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纪要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4年12月20日在市行政会议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十五次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湖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湖市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2025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举行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大会议程(草案)、大会日程(草案),主席团及秘书长名单(草案),将依照法定程序,分别提请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预备会议、主席团会议表决。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2024年度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先进单位、优秀代表建议、人大工作先进单位、优秀人大代表的决定。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将提请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的人事议案。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群安、杨志雄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万凯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赵恒赋、谈文莉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和关于接受何蓉、王爱忠、张艳兵、徐晓强等同志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免去曹正勇洪湖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免去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职务2人次。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同民主持会议。副主任陈祥、胡纯玉、董本福、杨君和18名委员出席了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罗宵,市法院院长郭鹏,市检察院检察长朱野,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贾卫兵,市政府办公室、市审计局及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府场镇、戴家场镇、沙口镇、瞿家湾镇人大主席,部分市人大代表及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刘同民 陈祥胡纯玉董本福 杨 君
刘仁学 白安妮 刘 民许先华 肖云毅
肖 英吴永善张志远 邵云霞 易重兵
胡修安钟 华 郭莉黄丽霞 盛磊夫
彭端阳 谢伟戴百刚
缺席:张群安 杨志雄 张献忠 陈邦武 周祖山
赵恒赋 谈文莉谭敏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洪湖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湖市2023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4年12月20日在洪湖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洪湖市审计局局长 杜 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4年9月30日,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洪湖市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力度提出了审议意见。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概况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意见,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市政府的指示要求,市审计局高度重视2023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向有关部门、单位下发了问题清单及审计整改通知书,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分类提出整改建议,明确整改时限,并认真开展跟踪检查和实时督办,促进被审计单位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各部门和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迅速组织整改工作,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高主体责任意识,完善制度建设,着力遏制问题的产生,整改工作得到了积极有效的推进。
二、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按照审计整改的实际情况,确认为已整改的主要分三种:一是对涉及资金的问题已经清退、收缴或归位,对审批手续履行不全的问题已补办手续,对账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已进行调整处理等,认为整改到位。二是对于既成事实,具有不可追溯或不可逆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措施,避免以后再次出现,视同已经整改。三是对涉及违纪违规问题,各部门或单位、市纪委监委已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视同已整改。
《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了11个部门7个方面共73个具体问题,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48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20个,持续整改类问题5个。截至2024年12月中旬,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完成46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已整改完成2个。通过审计整改,清收上缴资金4635.06万元,调整账务、补充完善资料等整改12310.87万元,促进完善相关制度9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市级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少编预备费预算的问题。
市财政局正在整改,在编制2025年预算时,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按规定的比例编制预备费预算。
2.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实的问题。
市财政局正在整改,已制发《洪湖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市级部门2025-2027年支出规划和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在编制2025年预算时将结合地方国有企业的运行状况和收益规模,合理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3.关于部分专项收入预算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市财政局正在整改,将加强地方专项收入的预算管理,指导和监督相关部门做好2025年度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
4.关于财政资金缴库不及时,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市财政局已整改,4156.36万元财政资金已缴库。
5.关于违规开设财政专户的问题。
市财政局已整改,该财政专户已销户。
6.关于财政监管不到位,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设不合规的问题。
市财政局已督促部分单位整改到位,其中新滩镇人民政府机关工会账户已备案;螺山镇人民政府、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湖北省国营大沙湖农场对相关账户已销户处理;新堤办事处财政所和开发区财政所实有资金账户未整改到位,正在跟踪督办。
7.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市财政局已督促部分单位整改到位,其中5家单位已将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另市职工文化服务中心、市长江洲滩生态管护中心等8家单位已启用资产管理系统账户,正在开展资产清查,后续资产将录入系统。
(二)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政府采购未编制年初预算75.94万元的问题。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在整改,今后将依据预算管理规定编制年初采购预算,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执行。
2.关于超预算支出37.75万元的问题。
市财政局已整改,已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部门预算管理体制的具体措施》,严格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
(三)部门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财务手续不完善、不合规的问题。
一是市弘瑞公司、市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未按规定取得原始凭证的问题已整改,已重新补充完善发票及合同。
二是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档案服务中心、市勘察测绘院等11家单位财务手续不全报销费用的问题已整改,已全部补充完善相关报销手续及附件。
2.关于账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市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已整改,已调整处理错误的账务。
二是市弘瑞公司已整改,已完成2021年至2023年合并报表的编制。
三是市弘投公司正在整改,已收市中医院2022年兴发小区房屋购置款400万元,剩余2735.04万元正督促市中医医院交款。
四是市长江洲滩生态管护中心已整改,已将往来账款入账。
3.关于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改变项目资金使用用途的问题正在整改,今后将严格按资金使用用途支出。
二是府场镇中心学校违规集资的问题已整改,市教育局已印发《洪湖市中小学校食堂财管理制度》,实行学校食堂校长总负责管理体制;府场镇中心学校对分管食堂主任进行了约谈。
三是市教育局坐收坐支的问题已整改,已印发《洪湖市教育局机关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的通知(试行)》,对小区物业费用收缴进行规范。
