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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报


洪湖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纪要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4年11月25日在市行政会议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十四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和庆祝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荆州市庆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大会精神。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草案)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关于洪湖市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市人常委会对《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和《关于洪湖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人民法院的人事议案。任命 陈家篪为洪湖经济开发区人大代表联络处副主任, 任免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职务5人次。

会议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同民主持会议。副主任陈祥、胡纯玉、张群安、杨志雄、董本福、杨君和21名委员出席了会议。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罗宵,市人民法院院长郭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野,市政府办公室主任代红兵,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贾卫兵,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燕窝镇、新滩镇、黄家口镇、万全镇人大主席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刘同民 陈 祥 胡纯玉 张群安 杨志雄

董本福 杨 君 刘仁学 白安妮 刘 民

许先华 肖 英 吴永善 张志远 张献忠

邵云霞 易重兵 周祖山 胡修安 钟 华

郭 莉 谈文莉 黄丽霞 盛磊夫 彭端阳

谢 伟 谭 敏 戴百刚

缺席: 肖云毅 陈邦武 赵恒赋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

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4年11月25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张三友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2024年洪湖市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 2024 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的报告

—— 2024年11月25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张三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来,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财政部门积极作为,克难奋进,加大政府性债券争取力度,预算执行中,有关收支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根据《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 2024 年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一、 2024年我市新增政府性债券情况

(一)新增政府性债券收入情况

截止目前, 2024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新增政府性债券17786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7969万元,专项债券149900万元。

(二)新增政府性债券分配情况

2024年,我市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批复下达的文件分配新增政府性债券。其中:

1 .新增一般债券用于以下 10 个方面:

( 1 )洪湖市大湖退垸还湖还湿治理工程 4000 万元;

( 2 )洪湖市 2023 年应急整险项目 1000 万元;

( 3 )洪湖市老闸泵站新建工程 4000 万元;

( 4 )荆州市莲花泵站更新改造工程(下万全垸泵站、下新河泵站) 536 万元;

( 5 )沿内荆河新滩至大沙公路 5000 万元;

( 6 )洪湖市城东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项目 1200 万元;

( 7 )洪湖市茅江大道改造工程 5233 万元;

( 8 )洪湖市文泉大道示范路建设项目 2500 万元;

( 9 )洪湖市 2023 年城区市政园林微改造微修复微利用项目 3000 万元;

( 10 )洪湖市 2024 年国家级园林城市迎检补短板项目 1500 万元。

2 .新增专项债券用于以下 12 个方面:

( 1 )湖北省洪湖市老湾回族乡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 8300 万元;

( 2 ) 2023 年度洪湖市稳产保供耕地补充提质改造项目 6000 万元;

( 3 )洪湖市第三水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 5600 万元;

( 4 )洪湖市城区智慧水务建设项目 10000 万元;

( 5 ) 新滩经合区污水处理厂扩容及配套管网提升项目 26000 万元;

( 6 )洪湖市新滩化工园区公共管廊(架)建设工程 20000 万元;

( 7 )洪湖市新滩经合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000 万元;

( 8 )洪湖市 2022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5000 万元;

( 9 )洪湖开发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0000 万元;

( 10 )洪湖市新滩经合区新材料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8000 万元;

( 11 )洪湖市内荆河生态修复及流域治理一体化项目 10000 万元;

( 12 )洪湖市政府投资项目 9000 万元。

二、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根据上述债券资金分配方案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我们编制如下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2024 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来源总量,由年初预算的 594931 万元调整为 622900 万元,调增 27969 万元,全部为新增一般债券。

2024 年一般公共预算运用总量,由年初预算的 594931 万元调整为 622900 万元,调增 2796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 561557 万元调整为 589526 万元, 调增 27969 万元,全部为新增一般债务转贷支出。

(二)政府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1.202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由年初预算的 85819 万元调整为 235719 万元,增加 149900 万元,调增政府专项债券收入 149900 万元。

2.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由年初预算的 85819 万元调整为 235719 万元,增加 149900 万元,新增专项债后安排相关支出 149900 万元。

以上收支预算调整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基金预算平衡,情况保持不变。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调整方案, 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以大财政体系建设为统领,夯实财政保障基础、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升财政管理质效,加大专项债券项目推进力度,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以上方案,请予审议!


关于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

方案 (草案)的审查报告

—— 2024年11月25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洪湖市人大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有关规定,洪湖市第 九 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二十四 次会议听取和审议 了 市财政局局长张三友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202 4 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会前,市人大财经委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 现将初步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预算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调整事项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来源总量,由年初预算的 594931 万元调整为 622900 万元,调增 27969 万元,全部为新增一般债券。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运用总量,由年初预算的 594931 万元调整为 622900 万元,调增 2796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 561557 万元调整为 589526 万元, 调增 27969 万元,全部为新增一般债务转贷支出。

(二)政府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1.202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由年初预算的 85819 万元调整为 235719 万元,增加 149900 万元,调增政府专项债券收入 149900 万元。

2.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由年初预算的 85819 万元调整为 235719 万元,增加 149900 万元,新增专项债后安排相关支出 149900 万元。

