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公报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5年12月10日在市行政会议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十五次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和审议了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洪湖市202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4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的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听取市政府关于《洪湖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湖市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举行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大会议程(草案)、大会日程(草案),主席团及秘书长名单(草案),将依照法定程序,分别提请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预备会议、主席团会议表决。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将提请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监察委员会的人事议案。作出了关于接受代双兵、李克贵、白安妮、雷建明、崔为凤、龚德贵、游春波、杨从波、李启武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免去杨君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命潘中良为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命刘港为洪湖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同民主持会议。副主任陈祥、董本福、杨君、张三友、潘中良和17名委员出席了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周国光;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马浩;市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胡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樊胜;市政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以及部分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洪湖经济开发区人大联络处主任,大同湖、大沙湖分管人大工作的领导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刘同民 陈祥董本福杨 君 张三友
潘中良刘仁学刘民许先华 肖 英
吴永善张志远 张献忠 邵云霞 周祖山
胡修安钟 华 郭莉盛磊夫彭端阳
谢伟谭 敏 戴百刚
缺席:胡纯玉叶兴寿 肖云毅陈邦武 易重兵
黄丽霞
洪湖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
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5年12月10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洪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周国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市监察委员会,报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请审议。
一、工作成效
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巩固党的执政根基,为人民而战的重要举措,是一项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市监委和全市各级监察组织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荆州市委、荆州市纪委监委和洪湖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党委政府主责、纪委牵头抓总、部门协同推动、市县主抓主战”的总体要求,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摆在重要位置,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遵循“巩固、深化、问效”总体思路,创新“条线为主、兵团作战、数字赋能”的战术打法,持续用力、超常规推进,坚决查处了一批啃食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蝇贪蚁腐”,推动解决了一批积累多年的矛盾问题。集中整治以来,全市各级监察组织共查处相关问题1117个、处分796人、留置25人,挽回经济损失2.45亿元,严肃查处了89名同级党委管理干部,60人在纪法威慑和政策感召下主动投案。特别是今年以来,持续抓好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等6个全国性专项整治和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特许经营活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2个全省专项整治,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复医学检查检验等16件民生实事,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看到变化、切实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2024年9月、2025年11月,中纪委督导组先后两次来洪督导并给予充分肯定。2025年3月,洪湖市纪委监委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表彰为“2024年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先进单位”。
(一)深化拓展“校园餐”管理问题整治,织牢校园“安全网”。深入纠治膳食经费、校园食材采购、食品卫生等方面问题,延伸整治校服购置、保险购买、教辅征订、择校费等方面问题,采取监督检查、审计联动等举措,推进整改问题111个,清缴追回教职工套取食堂伙食费等资金70.36万元,立案94人,留置2人,处分88人,严肃查处了市教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邱某东,沙口镇中心学校原总支书记、校长谌某旭等一批教育领域腐败问题。全覆盖推进“数字食堂”监管平台建管用,79所中小学校食堂伙食费“入口率”均达到75%以上。督促市教育局在“校园餐”领域修订完善《学校食堂备餐管理》《学校数字食堂监管系统运行管理》等制度199个,为食堂管理、校服采购等方面提供规范的制度框架。相比往年,牛奶订购、校服采购人均分别降价40元、122元,平安保险减费20%。
(二)持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整治,守好集体“钱袋子”。持续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城中村“三资”管理问题整治,推进整改问题1082个,追缴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欠缴承包款及违规列支等资金898.25万元,立案176人,留置6人,处分167人,严肃查处了螺山镇袁家湾村原村民委员会主任张某红、滨湖街道傅湾村原报账会计方某平等一批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问题。推进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平台建管用,推动全市240个村核实资产1.62万项、价值24.82亿元,资源6.82万处、面积60.81万亩,新增资产价值3.4亿元;推进召开线上民主会议1302个,累计处理预警信息1.37万条,已在省产权交易平台公开交易项目371个。
(三)稳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管理问题整治,护航惠民利民政策落地落实。紧盯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方面突出问题,共排查整改问题535个,追缴违规领取地力补贴等资金36.05万元,退还群众财物金额18.8万元,立案197人,留置6人,处分188人,严肃查处了峰口镇土京村原党支部书记白某建等乡村振兴领域腐败问题。联合市委农办精准发力,直击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痛难点”,开展耕地地力、雨露计划等惠农惠民补贴数据对比排查,为500多名群众提供资助15万元。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等24个项目开展检查,推动信息全面公开,对发现的30余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立行立改,切实增强项目利用率。深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排查2011年以来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77个,立案17人,处分13人。
(四)重拳整治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守护群众“看病钱”“救命钱”。深入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严查靠医吃医、套取医保资金等腐败问题,狠刹吃回扣、收红包等行业歪风,立案63人,留置5人,处分60人,严肃查处了洪湖市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戴某良,原党委副书记刘某等一批医疗领域腐败问题。推动建成全市检查检验互认平台,6家市直公立医疗机构、21家乡镇卫生院、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结果应认尽认,累计为近3万名患者节约检查费用469.26万元;推行门诊“一号管二天”、设立日间手术病房,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提升就医体验。
(五)深入开展养老服务和公办福利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深入排查整改涉老资金和公办福利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方面突出问题,组织民政、市场监管、消防救援、住建等部门开展跨部门养老领域联合监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问题239个。强化惩治养老服务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立案56人,留置7人,处分51人,追赃挽损13万元,严肃查处了黄家口镇农村福利院原院长范某生、原报账会计肖某洲等一批养老领域腐败问题。推进对养老机构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整改,按照“一事一议”“一院一策”推动解决26家福利机构消防审验。督促28家养老机构在出入口、接待大厅、值班室、食堂等重要公共场所安装监控探头,其中18家公办福利机构全部实行“明厨亮灶”并接入“鄂食安”系统。联合职能部门整治骗取套取社保基金问题,立案23人,处分23人。
(六)强力纠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推动殡葬行业健康发展。推动职能部门深入查找殡葬行业违规经营、非法占地等问题267个,深挖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76个,立案60人,留置5人,处分60人,严肃查处了市殡葬服务中心原负责人夏某、原党总支委员李某“靠殡葬吃殡葬”等问题。深入整治群众反映的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多、收费标准高、服务水平低等问题,推动全市殡仪馆精减收费项目14个,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殡葬服务项目在两个清单项目中的占比达到42.8%。推动实现全市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全覆盖,为5273名对象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745万元,殡仪馆治丧费用平均下降1400元。建立和完善《洪湖市殡葬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服务外包单位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6项,推动殡葬领域服务更加规范有序。
(七)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维护社会平安稳定。明确一名纪委监委分管领导与政法机关“双专班”协同办案,对“保护伞”问题线索进行深挖彻查,切实巩固扫黑除恶成果。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督促政法机关先后核查涉黑涉恶线索9条,侦破“强迫交易、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等九类涉恶案件25起,刑事打击处罚58人;正在侦办“沙霸”涉恶团伙案件1起,已取得阶段性进展。2025年10月,我市代表荆州接受2025年度全省全面从严治党民意调查,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满意度较往年显著提升。