四是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市长江洲滩生态管护中心应收未收职工个人工会会费的问题已整改,已扣缴个人会费1.81万元。
4.关于扩大开支范围28.49万元的问题。
一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列支下属独立核算二级单位经费的问题正在整改,今后将严格按预算支出,杜绝资金挪用、混用的现象。
二是市教育局多支付中介服务费的问题已整改,已收回多支付的服务费0.96万元并上缴非税专户。
三是市教育局列支应由个人负担水费的问题已整改,已收缴个人水费1.84万元并上缴非税专户。
四是市教育局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已整改,已收回重复报销的差旅费0.38万元。
5.关于未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的问题。
市教育考试招生中心已整改,出台了《洪湖市教育考试招生中心公务用车方案》,严格做好公务用车审批工作,确保公务用车使用规范。
(四)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资产闲置,未及时盘活增效的问题。
一是市新堤中学已整改,目前已在课后服务社团开设了“创客教育”兴趣班,并建立健全了《洪湖市新堤中学创客教室管理制度》,加强创客教室和设备的使用与管理。
二是市弘瑞公司正在整改,加大闲置商铺、学校等资产的宣传力度,继续对外公开招租。
三是市弘投公司正在整改,已制定商品房销售方案,正与相关专业公司洽谈合作事项,报经批准后启动外包销售。
2.关于周转房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市弘投公司正在整改,一是对于未建立统一的乡镇周转房管理制度和动态管理台账的问题,已制定《洪湖市乡镇周转房管理暂行办法》,同时与相关乡镇签订使用协议,加强监管和巡查;二是汊河镇、沙口镇乡镇职工周转房被占用的问题,已通知乡镇清退被占用房屋,恢复周转房使用功能。
3.关于未按约定违规返还竞买保证金的问题。
市弘瑞公司正在整改,拟由新成立的资产管理公司自主经营全市的停车场,预计2025年底完成整改。
4.关于未经评估和竞价招租程序出租资产,签订合同期限过长的问题。
一是市弘投公司和市弘瑞公司未经评估测算和竞价招租程序签订合同的问题正在整改,已委托洪湖市宏伟评估公司对金叶雅居和府场幼儿园资产进行评估,并完善了《洪湖市城市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租赁管理办法(暂行)》。
二是市弘投公司签订合同期限过长的问题已整改,已与承租方重新签订合同。
5.关于应收未收国有资产租赁收入36.67万元的问题。
一是市弘瑞公司已整改,已收缴燕窝镇鑫融大酒店租金36.67万元。
二是市弘投公司应收未收洪湖市汽车客运站4年租金的问题正在整改,将尽快确定租金价格,督促天虎公司签订租赁协议。
6.关于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
一是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和市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4家单位已整改,7884.9万元资产已进行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二是市弘投置业有限公司部分整改,286.43万元家具设备等已转入固定资产,价值1926.79万元的周转房正在整改,正对接各乡镇,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三是市长江洲滩生态管护中心部分整改,已将966.28万元办公家具和设备入账并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管理,7个苇洲土地资源已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待下一步处理。
(五)政府采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拆分服务项目,规避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在整改,今后将严格按政府采购规定执行。
2.关于违规设置收取履约保证金条件的问题。
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已整改,已退还保证金。汊河镇中心学校已整改,已组织业务科室学习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确保今后依据最新政策要求规范招标文件。
3.关于投标单位的报价与预算价相差很小,缺乏竞争性的问题。
黄家口镇中心学校已整改,对项目负责人及相关参与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并建立了《黄家口镇中心学校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进行规范。
4.关于合同履行不规范的问题。
市教育局已整改,2024年严格按合同每月对安保人员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联合市公安局、市财政局每学年对安保人员需求状况、履职情况进行测算,并实地考核,核定人员名单,定期对各学校安保人员在岗情况进行督查。
(六)政策措施落实及专项资金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资格审核不严,违规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的问题。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已整改,已收回资金8.16万元上缴财政专户。
2.关于就业专项资金结余过大,未及时发挥使用效益的问题。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正在整改,将扩大专项资金的辐射范围,多渠道促进职业技能提升资金的使用,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3.关于未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233.44万元的问题。
市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正在整改,正组建清缴工作专班,对照单位欠缴数据逐一核实,摸清欠费单位、企业经营状况,将联系税务部门分类施策,按时整改到位。
4.关于违规支付工伤医疗费用3.68万元的问题。
市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已整改,追回资金3.68万元。
5.关于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佳的问题。
峰口镇人民政府、曹市镇人民政府已整改,已将资产收益9.55万元上缴财政所专户;市经济开发区正在整改,已按程序再次挂网招租。
6.关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专项资金实施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市农村经济发展中心已整改,在编制《洪湖市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中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规范和完善。
7.关于残保金征缴及支出管理缺失的问题。
一是残保金征缴不力的问题,市税务局正在整改,已对6595户单位进行了税费种认定,正在开展2024年残保金征缴工作。二是信息公布不及时的问题,市残联已整改,已通过微信公众号对残保金的收支情况进行了公示;市税务局正在整改,后期将对2024年缴费情况进行公示。
8.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未按规定通过竞争性招标方式选择专户管理银行的问题,市住建局正在整改,已准备相关文书,遵照相关程序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专户存储银行。二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37871.25万元未分户核算的问题,市住建局正在整改,已组织建设银行、湖北银行、农商行等召开专题会议,要求三家银行立即对原始票据和增值收益数据进行整理,纳入数据库平台管理。三是未按规定定期公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情况的问题,市住建局正在整改,建立公布制度,要求城区物业小区每半年向业主公开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及小区资金维修余额;并搭建管理系统,尽快实现维修资金实时查询功能。
(七)工程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审核把关不严,多支付工程款15.27万元的问题。
汊河镇中心学校、府场镇中心学校、市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整改,已收回资金15.27万元。
2.关于提前支付工程项目质保金0.88万元的问题。
一是市弘投公司已整改,已收回提前支付的款项0.38万元。
二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在整改,今后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3.关于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整改,正在办理工程竣工决算。
4.关于项目未完工已验收的问题。
市弘投公司正在整改,在今后的项目建设管理中,将对施工过程资料进行严格把关审查,进一步提升管理的严谨性和规范性。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人大监督下,立足标本兼治,进一步推动和促进贯通协同的监督机制,形成整改合力,并持续跟踪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制度规范的执行情况,切实将监督效能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关于2025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的报告
——2024年12月20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罗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2025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汇报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决策民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确保民生实事项目成为解决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民生工程”,市政府通过广泛征集、充分酝酿、认真梳理,并经相关程序讨论确认后,形成了10件2025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
(一)广泛开展意见征集。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自2024年9月30日起,市政府办公室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通知公告”栏目,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并同步向全市各地各单位印发了《关于做好2025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截至10月31日,累计收到市民来信、留言、邮件以及部门上报民生实事项目40余条。
(二)精心筛选候选项目。按照“群众受益、工作均衡、当年办结”的原则,市政府对收集的候选项目进行梳理汇总,与2025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责任单位逐一对接,重点关注项目的建设内容、项目背景及可行性必要性分析、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同时结合我市2025年重点项目建设计划进一步筛选,在确定要实施、当年能完成、资金有保障、工作要均衡四个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市人大常委会意见,初步拟定了10件民生实事侯选项目。