以上收支调整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保持当年平衡。

二、审查意见和建议

市人大财经委认为,这次预算调整,一是市本级财政收入因新增一般债券收入 27969 万元,需增加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必须依法进行预算调整;二是中央和省财政核批新增政府专项债券 149900 万元,必须依法纳入本级预算。市人民政府提出调整市本级财政预算既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又符合我市实际,预算调整方案合理、可行。市人大财经委 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洪湖市202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审查指出,市政府及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政府债券管理,用好债券资金,防范政府债券风险,特别是要加强政府专项债券的转贷工作和偿还本息资金的回收监管工作。要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尽早发挥项目效益,推动洪湖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为此,市人大财经委 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全力推进大财政建设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强化对财政收入形势的分析研判,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盘活各类资源资产,巩固好现有财源,培植新财源。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持续优化财政政策供给,深挖财政政策潜力,提高财政政策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大钱大方,小钱小气”,确保民生实事等重点任务顺利推进 。 党政机关要带头习惯过“紧日子、苦日子”,严控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

二是强力硬化预算约束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和精准性,增强预算约束力,强化绩效评价成果应用,着力提升资金效益和政策效能。健全项目支出的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退出机制,严肃财经纪律,加强预算日常检查和监管,盘活存量资金,管好用好结余结转资金,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能,确保财政资金高效安全运行 。

三是着力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健全完善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债务风险防控能力。做好地方财政运行监测,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严禁违法违规举债,确保地方财政安全可持续运行 。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关于洪湖市202 4 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洪湖市2024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4年11月25日洪湖市第 九 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2024年11月25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书面审议了《关于洪湖市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张三友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24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议认为,2024年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履行职责,强化主体责任,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两个报告高度重视,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较为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全市国有资产管理状況,报告反映的问题客观实在,提出的措施较为可行。同时认为,我市国有资产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国有企业资产规模小、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不强,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队伍不健全、产权不清晰、处置盘点不及时、资产核算不准确、监管制度不完善、资产存在闲置浪费和流失风险;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数据信息不全、核算标准不一,统计口径不同、利用效益不高 。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两个报告。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改革力度,完善国有企业资产监管体制

聚焦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完成。加大对市属国企的支持力度,多种渠道增加国有资本投入,夯实企业发展基础。健全完善企业治理体系和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发挥资源集聚效应。进一步优化职能,促进国资监管机构聚焦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关注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国有经济整体绩效和创新能力,推动企业不断提高运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加强对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和资金使用的监督审核,增强国有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和化解能力。

二、夯实管理基础,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效能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湖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压实部门单位责任,依法依规管好、用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促进资产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加快推进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等环节的深度融合。规范资产盘点清查、会计核算、权属登记管理,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规范有效,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率,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效能。

三、强化统筹管理,深化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大力实施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加强对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类自然资源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健全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有序推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调查评价、确权登记、清查统计、价值核算等工作。强化资源要素保障,进一步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积极盘活存量用地,全力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四、 加强监督检查 ,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各级各部门要从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加快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定期清产核资制度,切实夯实产权管理基础。要强化资产的全过程绩效管理,细化追责问责规定,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能力和水平。

请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并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研究处理情况。


关于洪湖市 2024 年度

市属国企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 2024 年 11 月 25 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张三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洪湖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的五年规划( 2022—2026 )》的要求,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 2024 年度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 基本情况

目前, 我市纳入国企年报统计的市属国有一级企业 3 家,分别是洪湖市城市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集团”)、洪湖市弘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瑞公司”)、洪湖市开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担保公司”)。其中:城发集团下辖市政公司等 21 家子公司(含 6 家二级子公司)、弘瑞公司下辖市弘投置业有限公司等 8 家子公司。

截至 2024 年 10 月底,纳入国企年报统计的 3 家市属国企资产总额 573.57 亿元(含下属子公司财务合并数据),同比增长 102.81% ;负债总额 161.20 亿元,同比增长 11.39% ;所有者权益总额 412.37 亿元,同比增长 198.62% ;平均资产负债率 28.10% ,同比下降 23.06% ;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10.49 亿元,同比增长 30.47% ;实现利润总额 2.2 亿元,同比增长 12.24% ;实际上缴税费 5.69 亿元,同比增长 1.07% 。

二、管理情况

(一)国资监管持续加强 根据《洪湖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25 年)》, 2024 年以来,围绕管好国资国企、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等重点,健全国资监管体制,健全出资人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巡察巡视监督协调机制,不断推动国有企业经营和管理现代化。持续开展国企“三资”清理,加强国企存量资产、项目投资、在建工程等管理,填报国企“一账一表”,建立健全国资国企资产卡片及台账,全口径全覆盖纳入湖北省国有三资“三变”管控平台,不断提高国资监管机构监管效率。

(二)国企改革深入推进。 出台 《洪湖市城市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工作方案》,以原洪湖市映日红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为载体,归并原市政公司等 8 家市属国企,划转原弘瑞公司名下的 2 家子公司到集团公司名下组建城发集团。同时,将 3 家国营农场估值 256.02 亿元土地使用权的股权,以及市国资局持有的武汉开发区新滩经合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86 亿元的股权变更到城发集团,壮大集团公司资产。目前,城发集团涵盖市政建设、自来水、公汽、园林等城市运营实体,集团资产总量达 320 亿元,争取年内取得资信评级等级 AA 评级结果。

