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敬华同志在洪湖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全体党员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2008年2月17日)
同志们: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即将开幕,这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开好这次会议,对于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加快洪湖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加强对大会的领导,市委决定成立了大会临时党委和各代表团党支部,希望我们全体党员代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集中精力,严肃认真,齐心协力,正确履行职责,确保会议圆满成功。
这次会议,一是听取和审议有关的工作报告,并作出有关决议、决定;二是补选2名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为了确保大会各项议程的顺利进行,特别是要保证大会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委决定召开市人大代表中的全体党员会议,向同志们传达、宣传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用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统一全体党员的思想。通过我们全体党员代表的共同努力,使党组织的决策、意图和主张在本次大会中得到很好地贯彻落实。下面,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讲二个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的有关事宜
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补选2名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下面我就候选人的情况向各位党员代表作简要介绍,也请各位同志一并向代表说明。随着改革开放和民主建设进程的加快,人大常委会的任务越来越繁重,为了加强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建设,经市委研究报荆州市委同意,决定为我市增加二名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数,市委在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后,形成了候选人的初步意见,并报荆州市委同意批准,提名的候选人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很高的社会知名度,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和参政议政的能力,符合提名的条件。
二、切实加强党的领导,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实践证明,在对选举工作的领导中,党的领导是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结合上级要求,就人代会期间如何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问题,强调两点:
1、党组织在大会期间要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做好工作,积极履行职责。党对选举工作的领导,是通过充分发挥代表大会临时党组织的核心作用来实现的。我们这次代表大会,按要求设立了临时党委,各代表团也相应设立了临时党支部,各级党组织要履行职责,敢于负责,敢于做工作,充分发挥党的政治思想优势和组织优势,把人选推荐好,把候选人的酝酿提名和大会选举工作做好。一是要充分相信和依靠党员代表,尊重他们的民主权利,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他们能够围绕党委的意图做工作;二是要做好宣传。要把这次我市人事安排的有关情况,包括提名的理由以及候选人的主要情况等,向人大代表介绍清楚。只有让人大代表充分了解了党委的意图,才能把党委的意图和代表的意愿统一起来,变成代表的自觉行动;三是要统一思想。要使人大代表中的党员认识到贯彻党委意图和代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并不矛盾,二者是统一的,不能把二者对立起来。中国共产党是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政党,党组织的意愿,实质上经历了从群众中来的民主程序,是充分发扬民主的产物,因而也从根本上反映了群众的意愿。同时还要讲明:加强党的领导同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也是一致的,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也是一致的,只有加强了党的领导,才能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的顺利实现。四是要及时掌握动向,有针对性地做细致工作。临时党组织成员要深入到代表中间,跟代表交心谈心,掌握他们的思想脉搏。要看到,由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干部制度改革的深入,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参政议政能力在日益加强,但同时,由于党风和社会风气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选举过程中可能发生一些难以预料的情况,我们切不可以掉以轻心,要随时掌握动向,一旦出现某种特殊情况时,一定要正确对待,冷静分析,妥善处理,不能放弃领导、撒手不管。要注意加强对代表的宣传教育和引导,教育他们识大体、顾大局,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防止和克服地域观念和本位主义;要引导代表一分为二地评价干部,正确对待各类候选人,干部主要是看本质、看主流、看发展。
2、代表中的党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党对选举工作的领导,同样也是通过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来实现的,出席这次人代会的代表中,党员代表258人,占代表总数的86.3%。作为人民代表的共产党员,具有共产党员和人民代表的双重身份,能参加这次人民代表大会,既是受人民委托,也是受党的派遣。市委要求在座的所有党员同志们要讲团结、讲政治、守纪律、顾大局。党组织要求党员支持市委提名和上级批复的候选人,支持党的主张,这是正当的,是无可非议的。对于每个共产党员来讲,执行党的决议,贯彻党的主张,这也是党员责无旁贷的政治职责,是党员的义务,也是每个共产党员政治觉悟的集中表现。这一点,党员要有高度的自觉性,不能含糊。为此,根据市委的意见,我代表临时党委给党员提出如下四点要求:
第一,要带头执行党的决议。“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是我们党一贯的组织原则,也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党的决议一旦形成,作为党员就一定要坚决服从,带头执行。补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候选人数可以多于应选人数,也可以同应选人数相等。在这次大会选举期间,市委要求全体党员代表用自己正确的言论和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全体代表。上级对领导职数规定十分严格。因此,我们全市还有一些优秀的同志本次没有被提名,组织上充分相信这些同志一定会识大体,顾大局,讲风格,正确对待他人的提名,切实按照党组织的要求处理好对自己的推荐,自己不要去争取别人提名,以实际行动,保证党委意图的圆满实现。
第二,要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大会规定。全体党员代表,要注意用党的纪律来约束自己的言行,任何人不得凌驾于党的纪律之上,对于人事安排有不同意见,或者听到某些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党组织反映。在公共场合随意扩散和渲染,甚至带头反对和否决党的主张,那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大会上每一名党员代表都要严格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按照法律规定办事。要自觉遵守大会纪律,按时参加会议和参加讨论,不能无故缺会,真正做到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好这次代表会。
第三,要积极做好党外代表的工作。党员不仅自己要带头执行党的决议,还要积极做好党外代表的工作,把他们的行动统一到党的意图上来,要积极向他们宣传党的政策和主张,介绍候选人的情况,宣传候选人的政绩,对于涉及某些候选人的一些不实之词和种种谣传,要敢于说公道话,及时予以澄清。同时还要注意把握会上会下的舆论导向,及时发现苗头,做好工作。
第四,要严格依法办事。要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统一起来,把代表行使民主权利和贯彻党委意图统一起来,保护代表的民主权利,不能在言行上影响他人依法表达选举意志,妨碍代表行使民主权利。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法定人数、法定时间办事,充分体现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充分发扬民主,在代表讨论酝酿选举人选时,让代表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充分体现人民群众意愿。
同志们,我相信,只要我们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代表积极行动起来,讲团结、讲政治、讲大局、讲风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我们就能圆满完成大会拟定的各项任务,把这次代表大会开