(三)全面做好项目审定。初步拟定的10件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涵盖城乡建设、教育医疗、民生保障等多个方面,使项目布局更加均衡。通过对候选项目进行了多轮论证,明确了每个项目的责任单位及配合单位,共涉及教育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水利湖泊局、住建局、卫健局、人社局、城管执法局、供电公司、城发集团等责任单位,以及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等配合单位,并根据各相关单位具体职责进行了分工。项目计划总投资约7亿元(具体见附件)。
(四)做实做细意见征求。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已分别向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市长进行了汇报,经市九届政府第四十四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修改完善。选定10件2025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现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最终确定的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将提交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票决。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本次会议精神,再加力度、再强措施,全力做好2025年民生实事的前期准备工作,着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附件:2025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一览表
附件
2025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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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投资额 |
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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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洪湖市城东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项目 |
教育局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住建局 城发集团 |
项目投资总额15000万元。 |
该校占地面积81000㎡,总建筑面积40445㎡。办学规模2820人(小学1620人、初中1200人),开设60个教学班(小学36个班、初中24个班)。预计2025年8月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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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洪湖市农村“厕所革命”项目 |
农业农村局 |
财政局 市场监管局 卫健局 生态环境分局 |
项目投资总额12679万元。 |
2025年全市计划改厕45068户,涉及18个乡镇173个村。对一般农户采取小三格模式进行粪污无害化处理,对“吊脚楼”农户采取纳入集镇污水处理厂、大三格化粪池+人工湿地、多户联动地下微动力处理、地上“净化槽”处理等四种改厕模式,确保水质达标排放。预计2025年10月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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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洪湖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和雨污管网改造项目 |
城发集团 |
住建局 洪湖开发区 新堤街道 滨湖街道 |
项目投资总额22543万元。 |
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升级,主要包括更新生物池、调节池、生物除臭、鼓风机及相关设施设备,新增进出水水质监测及泵房管理设备,改扩建鼓风机房及配电间230㎡;新建一座城区污泥脱水处置站,修复城区雨水污水管道缺陷2896处、井室903座,新建小街小巷雨污水管网19km。预计2025年12月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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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洪湖市城市更新项目 |
住建局 |
文旅局 城发集团 新堤街道 小港管理区 峰口镇 |
项目投资总额11413万元。 |
改造燃气问题管网154km,涉及全市679个小区23715户居民用户,对各小区庭院埋地管道、引入管及报警系统等配套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改造11个老旧小区,建设内容包括改造提升小区内的供水、排水、供电、弱电等配套设施。落实《城市公园管理办法》,结合城市公园设施管养升级,建设文化体育公园,增设网球场、足球场等体育场地。预计2025年12月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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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洪湖市迎峰度冬夏电力保供项目 |
国网洪湖市 供电公司 |
大沙湖管理区 |
项目投资总额4180万元。 |
为解决大沙管理区、燕窝镇新增用电负荷需求,提高供电质量,新建35千伏变电站1座,新增35千伏变电容量2×10兆伏安,新增35千伏线路3条,合计12公里。预计2025年9月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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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洪湖市防洪排涝泵站改造提升项目 |
水利湖泊局 |
小港管理区 螺山镇 |
项目投资总额2957万元。 |
更新改造经西泵站,投资1007万元,总装机6×210kw,设计排涝流量18mᶟ/S;新建湖堤河泵站,投资1950万元,总装机4×250kw,设计排涝流量14mᶟ/S。预计2025年5月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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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洪湖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项目 |
卫健局 |
财政局 |
项目投资总额640万元。 |
建设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大同湖管理区卫生院4个急救站点;设置独立型120急救指挥调度中心,按照标准配备急救人员、车辆、设备。预计2025年10月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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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洪湖市“美丽乡村渡口”提升项目 |
交通运输局 |
滨湖街道 沙口镇 瞿家湾镇 新滩镇 大同湖管理区 龙口镇 |
项目投资总额223万元。 |
对滨湖街道汉沙渡口、沙口镇新墩渡口、瞿家湾镇屯小渡口、新滩镇宦子口渡口、大同湖四场二队渡口和龙口镇杜家洲码头共6处渡口进行坡道、候船便民服务设施及安全设施提档升级。预计2025年12月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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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洪湖“数智就业”智慧平台项目 |
人社局 |
政务数据局 |
项目投资总额357万元。 |
利用AI、云计算、大数据分析等信息技术,构建“四库五平台”数智就业服务系统。建设一个具有政策信息发布、数字智能招聘、自助就业服务、人才和劳务品牌展示、直播面试及24小时自助就业服务等功能区域的公共人力资源市场。预计2025年6月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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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洪湖市城区垃圾中转站升级改造项目 |
城管执法局 |
新堤街道 洪湖开发区 |
项目投资总额430万元。 |
对16座垃圾中转站的污水管网、地面进行升级改造;更换城区8个垃圾中转站的液压连体箱、长渠公园垃圾中转站液压垂直站设备;选址新建1座垃圾中转站。预计2025年12月完工。 |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举行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2月20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经市委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决定:2024年12月29日召开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如遇特殊情况,大会召开时间需调整,市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议程(草案)
(2024年12月20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1.听取和审议洪湖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洪湖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5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洪湖市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5年市级预算;
4.听取和审议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洪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听取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5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的报告,对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投票表决2025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8.听取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9.选举事项;