(三)国企资产加快盘活。 通过大财政体系建设整合资产资源,推动盘活利用。充分利用“三资”清理成果,将分散在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资产采取市场化手段集中到城发集团统一运营,实现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分散变集中;科学估值,将国营农场土地使用权资源变资产,并划转至城发集团持有股权,实现资产变资本,壮大集团资产底盘。综合运用“用、售、租、融”方式,推进国企资产盘活利用。共盘活估值近 10 亿元的企业存量资产,申报融资 5.8 亿元。积极探索国营农场土地资源与省农垦集团、农发集团股权合作,推进国企民企融合,引入华贵等优质龙头企业参与,组建洪湖莲藕供应链(湖北)有限公司,搭建“洪湖莲藕”供应链平台。

(四)国企债务稳步化解。 全面摸清债务底数,准确把握债务性质,积极稳妥化解融资平台存量债务。 2024 年,制定了《市属平台公司债务化解方案》《洪湖市弘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债务处置工作方案》。 强化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借、谁偿还”的原则,建立责任链条。 2024 年,平台 经营性债务应偿还到期本息 15.49 亿元,目前已化解 12.85 亿元,剩余债务本息 2.64 亿元,正按照化解计划正常推进,无违约风险。

(五)国企党建不断加强。 一是加强党建入章建设。 积极推进企业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推动“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落实党委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要求。 二是加强领导队伍建设。 建立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促进“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弘扬企业家精神。 三是推进清廉国企建设。 围绕企业内部治理,营造风清气正的企业政治生态、构建清廉高效的企业治理体系、培育厚德养廉的企业文化筑牢廉洁防线,精心营造清廉国企建设示范点。利用主城区 8 个公交车站台和城区公交车身设立清廉国企宣传栏,开展清廉国企阵地建设,宣扬清廉文化,营造良好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

(一)城发集团法人治理有待加强。城发集团公司董事会和外部董事履职管理机制需进一步明确,健全决策机制,集团内部架构、岗位职责及运营管理模式需进一步明晰,集团公司对经理层和子公司的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二)国企经营业绩考核有待明确。前期草拟的《洪湖市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送审稿)》和《洪湖市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送审稿)》还有待研究完善并正式印发,便于企业加强经营业绩考核和人员薪酬管理。

(三)国资国企监管有待完善。目前,我市市属国企人、财、物管理仍保留原行业管理体制,以原行业主管部门管理为主,没有实现彻底脱钩,市属国企归口国资部门统一管理的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企业主管部门、城发集团、国资部门职责职能有待进一步理顺。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确保完成改革任务。对照《洪湖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25 年)》,全面推进各项重点改革任务在市属国企全层级落实落地。

(二)深入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构建高质量发展动力循环机制。持续深入开展“三资”清理,更新并用好“一账一表”,全面打通“三确”“三变”堵点,丰富“三资”盘活路径,推动形成财政充实国资、国资反哺财政的良性循环,构建高质量发展动力循环机制。

(三)扎实推进国资监管,构建完善国资国企管理监督体制机制。根据省政府 2024 年度国资监管工作评估评价工作指引,进一步加强对年度重点工作、重要项目、典型案例的梳理总结,夯实国资监管基础工作,构建完善国资国企管理监督体制机制。

(四)深入实施党建铸魂行动,抓好清廉国企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着力构建“ 1255 ”党建工作体系,不断深化清廉国企建设,一体推进“三不腐”,推动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关于洪湖市 2024 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

综 合 报 告

—— 2024 年 11 月 25 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 局长 张三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和《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和预算审查监督职能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现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我市 2024 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洪湖市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目前,我市纳入国企年报统计的市属国有一级企业 3 家,分别是洪湖市城市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集团”)、洪湖市弘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瑞公司”)、洪湖市开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担保公司”)。其中:城发集团下辖市政公司等子公司 21 家(含 6 家二级子公司)、弘瑞公司下辖子公司 8 家。

截至 2024 年 10 月底,纳入国企年报统计的 3 家市属国企资产总额 573.57 亿元(含下属子公司财务合并数据),同比增长 102.81% ;负债总额 161.20 亿元,同比增长 11.39% ;所有者权益总额 412.37 亿元,同比增长 198.62% ;平均资产负债率 28.10% ,同比下降 23.06% ;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10.49 亿元,同比增长 30.47% ;实现利润总额 2.2 亿元,同比增长 12.24% ;实际上缴税费 5.69 亿元,同比增长 1.07% 。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截至 2024 年 10 月,我市纳入湖北省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的行政事业单位共有 236 家,其中:行政单位 52 家、事业单位 184 家。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 163.79 亿元,比上年 122.84 亿元增加 40.95 亿元,增加幅度为 33.33% ;负债总额 13.45 亿元,比上年 15.99 亿元减少了 2.54 亿元,减少幅度为 1.94% ;净资产总额 150.34 亿元,比上年 92.14 亿元增加 58.2 亿元,增加幅度为 63.16% 。 2024 年度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率为 8.2% 。