(八)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深入治理城市供水供气、城乡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医废处置等领域特许经营活动突出问题,推动整改问题11个,立案17人,留置2人,处分16人,追赃挽损13.1万元。聚焦工程建设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攻坚,推动整改问题54个,立案122人,留置11人,处分118人,追赃挽损319.58万元。与主管部门建立“双专班、双方案”推进机制,督促主管部门清单化落实中央纪委集中推进的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共立案182人,留置10人,处分174人。积极联合行业部门形成合力,加大欠薪问题排查化解和欠薪存量案件联动处置力度,为66名农民工解决欠薪151.84万元,为18个乡镇250个村解决村组织干部报酬3674.5万元,为4家保洁公司361名环卫工人解决工资61.31万。对全市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进行多轮次、拉网式排查,发现并整改“三无”产品等各类问题2367个,有效遏制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流通及肉制品以次充好、过期变质等问题的发生。
(九)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干部队伍作风转变。围绕为民服务,以“电视问政”活动为抓手,集中曝光我市不动产证办证难等不作为、乱作为、漠视群众利益等问题,处理处分60人。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深化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发现并督促整改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516个,处理处分59人。围绕为基层减负,严纠“督查考”过多过频、“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执行政策“一刀切”、“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问题81个,处理处分93人。坚决清除作风背后腐败问题,制定由腐纠风、由风查腐19必问13必核事项清单,以“查”、“治”贯通阻断风腐演变。
(十)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巩固拓展整治成效。严防办“凑数案”,对“群腐”案件开展全覆盖质量评查,探索实践案件“三审三提三推进”预审机制,助推优秀案件占比提升到半数以上,在2次全省“群腐”案件质量评查中分别位列荆州第一、第二,参与评查的张某违纪违法案件被评为满分案件。常态化开展“群腐”实名信访全覆盖回访,实名回访满意205件,满意率99.03%。深化以案为鉴,印发案件通报14期50起,拍摄警示教育片《贪欲的毒蚀》《风腐之鉴》,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强化以案促改促治,选取“小切口”精准制发纪检监察建议21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问题83个、修订完善制度29项,其中《关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管理的纪检监察建议》《关于加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监管的纪检监察建议》被省纪委评为2024年度“十佳建议书”。
二、做法体会
我市集中整治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根本在于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坚强领导,关键在于市委的有力组织保障,关键在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积极监督和支持,也得益于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社会各方对监委工作的支持。工作中,我们主要把握了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点多面广、易发多发,必须压实各方责任,加强上下联动、左右协调,打好总体战。市委切实担起主体责任,把集中整治作为重要任务常态化地抓。市委常委会每月研究推进集中整治工作重点难点,市政府跟进召开常务会议,调度分管副市长和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领衔两个全国专项整治,分管领导按条线直接领办专项整治和民生实事,推动各地、各部门同向发力、形成合力。
二是坚持办案引领。办案是彰显集中整治决心力度最直观的标尺,是惩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最有力的措施,这一手始终不能松。各级监察组织坚持以办案带动全局,全面开展线索起底,推进重大、疑难案件办理,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窝案,形成了强大的震慑效果。坚持系统办案、办系统案,加强对查处的违纪违法问题剖析,深入查找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督促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类案分析,实现从查处一个案件向解决一类问题突破。
三是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集中整治最终要落到常治长效上。建立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查处问题、完善制度的工作闭环,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对存在的普遍性、共性问题,查找监管薄弱环节,找准体制机制弊端,以改革的办法推动解决一批问题、完善一批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强化信息化监管,坚持务实管用、方便快捷、成本最低的原则,加强“校园餐”、农村集体“三资”、殡葬等领域监管平台建管用,用最低成本达到最佳效果。
四是坚持群众可感可及。集中整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在人民,必须办好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好事。坚持人民立场,为人民而战,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集中整治成效的最高标准,让群众看到更大变化、得到更多实惠。深化“开门整治”,督促各职能部门对大信访、12345热线、e线民生等平台群众诉求进行梳理分析,部门领导班子成员领办民生实事,包保信访问题,“带件下沉”至基层一线现场办公,对群众不满意事项开展全覆盖回访,切实解决好民生痛点难点堵点,将党的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到位,让群众可感可及。
三、下步打算
虽然集中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党中央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易发多发,一些惠民利民政策落实还有差距,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有的乡镇党委思想认识不到位,主责意识不强,存在“松劲懈怠”“疲劳厌战”等消极思想和“应付事”“盼结束”等侥幸心理。有的职能部门被动应付,对本领域的突出问题见多不怪,主动抓力度不够,“校园餐”、农村集体“三资”等领域欠账多、积弊深,专项整治还有不少短板弱项。有的乡镇纪委受“熟人社会”影响,查办有影响、有分量的案件少,案件质量参差不齐,整治成效与群众期盼还有差距。这些问题,主要原因是一些党员、干部宗旨意识不牢、责任心不强,工作抓细抓实不够,密切联系群众不够。集中整治一抓三年,整治任务艰巨、战机稍纵即逝,明年面临的形势将更加复杂、触及的矛盾将更加深入。我们将下更大功夫统筹主抓,时刻绷紧弦,毫不含糊、毫不耽误、毫不凑合,带头改进作风,坚决做到求实务实唯实,铆足干劲下苦工,不断把整治工作推向纵深。
一是在压实各方责任上持续发力。持续完善党委领导下的协同配合机制,明确各级“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政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责任;推动各级政府把集中整治摆在突出位置,以严的措施和改革办法,狠抓问题解决。做实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贯通协同,凝聚监督合力。
二是在案件攻坚突破上持续发力。办案是集中整治的关键一招,必须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露头就打,绝不姑息。持续以办案带动全局,深化运用领导包案、挂牌督办、提级办理等举措,攻坚突破重点案件。对群众关注、疑难复杂以及干扰多、阻力大的,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直接抓,确保抓出成效。坚持系统办案、办系统案,对查处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认真总结案件发生规律,深入查找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督促补齐短板漏洞,实现从个案清除向系统施治、全域治理提升转变。
三是在重点领域整治上持续发力。聚焦“校园餐”、农村集体“三资”、养老服务和公办福利机构管理等3个专项整治,集中精力、集中力量打好突击战,取得决胜效果。对其他专项整治项目注重统筹推进,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一把手领衔推进、班子成员包片、条线一体贯通”。各级监察组织以查办一批有影响、有分量的案件“撕口子”、“揭盖子”、“挖根子”,推动职能部门纠风治乱、解决问题,系统整治行业顽瘴痼疾,力争做到抓一个成一个。
四是在办好民生实事上持续发力。把为群众办实事当作一场攻坚战、持久战,按照“合民意、质量好、能实施、可持续”的要求,主动作为、精准施策,上下贯通抓好全国集中推进的16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和省级10项、市级8项民生实事。推动市“四大家”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领办1—2件群众反映强烈、受益面广、群众感知强的民生实事,各乡镇区街道明确“一镇街一实事”,把群众的“需求清单”转化为“满意清单”。
五是在完善制度机制上持续发力。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通过政策解读、印发典型案例、总结经验做法等方式,指导推动行业系统全面自查自纠、深入整改整治,完善一批务实管用的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从制度机制上巩固拓展整治成果。加强信息化监管,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探索更多领域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实现低成本长效化监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市监委将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大力监督和支持下,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保持超常规的标准不降、尺度不松、力度不减,全力以赴打好集中整治总体战、突击战,为洪湖市加快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提供坚强保障。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对《洪湖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
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的
审议意见
(2025年12月10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2025年12月10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洪湖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自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以来,市监委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上级监委和市委要求,聚焦“校园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殡葬管理、养老服务、医保基金管理等6个领域全国性专项整治和特许经营、工程建设招标投标2个全省专项整治,强化监督执纪执法,推动解决民生实事,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群众获得感得到切实提升。
