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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公报


洪湖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公报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5年9月23日在市行政会议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十三次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湖市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湖市2024年财政决算和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关于洪湖市2024年财政决算和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洪湖市2024年财政决算报告的决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任命政府关于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全市文旅农融合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人民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的人事议案。作出了关于接受郭鹏辞职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肖云毅、白安妮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免去盛磊夫洪湖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和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易重兵洪湖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王孝胜洪湖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杜斌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和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张智勇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瞿祥海为洪湖开发区人大代表联络处主任。决定免去石光辉洪湖市市场监管局局长职务,吕健洪湖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职务,张仁喜洪湖市民政局局长职务,万山红洪湖市科技经信局局长职务,崔巍洪湖市文旅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谢作明为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一年),金鹏来为洪湖市市场监管局局长,白安妮为洪湖市民政局局长,吕健为洪湖市科技经信局局长,杜丹为洪湖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杜智为洪湖市文旅局局长。任命胡昱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郑天铭、王代强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副院长。任命张婵为洪湖市人民检察院监察委员会委员。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同民主持会议。副主任陈祥、胡纯玉、董本福、杨君、张三友、潘中良和18名委员出席了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罗宵;市检察院检察长樊胜;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贾卫兵;市法院常务副院长肖恒增;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文旅局主要负责人,汊河镇、黄家口镇、万全镇、峰口镇人大主席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刘同民 陈祥胡纯玉董本福杨 君

张三友 潘中良刘仁学白安妮 刘民

许先华 肖云毅吴永善张志远 张献忠

邵云霞 易重兵周祖山胡修安钟 华

郭莉盛磊夫彭端阳谢伟戴百刚

缺席:叶兴寿 肖 英 陈邦武 黄丽霞 谭 敏


关于洪湖市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5年9月23日 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金华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86.92亿元、增长6.0%;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8.1%;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9.29亿元、增长6.2%;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3.84亿元、增长7.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73亿元、增长13.9%;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完成19800元、14136元,分别增长4.7%、6.3%。主要运行情况如下:

(一)稳经济促增长,产业质态更具韧性

1工业运行承压奋进。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规上工业企业总数达202家,上半年新增规上企业11家,规模以上工业实现总产值140.41亿元、增长4.1%。淡水产品加工、装备制造、新材料三大主导产业产值占全市总产值的84%。闲庭科技、裕德机械、智普科技等20家企业成功申报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总数达到66家,居荆州第2。济安堂、长江石化、路中宝、兴达石化等11家企业成功入选2024年湖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居荆州第1。

2农业大盘持续稳固上半年,夏粮、油菜产量完成5.72万吨、8.32万吨,分别增长2.0%、9.8%;水产品产量达到18.03万吨、增长5.74%,稳居荆州市第1;生猪出栏16万头、家禽出笼184万羽,同比分别增长1.4%、1.1%;蔬菜产量21.31万吨,同比增长3.0%。“洪湖莲藕”位列2024中国地理标志农产品(蔬菜)区域公用品牌声誉第10位。培育壮大农业产业龙头企业,上半年净增3家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总数达到63家,全市规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完成53.8亿元、增长5.31%。

3文旅消费热度攀升。上半年,全市接待游客511.03万人次、同比增长23.14%,旅游综合收入34.95亿元、同比增长20.52%,增幅居荆州前列。截至目前,共举办或承办2025年湖北省桨板公开赛暨湖北文旅第二届夏日桨板系列赛(洪湖站)、“贺龙杯”篮球赛事等各级各类体育赛事20余场,开展“遇见洪湖·四季”音乐嘉年华等各类文化文艺活动150余场,惠及观众20万余人。组织开展“春满洪湖岸·红动瞿家湾”主题春季红色文化旅游活动,2025年洪湖生态湿地园区景区定向挑战赛吸引上千名选手参赛,“红色+体育+文旅”的创新融合进一步深化拓展。

(二)扩投资促建设,项目支撑更加扎实

4招引谋划有力有效。今年以来,我市围绕“七力”提升,坚持“向上争取、向外引进、向内挖掘”,积极谋划战略性、基础性、引领性的重大项目。上半年共签约亿元以上项目50个,合同签约额119.23亿元,完成全年任务数62.5%,其中工业项目47个,10亿元以上项目2个。聚力“十五五”规划编制,围绕补短板、保安全、强产业、促发展主线,共谋划储备国家安全类、科技创新类、产业发展类等6大类项目524个,总投资3394.98亿元。

5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制定《洪湖市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办法》,压紧压实各部门工作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上半年集中开工项目46个,总投资147.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4.5亿元,已开工45个,开工率97.8%;已入统33个,入统率71.7%,居荆州市第2位。纳入荆州调度的亿元以上续建项目77个,总投资281.1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93.52亿元,已竣工25个,竣工率32.5%。三季度上报集中开工项目17个,总投资40.8亿元。

6争资争项强效赋能。上半年全市聚焦城市更新、社会民生、促进产业提升发展、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形成了重点清单项目139个,总投资175.46亿元,拟争取资金99.13亿元。上半年已批复上级资金项目25个,总额度6.58亿元,已下达资金5.37亿元,位列荆州第3位,其中中央预算内项目13个、下达资金1.17亿元;省预算内项目6个、下达资金0.38亿元;国债项目6个、下达资金3.82亿元。

(三)抓改革谋创新,发展环境更具活力

7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扎实推进优化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政务环境等七大环境,累计为各类市场主体减低成本2.236亿元,上半年,全市新增各类经营主体4320户。持续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全面清理涉市场准入相关文件。巩固提升企业开办“9210”标准,优化整合企业开办9个事项,由过去的2个环节整合为1个环节办理,为新开办企业提供“5项免费”服务,推动“一业一证”改革扩展到41个行业。

8重点改革加速推进。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推动减跑动、减时限、减材料、减环节,全市政务服务即办件占比96.93%,零跑动事项占比94.94%,减时限比例达95.01%,减材料免提交比例100%,1955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构建“莲心办”政务服务体系,打造政务“十办”服务,“莲心办”改革实践案例成功斩获第八届政务服务博览会“优化营商环境宜商十大标杆案例”奖项,相关报道《在为民“小事”中淬炼过硬“本事”》在人民网刊登24小时阅读量突破52万,取得了良好社会反响。

9科技创新成效明显启动创新主体培育“春晓行动”,深入企业挖掘潜在创新资源,扎实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上半年,组织47家企业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系统注册工作,已完成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7家。指导规上企业上报研发机构168个、研发人员2524名、研发费用8.77亿元,研发费用较上年增长20.43%。积极搭建企校沟通桥梁,促进华中农业大学、武汉农科院等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合作,与企业共建创新平台,已申报5项省级科技项目、4家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完成技术合同成交额22亿元。水产加工产业集群成功入选2025年省级创新型产业集群认定名单,是本年荆州市唯一认定的创新型产业集群。

10商贸服务扩容提级。抢抓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力扩围机遇,全力提振消费,组织19家电动自行车企业、112家家电企业、62家家装厨卫企业、16家3C数码企业参与湖北省以旧换新活动,活动实现销售额过亿元。持续壮大农村电商发展赋能乡村振兴,“应南村书记刘勇”“80后漆书记”“胡范村胡书记”等众多优秀村支部书记直播带货形成“头雁效应”,快递上行总量突破1000万件,引领农村产业新发展。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精准服务,帮助我市石化企业签约6900万元出口订单,实现进出口总额4.42亿元,同比增长41.9%。金融运行健康有序,上半年,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562.23亿元,同比增长10.18%;贷款余额342.72亿元,同比增长14.43%。

(四)提品质优生态,城乡环境更加宜居

11生态环境治理有效。持续推动洪湖流域治理“八大工程”,洪湖水质稳定在Ⅳ类,新滩国控断面1-5月水质均值达到Ⅲ类,105个直接入湖入河排口水质全部稳定达Ⅳ类及以上,达标率100%,Ⅲ类及以上优良率单月达60%。深化大气污染“五源同治”,上半年PM2.5平均浓度36.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84.5%。开展省控站点周边1、3、5公里污染源溯源排查,拟定“一点一策”整治方案,持续强化对21个乡镇常态化巡查,“蓝天卫士”共预警3910处,处理率100%。

12城市功能品质提升。规划引领更加扎实,《洪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取得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城区老旧小区改造稳步推进,累计完成改造271个,2025年计划改造81个,达到全覆盖。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洪湖花园主体完工,万家墩青年社区项目建设进展加快。建设雨水管网14.16公里、污水管网16.76公里,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4.31%,处理率达到96.29%。推进“全市一个停车场”建设,试点开放第一批9个停车场1040个停车泊位。全面翻新江滩公园绿道,重新铺设彩色橡胶颗粒面积约2000平方米,城区绿化布局更完整,景观更丰富。

13乡村振兴步伐加快。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春季攻坚”和“清洁家园”“清渠洁岸”行动,引导群众清理整治“三堆两垛”21229处、“三乱”9056处,33个沿湖村庄实现“颜值”“气质”双提升。开展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已完成113公里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推进农村厕所革命,41674户一般农户厕改完工率88.25%;3394户“吊脚楼”厕改已全部完工,实现生活污水与厕所粪污协同治理;排查2258个2013—2023年建改的问题厕所,已全部完成整改,乡村面貌持续改善。