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按类别分:流动资产 14 亿元,占总资产的 8.54% ;固定资产 51.63 亿元,占总资产的 31.52% ;无形资产 0.9 亿元,占总资产的 0.5% ;公共基础设施 84.36 亿元,占总资产的 51.49% ;在建工程 7.61 亿元,占总资产的 4.65% ;其他非流动资产 5.29 亿元,占总资产的 3.2% 。

其他资产情况:我市政府储备物资等其他公共资产 21.46 亿元。其中:市发改局粮食储备 1.5 万吨、价值 0.40 亿元,市应急救援物资 0.02 亿元,市公安局储备物资 0.01 亿元,市红十字会接收定向捐赠资产存量 0.02 亿元,市住房公积金 15.59 亿元,市社会保险基金 5.42 亿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截至 2024 年 10 月,我市土地总面积 244358.71 公顷,其中:耕地数 78579.86 公顷,占总面积的 32.15% ,本年度净增加 2620.56 公顷;园地 262.95 公顷,占总面积的 0.11% ,本年度净减少 0.65 公顷;林地 9720.6 公顷,占总面积的 3.98% ,本年度净增加 966.6 公顷;草地 232.68 公顷,占总面积的 0.09% ,本年度净增加 32.09 公顷;湿地 4099.89 公顷,占总面积的 1.67% ,本年度净增加 4.52 公顷;水域 132057.09 公顷,占总面积的 54.04% ,本年度净减少 3229.91 公顷;建设用地 18373.48 公顷,占总面积的 7.70% ,本年度净增加 288.7 公顷;其他用地 1785.07 公顷,占总面积的 0.73% ,本年度净增加 71.22 公顷;长江流经本地区的流程分别为 134.93 公里,境内 5 公里以上河流 27 条,年均自产水资源总量 11.94 亿立方米,入境客水量 6518.40 亿立方米。全市矿产资源 3 大类 3 种,开发利用 2 种。全市现有采矿权 1 个,勘查矿种 3 个(有铅锌矿、石油、地热),矿山从业人员 200 余人,矿业总产值 2 亿元。

二、洪湖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国资监管持续加强根据《洪湖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25 年)》, 2024 年以来,围绕管好国资国企、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等重点,健全国资监管体制,健全出资人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巡察巡视监督协调机制,不断推动国有企业经营和管理现代化。持续开展国企“三资”清理,加强国企存量资产、项目投资、在建工程等管理,填报国企“一账一表”,建立健全国资国企资产卡片及台账,全口径全覆盖纳入湖北省国有三资“三变”管控平台,不断提高国资监管机构监管效率。

2国企改革深入推进。出台《洪湖市城市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工作方案》,以原洪湖市映日红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为载体,归并原市政公司等 8 家市属国企,划转原弘瑞公司名下的 2 家子公司到集团公司名下组建城发集团。同时,将 3 家国营农场估值 256.02 亿元土地使用权的股权,以及市国资局持有的武汉开发区新滩经合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86 亿元的股权变更到城发集团,壮大集团公司资产。目前,城发集团下辖 21 家子公司,涵盖市政建设、自来水、公汽、园林等城市运营实体,集团资产总量达 320 亿元,争取年内取得资信评级等级 AA 评级结果。

3国企资产加快盘活。通过大财政体系建设整合资产资源,推动盘活利用。充分利用“三资”清理成果,将分散在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资产采取市场化手段集中到城发集团统一运营,实现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分散变集中;科学估值,将国营农场土地使用权资源变资产,并划转至城发集团持有股权,实现资产变资本,壮大集团资产底盘。综合运用“用、售、租、融”方式,推进国企资产盘活利用。共盘活估值近 10 亿元的企业存量资产,申报融资 5.8 亿元。积极探索国营农场土地资源与省农垦集团、农发集团股权合作,推进国企民企融合,引入华贵等优质龙头企业参与,组建洪湖莲藕供应链(湖北)有限公司,搭建“洪湖莲藕”供应链平台。

4国企债务稳步化解。全面摸清债务底数,准确把握债务性质,积极稳妥化解融资平台存量债务。 2024 年,制定了《市属平台公司债务化解方案》《洪湖市弘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债务处置工作方案》。 强化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借、谁偿还”的原则,建立责任链条。 2024 年,平台 经营性债务应偿还到期本息 15.49 亿元,目前已化解 12.85 亿元,剩余债务本息 2.64 亿元,正按照化解计划正常推进,无违约风险。

5.国企党建不断加强。一是 加强党建入章建设。 积极推进企业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推动“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落实党委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要求。 二是 加强领导队伍建设。 建立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促进“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弘扬企业家精神。 三是 推进清廉国企建设。 围绕企业内部治理,营造风清气正的企业政治生态、构建清廉高效的企业治理体系、培育厚德养廉的企业文化筑牢廉洁防线,精心营造清廉国企建设示范点。利用主城区 8 个公交车站台和城区公交车身设立清廉国企宣传栏,开展清廉国企阵地建设,宣扬清廉文化,营造良好氛围。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深入开展资产清理。 坚持全领域、全口径、全覆盖,采取“单位报、财政核;普遍清、重点督”的方式,结合 2023 年房地清查成果、 2024 年财政整体支出评价成果、日常国资管理线索和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登记信息,深入开展“三资”清理,编制“一账一表”。 8 月底,全市 232 家行政事业单位共清理上报资产总计 158.56 亿元,负债总计 17.69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11.16% ;有效类资产 27.30 亿元,负债 1.69 亿元,有效资产负债率为 6.19% 。近期可利用资产估值 1.99 亿元。基本实现账内账外全覆盖、数化管理与实物管理全匹配、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全提升。同时坚持常态化清理,对 20 个部门分单位交责,重点针对公共基础设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产、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等四个领域开展了查漏补缺再清理,新登记入账资产 46.91 亿元。