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凝聚整治合力。要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把握整治工作的政治意义、时代意义和实践意义,以更大决心、更实举措、更严要求抓紧抓实,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是拓宽监督路径,推动系统施治。树立系统思维和精准理念,深挖问题线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群众身边延伸。重视反馈问题办理情况,健全部门贯通协同机制,强化部门之间数据互通共享,充分运用湖北省监督信息贯通平台,拓宽问题发现渠道,不断增强监督合力。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
三是着力聚焦重点,优化监督效能。强化监督执纪,一体推进纠治“四风”和惩治腐败。健全交叉办案、提级管辖机制,破解“熟人社会”办案难等问题。提高纪检监察建议针对性、可行性,推动完善体制机制、堵塞监管漏洞,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赢得群众支持。
四是强化能力建设,提升办案质效。实施办案质效提升工程,健全证据质量审核、措施使用管理内控机制,加强案件质量全流程管控,严格落实“乡案市审”机制,全覆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定期开展干部履职培训,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执法能力水平,从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维度发力,推动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请市监察委员会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处理,并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研究处理情况。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预算
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5年12月10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平旭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会议同意市人大财经委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25年洪湖市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关于洪湖市202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
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
——2025年12月10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洪湖市人大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市人大财经委对市政府提交的《洪湖市 2025 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预算调整的主要内容
此次预算调整方案以政府债券为主。截止目前,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5年新增政府性债券157165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3831万元,专项债券123334万元。按照有关规定相应调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基金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事项
1.调增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由年初预算的689857万元调整为723688万元,增加33831万元。其中:
(1)调增一般债券资金33831万元;
(2)调增地方一般预算收入6900万元;
(3)调减调入资金6900万元。
2.调增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由年初预算的689857万元调整为723688万元,调增33831万元,主要是因新增一般债券资金安排相关支出,导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609450万元调整为643281万元。
(二)政府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1.202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由年初预算的89357万元调整为212691万元,增加123334万元,调增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23334万元。
2.202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由年初预算的89357万元调整为212691万元,增加123334万元,主要是新增专项债后安排相关支出。
上述收支调整,不影响年度预算平衡。
二、审查意见和建议
财经委认为,本次预算调整基于新增政府性债券资金到位和地方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变化,符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调整方案严格遵循预算管理相关规定,收支调整逻辑清晰、数据测算较为合理,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后,收支保持平衡,总体可行。同时调整方案聚焦教育、生态治理、债务化解、账款清欠等重点领域,体现了“保重点、补短板、防风险”的财政导向。既保障了民生工程和生态建设需求,又着力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对稳定经济大盘、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财经委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洪湖市202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同时,我们在审查今年的预算调整方案时,也看到一些不足之处:一是税收收入未达年初预算预期,较年初预算减少11000万元,需进一步分析税源变化原因,强化税收征管措施。二是专项债券资金投向涉及项目建设、财力补充、账款清欠等多个领域,部分项目推进进度和资金使用效率需加强跟踪监督。三是非税收入增幅较大,较年初预算增加17900万元,需关注非税收入的可持续性,避免过度依赖非税收入影响财政收入质量。
为此,财经委提出以下建议:
(一)严格执行预算调整方案,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确保调整后的预算收支严格按照批准的范围和标准执行,不得随意变更资金用途。
(二)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加强税收征管,挖掘税源潜力。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提高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针对税收收入缺口,细化征管举措,做到应收尽收。
(三)加快专项债券项目实施进度,建立项目推进台账,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主体,确保债券资金及时足额发挥效益。同时,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四)持续提升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聚焦民生保障、产业发展、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提高支出精准性和有效性,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
202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25年12月10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洪湖市财政局局长 平 旭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来,在洪湖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财政部门主动担当作为,直面财政运行中的困难与挑战,积极探索破局路径。当前,随着向上争取债券资金的逐步到位,全市财政收支格局较年初预算发生了较为明显的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现就我市202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
一、2025年我市新增政府性债券情况
截止目前,省财政转贷我市2025年新增政府性债券157165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3831万元,专项债券123334万元。
按照省财政厅有关2025年新增政府性债券的文件要求,我们将上述债券资金进行了分配,并分别落实到具体项目(详细见附表)。
二、2025年地方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变化情况
元至11月,我市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0000万元,占计划100.3%,同比增长14.1%。经财税部门测算,预计2025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6500万元,较年初预算139600万元增加6900万元,同比增长12%。其中:税收84000万元,较年初预算95000万元减少11000万元;非税收入62500万元,较年初预算44600万元增加17900万元。
三、202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根据上述新增政府性债券情况和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变化情况,我们编制如下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1.调增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由年初预算的689857万元调整为723688万元,增加33831万元,主要是调增一般债券收入33831万元。对有关地方一般预算收入预计增收的6900万元,相应调减调入资金。
2.调增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由年初预算的689857万元调整为723688万元,调增33831万元,主要是新增一般债券后安排相关支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609450万元调整为643281万元。
(二)政府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1.202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由年初预算的89357万元调整为212691万元,增加123334万元,调增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23334万元。
2.202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由年初预算的89357万元调整为212691万元,增加123334万元,主要是新增专项债后安排的相关支出。
以上收支预算调整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基金预算平衡情况保持不变。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加大项目推进力度,严格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切实把债券资金转化为实际效能,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以上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2025年新增债券资金项目明细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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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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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57,165 |
3 |
陵园水厂升级改造工程 |
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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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一般债券项目小计 |
33,831 |
4 |
新滩经合区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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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洪湖市城东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 |
