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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公报


洪湖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公报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5年11月13日在市行政会议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十四次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了市任命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清理综合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监察委员会、市法院的人事议案。作出了关于接受刘民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陈行大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免去刘民的洪湖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顾重英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邱莉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高超、刘勇的洪湖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郑立为洪湖市监察委员会委员;免去曾祥席、刘崇理、张帆、路辉洪湖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祥主持会议。副主任董本福、杨君、张三友、潘中良和18名委员出席了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罗国光;市法院代理院长胡昱;市检察院检察长樊胜;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贾卫兵;市政府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新堤街道、滨湖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小港管理区分管人大工作的领导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陈祥董本福杨 君张三友 潘中良

刘仁学刘民许先华 肖云毅肖 英

吴永善张志远 张献忠 邵云霞 易重兵

周祖山胡修安钟 华 郭莉盛磊夫

彭端阳谢伟戴百刚

缺席:刘同民 胡纯玉 叶兴寿 陈邦武 黄丽霞

谭 敏


关于洪湖市2025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

综 合 报 告

——2025年11月13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洪湖市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洪湖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的五年规划(2022-2026)》的要求,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我市2025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洪湖市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截至目前,全市全级次国有企业共39户,其中市属国有一级企业4家,分别为洪湖市城市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辖26家子公司)、洪湖市弘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辖9家子公司)、洪湖市开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洪湖市安民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截至10月底,市属国企资产总额达581.05亿元,负债总额164.80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416.2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4.72亿元,利润总额-1.04亿元,已交税费0.37亿元,整体经营呈现“资产规模稳健、收益待提升”的态势。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截至2025年10月,我市纳入湖北省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的行政事业单位共有238家,其中:行政单位52家、事业单位186家。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165.67亿元,增加幅度为4.29%;负债总额13.69亿元,增加幅度为1.55%;净资产总额151.98亿元,增加幅度为4.55%。2025年度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率为8.26%。

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按类别分:流动资产21.69亿元,占总资产的13.09%;固定资产32.35亿元,占总资产的19.52%;无形资产0.97亿元,占总资产的0.58%;公共基础设施84.57亿元,占总资产的51.05%;在建工程24.13亿元,占总资产的14.56%;其他非流动资产1.96亿元,占总资产的1.18%。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截至目前,我市土地面积366.54万亩,其中:耕地117.31万亩;园地0.39万亩;林地13.82万亩;草地0.34万亩;湿地6.08万亩;水域191.78万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4.51万亩;交通运输用地3.25亩;水工建筑用地6.24万亩;其他土地2.82万亩。森林蓄积总量22.1万立方米,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73.08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2.31%。野生动物共计5大类375种,全市分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0种。全市有维管束植物42科193种,水生高等植物158种(5个变种)。全市矿产资源3大类3种,开发利用2种,仅有洪湖市乌林地热田1宗采矿经营权,采矿权人为湖北半岛温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采矿种为地下水,生产规模140万立方米/年。洪湖市水资源总量18.1217亿立方米(扣除地表水资源量与地下水重复计算量2.2126 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17.4160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2.9183亿立方米,年供水总量5.63亿立方米。全市河流1356 条、总长度 5253.72公里。湖泊28个、面积319.084平方公里。

二、2025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国企党建,筑牢发展根基推进党建入章全覆盖全市国有企业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企业章程,清晰界定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边界、工作流程,以及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协同关系,制定国有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与运作管理办法,确保党建与企业经营深度融合。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执行情况纳入国有企业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核心内容,推动理论学习与企业发展实际紧密结合,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决策效能与发展实效。开展专项监督与系统整治,围绕体制内“近亲繁殖”专项监督与国企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持续深化清廉国企建设,维护企业良好经营秩序。

二是优化经济布局,提升企业竞争力。推进资产整合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含288间门面资产,评估价值1.26亿元等)整体划转至城发集团,由集团统一运营管理,实现国有资产集中化、专业化运作,提升资产运营效益;市城发集团成功竞得洪湖市停车场、广告位经营权,获取洪湖市城区13997个停车泊位和1267个广告位未来25年的经营权(总评估价值4.64亿元),拓展企业长期稳定收益来源;整合3家国营农场44.67万亩国有农用地(评估价值256.02亿元),成功吸引湖北农垦集团落地4.5亿元农业产业项目,并将洪湖莲藕全产业链项目列为重点投资方向,推动农业资源向产业优势转化,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拓展业务体系布局全面推进城发集团的市场化转型发展,落实城发集团强功能、优布局的正面清单,以提升集团的经营能力。城发集团通过注册新公司、收购优质企业等方式,新增5家全资子公司,加速推进实体化运营。公司积极拓展市场化业务,开发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建设工程设计等业务,逐步形成了多元化的业务格局,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与市场竞争力。资产盘活高效化市城发集团通过“自用盘活、市场出售、对外出租、融资利用”等多元化方式,盘活鑫融酒店、玉沙路博物馆、花鼓剧院等25处资产(评估价值2.89亿元)融资1.7亿元,洪湖市全域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评估价值2.89亿元)融资1亿元,盘活瀚城智谷科技园、圣权酒店、府场工业园等资产(评估价值4.49亿元)融资2.78亿元,洪湖市停车设施智能化升级项目(评估价值3.02亿元)融资3亿元,老湾鱼塘2895.9亩完成洪湖市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第一期融资2亿元,瞿家湾养猪场闲置土地、房屋(评估价值0.33亿元)盘活利用的历史文化名镇提升项目融资7亿元。2025年国有企业累计盘活资产13.62亿元,实现盘活收益17.48亿元,有效提升国有资产利用效率。