10.其他。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日 程(草案)
(2024年12月20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12月28日(星期六)
代表报到
时 间:12月28日上午9:30前
地 点:洪湖国际大酒店
代表视察
时 间:12月28日上午10:00
出发地点:洪湖国际大酒店门前集中乘车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
召集人会议
时 间:12月28日下午2:3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105会议室
参加人员: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大会筹备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乡镇区街道主要负责人
会议内容:
1.乡镇区街道主要负责人报告代表到会情况;
2.提出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并作说明;
3.通报大会议程(草案)和大会日程(草案);
4.通报各代表团正副团长名单(草案)并作说明;
5.提出大会各项决议、决定表决方式的决定(草案);
6.提出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7.通报大会临时党委以及各代表团临时党支部成员名单;
8.提出纪律要求及会议注意事项。
警示教育
时 间:12月28日下午,召集人会议结束后(约3:0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
内 容: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
预备会议
时 间:12月28日下午,警示教育结束后(约4:0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
会议内容:
1.表决关于各项决议、决定表决方式的决定(草案);
2.表决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3.表决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名单(草案);
4.表决大会议程(草案);
5.表决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两会”党员大会
时 间:12月28日下午,预备会议结束后(约5:0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的中共党员
会议内容:
1.宣读市委关于成立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临时党委的通知和关于成立政协市九届四次会议临时党委的通知;
2.市委书记魏朝东讲话。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时 间:12月28日下午,“两会”党员大会结束后(约5:3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106会议室
参加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大会副秘书长人选
会议内容:
1.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大会副秘书长;
2.表决大会日程(草案);
3.表决代表联名提出各项选举候选人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
4.表决代表提出议案、质询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
5.表决选举办法(草案),提请代表审议;
6.表决市委提名各项选举候选人名单(草案),提请代表酝酿、讨论;
7.表决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草案),提请代表审议;
8.表决2025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投票表决办法(草案),提请代表审议。
12月29日(星期日)
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会)
时 间:12月29日上午9:0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列席人员
会议内容:
听取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下午2:30 分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预算报告、选举办法(草案)、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草案)、2025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投票表决办法(草案)。讨论2025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市委提名各项选举候选人名单(草案)。代表联名推荐各项选举候选人。
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时 间:12月29日下午5:30
地 点:洪湖国际大酒店三楼一号会议室
参加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大会副秘书长
会议内容:
1.听取各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预算报告的情况汇报;
2.听取各代表团审议选举办法(草案)的情况汇报,表决选举办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3.听取各代表团酝酿市委提名各项选举候选人名单(草案)和代表联名推荐各项选举候选人的情况汇报。表决各项选举正式候选人名单(草案),提请代表酝酿、讨论;
4.听取各代表团审议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草案)和2025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投票表决办法(草案)的情况汇报,表决以上两个办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5.听取各代表团讨论2025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情况汇报,表决2025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提请各代表团分团投票表决;
6.表决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和2025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的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12月30日(星期一)
第二次全体会议
时 间:12月30日上午9:0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列席人员
会议内容:
1.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听取市法院工作报告;
3.听取市检察院工作报告;
4.表决选举办法(草案);
5.表决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草案);
6.表决2025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投票表决办法(草案);
7.表决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和2025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的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
下午2:30分团对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投票表决2025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封存满意度测评票和表决票,送大会计票处,由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和2025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总监票人、监票人监督计票。
分团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法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工作报告,政府、计划、财政预算、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酝酿、讨论各项选举正式候选人名单(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会议
时 间:12月30日下午3:00
地 点:洪湖国际大酒店三楼二号会议室
参加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财政经济委员会全体成员、部分人大代表
会议内容: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作进一步审查,讨论通过关于计划、预算的审查结果报告。
代表议案处理协调工作会议
时 间:12月30日下午3:00
地 点:洪湖国际大酒店三楼接待室
参加人员:议案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
会议内容:讨论大会议案审查报告。
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时 间:12月30日晚上7:30
地 点:洪湖国际大酒店三楼一号会议室
参加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大会副秘书长、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和2025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总监票人
会议内容:
1.听取各代表团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法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情况汇报;
2.听取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各项选举正式候选人情况汇报,表决各项选举正式候选人名单(草案),提请大会选举;
3.表决选举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4.听取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和投票表决2025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结果报告;
5.表决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计划、预算的审查结果报告(草案);
6.表决大会议案审查报告(草案);
7.表决政府、计划、财政预算、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12月31日(星期二)
第三次全体会议
时 间:12月31日上午8:3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
会议内容:
1.宣布选举注意事项;
2.表决选举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
3.大会选举。
