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任:王勤昌
工作职责:
1、为市人大常委会拟订规范性文件、审议报告、审议意见草案做好有关工作;对口审查有关单位的文件、规定是否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2、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交付的议案和输代表意见、建议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拟订本工作委员会所联系范围内的议案草案,督促办理人民代表提出的议案和意见、建议。
3、拟定本工作委员会执法检查计划,做好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检查的有关工作。
4、围绕本工作委员会联系的工作,开展调查研究。
5、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主任会议涉及本工作委员会内容的筹备和决定事项的落实工作。
6、对口处理、接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7、承担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