五)强保障暖民心,民生福祉更加可感

14.民生保障坚实有力。上半年,全市财政民生支出27.03亿元、增长2.2%,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83.3%。持续推进综合性民生支持政策落实落地,核发“补贴认定书”996份,农村转移人口548户,非洪湖籍人员落户213户,带动转移人口2510人。不断提升就业服务质量,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等专项活动25场,覆盖退役军人、退捕渔民、二孩妈妈等重点群体,新增城镇就业人员3071人,新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466人,返乡创业1504人。“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有效运行,困难群众救助申请更加便捷。上半年共发放社会救助、优抚补助资金1.6亿元。

15.公共服务供给加大。优化教育资源,组织380名教师参与城乡双向交流,促进城乡教师均衡配置,投入资金2.53亿元改善37所学校办学条件。推进乡镇和社区文体广场建设,已有3处乡镇文体广场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25个村镇(社区)进入设备安装阶段。优化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全市正在运营的各类养老机构共29家,养老床位数达4850张,护理型床位占比提升至83.09%。提升医疗保障能力,市中医医院顺利通过省卫健委专家组中医专科三级甲等医院复评检查,全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并独立型120急救指挥调度中心和4个急救站点已完成。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加快推进,成立洪湖市转诊服务中心,市人民医院中医护理和市中医医院临床药学、重症医学科成功创建荆州中医重点专科。

16.风险防控社会稳定。严格落实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措施,贯通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四情”防御。加强法治洪湖建设,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案件1636件,调解成功1623件。全面深化平安洪湖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清源断流”等专项行动,全市刑事警情数同比下降53.5%,治安警情数同比下降18.6%,盗窃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75.98%,电诈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25.79%。

总体来看,上半年全市各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实现平稳发展,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不牢,企业投资信心偏弱,群众消费意愿不强,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3项指标未达预期,下半年稳增长压力较大;二是产业发展竞争力不强,整体处于产业链、价值链中低端,新产业新业态培育不足,科技创新能力较弱,特别受大环境影响企业营业收入、利润下降,新开工项目少,发展后劲减弱;三是生态环境治理任重道远,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艰巨,大湖水质改善提升仍需再巩固再攻坚;四是高质量发展动能不足,土地、资金等要素瓶颈制约日益突出,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优质公共服务供给不均衡,与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还有差距。

二、下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任务

下半年,我们将落实全市“攻坚三季度 决胜下半年”誓师大会和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围绕“两区一基地”功能定位,大力实施生态筑基、产业提能、红色引领、融圈共进“四大战略”,整体提升“七个能力”,努力推动洪湖流域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互促互进,打造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示范区,落实好各项工作举措,高质量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力争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进出口总额增长1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新增“四上企业”100家。

(一)凝心聚力抓产业发展,激发产业竞争力

一是聚力提振工业经济。认真落实经济运行“监测预判统筹”动态管理机制,紧盯34个预增产值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增长点,及时掌握增长点投产达效存在的问题困难,助力早达效、早发力。密切跟踪拟“新进规”企业投产达效进度,做大做实规下企业培育库,力争完成年度新增25家规上企业的目标。

二是促进商贸繁荣发展。围绕暑期、中秋、国庆等重点节点,聚焦雅斯超市、购物公园等重要商圈,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落实以旧换新惠民活动。借助“藕七条”出台、区域公共品牌打造的契机,培育壮大更多电商主体,打造更多“余胖子莲藕”。争创全国农村电商领跑县,打造“洪湖村播联盟”,争取抖音、快手、微视频等平台支持和流量扶持,打响洪湖品牌。

三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狠抓秋粮生产管理,强化农情调度和技术指导,力保秋粮丰产丰收,确保全年粮食产量达到13.05亿斤,大豆面积9.8万亩。制定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三年规划,引领和推动农业重点产业链发展,提升稻、莲、鱼、虾、蟹等产业的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水平。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开发预制菜等高附加值产品。力争规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106.2亿元,同比增长6%。

(二)全力以赴抓项目建设,增强战略支撑力

一是在招商引资上提升效能。扎实推动楚商回乡、返乡创业,扎实组织每季度招商引资集中签约活动,精准梳理行业龙头企业的上下游配套需求,依托其在产业链中的核心地位与市场号召力开展“以商招商”。紧扣“1+2+1”产业体系,完善产业链“链长制”,围绕三大主导产业及纺织服装、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画好“首位+主导”产业招商“鱼骨图”,重点紧盯安井、华贵、长利玻璃等链主企业,精准建立目标企业库和项目储备库,持续招引上下游优质企业落户,全面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水平,力争全年完成签约亿元以上项目120个,合同引资额550亿元目标。

二是在项目建设上加快推进。落实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服务追着项目跑,全力做好向上争取、并联审批和服务保障。统筹抓好156个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压茬推进项目落地实施,确保广州发展洪湖万全镇300MW集中式地面光伏、湖北华电洪湖70MW风力发电等项目尽快开工,加快闽商华中时尚服装智慧产业园、湖北农发淡水鱼深加工等重点项目建设,力争开工率、入统率和竣工率分别达到80%、70%、60%以上,以项目的投资量、实物量、工作量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在争资争项上奋勇争先。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围绕超长期特别国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以旧换新、中央预算内投资做好项目储备,紧盯国家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结合“支点建设、提升七力”、洪湖流域综合治理、“十五五”规划编制等,积极谋划战略性、基础性、引领性的重大项目。力争2025年向上争资总额突破20亿元。

(三)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催生创新策源力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做深做实2024年国家、省重点事项,积极推进2025年湖北省新增18项重点事项工作。持续推进“莲心办”政务服务活动,对接社区、园区,点对点上门服务,打通企业群众办事“最后一米”,提升“莲心办”政务服务品牌力度。依托市政务服务中心场地进行升级改造,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产业全链条,提供政策、人才、金融、科创、法律等服务,打造一站集成的企业之家。

二是打造更优营商环境。聚焦企业诉求,持续开展“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以三大园区为支点覆盖全市,持续开展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和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宣传推广,组织召开专场培训活动,全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力争年底前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和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放款总额突破10亿元,覆盖科技型企业超200家。

三是加大科创培育力度。壮大科技创新主体,做好长江石化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培育工作,加快破零进度,摸排规上企业、有创新潜力的企业,宣传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政策,力争到2025年底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8家、高新产业增加值达到58亿元,规上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97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400家。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在石油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高价值专利挖掘和布局,培育一批高价值发明专利。力争实现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2.32件,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突破1件。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力争新认定备案平台3家以上,省级创新平台达到15家,提升我市科技创新整体实力水平。

(四)持之以恒优化环境,提升生态承载力

一是加快更新提升城市品质。围绕补齐短板,有序推进81个老旧小区改造。着力提升城市品质,以交投花园项目为重点,积极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洪拿地建设高品质住房。加快启动18万方LNG储气站建设,解决天然气应急保供问题。积极服务川气东送二线过境洪湖项目建设,推进川二线4号阀室洪湖市接气工程,强化能源供应能力。优先补齐洪湖经开区空白区,新建创业路、向东路、长渠路东延段等路段6.5公里雨污管网。加速推进大兴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项目施工,启动新堤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全面提升污水处理效能。

二是做优治理提升生态环境。坚持实施洪湖流域综合治理“八大工程”,扎实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加速推进愚公湖退渔还湖二期工程、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等项目建设,加力推动控源截污、活水循环、生态修复等治理措施落实落地落细。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纵深推进“五源同治”,持续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三是改善环境建设和美乡村。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三大革命”。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推广“门前三包”、积分兑换等有效做法。加快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继续提升农村道路通行条件。完善农村电力、通信、物流等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数字乡村建设步伐,提升乡村治理和公共服务智能化水平。严格落实防返贫动态监测和重点帮扶机制,加快推进衔接资金项目建设,严格落实资金预算安排、拨付、管理、监督制度,确保资金拨付达到时序进度。

(五)建设文旅融合洪湖,发挥文化影响力

一是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兴盛。继续围绕2025“遇见洪湖·四季”音乐嘉年华、“水乡大舞台”“大地欢歌 荆楚四季村晚”“荆楚红色文艺轻骑兵”等开展各类文化惠民活动,努力提高基层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需求的参与度、满意度。推动完善洪湖龙街夜间消费聚集区业态,围绕洪湖龙街打造夜间经济地标,大力发展具有创新引领和品牌吸引力的夜间经济消费业态,吸引消费者,进一步丰富延长洪湖龙街文化和旅游消费时长,持续扩大消费规模。

二是提高洪湖文旅品牌影响力。依托2025年环洪湖马拉松赛事机遇,集中力量加大文化、旅游、体育的宣传推广力度,结合本地藕带、小龙虾、菱角、莲蓬等优质特色农产品,做好宣传推广,全力激发市场活力。开展“洪湖莲藕”品牌价值评估,实施“洪湖莲藕”千城万店工程,布局广东、上海、武汉等地,完成20家品牌形象和烹饪体验一致的洪湖莲藕汤店铺,提升品牌影响力。

(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提高开放辐射力

一是稳住外贸经济基本盘。组织开展“千企百展走出去拓市场抢订单”行动,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进博会、加博会、链博会、亚欧博览会等国内大型展会和境外知名展会,鼓励外贸企业布局海外仓,引导石化装备制造企业开拓俄罗斯、东盟等市场。

二是挖掘潜能拓展新市场。培育石化装备制造、洪湖莲藕、洪湖大闸蟹等出口增长点,赋能企业“抱团出海”,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战略,拓展RCEP市场,扩大出口。全力打通特色农产品出口瓶颈,推动洪湖莲藕、洪湖大闸蟹扩大东南亚市场,积极引进服装跨境电商企业落地洪湖,力争实现进出口总额13.6亿元。

