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曹辉辞去荆州市第六届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
(2024年1月3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和曹辉的辞职请求,决定接受曹辉辞去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送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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