三是强化国资监管,筑牢风险防线厘清监管权责边界

制定印发了《洪湖市建立健全国资国企管理机制实施方案》、《洪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优化完善监管权责清单与配套管理办法,将企业重大改革举措、发展规划、安全生产等关键事项纳入监管范围,推动党的领导全面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各环节,实现 “放管服” 有机结合、协同高效。建立“三资”监管机制,资产监管数字化,依托湖北省三资管控平台,全面开展“三资”清理工作,建立国有企业资产“一本账”,构建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精准梳理闲置、低效资产台账,实现国企资产管理全覆盖与管理手段现代化;监督机制协同化,构建月报、年报业务监督与综合监督相结合的体系,推动出资人监督与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等监督力量贯通协同,实现监督信息共享、问题线索互移、整改情况互查,提升监督实效。完善企业名录管理国有企业通过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定期更新企业名录信息,完善经营数据、产权结构等内容,并形成年度分析报告,为国资监管与决策提供精准数据支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制定《市属平台公司债务化解方案》、《洪湖市弘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债务处置工作方案》,加强企业债务风险常态化管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借、谁偿还”的原则,建立清晰的责任链条,坚决防范债务违约事件发生,确保平台经营性债务按照化解计划有序推进。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一是不断夯实工作基础2025年以财政科学管理试点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基础性工作。深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水利湖泊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等主管部门走访座谈,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做好资产资源常态化清理,定期盘点,建立台账,在建工程转固、公共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等工作,提出好的建议和措施。分别开展水工程资产清查、教育系统撤并学校资产清查、公共基础设施清查登记,建立水闸、堤防、大中型灌区、泵站、农村供水工程等5项台账。

二是不断加强资产日常管理。持续推进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完善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等业务环节的衔接机制。健全资产信息化管理,实现资产登记、使用、出租、处置等事项全流程业务线上申报、线下备案,全面推动资产动态管理。重大资产出租和处置严格履行集体决策、主管部门审批管理,实行专业机构清查评估、委托光谷产权交易荆州交易中心公开出让阳光透明方式进行。

三是不断强化资产管理责任。加强制度建设,督促部门制定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加强资产管理,压实主管部门管理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办公用房集中登记,2025年6月完成市直机关办公用房不动产权证登记89本,乡镇办公用房不动产权证登记144本;经营性资产集中管理,分类分批划转市城发集团统一运营。持续加强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登记入账及维护管理,有力提升公共服务效能。严格落实政府厉行节约、过紧日子思想,从严从紧审核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处置管理。

四是多举措推动盘活利用近年来,全面推动资产盘活利用,科学运用“用、售、租”等方式,有效盘活各类资产资源。在用的方面,统筹将市卫健局老妇幼保健院、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4处闲置业务用房分别调剂给新堤街道办事处朝阳社区、沿河西路社区、市政法委人民调解中心、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促进了闲置资有效利用。在售的方面,通过挖掘存量资产未来收益权,增加财政收入“现金流”4.64亿元,其中出让停车位特许经营收入3.02亿元;转让公共广告位设施经营权,取得收入1.62亿元。在租的方面,出租6处芦苇地资源(面积2.34万亩),年出租收入440.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门面及乡镇鱼塘场地等存量经营性资产,年出租收入1800万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一是不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坚持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作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作,积极推进规划实施和监督工作,完成了《洪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并获批正式启用实施。

二是不断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坚持握紧指标分配和供应计划两大抓手,加快要素向重点项目倾斜,进一步优化用地结构。全年累计获批建设用地9宗,面积439亩,有效保障洪湖宦子口桥新建工程、洪湖市土京村莲藕科创园一期等13个项目;累计收储国有建设用地6宗,面积369.68亩,收储总额约8358.28万元;全市共供应国有建设用地21宗,总面积1135.63亩,涉及土地价款收入1.1833亿元;全年盘活闲置土地241.76亩,处置批而未供土地646.35亩,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三是严守耕地保护安全底线。执法监督持续从严,累计开展巡查98次,排查问题18个,已整改到位10个。切实推进土地例行督察整改,2018年至2024年各级例行督察共下发我市问题图斑 507个,已完成整改销号499个,正在落实整改图斑8个。大力推进占补平衡项目进程,今年已完成占补项目7个,面积1067亩,旱改水项目5个,面积1821亩。预计年底入库耕地指标1126亩,水田指标2189亩。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稳定在110.5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101.59万亩。