(七)政策联动合作共享,深化区域协同力

一是发挥优势加快融入武汉都市圈。对接武汉经开区探索“离岸创新”“协同创新”“双向飞地”等合作机制。做优做强新滩经合区,力争2025年工业产值突破100亿元。积极争取仙洪监铁路纳入国家“十五五”发展规划。加快洪湖瀚城智能制造产业园(新滩)建设,以推动新滩码头作为华中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平战结合码头为切入点,推进新滩作业区纳入省“十五五”规划。

二是强化省内合作内部联动。推动市内各乡镇联动发展。做大做强市域主中心和新滩副中心,整合峰口、曹市、府场三镇的发展资源,错位协同打造市域北部“峰-府-曹”工业走廊。积极争取与武汉、荆门、宜昌等地化工产业分工合作,做大做强医药、新材料等精细化工产业。推进洪湖通用机场建设,促进洪湖、监利、石首低空经济产业协作发展。

(八)惠民利民保障民生,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水平

一是提升就业养老保障水平。充分发挥返乡创业带动效应,力争2025年全市新增返乡创业市场主体达到洪湖籍省外务工人员的2%。升级打造“洪湖莲藕师”劳务品牌2.0版本,争取2025年参评湖北省十大劳务品牌乃至全国知名劳务品牌。深入开展“家门口就业”专项行动,利用全市7个零工驿站,依托数智就业服务平台,结合信息化赋能,打造15分钟就业圈,提供线上线下就业服务,定期收集、发布企业用工需求和灵活就业岗位,助力群众家门口就业。稳妥有序推进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改革,高质量开展社保扩面,强化社保基金安全监管,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二是优化教育医疗服务供给。着力改善办学条件,完成职教中心宿舍楼、洪湖一中风雨操场新建,以及沙口镇中心学校综合楼、逸群实验学校食堂改扩建等项目建设。推进市人民医院创建三级乙等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创建二级甲等医院,争创2-3个省级重点专科,完成万全、燕窝、乌林、大同4个乡镇血吸虫病消除达标。持续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提升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品质,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

三是推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始终保持不越“红线”、守住“底线”、筑牢“防线”的态势,切实做好厂区生产、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领域风险防控,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强化重点人员管控。深入推进各项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持续加大打击违法犯罪的治理力度。积极推进法治洪湖建设,优化多元调解服务,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消防安全除患攻坚行动,扎实做好防汛抗旱等工作,确保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湖市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5年9月23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2025年9月23日,洪湖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金华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市发改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荆州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的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稳增长、强科技、壮产业、防风险、惠民生各项工作,全市经济开局良好、运行平稳。

会议指出,当前洪湖经济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不牢,企业投资信心偏弱,群众消费意愿不强;二是产业发展竞争力不强,新产业新业态培育不足,科技创新能力较弱,发展后劲减弱;三是生态环境治理任重道远,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艰巨,大湖水质改善提升仍需再巩固再攻坚;四是高质量发展动能不足,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优质公共服务供给不均衡,与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还有差距。

为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特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全力稳住经济基本盘。抓紧抓实“监测预判统筹”动态管理机制,全面加强对重点指标、行业、企业和统计样本的科学调度,重点关注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地方税收等下行压力较大的主要指标和餐饮营业额现价增速、建筑安装工程等9项GDP核算的短板指标,加快赶本赶超,力争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进出口总额增长1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新增“四上企业”100家。

二、聚力项目建设空间,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借“十五五”规划编制契机,对接国家、省、市上位规划,结合洪湖实际查漏补缺,完善思路并衔接专项规划,编制重大战略、政策、项目“三张清单”。围绕中央预算、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投向,结合流域综合治理、红色文旅等任务,谋划储备新一轮争资项目,做实储备、争取、调度“三张清单”。深化链式招商、创新基金招商、优化驻点招商,力争全年新引进亿元以上项目120个。全面落实项目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入库入统,推动德行天下机器人等156个重点项目加快建设。

三、持续做强工业支撑,提振消费激发市场活力。狠抓企业“招引、培育、成长”三大工程,全力服务长利玻璃、安井食品等重大工业增长点,持续壮大水产加工、装备制造、新材料三大主导优势产业,力争全年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产值315亿元,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5家,确保三大主导优势产业产值全部过百亿。坚持供需协同发力,抓紧抓实消费品以旧换新,确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精心筹备环洪湖马拉松赛事,以文塑旅、以体促旅,全力唱响“洪湖水浪打浪”文旅品牌。更大力度扶持水产品加工、石化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等企业“抱团出海”,孵化培育更多跨境电商企业,力争全年进出口总额完成13.6亿元、电商交易额突破50亿元。

四、加强生态环境治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全力推进洪湖流域综合治理攻坚工作,聚焦省级重点任务清单,严格遵循“近期稳基础、中期提效能、远期促转型”的实施路径,高标准推进“八大工程”落地见效。坚持系统治理思维,同步推进工业污染管控、农业面源治理、生活污水处置的“三污同治”;统筹实施河湖清淤疏浚、生态植被修复、流域生态补水的“三大工程”,高水平实现“五年大变化”,确保2025年洪湖水质实现Ⅳ类。此外,持续深化“五源共治”行动,集中力量攻坚空气环境质量提升,推动流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五、切实保证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困难群体关爱行动,精准对接群众在养老服务、托育照护、扶困助弱、医疗保障等领域的急难愁盼需求。民政部门需进一步细化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等救助群体的信息台账,重点强化城乡低收入人群的保障力度;优化临时救助、低保政策、失业补助等保障措施的落实机制,确保各类保障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全面提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应急保障水平。同时,扎实推进群腐“6+2”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全国集中推进的16件群众身边实事,深化“排查梳理、整改落实、源头治理”的工作流程,从根源上完善制度建设,健全监督管理体系,构建常态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巩固并拓展集中整治成效。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洪湖市2024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2025年9月23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2025年9月23日,洪湖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平旭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24年财政决算和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杜勇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4年度洪湖市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24年财政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洪湖市2024年财政决算。

关于洪湖市2024年财政决算和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2025年9月23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9月上旬,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三友同志的带领下,赴市财政局和市审计局,听取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24年财政决算和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洪湖市审计局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结合2024年度本级部门决算的审查情况,对2024年市本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4年财政决算审查情况

财政决算反映,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66.68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08亿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3.46亿元,政府债券收入4.9亿元(其中:新增地方债券2.8亿元,政府置换债券2.1亿元),调入资金2.49亿元,上年专项结转2.7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66.65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7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3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56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0.03亿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29.85亿元,其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55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为29.22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0.63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7048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702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4万元。

剔除全国统筹的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失业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荆州市统筹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量18.26亿元,支出总量16.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06亿元。

截至2024年底,我市政府债务限额96.35亿元,负有直接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92.75亿元。

202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与市九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的2024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比较,四本预算的收入、支出决算数均略有差异,主要是根据有关规定,在决算整理期间作出的调整。

财经委认为,2024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荆州市委和我市决策部署,坚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全力盘活国有“三资”,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财经委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批准202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同意市财政局局长平旭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24年财政决算和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同时,财经委认为,2024年市本级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中,也反映出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收支持续紧平衡,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请市政府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审查情况

今年以来,市政府及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和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在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努力培植财源,依法组织收入,在经济运行承压等多重困难叠加影响下,财政政策精准落实,重点支出保障有力,预算绩效管理不断加强,风险防范化解见行见效,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有序。

2025年1—6月,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1.48亿元,占全年目标19.76亿元的58.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73亿元,占全年目标13.96亿元的62.6%。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44亿元,占年初预算60.95亿元的53.2%。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1.75亿元,实现政府性基金支出7.11亿元。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6.63亿元,实现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8.31亿元。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谋篇布局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财政经济工作至关重要。为更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科学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能,财经委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助力经济稳中求进强化政府和部门责任,依法依规抓好组织收入。密切关注重点税源、重点行业,加大清理欠税征收力度,确保应收尽收。要抢抓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密集出台窗口期,瞄准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各类资金投向,以“十五五”规划编制为契机,积极向上争取更多资金和项目支持。

(二)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提升财政治理效能纵深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持续深化“三资”清理,加快盘活存量资产,着力实现“分散变集中、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坚持“以政策定项目、以标准定支出、以绩效定增减”原则,全面打破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的基数,改变支出固化格局,加快构建“应保必保、应省尽省”“小钱小气、大钱大方”的预算安排机制。

(三)优化财政收支结构,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更加注重“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建立健全支出审核机制,加强对重大支出政策、重点领域资金、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价,健全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安排预算衔接机制,合理确定财政支出规模。落实好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非重点、非刚性、非急需支出。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持续优化支出结构,腾出更多财力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和重点领域的支出。

(四)着力防范债务风险,确保财政运行平稳。健全“三保”保障机制,强化“三保”支出预算执行管控,加强财政运行监测,科学统筹重要节点库款调度工作,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建立健全财政风险预警机制,严格落实我市“1+3”化债方案(即《洪湖市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总体工作方案》《洪湖市政府法定债务具体化债方案》《洪湖市政府隐性债务具体化债方案》《洪湖市平台类国有企业债务具体化债方案》),精准推进存量隐性债务置换,严控新增隐性债务,妥善化解存量债务,积极推动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洪湖市2024年财政决算和2025年上半年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5年9月23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平 旭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2024年财政决算和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4年财政决算情况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市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着力强化财政增收和支出监管,集中财力兜牢“三保”底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总收入666818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078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34646万元,政府债券收入48977万元(新增地方债券27969万元,政府置换债券21008万元),调入资金24851万元,上年结转27564万元。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总支出666508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722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3688万元,债务还本25593万元。