2加快推动资产盘活利用。 2024 年,综合运用“用、售、租、融”方式,积极稳妥、分类分步推进资产盘活利用,提升国有资产效益。截至目前,我市盘活行政事业性资产 3.08 亿元,已盘活收益 1.45 亿元,其中:通过出售方式盘活资产 1.19 亿元,出售收益 1.20 亿元;通过出租方式盘活资产 1.89 亿元,出租收益 0.25 亿元。出售方式盘活资产为:洪湖市新滩经合区三宗土地使用权通过土地交易中心公开出让,出让收益 1.04 亿元;名流工业园闲置厂房通过土地交易中心公开出让,出让收益 0.16 亿元。目前正在推动城区公共停车位、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门面资产盘活利用。

3全面提升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 严格按照《湖北省财政厅关于上线国有三资“三变”管控平台的通知》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填报资产信息,建立国有资产信息库、筛选有效资产和近期可利用资产、统计盘活成果。确保三资“三变”平台和预算一体化资产管理、政府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企业月报等系统实现有效衔接,确保相关数据真实准确。持续推进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完善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等业务环节的衔接机制。健全资产信息卡标准化管理,实现资产登记、使用、出租、处置等事项全流程业务线上申报、线下审批,全面推动资产动态管理。

4夯实资产管理工作基础。 加强资产管理制度建设,督促部门制定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加强资产管理,压实主管部门管理责任。推进办公用房集中登记,经营性资产集中管理。持续加强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登记入账及维护管理,有力提升公共服务效能。严格审核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出租和处置管理事项,落实政府厉行节约、过紧日子思想。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国有土地资源管理 。坚持规划引领,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严格贯彻落实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结合洪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 年)和洪湖市战略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新时代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推动形成“左右叠加、上下贯通”县域规划体系。当前,已完成洪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 年)编制初步成果,正在上报省自然资源厅接受审查。洪湖市战略规划编制于 9 月 14 日召开了专家评审会,正在结合专家和参会单位负责人相关意见建议修改完善。

2林业资源管理。一是全面加强国有森林资源管护。 启动全市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持续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治专项行动。 二是不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结合全市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深入组织开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整治活动。 三是顺利推进自然保护地保护整合优化。 启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的调查摸底、科学评估等工作,认真汇总当前各类保护地存在的问题以及地方诉求。

3矿产资源管理。强化规划管控,优化矿业开发布局。严格执行土地资源利用总体规划、矿业权总体规划等,依法依规开展矿业审查审批,不断强化矿产资源用途管控。

三、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 国有企业管理方面。 一是城发集团法人治理有待加强。 集团内部架构、岗位职责及运营管理模式需进一步明晰,城发集团公司董事会和外部董事履职管理机制需进一步明确,集团公司对经理层和子公司的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国企经营业绩考核有待明确。 草拟的《洪湖市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送审稿)》和《洪湖市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送审稿)》还 有待研究补充完善,便于企业加强经营业绩考核和人员薪酬管理。 三是国资国企监管有待完善。 目前,我市市属国企人、财、物管理仍保留原行业管理体制,以原行业主管部门管理为主,没有实现彻底脱钩,市属国企归口国资部门统一管理的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企业主管部门、城发集团、国资部门职责职能有待进一步理顺。

(二)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方面。一是管理体制有待理顺, 齐抓共管的体制尚未完全形成; 二是管理制度有待健全,部分单位管理的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文物、保障性住房等资产缺少明确的管理制度; 三是基础工作有待加强,部分单位资产未纳入国有资产系统管理,部分公共基础设施和在建工程未纳入核算监管范围,部分单位仍存在固定资产长期不盘点、处置资产不履行程序、出租出借资产不审批等现象; 四是资产使用效益有待提高,部分单位闲置资产还需进一步盘活利用。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一是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评估开展难度较大。 目前,对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仅停留在数量的调查统计上,由于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还未下发方案,对自然资源资产没有统一的量化标准,价值评估核算工作仍处于探索阶段,无法客观反映自然资源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实际价值难以估量。二是执法力量薄弱。 土地、矿产、森林等涉及自然资源的违法案件量大面广,机构改革后,相关主管部门职能拆并,执法队伍人员数量、素质和执法装备无法满足现状要求,导致难以全面开展执法工作。三是国土绿化投入不足。 我市是典型的平原水网湖区,耕地保护任务重,湿地面积占比大,林地规模小且较为零星、分散,成片造林空间有限,很难争取到中、省林业重点工程项目资金支持。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升国有企业活力。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全面完成确保改革主体任务。深入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盘活存量、做优增量、做大变量,推动形成财政充实国资、国资反哺财政的良性循环。扎实推进国资监管,构建完善国资国企管理监督体制机制。深入实施党建铸魂行动,抓好清廉国企建设。

