教联体在2023年度荆州市教联体检查考评中位于荆州前列,被考核组推荐为荆州市乡镇类优秀教联体,并由荆州市级示范性教联体升格为省级试点教联体;我市实验小学教联体典型做法被《湖北教育》专题报道。
二、主要做法
(一)立足优质均衡,着力共谋共进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市教育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评价教联体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各教联体学校相应成立了工作专班,明确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骨干教师、名师工作室成员为工作组主要成员,负责教联体建设相关工作。
二是明确目标,试点分步推进。2022年10月,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教联体试点工作的通知》(〔2022〕7号)精神,市教育局印发了《洪湖市高质量建设教联体试点工作方案》,以实验小学、实验中学、新堤中学、老湾回族乡中心学校、螺山镇中心学校等5所优质学校为核心学校进行牵头,通过“大校联小校”“强校联弱校”“城镇学校联农村学校”等方式,与薄弱学校、农村学校组成共建型教联体,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发展。从指导思想、建设目标、主要任务、工作举措、组织实施等方面明确了相关要求和建设标准。
三是研究部署,全力保障落实。2023年2月,我市召开2023年基础教育暨教联体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印发了《洪湖市教联体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全市各学校对标对表推进教联体建设,核心校要围绕方案内容,牵头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建设工作计划,并制定内部议事规则和管理规则。近两年来,我们投入专项资金368万元,为教联体内部分薄弱学校添置教学一体机、“电子白板”、会议云系统等硬件设施,为各类教学资源更好地互联共享提供了硬件和技术支撑;投资791万元改扩建教师周转房改善教师住宿环境等,为解决教师流动“不好派、留不住”的问题做好保障。
(二)立足“三个互联”,打造共建共享
1.做好人员互联。一是城区教师下乡支教,实验小学、实验中学、新堤中学、一小、双语等五所教联体牵头城区学校选派40名教师到乡镇成员学校交流任教,补齐紧缺学科师资短板;二是农村教师进城交流,根据逸群实验学校全面开班需要选调了51名农村学校优秀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补齐师资缺口;三是镇内教师支教到村,各中心学校从镇直中小学选派87名教师到32所师资薄弱学校支教,增强村级学校师资力量;四是根据学校师资超缺编情况,按照超编流出、缺编流入的原则,乡镇学校之间交流35人、城区学校之间交流教师46名,均衡城乡学校师资配置。五是干部互派,2023年,我们从教联体核心学校选派12名校级干部到成员校挂职、选派15名中层干部到核心学校跟岗学习。
2.做好数字互联。2023年,我们投入资金650万元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专网内部实现了千兆到校、百兆到班、光网互联;进一步提档升级录播教室33间,实现了市直学校和乡镇镇直学校的全覆盖;建设“班班通”教室1596间、计算机教室99间,实现了全市所有中小学校班级全覆盖。目前,全市教联体所有成员校,全部接入教育专网,网络带宽满足教学需要,无线校园覆盖全部教学区。针对牵头学校师资有限、学校间距离较远等因素,利用“三个课堂”(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推进教学资源共享。
3.做好活动互联。一是联片开展培训。充分利用成员校的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名优教师资源,开展有针对性的教师培训活动,如实验小学教联体聘请小学语文教学名师董元尚为语文学科教学研究专家,并成立工作坊开展培训。二是联片举办活动。2023年,全市9个教联体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阅向未来,伴我成长”亲子阅读比赛,市局组队到荆州参赛荣获“优秀组织奖”;老湾回族乡中心学校教联体举办了民族文化艺术节暨首届校园篮球嘉年华活动;大同湖管理区总场小学教联体在龙口镇小学劳动实践基地,组织成员校师生参与瓜果、蔬菜、花卉种植活动。三是联片组织教研。双语实验学校教联体组织青年教师团队,到螺山镇小学开展课堂教学和教研交流活动;螺山中心学校教联体组织成员校开展“友好交流 携手共进”教研活动;实验中学教联体开展六所成员校“真情对对碰碰”书信联谊活动。四是联片共享资源。实验小学投入帮扶资金近6万元,向市五小援建书吧,并捐赠陶笛200枚。五是联片同步教学。一小教联体组织学生读书视频分享活动,12名学生分享视频在各成员校展播;新堤中学教联体携手洪湖市知名心理咨询师解凤兰,利用“云上直播”系统,开展“家校携手,共育花开”家长座谈会;大同湖管理区总场小学教联体在燕窝镇小学开展了“校园文化建设”及德育读本“寻访好老师”分享交流活动。
(三)立足“共同缔造”,强化统筹推进
在教联体建设推进过程中,市教育局各股室和二级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全力做好保障服务工作。基教股做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指导学校提升管理水平;人事股、教师管理股、教师培训中心统筹抓好教师交流轮岗、后备干部培养、教师业务培训等工作;教育科学研究中心统筹抓好教学交流研讨等工作;计财股、教育技术装备站、后勤服务中心优化教联体内资源配置,提供条件保障;综治股做好安全稳定相关工作;其他股室要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一)组织保障亟待加强。目前,教联体建设工作还没有组建涵盖更多层面人员参加的市级教联体建设改革专家团队,以致对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不能及时有效会诊,工作站位的高度、推进实施的力度,质量保障的程度还有差距。
(二)治理协同仍需规范。教联体内部在党建引领、组织架构、制度实施、规范管理等方面存在成员校之间工作推进不平衡等问题。此外,在就近捆绑、局部均衡、整体推进等方面还有努力空间。如实验中学教联体成员校府场、曹市、峰口距离核心校路程较远,就近帮扶存在一定难度。
(三)师资配置不够均衡。在优化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推进乏力,特别在职称评定、业务考核、评先表模等方面缺乏创新手段,健全的教师流动激励机制尚未有效构建。如新堤中学教联体核心校因生源问题导致自身缺编,再抽调优秀教师下乡帮扶,确实捉襟见肘。
(四)经费投入存在不足。教联体内城区教师流动到乡镇任教的交通补助和各教联体开展活动的经费使用目前尚无政策依据,尚未单独纳入财政预算,导致各教联体工作内生动力还不足。
四、下阶段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均衡配置优质师资。一方面,统筹教师管理。加强教联体内教师统一调配,变“学校人”为“教联体人”。根据各成员校学生人数,按师生比、班师比核定教师编制数,让教师编制发挥最大效能。教联体在核定的编制、岗位总量范围内,统筹管理岗位设置。制定教联体教师管理办法,形成教师补充、职称评聘、绩效分配、评优评先、培养培训、选拔任用等制度体系。教联体内相对均衡分配师资,做到成员学校各学科均有学科骨干教师。另一方面,实施交流轮岗。2024年教联体内教职工轮岗交流要达10%。引导城镇骨干教师常态化向乡村和薄弱学校流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原则上应有2年以上乡村学校教学经历,新堤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招录教师工作5年内应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每年到成员校交流轮岗的教师中骨干教师不低于30%。建立教师专业评价与服务基层挂钩制度,教师到教联体薄弱学校任教交流经历作为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必备条件,在岗位晋级、职务任用、评先评优上予以倾斜。道德与法治、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等紧缺学科教师可实行走教制度。交流教师在一所成员学校工作不少于2年。
(二)扎实推进教改教研常态一体开展。一是完善教研体系。建立教联体内各学科线上线下集体教研机制,按照定时间、定地点、定主题、定发言人的“四定”要求做好学期初规划,教研活动在成员学校轮流主办,每个月各学科至少要开展1次集中教研活动。教科研中心要力量下沉,教研员要开展提质包保工作,加强对教联体教学工作指导。核心校每学年应对成员校2门左右的薄弱学科进行针对性帮带。二是统筹教学管理。义务教育教联体内教学管理要做到“五统一”,即统一单元整体备课,统一教学进度,统一教学内容,统一作业设计,统一评估检测。教联体内可联合开展学业水平检测、文体活动、科技活动、研学旅行、社会实践等,以及心理健康和生命安全等专题教育。普通高中教联体要规划好全学段的教研活动并抓好落实。三是开展常规活动。教联体学期内每月至少组织1次多学科的课堂教学交流活动,包括赛课、听评课和教学基本功展示等,提升课堂教学质量。要就课程、教学、作业、评价等育人关键环节,开展主题教研、项目研究、案例分享等活动。教科研中心要跟踪指导,做好优秀经验的总结推广。
