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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6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野所作的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未来一年工作思路和2024年的主要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对标“建功先行区、建设示范区”,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紧扣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洪湖建设、流域综合治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方面提供优质检察供给和坚强法治保障,为洪湖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检察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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