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时 间:12月31日上午,计票工作完成后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106会议室
参会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大会副秘书长、选举总监票人
会议内容:
听取选举结果的报告。
闭幕会
时 间:12月31日上午,主席团第四次会议结束后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列席人员
会议内容:
1.宣布选举结果;
2.宪法宣誓;
3.宣布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满意度测评和2025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票决结果;
4.表决关于政府、计划、财政预算、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5.表彰2024年度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优秀代表建议、人大工作先进单位及优秀人大代表;
6.市委书记魏朝东致闭幕词。
日程如需临时调整,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2024年12月20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主席团成员名单(共47人,按姓名笔画为序)
|
万 凯 |
马 浩 |
马义书 |
王 浩 |
代双兵 |
|
乐观晖 |
吕宗朋 |
刘 民 |
刘 恒 |
刘仁学 |
|
刘同民 |
李 伟 |
李少华 |
李汉清 |
杨 君(女) |
|
肖云毅 |
何 刚 |
张三友(女) |
陈 祥 |
陈 雷 |
|
陈汉明 |
范 军 |
林继军 |
易重兵 |
罗 宵 |
|
周国光 |
周智虎 |
定明嵩(回族) |
胡纯玉(女) |
钟 华 |
|
贾宗昆 |
倪 洪 |
郭 莉(女) |
盛磊夫 |
崔冰冰(女) |
|
彭 正 |
彭 伟 |
彭端阳 |
董本福 |
韩志涛 |
|
曾晓天 |
曾德高 |
谢 伟 |
路 顺(女) |
廖丽君(女) |
|
潘中良 |
魏朝东 |
二、秘书长:陈 祥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列席人员名单
(共83+290=373名)
(2024年12月20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不是本届市人大代表的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市人武部和市检察院领导,市委提名的政协洪湖市九届委员会副主席人选(14名)
|
李林海 |
(乌林代表团) |
余成 |
(新滩代表团) |
|
黄涛 |
(黄家口代表团) |
罗国光 |
(大沙代表团) |
|
何 蓉(女) |
(汊河代表团) |
许 强 |
(洪湖开发区代表团) |
|
陈峰 |
(燕窝代表团) |
熊瑛(女) |
(龙口代表团) |
|
白振华 |
(府场代表团) |
陈再雄 |
(戴家场代表团) |
|
李华学 |
(大同代表团) |
樊 胜 |
(黄家口代表团) |
|
王新喜 |
(曹市代表团) |
王诗双 |
(万全代表团) |
二、不是本届市人大代表、未退休的正副县级领导干部(按姓名笔画为序,5名,本届政协委员不重复计数)
|
万永华 |
(沙口代表团) |
王志芳(女) |
(政协委员) |
|
李治平 |
(乌林代表团) |
吴华清 |
(新堤代表团) |
|
夏大铭 |
(戴家场代表团) |
张春辉 |
(老湾代表团) |
三、离退休老同志代表(曾任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正职领导,按姓名笔画为序,9名,单独组团)
|
方德钧 |
龙凤英(女) |
朱兴斌 |
刘时耕 |
|
何国侃 |
邹贤林 |
罗贵舫 |
周环清(女) |
|
戴刚年 |
四、市委部分工作部门、议事机构、法检和市政府机构工作部门及部分垂管部门的负责人(55名,本届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不重复计数)
|
市委办公室 |
朱同洋 |
(新滩代表团) |
|
市人大办公室 |
刘仁学 |
(曹市代表团)(人大代表) |
|
市政府办公室 |
代红兵 |
(燕窝代表团)(人大代表) |
|
市政协办公室 |
刘世军 |
(政协委员) |
|
市纪委监委 |
贾卫兵 |
(府场代表团) |
|
市委组织部 |
单兴栋 |
(老湾代表团) |
|
市委宣传部 |
刘大成 |
(沙口代表团) |
|
市委统战部 |
金鹏来 |
(瞿家湾代表团) |
|
市委社会工作部 |
代海桃 |
(戴家场代表团)(人大代表) |
|
市委政法委 |
李克贵 |
(螺山代表团)(人大代表) |
|
市委政研室 |
王 和 |
(新滩代表团) |
|
市委编办 |
李华学 |
(大同代表团) |
|
市委巡察办 |
刘 毅 |
(老湾代表团) |
|
市委老干部局 |
曾祥忠(女) |
(老湾代表团) |
|
市总工会 |
张家洪 |
(黄家口代表团) |
|
团市委 |
龚 岩 |
(府场代表团)(人大代表) |
|
市妇联 |
孙燕(女) |
(政协委员) |
|
市工商联 |
李宗波 |
(府场代表团) |
|
市文联 |
施建国 |
(瞿家湾代表团) |
|
市侨联 |
李贤琼(女) |
(小港代表团) |
|
市科协 |
白安妮(女) |
(峰口代表团)(人大代表) |
|
市残联 |
刘道环 |
(瞿家湾代表团) |
|
市红十字会 |
杜 丹(女) |
(小港代表团) |
|
市法院 |
肖恒增 |
(滨湖代表团) |
|
市检察院 |
周 珣(女) |
(洪湖开发区代表团) |
|
市发改局 |
金华斌 |
(万全代表团)(人大代表) |
|
市教育局 |
刘会堂 |
(曹市代表团) |
|
市科技经信局 |
万山红 |
(府场代表团) |
|
市民宗局 |
范发成 |
(小港代表团) |
|
市公安局 |
刘彦群 |
(大同代表团) |
|
市民政局 |
张仁喜 |
(峰口代表团) |
|
市司法局 |
胡晓林 |
(大沙代表团) |
|
市财政局 |
张三友(女) |
(峰口代表团)(人大代表) |
|
市人社局 |
卢茂林 |
(小港代表团) |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郭金高 |
(新滩代表团) |
|
市住建局 |
单龙兵 |
(滨湖代表团) |
|
市城管执法局 |
汪 凡 |
(小港代表团) |
|
市交通运输局 |
赵 斌 |
(滨湖代表团) |
|
市水利湖泊局 |
朱正武 |
(龙口代表团) |
|
市农业农村局 |
杨 凯 |
(戴家场代表团) |
|
市商务局 |
黄纯刚 |
(乌林代表团) |
|
市文旅局 |
崔 巍 |
(瞿家湾代表团) |
|
市卫生健康局 |
平 旭 |
(大沙代表团) |
|
市退役军人局 |
黄华武 |
(大沙代表团) |
|
市应急局 |
朱洪波 |
(大同代表团) |
|
市审计局 |
杜 勇 |
(老湾代表团) |
|
市市场监管局 |
石光辉 |
(大同代表团) |
|
市统计局 |
刘 昊 |
(洪湖开发区代表团) |
|
市医保局 |
陈怀标 |
(沙口代表团) |
|
市政务数据局 |
吕 健 |
(瞿家湾代表团) |
|
市信访局 |
梅 国 |
(汊河代表团) |
|
市委党校 |
刘忠云 |
(政协委员) |
|
市档案馆 |
李立洪 |
(小港代表团) |
|
市融媒体中心 |
黄丽霞(女) |
(滨湖代表团)(人大代表) |
|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李国树 |
(汊河代表团) |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周立剑 |
(燕窝代表团) |
|
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
郑茂坤 |
(洪湖开发区代表团) |
|
市公积金中心 |
王洛星 |
(小港代表团) |
|
市招商服务中心 |
刘 洋 |
(戴家场代表团) |
|
市供销社 |
苏立华 |
(瞿家湾代表团) |
|
市城发集团 |
敖 军 |
(政协委员) |
|
市产业与项目促进中心 |
詹 征 |
(燕窝代表团) |
|
荆州生态环境局洪湖市分局 |
吴必灿 |
(螺山代表团) |
|
市供电公司 |
吴 庆 |
(洪湖开发区代表团) |
|
长江河道局洪湖分局 |
欧治华 |
(黄家口代表团) |
|
省汉江局洪湖东荆河管理分局 |
张 刚 |
(政协委员) |
|
洪工局 |
严 辉 |
(洪湖开发区代表团) |
|
市税务局 |
郑 勇 |
(万全代表团) |
|
洪湖金融监管支局 |
王 凯 |
(府场代表团) |
|
洪旅投 |
田科伟 |
(瞿家湾代表团) |
备注:姓名下有_____的为重复统计对象,不另计数。
五、全体政协委员(290名,名单略)
关于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列席人员名单的说明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主要是下列对象:
(一)不是本届市人大代表的市委、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市人武部领导和市检察院领导,市委提名的政协洪湖市九届委员会副主席人选(14名);
(二)不是本届市人大代表、未退休的正副县级领导干部(5名,本届政协委员不重复计数);
(三)离退休老同志代表(曾任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正职领导,9名);
(四)市委部分工作部门、议事机构、法检和市政府机构工作部门及部分垂管部门的负责人(55名,本届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不重复计数);
(五)全体政协委员(290名)。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表彰2024年度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
优秀代表建议、人大工作先进单位、
优秀人大代表的决定
(2024年12月20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人大代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许多对改进我市政府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方面好的建议;在办理落实2024年代表建议中,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涌现出了一批办理代表建议的先进单位;在2024年“聚力共同缔造·代表行动”中,各级人大机构认真组织,人大代表积极示范、广泛参与,展现了人大代表的良好风貌,为推动洪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鼓励先进、促进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市交通运输局等7个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关于加强流域综合治理的建议》等7件优秀建议、新滩镇等8个人大工作先进单位、尹小青等21名优秀人大代表予以通报表彰。
市人大常委会希望受表彰的优秀建议提出人以及全体人大代表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行使代表职权,积极参加代表活动,密切联系选民,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更多更好有利于推进洪湖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民生问题解决的建议。要求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有关单位向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先进单位学习,深刻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内涵,增强民主法治观念,尊重人大代表权利,依法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切实落实代表建议,为奋力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在洪湖走深走实贡献更多智慧力量!