以上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310万元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决算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决算总收入298458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5486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8675万元,新增专项债券149900万元,专项置换债券67590万元,调入资金4612万元,上年结转2195万元。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决算总支出292125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0963万元,政府债务还本支出81162万元。

以上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6333万元后,2024年政府性基金决算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按照省财政口径,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04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4万元,国有企业上缴收入700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4万元。除上级补助收入24万元结转下年外,其他7024万元资金全部调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总收入618183万元,其中:

省级以上统筹社保基金收入340039万元,包括: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3669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23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113万元。

荆州市统筹的社保基金收入95549万元,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620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9348万元。

洪湖市统筹的社保基金收入182595万元,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942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3168万元。

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总支出597519万元。其中:

省级以上统筹社保基金支出339107万元,包括: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3516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503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440万元。

荆州市统筹的社保基金支出96454万元,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720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9246万元。

洪湖市统筹的社保基金支出161958万元,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88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33110万元。

以上收支相抵,2024年社保基金结余20664万元。

二、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经济工作至关重要。今年以来,全市财税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省、荆州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市决策部署,围绕聚焦流域综合治理、聚力“支点建设”,全力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抓收入、保支出、强监管,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和运行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335万元,为年度预算139600万元的62.6%,同比增长13.9%,分收入结构看:税收收入完成52704万元,为年度预算95000万元的55.5%,同比下降12%;非税收入完成34631万元,为年度预算44600万元的77.6%,同比增长105.9%。

上半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4404万元,为年度预算609451万元的53.2%,同比增长0.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7548万元,为年度预算77800万元的22.6%,同比增长2.9%。

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71089万元,为年度预算27340万元的260%,同比下降10.4%。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6632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2.52%。其中:

省级以上统筹社保基金收入155318万元,包括: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357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17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570万元。

荆州市统筹的社保基金收入43595万元,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264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0955万元。

洪湖市统筹的社保基金收入67415万元,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7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5629万元。

上半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8309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7.22%。其中:

省级以上统筹社保基金支出178404万元,包括: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646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126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815万元。

荆州市统筹的社保基金支出43621万元,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561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8006万元。

洪湖市统筹的社保基金支出61073万元,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1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3897万元。

)上半年财政运行特点

全市财政部门锚定上半年“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持续推动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效能加速释放,加力支持各项经济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我市财政运行平稳有序。

1.财税收入稳中有进。上半年财税部门进一步强征管、挖潜力,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7335万元,占本年预算139600万元的62.6%,同比增长13.9%。其中地方税收完成52704万元,超额完成荆州市下达目标任务。非税收入完成34631万元,同比增长105.9%,增速较荆州整体水平高85.7个百分点。

2.民生保障扎实有力。我市财政部门认真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支出强度,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加强对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支出保障。上半年涉及民生的13个领域共支出270318万元,同比增长2.2%,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83.3%,同比提升1.7个百分点。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比38.6%、卫生健康支出占比24.3%,民生保障持续增强。

3.支出管理持续优化。上半年财政部门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做实做细支出计划,规范支出管理,切实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腾出更多资金用在补短板,强弱项,惠民生。上半年,全市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42593万元,同比下降4.3%;“三公”经费支出594万元,同比下降10.7%。

上半年我市财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收入增长质量不高。受长利玻璃、一泰科技等重点企业减收影响,上半年我市地方税收同期减收7187万元、降幅12%,在荆州县市中是唯一负增长地区。且我市税源集中于城投、烟草、电力等国有传统企业,民营企业税收贡献率持续走低,新增税源不足。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增长主要依赖非税驱动,且非税的增长主要靠一次性因素拉动,主要是公共停车场经营权转让收入21455万元。二是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上半年,受省财政厅调度资金收紧及债券申报受限等因素影响,省级资金调度同比减少19531万元,争取债券资金同比减少62515万元,我市库款持续低位运行。另一方面,中省对资金监管更严,各类审核、检查、考核、督办整改支出增加,加之地方税收下降,导致财政实际可统筹安排资金回旋空间收窄,且我市基本“三保”政策性增支刚性增长,财政收支矛盾日益凸显。三是债务还本付息压力较大。到期应还债务本息规模较大,财政处在紧运行状态,增加了债务化解的不确定性。

三、全面完成2025年财政预算目标的主要措施

下半年,面对各种困难挑战和难以预料的因素,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忠林书记在荆州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和我市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在稳增长、强统筹、谋改革、防风险上下功夫,努力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稳增长、促发展,奋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一是聚力抓收入。建立政府主导、财政牵头、税务主责、部门配合、协同共管的收入征管体系,做好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监控,做到“周分析、月研判、季盘点”,依法依规抓好收入组织,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二是聚力抓争资。加强政策研判,把握上级政策扶持方向和资金投入导向,抢抓政策的关键“窗口期”,积极争取中省预算内投资、国债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以及其他转移支付资金。

(二)强统筹、保重点,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不断强化财政资源统筹,腾出更多财力保障民生支出、流域治理、重点项目建设等政府重点领域支出。二是加强资金监管。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强资金全过程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同时,坚决抓好此次审计、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推动财会监督与各方面监督协同发力。

(三)谋改革、强机制,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一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全面推行零基预算,充分运用连续两个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坚持“先有政策、再有项目、后有预算”,全面打破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的基数,改变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健全应保必保、该省尽省、有保有压、讲求绩效的预算分配机制。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财政运行调度机制和统筹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财政科学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对收入的动态监测和支出的统筹调度,不断提升财政管理质效。

(四)防风险、兜底线,确保财政运行安全平稳。一是兜牢“三保”底线。始终将“三保”摆在首要位置,强化“三保”预算审核、运行监测,精准调度库款,多措并举、上下联动,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二是防范债务风险。强化政府债务预警监控,严格落实专项债券“借、用、管、还”闭环管理,明确偿债资金和来源,统筹财政资金、资产资源化解存量债务,严控新增隐性债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大道至简,实干为要”,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以财政之为赋能洪湖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洪湖建功“支点建设”贡献财政力量。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对《关于洪湖市2024年财政决算和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5年9月23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2025年9月23日,洪湖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平旭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24年财政决算和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24年以来,市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标,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在复杂经济形势下实现2024年度财政决算平衡,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民生保障持续加强,支出管理不断优化,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财政支撑。但报告也反映出当前财政运行中存在收入增长质量不高、收支矛盾突出、债务还本付息压力较大等问题,亟待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

为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确保完成2025年财政预算目标,助力洪湖经济高质量发展,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聚焦收入提质,夯实财政保障基础

一是优化收入结构。针对地方税收负增长、收入依赖一次性非税收入的问题,加强重点税源培育与监管,深入分析长利玻璃、一泰科技等重点企业减收原因,落实帮扶举措,推动企业稳定生产、增加税收贡献;积极扶持民营企业发展,提升民营企业税收占比,培育新增税源,减少对一次性非税收入的依赖,提高财政收入可持续性。

二是强化征管协同。完善政府主导、财政牵头、税务主责、部门配合的收入征管体系,建立 “周分析、月研判、季盘点” 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收入动态监测,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确保应收尽收,推动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且结构持续优化。

三是加大争资力度。精准把握上级政策导向,抢抓中省预算内投资、国债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 “窗口期”,聚焦流域综合治理、重点项目建设等领域,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力争更多资金支持,缓解地方财政压力。

二、优化支出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坚持过“紧日子” 。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 经费支出,将节省资金向民生保障、流域治理、重点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倾斜,确保财政资金用在 “刀刃上”。

二是强化民生保障力度。保持民生支出占比稳定提升,重点保障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等民生领域支出需求,细化民生资金分配与使用监管,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建立覆盖资金分配、使用、绩效评价全流程的监管体系,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动态跟踪,严厉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抓好审计、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推动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协同发力,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三、推进财政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一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严格落实 “先有政策、再有项目、后有预算” 原则,全面打破预算基数固化格局,充分运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建立 “应保必保、该省尽省、有保有压、讲求绩效” 的预算分配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与精准性。

二是完善财政运行机制。建立完善财政运行调度机制和统筹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财政科学管理)工作机制,加强收入动态监测与支出统筹调度,强化库款精准调度,提升财政资源统筹配置能力。

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推动财政资金从 “重投入” 向 “重效益” 转变。

四、防范化解风险,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一是兜牢“三保”底线。将 “三保”作为财政工作首要任务,强化 “三保” 预算审核与运行监测,建立 “三保” 风险预警机制,多措并举统筹资金,确保 “三保” 支出足额保障,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二是严控政府债务风险。严格落实专项债券 “借、用、管、还” 闭环管理,明确偿债资金来源与还款计划,加强债务动态监测与预警;统筹财政资金、资产资源,有序化解存量债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降低债务还本付息压力,保障财政运行安全平稳。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洪湖市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5年9月23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洪湖市审计局局长 杜 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经市委审计委员会同意,市审计局对洪湖市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洪湖承压奋进、向难求成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锚定建设“两区一基地”功能定位,统筹推进稳增长、防风险、促改革、惠民生各项工作,较好完成了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