13,680 |
5 |
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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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洪湖市沙套湖堤防及排涝工程 |
2,000 |
6 |
磷肥厂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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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洪湖市大湖退垸还湖还湿治理工程 |
2,000 |
7 |
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复兴路片区) |
1,400 |
|
4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湖新滩经济合作区污水处理厂技术工艺改造 |
1,200 |
(二) |
土地储备专项债 |
3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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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新滩园区环园路(江夏大道--出港公路)工程 |
3,000 |
1 |
文泉西路南侧存量闲置土地储备项目 |
20000 |
|
6 |
2023年城区防洪排涝工程 |
5,000 |
2 |
洪湖大道东侧新增土地储备项目 |
5700 |
|
7 |
护城堤公园建设 |
2,951 |
3 |
芙蓉大道北侧存量闲置土地储备项目 |
5200 |
|
8 |
瞿家湾红色小镇建设项目-道路设施配套及形象提升工程 |
4,000 |
4 |
洪湖大道西侧新增土地储备项目 |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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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专项债券项目小计 |
123,334 |
(三) |
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项债 |
11,103 |
|
(一) |
项目建设专项债 |
72,150 |
1 |
化解平台公司棚改类债务 |
8,223 |
|
1 |
内荆河生态修复及流域治理一体化项目 |
16,000 |
2 |
解决PPP项目欠费 |
2,880 |
|
2 |
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增补项目(望江路片区) |
1,750 |
(四) |
解决拖欠企业账款专项债 |
7,381 |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洪湖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湖市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5年12月10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洪湖市审计局局长 杜 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5年9月23日,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洪湖市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力度提出了审议意见。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概况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意见,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市政府的指示要求,市审计局高度重视202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向有关部门、单位下发了问题清单及审计整改通知书,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分类提出整改建议,明确整改时限,倒排工期,及时开展跟踪指导,寓服务于审计监督工作中,促进被审计单位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各部门、单位的审计整改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不断提高,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迅速组织整改工作,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退缴违规资金、规范财务行为、完善制度建设,强化人员培训等方式,力求正本清源,整改工作得到了积极有效的推进。
二、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按照审计整改的实际情况,确认为已整改的主要分三种:一是对涉及资金的问题已经清退、收缴或归位,对审批手续履行不全的问题已补办手续,对账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已进行调整处理等,认为整改到位。二是对于既成事实,具有不可追溯或不可逆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措施,避免以后再次出现,视同已经整改。三是对涉及违纪违规问题,各部门或单位、市纪委监委已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视同已整改。
《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了19个部门6个方面共97个具体问题,截至2025年11月底,已整改完成81个。通过审计整改,共清收上缴资金13305.13万元,调整账务、补充完善资料等整改6914.15万元,促进完善相关制度20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市级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少编预备费预算的问题。
市财政局已整改,已按规定比例设置2025年市级预备费预算。
2.关于预算编制不细化的问题。
市财政局已整改,在编制2025年度预算时,已将具有特定行业性质的3项代编项目列入对应的部门预算中。
3.关于财政收入未及时缴库,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市财政局对6479.93万元的财政资金已缴库,剩余645.51万元非税收入待清理入库。
4.关于资金长期闲置,未及时清理盘活的问题。
市财政局对3694万元的财政资金已缴库或按资金性质调整账务,剩余123.6万元待进一步核实后再处置。
5.关于财政监管不到位,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设不合规的问题。
市财政局已督促部分单位整改到位,其中2家单位银行账户已进行备案管理,1家单位银行账户已销户,3家单位正在办理销户手续。
6.关于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
市财政局已督促整改到位,6家单位对仍在租赁的资产,已在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相关模块中进行租赁情况补录。
(二)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
1家单位已整改,已出台制度进行规范,并组织财务人员加强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规的学习。
2.关于超预算支出83.61万元,无预算支出469.3万元的问题。
4家单位已整改,出台了相关制度进行规范,并对相关财政法规、财务规则进行了学习;2家单位将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予以规范。
3.关于违规改变预算项目资金用途65.49万元的问题。
3家单位已整改,出台了预算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进行规范。
(三)部门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财务手续不完善、不合规的问题。
一是8家单位未按规定取得原始凭证的问题已整改,对部分能够完善的原始凭证进行了补充,对无法完善的情况,出台了相关制度进行规范,进一步严格财务审批手续、定期开展自查自清。
二是20家单位财务手续不全报销费用的问题已整改,已补齐相关财务手续,并修订、出台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三重一大”议事制度等对财务支出行为进行规范。
2.关于工会管理不规范42.52万元的问题。
一是3家单位未按规定标准计提工会经费的问题已整改,其中2家单位已按标准计提并拨付工会经费14.66万元,1家单位组织财务人员、工会干部及相关领导,对工会管理的相关制度进行了专题学习,今后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二是2家单位应收未收职工个人工会会费的问题已整改,已补缴个人会费0.45万元。
三是5家单位违规列支工会福利的问题已整改,对违规列支的工会福利支出2.41万元进行收缴、调整账务及补充完善资料等。
3.关于资金管理不规范855.06万元的问题。
(1)关于挤占下属单位资金2.37万元的问题。
1家单位已整改,相关分管领导及财务人员,已作深刻反省,今后严格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执行。
(2)关于扩大开支范围117.32万元的问题。
9家单位已整改,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出台各项制度3项,并对有条件追回的3.9万元资金已进行追回。
(3)关于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612.06万元的问题。
1家单位已整改,已收回借款0.9万元;3家单位正在整改中。
(4)关于现金及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存在严重财务风险,金额123.31万元的问题。
3家单位已整改,其中2家单位5.48万元收入已上缴非税专户,1家单位保证金过渡银行账户已注销;1家单位正在整改中。
(四)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资产闲置,未有效盘活的问题。
1家单位已整改,闲置车辆已重新使用;2家单位正在整改中,对闲置资产正在加大对外宣传和招商推介,对部分产权不明晰的资产正在进行勘验,推进办证工作。
2.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部分资产流失的问题。
(1)关于应收未收国有资产租赁收入30.45万元的问题。
1家单位已整改,收回门面租赁收入3.7万元;1家单位正在整改中,已收回租赁费15万元,剩余11.75万元正在催缴中。
(2)关于资产出租未经评估和公开招租的问题。
3家单位已整改。其中2家单位在新一轮的资产出租过程中,进行了评估和公开招租;1家单位已收回低于原租金的差额部分。
(3)关于超范围发放体育健身器材的问题。
1家单位已整改,在之后的资金分配和器材发放过程中对相关行为进行了规范。
(4)关于国有资产日常维护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1家单位已整改,已组织包村委长下沉相关乡村,对项目设施进行调查摸排,包村责任人与村委会重新制定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方案,合理配备运营维护管理人员,确保设施运行管理到位。
3.关于国有资产租赁期限过长的问题。
2家单位已整改。其中1家单位已终止并修改租赁协议;1家单位修订完善了《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并对已到期的资产重新公开招租,按规定租赁期限拟定租期。
4.关于竣工工程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科目的问题。
1家单位已整改,对已竣工项目补记固定资产科目,并调拨到归属乡镇管理。
5.关于1203.74万元固定资产未入账,未纳入国有资产系统管理的问题。
7家单位已整改,资产已全部补记固定资产科目和录入国有资产信息系统管理。
(五)政策措施落实及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绩效不佳,且存在虚报套取补助资金的问题。
一是关于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任务完成率偏低的问题,1家单位正在整改中,后期将加强宣传,加大与市妇联的协同推进。
二是关于套取公共卫生补助资金0.69万元的问题,1家单位已整改,已出台《关于印发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确保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项目的顺利实施。
2.关于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及拨付管理不规范,且相关考核指标未达标的问题。
1家单位正在整改中,争取早日拨付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3.关于殡葬用品收费政策执行不严的问题。
3家单位已整改,已停止不合理的收费行为,并出台《殡葬服务收费公示制度(试行)》,对殡仪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全面梳理,建立了“一图三表一说明”价格公示制度,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收费政策。
