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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洪湖境内江河有螺外滩禁止放牧的议案》的决定


(2007年3月29日洪湖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洪湖境内江河有螺外滩禁止放牧的议案》,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议案。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组织协调,加大《国务院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正确处理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关系,克服困难,动员各方紧密配合,切实把禁牧工作落到实处,为实现我市血吸虫病防治总目标而奋斗。

200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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