(二)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提质增效。一是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压实部门、乡镇政府国有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监督基础,增强执行制度、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出租出借、处置等全过程管理,全面提升资产管理质效。三是持续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利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推动各类公共基础设施管理,有力提升公共服务效能。

(三)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助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升。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充分认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优化国土空间、改善生态环境,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全市高质量发展。二是完善规划编制,强化资源保护。编制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明确 2035 年国土空间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整体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建立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的“一张蓝图”。三是深入推进制度改革,凸显国有资源资产价值。 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通过土地资源有偿使用改革、强化矿产资源整合、完善水资源配套制度及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有效管理国有自然资产,提升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效益,激活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率,形成助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支撑。

(四)创新资产管理,推动国有资产监督迈上新台阶。进一步规范资产统计数据口径,确保各类国有资产应报尽报。强化对自然资源、文物资源、数据资源、特许经营权等资源资产管理的研究,探索推动资源资产盘活利用。创新推进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加强评价结果运用,以评促管,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水平。


关于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报告

—— 2024 年 11 月 25 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罗 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24年市政府共收到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立案的代表建议 53 件,这些建议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调研充分、观点明确,凝聚了人大代表们的心血和智慧,对市政府全面正确履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改进作风建设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一年来,在市人大常委会和代表们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和各承办单位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积极采纳代表建议,狠抓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截至目前, 53 件建议已全部办复完毕,办复率、见面率、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达到 100%,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 30 件,占 56.6% ;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 21 件,占 39.6% ;因受客观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 2 件,占 3.8% 。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明确办理目标,狠抓责任落实

(一)聚焦机制建设,强化组织领导。 着力完善“三个办理机制”,推动建议成果转化。 一是完善领导领办机制 。印发了《关于市政府领导领办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的通知》(洪政函〔 2024 〕 3 号),建立了“一名市领导、一个承办单位、一个办理专班”的工作机制。 8 月 14 日,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题调度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了“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统筹调度为着力点,以跟踪问效为落脚点”的工作要求。各领办市领导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开展实地调研和现场办公,对重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和跟踪督办。 二是完善分解交责机制。 市九届政府第三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并下发《洪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洪政办发〔 2024 〕 4 号),保证了每件建议交责精准。 三是完善部门承办机制。 进一步完善了承办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股室承办落实”的办理工作机制,各单位定期召开建议办理推进会,及时解决办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建议办理序时达标。

(二)聚焦责任落实,强化沟通联动。 聚焦办前、办中、办后三个重要环节, 主动做好与建议代表以及市人大常委会之间的协调、沟通和联系,合力做好建议办理工作。 在办前, 主动联系人大代表 ,了解建议提出的准确意图和有关要求,做到有的放矢; 在办中, 邀请建议代表进行点对点沟通、面对面办理,通过实地调研,共同探讨解决途径,提高办理质量,确保代表建议“件件有回音”; 在办后, 及时联系代表,反馈办理结果、征询办理意见,推动“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有效促进办理实效。同时 市政府办公室加大与市人大代工委的沟通联系,及时收集、处理、传递和反馈办理过程中各方面信息,统筹协调解决承办部门、代表反馈的问题。

(三)聚焦承办落地,强化跟踪督办。 采取“市领导领办督办 + 市政府办公室办理进度监督”的方式,将建议的督办工作和日常监督工作、调研视察等工作相结合,采取电话询问、实地督查、书面通报等方式加强督办, 8 月 17 日印发了《关于市九届三次“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及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情况的通报》,以强有力的督查督办确保所有建议办理到位。

二、突出办理重点,注重办理成效

(一)坚持目标导向,扎实办好重点建议。 今年,市政府领导共领办人大建议 9 件,占办件总数的 16.9% 。各市政府领导对自己领办的建议均亲自上手,办复率、见面率均达 100% 。为办理 《关于加强流域综合治理的建议》, 市委副书记、市长林继军 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洪湖水质改善工作,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标准,持续推进《洪湖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落实落地。同时,积极推进小流域综合试点工作,多措并举促进洪湖水质改善提升。 园区建设发展一直是代表们较为关心关注的问题,为扎实办理 《关于清理闲置和低效用地,集约节约使用土地,推动新滩经合区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罗宵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和属地,通过专题调度会和现场调研等方式,认真研究制定办理方案,督办整改进展。目前,已完成秦峡消防、万硕新材料等项目共 10 宗、 202.28 亩的闲置土地清理,预计年前还可完成 505 亩闲置土地项目举证。盘活武汉东浩日模具低效项目,对武汉三立汇众、恒亿塑胶等“僵尸企业”进行清理,有效推动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锚定发展建设,扎实办好难点建议。 部分建议涉及旅游发展、道路交通等多个领域,具有前瞻性、普惠性、涉及面广的特点。针对这些建议,市政府统筹谋划、系统研究,采取有力举措逐步予以解决。为办理 《关于激活洪湖旅游港生态活力,助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我市举办各类群众体育赛事 60 多场,开展各类文化惠民活动 500 余场次,极大丰富了群众文娱生活。市文旅局作为主办单位指导 瞿家湾、乌林等乡镇举办 2024 年湖北省钓鱼公开赛暨洪湖市首届钓鱼邀请赛、 “万人泡温泉 品洪湖莲藕汤” 等活动,邀请 著名作家、文化名人易中天走进洪湖、推介洪湖,投资近 400 万元对洪湖湿地生态旅游区进行提档升级, 为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 。市交通运输局主办 《关于完善交通基础设施,保障乡村道路安全》 等 11 件建议,全年共完成交通投资 9.6 亿元,新改建“硬联通”路基 50 公里、路面 20 公里、通村公路 132.3 公里;建设完成瞿家湾、戴家场综合运输服务站 2 个,港湾式候车亭 57 个,直停式候车亭 155 个;完成 233 处普通公路突出隐患点整改,获得代表满意评价。