——财政管理提质增效,发展保障坚实可靠。争资争项有成效,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42亿元,到位中省预算内投资、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各类项目资金27.8亿元。全力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扎实开展“三资”清理,锁定有效资产446.26亿元,清理盘活低效闲置资产15.3亿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15.7亿元,有力兜牢“三保”底线。

——民生福祉持续增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坚持民生优先,财政支出83.2%投向民生领域,特殊困难人群实现应保尽保,累计发放各类救助、补助资金2.3亿元。“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加快构建,新增婴幼儿托位4112个,完成适老化改造300户,新建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等基础设施,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投入使用。教育事业投入2.1亿元,改善49所学校办学条件,新增学位3150个。医疗服务提质增效,均例住院费用下降566元,18家乡镇卫生院提档升级。

——重大项目扎实推进,经济发展进中有质。投入19.7亿元用于老闸泵站等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完成519个排口整治及雨污管网检测、清理和改造,沿湖10.7万亩养殖尾水治理全部完成,大湖水质改善,水环境治理项目显成效。完成农村改厕19729户,新改建农村公路202.3公里,新建高标准农田7.5万亩;新增停车位、充电桩840个,改造老旧小区70个、燃气管网154.2公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显新貌。

——审计整改工作巩固深化,“下半篇文章”显质效。全面整改、专项整改、跟踪督办合力突显,审计发现问题的闭环管理机制更加规范健全,以审促改、以审促建、以审促治的审计监督大格局日趋成熟稳定。至2025年8月底,对2023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整改问题金额44224.19万元,完善制度办法10项。

一、2024年度市级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来源总量666818万元,资金运用总量66650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98458万元,支出29212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18183万元,支出59751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048万元,本年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702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市政府及财税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和有关预算的决议,认真执行预算法,切实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优化支出结构,在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维护地方经济平稳运行等方面继续发挥重要保障作用。同时,审计发现在市级预算编制及执行、财政管理及运行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规范。

(一)少编预备费预算。2024年编制预备费预算3548万元,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本级预算支出561557万元的最低比例1%计算,应编制预备费预算5615.57万元,少编2067.57万元。

(二)预算编制不细化。2024年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时,未将旅游发展基金、环卫改制清扫经费、污水处理费补助3项特定行业项目直接编入对应的部门项目预算中,而是列入市级政府专项预算,再追加安排到具体单位。

(三)财政收入未及时缴库,核算不规范。截至2024年底,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纳入预算管理7125.44万元;9个非税专户利息收入未及时缴库13.76万元;收回以前年度出借资金未及时缴库2.97万元。

(四)资金长期闲置,未及时清理盘活。截至2024年底,非税账面反映的待结算历年土地款等19项资金3817.6万元,长期无变动。

(五)财政监管不到位,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设不合规。截至2024年底,新滩镇人民政府、峰口镇财政所、府场镇财政所等6家单位共10个账户待备案或核销,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动态监管待完善。

(六)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工作推进不力。截至2024年底,市长江洲滩管护中心、市城镇居民住房保障中心、乌林镇中心学校等6家单位共38处房屋(门面)资产出租情况未纳入国有资产系统管理,且其中23处房屋(门面)资产出租情况也未进行线下备案。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19个部门及乡镇(含二级单位及社区在内共39家单位)进行了审计,对照以前年度审计情况,一些屡审屡犯的问题仍然存在。情况如下:

(一)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2021年至2023年,市商务局结转上级和本级项目资金均未纳入下一年预算编制范围。其中2021年213.15万元,2022年315.64万元,2023年277.37万元。

2.超预算支出83.61万元,无预算支出469.3万元。6家单位预算执行不严,办公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存在超预算、无预算支出情况。其中市市监局2024年无预算支出412.72万元,市政数局2024年无预算支出22.46万元,市供销社2021年至2023年无预算、超预算支出72.8万元,市财政局2024年超预算支出29.65万元,市卫健局2024年超预算支出6.78万元、无预算支出8.05万元,市医保局2023年至2024年无预算支出0.45万元。

3.违规改变预算项目资金用途65.49万元。2021年至2024年,市政数局、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市商务局3家单位违规改变本级预算项目资金用途,用于支付驻村工作队补助、误餐补助、住房公积金、公务接待费等与项目无关的费用。其中市政数局49.5万元,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11.86万元,市商务局4.13万元。

(二)部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财务手续不完善、不合规。一是2020年至2023年,市医保局、燕窝镇政府、峰口镇政府等8家单位未按规定取得原始凭证39.01万元。具体表现为使用本单位职工名义开具的委托代开发票、发票销售方与合同不一致的发票、支出事项不同却连号的发票、签订日期逻辑错误的合同等,列支食堂采购、日常维修、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二是2020年至2024年,市卫生健康执法大队、燕窝镇街道社区委员会、市体育运动中心等20家单位财务手续不全报销费用318.47万元。具体表现为无人员明细、无会议通知、合同缺失或要素不全、未履行事前审批手续、无领导签批等,列支补助及慰问费、工会福利、维修费、值班盒饭、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

2.工会管理不规范42.52万元。一是2021年至2024年,3家单位未按规定标准计提工会经费39.66万元。其中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市长江洲滩生态管护中心未计提工会经费14.66万元,市医保局多计提工会经费25万元。二是2021年至2024年,2家单位应收未收职工个人工会会费0.45万元。其中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0.07万元,市政数局0.38万元。三是2020年至2023年,市招商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文化执法大队等5家单位违规列支工会福利2.41万元。具体表现为无方案和人员列支活动服装费1.4万元,在工会经费中列支退休职工福利0.41万元,超标准列支服装、工作餐、电影卡及旅游年卡费用0.42万元,超范围发放工会福利和住院人员慰问费0.18万元。

3.资金管理不规范855.06万元。

(1)挤占下属单位资金2.37万元。2020年,市发改局在市军粮供应站列支原粮食局老干部休息所维修、空调购置等费用2.37万元。

(2)扩大开支范围117.32万元。2021年至2024年,市博物馆、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老湾乡财政所等9家单位违规列支非本单位负担的改制企业法人及返聘人员工资、村级帮扶资金等83.75万元,违规列支应由个人负担的天然气、生活用品、失业保险个人部分等3.48万元,违规多支付灵车司机运输费、中介服务费、协调费9.2万元,超实际需求充值公车加油卡20.89万元。

3)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612.06万元。峰口镇城投公司、市供销社、市商务局改制办等4家单位存在个人应收款、大额往来款长期挂账的现象。一是截至2023年底,市交通局挂账10年以上的大额个人应收款7笔,金额32.66万元;二是截至2024年底,市商务局改制办长期挂账的个人应收款2笔,金额0.9万元;三是截至2023年底,市供销社挂账1年以上的其他应付款、应收款共15笔,金额130.87万元;四是截至审计日,峰口镇城投公司往来款项长期挂账447.63万元。

4)现金及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存在严重财务风险,金额123.31万元。一是2021年至2022年,市供销社下属市共兴资产公司未执行资金直达制度,累计取用大额备用金60.73万元;并短期对外借款8笔共计57.1万元,无借款手续,也未在账面反映。二是2020年,市商务局收取水电费、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部分等4.33万元,2021年3月才缴入非税专户,收入上缴不及时。三是2015年至2023年,峰口镇综合执法大队账面的库存现金余额长期未发生变化,资金1.15万元一直由出纳保管,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四是截至审计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按市财政局要求将保证金过渡银行账户进行注销。

(三)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资产闲置,未有效盘活截至审计日,一是市商务局9间门面(面积共310平方米)未对外出租,资产闲置;二是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未达到报废年限,已闲置3年;三是市供销社所属大沙湖棉站等4处资产闲置,未有效盘活。

2.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部分资产流失。

(1)2家单位应收未收国有资产租赁收入30.45万元。一是2023年,市发改局应收未收门面租赁收入3.7万元;二是截至2024年8月,市交通局应收未收大沙交通管理站2021年及以前年度的场地租赁费26.75万元,且长达3年未续签租赁合同。

(2)3家单位资产出租未经评估和公开招租一是2023年,市发改局直接将粮食机关楼门面出租给个体户熊某;二是截至2024年底,燕窝镇政府直接与各承租人商议定价,出租门面、林场及渔场共22处;三是2022年,市市监局直接与新堤东来餐馆签订机关食堂承包合同。

(3)超范围发放体育健身器材。2021年4月至2023年3月,市文旅局将部分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购置的美丽乡村体育器材,发放给17家行政事业单位、国企、商品房住宅小区等非公共场所。

(4)国有资产日常维护监管不到位。瞿家湾镇政府实施的2021年整村推进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一体化和资源利用试点项目,合同金额189.62万元,地点为戴杨村和桃花村,项目于2022年7月1日完成。实地调查发现,戴杨村项目公示牌被撤销,场地被农户占用,设施设备已荒废;桃花村场地硬化破损,设备设施缺乏维护。

3.国有资产租赁期限过长2家单位资产租赁期限均超过3年的最长期限。一是2023年,老湾乡政府与鑫华年生活超市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期限5年,与李某签订乡洲滩地转型植树延包合同期限8年;二是2020年至2021年,燕窝镇政府与魏某等4人签订的门面、渔场合同期限为5年或7年。

4.竣工工程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科目。市财政局实施的2021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区“一村一景”项目中,瞿家湾镇及沙口镇共7个项目已于2023年办理竣工验收,结算金额合计5437.53万元。截至审计日,上述工程费用仍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5.固定资产未入账,未纳入国有资产系统管理,金额1203.74万元。一是2021年至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市交通局等6家单位存在生物实验室、渔政执法智控管理系统、网络布线集成系统、监控、电脑及空调等资产共计1203.74万元,未登记固定资产账和录入国有资产信息系统管理。二截至审计日,市粮油总公司所属门面和仓库资产55处(正常经营49处,闲置资产6处)均未录入国有资产信息系统管理。