四是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大力实施绿化造林,累计植树50万株,折合造林面积1万亩,全市森林面积增加4.07万亩,预计今年森林覆盖率将达到2.33%,在荆州排名稳定在第四位。以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清风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全市共出动巡查人员3670人次,排查280个村组、28个农贸市场、300家餐饮酒店,不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争取2025年湖北新滩省级湿地公园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获取上级专项资金100万元,积极推进湿地公园林业生态文明建设。

三、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方面一是国有企业政企分离改革滞后。对照《洪湖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加强市属国企领导队伍建设任务未如期完成。一方面企业领导身份改革不到位,市属国企主要领导人员仍保留事业单位身份,组织关系及工资关系未转至企业,政企分开的核心要求未落实到位;另一方面是企业负责人考核机制不到位,全市未建立统一的经营业绩与薪酬考核体系,实质运行的13家国企主要领导人员未实施绩效考核,企业负责人薪酬仍由财政保障,薪酬分配无法与经营效益挂钩。二是市场化业务竞争力不强。平台公司原生主要功能是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从事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缺乏市场调研、项目策划、运营管理经验,在市场化业务方面能力薄弱。由于企业长期缺乏市场化运营实践,新兴业务规模较小,导致国有资产收益率低下,难以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三是人才队伍建设滞后,市场化转型对人才的素质和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但当前企业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缺乏懂市场、懂经营、懂管理的专业人才。同时,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不够完善,难以满足企业市场化转型的迫切需求,人才短板已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方面一是观念上有待提升部分单位资产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使用、轻管理”现象,未设置资产管理专岗或专人,存在“兼岗代管”现象,产权意识、责任意识、绩效意识还不够牢固;集约上有待提升齐抓共管的体制尚未完全形成,部分单位管理的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文物、保障性住房等资产缺少明确的管理制度。部分单位资产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权属不清,情况不明;效益上有待提升。部分单位存在资产闲置,使用低效问题,需要进一步盘活利用,全面提升资产效益。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一是自然资源资产协同管理能力偏弱。全市各类自然资源资产属性不同、管理部门不同,统计口径、分类标准不一致,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存在数据不够精准、不够统一的问题。二是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凸显。主要是现有耕地占补指标严重不足,补充耕地后备资源受限,市场疲软影响土地资产效益不高三是土地集约利用质效有待提升。从产业用地看,部分传统产业仍存在“宽打窄用”“圈占囤地”现象,投资强度、土地产出率仍然不高。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升国有企业活力。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我市将聚焦“布局优化、创新驱动、监管升级、联动发展”四大核心任务,推动国企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深化重组整合,实施新一轮国有企业重组提质行动,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盘活国有存量资产,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推动国有资本向“实体经济、公共服务、战略新兴产业”三大领域集聚;加快“空壳”低效企业出清进度,加大全民所有制企业和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企业资产盘活力度;着力将城发集团打造成为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产业集团,提升国有经济引领带动作用。

(二)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提质增效。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压实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国有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监督基础,增强执行制度、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出租出借、处置等全过程管理,全面提升资产管理质效;持续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利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各类公共基础设施管理,有力提升公共服务效能。

(三)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助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升。高质量建设规划管理体系,加快推进中心城区9个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18个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和232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力量编制《洪湖市林业发展“十五五”规划》《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规划“十五五”规划》《洪湖市湿地保护规划(2026—2030年)》;高态势加强耕地保护监管,全力完成上级分解下达的耕地保有量110.53万亩和永久基本农田101.59万亩任务,确保年度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高标准做好资源要素保障注重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宏观调控作用,科学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合理分配用地指标,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的前提下,优先保障能源、交通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优先保障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的重点项目用地;高要求推进生态保护修复,以更新造林、村庄绿化和沟路渠绿化为重点,结合流域综合治理和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一批国土绿化项目建设,持续推进湿地资源保护与修复,重点加强湿地资源管理,提升全市生态修复水平;高水平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继续抓好节约集约用地,推进土地利用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建设用地监管,建立存量建设用地激励导向机制,严格控制非生产用地指标,引导各用地单位向空中要地,提高技术含量和节约用地。

(四)创新资产管理,推动国有资产治理迈上新台阶。进一步规范资产统计数据口径,确保各类国有资产应报尽报。强化对自然资源、文物资源、数据资源、特许经营权等资源资产管理的研究,积极稳妥推动资源资产盘活利用。创新推进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加强评价结果运用,以评促管,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科学管理水平,推动国有资产治理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

