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郭鹏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5年9月23日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根据洪湖市委组织部(洪组干〔2025〕231号)文件和郭鹏同志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郭鹏同志辞去洪湖市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接受郭鹏同志辞去洪湖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报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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