附: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优秀代表建议、人大工作先进单位、优秀人大代表名单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2024年12月20日
附
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 市文旅局 市水利湖泊局 市民政局
市供电公司 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市教育局
优秀建议
|
方烈华、张泽亮 马 涛、刘望林 成敢金、肖庆华 刘汉钊、张丽华 唐红云、杨从波 |
关于加强流域综合治理的建议(1号) |
|
张泽亮 |
关于清理闲置和低效用地,集约节约使用土地,推动新滩经合区高质量发展的建议(13号) |
|
赵 聪、易重兵 杨福元、黄 伟 |
关于加快打造“洪湖莲藕”品牌的建议(3号) |
|
朱会兵 |
关于开展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试点,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建议(7号) |
|
张 健 |
关于提升水产检测能力,提高水产品竞争力的建议(11号) |
|
谢中山 |
关于加强农村公益性岗位管理,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建议(8号) |
|
刘 川 |
关于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再生稻产业良性发展的建议(41号) |
人大工作先进单位
新滩镇 大同湖管理区 汊河镇 老湾回族乡
曹市镇 燕窝镇 瞿家湾镇 沙口镇
优秀人大代表
尹小青(新堤代表团) 刘望林(螺山代表团)
张 苗(乌林代表团)魏勤农(老湾代表团)
郭 蓉(龙口代表团)刘慧婷(燕窝代表团)
刘 芳(新滩代表团)吴全顶(黄家口代表团)
江海艳(万全代表团)张卫国(峰口代表团)
张仁武(曹市代表团)杨 波(府场代表团)
张红军(戴家场代表团)张 伟(瞿家湾代表团)
杨从波(沙口代表团)冯刚涛(汊河代表团)
代 霞(滨湖代表团)廖 飞(大同代表团)
张 健(大沙代表团) 肖华兵(小港代表团)
肖 英(洪湖开发区代表团)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讨论稿)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聚力共同缔造·清渠洁岸”代表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努力作为,顺利完成了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推动“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成势见效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守初心,在思想政治建设上提升新高度
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常委会始终把党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人大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铸牢忠诚底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荆州市委、洪湖市委全会精神,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与党委工作重心同向同行。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向市委专题汇报人大工作2次,请示报告重要事项13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依规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9人次。严格执行人事任免程序,认真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宪法宣誓。市委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人大工作,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为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调整充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规范设置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调整设置社会建设和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进一步优化。
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增强政治自觉。坚持党组会议和常委会会议第一时间、第一议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党组成员、主任会议成员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头深入基层宣讲,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持续开展学习,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年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3次、理论宣讲18次。
加强人大党的建设,彰显政治机关本色。常委会党组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人大系统党的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对重要议题、重大事项和重要活动,严格按规定召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和运行机制,健全党组理论学习制度,建立议事决策事项清单,强化政治能力和责任担当。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加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视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自觉接受纪律监督。扎实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巩固良好政治生态。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着力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找准重心,在依法有效监督上展现新作为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聚焦市委重点工作,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5件,作出决议决定15项,开展专题询问1次,开展执法检查3次。
加强生态环保监督,推进美丽洪湖建设。开展“洪湖水质改善提升三年攻坚行动”专题询问,推动政府和有关部门、乡镇切实整改,有效促进洪湖水质改善提升。听取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持续跟踪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国家园林城市迎复检视察,推动落实《城市公园管理办法》。开展《荆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推动《条例》在我市落实落地。开展全市城乡污水和大气治理、大湖治理、环保问题整改视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绿色获得感、生态幸福感。开展长江大保护视察,推动建立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和部门联动机制。配合荆州市人大开展《洪湖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充分听取基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大湖保护的意见建议。
加强经济工作监督,推进经济平稳运行。听取和审议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提出审议意见,调研半年经济运行、三大园区建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乡镇财政结算体制运行等情况,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开展《湖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水平提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执法检查,推动进一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调研小龙虾、莲藕、再生稻、水生蔬菜等优势产业发展情况,促进农业提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加强预算和国资监督,推进财政健康运转。听取和审议2023年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并形成决议和审议意见,促进财政预算科学编制、有效执行;听取和审议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组织专班和专家组开展2025年财政预算编制情况审查,提升预算编制绩效水平。听取和审议关于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持续监督查出问题整改。听取和审议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推动政府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首次听取2023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强化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的监督。
加强民生领域监督,推进改善民生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密切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票决市级民生实事8件,并有效监督推动落实。开展教联体建设工作情况调研,推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和优质发展。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调研,推动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配合省人大常委会调研民族工作,视察民族事业发展情况,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配合省人大开展《湖北省养老条例》立法调研,开展养老服务能力建设调研,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开展文旅产业调研、城市更新项目暨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调研、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调研、退役军人优待政策落实情况调研等,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专项视察,推动各项民生工作提质见效。
加强执法司法监督,推进维护公平正义。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市检察院半年工作报告;开展“八五”普法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组织宪法宣传月活动;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开展人民法院基层法庭建设和执行工作调研,观摩新滩“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现场;开展禁毒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有效促进公正司法和法律法规实施。配合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完成征集2025年度立法建议项目和征求《荆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意见等工作。组织市法学会以综治中心为依托,组建法律咨询专家团队,精准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平安稳定。认真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聚焦中心,在助力改革发展上争创新业绩