关于洪湖市2025年度

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年11月13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郭金高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洪湖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的五年规划(2022—2026)》的要求,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2025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基本情况

(一)土地资源。根据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土地利用分类调查成果显示,我市土地面积366.54万亩,其中:耕地117.31万亩;园地0.39万亩;林地13.82万亩;草地0.34万亩;湿地6.08万亩;水域191.78万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4.51万亩;交通运输用地3.25万亩;水工建筑用地6.24万亩;其他土地2.82万亩。

(二)矿产资源。我市矿产资源种类单一,分布较少,以能源矿产为主,其中:煤分布在乌林镇香山至凤山一带,矿层薄、品位低,开采工艺复杂,成本高,暂无法利用;天然气分布在螺山、新堤、乌林、滨湖一带,钻探试测表明,气藏已被地表水冲刷破坏。目前,全市有且仅有1宗矿产资源采矿经营权,为湖北省洪湖市乌林地热田,采矿权人为湖北半岛温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采矿种为地下水,生产规模140万立方米/年。

(三)森林资源。根据森林资源“一张图”数据,截至目前,我市林地面积13.82万亩,森林蓄积总量22.1万立方米,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73.08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2.31%。国有林地面积4.36万亩;集体林地面积9.46万亩。国有林木蓄积量6.28万立方米。

)水资源。2024年,洪湖市水资源总量18.1217亿立方米(扣除地表水资源量与地下水重复计算量2.2126 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17.4160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2.9183亿立方米。年供水总量5.63亿立方米。全市河流1356 条、总长度 5253.72公里。湖泊28个、面积319.084平方公里。

(五)自然保护地及国家公园。我市共设立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湖北长江新螺段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滩省级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3处,总面积63.77万亩,有效保护了典型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物种。

(六)动植物资源。我市野生动物共计5大类375种。全市分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0种,其中:国家Ⅰ级重点保护动物有东方白鹳、黑鹳、青头潜鸭、白鹤等9种;国家Ⅱ级重点保护动物有白琵鹭、小天鹅、鸿雁、白胸翡翠等31种。

全市有维管束植物42科193种,水生高等植物158种(5个变种)。其中:国家Ⅰ级重点保护植物有水杉(本地为人工栽培种);国家Ⅱ级重点保护植物有野大豆、野莲和野菱3种。古树名木及树龄80年以上的后备资源69株,其中三级古树11株。

二、主要工作与成效

(一)整体谋划国土空间规划坚持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作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做好规划实施和监督工作。《洪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获批,中心城区四个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已由荆州规划院规划编制团队编制完成,近期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审议。拟定中心城区其他9个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18个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和232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计划,近期上报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严格规划审查,累计召开专家评审会7次,评审28个项目,召开规委会3次,审议议题16项。

(二)优化提升资源要素保障。坚持握紧指标分配和供应计划两大抓手,加快要素向重点项目倾斜,进一步优化用地结构。全年累计获批建设用地9宗,面积439亩,有效保障洪湖宦子口桥新建工程、洪湖市土京村莲藕科创园一期等13个项目;累计收储国有建设用地6宗,面积369.68亩,收储总额约8358.28万元;全市共供应国有建设用地21宗,总面积1135.63亩,涉及土地价款收入1.1833亿元;全年盘活闲置土地241.76亩,处置批而未供土地646.35亩,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三)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任务。执法监督持续从严,累计开展巡查98次,排查问题18个,已整改到位10个。切实推进土地例行督察整改,2018年至2024年各级例行督察共下发我市问题图斑 507个,已完成整改销号499个,正在落实整改图斑8个。大力推进占补平衡项目进程,今年已完成占补项目7个,面积1067亩,旱改水项目5个,面积1821亩,11月6日已申报验收。预计年底入库耕地指标1126亩,水田指标2189亩。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稳定在110.5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101.59万亩。

(四)着力做好生态保护修复。大力实施绿化造林,累计植树50万株,折合造林面积1万亩,全市森林面积增加4.07万亩,预计今年森林覆盖率将达到2.33%,在荆州排名稳定在第四位。以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清风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全市共出动巡查人员3670人次,排查280个村组、28个农贸市场、300家餐饮酒店,收缴野生动物308只,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4名。争取2025年湖北新滩省级湿地公园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获取上级专项资金100万元,年底项目将全面完工。

(五)持续提升创新改革水平。高度重视先行试点创建工作,开展省级“临时用地用林审批一件事”试点先行区创建工作,已形成具体的工作方案,优化搭建了工作平台。主动申领“推广取水权不动产登记改革事项,探索抵押融资服务模式”和“创新不动产云窗口新服务”两个事项,并纳入市政府本年度的优化营商环境特色亮点工作内容;同时广泛推广运用前期改革成果,在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验登合一、多测合一、多规合一等方面持续发力;在票税分离、证缴分离、交房即交证、转移登记等不动产登记方面扩围提速。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自然资源资产协同管理能力偏弱。全市各类自然资源资产属性不同、管理部门不同,统计口径、分类标准不一致,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存在数据不够精准、不够统一的问题。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建设仍在探索,各级各有关部门统计数据多为实物量,无法客观反映自然资源资产的经济效益,难以估量市场价值。

