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周国光同志辞去洪湖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职务的决定
(2025年12月27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洪湖市委组织部文件和周国光同志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周国光同志辞去洪湖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并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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