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机构设置 工作动态 审议意见 代表工作 人事任免 规范性文件 人大知识 常委会公报 领导讲话

当前位置:首页 >> 决定决议 >> 正文

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洪湖市人民政府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洪湖市人民政府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7年10月30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杨志雄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听取了市人大财经委《关于洪湖市人民政府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会议对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审议,同意市财政局局长杨志雄所作的报告,批准洪湖市人民政府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并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发送好友:发送给好友 | 加入收藏: 加入收藏夹 责任编辑:admin 文章作者:
 
版权声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我站点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接必须保留(非我站原创的,按照原来自一节,自行链接)。文章版权归我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我站点水印。
 
 
关键字:
模糊搜索: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版权所有: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网站备案号:鄂ICP备07501214号
联系电话: (0716)2218010 传真:(0716)2218010 人大投稿:hhsrdb@163.com
技术支持:金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