)政策措施落实及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绩效不佳,且存在虚报套取补助资金的情况。一是2022年至2024年,荆州市下达洪湖市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的总任务量为160006人,洪湖市实际完成免费筛查数91028人,完成率56.89%,任务完成率偏低。二是2023年至2024年,万全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开展健康教育讲座的存档照片存在雷同,虚报讲座次数32次,套取公共卫生补助资金0.69万元用于镇卫生院日常经费支出。

2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及拨付管理不规范,且相关考核指标未达标。一是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把关不严,10台农机报废更新申请资料填写不规范,时间逻辑错误,存在农机回收流程倒置的现象。二是截至审计日,市农业农村局应兑付未兑付2024年度农机报废更新补贴8.8万元。三是2024年,洪湖市共完成农机报废722台,其中报废更新61台,报废更新率为8.45%,远低于85%的绩效目标。

3.殡葬用品收费政策执行不严。一是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新堤殡仪馆、峰口殡仪馆和燕窝殡仪馆以超过25%的加价率销售文明棺、耐火垫及感恩被,超标准收费71.58万元。二是2021年8月至2022年12月,新堤殡仪馆在收取礼厅租用(含设备)费用的同时重复收取电子显示屏费用和香炉租用费用,重复收费31.64万元。

4.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停收和退还政策执行不及时。一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省级出台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政策后近15个月,即2021年2月22日至2022年5月21日期间,仍收取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2994.53万元。二是截至审计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退还2012年至2018年期间收到的24家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75.2万元,未退还2019年1月至5月投标保证金银行利息14.24万元。

政府采购及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违规设置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条件。2021年,瞿家湾镇政府在红色生态旅游度假区游客服务中心一期项目招投标文件中,违规设置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条款,要求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6.5万元,并按合同价款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

2.合同签订及履行不规范。一是2022年至2023年,瞿家湾镇政府、老湾乡政府2家单位未按合同约定进行考核,直接支付广东新川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保洁服务费,其中瞿家湾镇政府99.5万元,老湾乡政府138.24万元。二是2022年,市计生协会办公室、市急救指挥中心2家单位分别与洪湖市雅致家居广场签订采购合同,金额分别为2.46万元、7.65万元,合同签订时间均晚于验收时间。

3.超标准预留工程项目质保金320.67万元。2021年至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市农村公路养建中心、老湾乡政府等4家单位在签订的13个工程项目合同中,约定质保金预留比例为3%、5%或10%,超1.5%的政策规定预留质保金320.67万元。其中市农业农村局涉及6个项目,金额308.58万元;瞿家湾镇政府涉及4个项目,金额12.09万元;市农村公路养建中心涉及2个项目,老湾乡政府涉及1个项目。

4.未办理节能和消防设计审查。瞿家湾镇政府实施的湖北省红色生态旅游度假区游客服务中心工程项目,2023年12月已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截至2024年底,仍未办理节能和消防设计审查。

三、审计建议

(一)抓好宏观政策统筹,助推协同发力。一是要进一步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做到依法治税和优化营商环境并举,确保财政收入有量有质。二是财政支出结构要更加优化,更加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强化流域综合治理、农文旅产业发展、传统和新型产业群等重点领域的财力保障,有效扩大政府投资,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确保各项政策目标如期实现。三是有力有序推动大财政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实做细国有“三资”盘点工作,强化资产动态监管和高效运营,积极构建有效投资、有效债务、有效资产的高质量发展动力循环机制。

(二)强化预决算管理坚持合法支出一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基数”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推进预算编制更科学、更完整。二是强化预算约束,重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严控预算追加事项,杜绝各类巧立名目或违背政策要求的资金需求,并对追加过大的单位进行重点剖析,分阶段逐步解决预算与执行“两张皮”的现象。

三)树牢规矩意识,提升管理质效。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铁规矩、硬杠杠,以扎实的作风建设做好本职工作,自觉做到按规矩办事。二是强化想干事,能干事的态度和责任,摒弃“新官不理旧账”的错误思想,勇于主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帮助部门轻装上阵,良性运转。三是增强财经纪律执行刚性,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责任人员要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大力纠正把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视为单位行为而忽视追究个人责任的倾向。

(四)持续推进整改长效机制,夯实“以审促治”。一是站在“从严治党”的高度,真正压实单位“一把手”的整改主体责任,激发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整改质效。二是坚持以政治监督为统领,进一步完善纪检监督、组织监督、业务监督、内审监督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作,形成多层级联动的整改工作格局,凝聚整改合力,深化审计结果运用,实现“审计一点、规范一片”的效果。三是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屡审屡犯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本报告反映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市审计局将永葆奋斗之姿,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不断深化和自觉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事业规律性认识,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以“闯”的锐气、“创”的劲头、“干”的作为,强化高质量的审计监督,助推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在洪湖走深走实。


洪湖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审计违纪违规问题统计表(一)

编制单位:洪湖市审计局 单位:万元

项目

合计

问题类型

少编预备费预算

预算编制

不细化

财政收入未及时缴库,核算不规范

资金长期闲置,未及时清理盘活

财政监管不到位,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设不合规

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工作推进不力

1

2

3

4

5

6

市级

财政

13027.34

2067.57

现象

7142.17

3817.6

现象

现象


洪湖市202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违纪违规

问题统计表(二)

编制单位:洪湖市审计局 单位:万元

序号

部门

单位

问 题

1

市财政局

市财政局

超预算支出29.65万元

竣工工程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科目5437.53万元

市长江洲滩生态管护中心

财务手续不完善、不合规1.72万元

工会管理不规范7.48万元

2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无预算支出412.72万元

财务手续不完善、不合规46.1万元

资金管理不规范20.89万元

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部分资产流失

固定资产未入账,未纳入国有资产系统管理25.77万元

3

市卫生健康局

市卫生健康局

超预算支出6.78万元,无预算支出8.05万元

财务手续不完善、不合规24.76万元

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绩效不佳

市计生协会办公室

合同签订及履行不规范2.46万元

市急救指挥中心

合同签订及履行不规范7.65万元

万全镇卫生院

虚报套取公共卫生补助资金0.69万元

市卫生健康执法大队

财务手续不完善、不合规13.41万元

4

市医疗保障局

市医疗保障局

无预算支出0.45万元

财务手续不完善、不合规12.94万元

工会管理不规范25万元

5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无预算支出22.46万元

违规改变预算项目资金用途49.5万元

财务手续不完善、不合规104.49万元

工会管理不规范0.38万元

6

市殡葬服务中心

新堤殡仪馆

资金管理不规范25万元

殡葬用品收费政策执行不严76.85万元

峰口殡仪馆

资金管理不规范6.7万元

殡葬用品收费政策执行不严13.26万元

燕窝殡仪馆

殡葬用品收费政策执行不严13.11万元

7

市农业农村局

市农业农村局

固定资产未入账,未纳入国有资产系统管理1153.51万元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及拨付管理不规范,且相关考核指标未达标

超标准预留工程项目质保金308.58万元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资产闲置,未有效盘活

8

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运输局

财务手续不完善、不合规25.3万元

资金管理不规范32.66万元

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部分资产流失26.75万元

固定资产未入账,未纳入国有资产系统管理3.68万元

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资金管理不规范1.05万元

市农村公路养建中心

超标准预留工程项目质保金

9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部分资产流失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工会管理不规范0.08万元

市博物馆

资金管理不规范1.45万元

市体育运动中心

财务手续不完善、不合规4.67万元

10

市商务局

市商务局

预算编制不完整

违规改变预算项目资金用途4.13万元

财务手续不完善、不合规2.54万元

资金管理不规范4.33万元

资产闲置,未有效盘活

市商务局改制办

财务手续不完善、不合规2.02万元

资金管理不规范59.65万元

11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发展和改革局

财务手续不完善、不合规13.36万元

资金管理不规范2.37万元

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部分资产流失3.7万元

固定资产未入账,未纳入国有资产系统管理6.05万元

市粮油总公司

固定资产未入账,未纳入国有资产系统管理

12

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违规改变预算项目资金用途11.86万元

财务手续不完善、不合规1万元

工会管理不规范7.36万元

13

瞿家湾镇人民政府

瞿家湾镇人民政府

财务手续不完善、不合规32.01万元

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部分资产流失

违规设置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条件

合同签订及履行不规范99.5万元

超标准预留工程项目质保金12.09万元

未办理节能和消防设计审查

14

市招商服务中心

市招商服务中心

财务手续不完善、不合规4.5万元

工会管理不规范1.4万元

15

老湾回族乡人民政府

老湾回族乡人民政府

财务手续不完善、不合规16.45万元

国有资产租赁期限过长

合同签订及履行不规范138.24万元

超标准预留工程项目质保金

老湾回族乡财政所

资金管理不规范0.19万元

16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超预算支出47.18万元,无预算支出25.62万元

财务手续不完善、不合规2.74万元

工会管理不规范0.16万元

资金管理不规范130.87万元

资产闲置,未有效盘活

市共兴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财务手续不完善、不合规15.19万元

资金管理不规范117.83万元

17

燕窝镇人民政府

燕窝镇人民政府

财务手续不完善、不合规13.9万元

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部分资产流失

国有资产租赁期限过长

固定资产未入账,未纳入国有资产系统管理2.48万元

燕窝镇街道社区委员会

财务手续不完善、不合规3.65万元

18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财务手续不完善、不合规5.65万元

工会管理不规范0.66万元

资金管理不规范1.4万元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停收和退还政策执行不及时3083.97万元