4.关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停收和退还政策执行不及时的问题。
1家单位已整改,已退回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银行利息共3083.97万元。
(六)政府采购及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违规设置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条件的问题。
1家单位已整改,镇党委组织项目专班,认真学习省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中关于政府采购招标免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规定,确保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2.关于合同签订及履行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关于未按合同约定进行考核,直接支付保洁服务费的问题,2家单位已整改,其中1家单位已重新进行政府采购并明确考核事项,1家单位已制定评估考核表,按月进行考核。
二是关于合同签订时间均晚于验收时间的问题,2家单位已整改,出台了相关制度进行规范,并对系统内的财务人员加强培训。
3.关于超标准预留工程项目质保金320.67万元的问题。
一是3家单位已整改,其中1家单位已与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质保金比例,1家单位已按规定比例扣留质保金,1家单位出台了《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予以规范。
二是1家单位已退回部分多收的质保金1.5万元,剩余10.58万元未整改到位。
4.关于未办理节能和消防设计审查的问题。
1家单位已办理节能评估手续,消防设计审查未办理。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举行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5年12月10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7日在新堤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洪湖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洪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审查和批准洪湖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6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洪湖市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6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洪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6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的报告,对2025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投票表决2026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听取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选举事项;通过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其他。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议 程(草案)
(2025年12月10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1.听取和审议洪湖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洪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3.审查和批准洪湖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6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4.审查和批准洪湖市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6年市级预算;
5.听取和审议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洪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议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听取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6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的报告,对2025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投票表决2026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9.听取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10.选举事项;
11.通过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12.其他。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日 程(草案)
12月26日(星期五)
代表报到
时 间:12月26日上午9:30前
地 点:洪湖国际大酒店
代表视察
时 间:12月26日上午10:00
出发地点:洪湖国际大酒店门前集中乘车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
召集人会议
时 间:12月26日下午2:3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105会议室
参加人员:大会筹备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乡镇区街道主要负责人
会议内容:
1.乡镇区街道主要负责人报告代表到会情况;
2.提出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并作说明;
3.通报大会议程(草案)和大会日程(草案);
4.通报各代表团正副团长名单(草案)并作说明;
5.提出大会各项决议、决定表决方式的决定(草案);
6.提出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7.通报大会临时党委以及各代表团临时党支部成员名单;
8.提出纪律要求及会议注意事项。
警示教育
时 间:12月26日下午,召集人会议结束后(约下午3:0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
内 容: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
预备会议
时 间:12月26日下午,警示教育结束后(约下午4:0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
会议内容:
1.表决关于各项决议、决定表决方式的决定(草案);
2.表决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3.表决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名单(草案);
4.表决大会议程(草案);
5.表决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两会”党员大会
时 间:12月26日下午,预备会议结束后(约下午5:0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的中共党员
会议内容:
1.宣读市委关于成立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临时党委的通知和关于成立政协市九届五次会议临时党委的通知;
2.市委书记魏朝东讲话。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时 间:12月26日下午,“两会”党员大会结束后(约下午5:3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106会议室
参加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大会副秘书长人选
会议内容:
1.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大会副秘书长;
2.表决大会日程(草案);
3.表决代表联名提出各项选举候选人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
4.表决代表提出议案、质询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
5.表决选举办法(草案),提请代表审议;
6.表决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通过办法(草案),提请代表审议;
7.表决市委提名各项选举候选人名单(草案),提请代表酝酿、讨论;
8.表决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草案),提请代表审议;
9.表决2025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草案),提请代表审议;
10.表决2026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投票表决办法(草案),提请代表审议。
12月27日(星期六)
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会)
时 间:12月27日上午9:0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列席人员
会议内容:
听取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下午2:30 分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计划报告、财政预算报告、选举办法(草案)、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通过办法(草案)、2025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草案)、2026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投票表决办法(草案)。讨论2026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市委提名各项选举候选人名单(草案)、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草案)。代表联名推荐各项选举候选人。
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时 间:12月27日下午5:30
地 点:洪湖国际大酒店三楼一号会议室
参加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大会副秘书长
会议内容:
1.听取各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计划报告、财政预算报告的情况汇报;
2.听取各代表团审议选举办法(草案)的情况汇报,表决选举办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3.听取各代表团审议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通过办法(草案)的情况汇报,表决人选通过办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4.听取各代表团酝酿市委提名各项选举候选人名单(草案)和代表联名推荐各项选举候选人的情况汇报。表决各项选举正式候选人名单(草案),提请代表酝酿、讨论;
5.听取各代表团审议2025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草案)和2026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投票表决办法(草案)的情况汇报,表决以上两个办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6.听取各代表团讨论2026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情况汇报,表决2026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提请各代表团分团投票表决;
7.表决2025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和2026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的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12月28日(星期日)
第二次全体会议
时 间:12月28日上午9:0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列席人员
会议内容:
