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朱兴斌
各位人大主席团主席、联络处主任和具体从事人大工作的负责同志:
酝酿以久的全市人大工作座谈会,如期举行,在此谨向与会各位表示谢意。今天的会上,进行了代表法的培训讲座,也传达了荆州市人大召开县市人大主任培训会的精神,这些安排很有必要。我市人大换届后,许多同志走上了人大这一新的岗位。半年过去了,工作适应得怎么样,做出了哪些成绩?确实应该在座谈会上进行了一番总结和交流,此外,进行法律知识讲座,也是一个充电的过程。相信大家通过这次学习培训和工作交流,一定会进一步认清新形势,明确新任务,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推进人大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理解掌握时期地方人大常委会工作的特点
作为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哪怕是从事基层人大工作的同志,一定要了解新时期地方人大常委会工作的一些特点,这是一个基本要求。
其一,当前地方人大常委会工作的特点。
概括起来,表现在“七性”上,具体来说:
一是法定性。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和规定,地方人大常委会每年都要例行做好以下常规性、法定性工作,即人们总结归纳的“一、二、三、四、五、六、七”人大工作梗概。1、每年举行一次大会(人代会);2、定期组织开好两个例好(每两个月开一次常委会会议,每两个星期开一次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3、依法先使“三权”(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按照宪法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具有14项职权,但归纳起来,是“三权”;4、坚持四项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即政治原则;坚持依法行使职权即法制原则;坚持民族集中制,集体行使权力原则即组织原则;坚持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原则即宗旨原则)。5、做好五项日常性具体工作(即理论研究、信访接待、上传下达、宣传教育、督办落实);6、开展六大活动:即组织代表开展调查、视察、检查和联系选民以及常委会定期联系走访代表,指导下级人大工作等;7、运用七种监督形式进行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①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②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③执法检查;④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⑤询问和质询;⑥特定问题调查;⑦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
二是规范性。地方人大工作是一项法律性、民主性、科学性都很强的工作,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开展。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及机关办事机构等都有一些规范性的制度和程序以及办事规则。我们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作为一个县级地方机构,目前内设机构有“一办六委”,“一办”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直接为人大常委会服务,办公室下设秘书科、信访科、老干科、综合科和车队。“六委”指代表工作委员会、财经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城建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
三是民主性。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行使权力,集体决定问题,是人大常委会的全部活动包括监督活动的特点。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民主性,最鲜明地体现在工作的公开性上。
四是区域性,即地方特色性。主要标志在于地方人大工作能够把保障地方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伟大实践中有为、有成、有位、有威,真正发挥了地方权力机关的作用。
五是权威性。地方人大常委会在法律上的地位不仅很高,而且权力也很大,是既有权威,又有职能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除省和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具有地方立法权外,其他地方人大常委会具有三项权力,其中决定权处于核心地位。决定决议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定性和权威性。对“一府两院”的重大事项和执法情况也有权实施全面监督。同时,任免“一府两院”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是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以往,人们总认为人大工作无非是“走一走,看一看,肚子饿了吃餐饭。”随着法制建设的日益健全,人大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显现,现在有的地方又有一种说法叫:“天大地大不如人大”。当然这话也不确切,说过了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