(三)聚焦社会关切,扎实办好热点建议。 围绕群众关心的医疗卫生、老旧管网改造等民生领域热点建议,各承办单位想千方、设百计,大力落实代表建议。市卫健局在办理 《关于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能力的建议》 时,充分调研我市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情况,通过“万名大学生乡村医生配备”项目,累计定向培养 110 名大学生村医。成功创建荆州市重点专科 25 个,省级重点专科 6 个,国家级重点专科 1 个,乡镇卫生院也全部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有效满足了群众公共卫生需求。市住建局在办理 《关于改造铜仁街西四巷,解决居民生活不便的建议》 时,多次组织专业人员对铜仁街进行现场勘察调研,科学制定改造方案。通过铺设雨水管、污水管 210 米,新建检查井、雨水收集井 12 座,改造路面 412 平方米,有效改善了居民出行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位人大代表的帮助、支持下,经过各承办单位共同努力,质量和效率有了进一步提升,但与人大代表及广大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一是 少数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自觉性、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 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互通信息、共同调研、协商解决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是 “重答复、轻落实、被满意”现象在少数承办单位中还不同程度存在,跟进问效、跟踪督查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针对这些问题,市政府将认真加以改进。 一是在优化办理方式上持续加力。 将建议办理工作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我市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与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建议办理工作质量。 二是在强化办理责任上持续加力。 围绕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痛点等问题,认真履行职责,务求抓出实效。 三是在提升办理实效上持续加力。 把沟通协调、督查督办贯穿办理工作的全过程,督促各承办单位在落实“三见面”办理制度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与代表的沟通交流。对于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建议,持续开展“回头看”工作, 以实际行动争取代表和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推进市政府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关于 2024 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

—— 2024 年 11 月 25 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罗 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 现将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票决的 2024 年 8 件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向本次会议报告。

2024 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与监督下,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按照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坚持民生实事项目“群众提、代表定、政府办”的原则,积极推进项目办理,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一是强化责任领导。 印发了《洪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市政府 2024 年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洪政办发〔 2024 〕 3 号),将民生实事项目进行了责任分解,并 于 2 月 27 日 予以交办。 二是强化组织协调。 各承办单位把民生实事作为工作重点狠抓落实,逐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积极召开工作协调会,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与责任单位共同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力促民生实事加快推进。 三是强化研究督导。 8 月 14 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林继军亲自主持召开民生实事项目办理工作督办会议,要求责任单位切实做好要素保障,加快统筹推进,确保民生实事项目建成见效。市政府班子成员多次到现场实地督办项目建设情况,协调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市政府办深化“一季度一督查”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督查督办,加大项目建设单位协调力度,每月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的沟通,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现将 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 洪湖经济开发区小学及幼儿园新建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 选址叶家门粮库以东、友谊路以西、兴盛小区以北。( 1 )开发区幼儿园项目办学规模 360 人,开设 12 个班。投资概算 2600 万元(不含设备),校园总占地面积约 11 亩(除红线),建设面积 6000 平方米。( 2 )开发区小学项目办学规模 1890 人,开设 42 个教学班。投资概算 7400 万元(不含设备),校园总占地面积 42.5 亩(除红线),建筑面积 17200 平方米。

一、 项目进展情况:已完工。一是 开发区幼儿园综合楼及校内外基础配套设施已全部完工。 二是 开发区小学 1 - 4 栋教学楼、综合楼及校内外基础配套设施已全部完工并于 9 月 1 日投入使用。

(二) 洪湖市第二人民医院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 ( 1 )新建洪湖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急诊住院综合大楼。选址位于洪湖市峰口镇新建街 146 号老院区北侧,投资 12000 万元,项目占地面积 4064 平方米,建筑面积 18502 平方米,门房建筑面积 40 平方米,设置床位 200 张。( 2 )新建洪湖市第二人民医院传染病大楼。选址位于洪湖经济开发区,投资 13000 万元,建筑面积 19759 平方米,设置床位 225 张。

项目进展情况:一是 新建洪湖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急诊住院综合大楼项目于 2024 年 1 月开工,目前已完成地上 8 层框架结构工程及地下室和裙楼基础筏板浇筑,主体建设已封顶。 二是 洪湖市第二人民医院传染病大楼项目已完成立项、可研批复、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环评批复、图纸设计、图审、造价、财评及医疗专项设计招标等工作。项目前期因为湖北省疾控中心审核和医疗专项设计与土建设计施工变更较大,致使项目未能按既定时间节点完成年度工程量。

