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纪要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3年9月22日在市行政会议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第十四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陈超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审稿)》编制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主任谢伟宣读的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洪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审稿)》的审议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同民主持会议。副主任陈祥、胡纯玉、张群安、杨志雄、董本福、杨君和22名委员出席了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黄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野;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政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分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刘同民 陈祥胡纯玉张群安 杨志雄
董本福杨 君 刘仁学卢茂林刘民
许先华 肖云毅吴永善张志远 张献忠
易重兵周祖山胡修安钟 华 郭莉
谈文莉黄丽霞 盛磊夫崔巍彭端阳
谢伟路顺谭敏戴百刚
缺席:白大建 陈邦武赵恒赋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对《洪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审稿)》的审议意见
(2023年9月22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陈超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审稿)》编制情况的报告,并对《洪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进行了审议。
会议认为,作为全市首次编制的“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湖北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省委书记王蒙徽在荆州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和省委研究推动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专题会精神,综合考虑全市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保等因素,较为科学的划定了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和分别对应的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落实并深化了《湖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荆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上位规划要求,对全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和修复进行了较为合理的规划部署,编制成果顺应客观形势、符合发展实际、紧贴人民需求,基本可行。
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完善规划成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的新部署、新任务、新要求,以打造“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为目标统领,充分立足资源禀赋特点、特色发展优势,统筹加强与交通、水利、应急、林业、农业农村等规划的无缝衔接,充分结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武汉都市圈发展规划、武鄂黄黄规划建设纲要,着力构建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要素集约于一体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为洪湖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空间保障。要强化沟通对接,积极做好《规划》向周边县市的意见征求工作,推动实现区域协同和错位发展。
二、坚持系统观念,发挥规划实效。始终树牢系统观念和全局思维,聚焦城市功能品质提升,持续优化生产、生活、生态功能布局,推动实现集约节约发展。要正确处理好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通过国土综合整治、城市更新、片区综合开发、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建设,持续提升国土空间活力与价值;要正确处理产业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强化产业发展引导,在持续完善改革发展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的同时,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协调兼顾;要正确处理生产生活和民生改善的关系,进一步落实公共服务设施标准设置,优化公共服务资源空间配置和设施布局,强化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和人居环境治理,努力创造宜居宜业宜养宜游的良好环境。
三、强化刚性约束,严格规划管控。《规划》批准后,将成为我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要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科学性,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严格控制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稳定农业空间;严禁调整生态保护红线,保护生态空间;严守城镇开发边界,锁定城镇空间,以钉钉子的精神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要进一步完善规划执行约束机制,坚持下位国土空间规划服从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服从总体规划,全面推行重大规划实施专家评审、同级人大审议、社会公示公开、追责问责审计等制度,严厉查处打击乱搭乱建、未批先建、批少建多等各类违法行为,将规划刚性约束贯穿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办理。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洪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报审稿)》编制情况的报告
—2023年9月22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洪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陈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报告《洪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审稿)》编制情况,请予审议。
一、编制背景
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是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的创新举措。2019年5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明确将国土空间规划上升为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强调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提出,要“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要求在“五级三类”(国家、省、市、县、乡镇级和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规划中,科学统筹划定“三区三线”(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强化底线约束,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布局和支撑体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洪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审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王蒙徽在荆州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和省委研究推动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专题会精神,落实并深化《荆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上位规划要求。以建设洪湖成为“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为目标统领,深入实地进行调研,扎实开展专题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精心组织专家论证,形成推进全市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
二、编制过程