1.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听取市法院工作报告;
3.听取市检察院工作报告;
4.表决选举办法(草案);
5.表决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通过办法(草案);
6.表决2025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草案);
7.表决2026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投票表决办法(草案);
8.表决2025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和2026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的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
下午2:30分团对2025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投票表决2026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封存满意度测评票和表决票,送大会计票处,由2025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和2026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总监票人、监票人监督计票。
分团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法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工作报告,政府、计划、财政预算、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洪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纲要的决议(草案);酝酿、讨论各项选举正式候选人名单(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会议
时 间:12月28日下午3:00
地 点:洪湖国际大酒店三楼二号会议室
参加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财政经济委员会全体成员、部分人大代表
会议内容: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作进一步审查,讨论通过关于计划、预算的审查结果报告。
代表议案处理协调工作会议
时 间:12月28日下午3:00
地 点:洪湖国际大酒店三楼接待室
参加人员:议案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
会议内容:讨论大会议案审查报告。
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时 间:12月28日下午5:30
地 点:洪湖国际大酒店三楼一号会议室
参加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大会副秘书长、2025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和2026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总监票人
会议内容:
1.听取各代表团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法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情况汇报;
2.听取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各项选举正式候选人情况汇报,表决各项选举正式候选人名单(草案),提请大会选举;
3.听取各代表团审议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草案)的情况汇报。表决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4.表决选举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5.听取2025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和投票表决2026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结果报告;
6.表决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计划、预算的审查结果报告(草案);
7.表决大会议案审查报告(草案);
8.表决政府、计划、财政预算、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以及洪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的决议(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12月31日(星期一)
第三次全体会议
时 间:12月29日上午9:0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
会议内容:
1.宣布选举注意事项;
2.表决选举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
3.大会选举。
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时 间:12月29日上午,计票工作完成后(约上午9:3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106会议室
参会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大会副秘书长、选举总监票人
会议内容:
听取选举结果的报告。
闭幕会
时 间:12月29日上午,主席团第四次会议结束后(约上午9:50)
地 点: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人大代表、列席人员
会议内容:
1.宣布选举结果;
2.表决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草案);
3.宪法宣誓;
4.宣布2025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满意度测评和2026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票决结果;
5.表决关于政府、计划、财政预算、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以及洪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的决议(草案);
6.市委书记魏朝东致闭幕词。
日程如需临时调整,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2025年12月10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主席团成员名单(共46人,按姓名笔画为序)
|
万 凯 |
马义书 |
马 浩 |
王 浩 |
乐观晖 |
|
吕宗朋 |
刘仁学 |
刘 民 |
刘同民 |
刘俊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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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少华 |
李汉清 |
李 伟 |
杜 斌 |
杨 君(女) |
|
何 刚 |
张三友(女) |
陈汉明 |
陈 祥 |
陈 雷 |
|
邵云耀 |
范 军 |
林继军 |
罗 宵 |
周智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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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明嵩(回族) |
胡纯玉(女) |
钟 华 |
贾宗昆 |
夏志蓉(女) |
|
顾重英(女) |
倪 伟 |
倪 洪 |
郭 莉(女) |
陶 醉 |
|
崔冰冰(女) |
彭 正 |
彭端阳 |
董本福 |
韩志涛 |
|
曾晓天 |
谢 伟 |
路 顺(女) |
廖丽君(女) |
潘中良 |
|
魏朝东 |
二、秘书长:陈 祥
关于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
一、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成员拟由46人组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人员:
1.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的中共洪湖市委常委(9名);
2.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1名);
3.政协洪湖市九届委员会主席(1名);
4.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6名);
5.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及各工作委员会主任(8名);
6.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各代表团团长(21名)。
二、本次大会的秘书长,建议由陈祥担任。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列席人员名单
(共83+284=366名)
一、不是本届市人大代表的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市人武部领导(15名)
|
马卫利 |
(龙口代表团) |
胡 辉 |
(滨湖代表团) |
|
张 博 |
(万全代表团) |
余 成 |
(峰口代表团) |
|
黄涛 |
(黄家口代表团) |
罗国光 |
(燕窝代表团) |
|
何 蓉(女) |
(滨湖代表团) |
代双兵 |
(曹市代表团) |
|
谢作明 |
(新堤代表团) |
陈峰 |
(燕窝代表团)(政协委员) |
|
熊瑛(女) |
(新滩代表团)(政协委员) |
白振华 |
(府场代表团)(政协委员) |
|
陈再雄 |
(曹市代表团)(政协委员) |
李华学 |
(龙口代表团)(政协委员) |
|
王新喜 |
(汊河代表团) |
二、不是本届市人大代表、未退休的正副县级领导干部(按姓名笔画为序,2名,本届政协委员不重复计数)
|
王志芳(女) |
(政协委员) |
吴华清 |
(新堤代表团) |
|
张春辉 |
(政协委员) |
夏大铭 |
(戴家场代表团) |
三、退休老同志代表(曾任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正职领导,按姓名笔画为序,8名,单独组团)
|
方德钧 |
龙凤英(女) |
朱兴斌 |
刘时耕 |
|
邹贤林 |
罗贵舫 |
周环清(女) |
戴刚年 |
四、市委部分工作部门、议事机构、法检和市政府机构工作部门及部分垂管部门的负责人(58名,本届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不重复计数)
|
市委办公室 |
朱同洋 |
(新滩代表团) |
|
市人大办公室 |
刘仁学 |
(曹市代表团)(人大代表) |
|
市政府办公室 |
代红兵 |
(燕窝代表团)(人大代表) |
|
市政协办公室 |
刘世军 |
(政协委员) |
|
市纪委监委 |
贾卫兵 |
(府场代表团) |
|
市委宣传部 |
刘大成 |
(沙口代表团) |
|
市委统战部 |
万山红 |
(瞿家湾代表团) |
|
市委社会工作部 |
代海桃 |
(戴家场代表团)(人大代表) |
|
市委政法委 |
施 伟 |
(新堤代表团) |
|
市委政研室 |
王 和 |
(新滩代表团) |
|
市委编办 |
李华学 |
(政协委员) |
|
市委巡察办 |
高 超 |
(老湾代表团) |
|
市委老干部局 |
孙 燕(女) |
(政协委员) |
|
市总工会 |
曾德高 |
(曹市代表团)(人大代表) |
|
团市委 |
刘 薇(女) |
(万全代表团)(人大代表) |
|
市妇联 |
陈 莉(女) |
(老湾代表团) |
|
市工商联 |
李宗波 |
(府场代表团) |
|
市文联 |
施建国 |
(瞿家湾代表团) |
|
市侨联 |
王 均 |
(小港代表团) |
|
市科协 |
胡 杰 |
(戴家场代表团) |
|
市残联 |
刘道环 |
(瞿家湾代表团) |
|
市红十字会 |
余 敏(女) |
(小港代表团) |
|
市法院 |
肖恒增 |
(滨湖代表团) |
|
市检察院 |
周 珣(女) |
(洪湖开发区代表团) |
|
市发改局 |
金华斌 |
(万全代表团)(人大代表) |
|
市教育局 |
刘会堂 |
(曹市代表团) |
|
市科技经信局 |
吕 健 |
(府场代表团) |
|
市民宗局 |
崔为凤 |
(小港代表团) |
|
市公安局 |
刘彦群 |
(大同代表团) |
|
市民政局 |
聂 涛 |
(峰口代表团) |
|
白安妮(女) |
(老湾代表团) |
|
|
市司法局 |
胡晓林 |
(大沙代表团) |
|
市财政局 |
平 旭 |
(府场代表团)(人大代表) |
|
市人社局 |
卢茂林 |
(小港代表团) |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郭金高 |
(新滩代表团) |
|
市住建局 |
单龙兵 |
(滨湖代表团) |
|
市城管执法局 |
汪 凡 |
(小港代表团) |
|
市交通运输局 |
赵 斌 |
(滨湖代表团) |
|
市水利湖泊局 |
李克贵 |
(龙口代表团) |
|
市农业农村局 |
杨 凯 |
(戴家场代表团) |
|
市商务局 |
黄纯刚 |
(乌林代表团) |
|
市文旅局 |
崔 巍 |
(瞿家湾代表团) |
|
杜 智 |
(乌林代表团) |
|
|
市卫生健康局 |
李贤琼(女) |
(大沙代表团) |
|
市退役军人局 |
黄华武 |