19

峰口镇人民政府

峰口镇人民政府

财务手续不完善、不合规11.08万元

资金管理不规范1.89万元

固定资产未入账,未纳入国有资产系统管理12.25万元

峰口镇城投公司

资金管理不规范447.63万元

峰口镇综合执法大队

资金管理不规范1.15万元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5年9月23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2025年9月23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杜勇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审计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市委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要求,依法履行职责,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对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客观的审计。审计工作报告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揭示问题实事求是,提出的建议针对性较强,较好地发挥了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为切实加强财政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市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切实增强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要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着力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真正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二、压实审计整改责任,确保问题纠治到位。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切实承担起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和和销号制度,明确整改时限和标准,实行对账销号管理。对审计反映的普遍性、倾向性和体制机制性问题,要深入剖析根源,举一反三,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推动标本兼治。要加大整改督查力度,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虚假整改甚至屡审屡犯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和核实,并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结果。

三、严肃财经法纪规矩,筑牢资金安全防线。要加大对财政违纪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对审计发现的截留挪用、虚报冒领、损失浪费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各预算单位严格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健全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等行为,堵塞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共资金资源安全、规范、有效运行。

四、深化成果运用,健全长效监督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的运用,将其作为优化政策、完善制度、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要支持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持续推进审计全覆盖,运用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提升审计监督效能。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按规定公开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市文旅农融合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5年9月23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洪湖市文化和旅游局 崔 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我市文旅农融合发展工作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作汇报,请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工作推进情况

近年来,我市以乡村旅游为抓手,持续推进文化旅游与农业深度融合,助力乡村经济多元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2025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荆州市委关于洪湖流域综合治理与旅游开发的部署要求,坚持以红色文化为魂、绿色生态为本,统筹整合红色文化、民俗文化、温泉康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生态旅游资源,推动文旅农融合取得阶段性成效。2025年1—8月,全市接待游客671.53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46.2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36%和19.52%,增幅位居荆州市前列。

(一)统筹规划,全域联动,构建全域旅游新格局。全力配合荆州市文旅局编制《环洪湖旅游目的地战略策划及产品规划(2025—2030年)》,锚定“一核、一环、两区、多点”(湿地生态绿核、环湖旅游风景道、金湾生态旅游度假区、瞿家湾红色文化旅游区、多个乡村旅游点)的空间布局,擘画洪湖旅游蓝图。当前“一核一环”正深入推进。以茶坛岛为核心,生态修复工程已全面完成,正积极谋划开发生态旅游和景观农业项目,建设湿地生态教育基地;以2025环洪湖马拉松赛事为契机,加快推进环洪湖文旅生态道路建设工程,启动环洪湖荆楚红色步道样板项目。“两区”同步提升。瞿家湾片区通过推动红色小镇建设,完成游客服务中心、洪湖赤卫队馆、研学馆建设,启动湘鄂西革命根据地旧址21处展示利用项目,洪湖赤卫队红色文化旅游区(4A级景区)已通过省级景观质量评审,成功跻身4A级景区创建行列;金湾片区加快基础设施升级项目,布设观光休闲和红色体验产品,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多点”全面开花。青瓦坊民俗文化园、新滩开心农庄、华贵洪湖莲藕科创园、采优家庭农场完成旅游规划编制和部分项目建设;乌林镇成功创建“湖北旅游名镇”,吴王庙、吕蒙口创建“荆州市级旅游名村”,区域文旅综合承载力与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

(二)活动引领,服务惠民,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贴近群众需求,打造跟着文化、体育去旅行品牌,激发群众参与热情。一是文化惠民演出常办常新。今年以来,组织“遇见洪湖·四季”音乐嘉年华、“红色文艺轻骑兵”等各类文化惠民演出130余场,洪湖赤卫队经典剧目、非遗嘉年华、摇滚音乐节等多种汇演竞相展现,在演出期间累计吸引观众20多万人次,实现以演聚人,以演促消。二是体育品牌赛事月月精彩秉持“生态为基、文化为魂、体育为媒”的融合发展理念,以2025环洪湖马拉松赛事为核心,推出“跟着赛事游洪湖”九大系列活动,确保月月有省级以上赛事。目前已举办青少年定向越野赛、湖北桨板公开赛、和美乡村“村BA”篮球赛、桨板公开赛等各类体育赛事20多场。三是公共文体场所提质增效。图书馆总分馆体系覆盖城乡,建成14处分馆及城市书房,基层文化阵地更加稳固。在一河两岸建设洪湖市非遗馆、贝雕馆、体育公园,成为展示洪湖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

(三)强化宣传、擦亮名片,构建多维推广矩阵。以“洪湖岸边是家乡”为口号,抓住春、夏两大旺季,成功举办2025年瞿家湾春季红色旅游活动、“红色传承 童趣嘉年华”系列活动和第四届荷花季系列活动。“春满洪湖岸、红动瞿家湾”活动火爆出圈,三天共接待游客6.2万人次。开发“洪湖好礼·红色印记”“洪湖赤卫队”系列文创产品,大力推广洪湖“十大好礼”。走出去开展文旅推介,先后走进杭州、武汉、成都,签约“引客入鄂”项目,亮相2025年中国文化旅游产业博览会,有效提升洪湖文旅知名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核心吸引力不足。缺乏区域和全国影响力景区引擎,特色不鲜明,文化挖掘浅,持久吸引力弱。3A以上乡村旅游景区尚未突破。

(二)市场化运营薄弱。部分优质项目(如珂里湾民宿)因缺专业运营主体推进缓慢甚至停滞。现有主体(农户、合作社)市场意识、管理能力、服务水平参差,难满足现代需求。专业化市场化机制未有效建立。

(三)配套设施短板明显。通达性、停车设施、旅游厕所、标识导览、网络覆盖等基础设施仍存在不足。

(四)产业融合不深。“农文旅”融合缺乏深度(如深度研学、沉浸式体验)。“洪湖礼物”等特色农产品、文创和非遗产品旅游消费转化率低。

(五)人才资金短缺。复合型人才匮乏,从业人员(民宿管家、服务员、讲解员)培训不足,融资渠道单一,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

(六)营销推广乏力。整体营销缺乏系统性持续性,未形成统一鲜明的“洪湖休闲农业”品牌形象。新媒体运用不足,线上曝光引流弱,知名度美誉度待提升。

三、下阶段工作思路与举措

(一)培育特色产业,夯实融合基础。支持华贵莲藕科创园、小港村、滨斗湖村、官墩村等地发展莲产业休闲和观光农业。依托沙口镇董口村再生稻基地,打造展现稻香世界与酿酒、餐饮、农事活动体验于一体的综合农旅项目。主推老湾潭子口、乌林王洲等观赏性油菜花海景观。重点打造螺山官墩虾稻田园综合体,开发吴王庙村星潭子、珂理湾杨柳河、瞿家湾子贝渊河、螺山镇湖堤河、金湾花海、滨斗湖村等一批休闲垂钓基地。支持同辉生态园、螺山花木兰农庄、中原村共享田园发展观赏采摘科普农趣项目。推进长江老湾中洲、乡洲段及东荆河新滩—大同湖段万亩芦苇景观的保护与旅游开发,进一步丰富乡村生态文化内涵。

(二)深化业态融合,拓展发展空间。谋划打造环湖健康步道网红十景:把酒临风(金湾组)、大湖日落(金湾酒店)、风吹芦荡(湿地生态旅游区环湖步道)、红星映港(洪湖旅游港)、渔舟唱晚(荆楚步道样板段)、水上慢道(愚公湖)、彩虹渔村(三八湖)、赤焰洪城(洪城垸)、星光点点(官墩)、鹭影燎原(阳柴湖)等览湖、赏荷、观鸟休闲点和打卡地。依托瞿家湾、宋墩、新场等红色美丽乡村建设,将红色文化与水乡生态、田园风光深度融合,打造“红色水乡”文旅IP。支持珂里、华贵莲藕科创园、青瓦坊、铁牛农场、采优农场创建3A景区。创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开发宏恩矶、套口闸、小港群闸、新堤排水闸老闸泵站、“新滩三闸”、高潭口泵站、九八抗洪纪念设施等水利景点,进一步增强文旅资源的综合价值与品牌影响力。

(三)完善要素支撑,提升服务品质。以“洪湖家乡”为统领,建立涵盖乡村文旅、餐饮、住宿、文创、体验项目的统一品牌标准体系。挖掘洪湖特色美食。加大力度推广“洪湖十大名菜”“十大名小吃”,推动包括“洪湖清水蟹”“洪湖莲藕”“华贵莲藕汤”在内的特色美食标准化、品牌化发展。打造洪湖精品民宿集群。培育一批红色主题民宿、水乡田园民宿;重点开发瞿家湾红色民宿、乌林及珂里湾乡村民宿、金湾船宿等项目。开发“洪湖好礼·红色印记”“洪湖赤卫队”系列文创产品,大力推广洪湖“十大好礼”。实施专业红色讲解员培养计划。组建金牌讲解队伍,讲好红色故事,深化红色叙事体验,完善洪湖红色水上线路服务,全面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四)建设村镇载体,强化典型引领积极开展全国和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品牌创建。支持瞿家湾、螺山、滨湖、乌林、老湾等地打造荆楚旅游名镇。支持瞿家湾、杨咀(乘风)、黄蓬山、吴王庙、珂里湾、吕蒙口等一批荆楚旅游名村发展壮大。

(五)培育精品线路,增强旅游吸引力。围绕洪湖最具有代表性的“红色、生态、温泉、田园、莲藕”五张名片推出红色经典之旅、湿地采风之旅、生态采摘之旅、多彩研学之旅、赏花踏青之旅、运动休闲之旅、温泉养生之旅等主题线路,组织开展网络大V游洪湖活动。重点培育文旅农融合特色线路,引导开展“四季绽放”(踏青采风、生态科普、碧水垂钓、诗画田园、水乡寻根、多彩非遗、舌尖美食)主题游活动。

各位主任、各位代表,洪湖文旅其时已至,其势已成、其兴可待。我们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凝聚共识、汇聚力量,为加快把洪湖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红色文化旅游目的地作出更大贡献!