围绕市委“两区一基地”功能定位,积极推动流域综合治理、水质改善提升、融入武汉都市圈、城镇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乡村全面振兴等重点工作落实落地。
助力洪湖流域综合治理和水质改善提升。常态化督办农村改厕工作,促进完成改厕任务19729户;督促乡镇对68个微动力处理站进行全面维修并启动正常运行,处理站出口水质检测全面达标。整体推进长江岸线生态修复、种养殖尾水治理、水生植被恢复,协调推进湖滨生态缓冲带整改和垃圾填埋场治理,保障“山水”项目正常推进。积极参与包保排口整治、下内荆河战区污染防治、螺山双电河小流域和瞿家湾子贝渊河小流域综合治理、东分块蓄洪工程建设、环境治理督查等洪湖流域综合治理各项重点工作,为实现水质改善提升“一年有起色”治理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
助力重点工作突破和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推动融入武汉都市圈工作,充分发挥新滩经合区的平台优势,主动对接武汉经开区开展合作共建,重点跟进武汉经开区华鼎工业园企业集中搬迁、汽车零部件产业转移等进行交流洽谈并取得积极成效。受邀参加“第三届·武汉都市圈建设指数发布会暨专家座谈会”,洪湖在大会上作交流发言。贯彻落实市委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定期赴经济发达地区开展招商引资,协调新滩经合区在武汉经开区承办招商引资推介会,现场签约项目10个;协调市科技经信局、府场镇、曹市镇在江苏常州承办洪湖市装备制造产业招商引资推介会,现场签约项目8个。组织接待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等经济发达地区商会和企业家考察洪湖、洽谈项目。督办推进城市燃气补短板、新滩化工园区、“一河两岸”二期、洪湖市第二人民医院、仙桃—洪湖—监利铁路和通用机场、高标准农田建设、华中区域水上应急救援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促进重点项目落地见效。深入开展“十问十帮”,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服务包保企业,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全面振兴。主任会议成员认真履行包保责任,督导新滩、峰口、乌林、大沙、螺山、小港、大同等地运用共同缔造理念开展“清渠洁岸”行动,围绕政策法律宣传、人居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发力,推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坚持党建引领,督促联系乡镇和党建联系点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和党组织后备力量培育储备。积极开展下基层实践活动,深入村组调研,排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强化村集体“三资”管理,推动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夯实乡村振兴基础。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办信访维稳和积案化解,履行河湖长制、林长制责任,有效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和平安稳定。
四、贴近民心,在改进代表工作上实现新突破
充分发挥代表根植人民的优势,密切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认真组织会议和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不断提升代表工作质效。
深化代表“双联”机制。加强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主任会议成员直接联系21名基层代表,常委会委员联系50名基层代表,全年走访联系代表284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监督等活动261人次。各级人大代表通过“人大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代表小组等平台广泛倾听群众心声,及时反映群众诉求,实现“双联”工作的经常化和制度化,全年开展代表走访选民14000余人次。积极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通过定期寄送资料、通报情况、邀请代表参加重要活动等方式,为代表知情知政、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创造良好条件。
擦亮“代表行动”品牌。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全市人大代表紧紧围绕水质改善提升、人居环境整治、工业经济发展、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开展代表行动。市委书记魏朝东以人大代表身份参加“聚力共同缔造·清渠洁岸”代表行动,为全市代表行动作出了示范引领。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迅速响应,积极行动,充分发挥“五员”作用,选择36个“小切口”,开展活动631次,提出意见建议146条,推动办理民生实事132件。螺山、汊河、沙口、瞿家湾、滨湖等地围绕助力水质改善提升,大同、燕窝、乌林、大沙、万全、小港等地围绕助推人居环境整治,新滩、府场、曹市、开发区等地围绕助推工业经济发展,峰口、老湾、黄家口、戴家场、新堤、龙口等地围绕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代表行动,取得突出成效。洪湖市代表行动受到省、荆州市人大充分肯定,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在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行动会上做经验交流,省、荆州市人大代表谢爱娥代表洪湖在全省代表工作会上做典型发言,发言稿被《湖北日报》登载。
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印发《洪湖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代表建议办理和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督办工作方案》,建立人大常委会督办、政府主办、部门承办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市人大常委会实行主任会议成员督办制,每人包保部分代表建议案并定期开展督办。市政府实行代表建议领办制,市长林继军带头领办重点建议案,各副市长分别领办分管领域建议案;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扎实承办与部门职能相关的代表建议案,推动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共提出意见建议53件,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办理满意率达96%。积极服务人大代表在省、荆州市人代会上提出意见建议,助力争取重大事项,得到省、荆州市高度重视和支持。其中“关于进一步支持‘洪湖莲藕’品牌建设的建议”被纳入省重点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晓鸣带领省政府相关厅局领导来洪湖督办,有力推动了“洪湖莲藕”品牌建设。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整合资源,优化配置,不断提升21个代表之家、98个代表联络站等代表履职平台建设水平,在瞿家湾镇试点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有效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围绕预算审查监督、民主法治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题,不断改进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提升代表履职能力,累计培训代表320人次。完善代表履职档案,加强代表履职管理。服务省、荆州市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为代表参加学习培训、出席大会、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与调研视察等提供有效保障。积极宣传代表履职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发挥代表作用 助力电商发展》一文被《人民代表报》登载,《聚焦水质改善“小切口” 激发洪湖治理“大能量”》等4篇文章被荆州人大《礼赞七十年 奋进新时代》一书选载。举行洪湖市庆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活动,组织代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开展座谈,在融媒体中心开辟“庆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代表风采录”专栏,展示代表风采,讲好人大故事。
五、保持恒心,在强化自身建设上展示新形象
按照建设“四个机关”的要求,常委会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效能。
以政治建设筑牢思想根基。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讲政治、顾大局,着力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党的建设部署,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常委会党组、机关各党支部建设,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1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3次。加强党员教育培训管理,7名主任会议成员参加荆州市县处级领导干部轮训班,15名党员干部参加洪湖市乡科级干部轮训班,3名年轻党员干部入选“新时代青年干部培训班”。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
以能力建设提升履职效能。坚持创先争优、履职尽责。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调查研究、政策业务、组织协调等能力。主任会议成员率带引领,各委室全员参与,积极承担水质改善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流域综合治理、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形成《洪湖市养老服务立法调研报告》《洪湖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调研报告》《洪湖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调研报告》等一批有分量的调研报告,为市委决策提供依据。积极开展下基层实践活动,收集整理问题23个,形成“三张清单”,逐一对标整改销号,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急难愁盼的问题。积极投身抗击雨雪冰冻灾害、防汛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选派16名党员干部到新滩镇驻村,开展清渠洁岸、人居环境整治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与当地干群共同投身水质改善提升。
以作风建设铸就清风正气。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具体要求,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采取理论中心组、专题读书班、“周四集中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开展学习,组织全体机关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违纪违法案件,开展学习交流,党组成员带头讲授专题党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任会议成员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持续开展清廉机关建设,推动人大机关形成遵规守纪、清正廉洁的浓厚氛围。