(大沙代表团) |
|
市应急局 |
朱洪波 |
(大同代表团) |
|
市审计局 |
杜 勇 |
(老湾代表团) |
|
市市场监管局 |
金鹏来 |
(大同代表团) |
|
市统计局 |
李 娟(女) |
(洪湖开发区代表团) |
|
市医保局 |
陈怀标 |
(沙口代表团) |
|
市政务数据局 |
杜 丹(女) |
(瞿家湾代表团) |
|
市信访局 |
梅 国 |
(汊河代表团) |
|
市委党校 |
杨长城 |
(小港代表团) |
|
市档案馆 |
廖雪琴(女) |
(政协委员) |
|
市融媒体中心 |
何红军 |
(滨湖代表团) |
|
市机关事务中心 |
李国树 |
(汊河代表团) |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周立剑 |
(燕窝代表团) |
|
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
郑茂坤 |
(洪湖开发区代表团) |
|
市招商中心 |
李 伟 |
(开发区代表团)(人大代表) |
|
吕 田 |
(新滩代表团) |
|
|
市供销社 |
苏立华 |
(瞿家湾代表团) |
|
市城发集团 |
敖 军 |
(政协委员) |
|
市产业与项目促进中心 |
金华斌 |
(万全代表团)(人大代表) |
|
蔡国东 |
(洪湖开发区代表团) |
|
|
荆州生态环境局洪湖市分局 |
吴必灿 |
(螺山代表团) |
|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王洛星 |
(小港代表团) |
|
市供电公司 |
吴 庆 |
(洪湖开发区代表团) |
|
长江河道局洪湖分局 |
欧治华 |
(黄家口代表团) |
|
省汉江局洪湖东荆河管理分局 |
张 刚 |
(政协委员) |
|
洪工局 |
严 辉 |
(洪湖开发区代表团) |
|
市税务局 |
郑 勇 |
(万全代表团) |
|
洪湖金融监管支局 |
王 凯 |
(府场代表团) |
|
洪旅投 |
龙启超 |
(瞿家湾代表团) |
备注:姓名下有_____的为重复统计对象,不另计数。
五、全体政协委员(284名,不含5名副主席,名单略)
关于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列席人员名单的说明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列席人员主要是下列对象:
(一)不是本届市人大代表的市委、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和市人武部领导(14名);
(二)不是本届市人大代表、未退休的正副县级领导干部(2名,本届政协委员不重复计数);
(三)离退休老同志代表(曾任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正职领导,8名);
(四)市委部分工作部门、议事机构、法检和市政府机构工作部门及部分垂管部门的负责人(58名,本届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不重复计数);
(五)全体政协委员(284名)。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讨论稿)
——2025年12月28日在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刘同民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洪湖市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统筹推进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成势见效之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依法履职,主动作为,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顺利完成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洪湖加快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坚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与市委同心同向、同频共振。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第一议题”制度,集中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统筹“线上+线下”开展大学习、大宣讲、大研讨,全年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6次,开展宣讲、研讨21场次,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在学习教育中,共查摆并整改班子集体问题8个、班子成员个人问题38个;深入开展违规吃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排查整改问题7个。强化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做实反馈问题整改。自觉接受市委第一巡察组政治巡察,整改反馈问题19个。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自觉接受纪律监督。
全面推进新时代人大党的建设。严守政治规矩,自觉按照市委决策部署,谋划、安排、推动人大工作。坚持第一时间向市委请示报告人大工作的重大事项、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定等,全力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落细落实,自觉做到市委工作重点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全年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6人次。市委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人大工作,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充实人大专工委力量,为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紧扣市委决策部署,围绕洪湖“147”总体发展思路,履行监督职权、完善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质效,全年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18件,开展执法检查6次、专题调研17次、专项视察6次、专题询问1次。
聚焦经济建设,促推高质量发展。加强预决算审查监督,开展2024年财政决算审查,提前审查2026年财政预算编制情况。加强对政府国有资产的监督,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推动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强化对政府债务的监督,督促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调研“十四五”规划完成和“十五五”规划编制情况。调研半年经济工作目标实现情况,助力全市经济平稳持续运行。聚焦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形成《洪湖市装备制造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调研洪湖莲藕品牌培育和农文旅融合发展情况,助力洪湖莲藕品牌价值提升和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围绕汽车零部件、新材料等主导产业,赴武汉、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开展招商,跟踪掌握有价值的项目线索8条,促成项目签约2个。跟踪调度融入武汉都市圈工作任务清单落实,积极对接洪湖新滩与武汉经开区新一轮合作共建,推动融圈共进取得新进展。督导新滩经合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基础工程建设,为项目落地提供坚实保障。深入开展“五联五促”活动,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聚焦生态治理,促推高水平保护。助力打好洪湖流域综合治理总体战。配合开展《荆州市洪湖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收集上报修改意见29条。视察全市水环境治理情况,推动解决养殖尾水治理等问题;调研河湖长制落实情况,督促完善部门协同机制。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修复、退渔还湿等重大生态项目。跟踪洪湖流域综合治理重点任务推进情况,推动包保排口水质稳定达标。助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荆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建筑工地、砂石料堆场等场所32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9个,助推空气质量改善。助力打好人居环境整治翻身仗。视察中心城区“蜘蛛网”整治情况,推动完成线路改造,改善市容环境。开展农村厕所革命专项监督和视察,推动“吊脚楼”厕改、问题厕所整改和一般农户厕改任务如期完成。督导乡镇开展清渠洁岸、垃圾清运、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打造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助力打好绿色转型发展持久战。协调推进2025年环洪湖马拉松赛道建设和景观提升项目,做好赛事服务保障,促推洪湖“一赛而红”。加强产业链协同,助力小龙虾、水稻、莲藕等特色产业发展,推动农业向品牌化、绿色化、高值化转型升级。
聚焦民生福祉,促推高品质生活。紧盯监督重点“顺民意”。开展中心城区物业管理专题询问,推动改善物业服务质量。开展基层应急能力建设调研,推动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开展医疗保障支付方式改革调研,推动医保部门优化报销流程、升级智能监管系统。紧盯民生实事“解民忧”。组织代表深入项目实施现场开展监督,督促8件市级民生实事、66件乡镇民生实事落实,老旧小区改造等一批项目按时完工。推动洪湖市第二医院门急诊住院综合大楼项目、湖滨生态科普园项目、燃气管道老旧管网更新改造等项目完工。紧盯平安稳定“护民利”。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对禁毒工作进行专项监督,督促禁毒重点问题整改落实见效。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深入企业、项目、学校、医院等重点领域,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紧盯农业农村“惠民生”。督导包保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提升农村“三资”管理水平。督导农资储备供应,协调解决农机调度、技术服务等问题,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聚焦法治建设,促推高效能治理。加强法律实施监督。开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推动水资源管理等问题整改。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实施宪法、法律情况的监督,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八五”普法决议实施情况报告,推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年接收“一府一委两院”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8件,保障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在龙口镇、曹市镇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试点工作。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严格落实“信访包保责任制”,主任会议成员到市信访局坐班接访,深入包保乡镇协调处理矛盾纠纷和化解信访积案,全年办理上级转办及群众来信来访15件。强化司法工作监督。听取并审议市法院、市检察院半年工作报告,调研法院行政审判、执行积案化解等情况,助力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调研未成年人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动检察机关主动作为。听取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专项报告,促进建立问题线索移交、腐败问题查处、整改成效评估等机制。
三、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代表更好履职,当好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
优化服务保障,让代表“能为”。拓展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联系方式和渠道,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代表建议和民生实事项目督办等活动,扩大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持续优化代表家站,指导各地结合资源禀赋、文化底蕴、产业特点打造特色站点,在瞿家湾镇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站,开展民意征集、立法调研、监督反馈。充分发挥代表家站、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站作用,组织代表进流域、进企业、进项目、进村组、进农户,开展学习培训、接待选民、代表行动等活动,用活用好各类代表履职平台。