(二)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凸显。一是现有耕地占补指标严重不足。目前,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库内指标不足2000亩,仅能勉强维持三大园区的发展需求,如遇仙洪监铁路,东分块转移安置项目等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将面临压力。二是补充耕地后备资源受限。按照“三调数据”,全市可以用于土地开发整理,产生占补平衡指标的坑塘水面、林地等资源不足10000亩,且大多数为资金投入大,地块分散,产出率不高的“难啃地块”。三是市场疲软,土地资产效益不高。目前,全市已完成已支付相关补偿费用,并已完成建设用地报批的“熟地”资源约5000亩。主要分布在新滩、城区的新闸、新村等区域。由于房地产市场疲弱,投资商热情不高,很多优质地块面临有价无市的尴尬局面。

(三)土地集约利用质效有待提升。从产业用地看,部分传统产业仍存在“宽打窄用”“圈占囤地”现象,投资强度、土地产出率仍然不高。2021—2025年,全市累计产生闲置用地5747亩,批而未供土地10303亩,通过各种形式已盘活闲置用地3937.25亩,处置批而未供土地8631.4亩,但仍有闲置土地1810亩,批而未供土地1672亩,需要消化处置。

四、下一步工作谋划

下一步,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市委决策部署,在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支持下,以国土空间规划为蓝图、以严格监管为助力、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自然资源高效配置和保值增值为目标,切实保护好、使用好、管理好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高质量建设规划管理体系。完成中心城区9个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18个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和232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26年先期完成中心城区9个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和18个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实现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覆盖;村庄规划以每个乡镇1~2个城郊融合类村庄先行编制简明式规划为原则,开展第一批编制工作。完成《洪湖市林业发展“十五五”规划》《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十五五”规划》《洪湖市湿地保护规划(2026—2030年)》。

(二)高态势加强耕地保护监管。全力完成上级分解下达的耕地保有量110.53万亩和永久基本农田101.59万亩任务,确保年度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以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参照,编制年度耕地拟“转出”和“转入”清单,合理开展耕地进出平衡工作。以占补项目为依托,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力争完成“十五五”期间报备入库10000~15000亩。2026年,先期完成占补平衡建设项目2000亩,落实报备入库耕地指标1000亩以上。完成老湾乡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申报落实1个全域项目,面积5万亩。

(三)高标准做好资源要素保障。注重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宏观调控作用,科学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合理分配用地指标,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的前提下,优先保障能源、交通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优先保障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的重点项目用地。坚持新增用地围绕工业转,存量土地围绕商业转、双挂钩围绕民生保障转的序次合理安排用地计划。力争“十五五”期间,每年争取落实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不少于1500亩。

(四)高要求推进生态保护修复。以更新造林、村庄绿化和沟路渠绿化为重点,结合流域综合治理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策划并推进一批国土绿化项目建设,每年完成造林绿化1500亩以上,确保全市林地面积不减少、森林覆盖率稳中有增。着力推进林长制工作走深做实,着力推动林长制高效运转。力争2030年,我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43%,森林蓄积量年均增长6%以上,2026年我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2.35%。同时结合流域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湿地资源保护与修复,重点加强受保护湿地资源管理,提升全市生态修复水平。

(五)高水平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继续抓好节约集约用地,推进土地利用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严格土地出让合同严肃性,建立存量建设用地激励导向机制,加强对用地单位容积率、绿化率、附属设施用地的把控,严格控制非生产用地指标,引导各用地单位向空中要地,提高技术含量和节约用地。加强对批而未用、闲置、低效利用土地的盘活处置,力争“十五五”期间,每年盘活消化存量土地资源不少于500亩。进一步理顺土地融资平台,规范土地收储程序,切实加大土地收储,力争“十五五”期间,每年收储土地不少于500亩。进一步做好土地的推介与宣传,加大土地招商力度,力争“十五五”期间每年完成土地出让不低于1300亩,每年收入总额不低于3亿元。

洪湖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对《关于洪湖市2025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的

综合报告》《关于洪湖市2025年度国有自然源

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5年11月13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2025年11月13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书面审议了《关于洪湖市2025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郭金高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25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履行职责,强化主体责任,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两个报告高度重视,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较为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全市国有资产管理状況,报告反映的问题客观实在,提出的措施较为可行。同时认为,我市国有资产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国有企业政企分离改革滞后、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不强,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制度不完善、资产存在闲置浪费和流失风险;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数据不够精准、统计口径不一致、利用效益不高。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两个报告。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改革力度,完善国有企业资产监管体制

