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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公报


洪湖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公报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6年2月10日在市行政会议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十八次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精神。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洪湖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工作要点。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法院提出的人事议案,作出了关于接受熊传发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免去周裔婷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任命段帅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任免市法院人员职务7人次。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同民主持会议。副主任陈祥、胡纯玉、董本福、杨君、张三友、潘中良和17名委员出席了会议。市政府副市长谢作明;市法院院长胡昱;市检察院检察长樊胜;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刘同民 陈祥胡纯玉董本福杨 君

张三友 潘中良刘仁学刘民刘 薇

许先华 杜 斌 肖云毅肖 英 张志远

张献忠 易重兵周祖山胡修安 钟 华

郭莉盛磊夫彭端阳谢伟戴百刚

缺席:吴永善 陈邦武 邵云霞 顾重英 黄丽霞

谭敏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工作要点

(2026年2月10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2026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县(市)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之年,做好今年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紧扣市委决策部署,锚定加快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目标任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开创洪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一、持续强化政治引领,在把牢方向中彰显更高站位

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健全“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机制,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常态化、长效化。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中之重,特别是深学细悟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人大各项工作始终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进行。切实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参与市委中心工作,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勇担当、善作为,全面完成市委交办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企业包保、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等中心工作,始终与全市大局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精心组织、全力做好县(市)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严把代表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确保换届风清气正、结果人民满意。

二、精准服务发展大局,在依法履职中展现更大作为

聚焦“十五五”规划实施开好局、起好步,找准人大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及审计工作报告,深化预算联网监督,强化对重点资金、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推动经济平稳健康运行。持续关注洪湖流域综合治理,围绕水环境水生态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开展视察和执法检查,听取年度环境状况报告,助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围绕教育“双减”、医疗资源均衡、养老服务提质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推动民生实事项目办好办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听取审议市“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代表旁听庭审,维护司法公正。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综合运用视察调研、听取审议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代表约见等监督方式,打好监督“组合拳”,切实增强监督刚性。

三、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发挥代表作用中体现更优保障

以市乡人大换届选举为契机,进一步夯实代表工作基础,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洪湖实践。深化拓展“双联”制度,坚持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人大工作的代表性和实效性。持续深化“代表行动”,巩固和扩展“专业+地域”好做法,推动代表活动更接地气、更富实效。建强用好履职平台,持续推进代表家站与基层立法联系点融合建设、综合使用。探索搭建代表“码上见”等线上履职平台,拓宽代表联系群众、汇集民意的渠道。完善代表建议“提、审、交、办、督、评”全链条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人大常委会领导督办、政府领导领办重点建议制度,推动解决更多群众关心关切的实际问题。健全代表履职激励和约束机制,激发代表履职内生动力。

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在提升效能中树立更好形象

对标“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巡察整改成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锲而不舍纠治“四风”,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加强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和基层人大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打造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改进调研方式,提高调研质量,增强审议和监督的专业性。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讲好洪湖人大故事、民主故事。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市人大常委会主要工作

1月

(一)组织本地荆州市人大代表出席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承办:办公室、代工委)

(二)组织本地省人大代表出席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承办:办公室、代工委)

(三)将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市政府办理。

(承办:办公室、各专工委)

(四)收集2025年“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目录。将制定机关上一年度制定、修改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集中整理报备。(承办:法工委)

2月

(一)召开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1.传达学习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精神。

(承办:办公室、代工委)

2.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工作要点。

(承办:办公室、各专工委)

(二)开展春节前走访慰问代表活动。

(承办:办公室、代工委)

(三)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视察活动。

(承办:城环工委)

3月

(一)召开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1.听取市政府关于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和2026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方案的报告。(承办:代工委)

2.听取市政府关于202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承办:城环工委)

3.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承办:法工委)

(二)召开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第五次工作会议。

(承办:监司委)

(三)调研三大园区开门红及产业发展情况。

(承办:财经委)

(四)根据省人大常委会、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安排部署拟定代表行动活动方案,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活动。

(承办:代工委)

(五)调研市中心城区物业企业管理服务工作情况。

(承办:城环工委)

(六)修改完善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承办:法工委)

4月

(一)调研市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与审判质效工作开展情况。(承办:监司委)

(二)调研乡镇人大工作,开展“双联”活动,督促指导乡镇开展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监督。 (承办:代工委)

(三)召开乡镇人大主席工作座谈会。

(承办:办公室、代工委)

(四)调研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与分级诊疗体系健全工作。 (承办:社教工委)

(五)调研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 (承办:农工委)

(六)配合荆州人大开展《荆州市洪湖保护条例》立法调研,组织基层人大代表与荆州市人大调研组座谈。

(承办:法工委)

5月

(一)召开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

1.听取市政府关于2025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承办:财经委、预算工委)