深化代表行动,让代表“善为”。充分发挥专业代表小组和地域代表小组作用,推进“专业+地域”代表小组联动,实现优势互补,相关创新做法受到省、荆州人大肯定和推介。围绕“聚焦流域综合治理・聚力支点建设”主题,市委书记魏朝东以代表身份参加专题代表行动,并对代表行动开展给予指导,产生示范引领效应。各乡镇代表小组围绕流域综合治理、禁毒工作监督等开展活动347场次,参与代表7326人次。滨湖等地代表开展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宣讲,峰口镇等地代表协调解决矛盾纠纷,万全等地代表开展农业技术交流,新滩等地代表推动企业拓展销售市场,代表作用发挥在代表行动中充分彰显。
强化建议办理,让代表“有为”。建立代表建议审核机制,形成《关于加快建设长江中游水安全水生态重要保障区的建议》《关于提升中心城区物业管理水平助力基层综合治理的建议》等一批高质量代表建议。完善“领导领衔+委室对口+代表全程参与”的督办和办理机制,市长林继军在第一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交办代表建议,并带头领办重点建议。其他副市长领办分管领域代表建议,各部门切实履行承办职责,定期与代表沟通反馈办理情况。建立建议办理台账,全面跟踪建议办理进展。推动建议办理收到实效,受到代表和群众好评。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76条建议已全部办理答复完毕,办结率、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均达100%。
四、加强人大常委会和人大常委会机关自身建设
按照“四个机关”建设要求,持续加强人大常委会和人大常委会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人大队伍。
着力提升人大工作执行力。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围绕推动洪湖高质量发展,主动认领、牵头推进、靠前落实重点任务,助力洪湖发展能级、发展速度、发展质效、发展后劲整体提升。深入开展“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各类培训12期,先后选派10名干部参加省、荆州市组织的学习培训。建立“老带新”帮扶机制,安排6名经验丰富的干部与年轻干部结对,通过传帮带促进年轻干部成长。立足职责开展调查研究,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13篇,为工作改进和提升提供重要参考。
着力提升人大工作协同力。修订《洪湖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管理制度》,完善会议组织、公文处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流程,推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委室联动”机制,统筹各委室力量开展联合调研视察,加强和“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人大工作合力。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的指导,推动基层人大工作提质增效。
着力提升人大工作影响力。依托“洪湖人大”微信公众号、人大信息网等平台,讲好洪湖故事和洪湖人大故事。全年发布人大工作动态、代表履职事迹等信息80多篇。做好人大新闻舆论和理论研究工作,《洪湖人大:促推洪湖水再现浪打浪》《“专业+地域”代表小组联动机制 书写从生态美到产业兴的人大答卷》等10多篇文章在学习强国客户端、中国人大网、《人民代表报》、湖北人大网、省人大工作通报、荆州人大网、《荆州日报》等媒体刊发,洪湖人大参与撰稿的《庆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特别报道·基层实践》获评第三十届“湖北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奖二等奖。
各位代表!一年的成绩来之不易,是上级人大常委会精心指导的结果,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广大人大工作者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协同发力、密切协作的结果,是市政协、社会各界、离退休老同志和全市人民关心支持、鼎力相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致以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在服务发展大局上,如何做到工作思路梳理得更清、切入点找得更准、结合点选得更紧、关键点抓得更实,还需要认真谋划;在促进民生改善上,如何做到力度更大、办法更多、效果更好、群众更满意,还需要下硬功夫;在发挥代表作用上,如何做到机制更优、路径更宽、形式更活、社会更认可,还需要不断探索完善。常委会在今后工作中将认真研究、切实改进,全力推动人大工作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提升。
今后一年的工作建议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洪湖市加快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高举支点建设旗帜,紧扣市委决策部署,依法履行职权,提升监督质效,发挥代表作用,扎实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水平,为洪湖实现“十五五”规划良好开局,加快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作出新贡献。
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在把握人大工作方位上紧跟新时代。始终将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持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重点聚焦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通过专题培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交流等形式,推动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贯彻落实市委相关工作要求,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与市委同频共振。围绕洪湖“147”总体发展思路,在生态筑基、产业提能、红色引领、融圈共进“四大战略”中主动担当,全力促推市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以更实举措服务发展大局,在提升监督效能上实现新突破。紧扣“十五五”规划开局和高质量发展主线,精准发力做好监督工作。强化经济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对重点资金使用、部门预算执行开展专项核查,推动预算编制科学化、资金使用高效化。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强化政府债务管理监督。强化生态环保监督,加强水环境水生态和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积极参与《荆州市洪湖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强化法律实施监督,开展执法检查,维护司法公正。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做好乡镇试点工作。强化民生领域监督,推动民生实事落实,提升群众获得感。
以更优服务保障代表履职,在发挥代表作用上取得新成效。聚焦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深化拓展代表工作,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保障代表履职有平台,升级21个代表之家、98个代表联络站功能,推动瞿家湾镇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运行。保障代表培训有力度,分领域、分层次开展专题培训,选派代表参加上级人大培训和赴先进地区学习交流,着力提升代表专业履职能力。保障代表行动有活力,健全专业代表小组与地域代表小组联动机制,扎实开展“五进”活动。保障代表建议有成效,完善代表建议“提出—审核—交办—督办—评价”机制,推动建议办理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
以更严要求做好换届选举,在持续强基固本上开创新局面。2026年是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之年,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推进各项工作。坚守换届原则,严格执行党委领导换届选举制度,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举相统一,严把代表入口关。规范换届程序,确保程序合法、过程公开、结果公正。营造换届氛围,依托人大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代表家站、民主实践站,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组织代表、人大工作者深入乡村社区宣讲,营造良好氛围。严肃换届纪律,严格执行换届选举纪律要求。做好换届衔接,统筹推进县乡两级换届,及时开展新任代表培训、履职平台交接,保证新任代表快速进入角色。
以更高标准加强自身建设,在提升能力素质上呈现新气象。按照“四个机关”建设要求,持续锻造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荆州市委、洪湖市委工作要求,依法履行自身各项职责。全面加强能力建设,建立常态化学习培训机制,创新监督方式,开展基层人大工作调研,加强乡镇人大工作者培训,加强与省、荆州市人大和周边县市区人大的联系,持续提升人大工作者和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全面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宣传引导,挖掘人大工作亮点,推介人大工作经验,展示人大代表作为。
各位代表!旗帜指引前进方向,奋斗铸就新的辉煌。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依法履职、担当作为,以更加昂扬的奋斗精神,在洪湖加快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崭新征程上,谱写洪湖人大工作新的篇章!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代双兵等同志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12月10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代双兵等同志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代双兵、李克贵、白安妮、雷建明、崔为凤、龚德贵、游春波、杨从波、李启武等同志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关于接受代双兵等同志辞去洪湖市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代双兵等同志请求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书面申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提请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进行表决,接受代双兵、李克贵、白安妮、雷建明、崔为凤、龚德贵、游春波、杨从波、李启武等同志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5年12月10日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5年12月10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
免去:
杨君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任命:
潘中良为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
任命:
刘港为洪湖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关于任免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现向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提请:
任命:
潘中良为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免去:
杨君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5年12月10日
关于提请任命刘港同志职务的议案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现提请任命以下同志职务:
刘港同志任洪湖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请予审议。
洪湖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周国光
2025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