聚焦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完成。加大对市属国企的支持力度,多渠道增加国有资本投入,夯实企业发展基础。健全完善企业治理体系和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发挥资源集聚效应。进一步优化职能,促进国资监管机构聚焦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关注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国有经济整体绩效和创新能力,推动企业不断提高运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加强对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和资金使用的监督审核,增强国有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和化解能力。

二、夯实管理基础,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效能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湖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压实部门单位责任,依法依规管好、用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促进资产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加快推进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等环节的深度融合。规范资产盘点清查、会计核算、权属登记管理,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规范有效,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率,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效能。

三、强化统筹管理,深化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大力实施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加强对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类自然资源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健全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有序推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调查评价、确权登记、清查统计、价值核算等工作。强化资源要素保障,进一步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积极盘活存量用地,全力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各级各部门要从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加快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定期清产核资制度,切实夯实产权管理基础。要强化资产的全过程绩效管理,细化追责问责规定,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能力和水平。

请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并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研究处理情况。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5年11月13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市公安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我市禁毒工作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如下,请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重点整治工作及成效

今年3月、4月,我市先后被国家禁毒委、省禁毒委挂牌。挂牌以来,洪湖市委、市政府、市禁毒委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牵引”,全面发动市镇村三级力量,全力攻坚禁毒重点整治,阶段性实现“两降四升两不发生”成效,即洪湖市污水毒情监测值连续3个季度下降,外流贩毒同比下降90%;刑事打处、查处吸毒人员、社区戒毒、新发现吸毒人员同比分别上升3%、54%、114%、107%;未发生吸毒人员肇事肇祸、大宗毒品过境中转。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被国家、省级挂牌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调整市禁毒委员会,市委书记、市长担任禁毒委双主任。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会议、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禁毒工作15次,作出批示意见8次、召开全市禁毒工作会议10次,将年度禁毒经费增加到1000万元。选优配强禁毒专班,建立健全“日研判+周调度+月通报”机制,调度督办重点事项50余次、开展专项考评4次。实施“人大+大督查”专项督办检查机制、“纪委监委+组织部”纪律作风监督机制,将禁毒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全面压实“三级书记抓禁毒”责任,确保常态长效。

(二)狠抓专项行动,保持高压态势深入推进“清源断流”“清剿毒品”行动,依托“江汉平原区域会战”机制,运用“一图一网”技战法,深挖本地涉毒违法犯罪,共刑事打处134人、查处273人、强戒41人、社戒122人、新发现193人。扎实开展大案攻坚,侦办部目标案件1起、省目标案件4起,收缴毒品9.5公斤,连续在缅甸抓获部督“钉子逃犯”吴某、郑某。坚持每周开展“三查”行动,检查车辆1909辆2300人次,清查重点企业、车站、娱乐场所等1564家次,查处吸毒人员15人。对城区开展3轮污水溯源,刑拘涉毒人员2人、行政处罚吸毒人员15人。采取“人工踏查+无人机巡查”模式,铲除非法种植点44处。开展制毒窝点排查,严查闲置房屋、偏僻养殖场、废弃工厂等1000余处,检查易制毒企业51家次,未发生制毒事件。

(三)细化人员管控,防范社会风险。坚持严管与帮扶并重,对全市3825名在册吸毒人员动态更新“一人一档”,运用“菁护之家”APP动态管控,确保信息准确、去向明确、在控在位。深入推进吸毒人员全员毛检,其中三年外检测2436人次、检测率88.2%,现有吸毒人员第二轮检测574人次、检测率99.3%,查处复吸人员5人。对全市1081名涉毒前科人员、745名在外省吸毒人员进行深度研判,对全市333名高、中风险吸毒人员全面落实专班盯防和双向管控,对548名校车司机、“两客一危”司机开展毒检。今年以来,未发生吸毒人员肇事肇祸,外流贩毒1人同比下降90%。完善建设21个乡镇区街道社区戒毒(康复)中心,由综治办副主任兼任社戒中心主任,配强51名禁毒专职社工,明确各成员单位和“5+N”包保责任,确保禁毒工作任务高效落实。统筹人社、民政等部门全面落实“平安关爱”措施,帮助1657名吸毒人员就业,困难救助114人。