2.听取和审议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与分级诊疗体系健全工作情况报告。(承办:社教工委)

(二)调研市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效能与服务大局府检联动工作开展情况。 (承办:监司委)

(三)调研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承办:财经委、预算工委)

(四)督导乡镇开展代表行动。(承办:代工委)(五)视察全市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工作情况。

(承办:城环工委)

6月

(一)对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承办:监司委)

(二)组织部分预算审查专家库成员和人大代表对2025年财政决算进行初步审查。(承办:财经委、预算工委)

(三)调研乡镇人大工作,开展“双联”活动。

(承办:代工委)

(四)配合做好洪湖市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承办:代工委)

(五)视察旅游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工作情况。

(承办:社教工委)

(六)开展农业机械化促进“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承办:农工委)

7月

(一)召开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1.听取市法院、市检察院半年工作报告。

(承办:监司委)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洪湖市202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

(承办:财经委、预算工委)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洪湖市2025年财政决算和202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通过关于批准洪湖市2025年财政决算报告的决议,并就202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提出审议意见。 (承办:财经委、预算工委)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承办:财经委、预算工委)

(二)调研2026年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情况。

(承办:财经委、预算工委)

(三)督导乡镇开展代表行动。(承办:代工委)

(四)调研洪湖市英雄烈士保护工作情况。

(承办:社教工委)

(五)视察洪湖市马拉松赛道与绿道文旅融合发展情况。

(承办:社教工委、城环工委)

8月

(一)调研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承办:财经委、预算工委)

(二)视察督办2026年市政府重点建议意见和民生实事项目办理工作。 (承办:代工委)

(三)视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承办:农工委)

(四)推动乡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试点工作,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 (承办:法工委)

9月

(一)召开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承办:财经委、预算工委)

(二)对司法局关于洪湖市“九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和《法治宣传教育法》实施情况开展调研。(承办:监司委)

(三)配合做好洪湖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承办:代工委)

(四)调研洪湖市残疾人关爱保障工作情况。

(承办:社教工委)

(五)视察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及“蜘蛛网”综合整治情况。 (承办:城环工委)

10月

(一)组织部分预算审查专家库成员和人大代表对2027年财政预算方案进行初步审查。 (承办:财经委、预算工委)

(二)视察全市砂石料堆场及工地扬尘整治情况。

(承办:城环工委)

11月

(一)召开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1.听取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情况报告。

(承办:监司委)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承办:财经委、预算工委)

3.听取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6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的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承办:财经委、预算工委)

4.听取市政府关于2026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承办:代工委)

5.听取市政府关于2026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7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情况报告。

(承办:代工委)

(二)做好荆州市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准备工作。

(承办:办公室、各专工委)

12月

(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报告人大工作。

(承办:办公室)

(二)筹备召开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

(承办:办公室、各专工委)

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主要工作

1.宣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荆州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洪湖市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承办:办公室、各专工委)

2.组织学习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荆州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

(承办:办公室、各专工委)

3.做好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承办:办公室、各专工委)

4.机关开展“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

(承办:办公室、各专工委)

5.督促“一府一委两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 (承办:办公室、各专工委)

6.统筹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承办:办公室、各专工委)

7.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承办:办公室、信访室、监司委)

8.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参加有关调研视察检查和列席市人大常委会议等活动;加大各级人大代表行权履职的宣传力度。

(承办:办公室、各专工委)

9.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做好新闻宣传和意识形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乡村振兴、流域综合治理、招商引资、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信访维稳等工作。(承办:办公室、各专工委)

10.负责接待上级人大来我市调研视察,做好与外地县市人大的联系与交流工作,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培训。

(承办:办公室、各专工委)

11.加强机关建设和管理,落实各项制度。

(承办:办公室)

12.筹备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党组民主生活会议和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 (承办:办公室)

13.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承办:办公室、各专工委)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熊传发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2月10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熊传发请求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书面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熊传发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关于接受熊传发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熊传发请求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书面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有关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提请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进行表决,接受熊传发辞去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6年2月10日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6年2月10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

免去:

周裔婷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

段帅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二)

免去:

王代强洪湖市人民法院府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刘慧敏洪湖市人民法院新滩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姜千洪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 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余小华洪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庆华洪湖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姜千为洪湖市人民法院新滩人民法庭庭长;

余小华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 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关于段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变动,根据洪湖市委组织部(洪组干〔2026〕70号)文件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现向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提请:

任命:

段帅同志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周裔婷同志的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2026年2月10日

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姜千等同志

法官职务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关于对法官职务任免的规定,经本院党组研究,决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对本院姜千等同志的职务进行任免。具体意见如下:

任 命:

姜千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新滩人民法庭庭长;

余小华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免 去:

王代强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府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刘慧敏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新滩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姜千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余小华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庆华同志洪湖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请 予 审 议。

院 长:胡 昱

2026年2 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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