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和荆州市的统一部署安排,我市于2020年12月启动编制工作,现已完成报审稿,并于今年6月经专家论证评审通过,具体过程如下:
(一)高标准谋划规划编制工作。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工作原则,2020年12月,市政府印发《洪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工作机制等内容。由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华中国土科技有限公司组成联合团队,开展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二)深入开展前期基础研究工作。在完成“双评价”与“双评估”的基础上,开展了10项重大专题研究,包括《区域协同与产业发展战略专题研究》《人口与新型城镇化发展专题研究》《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专题研究》《乡村振兴战略下的乡村空间布局优化专题研究》《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题研究》《长江大保护及绿色发展专题研究》《水系统(水资源利用、水安全格局等)专题研究》《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耕地保护专题研究》《全域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专题研究》《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专题研究》等,深入分析国土空间发展成效及主要问题、风险和挑战。
(三)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工作。2022年11月1日,全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含洪湖市)通过自然资源部综合审查,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有关事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72号)要求,我市正式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
(四)压茬推进规划成果编制工作。通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对规划成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多次征求乡镇以及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并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深化研究城市和产业空间,进一步落实《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以及省委关于研究推动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的专题会议要求。
(五)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充分分析洪湖市域国土空间现有生态环境问题及原因,评估规划实施对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生态环境质量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潜在的风险,制定了减缓不良影响的对策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强化实施长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从源头上预防、减轻规划实施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三、主要内容
《规划》成果包括现状基础与问题风险、目标定位与空间战略、推进区域协同、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保障农业空间、锚固生态框架、做优城镇空间、彰显水乡特色、优化城区品质、完善支撑体系等内容。核心内容如下:
(一)坚持问题导向,抓准洪湖现状和核心问题。《规划》以2020年国土变更成果为基础统一底图底数,依据“双评价”,摸清全市资源承载能力和国土开发保护适宜空间;依据规划实施和灾害风险评估及详实数据分析,摸清我市发展主要问题。
(二)落实上位要求,明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规划》明确以“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为总体目标,凭借洪湖农业基础、地理区位、红色文化、水资源和生态环境“四大比较优势”,聚焦全国知名淡水产品预制菜基地、武汉西南第一门户、红色生态文旅目的地、魅力水乡宜居城市“四大主攻目标”,进一步提升洪湖发展动力、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优化调整城市性质为“全国知名淡水产品预制菜基地、武汉都市圈新兴工业城市、红色魅力水乡城市”。
(三)融入大武汉,争当先行者。立足大荆州,强化示范作用,全面融入以武鄂黄黄为核心的武汉都市圈,主动承接人口、产业和城市功能,发展成为与邻近大城市通勤便捷、功能互补、产业配套的卫星县城。
(四)划定“三区三线”,构建国土空间新格局。规划至2035年,全市划定永久基本农田677.27平方公里(101.59万亩)、生态保护红线546.45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70.71平方公里。构建“一带一心四廊道,一主一副一组群”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划定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优化国土空间功能结构。
(五)保障农业空间,促进乡村振兴。落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36.89平方公里(110.53万亩)。保障农产品生产空间,落实“两区”划定任务。分类保障村庄发展需要,加快建设美丽乡村。开展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分类分期推进农用地、农村低效建设用地整治。
(六)保护生态空间,锚固生态安全格局。锚固“一带一心四廊道”的市域生态安全格局,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全市划定自然保护地面积498.93平方公里。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湿地资源、矿产资源系统保护,科学划定生态修复重点区域,推进各类自然资源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七)优化城镇空间,实现高质量发展。完善“市域中心城市-市域副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镇”的城镇体系。推进以中心城区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推进城区扩容提质,增强人口产业的集聚能力和承载能力,发挥城区在城镇化格局的重要节点作用。因地制宜推进城镇职能结构优化,构建覆盖全域的城乡生活圈,提升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和服务水平。
(八)加强文化保护,彰显水乡特色魅力。强化水乡文化、红色文化、三国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完善市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统筹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彰显城乡空间魅力,推进文旅融合发展。
(九)优化城区品质,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建构“两带三组团、两轴三中心”的整体空间结构。建设高品质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完善公园绿地供给和住房保障体系,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凸显水乡特色,强化总体城市设计引导,突出城市空间形态和重点地区空间管控。
(十)完善设施网络,提升支撑体系保障能力。优化便捷畅通的综合交通布局,构筑“公铁水空”一体化的综合交通体系。构建多网融合的基础设施体系,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撑智慧城市发展。划定洪涝风险控制线,提升各类防灾标准,建成主动防御、有效抵抗、高效响应的综合防灾体系。
(十一)统筹规划实施与管理,实现治理现代化。以总体规划为基础,以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为基本落实单位,明确规划纵向传导内容,加强规划横向指导约束,指导各级各类规划编制实施。建立图数一致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规划动态评估,实现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长期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不断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有力推进了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今后,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以更大格局、更高坐标、更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科学精准做好顶层设计,力争使国土空间规划更符合洪湖发展实际,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国土空间保障。
以上报告连同《规划》一并提请本次会议审议。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审议意见认真修改完善,力争编制一份凝聚各方共识,符合洪湖实际,引领我市高质量发展,能用、好用、管用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