(四)优化预防宣传,营造禁毒氛围。在城区新建1处禁毒教育基地,改造原职教中心教育基地,组织各乡镇区街道打造29处禁毒示范点,各中小学校建立禁毒宣教室,构建立体化、全方位的宣教阵地。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类宾馆酒店、KTV、居民小区布置宣传展板、标语、海报2080余处,公交、的士滚动播放禁毒标语341条,快递外卖车、街道护栏张贴标语540张。精心组织禁毒宣传月、禁毒宣传“六进”活动,深入开展禁毒街面“摆摊”宣传、参观禁毒教育基地、观看禁毒警示片《毒魇》等活动200余场次,印制36万份禁毒海报,全市27.9万户家庭全覆盖张贴。举办“6.26”国际禁毒日集中宣传活动,参与群众超1.2万人次。综合运用新媒体平台讲好“禁毒故事”,发布《禁毒在行动》专栏视频9期,“村村响”广播持续播放禁毒常识,“今日洪湖”“云上洪湖”发布禁毒新闻150条,中省级媒体发表稿件87篇,推送禁毒短信138万条、彩铃15万条。加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全覆盖开展禁毒宣传进校园和“五个一”活动,受教育学生达5万余人次。

(五)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履职效能。市委大督查机制办、市纪委监委专项督导禁毒工作,通报问题7类27个,持续跟进盯办。市人大持续开展禁毒法律执行监督,深入走访调研12批次,深度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指导意见,有力推动禁毒委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建立纪律作风监督机制,对市公安局中层以上干部每周制作禁毒工作廉政档案、作风档案,常态跟踪问效。开展公职人员毛检行动,共检测公职人员、重点行业人员4000余人,未发现阳性人员。制定《乡镇区街道禁毒重点整治成效评估表》《村(社区)支部书记履行禁毒工作职责清单》,市禁毒委每季度考核评估,强力推动镇村书记履行禁毒责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联动机制还不顺畅。我市各禁毒委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效果,但各部门各自为战,相互联动不多。比如,对宾馆等营业场所的禁毒宣传、监督管理方面,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没有形成联动,部分宾馆存在吸毒人员吸毒的情况。人社、民政、医保等部门与乡镇区街道联动不够,对全市吸毒人员就业、社会救助、医疗保障等情况没有全面掌握。

(二)禁毒宣传氛围还不浓厚。临街单位的电子显示屏还没有全覆盖,社会面禁毒宣传氛围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商务局主管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禁毒宣传氛围不浓。市场监督管理局主管的药店禁毒宣传氛围不浓,从业人员禁毒宣传教育不够。文旅局主管的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宣传教育不够。住建局主管的居民小区禁毒宣传氛围不浓。

(三)吸毒人员救助帮扶深度不够。目前,人社局建立了专门的就业培训基地,具备了为吸毒人员提供技能培训的条件,但是在全流程帮助吸毒人员就业机制上还不完善。比如,对全市无业的吸毒人员摸底机制还没有建立,能够为吸毒人员提供就业岗位的渠道还不多。民政局在乡镇没有站所,对乡镇开展吸毒人员社会救助方面统筹和指导不够。

(四)行业场所监管还不严密。寄递物流业“三个百分之百”落实了开包验视、实名登记,没有落实过机安检,存在通过寄递渠道流通毒品的风险。宾馆、酒吧、KTV等易涉毒场所监管力度还需加大,涉毒土壤还没有根治。

(五)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还需深化。我市虽没有在校学生吸毒,但是存在未成年人吸毒的情况。吸毒人员年轻化的趋势明显,未成年人滥用毒品替代品、笑气、依托咪酯等问题呈增长态势。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以更强担当,扛牢禁毒政治责任。紧紧围绕“摘牌”目标,以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为核心,纵深推进市、镇、村“三级书记抓禁毒”责任机制,统筹市禁毒委各成员单位、乡镇区街道、村(社区)、志愿者等各方力量,采取清单交办、跟进督办等措施,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协作、统筹落实,全力确保禁毒工作常态长效。

(二)以更硬措施,保持禁毒高压态势。始终以“零容忍”态度,依托“江汉平原区域会战”机制,坚持研打一体,纵深推进“清源断流”“清剿毒品”“汉川战役”,集重兵、出重拳,根除本地吸贩毒团伙,彻查制销窝点和贩毒通道,查缴涉毒资产和打击涉毒洗钱,提高打处质效,形成高压震慑。

(三)以更大力度,做好禁毒源头管控。全面强化“5+N”包保责任制,做实“一人一档”,对在册吸毒人员逐人见面、毛发检测。用好“菁护之家”APP,全覆盖管控在册吸毒人员,严防肇事肇祸和外流贩毒。落实吸毒人员家访、谈心谈话、就业帮扶等措施,全量帮扶救助吸毒人员,为吸毒人员回归社会提供最大限度的帮助。落实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心理咨询工作,组织28名具有心理咨询资质的医师,对口全市21个乡镇区街道,开展吸毒人员心理咨询、治疗等工作。

(四)以更实要求,强力开展禁种铲毒。按照市禁毒委禁种铲毒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压实镇、村(社区)两级责任,全面发动全社会参与。印制下发36万份禁种铲毒和禁毒宣传海报,逐户张贴、逐户签订承诺书,抓好源头防范。

