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了解有关农
业、
农村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全国、省、市人大及其
常委会关于农
业、农村工作方面的决议、决定在洪湖贯彻实施
情况,负责对市
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有关农业农村工作方面
的法律法规以及
人大及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继续监
督、检查、视察,并
提出意见或建议。联系农业农村工作方面的人大代表
,督办相关
议案和代表建议的办理;负责对口联系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
来洪进行的执法检查、视察或调研等工作;承担
领导交办的其他
工 作
。
(八)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
员会。
负责协调做好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
保护、交通
运输、邮政电信、人民防空等方面工作,并提出相关建
议;协助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督促“一府一委两院”贯彻
执行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相关决议、决定;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
群众,听取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办理市人大代
表提出的与本工委工作职责相关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负责对口
联系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来洪进行的执法检
查、视察或调研
等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