汇报完毕,谢谢大家。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文旅农融合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5年9月23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文旅局局长崔巍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文旅农融合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全省文旅发展大会和市委的各项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全国知名红色水乡度假旅游目的地这一使命任务,在旅游品牌创建、项目建设、人才培养、文旅消费激活、宣传推广等方面多措并举,推动“一核一环两区多点”格局初显。2025年上半年,全市游客量与旅游收入增幅均居荆州前列,农旅、红旅、体旅融合成效初显,“洪湖文旅”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但对照打造全国知名红色水乡度假旅游目的地的要求,还存在规划落地制约、红色资源转化不足、水乡资源开发不深、服务配套相对滞后、运营管理缺乏统筹、品牌影响力不强以及休闲农业产业链不长、基础配套不完善、从业人员文化水平不高等问题,需进一步加以研究解决。

为了进一步促进文旅农融合高质量发展,把文旅产业培育成为洪湖的支柱产业,打造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示范区,打造全国知名红色水乡度假旅游目的地,会议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聚焦目标引领,高起点优化规划布局

要以打造“全国知名红色水乡度假旅游目的地”为核心目标,统筹衔接《大洪湖旅游目的地战略策划及产品规划(2025—2030年)》与休闲农业发展规划,编制《关于加快推动洪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湿地生态绿核、环湖旅游风景道、金湾生态旅游度假区、瞿家湾红色文化旅游区、多个乡村旅游点”的空间布局,主动对接 “三区三线” 管控政策,专题研究生态岛屿开发路径与项目选址标准,破解政策制约。整合瞿家湾红色小镇、金湾4A级景区、青瓦坊民俗文化园、华贵莲藕科创园等文旅农资源,避免同质化开发,突出“红色+生态+田园”区域特色,擘画文旅农融合发展蓝图。

二、强化资源整合,全方位塑造特色品牌

要聚焦“红色、生态、田园、康养”四大核心资源,打造特色品牌集群。一是做亮红色品牌。以瞿家湾湘鄂西革命根据地旧址、洪湖赤卫队馆为载体,活化红色历史,打造“洪湖赤卫队”国家级红色文化旅游品牌;二是做优生态品牌。以茶坛岛湿地生态绿核、环洪湖风景为依托,再现“四处野鸭和菱藕”生态美景,打造“洪湖湿地”全国知名生态旅游品牌;三是做强农旅品牌。围绕“洪湖莲藕”省级区域公用品牌,整合莲藕核心产地、智能加工车间、莲旅游景点,依托“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优势,打造湿地农旅综合体、渔文化体验区,支持青瓦坊、华贵莲藕科创园创建3A级景区,推出“藕汤一条街”“莲藕采摘体验”等消费场景。四是做好康养品牌。以悦兮温泉为引擎,结合生态资源优势,打造“悦兮温泉”康养旅游品牌,培育温泉度假、休闲养生等业态。通过多品牌联动,提升洪湖文旅农品牌影响力。

三、深化融合发展,全链条完善产业体系

要坚持“文旅+”融合理念,推动多业态协同发展。一是推动文旅农融合。依托官墩、洪湖等村莲渔产业优势,打造渔文化体验区、湿地农旅融合综合体。支持珂里湾漫游小镇、土京村华贵莲藕科创园、李桥村青瓦坊创建3A级旅游景区,培育乡村度假、农事体验等新业态。二是推动文旅体融合。以环洪湖马拉松、浆板公开赛等赛事为契机,建设环湖自行车、水上运动等基地,完善体旅设施。三是推动文旅教融合。以“革命常思洪湖水”为主题,打造红色教育现场教学点,创建国家级、省级研学旅行基地(营地),推出“红色研学+田园体验”线路。四是推动文旅康养融合。以悦兮温泉为核心,引进康养项目,打造休闲度假康养区。同时,结合非遗馆、贝雕馆开发非遗体验项目,丰富产品层次;完善“吃住行游购娱”全链条,打造洪湖龙街、瞿家湾红军街、乌林电商直播基地等消费集聚街区,延长产业链。

四、提升服务品质,多维度强化支撑保障

要坚持以游客为中心,提升服务品质,强化融合发展支撑。一是完善基础配套。加快推进环洪湖文旅生态道路、红色步道、观景驿站、停车场建设,配套高标准观景平台与标识标牌;补齐乡村旅游点公厕、垃圾处理等设施短板,打通环湖交通网络。二是培育专业人才。实施“文旅农人才培养计划”,开展红色讲解员、休闲农业从业者、电商主播分层培训,借鉴乌林电商直播基地经验提升技能,培育“小川带你游洪湖”等网红宣传人才。三是强化运营管理。引进专业文旅企业统筹景区管理,建立红色资源保护利用联席会,破解同质化与各自为政问题;加大招商力度,引进优质融合项目激活市场。四是扩大发展影响。推动《洪湖赤卫队》青春版全国巡演,升级“洪湖文旅”新媒体矩阵,推出“洪湖好礼”文创,打响“洪湖清水”等农产品牌;融入武汉城市圈、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共推跨区域旅游线路。五是加强市场监管。强化文旅市场综合执法,规范餐饮、住宿等服务标准,保障旅游安全与卫生。

请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上述审议意见,认真研究落实,并将整改情况按规定时限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肖云毅、白安妮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5年9月23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根据中共洪湖市委组织部(洪组干〔2025〕167号、203号)文件和肖云毅、白安妮同志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

接受肖云毅同志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接受白安妮同志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接受肖云毅、白安妮同志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职务的请求后,报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关于接受肖云毅、白安妮同志辞职请求的议案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变动,根据中共洪湖市委组织部(洪组干〔2025〕167号、203号)文件和肖云毅、白安妮同志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提请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进行表决,接受肖云毅同志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白安妮同志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5年9月23日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5年9月23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

免去:

盛磊夫洪湖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和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易重兵洪湖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孝胜洪湖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杜斌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和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智勇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瞿祥海为洪湖开发区人大代表联络处主任。

(二)

决定免去:

石光辉洪湖市市场监管局局长职务;

吕健洪湖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仁喜洪湖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万山红洪湖市科技经信局局长职务;

崔巍洪湖市文旅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谢作明为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一年);

金鹏来为洪湖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白安妮为洪湖市民政局局长;

吕健为洪湖市科技经信局局长;

杜丹为洪湖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杜智为洪湖市文旅局局长。

(三)

任命:

郑天铭、王代强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四)

任命:

张婵为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关于杜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变动,根据洪湖市委组织部(洪组干〔2025〕167号、238号)文件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现向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提请:

任命:

杜斌同志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和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智勇同志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瞿祥海同志为洪湖经济开发区人大代表联络处主任。

免去:

盛磊夫同志的洪湖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和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易重兵同志的洪湖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孝胜同志的洪湖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2025年9月23日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任命谢作明同志职务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现提请任命谢作明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一年)。

请予审议。

市长:林继军

2025年9月23日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任免白安妮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现提请任免以下同志职务:

白安妮同志任市民政局局长;

金鹏来同志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吕健同志任市科技和经信局局长;

杜丹同志任市政务数据局局长;

杜智同志任市文旅局局长。

免去张仁喜同志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石光辉同志市市场监管局局长职务;

免去万山红同志市科技和经信局局长职务;

免去吕健同志市政务数据局局长职务;

免去崔巍同志市文旅局局长职务。

  请予审议。

市长:林继军

2025年9月23日

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

检察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本院党组研究,决定提请人大常委会对本院张婵同志的职务进行任命。具体意见如下:

张蝉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樊 胜

2025年9月23日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郭鹏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5年9月23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根据洪湖市委组织部(洪组干〔2025〕231号)文件和郭鹏同志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郭鹏同志辞去洪湖市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接受郭鹏同志辞去洪湖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报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关于接受郭鹏同志辞职请求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洪湖市委组织部(洪组干〔2025〕231号)文件和郭鹏同志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拟接受郭鹏同志辞去洪湖市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

以上议案,请审议决定。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2025年9月23日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胡昱同志职务任命的决定

(2025年9月23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洪湖市委组织部(洪组干〔2025〕231号)文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任命胡昱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名胡昱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洪湖市委组织部(洪组干〔2025〕231号)文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拟提请任命胡昱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以上议案,请审议决定。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2025年9月23日

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胡昱等同志

法官职务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关于对法官职务任免的规定,经本院党组研究,决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对本院胡昱等同志的职务进行任命。具体意见如下:

任 命:

胡昱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郑天铭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代强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请 予 审 议。

院 长:郭 鹏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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