各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是市委统揽全局、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积极履职、担当作为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的结果,是市政协、老领导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关注、全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离市委的要求和全市人民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依法监督的方式方法和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和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对代表的履职培训和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市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和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以改革创新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25年工作建议
各位代表!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攻坚克难、充满挑战的一年,更是播种未来、充满希望的一年。做好人大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紧扣“建设示范区、打造样板市”总目标,锚定建设“两区一基地”功能定位,依法忠实履职,为洪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始终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以更高站位践行对党忠诚。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履职必修课,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人大的首要政治任务。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人大工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年度工作计划、重大议题、重要会议活动等事项及时向市委汇报,提请市委研究,并不折不扣按市委决策意见贯彻落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始终聚力改革发展不停步,以更足干劲推动跨越赶超。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体会议精神,紧扣中国式现代化主题,贯彻“六个坚持”重大原则,围绕“两区一基地”功能定位,突出洪湖流域综合治理、科技和产业创新、融入武汉都市圈、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文化旅游等重点,综合运用调研视察、重大事项决定、开展代表行动等方式,助力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围绕“十四五”规划实施、“十五五”规划编制依法作出决定,助力洪湖发展科学规划、系统实施。围绕物业管理、教育公平、交通安全、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等,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代表约见等方式开展监督,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围绕法律实施开展监督,促进执法司法公正。严格执行全国、省人大关于地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健全和完善备案审查制度,提升备案审查能力。
始终践行为民宗旨不褪色,以更实举措增进民生福祉。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双联”机制,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更好吸纳民意、汇聚民智。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培训,持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建设水平,建强代表履职平台。持续开展“聚力共同缔造”代表行动,发挥人大代表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代表履职管理,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加强代表建议和民生实事项目办理,坚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督办制度,清单化管理、全过程监督,提高代表建议和民生实事项目办理质效。
始终深化作风建设不松劲,以更严要求打造过硬队伍。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建设“四个机关”。加强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工作者三支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水平和效率。健全人大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动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全局性工作取得新成效。强化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加强市镇人大联动,形成人大工作合力,提升全市人大工作质效。强化人大工作理论研究和宣传引导,讲好人大故事、传递人民心声、展示代表形象,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各位代表!守正创新开健步,扬帆逐梦启新程。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凝心聚力、砥砺奋进,为决胜“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加快“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在洪湖走深走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群安、杨志雄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20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根据中共洪湖市委组织部文件和张群安、杨志雄同志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张群安、杨志雄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接受张群安、杨志雄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职务的请求后,报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万凯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20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因工作变动,根据中共洪湖市委组织部(洪组干〔2024〕370号)文件和万凯同志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万凯辞去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接受万凯辞去洪湖市人民政府有关职务的请求后,报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朱野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20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洪湖市委组织部干部任免相关文件和朱野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朱野辞去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接受朱野辞去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报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赵恒赋、谈文莉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20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根据中共洪湖市委组织部(洪组干〔2024〕371号)等文件和赵恒赋、谈文莉同志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赵恒赋、谈文莉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接受赵恒赋、谈文莉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职务的请求后,报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何蓉、王爱忠、张艳兵、徐晓强等同志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20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何蓉、王爱忠、张艳兵、徐晓强等同志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何蓉、王爱忠、张艳兵、徐晓强等同志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关于接受张群安、杨志雄等同志辞职请求的议案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变动,根据张群安、杨志雄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提请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进行表决,接受张群安、杨志雄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4年12月20日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关于接受朱野同志辞职请求的议案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洪湖市委组织部干部任免相关文件和朱野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经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主任会议研究,拟接受朱野辞去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4年12月20日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关于接受赵恒赋、谈文莉等同志辞职请求的议案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变动,根据赵恒赋、谈文莉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提请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进行表决,接受赵恒赋、谈文莉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4年12月20日
洪政函〔2024〕43号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万凯同志辞去
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万凯同志申请辞去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市长:林继军
2024年12月20日
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免去曹正勇等同志
法官职务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关于对法官职务任免的规定,经本院党组研究,决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免去本院曹正勇等同志的法官职务。具体意见如下:
免 去:
曹正勇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胡端平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广武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请 予 审 议。
院 长:郭 鹏
2024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