(五)以更高标准,夯实禁毒基层基础。统筹禁毒委成员单位、乡镇区街道、村(社区)、志愿者等各方力量,全力投入禁毒工作。严管寄递物流业、客(货)运车辆,严防毒品中转集散。严查宾馆酒店、KTV、足疗店等重点场所,守住关键阵地。定期检查易制毒企业、药店等重点部位,严防易制毒化学品流失和药物滥用。不定期开展全域污水毒情监测溯源,找准重点地区,实行“靶向”治理。

)以更浓氛围,提升全民禁毒意识。抓实禁毒宣传“六进”活动,结合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入户宣传,吸引群众支持、参与禁毒工作,提高群众对禁毒知识的知晓率。组织市禁毒委各成员单位围绕本行业本系统加强禁毒宣传,电子显示屏应显尽显,高密度张贴海报、布置标语,增强禁毒宣传氛围。着力打造富有本地特色的禁毒宣传品牌,加大涉毒典型案例宣传,形成震慑声势。加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做实“五个一”活动,提高学生识别毒品、抵制毒品的能力。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对《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5年11月13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2025年11月13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自挂牌整治启动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始终把禁毒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超常决心、超常举措、超常力度推进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污水毒情监测值连续多季度下降,外流贩毒同比大幅减少,未发生吸毒人员肇事肇祸、大宗毒品过境中转等重大涉毒事件,相关工作获省领导多次批示肯定,整治成果值得充分认可。但当前禁毒工作在宣传全覆盖、重点场所整治、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仍存在短板与不足,为持续巩固整治成效,推动禁毒工作从“集中整治”向“常态长效”转变,特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在强化督导问责上动真碰硬。持续拧紧责任链条,将“三级书记抓禁毒”和“5+N”包保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完善明晰的责任清单和问责办法,对工作不力、责任悬空,特别是对包保责任人对管控对象情况不清、措施不实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通过执法检查等监督方式,加强对禁毒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各项部署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二是聚焦宣传引导,在推动“全覆盖”上再下功夫。针对宣传氛围不浓、群众知晓率有待提升的问题,要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除了继续用好传统媒体和“六进”活动,要更加注重运用新媒体、本土文化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宣传的渗透力和感染力。建议对宣传效果建立科学的评估反馈机制,确保禁毒知识真正入脑入心,营造“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禁毒浓厚氛围。

三是聚焦关键环节,在深化“重点场所”整治上再出重拳。涉毒案件具有反复性和隐蔽性,必须保持对重点场所、重点行业常态化、高压式的严管严查。要健全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加强对宾馆酒店、KTV、出租房屋等易涉毒场所的明察暗访和精准打击,严防制毒、贩毒、吸毒活动在这些场所滋生蔓延。同时,要严把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运输、使用等各环节关口,坚决堵住管理漏洞。

四是聚焦固本强基,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上再求实效。针对“5+N”包保责任落实不力、基层专业力量不足等问题,持续加大对乡镇(街道)社区戒毒(康复)中心规范化、专业化运行的支持与指导力度。强化对村干部、网格员、专职社工等基层责任主体的能力培训,支持尽快补齐基层心理咨询等专业服务短板。健全禁毒工作的考核激励和追责问责机制,在持续提升基层禁毒帮扶管教实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实对吸毒人员的排查、跟踪、管控责任,确保底数清、动向明、管控严,牢牢守住禁毒第一道防线。

请市人民政府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处理,并在三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刘民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5年11月13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根据中共洪湖市委组织部(洪组干〔2025〕331号)文件和刘民同志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

接受刘民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接受刘民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职务的请求后,报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关于接受刘民同志辞职请求的议案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变动,根据中共洪湖市委组织部(洪组干〔2025〕331号)文件和刘民同志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提请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进行表决,接受刘民同志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5年11月13日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行大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

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11月13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陈行大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陈行大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关于接受陈行大辞去洪湖市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陈行大请求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书面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有关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提请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进行表决,接受陈行大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5年11月13日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5年11月13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

免去:

刘民的洪湖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顾重英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邱莉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二)

免去:

高超、刘勇的洪湖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郑立为洪湖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三)

免去:

曾祥席、刘崇理、张帆、路辉的洪湖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关于顾重英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变动,根据洪湖市委组织部(洪组干〔2025〕331号)文件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现向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提请:

任命:

顾重英同志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邱莉同志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刘民同志洪湖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5年11月13日 

关于提请任免郑立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现提请任免以下同志职务:

郑立同志任洪湖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高超同志洪湖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刘勇同志洪湖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请予审议。

洪湖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周国光

2025年11月13日


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免去曾祥席等同志

法官职务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关于对法官职务任免的规定,经本院党组研究,决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免去本院曾祥席等同志的法官职务。具体意见如下:

曾祥席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崇理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帆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路辉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请 予 审 议。

代理院长:胡昱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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