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机构设置 工作动态 审议意见 代表工作 人事任免 规范性文件 学习园地 常委会公报 领导讲话

当前位置:首页 >> 常委会公报 >> 正文

洪湖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公报


洪湖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公报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5年4月22日在市行政会议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十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的人事议案,作出了关于罢免吴锦的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同民主持会议。副主任陈祥、胡纯玉、董本福、杨君、张三友、潘中良和19名委员出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刘同民 陈祥胡纯玉董本福杨 君

张三友 潘中良刘仁学白安妮 刘民

许先华 肖云毅肖 英 张志远 张献忠

邵云霞 易重兵周祖山胡修安钟 华

郭莉龚 岩 盛磊夫彭端阳谢伟

谭 敏

缺席:叶兴寿 吴永善 陈邦武黄丽霞戴百刚

关于罢免吴锦的荆州市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

(2025年4月22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 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罢免吴锦的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关于罢免吴锦的荆州市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吴锦,因涉嫌严重违纪 违法,正接受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根据荆州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现提请罢免吴锦的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请予审议。

附:吴锦的申辩意见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5年4月22日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发送好友:发送给好友 | 加入收藏: 加入收藏夹 责任编辑:admin 文章作者:
 
版权声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我站点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接必须保留(非我站原创的,按照原来自一节,自行链接)。文章版权归我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我站点水印。
 
 
版权所有: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网站备案号:鄂ICP备07501214号 鄂公网安备42108302000116号
联系电话: (0716)2218010 传真:(0716)2218010 人大投稿:hhsrdb@163.com
技术支持:金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