(三)全面提升数字化水平赋能教联体建设。一方面,加强数字校园建设。推动校园信息化基础设施设备的更新换代、提档升级。实现偏远乡村数字校园全覆盖,确保教联体成员学校信息技术、网络设备兼容互通。2024年底,每个教联体内核心校有一个录播教室,每个成员校至少建成1个能满足线上教学的多媒体教室。另一方面,推进数字校园应用。充分发挥教育信息技术在助教、助学、助研、助管等方面作用,推进教联体内行政管理数字化建设,统一管理平台,联接成员学校安保、食堂、教室监控等设施,织密安全网络,加强线上巡课。开展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和“三个课堂”(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常态化应用。
(四)积极探索教联体办学质量评价改革。一方面,加强对教联体建设过程的诊断指导。市教育局成立专家指导团队,建立教联体考核评价细则,建立常态化视导诊断机制,定期深入教联体各校区开展调研活动,加强对教联体建设过程的研究和指导,定期开展考核评价。探索建立领导班子成员绩效待遇、选拔任用与教联体建设综合考核结果挂钩制度。另一方面,加强对教联体建设成效的综合评价。建立学生全面发展、教师专业化、家长满意率、社会认可度等综合考评制度,重点关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新建学校办学质量提升情况,把教联体成员校的均衡度和核心校的示范辐射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教科研中心要在教育质量评价方面构建以教联体为单位的一体评价体系。
各位领导,虽然我市教联体建设在一些方面的探索和做法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与先进县市相比,我市教联体建设仍然存在着一些短板、瓶颈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学习借鉴兄弟县市先进经验,以更强的担当、更新的理念推进教联体建设,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詹镇辉、杜东涛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5月30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詹镇辉、杜东涛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詹镇辉、杜东涛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关于接受詹镇辉、杜东涛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詹镇辉、杜东涛请求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书面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提请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进行表决,接受詹镇辉、杜东涛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4年5月30日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5月30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
杨均君洪湖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杨飞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免去:
颜学龙洪湖市住建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何蓉为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免去:
江永胜、尹宏良、彭才业、叶红兰、倪安早、叶丹、张德萍、吕慧敏、颜志娥、胡广彦、杨文学、江腾芳、胡红霞、罗莉、余洋、黎维雄、王东超、吴文彬、程舟、孙少文、刘祥善、党恒、杨萍、舒丽、叶亚军、张燕军、王兴喜、魏绍平、贺黎鸿、罗德山、顾本学、张乾坤、毕佑泉、刘和林、严相洪、张艺洲、李永松、杜辉、蒋和平、夏祖斌、徐丹、赵玉艳、杜齐、沈祥斌、吴文鹏、刘芝远、张法廷、胡国清、李忠卫、牛正刚、余佑强、肖晓红、郭佳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任命:
谢爱娥、孙华、许国琪、卢元姣、童祥、宋琼、夏玮、黎先树、刘冲、李纯、李杰、叶绍华、柳斌、郭雪松、刘明文、田中、余芬、敖琼、戴五颖、张梦、姜欢、左世洪、蔡冬桂、宗琴、吕志琼、张叙莲、周文哲、陈敏、余天然、常科毅、彭贤超、惠新忠、汪伟、徐云、胡军武、陈安龙、刘永梅、陈万、李越婷、熊强、孙阳宏、石丽霞、王汨、李文勇、范艳国、徐元国、王友姣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
曾令远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
叶振华、张艳军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关于杨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变动,根据洪湖市委组织部(洪组干〔2024〕69号、75号)文件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现向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提请:
任命:
杨飞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杨均君洪湖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2024年5月30日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免去颜学龙职务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现提请免去颜学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请予审议。
市长:林继军
2024年5月24日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任命何蓉同志职务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现提请任命何蓉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请予审议。
市长:林继军
2024年5月30日
洪湖市人民法院
关于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免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议 案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经本院党组研究决定,现提请人大常委会对谢爱娥等同志的职务进行任免。具体意见如下:
任 命:
谢爱娥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孙 华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许国琪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卢元姣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童 祥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宋 琼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夏 玮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黎先树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 冲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 纯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 杰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叶绍华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柳 斌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郭雪松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明文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田 中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余 芬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敖 琼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戴五颖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 梦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姜 欢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左世洪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蔡冬桂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宗 