(三) 洪湖市 2024 年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 城区易渍点改造、建设新洪路箱涵;对五七沟、茅兴沟、望江渠、丰收渠、内荆河、百里长渠等周边管网检测、清淤、对错接混接管网改造,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入河排污口治理等。

项目进展情况:一是 完成城区圆梦城、洪一中、洪林路、万家墩路等 4 处易渍点改造及新洪路双孔箱涵的建设。 二是 完成五七沟、茅兴沟、望江渠、丰收渠、内荆河、百里长渠等沟渠周边管网检测、清淤,改造错接混接网管点 534 处;新建改建雨污分流管网 5 处。 三是 排查并修复问题排口 114 处。

(四) 洪湖市农村厕所革命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 对沿湖 5 个乡镇街道(滨湖街道、螺山镇、汊河镇、瞿家湾镇、沙口镇) 23 个村 6831 户农户进行厕改。

项目进展情况:已完工。 全市 5 个沿湖乡镇 23 个村的 6831 户农村改厕工作已于 9 月底全部完成验收工作。

(五) 洪湖市医保移动支付应用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 在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部署医保终端业务,包括完成接口改造、配备终端设备等。通过“医保码”(人脸识别)在定点医药机构的全流程应用,实现“刷脸”即可完成入院建档、预约挂号、报告查询、门诊及住院缴费、病历打印等全场景、全流程自助业务办理。

项目进展情况:已完工。 我市 33 家医疗机构及辖区所属的卫生室已完成设备的安装及调试,现已全面投入使用,通过终端设备人脸识别功能,实现就医结算更便捷。

(六) 洪湖市公路桥梁改造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 危桥改造 11 座,其中:原址拆除重建桥梁 7 座,分别为子贝渊桥、湘口桥、散翅桥、幸福河庆丰桥、王湖桥、里畈一桥、张垱五组桥;加固改造桥梁 4 座,分别为螺山大桥、大同湖桥、杨口桥、黄蓬大桥。

项目进展情况:已完工。 该项目 11 座桥梁已全部投入使用。

(七) 洪湖市城市更新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 改造 20 个老旧小区,包括雨污分流、道路硬化、水电天然气、房屋主体止漏、外墙面、楼道、拆违、绿化、路灯、强弱电入地等基础类、部分完善类改造项目。

项目进展情况: 已完成 16 个老旧小区改造,分别为:柏枝一巷 21 号广电小区、玉沙路二巷羽绒服装厂生活小区、文泉西路二巷 1 号水管站宿舍、桑植街 1 号供销宿舍、宏伟南路 32 号科技局宿舍、州陵大道 138 号化纤厂宿舍、洪一中教工宿舍、乌林大道 157 号地毯宿舍、乌林大道 100 号饲料厂宿舍、民主后街 6 号世纪花园、赤卫路 12 号化工宿舍、赤卫路 14 号羽绒宿舍、赤卫路四巷 2 号老邮局宿舍、新洪路 60 号土产宿舍、园林路 88 号粮食粮校宿舍院、州陵大道 56 号粮食六库宿舍。

正在开工建设的 4 个老旧小区,分别为:爱国路五巷 4 号 5 号 6 号 7 号粮食老干大院、州陵大道 13 号粮贸宿舍、乌林大道 180 号老公汽宿舍、宏伟南路 38 号老人民医院宿舍,预计 12 月 15 日前可全部完工。

(八) 洪湖市智慧养老信息平台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 在市民政局八楼建设总平台,预设平台运营坐席服务 2—3 套,坐席班次 8 小时值班, 365 天正常运营。养老服务热线、网站、 APP 及微信多渠道应答老人的需求和管理。引入第三方的专业化运营,以信息化、智能化平台为基础,以建立“老年人基础信息数据库和居家养老服务数据库”为支撑,充分发挥养老服务综合体和村(社区)老年人日间互助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作用,通过优化线上服务模式、拓展线下服务内容,实现全市养老服务对象和养老服务资源信息动态化管理,推进洪湖市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

项目进展情况:已完工。 该项目 6 月开始建设, 10 月完成系统工程,目前系统已录入 348 家养老机构的信息。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此次会议精神,坚持从实际出发,查漏补缺、再加力度、狠抓落实,全力以赴解决好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1月25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家篪为洪湖经济开发区人大代表联络处副主任。

免去:

李庆华的洪湖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郑天铭、王志军、李丽芬、王娟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关于 陈家篪 任职的议案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洪湖市委组织部(洪组干〔202 4 〕 221 号)文件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现向洪湖市第 九 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提请:

任命:

陈家篪 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洪湖经济开发区人大代表联络处 副 主任。

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4年11月25日


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郑天铭等同志

法官职务的 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关于对法官职务任免的规定,经本院党组研究,决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对本院郑天铭等同志的职务进行任免。具体意见如下:

任 命:

郑天铭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志军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丽芬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 娟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 去:

李庆华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请 予 审 议。

院 长: 郭 鹏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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