琴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吕志琼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叙莲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周文哲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 敏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余天然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常科毅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彭贤超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惠新忠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汪 伟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徐 云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胡军武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安龙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永梅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 万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越婷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熊 强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孙阳宏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石丽霞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 汨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文勇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范艳国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徐元国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友姣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 去:
江永胜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尹宏良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彭才业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叶红兰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倪安早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叶 丹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张德萍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吕慧敏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颜志娥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胡广彦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杨文学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江腾芳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胡红霞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罗 莉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余 洋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黎维雄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王东超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吴文彬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程 舟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孙少文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刘祥善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党 恒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杨 萍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舒 丽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叶亚军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张燕军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王兴喜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魏绍平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贺黎鸿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罗德山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顾本学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张乾坤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毕佑泉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刘和林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严相洪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张艺洲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李永松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杜 辉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蒋和平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夏祖斌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徐 丹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赵玉艳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杜 齐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沈祥斌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吴文鹏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刘芝远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张法廷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胡国清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李忠卫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牛正刚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余佑强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肖晓红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郭 佳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请 予 审 议。
院长:郭 鹏
2024年5月30日
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检察员、
检察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本院党组研究,决定提请人大常委会对本院曾令远、叶振华、张艳军等3名同志的职务进行任免。具体意见如下:
任命:
叶振华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艳军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曾令远同志的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野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